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副本送给被侵害人之前办案民警不能一个人到犯罪嫌疑人家中。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办案民警在处罚决定书副本送达被侵害人之前,不应单独前往犯罪嫌疑人家中,因为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对案件的调查和定罪产生负面影响,也有可能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警察不可以随意传唤他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警察无缘无故叫人去派出所是不合法的行为。若出于调查等的原因,警察叫人去派出所也是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出示相关证件的。传唤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使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问话的诉讼活动。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七条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公安机关通知被传唤人家属适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 行政强制措施 的,应当立即解除。
法律客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询问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一、民警被治安拘留公安局应该如何处理
(一)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
(二)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
(三)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一定要争取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因为《拘留通知书》通常会写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四)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五)向羁押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及相关规定
(六)聘请律师问题及相关的规定和常识。
(七)犯罪嫌疑人的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搜查吗
(八)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通信
(九)如何接济犯罪嫌疑人
(十)押物证、书证处理
(十一)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问题。
(十二)如何对犯罪嫌疑人作鉴定,及鉴定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讯问女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女民警在场,法律未有规定,一般是男女民警均可。但搜查女性身体,需要女民警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骂警察犯法,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妨碍执行公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例。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公然用言语侮辱他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只是简单民事侵权。由行政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2、如果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则是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侮辱罪。比如一帮人在大街上骂一女孩子是破鞋,女孩子受不了,精神恍惚得了精神病,那么骂人的人就要受到刑事处罚。最近有新闻载:一帮老人被开发商雇佣做专业骂人队,对钉子户施行不堪入耳的不间断的骂,直到受不了向开发商妥协,最后专业骂人者受到刑事处罚。
3、一般性的朋友邻里因纠纷而骂人,社会危害性小,都不会达到侮辱罪的程度;有很特殊的人很记仇的那种人,你惹他一次,他就天天见你就骂,或者在大街墙壁上写骂你的话,甚至在网络上编造丑恶事实骂你,那么他的行为就触犯刑法了。
4、当自己被骂时,看情况分别对付,情节轻微的,和他理论,用文明的语言回击他,如果对方不依不饶不堪入耳,最理智的做法是报警,让公安对他进行教育,一般给予警告或罚款。
派出所办案民警的话不能过于相信。
本来就不想找借口什么,但是如果不这么说的话,那受害人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特别是民警在回复案件进展这种问题,出错之类的,自己肯定觉得很难为情的。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
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别的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因此,如果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符合规定的成年人是可以在场旁听的,其余情况则不允许旁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表白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