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成语及其翻译

诗经中的成语及其翻译,第1张

《诗经·卫风·木瓜》

原文

投我以木瓜,

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

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

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翻译

你将木瓜投赠我,

我拿琼琚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

我拿琼瑶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

我拿琼玖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赏析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本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显然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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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桃夭

原文

桃之夭夭①,灼灼其华②。

之子于归③,宜其室家④。

桃之夭夭,有⑤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⑥。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译文

桃树含苞满枝头,

花开灿烂如红霞。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桃树含苞满枝头,

果实累累坠树丫。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桃树含苞满枝头,

桃叶茂密色葱绿。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读解

一首简单朴实的歌,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歌中没有浓墨重彩,没有夸张铺垫,平平淡淡,就像我们现在熟悉的、谁都能唱的《一封家书》、《同桌的你》、《小芳》一类的歌。 魅力恰恰就在这里。

它符合天地间一个基本的道理:简单的就是好的。

正如女子化妆,粉黛轻施的淡妆总有无穷的神韵,没有的地方总觉得有,有的地方总觉得没有。浓妆艳抹,厚粉浓膏,不仅艳俗,而且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疑心厚重的脂粉底下有多少真实的货色,或许卸下妆来是半老徐娘一个或满脸雀斑。

简单是质朴,是真实,是实在,是亲切,是萦绕心间不能忘却的情思。刻意修饰是媚俗,是虚伪,是浮泛,是浅薄,是令人生厌,是古人常说的恶俗。

简单质朴既是人生的一种境界,也是艺术的一种境界,并且是至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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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诗经·国风·唐风·蟋蟀》

蟋蟀在堂,

岁聿其莫。①

今我不乐,

日月其除。②

无已大康,③

职思其居。④

好乐无荒,⑤

良士瞿瞿。⑥

蟋蟀在堂,

岁聿其逝。⑦

今我不乐,

日月其迈。⑦

无已大康,

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

良士蹶蹶。⑧

蟋蟀在堂,

役车其休。⑨

今我不乐,

日月其慆。⑩

无已大康,

职思其忧。

好乐无荒,

良士休休。⑾

译文

蟋蟀在堂屋,

一年快要完。

今我不寻乐,

时光去不返。

不可太享福,

本职得承担。

好乐事不误,

贤士当防范。

蟋蟀在堂屋,

一年将到头。

今我不寻乐,

时光去不留。

不可太享福,

其他得兼求。

好乐事不误,

贤士该奋斗。

蟋蟀在堂屋,

役车将收藏。

今我不寻乐,

时光追不上。

不可太享福,

多将忧患想。

好乐事不误,

贤士应善良。

赏析一

就诗论诗,本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可是《毛诗序》偏说是“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悯)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娱)乐也”。清方玉润驳得好:“今观诗意,无所谓‘刺’,亦无所谓‘俭不中礼’,安见其必为僖公发哉?《序》好附会,而又无理,往往如是,断不可从。”(《诗经原始》)对《诗序》说纠正较早的当是宋王质,其《诗总闻》指出“此大夫之相警戒者也”,而“警戒”的内容则是“为乐无害,而不已则过甚。勿至太康,常思其职所主;勿至于荒,常有良士之态,然后为善也”。释语达理通情,符合原诗。较他说为胜。拙著《诗经选注》定本篇为“劝人勤勉的诗”,即是受王质说启发。

本篇三章意思相同,头两句感物伤时。诗人从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今年已到了岁暮。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本诗“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七月》用夏历,本诗则是用周历,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本篇诗人正有感于十一月蟋蟀入室而叹惋“岁聿其莫”。首句丰坊《诗说》以为“兴”,朱熹《诗集传》定为“赋”,理解角度不同,实际各有道理。作为“兴”看,与《诗经》中一些含有“比”的“兴”不同,它与下文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但在深层情感上却是密不可分的,即起情作用。所以从“直陈其事”说则是“赋”。从触发情感说则是“兴”。这一感物惜时引出述怀的写法,对汉魏六朝诗影响很大,《古诗十九首》中用得特多,阮籍《咏怀八十二首》亦常见,如其第十四首(依《阮籍集校注》次第):

开秋肇凉气,蟋蟀鸣床帷。感物怀殷忧,悄悄令心悲。多言焉所告,繁辞将诉准……

开头与下文若即若离,与《蟋蟀》起句写法一脉相承,只是这里点明了“感物”的意思,而《蟋蟀》三、四句则是直接导入述怀:诗人由“岁莫”引起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他宣称要抓紧时机好好行乐,不然便是浪费了光阴。其实这不过是欲进故退,着一虚笔罢了,后四句即针对三、四句而发。三章诗五、六句合起来意思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享乐,应当好好想想自己承当的工作,对分外事务也不能漠不关心,尤其是不可只顾眼前,还要想到今后可能出现的忧患。可见“思”字是全诗的主眼,“三戒”意味深长。这反覆的叮嘱,包含着诗人宝贵的人生经验,是自儆也是儆人。最后两句三章联系起来是说:喜欢玩乐,可不要荒废事业,要像贤士那样,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奋向上。后四句虽是说教,却很有分寸,诗人肯定“好乐”,但要求节制在限度内,即“好乐无荒”。这一告诫,至今仍有意义。

本诗作者,有人根据“役车其休”一句遂断为农民,其实是误解,诗人并非说自己“役车其休”,只是借所见物起情而已,因“役车休息,是农工毕无事也”(孔颖达《毛诗正义》),故借以表示时序移易,同“岁聿其莫”意思一样。本诗作者身份难具体确定,姚际恒说:“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诗经通论》)可备一说。

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语言自然中节,不加修饰。押韵与《诗经》多数篇目不同,采用一章中两韵交错,各章一、五、七句同韵;二、四、六、八句同韵,后者是规则的间句韵。译诗保留原押韵格式。 (蒋立甫)

赏析二

人生苦短,转眼就是百年。“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瓦位如雪。”岁月的无情,人生的短促,早被诗人们领悟透了,写绝了。怎么个活法,在古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享乐和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两端。要么是及时行乐,荒*无度,醉生梦死,要么是立功立名立德。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另一种活法:既要及时行乐,又要有所节制;既要充分享受人生,又要保持忠于职守的精神和忧患意识。在荒*和苦行之间选择一条中间道路,似乎是一种符合现代意识的活法。日本人信奉拼命地工作,拼命地享受(实际上是工作多于享受),如今被我们拿来当作一种活法的标本。其实,这样的标本早已有我们自己的祖先作了示范,何须从东洋人那里去学。

充满世俗精神和气息的既享乐又干活的“中间”活法是非常现实,也非常有吸引力的,大概可以算得上一种比较理想的活法。它不要求我们像浮士德那么不断地去进取、开拓、发现,用不着去冒险寻求刺激。不要求我们像西西弗斯那样不断徒劳地推巨石上山,也不要求我们像教徒那样去修道院禁欲苦修,不食人间烟火。

不过,要真的实行起来,中间活法怕是有相当难度的。人是一种不大经得起诱惑的软弱的动物,具有自制力和理性精神的人毕竟很少,不知不觉或有意识放纵自己的人却很多。我们实行起来多半不会偏于苦行和工作狂的一面,而会偏向纵情于声色犬马凤花雪月而不能自拔的一方,时常乐而忘返,乐不思蜀。

尼采曾用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来代表人类的狂欢和理性两种精神。或许这是上帝的有意安排,把这两个对立面放进我们体内,让我们自己去作选择:或者纵情享受,或者拼命干活,只有不同寻常的人才会把二者结合得很好。选择就是考验,答卷要由我们自己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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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葛

诗经·国风·王风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题解:情人相思之词。一说朋友相念。

译文:

那个采葛的姑娘啊。

一日不见她,

好像三个整月长啊。

那个采蒿的姑娘啊。

一日不见她,

好像三个秋季长啊。

那个采艾的姑娘啊。

一日不见她,

好像三个周年长啊。

赏析

本篇由于只是表现一种急切的相思情绪而没有具体内容,所以旧说随意性很大,如《毛诗序》以为是“惧谗”,所谓“一日不见于君,忧惧于谗矣”;朱熹《诗集传》则斥为“*奔”之诗,说“采葛所以为絺綌,盖*奔者托以行也。故因以指其人,而言思念之深,未久而似久也”;吴懋清《毛诗复古录》则以为采葛(萧、艾)比喻平时蓄养人才,“临时方获其用,若求之太急……一日则如三月之久”;牟庭《诗切》又说是“刺人娶妻……而徒溺其色,一日不见,则思之如三月之久”;姚际恒、方玉润、吴闿生却一致认为是怀友忆远之诗,方氏申述云:“夫良友情亲如夫妇,一朝远别,不胜相思,此正交情深厚处,故有三月、三秋、三岁之感也!”(《诗经原始》)近人则多主恋歌说。就诗论诗,视为怀念情人之作为妥。闻一多指出“采集皆女子事,此所怀者女,则怀之者男”(《风诗类钞》)。译文取闻说作男词。

热恋中情人无不希望朝夕厮守,耳鬓相磨,分离对他们是极大的痛苦,所谓“乐哉新相知,忧哉生别离”,即使是短暂的分别,在他或她的感觉中也似乎时光很漫长,以至于难以忍耐。本诗三章正是抓住这一人人都能理解的最普通而又最折磨人的情感,反覆吟诵,重叠中只换了几个字,就把怀念情人愈来愈强烈的情感生动地展现出来了,仿佛能触摸到诗人激烈跳动的脉搏,听到他那发自心底的呼唤。全诗既没有卿卿我我一类爱的呓语,更无具体的爱的内容叙述,只是直露地表白自己思念的情绪,然而却能拨动千古之下读者的心弦,并将这一情感浓缩为“一日三秋”的成语,审美价值永不消退,至今仍活在人们口头。其艺术感染力的奥妙在哪里?拙作《风诗含蓄美论析》曾剖析本诗“妙在语言悖理”,意思说:从科学时间概念衡量,三个月、三个季节、三个年头怎能与“一日”等同呢?当是悖理的,然而从诗抒情看却是合理的艺术夸张,合理在热恋中情人对时间的心理体验,一日之别,逐渐在他或她的心理上延长为三月、三秋、三岁,这种对自然时间的心理错觉,真实地映照出他们如胶似漆、难分难舍的恋情。这一悖理的“心理时间”由于融进了他们无以复加的恋情,所以看似痴语、疯话,却能妙达离人心曲,唤起不同时代读者的情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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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广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译文

南山乔木大又高,

树下不可歇阴凉。

汉江之上有游女,

想去追求不可能。

汉江滔滔宽又广,

想要渡过不可能。

江水悠悠长又长,

乘筏渡过不可能。

柴草丛丛错杂生,

用刀割取那荆条。

姑娘就要出嫁了,

赶快喂饱她的马。

汉江滔滔宽又广,

想要渡过不可能。

江水悠悠长又长,

乘筏渡过不可能。

柴草丛丛错杂生,

用刀割取那蒌蒿。

姑娘就要出嫁了,

赶快喂饱小马驹。

汉江滔滔宽又广,

想要渡过不可能。

江水悠悠长又长,

乘筏渡过不可能。

赏析

这是一首恋情诗。抒情主人公是位青年樵夫。他钟情一位美丽的姑娘,却始终难遂心愿。情思缠绕,无以解脱,面对浩渺的江水,他唱出了这首动人的诗歌,倾吐了满怀惆帐的愁绪。

关于本篇的主旨,《毛诗序》所说赞文王“德广所及也”,并不足据,《文选》注引《韩诗序》云: “《汉广》,说(悦)人也。”清陈启源《毛诗稽古编》进而发挥曰:“夫说(悦)之必求之,然唯可见面不可求,月慕说益至。”对诗旨的阐释和诗境的把握,简明而精当。“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是体现诗旨的中心诗句;“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重叠三唱,反覆表现了抒情主人公对在水一方的 “游女”,瞻望勿及,企慕难求的感伤之情。鲁齐韩三家诗解“游女”为汉水女神,后颇有从者,这给本诗抹上了一层人神恋爱的色彩。不过一部《诗经》,总体落实在现实人生,“十五国风”,皆为歌唱世俗情感的民间歌谣,因此似乎没有必要将此诗与神话传说联系起来。

从外部结构看,《汉广》全篇三章,前一章独立,后二章叠咏,同《诗经》中其他重章叠句的民歌,似无差异。但从艺术意境看,三章层层相联,自有其诗意的内在逻辑。可析而为二。

首先,全诗三章的起兴之句,传神地暗示了作为抒情主人公的青年樵夫,伐木刈薪的劳动过程。方玉润曾写道:“首章先言乔木起兴,为采樵地;次即言刈楚,为题正面;三兼言刈蒌,乃采薪余事”(《诗经原始》)。方氏由此把《汉广》诗旨概括为“江干樵唱”,否定其恋情诗的实质,仍不免迂阔;但见出起兴之句暗示了采樵过程,既有文本依据,也是符合劳动经验的。

其次,从结构形式看,首章似独立于二、三两章;而从情感表现看,前后部分紧密相联,细腻地传达了抒情主人公由希望到失望、由幻想到幻灭,这一曲折复杂的情感历程。有希望有追求,才有失望有失落;但诗篇于此未作明言,对这位青年当年追求思恋的一往深情,让读者得之言外。诗篇从失望和无望写起,首章八句,四曰“不可”,把追求的无望表达得淋漓尽致,不可逆转。一般把首句视为起兴;如果换一种读法,把 “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置于首位,那么,“南有乔木,不可休思”便可视为比喻,连同“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构成一组气势如潮的博喻;瞻望难及的无限怅惘之情,也表现得更为强烈。当年苦恋追求,今日瞻望难及。但心不甘、情难拔,于是由现实境界转入幻想境界。三、三两章一再地描绘了痴情的幻境:有朝“游女”来嫁我,先把马儿喂喂饱;“游女”有朝来嫁我,喂饱驹儿把车拉。但幻境毕竟是幻境,一旦睁开现实的眼睛,便更深地跌落幻灭的深渊。他依然痴情而执着,但二、三两章对“汉广”、“江永”的复唱,已是幻境破灭后的长歌当哭,比之首唱,真有男儿伤心不忍听之感。总之,诗章前后相对独立,情感线索却历历可辨。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把《汉广》的诗境概括为“可见而不可求”。这也就是西方浪漫主义所谓的 “企慕情境”,即表现所渴望所追求的对象在远方、在对岸,可以眼望心至却不可以手触身接,是永远可以向往但永远不能到达的境界。《秦风·蒹葭》也是刻划 “企慕情境”的佳作,与《汉广》比较,则显得一空灵象征,一具体写实。《蒹葭》全篇没有具体的事件、场景,连主人是男是女都难以确指,诗人着意渲染一种追求向往而渺茫难即的意绪。《汉广》则相对要具体写实得多,有具体的人物形象:樵夫与游女;有细徽的情感历程:希望、失望到幻想、幻灭;就连“之子于归”的主观幻境和“汉广江永”的自然景物的描写都是具体的。王士禛认为,《汉广》是中国山水文学的发轫。《诗经》中仅有的几篇“刻画山水”的诗章之一(《带经堂诗话》),不为无见。当然,空灵象征能提供广阔的想像空间,而具体写实却不易作审美的超越。钱钟书《管锥编》论“企慕情境”这一原型意境,在《诗经》中以《秦风·蒹葭》为主,而以《周南·汉广》为辅,其原因或许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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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豳风·破斧》

题解赞颂周公。或曰东征战士,经破斧缺斨的苦战,庆幸自己能得生还。

原文

既破我斧,

又缺我斨1。

周公东征,

四国是皇2。

哀我人斯3,

亦孔之将4。

既破我斧,

又缺我锜5。

周公东征,

四国是吪6。

哀我人斯,

亦孔之嘉7。

既破我斧,

又缺我銶8。

周公东征,

四国是遒9。

哀我人斯,

亦孔之休10。

译文

那些老爷既使我斧破折,

又使我斨缺残。

周公率军东征,

四国君主无不心惊胆战。

周公哀怜我们这些平民,

这是多么的仁贤。

那些老爷既使我斧破折,

又使我錡缺残。

周公率军东征,

四国百姓深受教化感染。

周公哀怜我们这些平民,

这是多么的良善。

那些老爷既使我斧破折,

又使我銶缺残。

周公率军东征,

四国家人重聚生活平安。

周公哀怜我们这些平民,

这是莫大的恩典。

狂人日记》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即“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

主题:在思想上,《狂人日记》表达了彻底的、不妥协的反封建精神。鲁迅自述,《狂人日记》受到了果戈理同名小说和尼采思想的影响,但却“比果戈里的忧愤深广,也不如尼采的超人的渺茫”。《狂人日记》对封建制度和礼教的揭露和批判是多层次逐步展开的:第一个层次是先从外部环境上揭示吃人的普遍性, 进而通过狂人的联想,把历史和现实具体的肉体上的吃人,上升到了仁义道德等纲常名教吃人的更深的层次。第二个层次,从家庭内部着眼,来透视封建礼教所依存的基础――家族制度的罪恶。“大哥”的意象就是家族制度的象征。“大哥”并不是有意的迫害狂人,但是他所遵奉的礼教制度观念却决定了他必须要按照社会传统的意志来消灭狂人的叛逆意识,所以也参与到了吃人的行列中。第三个层次,通过狂人的自我反省,把封建纲常名教“吃人”的含义引向了深广:狂人也被纲常名教毒害而成了吃人者。尤其是狂人所说的“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显然不仅是狂人自身,而且是代指处在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控制之下的“中国人”,作品由此完成了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最深层次的揭露和批判。

《狂人日记》在表现“礼教吃人”的同时,还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叛和变革的精神。如狂人面对因循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思想,大胆地提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质疑,这集中体现了大胆怀疑和否定一切的五四时代精神;狂人还面对面地向吃人者发出了警告:“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狂人还渴望将来有不再吃人的更高级的“真人”出现,这表现了一种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朦胧理想。最后,狂人期望未来、瞩目下一代,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这更是一种向封建主义抗争的号召,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了一条变革社会的途径。

《狂人日记》具有鲜明的现代特征,具体表现为省察历史与现实的理性精神,解剖自我灵魂的自审精神,以及关注生存和发展的忧患意识,远远超出了一般知识分子顾影自怜式的自慰,显示了“五四”时期思想启蒙的高度。

艺术成就:在艺术上,鲁迅是创造新形式的先锋。《狂人日记》之所以被称为是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除了其思想上的贡献外,还体现在艺术上的独特创造方面,具有独特的结构模式、表现手法和叙述视角,并成功地塑造了“狂人”的艺术形象。首先,在结构上,采用日记体,借鉴西方横截面式结构,按照狂人的病情和意识的流动来组织小说,打破了中国传统小说注重故事情节的结构方式(线性叙事方式)。其次,在艺术表现上,大胆采用了现实主义和象征主义相结合的手法,形成了独特的艺术效果,这主要是通过狂人这个特殊的艺术形象来实现的。实写人物,用的是现实主义;虚写寓意,用的是象征主义。一方面,从文本叙述的表层来看,狂人的确是一个“迫害狂患者”,作家用现实主义的方法准确入微地写出了狂人的精神病态:思维逻辑混乱,心理变态等,甚至可以经得起精神病理学者的检查;另一方面,作者巧妙地在狂人的疯话中,创造性地运用了象征、隐喻的手法和汉语的多义性,一语双关地寄寓了读者完全能够领略的战斗的深意;巧妙地在狂人的周围环境、氛围、人物关系中融入了极精彩的象征性描画,这就使读者所感受到的狂人,在内在的精神上,成了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先觉者,一个反封建的启蒙斗士。可以说,现实主义方法构成了小说的骨架和血肉,象征主义方法构成了小说的灵魂,二者相互结合缺一不可。第三,在叙述视角上,《狂人日记》的“日记本文”部分采用的是白话,叙述者是白话文的第一人称“我”,“序言”部分采用的却是文言,叙述者是文言文的第一人称“余”,这样在文本中就出现了两个对立的叙述者(“我”与“余”),形成了两重叙述和两重视角。文言部分所表现出来的内容和白话部分所反映出的寓意是对立的,白话部分表现的虽然是“狂人”的非正常的世界,却具有疯狂中的清醒,处处显示了对旧有秩序的反抗,是不正常中的正常;文言小序部分写狂人病好之后,已“赴某地候补去了”,成为了候补官员,表现的虽然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正常人”的世界,实际上却是正常中的不正常,表明反封建的战士已经向黑暗现实屈服,成了封建统治者的一员。这样,小说文本就具有了一种分裂性,对立的因素相互嘲弄与颠覆、消解,形成了反讽的结构,表现出了鲁迅对现实的深刻怀疑和极度的绝望,表现出了“梦醒了却无路可走”的悲哀。第四,成功地塑造了丰富复杂、蕴藉深厚的狂人的艺术形象。狂人是一个具有暗示性寄寓意义的形象,他身上同时存在着理性、非理性,启蒙、非启蒙的精神特征,他是被庸人社会宣布为疯子的觉醒者、受迫害者、见证者,和受到长久精神压抑的战士的形象,是在近现代社会,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觉醒了却无路可走”的知识分子的悲剧典型,象征的是近现代社会(晚清至民初)所有的壮志未酬的先觉善斗之士和反封建的先驱。《狂人日记》的整个情节发展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思想基础上的――知识者的觉醒程度和他在中国当时社会上的孤立程度是成正比例发展的,越觉醒就越孤立。“狂人”越是深刻地感到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越是极力反抗这种礼教,周围的人越是把他看作是一个不值得理解和同情的“疯子”。 “狂人”的命运深刻地体现了当时觉醒知识者的悲哀。

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所以,它一经发表,就在思想界和文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新潮》杂志著文称誉“疯子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带着孩子,跟着疯子走,――走向光明去”

  《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弊害”何在?乃在“吃人”。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

  鲁迅曾说,《狂人日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a、创作意图

  “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小说一开始利用日常生活里一般人对狂人常有的围观、注视、谈论,反激起“迫害狂”患者内心的恐惧,逐渐地引出的主题。狂人看到赵贵翁奇怪的眼色,小孩子们铁青的脸,一路上的人交头接耳的议论,张开着的嘴,街上女人说的’咬你几口”的话,联想到狼子村佃户告荒时讲过人吃人的故事。从他大哥平常的言论开始怀疑到当前的安排。他把医生把脉理解为“揣一揣肥瘠”,嘱咐吃药的“赶紧吃吧”理解为赶紧吃他,然后归结到这个社会是人吃人的社会,长期以来这个社会的历史是一部人吃人的历史。日记里这样写着:“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坚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他认为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是现代文学的第一篇小说,这篇和果戈理短篇同名的作品发表于五四运动前一年,描写了一个“迫害狂”患者的精神状态和心理活动。鲁迅利用早年获得的医学知识,以严格的现实主义态度,使社会生活的具体描写结合狂人特有的内心感受,艺术地贯串在小说的全部细节里,狂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疯话,但是狂人说的话里又包含着许多深刻的真理。

  b、狂人的形象

  狂与不狂 就是真狂还是假狂

  c、《狂人日记》的思想性

  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感受,通过他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地存在着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惊心动魄的概括。借实引虚,以虚证实。《狂人日记》发表后,由于它所表现的忧愤的深广和批判的犀利,使许多读者耳目一新,这篇小说是向封建社会进军的第一声号角,以前所未有的彻底的精神,反映了中国革命已经进入新的阶段的历史的特征。

  是现代文学的第一篇小说,这篇和果戈理短篇同名的作品发表于五四运动前一年,描写了一个“迫害狂”患者的精神状态和心理活动。鲁迅利用早年获得的医学知识,以严格的现实主义态度,使社会生活的具体描写结合狂人特有的内心感受,艺术地贯串在小说的全部细节里,狂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疯话,但是狂人说的话里又包含着许多深刻的真理。

  小说一开始利用日常生活里一般人对狂人常有的围观、注视、谈论,反激起“迫害狂”患者内心的恐惧,逐渐地引出“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的主题。狂人看到赵贵翁奇怪的眼色,小孩子们铁青的脸,一路上的人交头接耳的议论,张开着的嘴,街上女人说的’咬你几口”的话,联想到狼子村佃户告荒时讲过人吃人的故事。从他大哥平常的言论开始怀疑到当前的安排。他把医生把脉理解为“揣一揣肥瘠”,嘱咐吃药的“赶紧吃吧”理解为赶紧吃他,然后归结到这个社会是人吃人的社会,长期以来这个社会的历史是一部人吃人的历史。日记里这样写着:“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坚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他认为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小说选取狂人为主角是一个十分精心的安排。在黑暗势力陈陈相因地压在人们头上的那个社会里,一切都已经习惯,一切都视为当然,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感受,通过他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地存在着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惊心动魄的概括。借实引虚,以虚证实。小说的艺术构思是巧妙的。《狂人日记》发表后,由于它所表现的忧愤的深广和批判的犀利,使许多读者耳目一新,当时吴虞还据此写了论文《吃人与礼教》,足见其影响的深入与广泛。这篇小说是向封建社会进军的第一声号角,以前所未有的彻底的精神,反映了中国革命已经进入新的阶段的历史的特征。

  狂人日记>的独创性主要表现在大胆采用写实与象征相调和的方法象征和理想的紧密交融,象征又做到含蓄和明朗的和谐统一,也是<狂人日记>的突出特点小说充满深切的哲理意味,使心理刻画具有凝重深沉的格词对鲁迅自身的灵魂袒露和潜意识的表白,也是值得人们深深品味的一个特点<狂人日记>采用日记体,各个章节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从艺术风格的角度而言,<狂人日记>树立了时代性和民族性相统一的楷模

鲁迅《药》的原文:

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华老栓忽然坐起身,擦着火柴,点上遍身油腻的灯盏,茶馆的两间屋子里,便弥满了青白的光。

“小栓的爹,你就去么”是一个老女人的声音。里边的小屋子里,也发出一阵咳嗽。

“唔。”老栓一面听,一面应,一面扣上衣服;伸手过去说,“你给我罢。”

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一包洋钱⑵,交给老栓,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便点上灯笼,吹熄灯盏,走向里屋子去了。那屋子里面,正在窸窸窣窣的响,接着便是一通咳嗽。老栓候他平静下去,才低低的叫道, “小栓……你不要起来。……店么你娘会安排的。”

老栓听得儿子不再说话,料他安心睡了;便出了门,走到街上。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天气比屋子里冷多了;老栓倒觉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

老栓正在专心走路,忽然吃了一惊,远远里看见一条丁字街,明明白白横着。他便退了几步,寻到一家关着门的铺子,蹩进檐下,靠门立住了。好一会,身上觉得有些发冷。

“哼,老头子。” “倒高兴……。”

老栓又吃一惊,睁眼看时,几个人从他面前过去了。一个还回头看他,样子不甚分明,但很像久饿的人见了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老栓看看灯笼,已经熄了。按一按衣袋,硬硬的还在。仰起头两面一望,只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再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

没有多久,又见几个兵,在那边走动;衣服前后的一个大白圆圈,远地里也看得清楚,走过面前的,并且看出号衣⑶上暗红的镶边。——一阵脚步声响,一眨眼,已经拥过了一大簇人。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进;将到丁字街口,便突然立住,簇成一个半圆。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⑷,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那人便焦急起来,嚷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

“这给谁治病的呀”老栓也似乎听得有人问他,但他并不答应;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

老栓走到家,店面早经收拾干净,一排一排的茶桌,滑溜溜的发光。但是没有客人;只有小栓坐在里排的桌前吃饭,大粒的汗,从额上滚下,夹袄也帖住了脊心,两块肩胛骨高高

“得了么”

“得了。”

两个人一齐走进灶下,商量了一会;华大妈便出去了,不多时,拿着一片老荷叶回来,摊在桌上。老栓也打开灯笼罩,用荷叶重新包了那红的馒头。小栓也吃完饭,他的母亲慌忙

“好香!你们吃什么点心呀”这是驼背五少爷到了。这人每天总在茶馆里过日,来得最早,去得最迟,此时恰恰蹩到临街的壁角的桌边,便坐下问话,然而没有人答应他。“炒

“小栓进来罢!”华大妈叫小栓进了里面的屋子,中间放好一条凳,小栓坐了。他的母亲端过一碟乌黑的圆东西,轻轻说:

“吃下去罢,——病便好了。”

小栓撮起这黑东西,看了一会,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心里说不出的奇怪。十分小心的拗开了,焦皮里面窜出一道白气,白气散了,是两半个白面的馒头。——不多工夫,已

“睡一会罢,——便好了。”

小栓依他母亲的话,咳着睡了。华大妈候他喘气平静,才轻轻的给他盖上了满幅补钉的夹被。

店里坐着许多人,老栓也忙了,提着大铜壶,一趟一趟的给客人冲茶;两个眼眶,都围着一圈黑线。

“老栓,你有些不舒服么——你生病么”一个花白胡子的人说。

“没有。”

“没有——我想笑嘻嘻的,原也不像……”花白胡子便取消了自己的话。

“老栓只是忙。要是他的儿子……”驼背五少爷话还未完,突然闯进了一个满脸横肉的人,披一件玄色布衫,散着纽扣,用很宽的玄色腰带,胡乱捆在腰间。刚进门,便对老栓嚷

“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

老栓一手提了茶壶,一手恭恭敬敬的垂着;笑嘻嘻的听。满座的人,也都恭恭敬敬的听。华大妈也黑着眼眶,笑嘻嘻的送出茶碗茶叶来,加上一个橄榄,老栓便去冲了水。

“这是包好!这是与众不同的。你想,趁热的拿来,趁热的吃下。”横肉的人只是嚷。

“真的呢,要没有康大叔照顾,怎么会这样……”华大妈也很感激的谢他。

“包好,包好!这样的趁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

华大妈听到“痨病”这两个字,变了一点脸色,似乎有些不高兴;但又立刻堆上笑,搭讪着走开了。这康大叔却没有觉察,仍然提高了喉咙只是嚷,嚷得里面睡着的小栓也合伙咳

“原来你家小栓碰到了这样的好运气了。这病自然一定全好;怪不得老栓整天的笑着呢。”花白胡子一面说,一面走到康大叔面前,低声下气的问道,“康大叔——听说今天结果

“谁的不就是夏四奶奶的儿子么那个小家伙!”康大叔见众人都耸起耳朵听他,便格外高兴,横肉块块饱绽,越发大声说,“这小东西不要命,不要就是了。我可是这一回一

小栓慢慢的从小屋子里走出,两手按了胸口,不住的咳嗽;走到灶下,盛出一碗冷饭,泡上热水,坐下便吃。华大妈跟着他走,轻轻的问道,“小栓,你好些么——你仍旧只是

“包好,包好!”康大叔瞥了小栓一眼,仍然回过脸,对众人说,“夏三爷真是乖角儿,要是他不先告官,连他满门抄斩。现在怎样银子!——这小东西也真不成东西!关在劳

“阿呀,那还了得。”坐在后排的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很现出气愤模样。

“你要晓得红眼睛阿义是去盘盘底细的,他却和他攀谈了。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你想:这是人话么红眼睛原知道他家里只有一个老娘,可是没有料到他竟会这么

“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壁角的驼背忽然高兴起来。

“他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

花白胡子的人说,“打了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怜呢”

康大叔显出看他不上的样子,冷笑着说,“你没有听清我的话;看他神气,是说阿义可怜哩!”

听着的人的眼光,忽然有些板滞;话也停顿了。小栓已经吃完饭,吃得满头流汗,头上都冒出蒸气来。

“阿义可怜——疯话,简直是发了疯了。”花白胡子恍然大悟似的说。

“发了疯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的说。

店里的坐客,便又现出活气,谈笑起来。小栓也趁着热闹,拚命咳嗽;康大叔走上前,拍他肩膀说:

“包好!小栓——你不要这么咳。包好!”

“疯了。”驼背五少爷点着头说。

西关外靠着城根的地面,本是一块官地;中间歪歪斜斜一条细路,是贪走便道的人,用鞋底造成的,但却成了自然的界限。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这一年的清明,分外寒冷;杨柳才吐出半粒米大的新芽。天明未久,华大妈已在右边的一坐新坟前面,排出四碟菜,一碗饭,哭了一场。化过纸⑸,呆呆的坐在地上;仿佛等候什

小路上又来了一个女人,也是半白头发,褴褛的衣裙;提一个破旧的朱漆圆篮,外挂一串纸锭,三步一歇的走。忽然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他,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华大妈看他排好四碟菜,一碗饭,立着哭了一通,化过纸锭;心里暗暗地想,“这坟里的也是儿子了。”那老女人徘徊观望了

华大妈见这样子,生怕他伤心到快要发狂了;便忍不住立起身,跨过小路,低声对他说,“你这位老奶奶不要伤心了,——我们还是回去罢。”

那人点一点头,眼睛仍然向上瞪着;也低声吃吃的说道,“你看,——看这是什么呢”

华大妈跟了他指头看去,眼光便到了前面的坟,这坟上草根还没有全合,露出一块一块的黄土,煞是难看。再往上仔细看时,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

他们的眼睛都已老花多年了,但望这红白的花,却还能明白看见。花也不很多,圆圆的排成一个圈,不很精神,倒也整齐。华大妈忙看他儿子和别人的坟,却只有不怕冷的几点青

“瑜儿,他们都冤枉了你,你还是忘不了,伤心不过,今天特意显点灵,要我知道么”他四面一看,只见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便接着说,“我知道了。——瑜儿

微风早经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一丝发抖的声音,在空气中愈颤愈细,细到没有,周围便都是死一般静。两人站在枯草丛里,仰面看那乌鸦;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

许多的工夫过去了;上坟的人渐渐增多,几个老的小的,在土坟间出没。

华大妈不知怎的,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担,便想到要走;一面劝着说,“我们还是回去罢。”

那老女人叹一口气,无精打采的收起饭菜;又迟疑了一刻,终于慢慢地走了。嘴里自言自语的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他们走不上二三十步远,忽听得背后“哑——”的一声大叫;两个人都悚然的回过头,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

一九一九年四月。

《药》是中国现代文学奠基人鲁迅创作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通过对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暗中颂扬了革命者夏瑜英勇不屈的精神,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近群众的局限性。作品以华老栓夫妇给儿子治病为明线,以革命者夏瑜被军阀杀害为暗线,双线交织,结构精巧。

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真正的悲剧作品很少见。并不是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悲剧,也不是我们看不到悲剧或在文学作品中排斥悲剧,而是我们总要在悲剧性事件的结尾给它安上一个"光明的尾巴",这种做法很受现当代批评家的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消解了悲剧,至少是减少了悲剧的力度及对于人的震撼和净化。这种说法当然是对的。比如王国维就在《红楼梦评论》里说:

  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

  但我以为,这可能要从我们缺少宗教这一点来理解。因为我们没有宗教,没有救赎,没有来生的许诺,我们可能真的需要在此生就实现终极正义,否则我们会陷入绝望,而且还会引发绝大的道德危机。要知道,没有宗教的我们,其道德基础就是理性的而不是宗教式的非理性的,所以,我们的正义必须是我们能理解、能看得见的。鲁迅先生在谈到《红楼梦》的那些没出息的续改之作时,颇愤激地说:

  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的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坟•论睁了眼看》)

  "当场团圆"的"胡说",确实是"自欺欺人",但也是没有办法的选择,"福善祸*"的"现世报"几乎是我们不得已的选择。但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没有了西方意义上的——也就是古希腊意义上的悲剧作品了。

  但中国文学有中国文学的特点。由于我们有如此悠久而持续的文学史——远远超过古希腊的历史,以及远远超过古希腊的作者与受众,如此丰富的文学作品,如此巨大的成就,我们完全有资格有能力有必要有责任建立我们自己的文学评价标准。比如,关于悲剧,如果我们理解为悲剧乃是由于人类自身意志与历史的矛盾冲突并最终招至必然失败,是人类自身激情与命运的较量,是人性的弱点或优点在人生历程中的必然体现,那么,西方的悲剧形式是《俄狄浦斯》,是《安提哥涅》,是《李尔王》、《罗密欧与朱丽叶》、《麦克白斯》,那么,我们的悲剧不是一种文体,不是一个事件,而是一种弥漫于作品中的情绪:伤感。是的,伤感是中国文学的最高境界、最深意蕴,是中国人体认命运的独特方式。

  悲剧是文学的最高形式。体现在中国文学上,伤感就是中国文学的最本质特征。在中国人的感受里,一切美好的东西几乎都是令人伤感的,因为我们窥见了繁华背后的憔悴。所以,与王国维不同的是,我以为,中国人骨子里就是悲剧性的。只是,一个出人意料的结果是,由于我们能充分体认到世界的荒谬与人生的悲凉,我们在日常表现上,往往倒是乐观的,读一读庄子、陶渊明、苏东坡,我们能充分感受到这一点,二者之间的逻辑过渡自然得很。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会突然发现,《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因为:一,她是最能集中体现中国传统文学"伤感"特征的作品;二,它又是能完全符合西方悲剧定义的作品。纯粹、圆融,粹集中西,它是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几乎无与伦比。

  说《红楼梦》是符合西方定义的悲剧,王国维已经说明。他说:"《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并且说它是"天下之至惨"的悲剧:

  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

  在王国维看来,这第三种悲剧,不像前二种悲剧是由于"蛇蝎之人物与盲目之命运"造成的,而是"人生之所固有"的"非例外之事",这种"不幸",却又"无不平之可鸣",所以是"天下之至惨"的悲剧。鲁迅先生的"几乎无事的悲剧",也是对这种人生悲剧的准确概括。实际上,我们情绪上的"伤感",就是对人生与命运的种种"无所逃乎天地之间"(庄子语)的"不幸"与"缺憾",不能付之于"不平之鸣",只能发为一声叹息。叹息过后,并无反抗与不平,有的是认命与无奈。这种认命式的无奈伤感,弥漫于中国古典文学的各类文体,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的基本情感特征。王国维继而这样分析《红楼梦》中宝黛爱情悲剧的成因:

  贾母爱宝钗之婉,而惩黛玉之孤僻,又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厌宝玉之病;王夫人固亲于薛氏;凤姐以持家之故,忌黛玉之才而虞其不便于己也;袭人惩尤二姐、香菱之事,闻黛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第八十一回)之语,惧祸之及,而自同于凤姐,亦自然之势也。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况黛玉一女子哉!由此种种原因,而金玉以之合,木石以至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因此观之,《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

  相对于后来的"红学家"们在《红楼梦》中划分"好人"、"坏人"的做法,我从我的阅读感受出发,颇认同王国维氏的观点。我并不觉得贾府里有多少且多坏的人物,那些被红学家一致否定的人物,如贾政,如凤姐,如袭人,也不过就是一般人啊。他们道德上固然不高尚,但他们的缺点,却也是在基本的人性范围之内。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些普通道德水准的人造成的悲剧,才是最令我们感慨万端却又冤无头债无主啊。我们对这样的悲剧,除了感伤,还能怎样?

  曹雪芹几乎是毫不节制地在小说中宣泄着他的感伤。宝玉和黛玉,是感伤主。事实上,在宝玉、黛玉的思想与心理里,我们已经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对未来的悲观,他们的无奈、无力与无方向,他们知道他们是没有未来的。第十九回里,宝玉对袭人说

  只求你们看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成了飞灰,——飞灰还不好,灰还有形有迹,还有知识的——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就散了的时候儿,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凭你们爱那里去那里去就完了。

  在第三十六回,他又说:

  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趁着你们都在眼前,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处去,随风化了,自此再不托生为人,这就是我死的得时了。

  在第五十七回,紫鹃骗宝玉说老太太为他定了琴姑娘。宝玉道:

  我只愿这会子立刻我死了,把心迸出来,你们瞧见了。然后连皮带骨,一概都化成一股灰,再化成一股烟,一阵大风,吹得四面八方,都登时散了,这才好!

  在袭人听来,当然是"疯话",但这却正是他内心绝望的表示。

  小小宝玉,何处来偌大寂寞?盖"悲凉之雾,遍布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呼吸如此悲凉之雾,宝玉的爱,乃是痛中的爱,绝望中的爱,犹疑中的爱,寒凉中的爱,是灵魂之爱,精神之爱。他是爱情上的哈姆莱特:爱还是不爱,这是一个问题。所以我们看他一面全身心投入,无比体贴与温柔,一面则时时觉得这爱"无立足境"。人站在哪里不是深渊?宝玉的四周已然塌陷,爱已是一座孤岛。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许能理解为什么他虽然有时也不免对着宝钗丰腴的玉臂呆想,甚至想"这膀子要是长在林妹妹身上就好了",有着情欲的一面,但他真正心仪的,仍是能给他灵魂以滋养与安抚的黛玉。对他来说,爱是由于孤独,由于绝望,由于寂寞,由于彷徨,由于灵魂的无着落。这世界中,大概只有那小儿女的一丝闲愁,一点恩爱,才是值得牵挂的,否则,他只能是一丝不挂,他最后的出场,只光着头,赤着足,倏然而逝,莫知所终,这一通灵的石头,不是无才补天,而是天已无可补。

  这个十几岁的少年,内心如此绝望,但对人对事,却非常体贴关照,"每日甘心为诸丫头充役"(第三十六回)。可是,他常感到"这个心使碎了,也没人知道"(第三十一回)。"我有一个心,前儿已交给林妹妹了,他要过来,横竖给我带来,还放在我肚子里头"(第九十七回)。鲁迅亦说他"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中国小说史略》)。

  第十九回,宝玉撞见茗烟与一个女孩子偷情,一时禁不住大叫"了不得",踹门进去,却并不责罚,只叫那女孩子快跑,那女孩子飞快跑出去,宝玉又赶出去叫道:"你别怕,我不告诉人!"急得茗烟在后叫:"祖宗,这分明是告诉人了!"

  只这"你别怕,我不告诉人"一句,他内心之良善,之为他人考虑,跃然纸上。他很怕这女孩子想不开,很怕这女孩子羞愧,怕她忐忑恐惧,故赶出来,用一句话宽她的心。

  只是,如此良善的人,却被成人世界里判为不肖子,要大张挞伐,最后只能是做了和尚,遁世而去,弄得红楼一梦成佛影。

  袭人便自己细细的想:"宝玉必是跟了和尚去。上回他要拿玉出去,便是要脱身的样子。被我揪住,看他竟不像往常,把我混推混搡的,一点情意都没有。后来待二奶奶更生厌烦,在别的姊妹跟前,也是没有一点情意:这就是悟道的样子。"(第一百二十回)

  大有情变大无情了。也难怪,晴雯死了,黛玉死了,凤姐死了,贾母死了,元春死了,探春、迎春、惜春,嫁的嫁了,出家的出家了,史湘云不再来了,大观园关门了……皇帝隆恩大赦,贾政的世界还在,但宝玉的世界没了,对他而言,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了,俗缘已毕,还不快走?

  如果说宝玉是善,黛玉就是真,是美。她眼里揉不得一点沙子,心中容不得一点污浊,只能"质本洁来还洁去",她有对一切虚伪的近乎过敏的感受力,洞彻力,却没有一丝容忍度。在曹雪芹的心目中,也只有这样冰清玉洁的真,才能配得上那至纯无邪的善。但这只能是理想,是让我们伤感的理想。

  宝钗虽然不失温柔大方,聪明伶俐,但她真不及黛玉,善不如宝玉,金钏儿投井死了,宝玉"恨不得也身亡命殒"(第三十二回)。袭人也"想素日同气之情,不觉流下泪来"。王夫人也自认为"岂不是我的罪过!"不觉流下泪来。而宝钗为了宽王夫人的心,竟然是:

  宝钗笑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是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傍边儿玩,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玩玩逛逛儿,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王夫人点头叹道:"虽然如此,到底我心里不安!"宝钗笑道:"姨娘也不劳关心。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了主仆之情了。"

  此时还能"笑",而且如此为强势者开脱,确实令人觉得她心肠忒硬。这是她不及宝黛之处,她比起宝黛,当是差一个境界的人物。

  脂砚斋在四十二回前总评中说:"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宝钗、黛玉两人气质、体质、秉性、品性,有天壤之别,但因作为金陵十二钗之首,在判词中也是两位一体。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说钗黛之分别为:

  宝钗在做人,黛玉在做诗,宝钗在解决婚姻,黛玉在进行恋爱;宝钗把握着现实,黛玉沉酣于意境,宝钗有计划地适应社会法则,黛玉任自然地表现自己的性灵。宝钗代表当时一般妇女的理智,黛玉代表当时闺阁中知识分子的情感。

  总之,宝钗代表着对现世生活的屈从与追随,代表着物质世界及其对人的诱惑以及压迫,代表着体制与社会规则;而黛玉则代表着人性中桀骜不驯的东西,代表着自由与反抗。事实上,在人性中,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对归属感安全感的追求是同时并存的,我们既需要个性的空间与独立,以发展自己;也有对群体的依附与追随,以保护自己。更何况人生的价值往往需要在人群中才能得到确认,从这个意义上讲,钗黛合一就不难理解了,钗黛对宝玉而言同具吸引力也就不难理解了。当然,正如我们看到的,在二者之间,宝玉更倾心的是黛玉,这也是因为人性中更倾向于自由,在二者不可皆得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宝钗的丰腴手臂不可能长到黛玉身上的情况下,我们会舍膀子而取性灵,舍群体而就自由。但是,体制力量的强大,非个体所能抗衡,恰恰相反,个体往往成为玩偶。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在宝玉失却通灵宝玉而痴傻的情况下,一场由成人世界操纵的,以成人世界的价值观决定的婚姻大事也暗暗的却紧锣密鼓地进行了,这是成人世界对少年世界的集体施暴,区别只在于,黛玉是被抛弃的——整个婚事操办过程包括她弥留之际,贾母、王夫人、凤姐等代表着贾府从而代表着体制的这些人,没有一人到她身边,哪怕是临终关怀也没有。宝钗是主动缴械的——当薛姨妈问她自己的意见时,她竟感觉很吃惊:"妈妈这话说错了,女孩儿家的事情是父母作主的,如今我父亲没了,妈妈应该作主的,再不然问哥哥。怎么问起我来?"(第九十五回)当然,这里面也有这正合她的心意的成分在,她也乐得做个贞静柔顺之人。宝玉是被欺骗的——从头至尾,他都满心欢喜于他与林妹妹的结合,而欺骗是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心思缜密的凤姐甚至想到了扶新娘宝钗的人都要用黛玉的丫鬟!

  与黛玉相比,宝钗并不恶,与其相对的,是"伪",这"伪",主要还不是"虚伪"之"伪",而是"人为"之"伪",如同荀子的"人性恶,其善者伪也"、"性无伪则不能自美"之"伪"。如果说黛玉是一任自己的真心真意显露,不惮以自己的真面目见人,从而落下个心胸狭窄尖酸刻薄的评价;那么,宝钗就是能掩饰、节制自己的感情与好恶,从而与成人世界取得了最大限度的和解,并因此得到了成人世界的一致赞誉,这也是她最终能够在成人世界占主导起支配作用的贾府,战胜黛玉而成为"宝二奶奶"的原因。可悲的是,虽然她未必不爱宝玉,也把这桩婚姻看作是她幸福与人生成功的保障,但客观地说,她并没有在这一场爱情角逐中有过什么主动的挑战行为,她很有心计,却也并没有在这件事情上用什么心计,她没有为取得宝玉的欢心而刻意做什么,她只是为取得成人世界的认可而刻意约束着自己,这就是她的"伪"。王昆仑说,她要的是婚姻,黛玉要的是爱情,这倒未必对,正确的说法是,她得到了婚姻,而黛玉得到了爱情,但得到了爱情却失去了婚姻;得到了婚姻却未必有爱情,这二位一体之人,都在第九十七回有了大收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是彻底的"毁",却也是最后的"成",她偿还神瑛侍者泪债的心愿终于完成;薛宝钗出阁成大礼,是"宝二奶奶"的"成",却也是"毁",她从此彻底失去了她自以为可以掌握的世俗的幸福。这时她才发现,宝玉不但不是她幸福的保障,恰成为她一生不幸的根源,宝玉在她那里真的成了假宝玉,真孽障——成人世界给予她们的一样是毁灭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文学价值具体如下:

1、语言特点方面

作者对白话的运用,达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比如“早上,我静坐了一会。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的吐出。”

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文字功夫,其中有心理、有动作、有细节,用的都是标准的白话,自然朴实,却又处处生动形象,充满意趣。作品中还有一些警句式的词句,如“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等等,其概括的力度和含义的深度,都绝不亚于文言文。鲁迅凭借其深厚的语言功力,成功将外国小说的形式与中国传统小说的优点结合在一起,创造出“日记体”这样一种中国现代小说的新形式,深刻地表现了本民族的思想和生活。 

2、创作方法方面

从创作方法上看,《狂人日记》主要采用的还是现实主义的方法。这表现在作品重视典型环境的描写、重视细节的真实性、重视人物性格的统一性等方面。读者在阅读时,如果把狂人的“错觉”加以矫正,就可以发现,无论是路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何先生对他的诊断。

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生活现象。而“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甚至于“去年城里钉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血舐”(这个细节后来被作者用于他的另一篇小说《药》之中),确实是“从来如此”。 

3、表现手法方面

(1)借实行虚,以虚证实。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感受,通过狂人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

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和揭露。

(2)独特的心理描写。变态的心理,混乱的逻辑和虚妄的幻觉等狂人心理的描写和刻画。狂人见到所有的人都是像要吃人,就是一种典型的迫害狂患者的心理状态;狂人由女人骂小孩推导出女人要吃人,由女人的要吃人推导出大哥、母亲和自己都吃了妹子的肉,这是典型的逻辑上的混乱。

(3)采用了一些诸如象征、暗示、变态心理描绘等现代主义手段。第一节:“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暗示黑暗的长久;第二节“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比喻、暗示中国几千年不变的传统文明。而第六节“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

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象征整个封建社会的黑暗与凶险。读者通过作品中的这些关键性的词句所包含的象征、比喻、暗示的意义,可以体会到作品的实质内容。

作者既把狂人写得完全象一个狂人,而作为体现作者意图的艺术手段,他使读者的理解完全超越于这个手段,不仅构思颇见新意,而且结合得又天衣无缝,显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4、叙述角度方面

《狂人日记》是日记体小说,日记体采用第一人称作为行文的角度。作品借主人公的眼睛,观察了他周围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吃人。

作者为此感到不解和愤怒:“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作品还写道:“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即狂人的大哥引者)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也会吃尽。”

在作品的最后一日记里,作者深切地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并具大声疾呼:“救救孩子……”这些都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写的。 

5、象征意义方面

“吃人”:封建主义礼教。《狂人日记》是满纸疯话,却是对中国社会的怀疑和拷问。狂人的精神病状的描写是逼真的,而他的几乎所有语言又都是带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他的形象本身的象征意义则更为突出。

“吃人”是鲁迅对现实的隐喻,不仅指吃人肉,也指人间苦难的事实和产生苦难的根源。通过象征和暗示,从作品字里行间所传达出的信息中可以发现,狂人实际上是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家族制度的启蒙者。

-狂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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