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僧
唐僧的第二个特点是慈悲。换句话是滥慈悲,滥好人,甚至“滥”到人妖不分的地步。无意间也就给了各色妖怪以可乘之机。十世修行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洞明世事的能力,相反迂腐有加。就连据说吃后可延寿四万七千年的人参果也没能提高他的智商(五庄观吃过人参果,马上在白虎岭遭遇尸魔,眼睁睁被骗)。西天路上的众妖怪,往往就看准了他这一弱点,大加利用,使用攻心战术屡试不爽。白骨夫人先后变化成**、老妪、老翁,悟空一眼就看出破绽,唐僧却还在懵懂之中,居然夸奖:“西方真是福地!那老公公路也走不上来,逼法的还念经哩。”最后妖怪虽然没得手,但却成功地分化了这一取经群体,伏下了极大的隐患。(第27回)平顶山银角大王变成受伤的道士求救,“……今日大有天缘,得遇师父,万望师父大发慈悲,救我一命。若得到观中,就是典身卖命,一定重谢深恩。”唐僧马上动了恻隐之心:“先生啊,你我都是一命之人,我是僧,你是道。衣冠虽别,修行之理则同。我不救你啊,就不是出家之辈。”即时命悟空驮他,结果银角用三座大山压住悟空,轻松得手。(第33回)号山枯松涧的红孩儿假作被强盗吊在树上,一番花言巧语,“……不知哪世里修积,今生得遇老师父。若肯舍大慈悲救我性命回家,就典身卖命,也酬谢师恩。”唐僧闻言便认了真实,教八戒救人,又使妖怪有机可乘。(第40回)黑松林地涌夫人扮成落难民女求救,也说:“……不知是哪世里祖宗积德,今日遇着老师父到此。千万大发慈悲,救我一命,九泉之下决不忘恩!”悟空将唐僧强制带离危险地带,可妖怪一句话“师父啊,你放着活人的性命不救,昧心拜佛取何经?”马上使唐僧勒转马头。(第80回)其实我们只要将这几位妖怪的话一对比,就会发现如出一辙,惊人雷同。这当然不是作者语言贫乏,也不是妖怪计拙,只能理解为唐僧的脑子问题。他的慈悲心理几乎每一次都使自己乃至取经集团面临灭顶之灾,但他却乐此不疲。这一点也许只能从一个佛教徒的心理积淀中去寻找原因:“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心理模式,时时蒙蔽了他的灵性,以至于有时他的言行有如白痴。狮驼岭一回,群妖使诡计,假说抬轿送他过山,他居然“对众妖作礼道:‘多承列位之爱,我弟子取经东回,向长安当传扬善果也。”也许在他看来这是佛家宽恕之道的胜利。可惜的是,接下来的事实,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群妖瞬间变脸,大打出手,轿中宾忽然又变成了笼(当然是蒸笼)中囚。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抱定自己的人生哲学:“千日行善,善犹不足;一日行恶,恶自有余。”这样,他与除恶务尽的悟空也就难免时常冲突。孙悟空,侠客&山大王 作为受统治人群的一员,他是一个另类,他寄托了被统治者的幻想。 他首先打破生死,否定了统治的最底层的根基,又藐视神的权威,抢夺了龙王的宝物。他以平民的第一个跳出牢笼的想法,山大王的形式,建立了自己的一片小天地,一个世外桃源。然而,统治者是不能允许这样的存在的,于是以其一贯的手法“招安”,将其转化为自己的走狗。很快,孙悟空直觉的发现自己所要求的平等并没有,于是再次立起山大王的旗号。如此不识抬举,统治者对不肯充当走狗的孙悟空采取了暴力镇压,但是,获得了民众支持的孙悟空并不好对付,军队系统很快败下来,负责宣传体系的金星将新的方案提出,以一种隐晦的手法再次欺骗了抱有幻想的孙悟空,将其拉入统治阶级。 所谓的齐天大圣不过是另外一个牢笼,本质上仍被当作奴仆,孙悟空愤怒了,再次挑战天庭的权威。而且,多次的欺骗,使得他不再是简单的山大王,向侠客的方向开始进化。但是,在强大的统治阶级的集体镇压下,孙悟空又一次失败。负责精神统治的如来否定了行政首脑玉帝的肉体消灭方案,而采用了更加狡猾的办法去改变反抗运动的领袖孙悟空,以彻底摧毁反抗的精神。对于介于侠客与山大王之间的孙悟空,首先利用其残留的山大王意识,以自由作饵,在以颁发成佛文凭的正式入仕手段利诱,同时以救恕世人的伟业作为给孙悟空以台阶,使其有一个麻醉自己的理由。 如来的手段非常成功,将一个半侠客半山大王的孙悟空逐渐转化为一条走狗,同时安排最具欺骗性的唐僧对其进行思想的改变,同时留了一手,以“紧箍咒”作为长期的折磨手段,摧残孙悟空的反抗意识。长久的统治者磨砺和孙悟空的自我欺骗,使得孙悟空逐渐阳痿,再不会反抗,而是不自觉的以统治者出发看世界。 反抗者齐天大圣死了,奴才行者生了。猪八戒,作战勇猛,但易于动摇猪八戒作战勇敢,在妖魔面前从不屈服。只要力所能及,奋力杀敌毫不含糊,一把五千零四十八斤的九齿钉耙使得凶猛。只要妖怪不是他的对手,总是“一耙筑死”。很多情况下,猪八戒和孙悟空并肩作战,比如黄风洞用耙筑死虎先锋,流沙河大战沙悟净,火云洞斗红孩儿,琵琶洞打蝎子精,驼罗庄捉红鳞大蟒蛇时,这呆子协助孙悟空奋力出战。难能可贵的是,他虽然屡次被妖怪擒拿,但却从来没有投降屈服过,总是不停地对妖怪又骂又嚷,奋力抗争。但猪八戒遇到困难就产生动摇,打退堂鼓。在将要踏上取经之途时,猪八戒“上复丈母、大姨、二姨并姨夫、姑舅诸亲:我今日去做和尚了,不及面辞,休怪。丈人啊,你还好生看待我浑家:只怕我们取不成经时,好来还俗,照旧与你做女婿快活”。在取经路上,遇到一点挫折后,尤其是每当唐僧被妖怪捉住时,猪八戒动不动就吵着分行李、散伙,闹着要回高老庄做女婿去。第七十五回写狮驼岭洞窟中的三个魔王,有所谓进入其中就会化成脓的所谓阴阳二气瓶的宝物。孙悟空被吞了进去,八戒感到非常绝望,向沙悟净说道: “你拿将行李来,我两个分了罢。”沙僧道:“二哥,分怎的?”八戒道:“分开了,各人散火:你往流沙河,还去吃人;我往高老庄,看看我浑家。将白马卖了,与师父买个寿器送终。” 沙僧,忠实的奴才 沙僧,曾经的卷帘大将,始终是忠实的走狗。 因为打碎花瓶的琐事,贬为妖怪的沙僧并不怪罪其主子,而是自怨自呓自己的不当心。象曾经的主子不把人命当回事一样,沙僧有样学样的以吃人为生。当统治者想起这个曾经的忠实走狗,决定给他一个重新走狗的机会时,沙僧感激涕零,一心一意的盼望时刻的到来。 新主子对他曾经的行为不上眼,惯于服从的沙僧立即洗心革面,成为佛的虔诚信徒。主子说什么,沙僧就作什么,而且是任劳任怨。当团体有崩溃危险时,沙僧最如丧考妣,因为这断绝了他重新的奴才之路。 至于所谓的金身罗汉,沙僧并不在意权位的高低,而是在意主子对他奴才的肯定,他是四人中自我感觉最幸福、最得偿所愿的。1沙僧:沙僧真实的反映了一个中国传统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状态。尤其是对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区别上。沙僧下凡是因为犯了错误,而且玉帝还是给出路的,发配他去取经也只不过是走个形势做给天庭众仙看看,倘若真想整死他也不必如此的大费周折,虽然玉帝并未对沙僧明言,但这个外带忠厚内藏奸诈的小人早就看出来了,所以在取经路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平时挑着但子在唐僧跟前晃悠,有谁能说他不辛苦,战时一边逃命一边疾呼“保护师傅”,有谁能看出他不忠心。故面,沙僧同志教育我们无论混到什么份上,只要跟领导搞好关系就行白龙马小白龙原来是西海龙王敖闰殿下的三太子。龙王三太子纵火烧了殿上玉帝赐的明珠,触犯天条,犯下死罪,幸亏大慈大悲的南海观世音菩萨出面,才幸免于难,被贬到蛇盘山等待唐僧西天取经。无奈他不识唐僧和悟空,误食唐僧坐骑白马,后来被观世音菩萨点化,锯角退鳞,变化成白龙马,皈依佛门,取经路上供唐僧坐骑,任劳任怨,历尽艰辛,终于修成正果,取经归来,被如来佛祖升为八部天龙。白龙马原本也是富贵之身,遭灾以后,幸得观音大师的指点,方得与唐僧等西去求经,在这个方面来看也是不幸中的万幸。至于西天的取经路上,他起的主要作用是师父的交通工具,本时很少显示才能,唯有黄袍怪那场,他显示出过人的胆识和冷静机智的头脑。这一点可见他是经过大场面的,比起二、三两位师兄有更突出的领导气质。 他虽然一身武艺,机智勇敢,却任劳任怨,甘为作骑,可见他有坚强的毅力豁达的胸怀。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有的时候,被欺压被虐待就是一种习惯等你习惯了,欺压你的人给你少装一公斤的东西你就很感激他,其实你忘了,那几百斤的担子就是他强压在你身上的 人就是那么可悲这是封建礼教对人性镇压的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 只能佩服封建统治着和他们的文人多么的高明。 西游记看似戏剧,其实是悲剧中的悲剧。 我真的很珍惜那个大闹天宫的齐天大胜。
自己选吧!
仲春的华北平原,天空瓦兰,田野碧绿,使人心旷神怡。清晨,蒲阳拳社的一群年轻人正在练功。宽阔的的场院上个个生龙活虎一般,真是枪走如游龙,剑奔似飞霞,拳若流星闪电,腿似扑地旋风。唯独场院边上的枣树林中,齐公博一人在站着三体式。
只见他,心静气沉,双眸炯炯放光,凝神平视,对身边龙腾虎跃的火热场面竟象是无知无觉,似乎整个田野间只有他一个人。汗珠儿从他的脸颊上“扑哒,扑哒”滴落在胸前,衣衬衣衫湿透了,脚下的土地被打湿了一片。孙禄堂先生走到他身旁,给他摆了摆姿势。齐公博顿觉胸中舒畅,呼吸更加和顺,自然下沉丹田。过了一会儿,孙禄堂先生说:“两个时辰了,歇歇吧。”齐公博收了式子,站起身。
孙禄堂先生看着浑身热汗津津的齐公博,颇有感触地说:“公博,你可知世间练拳者多如牛毛,又为何成道者却少如麟角?这是因为许多人不知形意拳中的内劲是什么,却只在形象处猜想,有的以为心中努力,有的以为腹中运气,这种错误不胜枚举,其实这都是抛砖弄瓦,以假乱真。这三体式则是形意拳的基础,一切拳法虽变化万端,却都起于三体式。只有日日练习,持之以恒,勿求速效,由微而著。此中绝无捷径,也难取巧。
齐公博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点点头,却不由自主地向场院上那些正在演练刀枪拳棒的师兄弟们望去。孙禄堂先生明白齐公博的心意,莞尔一笑说:“又心急了吧。”齐公博忙转过头说:“不,师父,我……我这三体式站了快两年了,拳趟却……”
原来,这齐公博天性憨直,悟性不佳,别的师兄弟一天就能学会的拳趟,他学三天也记不住,只是,他求艺心切,决心比谁都大,劲头比谁都足。孙禄堂先生很是喜爱他,为了让他学好形意拳,只准他每日站三体式。开始,他站不到半个时辰就腿软筋麻,股部疼如刀割。齐公博是个咬钉嚼铁,意志坚强的硬汉子,一连两年的时间,都专心致志,若练不辍。可是,这三体式还要再站多久?自己一趟拳都没学,还要落在师兄弟们的后面多远呢?难怪这位憨直的年轻人有些心急了。
孙禄堂先生拍拍齐公博的肩头,语重心长的说:“你觉得落了后,为师却不这样看,俗语说功到自然成,你切不可心急。”说罢孙禄堂先生扬长而去。齐公博望着师父的背影,紧咬嘴唇,抹一把头上的热汗,又全神贯注地站起了三体式。
一年过去了,大雪纷纷扬扬,辽阔的华北平原银装素裹,显得十分壮丽、妖娆。场院上,空无一个。齐公博独自在枣树林中站着三体式,只见他,两腿前虚后实,似金鸡猖站之势;身体三折,如龙之盘叠曲折;顶直肩圆如熊之威严辞;两手相抱,有虎欲离穴之势……真个是:鸡腿、龙身、熊膀、虎抱头。他双眸炯炯有神,头上热汗腾腾,浑身上下早已落满雪花儿,俨然一个雪人一般,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孙禄堂先生踏着半尺多厚的积雪,走到齐公博的身后。他默默地观察了好一阵,突然猛地向前,一把捋住齐公博向前推出的手掌,用力向前一拉,同时飞起一脚朝齐公博的前腿踢去……这一拉,一踢,至少有几百斤的力量,只听“扑”地一声,毫无准备的齐公博整个身子竟腾空而起,在空中一个前翻,又稳稳落在雪地上,仍是一个三体式的姿式站在那里,即使在腾空前翻的一瞬间,那三体式的姿势也没有一点变样,整个身子如同铁打铜铸的一般。孙禄堂先生看罢,高兴得击掌大笑,连连说:“你的功夫练成了。”齐公博站起身来,憨笑说:师父,我整整三个年头,只会站个三体式,哪练了什么功夫?”孙禄堂双眸中闪着极兴奋的光芒,说:“功到自然成,你为练形意拳打下了最难得的基础,现在你可以练拳趟了,只要你专心研练,半年后,我保你的功夫能超过所有的师兄弟。”
转眼,半年过去了。盛夏的傍晚太阳刚刚落山,红霞满天。场院上,蒲阳拳社的学子们都在用惊愕的目光望着齐公博演练形意拳。只见他神采飞扬,双眸似电。他行如龙,纵如虎,避如猿,掌如熊,气如神,快如风,纵横往来,追形随影……众人都看呆了。
随即,几个师兄上前与齐公博比手较技。齐公博三年三体式的桩功,早已内劲充勇,在拳术上能集中全身的力量,随时可以发出强烈的爆发力,这力在形意拳散手中表现了“手起如箭落如风,追风赶月不放松”的快速、勇猛、无坚不摧的强大功力。与齐公博比武的师兄都被他一一击倒在地,众人简直不敢相信,他就是那个天性憨直,悟性不佳的齐公博。
孙禄堂先生笑着对众弟子说:“这就是入门先站三年桩的道理。公博不畏雨雪风霜,吃了三年桩功之苦,才得今日之技能,这一点是你们众人所不及的。”三年后,齐公博形意拳的功夫大进,成为北国有名的形意拳师。
一九二八年,孙禄堂先生第一次下江南任江苏省国术馆馆长时,身边弟子虽多,却单单把齐公博带去赴任,命他在国术馆内专门教授形意拳。从此齐公博蜚声武坛,成为国内外一位著名的形意大师。
美味的小笼包
常听人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真是美味之极。”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添添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西东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
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
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最后放上盐和味精。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
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舅舅的牙缝好大。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光饼是福州的小吃。据说是记念戚继光而来的,总之和这位民族英雄有一定的关系。
小的时候总喜欢站在高高的桶炉前面,看师傅做光饼。做光饼的师傅到处都有,一个案板,一个炉子就是全部的道具。光饼师傅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把放了碱水和盐水的面团摔得啪啪作响,然后分成一个一个剂子,用手左右一拍,一个小圆饼就出来了,再用一根竹签往中间戳一个小洞,就势往桶炉内壁一贴,等着吧,不一会,炉内就飘出香味来。估计差不多了,光饼师傅就用小铁铲利索地一铲,焦黄的光饼就跳出来了。
这光饼硬梆梆、黄通通的,咬得很费劲,没有一口好牙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是对付不了它的,但一旦入口就越嚼越香,越香越嚼,最后总是吃了一块还想带走第二块。光饼耐嚼还耐储藏,放它十天半月没有问题,坚韧不拔,很有民族气概,可能这就是它和戚继光的关系吧。光饼很便宜,一分钱一块,那时经常光顾光饼炉,买上一两块,一路嚼着上学校。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芋头果
芋头果是福州的早点之一,也称三角糕。据说是把槟榔芋煮熟后剥皮碾成糊状,再掺入米粉揉合而成。然后,切成一块一块三角形状,放到油锅里去炸,直炸得两面焦黄,出锅。吃的时候,用一张纸包着芋头果的下端(因为很油),以一个角为突破口,咬一口,外焦内嫩(内色灰白),还有一股芋头的清香,嗯,味道好极了。
炸芋头果的摊子也是到处都有,每天一大早,就可看到街头巷尾支起的一个个摊子,烟雾缭绕,香气四溢,买芋头果的人端着碗或提着小竹篮,等着芋头果出锅。往往炸出一锅就买出一锅。但也有买不完剩下的,搁一两个时辰也不要紧,吃起来还是很香的,它不象油条,登陆不久就成了嚼不烂的老油条。所以,卖芋头果的摊主都很自得,有时候上午九十点钟了,还不见他们收摊子,慢悠悠地守着还没有卖掉的几块芋头果。他们知道总有肚子容易饿的人自会寻香而去。
福州的市民通常是一碗锅边糊外加一只芋头果就解决了早饭问题,既好吃也实在,吃完后,打一个饱咯去上班,这革命干劲足得没法说。
锅边糊
一次在办公室里和同事们侃吃,我说要论吃,还是福州的锅边糊好吃。他们齐声问:什么叫锅边糊?这帮平日里吃遍天下无敌手的家伙竟然也有不知道的东西。我得意洋洋地开始向他们介绍福州小吃——锅边糊。
锅边糊在福州乃至福建许多地方都有,但在外地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不出产的原因可能是外地没有一种叫“虾油”的调味品,而锅边糊没有加虾油就不成为锅边糊了。
锅边糊的制做很复杂,要先把大米淘净浸泡几小时,然后磨成糊状待用。支一口大锅,煮上一锅汤,汤里放上虾米、蛏干、香菇、葱、蒜、芹菜,最后放进必不可少的虾油若干勺,这浓汤就做成了。这还没有完,万里长征第一步。将汤倒出另装,下清水若干烧到七成热时,锅边抹匀花生油,然后舀一碗米糊绕锅浇一圈,盖上锅盖。三分钟后见锅边米浆起卷时,用锅铲铲入清水中,再加入清水,重复上述行为。当最后也就是第四次浇完时,放入一份浓汤料,并视情再加入虾油等辅助调料。煮熟后盛放在另一口锅中,用微火保持温度,待售。
总之这是一个循环反复的过程,没有耐心是做不成的。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锅边糊的,要吃就到街上去买。福州的大街小巷饭店小摊都有买,而且很便宜。锅边糊味道特别,海鲜味浓,每片米糊都打着卷,白白的,象一管管青葱,非常爽口,再配上黄黄的虾米、蛏干,黑黑的香菇,绿绿的葱蒜,色泽鲜明,令人食欲大开。
听到这里,同事们的喉咙都动了一下。然后商量,什么时候能去福建出差,一定要去尝尝这锅边糊。我补充说,在福建,锅边糊都是作为早点和茶余饭后的点心的,并不把它当正餐,大概它是管吃不管饱的缘故吧。想想本地品种单一而又甜得发腻的小吃,大家都说:福建人民真是幸福。
是啊,福建人民真幸福。
馄饨
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
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羊肉泡馍
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他在干嘛?是不是牙口不好?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羊肉泡馍啊。”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
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正好解渴。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于是也要了一碗。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
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可惜没有机会了。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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