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一则“空姐滴滴打车遇害”的消息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遇害空姐今年21岁,身高1米74,是家中的“独生女”。5月6日,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了一辆顺风车赶往市内后遇害。郑州市办案民警对媒体表示,作案人员是一名滴滴司机,身上携有凶器,凶手仍在潜逃中,警方正在抓捕。
5月10日中午,滴滴回应空姐深夜打车遇害事件:对于郑州顺风车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我们感到万分悲痛和愧疚,在这样的悲剧面前,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我们沉痛的自责。我们真诚地和李女士的家人道歉,作为平台我们辜负了用户的信任,在这件事情上,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滴滴已经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密切配合警方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目前案件正在侦破过程中。请李女士的家人以及公众放心,滴滴将尽最大努力协助警方尽快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还李女士和家人一个公道。
滴滴再次向乘客家人以及公众道歉。我们会全力做好后续工作,同时全面彻查各项业务,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被害的空姐今年21岁不到,在她这个年纪很多人都还在读大学,还在享受着单纯的大学生活。
晚上十一点,从郑州郊区机场乘坐滴滴网约车去郑州市区参加亲戚的婚礼,一上车,司机就对她起了歹心,结局实在是太令人痛心了,发现尸体时下半身裸露,全身上下被捅了二十多刀,大动脉被割断,真的太惨了。
很多人觉得这是滴滴平台的错,但我要说,这种事情根本避免不了,根本避免不了,即使滴滴真的做到滴水不漏,还是会有人受害的。
在阿富汗,只要是年轻女孩,走在路上不穿波尔卡就有被强奸的危险,而在美国,危险也并不低,相信章颖莹事件大家都还记得。
在中国,危险同样无法避免因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危险,这位空姐为什么受害,章颖莹为什么会上了凶手的车?
人是最善于伪装的动物,上海杀妻冰箱藏尸案,帅气和善良并不成正比
一定不要透露自己是一个人,深夜独身一人,是最恐怖的事情,没有之一,最安全的方法是去人多的地方。
不论男女,多留心眼,把自己的警惕心提高到最大值,不对任何人放松警惕,包括熟人和陌生人,这才是最有效的防御机制啊!
如果真的被性骚扰了,如果你们是在封闭的空间,只有你们两个人,一定不要激怒对方,这次的事件中,我想他突然想要杀人的原因很可能是空姐辱骂了他,聊天记录可以看出空姐并不是软软的性格,不到21岁能有此成就,性格上必定要强势一点,在被性骚扰时,保持微笑,用迂回的手段进行缓解,聊点其他的转移注意力,结局或许就不会这么令人心痛了。
这世界上有很多犯罪都是情绪激动导致的杀人,事情本不必要到闹出人命的地步,除非真的是碰到了变态杀人狂,铁了心要杀你,一般情况下,对方杀人也是临时起意,要钱或者要色。
如果你真的身处险境了,你能做的就是缓和对方的情绪,聊天转移注意力,从一开始就表现出轻松淡定的样子,不要有任何的情绪起伏,然后找机会逃走。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危险是最危险的,那就是你觉得危险不会这么巧就降临到你头上!
不可控制的外界因素太多了,唯一能改变的就是我们自己,希望女孩们,都聪明勇敢,斗智斗勇,我不想祝愿你永远遇不到这样的人,我只希望你能提高警惕,有识别危险,逃离危险的能力。
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受到广泛关注。根据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许,警方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警方已对打捞出的尸体DNA样本鉴定后发现,与此前在案发现场搜集的嫌疑人刘某华DNA样本分型一致。因此可以确认,此次打捞出的尸体确系杀害空姐李某珠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华。此前,滴滴平台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表示一定会对遇害空姐家属进行赔偿。
犯罪嫌疑人的尸体找到了,滴滴公司愿意赔偿了,但是许多网友提出了新的疑问:犯罪嫌疑人“一死了之”逃避了法律的审判,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或者说,这个案子彻底结束了吗?
刑事诉讼法:应当撤销案件,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应立案;如果在公安或者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予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死亡的,则应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很明显,空姐遇害案还未达到审查起诉阶段,因此作为侦查机关的郑州市公安局应当撤销案件,不再追究顺风车司机刘某华的刑事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须达到案件终结的条件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应当撤销案件,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可以就此结案。
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实、充分;
(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四)法律手续完备;
(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撤销案件仅指撤销对于该犯罪嫌疑人的追究,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公安机关还应当按照正常侦查程序进行侦查,以达到案件终结的条件,为民事赔偿的提起确定依据。
民事诉讼法:由犯罪嫌疑人遗产进行赔偿
在这起观受关注的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空姐案中,虽然由于犯罪嫌疑人刘某华的死亡导致无法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
也就是说,遇害空姐的家属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但是既然犯罪嫌疑人已死,赔偿金从何而来呢?当然是由犯罪嫌疑人的遗产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来源:凤凰网资讯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表白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