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警察抓起来了,怎么办?

朋友被警察抓起来了,怎么办?,第1张

如果亲朋好友因违法犯罪被警察抓起来了,大家一定十分着急。这时,应当冷静的正确面对,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防止扩大不利后果。如果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警察都会让当事人与亲朋好友联系,帮助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如果是涉嫌犯罪就有点麻烦的,警察往往会把人先关起来再说,让犯罪嫌疑人亲属手足无措。今天,我们重点讲一下后者:

一、有人因涉嫌犯罪被警察抓起来之后,亲朋好友应当迅速去公安办案机关了解案例发生原因。像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醉驾等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涉及到对被害人一方赔偿的,警察也乐意介绍案情,协调赔偿事宜,可以有效的缓解社会矛盾。此时如果能与被害人一方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争取到不立案或者当场取保候审。

二、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关押,亲朋好友的也应当尽快到办案去了解案情。警察不配合的,可以委托律师前往。掌握真实案情后,应该赔偿的进行赔偿,应该退赃的退赃,争取积极主动。此时,相对于没关押之前事情就有难了。

三、了解清楚被羁押罪名、羁押地点后,亲朋好友可到看守所送一些换洗衣物,送点零花钱。此时虽不能与在押人员会见,但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在押人员,家中已清楚此事,正在积极想办法,你在里面老老实实的呆着吧!

四、接下来就是找律师会见了。因为亲朋好友是无法与在押人员会见的,只有律师有资格。此时可以只让律师会见,分阶段委托可以少花钱。会见完之后了解到真实案情,再决定全程委托律师还是分阶段委托。在会见时,应当让律师了解在押人员对案件的初步意见、是否受到刑讯逼供等。切记,不要试图让律师传递违法内容,否则将面临干扰司法秩序指控。

五、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没有释放、取保候审的,将会被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向法院提直公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的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看用于指控有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合法等等。此时的律师作用也是很大的,如发现罪名不准确、证据不合法,可以向检察机关出具法律意见书,积极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下一步案件就到了法院了,就看法院对案件如何判决了。如果案件重大、存在争议、有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余地,还是越早请律师越好。如果仅是判决一二年的小刑事案件,在犯罪嫌疑人家庭不富裕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请律师,让在押人员认罪认罚,自己去争取就行了!

法律分析:可能有所误解了。公安机关对于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有权进行传唤讯问,只要时间不超过12小时的,公民就有义务予以配合。这是国家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而授予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或权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女方已经满14周岁了,只要女孩不报警告你强奸,那就没事儿。如果,女孩在父母的压力下告你强奸,那就很麻烦了。你要找到、保留好她自愿和你发生性关系的有效证据。比如你俩的联系短信、微信聊天内容。总之一切能证明你俩是在谈恋爱,自愿。法律只注重证据。

2009年1月21日,公共事务及政策研究所的咖啡馆里发生了一幕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 一个男人站在咖啡馆中央,手里拿着一个血淋淋的头,周围的人都吓得躲到一边。当警察赶到现场时,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然而,没有人会想到,就在谋杀发生前的几分钟,这个男人一直面带微笑地追求着那个女孩。案件的关键人物,嫌疑人朱海洋,男性,浙江宁波人,曾就读于上海海洋大学。

2008年9月,朱海洋来到美国,在一所名为公共事务及政策研究所的学校攻读博士学位。受害者名叫杨欣2009年1月8日来到美国。她和凶手朱海洋在同一所学校有不同的专业在加拿大有永久居留。警方对杨的档案进行了调查,发现她的紧急联系人是朱海洋和她的父母,所以警方最初认为两人认识,可能是非常亲密的朋友。但是他们在和朋友聊天之前并不认识对方,在学校的朋友介绍他们认识之前。 来美国的时候,朱海洋提出去机场接她。

因为杨欣在寒假回到学校,学校还没有开放,宿舍也不能搬进来。在陌生的美国,杨欣不得不依靠朱海洋。所以朱让杨在他租的公寓里住了几天,在她离开之前,杨给了朱一张40美元的支票。因为杨欣看起来不错,加上几天在一起,朱海洋对杨欣有了好感,多次向杨欣坦白,但都被果断地拒绝了。杨说自己有男朋友了,而且已经谈到了结婚的程度,朱海洋听了震惊之后,也没有放弃,所以准备好了“最后一次”的坦白。

2009年1月21日晚,朱海洋带她去了大学研究生活中心的咖啡厅,不出所料,杨海洋拒绝了她,走开了。被拒绝过几次的朱海洋非常生气,拿起随身携带的菜刀把杨海洋砍死了。后来,他的行为当场震惊了所有人。杨欣被砍死似乎无法发泄他心中的愤怒,杨欣倒在血泊中,他还拿着刀将杨欣的头砍下一刀,手段极其残忍。案发后朱海洋并未逃脱,似乎在等待警方逮捕他。

当警察赶到现场时,他们立即逮捕了浑身是血的朱军。2009年12月21日,朱海洋在弗吉尼亚州被指控犯有一起十恶不赦的谋杀案,根据谋杀案,他可能面临终身监禁。2010年4月19日,弗吉尼亚州法院判定朱有罪,判处他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事件发生后,关于朱海洋的杀人动机,也有很多说法。有人说朱海洋第一学期学习太努力,成绩下降,可能会失去奖学金甚至不能毕业,也有人说他在股票市场上损失了很多钱。长期的压力让他心理扭曲,终极的情感失败激起了他心中的恶魔。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网上对她的评价也是一千年。据透露,作为朱的一个朋友,朱是杨欣的坏习惯之一,她的男朋友一个接一个,她总是在分手后以”受害者”的身份向他索取利益,所以朱无法忍受,杀了杨欣。

还有杨欣的支持者说,即使是40美元也不会是一个好女孩去勒索别人。不管是什么原因,以如此残忍的方式结束一个年轻女孩的生命是一种罪过,不仅毁灭他人,而且毁灭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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