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幻的作文

关于科幻的作文,第1张

同学们,你们想想,我们未来的学校是会怎么样的呢?告诉你们吧,未来的学校很有可能变成“科幻学校”。

你们想知道科幻学校是怎么样的呢?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一走进科幻学校,就有许多花花草草让你们意想不到的是:那些科幻学校的花花草草不是种出来的,而是靠机械制造出来的,不过,那些机械花草也能吸进二氧化碳,吐出氧气。

只要你一抬头,一栋栋高楼学校就会映入你的眼帘。那教学楼有三十层高,每层都有一个通道,而那个通道不是让你走,也不是让你乘电梯,而是你走进通道,并且大喊一声:“上(并且喊出第几层)”。那个通道就会像时空隧道一样,你的身体会慢慢地浮起来,四周的颜色都是五彩的,不过十秒钟就到达你想去的楼。

走进教室,教室里没有讲台,也没有黑板,只有同学们桌上的电脑,电脑里面不能玩游戏,不然下课了同学们就会玩游戏。老师会把上课的资料发到同学们的电脑里,让同学们自学,有什么问题可以在电脑上提问,老师也会在电脑上回答同学们提的问题。考试的时候,为了不让同学们作弊,每一个人的试卷都是不一样的,只要老师在电脑上发给同学们一句话:“时间到!”同学们不得不提交作业,而且,电脑不过三秒钟就会帮你改出试卷的错题,并且,电脑不过三秒钟就会改出你的错题,写上分数。

另外,每一个同学的家里必须得有一台电脑,老师布置给同学们的家庭作业,同学们发到自己的电脑里,就可以在家里做家庭作业了。

同学们,你们希望未来的学校是这样的吗那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成为科学家,改变现在的学校,成为正式的——科幻学校。

  美味的小笼包

  常听人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真是美味之极。”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添添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西东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

  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

  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最后放上盐和味精。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

  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舅舅的牙缝好大。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光饼

  光饼是福州的小吃。据说是记念戚继光而来的,总之和这位民族英雄有一定的关系。

  小的时候总喜欢站在高高的桶炉前面,看师傅做光饼。做光饼的师傅到处都有,一个案板,一个炉子就是全部的道具。光饼师傅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把放了碱水和盐水的面团摔得啪啪作响,然后分成一个一个剂子,用手左右一拍,一个小圆饼就出来了,再用一根竹签往中间戳一个小洞,就势往桶炉内壁一贴,等着吧,不一会,炉内就飘出香味来。估计差不多了,光饼师傅就用小铁铲利索地一铲,焦黄的光饼就跳出来了。

  这光饼硬梆梆、黄通通的,咬得很费劲,没有一口好牙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是对付不了它的,但一旦入口就越嚼越香,越香越嚼,最后总是吃了一块还想带走第二块。光饼耐嚼还耐储藏,放它十天半月没有问题,坚韧不拔,很有民族气概,可能这就是它和戚继光的关系吧。光饼很便宜,一分钱一块,那时经常光顾光饼炉,买上一两块,一路嚼着上学校。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芋头果

  芋头果是福州的早点之一,也称三角糕。据说是把槟榔芋煮熟后剥皮碾成糊状,再掺入米粉揉合而成。然后,切成一块一块三角形状,放到油锅里去炸,直炸得两面焦黄,出锅。吃的时候,用一张纸包着芋头果的下端(因为很油),以一个角为突破口,咬一口,外焦内嫩(内色灰白),还有一股芋头的清香,嗯,味道好极了。

  炸芋头果的摊子也是到处都有,每天一大早,就可看到街头巷尾支起的一个个摊子,烟雾缭绕,香气四溢,买芋头果的人端着碗或提着小竹篮,等着芋头果出锅。往往炸出一锅就买出一锅。但也有买不完剩下的,搁一两个时辰也不要紧,吃起来还是很香的,它不象油条,登陆不久就成了嚼不烂的老油条。所以,卖芋头果的摊主都很自得,有时候上午九十点钟了,还不见他们收摊子,慢悠悠地守着还没有卖掉的几块芋头果。他们知道总有肚子容易饿的人自会寻香而去。

  福州的市民通常是一碗锅边糊外加一只芋头果就解决了早饭问题,既好吃也实在,吃完后,打一个饱咯去上班,这革命干劲足得没法说。

  锅边糊

  一次在办公室里和同事们侃吃,我说要论吃,还是福州的锅边糊好吃。他们齐声问:什么叫锅边糊?这帮平日里吃遍天下无敌手的家伙竟然也有不知道的东西。我得意洋洋地开始向他们介绍福州小吃——锅边糊。

  锅边糊在福州乃至福建许多地方都有,但在外地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不出产的原因可能是外地没有一种叫“虾油”的调味品,而锅边糊没有加虾油就不成为锅边糊了。

  锅边糊的制做很复杂,要先把大米淘净浸泡几小时,然后磨成糊状待用。支一口大锅,煮上一锅汤,汤里放上虾米、蛏干、香菇、葱、蒜、芹菜,最后放进必不可少的虾油若干勺,这浓汤就做成了。这还没有完,万里长征第一步。将汤倒出另装,下清水若干烧到七成热时,锅边抹匀花生油,然后舀一碗米糊绕锅浇一圈,盖上锅盖。三分钟后见锅边米浆起卷时,用锅铲铲入清水中,再加入清水,重复上述行为。当最后也就是第四次浇完时,放入一份浓汤料,并视情再加入虾油等辅助调料。煮熟后盛放在另一口锅中,用微火保持温度,待售。

  总之这是一个循环反复的过程,没有耐心是做不成的。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锅边糊的,要吃就到街上去买。福州的大街小巷饭店小摊都有买,而且很便宜。锅边糊味道特别,海鲜味浓,每片米糊都打着卷,白白的,象一管管青葱,非常爽口,再配上黄黄的虾米、蛏干,黑黑的香菇,绿绿的葱蒜,色泽鲜明,令人食欲大开。

  听到这里,同事们的喉咙都动了一下。然后商量,什么时候能去福建出差,一定要去尝尝这锅边糊。我补充说,在福建,锅边糊都是作为早点和茶余饭后的点心的,并不把它当正餐,大概它是管吃不管饱的缘故吧。想想本地品种单一而又甜得发腻的小吃,大家都说:福建人民真是幸福。

  是啊,福建人民真幸福。

  馄饨

  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

  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羊肉泡馍

  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他在干嘛?是不是牙口不好?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羊肉泡馍啊。”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

  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正好解渴。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于是也要了一碗。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

  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可惜没有机会了。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太多了

  今天下午我们小记者班的同学一起观看《功夫熊猫》。 

  这部**的主人公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熊猫。主要演义着这只熊猫通过自己的信心,浣熊师傅的信任,勤劳、刻苦的练习功夫,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最终练出一身好功夫打败了太郎。影片赞扬了这只熊猫相信自我,不轻易放弃,勤劳刻苦的奋斗精神。 

  在这部影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画面还是浣熊师傅在厨房发现熊猫只要有了食物,就会实现它原本不可能实现的事。浣熊师傅就利用食物了引导它学功夫。这一画面,给我的印象特别深。我深深的体会到浣熊师傅的用心良苦。师傅它以引食学功夫的方法来刺激熊猫学功夫的兴趣,熊猫也知道这是激起它学功夫的兴趣,但它没有放弃,而是更加勤奋和刻苦的坚持学下去。熊猫的这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永远留在我的心中。同时我也从熊猫这种精神中想到自己的亲身经历的一件事。 

  那是一年寒假,妈妈认为我写日记方面很欠缺,便让我每天写一篇日记。我听后十分不情愿,每次三言两语就没了下文,最后彻底放弃了写日记,现在想起来都有些惭愧,与功夫熊猫中的主人公不能相比。 

  通过观看功夫熊猫,我明白了这些道理,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凡事都要相信自己,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机会,在以后的学习上,时时牢记《功夫熊猫》这部**,以影片中的主人公为榜样,认认真真的走好每一步,争取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如下:

我们学校师兄师姐的称呼像铁律一样不容冒犯。我做大一新新人时曾卖萌地叫一位帅哥师兄“学长”。然后被该师兄板起脸来说了一句“叫师兄”。后来我也渐渐理解了,“学长学姐”只是代表同一所学校,“师兄师姐”却象征着传承。

大学妹子都会说的一句话叫做“防火防盗防师兄”,但其实有时候真的还是师兄靠谱。好朋友慧经常讲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寒假回家,与其他学院的一个师兄同行,下了公交车:“师妹,我帮你拿箱子吧。”“不用了。”“等会儿要过天桥。”“谢谢师兄。”

该师兄与慧毫无瓜葛,丝毫没有所谓“不良居心”,这也不是绅士风度,而是实打实地爱护。我们做师弟师妹时受着他们的爱护,走过离开家的孤单,然后我们继续守护着另一批生涩的面孔。我们要走的路他们都走过,他们的经验也由我们告诉下一批人。

毕业时照例要伤感一把,惹哭我们的却总是师兄师姐,我们曾经最最依赖的人。一位去年已经毕业的师兄,前几天在人人上写下这样一条状态:“同年级的同学还可以期待聚会,那些熟悉的师弟师妹可能再也不见了。”不算感性的慧在电脑前泪流满面。

我走那天收到留校读研的敏师姐的一条短信,“你走吧,飞机会把你带到大展宏图的地方,在那里为自己和梦想打拼……我要在宿舍哭一场,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我抱着行李箱在宿舍号啕大哭,泪曰:“青春永在”。

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薄春霞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 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点评] 本文用热情洋溢的语言表达自己对马深深的情感。从体裁看本文是一篇抒情散文,作者精心选择了三种关于“马”的场面描写,突出了“马”的任劳任怨、知恩图报、典雅高贵等品质和精神。作者用细腻的描写把把每个场面描绘得惟妙惟肖,但风格迥异。写它的任劳任怨笔风朴实无华,与马的精神交相辉映。写知恩图报时则情真意切;而写到“盛装舞步”时则将奔放热情的风格和内容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如此妙文是作者感情和妙笔的自然结合,非偶得而不能至也! [美文2] 邯郸寻马 李延军 其实,钟情于马的邯郸人大有人在,武灵王首当其冲,堪称邯郸历史上爱马、用马第一人。胡服骑射、击三胡、灭中山,武灵王把马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至。马为武灵王赢得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盖世英名。遍布邯郸各处的武灵王雕塑作品,无一不有矫健的战马与之昼夜相伴;邯郸博物馆大厅那匹迎面奋蹄的矫健青铜战马,更是把邯郸勃勃奋发的英雄气概展现得淋漓尽致、虎虎生威! 务实的武灵王对马有着不同于常人的独到见解,他一生只骑马,从来不坐马拉的车,那样走起路来虽然八面威风,但过于四平八稳,招摇过市,骚扰坐不起马车的邯郸百姓。马车既不能林苑逐鹿,也不能草原猎鹰,还会拖慢赵国崛起前进的脚步,很容易被如狼似虎的齐、秦追杀,更摆脱不了骑马的三胡侵扰、掳掠。所以,武灵王从小就只学骑马,不学坐马车。他一生都在马背上生活和工作,日里万机,行军打仗。 所以,邯郸才有了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韬光养晦的千古绝唱;才有了赵国和平崛起的历史奇迹;才有了邯郸人津津乐道的秦汉古都的千年辉煌。 其次,对马情有独钟的还有起源于邯郸赵奢的马姓家族。他们的祖先赵奢因善驭马率兵、攻城掠地而成为赵国这辆超级马车的服马,被敕封为马服君。赵奢的后裔们遂以马为荣,弃赵姓而改姓马。是马服君的马,使他们世代荣耀,代代牢记马的骁勇善战;是只知道在兵书上空谈骑马的赵括使他们代代蒙羞,纸上谈兵成了他们家族永远的耻辱。所以马对于马姓家族的意义更是非同一般,更为刻骨铭心! 再有邯郸的李牧,日夜厮守着赵国的千军万马,马不停蹄地奔驰在赵国千里边防线上,声声嘶鸣,划破雁门关的霜晨晓月,换来赵国百姓信马由缰、安宁祥和的和平天空。挂五国帅印的乐毅更是与马情同手足,心心相印,一人独率五个国家的千军万马,马踏齐国七十二座城池,威震华夏。 …… 翻遍青史故书,处处都会闪烁着邯郸曾经的宝马良驹的矫健身姿。一想到邯郸的马,就会使我激情飞扬,感慨万千;一提到马,今日的邯郸就会倍觉精神焕发,趾高气扬,扬眉吐气。马使邯郸成为了商王朝的京畿之地;马使邯郸成为赵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马使邯郸“富冠海内”,晋身中国汉代五都中的第二都,一举成为天下名都。惹得紧邻邯郸的燕昭王醋意大发,筑黄金台广招天下宝马,奋发图强,不惜用重金买了一副千里马的死骨。所以,河北自古以产良马而著称,宝马常被称为“骥”,马以地名名之,邯郸的马,功不可没。 马,成就了邯郸的辉煌和荣耀;马,使邯郸有了英雄的豪情侠气;马,无可争辩地成了邯郸的城市之魂,所以,浩浩的青史中到处活跃着邯郸宝马的飒爽英姿。滔滔江河上、巍巍青山间,邯郸的千里马纵横驰骋,天马行空,承载着一代又一代邯郸人的英雄业绩。 点评: 文章借马为文,写了邯郸的历史,更写了邯郸人的精神。在文中马即是人,人即是马,把马和人的融合在一起,在穿越了历史星空眼光的审视下,让我们看到了邯郸乃至整个燕赵地区的人文传统和历史精神。作者用翔实的资料和热情洋溢的语言为我们编织了一首关于马的颂诗,关于邯郸人精神的颂歌。特别是结尾的点睛之笔,更是让感情喷薄而出,一泻千里。使得文章中心深化,感情升华,这是一篇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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