佛、法、僧
佛教三宝(摘自 )
三宝是佛教术语,指佛宝 (Buddha)、法宝 (Dhama)、僧宝 (Sangha)。
(一)、佛宝
成就圆满佛道,是为佛宝之条件。那么圆满佛道是什么呢?这又可分为两方面来说: 1 佛身 于无量阿僧只劫,不惜身命,勤修六度万行圆满,获一切种智,具足一切胜妙功德的佛果者。此佛身有三:法身、报身、应化身。 法身是诸佛的清净无漏功德所依,为真如实相的理体,常住不灭。 报身是诸佛修集无量福慧资粮,显现相好庄严的身相。 应化身是诸佛以不思议神通力,为了因应一切众生的机缘,随类变化,示现六道,摄受一切众生于佛法生深信乐,逐渐证得道果的身相。 法身属于真身,而报身和应化身都是由法身所现起的。 2 佛德 成就佛果的诸佛具足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四无量心及寿命自在、神通自在等德相。综言之,即是智、断、恩三德。 智德,指佛的智慧圆满。 断德,指佛能断尽一切烦恼惑业。 恩德,指佛有救度众生的大愿大能。 具足佛身、佛德的一切诸佛,才是真实的佛宝。一切诸佛,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及东南西北、四维、上下等十方成就圆满佛道的佛陀。
(二)、法宝
诸佛之教法是为法宝,此亦有三个要素。 1 以涅盘解脱,常乐我净为体性 世间种种的烦恼,犹如毒热尘秽,常使众生陷于怖畏、痛苦、不自在的境界中,而诸佛的教法就像甘露法雨,能除灭一切毒热尘秽,滋长一切善法种子,使众生获得清凉的涅盘解脱果实。 2 以三十七道品为方便。 四念处: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 四正勤:已生之恶令断、末生之恶令不生、已生之善令增长、未生之善令生。 四如意足:欲如意足、精进如意足、念如意足、思惟如意足。 五根:信根、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力:信力、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七觉分:择法觉、精进觉、喜觉、除觉、舍觉、定觉、念觉。 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共有三十七丈人道的修行方法,作前项清净法宝的方便助成,而能证得清净法身。 3 以八万四千法门为调伏众生的甘露法药 因为众生的根行不等,摄受的法门就有千差万别,但可概分为四悉檀教学法。 世界悉檀:即运用世间凡夫的思考方式、感觉、观念等解说佛法的知见,使一般世俗人也能随顺修行,如说持五戒十善可以往生善道,造五逆十恶便下堕三涂等。 为人悉檀:即依据众生各别的根机和能力,因材施教,令其生起善根,而逐渐的悟入佛法正知见。 对治悉檀:即针对众生的烦恼、应病设药,如对治贪欲修不净观,对治慎恚修慈心观,对治愚痴修因缘观,对治昏散修数息观,对治我执修界分别观,对治业障修念佛观。 究竟悉檀:即破除一切的言说、文字,直显诸法实相的理体,令利根众生顿悟第一义。 前三种为权教,后一为实教,循循善诱,成就了十二分教,使一切众生“闭恶趣门,开涅盘路”,得证解脱。
(三)、僧宝
依着上述诸佛之教法,如实修行的出家沙门,是为僧宝。那么何谓出家沙门?何谓如实修行? 沙门,为梵语音译,原指一切出家修行的人,不论佛教或外道,都称做沙门,此处专指佛教的出家众为沙门。如,是契合。实,是真实。真实的教法,能契合真实的道理,依此修行,便能断一切诸恶,摄一切诸善,就是如实修行了。而僧宝也可略分为三种: 义僧:即诸佛如法而住于世间,随众生的机缘和悟境显现差别相,而其实相不可亲见、不可捉持、不可破坏、不可思议,为一切众生的良佑福田。 贤圣僧:为见道位以上的贤圣。若在小乘,指证得初果以上的境界,大乘指初发心住以上的菩萨。 福田僧:指在凡夫位的出家沙门,虽然未证道果,但亦能庇荫众生,能给予众生安隐快乐,所以为众生种福田的处所。
(四)、其它说法
1 另外在大乘起信论中,所说的佛、法、僧三宝,涵义亦与上述说法相同: 佛宝:“最胜业遍知,色无碍自在,救世大悲者”。形容佛智、佛身、佛德。 法宝:“及彼身体相,法性真如海,无量功德藏”。形容法身体性为真如平等,不增不减,又具足无量恒沙功德,能满足一切净法,使众生获证涅盘,离苦得乐。 僧宝:“如实修行等”。指一切依法如实修行的贤圣僧与凡夫僧。 2 其次在现有的文字历史上,曾有释迦牟尼佛应化于世间,为一切凡夫众生亲见佛身;有佛所说的教法,及依法出家修行的僧,称之为“化相三宝”。 3 后来凡夫误以为佛已入灭,不再重履世间、便作种种的佛相,如木雕、泥塑、纸绘、石刻等,以供礼敬;结集佛的教法载于典籍,以供流布;依此典籍教制而出家,自行化他,使得正法常住于世间,称之为“住持三宝”。 然而,实际上三宝本就常住不灭,惟依众生根行机缘及证道的层次,其感得的三宝自然有所差别了。换句话说,化相三宝永远存在,住持三宝却有可能随着时代变迁而湮没,但如住持三宝中的僧宝有一人成佛,就成为化相三宝了。 1、佛法僧三宝有六种类别: (一)同体三宝,又作一体三宝。谓佛法僧名虽有三,然体性是一。即三宝同以净法界真如法身为其体。 (二)别体三宝,又作别相三宝、化相三宝。谓三宝之体相各别,非为一体。佛以三身佛为自性,五蕴之假者及法身亦随其所应,皆名佛宝;法以三乘无漏所摄之教法、理法、行法、果法等为自性;僧以三乘之圣众,具足理事之和者为僧宝。 (三)一乘三宝,谓一乘所有之三宝,即不定种性之方便所修。以究竟之法身为佛宝,一乘之法为法宝,一乘之菩萨众为僧宝。 (四)三乘三宝,谓通于以三乘之三宝为所归之体。即为三乘者所现之佛之三身为佛宝,三乘之法为法宝,三乘之众为僧宝。 (五)真实三宝,谓依三乘真实之教旨,而论同体、别体、一乘、三乘等所有三宝之实义。即以三身为佛宝,一切无漏之教、理、行、果为三乘之法宝,一切住向、住果、住道等三乘之圣众为僧宝。 (六)住持三宝,以舍利遗形及木像等为佛宝,以示住世不绝;以贝叶文字为法宝,即今之大藏经、一切经等,以示住世不灭;以剃发染衣为僧宝,以示流通佛法。 2、三宝威德: 三宝的威德十分殊胜,它能使一切众生远杂苦恼,破除邪见恶念,消减无始以来种种的我执习气,是世间的明灯,真正的皈依处。三宝的威德,无法用语言文字形容,亦且不可拟议思量,其理有: 1 能破恶业障道 未皈依三宝之前,人生犹如大海中的舟船,缺乏导航的人和罗盘,必将漂流沉没,永远没有靠岸的时候。一切众生被烦恼系缚,流转于三界六道,无有穷尽,现在借着皈依三宝的胜缘,产生了防阻恶业的势能,逆流而上,一念始觉生起,分分除断烦恼,如舟船喜获导航人和精密的罗盘,终于安隐的航入港湾。 2 能获佑加持 因众生于生死中,常遭遇许多苦难,不能自拔,就像被狂暴的怨贼所侵害,无法逃脱而心生恐惧,现在皈依三宝,依怙三宝功德的护佑加持,使苦难怨贼舍怨心顺,不复作出损害诸事,而令众生吉祥安乐。 3 能除邪见恶念 众生不能解脱的原因,是由邪见恶念不除,不断的造出新业,如贫苦的人又不勤奋营生,致贫上加贫,潦倒一生,而三宝是蔽衣内的明珠,适时解除危厄,令众生欢喜踊跃,重新振作,于是翻邪归正,断恶修善,达成转迷成悟的道果。 4 能消减我执习气 无始以来,一切众生因一念无明不觉,执取身心为我,复由此我执的起念造作,累积无量无数的习气,形成了六道轮转的势能,今由皈依三宝,而将此我执消溶,习气减除,使得身心清净,觉性显发。 3、皈依三宝: 所谓‘进入佛门,应先皈依三宝。’如前所述,三宝既是佛法的总纲,所以凡是修学佛法,应先皈依三宝。这就好比学生要到某个学校读书之前,必须先办理入学手续一样。从佛教的立场,皈依三宝非常重要,如果一个人自称佛教徒,或已开始修学佛法,却不愿皈依三宝,就像是有了人身,却不承认此身由父母所出,可谓十足的大邪见,终将堕入三涂恶道中。因此进入佛门与皈依三宝,是密不可分的。而皈依三宝,则必须心诚意正,坚信自身亦可成佛,然后发大誓愿,精进修行,如此才能与三宝的精神相应。 皈依三宝是成为正信佛教徒的第一课。三宝,即佛、法、僧的总称。皈依后,表示自己从此信奉佛教,成为三宝(佛、法、僧)的弟子,不再信仰其他宗教。所以皈依三宝是确定信仰目标的表示。一个学佛的人,如果没有经过皈依三宝的仪式,即使上香礼拜,也只不过是一个对佛教尊重而有兴趣的人,不能算是真正的佛教徒,就好比一个学生,如果不曾办理注册手续,永远只是个旁听生。世间上的金银、真珠、玛瑙称为‘宝’,那是世间财宝:而佛、法、僧是法身慧命之宝,是出世的财宝。所以,我们学佛修行,首先应该皈依三宝,敬重三宝。 4:心态 从三宝的内涵及其威德来看,可知皈依三宝并非只是形式上的皈依,而是从彻底的仰信出发,并深切体会三宝确为世间最珍贵的宝物,能令众生出离生死,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故在心态上,必须做到心诚意正,相信自身具足佛性,亦可成佛。因此皈依时的至诚恳切,把自己的身心归向三宝、融入三宝,是十分重要的。 是故由信心生爱敬,由爱敬而皈依,“信解观察,供养皈依”,是上求无上佛道,最初一念照破无明痴暗的觉性作用。这个觉性即“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佛性。那么,由相信、认识自心佛性,到修行成佛的思惟,应当是如何呢?在《观无量寿经》上有提到: ‘诸佛如来是法界身,遍入一切众生心想中。’ ‘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诸佛正遍知海从心想生。’ 是故,观十方诸佛成就的条件,必先由观自心佛性的成就开始,这才是皈依三宝的本意:皈依自性三宝。六祖坛经所谓“佛者,觉也。法者,正也。僧者,净也”,即说自性中蕴含三宝的理,如一念迷,自性三宝不能显发,就是凡夫。一念悟,自性三宝全体显发,就是佛。因此一切修行均应“销归自性”,见性,即成佛道。 5:方式 在皈依的方式上,首应发大誓愿,然后精进修行。大誓愿即四弘誓愿,是依观察四谛的真实,怜愍一切,起大悲心: 1 众生无边誓愿度:观察世间诸苦的逼迫,欲令一切众生出离苦海,即“未度苦谛,令度苦谛”。 2 烦恼无尽誓愿断:观察诸苦都由烦恼所招感,欲令一切众生永断烦恼,同获解脱,即“未解集谛,令解集谛”。 3 法门无量誓愿学:为了自行化他,应遍学一切法门,即“未安道谛,令安道谛”。 4 佛道无上誓愿成:自行化他的究竟在于证得涅盘安乐的境界,即“未证灭谛,令证灭谛”。 此发四弘誓愿,又名发菩提心,若此愿心不发,则道业将不坚固,容易退失疑悔。依此大愿心的驱使,沉浸于“法”的喜悦中,精进修行五门:布施、持戒、忍辱、精进、止观。 此五门足与三宝的精神内涵相应,成就了“修证三宝”—体证真如法性,得一切种智,为佛宝。具足万行法门,为法宝。清净自在,为僧宝。如此,才真正得到三宝的利益。
释迦牟尼的十大弟子之一,(?~公元前463)为梵语 Ananda 的音译。意为「欢喜」,「喜庆」原是释迦牟尼佛的堂弟,后跟随佛陀出家,佛陀五十五岁时,选阿难为常随侍者,当侍者达二十五年。因为他专注地服侍佛陀,谨记无误佛的一言一语,因此被称为「多闻第一」。佛灭后第一结集由阿难诵出三藏中的经藏。
佛祖涅盘后,大迦叶尊者成为「初祖」,统领广大佛家弟子。大迦叶圆寂后,阿难尊者继承迦叶率领徒众宏扬佛法,被后世尊成为「二祖」。
在寺院中,阿难与迦叶总是侍立在佛祖的两边,成为佛祖的协持。
文殊菩萨曾经这样赞叹阿难的庄严、多闻:“相如秋满月,眼似青莲华,佛法如大海,流入阿难心。”
在佛陀十大弟子中,阿难记忆最强,仪容俊秀庄严,令见者心生欢喜。在当时僧团中年纪最轻,聪明而多闻。不但佛陀喜欢他,更有大众缘,尤其深得女众的尊敬。
佛陀的姨母摩诃波阇波提夫人的出家,就是经阿难再三向佛陀请求,才得允许,于是有比丘尼僧团的成立。
阿难有功于女人,所以女人也对他特别有缘,他是教团里里外外最受女人尊敬的人。有一次,阿难和大迦叶尊者同在行化途中,路过比丘尼的兰若,比丘尼总是先请阿难开示,然后再请大迦叶。由于阿难的慈心、善良,常常给他的修道带来许多的麻烦和障碍,如摩登伽女的诱惑,以致佛陀常单独对年轻的阿难说教,要他避开女难,远离爱欲,日后必是绍隆佛种的传人。
佛陀因为看重阿难的善良细心、知道进退、不违所教,属意他为侍者。当时,舍利弗、目犍连也都向阿难劝说,要他当佛陀的侍者。阿难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误解、讥嫌,提出三个希望,要目犍连转呈佛陀:
第一、佛陀的衣服,无论新旧,他决不要穿着。
第二、如有信众恭请佛陀至家中供养,他决不要随侍前去。
第三、不是见佛陀的时候,他不到佛陀身边。
阿难的品格,获得佛陀高度的赞许,当时阿难仅有二十多岁。在他侍奉佛陀二十七年的岁月里,他遵照佛陀的意旨行动,跟随佛陀到各处弘化。因为有这样的因缘,如大海似的佛法完全流入阿难的心中。每天跟随着佛陀,阿难的女难减少了,同时也成为佛陀与诸比丘之间的调和者。
做了侍者的阿难,虽然不像舍利弗和目犍连那么活跃进取,但也不像大迦叶的保守传统,他的温和友爱,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的随喜性格,不论在家、出家,甚至外道,也都曾受到他的感召。他曾协助佛陀挽回为了爱欲打算还俗的掘多比丘的心意,并且鼓励他修行,使他证果;也曾调和过僧团的争执,使争执不下的人复归于好。他曾在只园精舍和舍利弗论道;在巴连弗城和跋陀罗谈说各种问题;在俱睒弥国为诸比丘说修道的要点;在东园曾代替佛陀应比丘之请,前去说法;他赞叹目犍连的孝心,宣扬富楼那的说法。在教内教外,他对人的道情法爱,充份的表现出他已经尽了大弟子的任务。
当佛陀即将入灭前,还没有证悟的阿难比其他弟子更加伤心,佛陀特别为他开示无常之理,并对大众宣扬阿难温和善良的天性,赞美他听闻大法不忘的福德,将来必能在世间上发出光辉。于是大家公推阿难向佛陀做最后的请益:
“佛陀涅盘后,以谁为师?”
“佛陀涅盘后,以什么安住?”
“佛陀涅盘后,恶人如何调伏?”
“佛陀涅盘后,经典的结集,如何才叫人起信?”
佛陀慈祥地回答:“阿难!你和大家要记住,你们应以戒为师,依四念处安住,遇到恶人时,默摈置之,经首安立‘如是我闻’,便会令人起信。你们依法而行,就是与佛陀的法身常住。”佛陀就这样进入涅盘。四方的信众纷纷前来瞻仰佛陀,礼拜佛陀,阿难也允许出家及在家女众亲礼佛身,他永远是妇女们的同情者。
佛陀涅盘后,大迦叶召开经典结集,阿难虽是多闻,但是尚未证悟,因此被摈斥在结集的石窟外。大迦叶以长老身份教育阿难,数落阿难种种过失,以激励阿难奋发向上。终于在结集前半夜,阿难开悟证果,进入窟内,参与结集。阿难被大众推上狮子座,开始诵出:“如是我闻:一时,佛在。”阿难将记忆中的大法完整背诵出来,所有在座的大比丘如同再一次接受佛陀的教诫一般,为之感动万分。
最初的经典《阿含经》,就这样结集与流传在世间。多闻的阿难,对佛法的流传与贡献无可替代;温文谦忍的性格,让人如沐春风,使后世的佛弟子永远怀念这一位圣者的风范。
因果报应遵循哪些定律
佛典中所说的因果报应,遵循的是因果律,大略包含5个定律:
一、善恶业因必生同类果报
亦即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可能杂乱,也不可能有因无果或有果无因。
不管人们是否相信,因果报应的铁律都是宇宙和生命现象的基本规律。众生所造的业必定遵循这不变法则,同类因必生同类果报,善业必生善报,恶业必生恶报,善恶杂造业(黑白业)必生善恶夹杂果报,有漏业必生有漏果报,无漏业必生无漏果报……无有错谬,丝毫不爽。
善恶因果,主要依众生的相互关系而建立。对他人于自己之损益恩怨施以报偿,是一种本性。这种本性相似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物理定律。“业”有不可思议的巨大力量,称为“业力”,为佛经所说世间四种不可思议力(佛力、神通力、龙力、业力)之一。四种不思议中,神通力、龙力都没有业力大,佛家说:“神通敌不过业力”。在业力面前,多大的神通也会失效。《南传弥兰陀王问经》载:弥兰陀王问神通与业力之不可思议孰为大,龙军罗汉答道:“于此不可思议中,业之成熟力非常猛烈及更强大。”就是佛力,尚不能随意卒消定业。只要身在众生生死界,造了善恶业,便无法摆脱所造业力的束缚,无处逃避善恶业果报的追逐。
有一个故事:有四个仙人,各各神通自在,以天眼看见将受恶报而死,力图以乃尽其所能,上天入地,赴雪山,入海底,结果仍无法摆脱如影随形般的业报(见《增一阿含经》卷二三等)。善恶业必生同类果报,还意味着:一个人若既行善又作恶,则其善恶各自生果报,不可能互相抵消,不可能用行善的方法消灭恶业之恶报,而恶业再大,也不能消灭起所作善业的善报。《佛说未曾有因缘经》卷下佛言:
“夫人修福,不与罪合,不共和故,要须方便,令得灭罪。”
谓善恶各有其果报,不相混合,若要消灭恶业罪报,必须用能消灭恶报的方法(修学智慧等)。
二、自作自受,不由于他
众生既然以自我为中心而造业,有一个造业的“俗我”,其所造业的果报,按因果决定不杂乱等缘起义,只能由造业主体的相续变化来承受果报。而众生现在所承受的业报,必定是自己前生宿世的业力所感。就象饮食睡眠,不能由别人替代,就是至亲如父母子女,也不能互相承受业报,只能是自作自受,不必怨天尤人。《泥犁经》载佛言:“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获福,恶自受殃。”
《无量寿经》佛告诫世人:“天地之间,五道分明,善恶报应,祸福相承,身自当之,无谁代者。”
三、业因多类,果报五种
众生所造能生必然果报的业,从作为生果之因的角度,佛典作了二因、三因、六因、十因等多种分类。
二因:贪*等多作则*欲愈益增长,如渴饮咸水,愈饮愈渴,这样的业因叫做“习因”或“同类因”。善恶业因能生后世的果报,这样的业因叫做“报因”或“异熟因”(异时异地而成熟)。
三因:生因(异熟因)、习因、依因(识等之所依)。
六因:见《俱舍论》。能助成或不障碍果报出生的业因叫做“能作因”;互相依存而生果的业因叫做“俱有因”;能出生同类果报的业因叫做“同类因”;同时相应而生的业因叫做“相应因”;无明、身见、邪见、见取见、疑等能遍生一切烦恼惑业的业因叫做“遍行因”;有漏善恶无记业能生来世成熟于五道中的果报,这叫做“异熟因”。
十因:见《瑜伽师地论》卷五。随说因、观待因、牵引因、生起因、摄受因、引发因、定异因、同事因、相违因、不相违因。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引发、相违、不相违三因。引发因,谓三界有漏的善业不但能引发自界的有漏和无漏善业,还能引发其余二界的有漏无漏善果,如多行好事容易坐禅入定,这当属间接引发;所以很多的佛教修行者都把行善作为修行的助行来做,这是很有道理的。反过来看,有的人长期静坐也不能入定,正是缺乏善因的引发。相违因与不相违因说明:果报将生时,若有障碍之缘现前阻挡,便暂不得生。
诸种业因出生的果报,有五种:
1、现法果(或士用果)。指当前现世就可得实际的果报,如世俗的学习及经济活动等,现世便得到果报利益。《瑜伽师地论》卷九说两种极重的善业和五种极重的恶业必得现法果报:极重善业指于佛法僧正信、正解,以佛法为指导作大善行,能于现世获得福寿安乐等果报;五种极重的恶业指五无间罪——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含劫夺僧寺财产和诽谤大乘佛法)等,得现世恶报。
2、等流果。就是同类因果相续,有如同一河水相续而流。如杀生者喜杀,修禅者喜清净,布施者仁慈等。
3、异熟果。果报成熟于来生后世,使人流转于六道。佛经说人一日一夜有八万四千念,每一念都可能牵引出一生乃至多生的异熟果。人一生多造无数业,死后如何受异熟果呢?《阿毗达摩杂集论决择谛品》中回答说:
“重者先熟,或将死时现在前者,或先数习者,或最初所引者,彼异熟先熟。”
谓极重业、临死时现前的业(近死业、临终业)、一生常作成习的业(习惯业)和宿世积累但未生果报而于临终、死后最先成熟的业(累计业、储备业)四种业,决定死后最先受的异熟果,亦即决定死后的去向。四种业中数极重业与临终业对决定死后去向来说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业道经》云:“业道如秤,重者先牵。”佛书有云:“临终片刻,能胜多时。”
4、增上果。指主体的业行对其生存环境发生的作用。佛法认为众生的生存环境——包括地域、时代、气候、物产、人缘等条件都是众生业力所感,为业报的一部分,与主体“正报”相应,称“依报”。行善,会感得好的生存环境,生于富强文明之邦;作恶业,会招致不好的生存环境。《增一阿含经》卷四三佛说十恶而导致十种“外物衰耗”。《业报差别经》佛言:
“若有众生于十恶业多修习故,感诸外物悉不具足。”
5、与他增上果。指一众生所作的业对他的亲属、他周围的人乃至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如常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犯罪,则全家人脸上无光。众生,尤其人类,是社会性的存在,生活于众人、社会、自然界乃至动物界的缘起关系中,互相关联,按五果中的增上果、与他增上果二义,则一人所造业的果报,可波及于他的生活环境(社会、自然界),而众人共同造的业(共业),则感得众人共同依止享用的或好或坏的生存环境。按此,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贫富强弱、先进落后、文明程度、社会秩序、社会心理氛围、生存环境等,是这个社会群体所共造业的果报,由社会群体“自作自受”。
四、果依众缘,报通三世
业因虽然必定生果,但“因”仅为缘起果报诸条件中最重要的一种,尚须待必要的一切条件齐备,才能生出果报。按《中论》等说,缘起一个现象的条件,有因缘(因)、所缘缘(外境)、增上缘(起关键作用的其它条件)、等无间缘(因果相续中间没有停顿)四种缘。
具伦理、社会性的业因出生果报,须视造业主体和业所作用的对象之间的因缘际遇等而决定,有一种条件不具备,便不得生果,就象植物的种子,不一定即刻便能落地发芽,要等到一定的时候,具备适宜的温度、湿度、土壤、光照等条件时,才会发芽、生长、开花、结果。
众生所造业的果报,也未必都能现前或今生现世便能见到,也许要经历长时或到来生乃至极久远的后世才能成熟。业力果报,要从整个生死轮回的漫长过程去观察,不能仅局限于眼前和今生。
按佛经说,业因之果报,按其成熟的时间,分成三种报应形式:
一是现报(现世报),果报在现前、今生便会成熟,这在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如学习工作,现前便见成效(士用果);信修佛法,不久便身心获益;犯罪违法,先前便遭法律制裁、众人唾弃等。《中阿含经》卷五三《痴慧地经》佛言:造恶业者,现前身心要受被人责骂、蔑视、抛弃,受国法处罚及临死时畏惧堕入恶道等三种忧苦,而行善者则现前受被人尊重、无所畏惧、坦然善终三种喜乐。
二是生报,今生造业,来生受报,而今生所受果报的因,自然要追溯于前世了。佛经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这主要指异熟因、异熟果而言。异熟果,当指生来既定、不容自己选择的诸条件,如所生的时代、地域、家庭,天生的身体、容貌、智力、性格等禀赋。
《瑜伽师地论》卷七言:“或有诸业,唯用宿作(宿世所造业)为因,犹如有一自业增上力故,生诸恶趣及贫苦家。”
谓生诸恶趣及贫苦家庭等异熟果报,唯由前世的业决定。
三是后报,谓今生或宿世所造的某些业,由于诸缘未具,要在多生后世,乃至极为久远的未来,才会诸缘齐备,果报成熟。但不管受后报的时间多长,即使长到多劫之后,只要已经种下业因种子,便会出生果报,没有不受报的道理。《大宝积经入胎藏会》有偈子说:
“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法句经》偈云:“妖孽见福,其恶未熟,至其恶熟,自受罪酷;祯祥见祸,其善未熟,至其善熟,必受其福。”
《大般涅盘经》卷九说,人间虽然不乏“作恶不即受” 的现象,然而“如乳即成酪”,总有果报成熟的一天,犹如灰覆火上,似乎无火,愚痴之人贸然踏过,只会招致烧足之祸。不能因为只看到社会上有好人受罪、恶人享福的现象,便轻易说善恶无报。好人受罪,受的是他前世所作恶业的果报;坏人享福,享的是他前世所作善业的果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佛学还分众生所造业为定业、不定业两种。定业,谓果报已经决定,难以转变。《大般涅盘经》卷三一解释说:
“若定心作善恶等业,作已深生信心欢喜,若发誓愿供养三宝,是名定业。”
定业,指以决定心、深重心所造的重业,作后没有后悔,其善者如发愿供养佛法僧等,其恶者如五无间业、杀人等。定业的报应,又分三种:一种报定,肯定会有果报;二者时定,受报的时间已成定数;三者报定而时不定,要等到时机成熟才受定报。除定业外,其它非以决定心作,作后反悔改正者,属不定业,不一定必受果报。《优婆塞戒经业品》就定不定,分业为四种:
“一者时定果报不定,二者报定时不必定,三者时定果报亦定,四者时果二俱不定。”
当然,不定业之不定,只是所说业的力弱,或有可能因其它强大障缘而难得生果,如植物种子成熟得不太好,或有可能会被破坏,便不一定能发芽生长,并不意味业因无报。
五、业由心生,转消有道
这是因果律的第五条定律,说的是若依佛法看破业之本质的智慧,则已造有漏业可以转变,业力可以摆脱,这是佛教因果说的真谛所在。若仅见及前四条业必生果的属于世俗谛的法则,而未见及于此,则失去了佛法的神髓。《华严经》所载佛言甚至说:
“以我所说世间正见、顺生死理、业缘果报可戏论法为上智慧,是人则为毁谤如来及如来法!”
《大般涅盘经》卷三一佛言,谓认为诸业定得报者,“当知是人非我弟子,是魔眷属!”为什么?因为若一切业皆须受报,“则不得有修习梵行、解脱涅盘”。
宗喀巴大师《显密修行次第科颂》云:“因果若决定,众生不成佛。”如果业力因果决定不可转、消,则一切众生自无始以来造业无量,只能业果相续、生死不休,不可能摆脱业力之束缚,至多是行善生于人天,报尽还堕,岂有横渡生死之流、到达涅盘彼岸的可能性?何况因果报应,并非佛家孤发独明,是婆罗门教等也都宣扬的世间学说,非佛家独有的、核心的出世间之说,以此为最上真理,当然是贬低了佛法,要被斥为谤佛谤法了。因此,佛典中多处宣说:业报可转,并非决定。《大般涅盘经》卷三一佛言:
“非一切业悉定得果,虽不定得,亦非不得。”
“当知作业有定得果,不定得果,或有重业可得作轻,或有轻业可得作重。”
有智之人以智慧力,能令地狱极重之业现世轻受,愚痴之人则令现世轻业地狱重受。而且:“一切众生不定业多,决定业少,以是义故,有修习道,修习道故,决定重业可使轻受,不定之业非生受报。”
龙树菩萨《十住毗婆沙论》中说:具有大智慧大福德者,虽然作恶,能“不令堕地狱,现身而轻受。”比如佛经中所讲一位名鸯掘魔罗的外道,杀过许多人,有曾想谋害生母和佛,罪大恶极,堕地狱无疑了,然而竟闻佛说法,得大智慧,悔过修行,现身证阿罗汉果。
宗喀巴大师《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三说:佛经和戒律中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是对缺乏佛法之智慧、不知消转业报之道者而言,若有大智慧,得佛法转消业报之道,“则虽定当受果,亦能清净。”这是《小品般若经释》中所说。
转变乃至消灭已造业之恶报,唯靠如实彻了业报真实本性的智慧,由依佛法修道。经中把依佛法智慧修道可转变、消灭恶业果报,比喻为能治百病的妙药“阿伽陀药”和一种据说一擂便能消除诸毒的“除毒鼓”。
业报为什么可依智慧而消而转?首先,若以智慧掌握因果法则,则可利用因果律“果需众缘”方能出生的定律,创造条件阻碍业果的出生,便可转移业报。现代高僧太虚大师《真现实论》说:
“虽佛亦不能超越及改变于因果律,然若了知于因果律,则能创造善业,和集善缘,生于善果。因不值缘终不生果,故因亦非必能生果。或远其助缘,或别造强因,借可使此因之果暂不生起,或终不生起。”
如人因前世杀生业报,命中本应遭遇车祸夭折,若特别注意乘车安全(远其助缘),依佛法发菩提心,努力护生、放生(别造强因),便能延寿乃至长寿。
其次,依佛法的智慧观察,则业、因果缘起无自性,本性是空,空故可转,就象一张白纸好随意图画。如果业有其不改变的自性,那便没有可消可转的道理了。而且,业由心造,心之为物,在佛家看来是世间最为灵妙、最不可思议、力量最大者,业力虽大,虽不可思议,但不及心力之不可思议。心,无形无相,却具有创造一切的奇妙能力,潜具诸多不可思议的功能、智慧。《禅经》中说,地火水风四大元素中,水的力量大于地,火的力量大于水,风的力量大于火,比风更为轻巧无形的心,其力量大于风。心力虽大,心性本空,与本性空相契合的智慧心,即是真实、绝对,超越时空,不生不灭,超越了因缘生灭的因果界,具有消融一切的巨大力量。《永嘉证道歌》说:
“证实相,无人法,刹那灭却阿鼻业。”
还有,已证实相的佛菩萨,依实相成就了转、消众生业报的巨大能力,众生依虔诚信心的净因,通过礼拜、供养、诵经、持咒、念佛、忏悔等修行,仰仗佛菩萨的“加持”作强大增上缘,也能转、消恶业果报。关于业随心转的道理,清代彻悟禅师语录中的论述颇为精辟:
“业由心造,业随心转。心不能转业,则为业缚;业不随心转,则能缚心。前境来报,皆有一定,以业能缚心故。唯心所现故,前境来报,皆无一定,以心能转业故。若人正当业能缚心、前境来报一定之时,而忽发广大心,修真实行,心与佛合,心与道合,则心能转业,前境来报,定而不定;又心能转业,前境来报不定之时,而大心忽退,实行有亏,则业缚心,即前境来报,不定而定。”
佛典中不但说转、消业报之理,而且设计有多种转、消业果之道的具体操作方法,《菩提道次第略论》卷三总结大乘所说清净业障罪报之法为依四种力:
1、依能破力,指忏悔。佛经中多处讲,内心对所犯过错深自忏悔,决心悔改,具有消灭罪障、转变身心的强大力量。《增一阿含经马血天子品》载佛言:
“人作极恶行,悔过转微薄,日悔无懈怠,罪根永已拔。”
《金光明经》卷二说:
“千秋所作极重恶业,若能至心一忏悔者,如是重罪,皆悉消灭。”
《四十二章经》忏悔灭罪如有病出汗,渐至痊愈。
《大集经》比喻忏悔灭罪如“百年垢衣,一日而浣,可得鲜净”。
佛教诸乘诸宗,都以忏悔业障为佛弟子修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列为修行者的日课之一。忏悔又分事忏、理忏。
事忏,是在众僧或佛像或自己伤害的人之前,诚恳坦白发露过错,表示悔过,“所未作者,更不敢作,已作之业,不敢覆藏。”(《金光明经》卷二)。
大乘《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说观想专表忏悔灭罪的普贤菩萨而忏悔之法。汉传佛教界依经编有多种忏悔的仪轨,如《法华忏法》、《金光明忏法》、《药师忏法》、《华严忏法》、《礼念弥陀道场忏法》、《梁皇宝忏》、《慈悲水忏》、《大悲忏》等,以供佛弟子依法修忏悔。密乘则主要观想密法总管、普贤菩萨的秘密身金刚萨多,诵念其“百字名”(咒语)而忏悔,这被列为密乘修行者必修的“四加行”之一。事忏忏至罪障消除,有严格标志,称“见罪净相”。依《准提陀罗尼经》所说,见罪净相有看见或梦见佛菩萨、光明,或梦见听闻佛法,吐恶食,或吐或饮乳及酪,或梦见日月、空行母、猛火、水牛、黑色人、僧尼、乳树、象、牛王、山、狮子座、微妙宫殿及飞行上升等。
理忏,又名“实相忏悔”、“无相忏悔”,即依佛法真理,观业从心起,由自心妄想而生,妄想依缘而生,即生即灭,无实自性,本来是空,如空中风,无所依止。《观普贤菩萨行法经》偈云:
“一切业障海,皆从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
这种理忏,因与绝对真理——本来空性相契合,故消灭罪障恶业的力量比事忏更大。
2、对治现行力。即修佛教所说种种能对治业障的法门,如读诵大乘经,观空、无我,持诵有消业力用的真言密咒,及以虔敬心、忏悔心塑画佛像、供养佛和佛塔,礼佛、持念佛菩萨名号等。
多种大乘、密乘经典中,都盛说此类修行能消业灭罪。如《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说若昼夜六时礼十方佛,诵大乘经、思第一义甚深空法,“一弹指顷,除却百万亿阿僧祗劫生死之罪。”
《金刚经》说诵持该经能转后世重罪为现世受人轻贱的轻报。《观无量寿经》说临终者至心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名号一声,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观想佛的形相、净土等也皆灭罪无量。《大悲心陀罗尼经》说供养观世音菩萨并专称其名号,“得无量福,灭无量罪,命终往生阿弥陀佛国”,持诵此菩萨“大悲咒”,一宿满七遍,“除灭身中百千万亿劫生死重罪”,甚至接触从虔诵此咒者身边吹过的风,也“一切重障恶业,并皆灭尽,更不受三恶道报,常生佛前”,然“唯除一事:于咒生疑者”。
密乘经典中此类说法比比皆是,多数佛菩萨真言皆被说为有消罪灭障之效。这类灭罪法门的神力,来自佛菩萨与真实相应的誓愿和历劫修行所成就的功德,与众生虔诚敬仰心、忏悔心的清净心力之因缘和合。
3、遮止力。指严格遵守以“防非止恶”为旨的佛教戒律,谨言慎行,不作诸恶,奉行诸善,以实际行动证明已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4、依止力。指皈依佛法僧三宝,发普度、普利一切众生的“菩提心”,依靠三宝的巨大法力和菩提心的强大愿力为殊胜增上缘,自能起到消罪灭障的作用。
虽说恶业罪障可以依以上种种法门,随心转、消,但是否转、消,须具严格条件。如前所述,事忏须修到“见相”,方算见效;理忏则须修至明心见性,与空性真实相契,《永嘉证道歌》曰:
“了则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还宿债。”
了,指明了自心佛性,证见空的本面,其境界相当高深,非可轻易达到。若不能“了”,那就还得受因果律制约,偿还宿世所欠的债。可消可转之业,主要指非决定心作、作已有悔的“不定业”。《优婆塞戒经业品》说:
“若时不定果报不定,是业可转,或果报定应后受者,是业可转现在受之。”
没有说过重大定业可以不受。佛典中说,以佛力之大,亦难卒灭定业,但也非绝对不可灭,只不过消灭转移的因缘难具罢了。智者大师《法华文句》卷十说:“若其机感厚,定业亦能转。”肯定深厚的非常机缘和大感应,可以转、消定业。
至于佛教所设各种忏悔灭罪法,虽可奏效,但经论中还是强调作了恶业之后忏悔而净,与注意防护不作恶业之清净,两者大有区别。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说,若破犯杀、盗、*、妄(语)的“根本戒”(性戒),虽然可以通过深重忏悔灭罪后,重新受戒,但障碍现生证入菩萨初地。
只有皈依佛教、受佛教戒以前所造的重大恶业能忏悔而净,皈依受戒后所造的重业难以忏除。僧尼戒条规定,同性恋等重大恶业是不可忏悔(僧团不接受其悔,非驱逐不可)的。这就避免了业可转消说可能产生的“今天先尽情作恶,明天再忏悔念经持咒以消灭恶报”等副作用。
附录:野孤禅”公案
中国禅宗门下,流传着一则著名的“野孤禅”公案(参禅故事),讲的便是业报是否转可消的教理。故事说:禅宗六祖慧能三传弟子百丈怀海禅师,每日上堂,见常有一不认识的老人听他说法,听毕随众僧散去。有一天,众僧散去后,老人独自留下来,百丈乃问:“站在那里还不走的是什么人?”老人回答:“我于过去迦叶佛出世时,曾住此山为大禅师,有学禅者请教:‘大修行的人还会落于因果(被因果律束缚)吗?’我答:‘不落因果。’因为答错,遭受恶报,堕为野狐,已经五百生,今请大和尚代作一正确答案。”百丈说:“你只管问。”老人便问:“大修行的人还落因也未?”百丈答:“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辞说:“金也脱野狐身,住在山后,请求能按葬送亡僧的仪式烧送。”百丈乃命维那师(掌管僧众秩序的僧职)敲钟召集僧众,斋饭后率大家去后山葬送亡僧,果然在后山发现一只死狐狸(见《古尊宿语录》卷一等)。
迦叶佛(释伽牟尼以前出世的佛)时的一位大禅师,因为答徒众所问,一字之差,修行一世,竟然落得个百生堕为野狐的下场,此事的确发人深省。这禅师答错的,正是佛法中关于业报因果的重大理论问题:依佛法修行,究竟能否超越因果律,不受业力果报的束缚?禅师的答案,究竟错在哪里?如果说他答错了,那么慧能高徒永嘉玄觉禅师说“证实相,无人法,刹那灭却阿鼻业”,岂非更错?
依佛法义理,因果律,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讲,是铁的自然规律,只能从遵遁中获得自由,不得随意超越。经传载释迦牟尼在成佛后,还曾因过去世的宿世,受“金枪马麦”(被木片伤足、施主忘记供食而屈尊食用马料)之报,佛神通第一的高足摩诃目犍连和禅宗西天第二十四祖狮子尊者等,尽管已证阿罗汉,仍因酬偿宿世所欠人命,被人打死、杀死。说明业报不是那么好超越。《优婆塞戒经》说,依佛法修行,只有修到阿那含果(第三果)和阿罗汉果,才能转应后世重受的欲界重业果报,在现世提前受报或从轻受报,轻业不受,不是一修行便可转、消业报。说大修行人不落因果,笼统肯定因果律可超越,忽略了可转、消宿业的条件,未能将真、俗二谛统一(依业空故必有因果报应),堕于“恶取空”的边见、断见,会起使人纵心放任、不勤苦修行的负面教化作用,令学人智眼不明,造下了宣扬邪见的恶业,因此应堕于畜生道,受痴暗无智之报。然毕竟善根不浅,五百世后,得遇百丈禅师说法,当下解脱。百丈回答“不昧因果”,与“不落因果”虽然只一字之差,但这个“昧”字非常关键,肯定因果律不可超越,只能如实认识,“不昧”,与常人的“不明”有别,意谓对前因后果及因果本空的性质看得清清楚楚,如大珠慧海禅师所说,“现前心通,前后生事犹如对见”(《传灯录》卷二八)。据说摩诃目犍连、狮子尊者,不是不知宿业果报,而是以神通智慧看清楚了,才主动找上宿世怨家债主的门,去痛痛快快地接受被杀之报。
至于永嘉玄觉禅师《证道歌》所说的“刹那灭去阿鼻业”、“了则业障本来空”,是从真谛的角度,肯定证会实相(空性)有消灭阿鼻地狱重业的巨大力量,这完全符合佛教教义。按大小乘所说修道阶位,修行者观修实相,当达见道前“四加行位”的第二位“忍位”时,便已转、消重业,不堕恶道,继而入见道位以上,便永断恶道之因,再也不会堕入地狱等恶道了。禅宗说的“证实相”与“了”,一般指见道,那当然已消灭了阿鼻地狱重业,若未达“了”,对不起,那还是得遵循因果律安排,去偿还宿债。 (小乘以八忍八智之十六心为见道,因十六心是初生无漏智照见真谛理之位。大乘的菩萨,则于初僧只之终,终四善根之加行,而顿断分别起之烦恼所知二障,叫做见道)
“野狐禅”公案因而被禅门重视,用以憼惩未得真“了”而无视因果业报的假开悟者,以后又被人加以引申,变成了对未得真正了悟的“狂禅”之贬称。
(转自学佛网:http://wwwxuefonet/show1_15411htm)
古代建筑门前,大多都有一左一右两只石狮子。两只狮子一雌一雄,雄狮脚下踩着一只绣球,雌狮身下依偎着一只幼狮,皆庄严威武。现代建筑中也常见用石狮子装点大门的,只不过狮子的造型已经不如古时般复杂,有时仅仅是一模一样的两只狮子一左一右的摆放。
门前摆灵兽无非也是保卫门户、驱鬼辟邪的作用。只是人人皆知,老虎为百兽之王,论威严,论地位,应该摆虎才对,为何摆一对狮子呢?
其实,追溯最早的门上辟邪兽,的确应该是老虎。古人认为:“虎者阳物,百兽之长,能执搏挫锐,嗜食鬼魅。”所以,早在周代人们就将老虎画在门上,来驱除邪魔。而那时,中国并没有狮子,狮子是汉代以后才由国外传入中国的动物,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据记载,中国的第一头狮子是东汉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由安息国使臣运送而来的。
老虎百兽之长的地位最终由狮子代替,是源于佛教传入中国。狮子在佛教当中很有地位,常被用来比喻最有威望的人。譬如,释迦牟尼就被称为“人中之狮”。《传灯录》中说:佛降生时,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发出狮子一般的吼声说:天上地下,惟我独尊。对这段记载,窃以为很有些演义的成分,它虽渲染了佛祖的无上地位,却也违背了佛的本意。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如果执着于“独尊”的虚妄之相,佛也就不是佛了。所以,将佛比喻成狮子,还是因为狮子“独步无畏,能伏一切。”(《智度论》)佛也是如此,对于九十六种道中一切的邪魔都能制伏,故将其喻作狮。凡是佛坐过的地方,都称为“狮子座”。宣扬佛法的声音,也常被比喻为“狮子声”,有唐人诗为证:白发老僧听,金毛狮子声。同流有谁共,别著国风清。
随着佛教的盛行,狮子逐渐成了常见的雕刻题材。不但在寺院里雕刻狮子用以护法,朝廷官员的府邸门前也多雕刻石狮。两只石狮一般是一雌一雄,按照中国古代男左女右的阴阳哲学,以人从里向外走出的方向为参照,一左一右摆放。当然,石狮的摆放也有一些例外情况,泰山“孔子登临处”的四柱三门坊前后的石狮子,就是左雌右雄,其意义尚不得而知。唐宋时期,石狮的造型并不固定,狮子或坐或蹲。到了明清,狮子的造型便基本固定,都是蹲坐在石座上,头上布满卷鬃。而且,狮子头上的卷鬃也是很有讲究的,卷圈最多为十三个,一品官一下,少一级就少一个疙瘩。由此看来,狮子已经不仅仅是一种信仰的象征,而是一种权利与等级的指代。
古代建筑门前,大多都有一左一右两只石狮子。两只狮子一雌一雄,雄狮脚下踩着一只绣球,雌狮身下依偎着一只幼狮,皆庄严威武。现代建筑中也常见用石狮子装点大门的,只不过狮子的造型已经不如古时般复杂,有时仅仅是一模一样的两只狮子一左一右的摆放。
门前摆灵兽无非也是保卫门户、驱鬼辟邪的作用。只是人人皆知,老虎为百兽之王,论威严,论地位,应该摆虎才对,为何摆一对狮子呢?
其实,追溯最早的门上辟邪兽,的确应该是老虎。古人认为:“虎者阳物,百兽之长,能执搏挫锐,嗜食鬼魅。”所以,早在周代人们就将老虎画在门上,来驱除邪魔。而那时,中国并没有狮子,狮子是汉代以后才由国外传入中国的动物,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据记载,中国的第一头狮子是东汉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由安息国使臣运送而来的。
老虎百兽之长的地位最终由狮子代替,是源于佛教传入中国。狮子在佛教当中很有地位,常被用来比喻最有威望的人。譬如,释迦牟尼就被称为“人中之狮”。《传灯录》中说:佛降生时,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发出狮子一般的吼声说:天上地下,惟我独尊。对这段记载,窃以为很有些演义的成分,它虽渲染了佛祖的无上地位,却也违背了佛的本意。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如果执着于“独尊”的虚妄之相,佛也就不是佛了。所以,将佛比喻成狮子,还是因为狮子“独步无畏,能伏一切。”(《智度论》)佛也是如此,对于九十六种道中一切的邪魔都能制伏,故将其喻作狮。凡是佛坐过的地方,都称为“狮子座”。宣扬佛法的声音,也常被比喻为“狮子声”,有唐人诗为证:白发老僧听,金毛狮子声。同流有谁共,别著国风清。
随着佛教的盛行,狮子逐渐成了常见的雕刻题材。不但在寺院里雕刻狮子用以护法,朝廷官员的府邸门前也多雕刻石狮。两只石狮一般是一雌一雄,按照中国古代男左女右的阴阳哲学,以人从里向外走出的方向为参照,一左一右摆放。当然,石狮的摆放也有一些例外情况,泰山“孔子登临处”的四柱三门坊前后的石狮子,就是左雌右雄,其意义尚不得而知。唐宋时期,石狮的造型并不固定,狮子或坐或蹲。到了明清,狮子的造型便基本固定,都是蹲坐在石座上,头上布满卷鬃。而且,狮子头上的卷鬃也是很有讲究的,卷圈最多为十三个,一品官一下,少一级就少一个疙瘩。由此看来,狮子已经不仅仅是一种信仰的象征,而是一种权利与等级的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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