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表白不成,持刀捅死17岁女学生,二审由死刑改判死缓,如何看待?

四川男子表白不成,持刀捅死17岁女学生,二审由死刑改判死缓,如何看待?,第1张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袁某在向同班17岁女同学小李(化名)表白失败后,持刀潜入小李寝室,趁其熟睡将其杀害,经审理驳回原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死刑,改判犯罪嫌疑人袁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事情回溯到2018年8月,因高考成绩不理想,袁某决定到巴中高考复读班复读,在校期间,袁某喜欢上了同班同学小李,并在同年的11月11日向小李告白,却被小李以高考后再谈此事为由拒绝了。这一情况在小李的朋友李某1的证言中得到证实,李某1在证言中介绍,袁某第一次告白时小李曾将袁某通过QQ约小李的聊天记录给她看,并邀请她一同去。在告白现场,“袁某表白,小李拒绝了,袁某站在那里一直不走,我去劝,袁某才走了”,此后袁某又纠缠小李多次均被拒绝。

据多名二人的朋友及班主任廖某的证言,在告白失败后,袁某曾用美工刀将自己的左手割伤,并于11月14日向班主任廖某请假回家。但据廖某证言,袁某申请请假8节课称要回家调整,但向袁某父亲电话询问却发现袁某并未回家,随后廖某在当地网吧寻找袁某未果。直至同月16日袁某才返校上课,表现正常。

这一平静持续到11月18日,当天晚上9点左右袁某从学校对面的文具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带着断线钳、锯条和水果刀进入学校,在小李的寝室外观察。据一家五金店的店主曹某证言,在事发一个月前的一天上午,袁某曾来到他店里称要购买可剪小拇指这么粗钢筋的钳子,随后从店内购买了一把断线钳和两个锯条。袁某在小李寝室外等待到熄灯后,于次日(11月19日)凌晨2时,开始用断线钳和锯条破坏小李寝室阳台上的护栏,三小时后破开并进入寝室,将熟睡中的小李当场杀害,随后用同一把刀自杀,经当地医院抢救生还。

袁某行凶过程被和小李同寝室的小王(化名)发现,据小王证言,在19日当天5点多她突然听到小李在“啊啊啊”的叫,察觉不对打开床头灯便看到袁某背对着她,“喊了好几声袁某他没理,双手在动,继续压在小李身上”,随后寝室里的人都被惊醒跑出去找宿管阿姨。袁某行凶被寝室管理员熊某、米某发现后报警并拨打110,小李经医务人员检查当场死亡。

针对此案,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袁某提起上诉。

据二审上诉理由,袁某称自己有精神疾病、该案为感情纠纷引起、有坦白认罪悔罪情节、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等数项理由,要求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袁某无精神疾病,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袁某与小李二人为同学关系,将多项上诉理由驳回,认定在审理期间,袁某有认罪悔罪表现,并愿意赔偿家属经济损失,宣判撤销原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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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起新闻,众说纷纭,甚至有人提出建议应该怎样委婉的拒绝人。难道学习一下怎样委婉的拒绝人已经成为一项求生技能?

作为一个亲职教育类的公众号,我比较关心袁某疯狂背后的心理动因和成长经历的影响。

与人际能力相关的议题当中,经常出现将“占有”误解为爱情或友情的权利

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婴儿对他人是有绝对的占有欲的。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对环绕他身边的妈妈不只是想占有而已,甚至视为是他世界的一部分。慢慢地,虽然他知道照顾他的这个人比他还更有力,但无法遏止的占有欲,还是让长大后的他跑到父母的床上(潜意识里不甘心爸爸占有了妈妈),或是在上弟妹出生后又有了尿床赖皮等退行行为(潜意识里以为回到昔日的幼小就可以继续占有父母)。

当然,更不用讲狠狠地咬母亲的乳房或其他攻击动作了。这些动作背后其实是有着强烈的毁灭欲望,小孩如果有这些侵略性动作,因为还小,大人们也就觉得是可爱的。但是,如果长大到个头跟父母一样高了,还有这些攻击行为,其实是十分具有伤害性的,足以危及一个人的身体安全,甚至是要命的。

只是,随着成长,从婴儿到小孩,人们开始学会自己不再有权利占有另一个人,即使他和另一个人的关系是多么深厚。从占有到分享,从一个人的世界到两个人的世界,甚至是可以容纳两个还在成长变化的意识的世界,这中间,存在着许多的发展。

然而,像情杀这类的现象,其实只是冰山一角。许多没发展成谋杀或严重冲突的,却也充满了跟占有欲有关的严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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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大学里的一件事,虽然后果没有发展到袁某这么严重,却让我们看到了冰山下的情形,让人不寒而栗。

有位同学和女朋友吵架,女朋友跑了。然后,他妈妈来到了学校……

大一的时候,他们俩便认识了,开始交往。没几个月,随着摩擦的增加,女孩子表示要分手一阵子冷静一下,那同学便呆在寝室不愿上学了,甚至还有意无意地表示有自杀的念头。

这位疼爱自己儿子的妈妈,简直吓坏了。她去找那位女孩,也找女孩的父母,希望能帮助她儿子走出来。女孩的父母听到她儿子的状况,忧郁症啦、自杀倾向啦、抗拒上学而旷课太多遭退学啦,也十分善良地劝女儿帮帮忙。

这女孩也果真回去了,而且真诚地给这位男同学再一次机会,绝非虚与委蛇。

没想到,这一次冲突更严重了。妈妈的宝贝儿子在教室里看到女友和其他的同学们愉快地聊天,几乎要抓狂了。他不断指责女友:“你难道不知道我的心情不好吗?为什么没安慰我,还刺激我呢?”“当初复合不是要重新再来吗?怎么自己男友心情不好,还在和别人打情骂俏?”甚至最后,说着说着激动起来,还揍了女友好几拳。

这次,女方父母出面了。女孩子才说,原来上次分手就是因为出现了好几次这样的暴力,而每次事后男孩都苦苦相求,表示会痛改前非,表示都是自己最近一切不顺遂才会如此的,女儿才一次又一次给他机会。女孩的父母了解了这一切,一方面愧疚自己劝女儿帮忙,竟是将女儿送入虎口;另一方面,更是愤怒无比,在电话里悍然阻止了要去送礼探伤的男孩妈妈:“你再来,我们就去告你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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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危险情人,充斥在每一所大学或中学里;不管是排名前面的好学校,还是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学校,都有这样的情形。如果这些危险情人没有成长,一切没有改变,以后将成为家庭暴力的加害者。然而,他们的父母可能压根没有想到这些,他们还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单纯而善良的,从来就没和危险情人或家暴加害人这一类可能性做任何的联想。

袁某二审改判,父母应该出了不少力。改判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了,袁某是没有经济实力做到这一点的。

这样的小孩,如果不是有无止境帮忙的父母帮他挡住一切应有的处罚或应有的代价,他们早就该学会自己无止境的欲望是该自我控制了,他们原本就不是这世界的神祗,而世界也不是围绕着他而转。

死缓有部分情况下会执行死刑,但是大部分会减刑,具体就刑法对死缓所给出的相关条例,在这分析一下:

1、在死刑缓期时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或是狱中挑衅等等,在两年的缓刑期满后,会减为无期徒刑;

这个四川男生表白失败之后,摸进女生宿舍杀害了女同学,一开始判的是死刑的,但是因为他有悔改情节,就改成了死缓,可谓是求生欲极强的一位了,这样的情况之下,两年之后有可能会减刑,因为他的求生欲太强了,并且深黯求生之道,所以这一位肯定是会减的。

2、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过后,会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还有一种是有重大的立功表现的,这一种多半是团体作案的情况当中当了污点证人,这样的人在缓刑过后是会得到减刑的,并且减刑直接就减成了有期徒刑,这种情况发生的机率还挺大。而重大的立功表现有污点证人、帮助狱警抓逃跑的犯人等等,这些都是可以减刑的情况。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并且在这期间没有悔过,也没有好好表现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当然,也有部分犯罪哪怕是判了死缓之后,依然是没有悔过,并且还挺嚣张的人群,这些人在两年期满之后,就会执行死刑。至于提前执行的,案例比较少,但是如果在关押期间,种种挑事、斗殴、袭警等等,比关进来之前还恶劣的,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重新进行起诉,然后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然而,在四川男生捅死女同学的案件下,估计最终执行死刑的机率是极低的,多半是由死缓降为无期,然后慢慢减刑,二十来年之后,就会重新出来了。

2018年8月,被告人袁某因高考成绩不理想到巴中班复读。在校期间,袁某喜欢上同班同学李某。同年11月11日20时许,袁某向李某表白,李某表示高考后再谈此事。此后,袁某无法静心学习,情绪极不稳定。

同月18日上午,袁某产生不能和李某活在一起就死在一起的想法

同日21时许,袁某携带事先购买的断线钳、锯条和水果刀等作案工具进入巴中中学龙湖校区,并将作案工具隐藏于学校绿化带内。学校熄灯后,袁某藏匿于实验楼教室内。

次日凌晨2时许,袁某来到李某等人所住宿的位于1楼的3114寝室外,用断线钳、锯条破坏阳台防护栏。5时许,袁某剪断防护栏钢筋条,借助木凳潜入李某的寝室,爬上李某所睡的上铺,用水果刀多次捅刺李某的头颈部,致李某当场死亡。

扩展资料:

一审判决死刑 二审改判死缓

一审判判认为,被告人袁某在向被害人表白被拒后,产生杀害被害人的想法,趁被害人熟睡之机,用刀不断捅刺被害人头颈等部位,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手段残忍、作案情节恶劣并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被告人袁某的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袁某提起上诉。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袁某无精神疾病,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袁某与小李二人为同学关系,将多项上诉理由驳回,认定在审理期间,袁某有认罪悔罪表现,并愿意赔偿家属经济损失,宣判撤销原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情人节这个节日的时候,我们大家肯定都想到了,就是说在这个日子大家可以在这里尽情放肆,但是没有想到就是说有的人在情人节这天,却感觉到非常的悲痛呐。就是在这个时候,还是小女孩表达自己的心情。但是却没有想到,就是说男子在这个时候要对自己的女孩进行了伤害,对于这样恶劣的情况发生,我们可以感觉到真的是让人非常无法去理解。

同时对于这样的行为必须要接受严重的法律惩罚,这也是我们大家所能够去明白的道理的。所以根据这个事情我们可以明白的问题就是说这个男的他已经是触犯了严重的情况的事件,所以上面的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必须要做出严厉的惩罚。这也是我们所能够去理解范围之内的事情。同时对于现在这样整体问题我们可以明白了,就是说现在人们的整体综合素质还是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不然也就不会发生这样恶劣的事件了。

对于现在这样总体问题还是在进一步的整合中的成本可以看的出来,就是说对于这个事情也是让人们感觉到非常的无语,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就是说现在对于这个问题比较严重,也要遭受严厉的惩罚。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让这个男子明白了自己的错误是在哪里,否则他会对以后的女性也会造成同样的伤害,这也是我们不望去看到的了。所以对于现在当前这个行为,我们应该明白,就是说对现在总体这样情况发生,也是值得引起我们那个注意。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大家发现了在相关的摩擦的话,一定要记得大家要好好的进行相应的沟通,这样样的话才是非常正确的行为

而不要去用暴力手段解决相关的问题,这样对于当事人或者受害人来说都是不好的事情,这对于我们而言也是能够去进行理解的。同时我们大家也能够去想象的到,就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发生了很多这样的乌龙事件的了。所以面对这样问题的时候应该还是要进行相应的注意了,只有这样的话才买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各项问题,这也是我们大家都能希望看到解决的办法的了。同时对于这个男子我们那也能想象的到他的惩罚一定是非常严厉的,这也是我们都能够进行明白的了。

表白失败不是他杀人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错误的爱情观,也与家庭教育有关。

01、四川男生表白女同学被拒,将其杀害。

袁某因为高考成绩不理想于是就决心复读,在复读是认识了李某,并且深深的爱上了李某,于是对李某发起追求,在18年11月11日这天他选择向李某表白,李某以高考为重拒绝。

袁某在表白失败后试图伤害自己,在14日请假回家休养,但袁某并没有回去,四处寻找也没有找到袁某,16日袁某来学校上课,非常的平静。

18日晚上袁某去了小卖部买了一把水果刀,还带上了断线钳以及两个锯条,19日凌晨两点,袁某用这些工具破坏了李某寝室的围护栏,3小时后进入寝室,然后用水果刀将李某杀害,然后还想自我了断,李某室友发现,最后袁某被抢救回来。而袁某一审是死刑,二审因为称其精神有问题被判以死缓。

02、错误的爱情观。

袁某杀害李某的原因是因为他的爱情观出现了问题,可以说扭曲了,表白失败只不过是“导火索”。喜欢一个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这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的事。

但拥有一个正确的爱情观是非常重要的,爱情是美好的也是残酷的,能在一起就是美好,不能在一起就得面对相思之苦爱而不得之苦,这是残酷。

面对后者,不管你要以怎么样的方式消化这种痛苦,但都不能去伤害你爱的那个人,首先这是别人的选择,你喜欢别人,别人不一定得喜欢你,再者如果真的爱一个人,是不会去伤害对方的,很多人所说的因爱生恨,在我看来只不过是在爱自己的私欲,那个人满足不了你一些欲望,便会生恨。

再来看来袁某,袁某的方式非常极端,被自己喜欢的人拒绝后,先是想伤害自己,然后再想伤害爱的人,就是既然爱而不得那么就毁了她,如果喜欢她,为什么不继续追求呢?失败算什么呢?也可以让自己变得好,让她看到你的闪光点。或者放弃这份爱,祝福她然后不相往来“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就是一种错误的爱情观。

03、与家庭教育有关。

人一般的一些观念都是从家庭教育中学到的,人从幼儿就开始学习模仿父母,因此家庭教育对于人的成长来说非常重要。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袁某的家庭教育并不怎么样。

首先袁某性格问题就很大,所有的情绪都是非常负面的,没有一点乐观成分在,如果家庭教育得当的话,不至于会这样。在这件事还有一些细节。

整件事几乎没有看到袁某父母对于袁某进行过安慰,在袁某表白失败后,袁绍曾伤害过自己,但没有看到袁某父母对这个问题重视,在袁某消失的那段时间依然没有重视。

如果重视的话,袁某在16日就不会独自去上课,如果父母平时关心孩子心理的话,早就会察觉孩子不一样,当然造成这样的悲剧,袁某父母应该也是非常伤心的,请重视家庭教育,多关心孩子内心世界,而不是盲目的给与。

其实我们在情窦初开的时候,肯定是会遇到自己非常喜欢的一个人,而年少时候的喜欢往往就是没有结果的。特别是在高中的时期,本来高三的生活就非常的紧张。有一些人他们连吃饭睡觉都没有时间,只想着能够考一所自己理想的大学,本案中的这个男孩儿,他在复读之后认识了同班同学一个小女孩。

他特别的喜欢这个女孩,也跟让这个女孩进行了表白,但是女孩表示自己只想好好地学习,这种事情以后再说。这个男子在表白不成功之后,还多次的骚扰女同学,后来女同学也受不了了很明白的去拒绝了他。但是这个小男孩儿就开始在心中生气了,他表示如果真的不能够在一起的话,那么死在一起也是很好的,可以说这已经不是爱了,这只是占有。

情窦初开的年龄,喜欢一个人,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够去打扰对方的生活。如果真的对方不喜欢自己的话,那么就释然好了,并不是世界上的每一件事情都能够如自己所愿的。而这个男孩儿他也确实是有一些过激了,他在遭受到拒绝之后,便想着怎么去报复小女孩。

她在小女孩睡觉的时候购买了一系列犯罪的工具,后来潜入到小女孩的宿舍,便把她捅死了。不管怎么说,这个男孩儿的作案手法都是十分的恶劣,极其残忍的。这么一个花季年龄的小女孩,却这样的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她的父母也非常的痛苦,明明这个小女孩养的这么大了。而且也挺有作为的,学习也挺好的,是一个可塑之才,但是却这样不清不楚的被她的同学给杀害了。

我觉得这个男生他是不值得被原谅的,如果被原谅了之后,他也还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的,也应该对他进行惩罚。还小女孩父母一个公道,小女孩的父母可以说也是十分的爱,她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他们的内心比谁都要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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