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爱情婚姻

胡适的爱情婚姻,第1张

  胡适不满26岁,就当了北京大学教授,可算是少年得志。半年之后,他便回绩溪上庄老家办喜事,与江冬秀女士完婚。

  江冬秀也是安徽人,家住绩溪县北的旌德县江村,与上庄相距约40里。①早在1904年,即胡适去上海进梅溪学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订下了他们两人的终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办了嫁妆,胡家备了新房,写信叫胡适回家成亲。胡适因家道中落,店业破产

  ,自己学业未成,难于养家活口,故“力阻之”。

  后来去美国留学,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几年。

  他们这桩婚事,也曾经发生过一点波折。江冬秀虽系名门女儿,但因父亲早逝,旧家庭重男轻女,仅随胞兄在私塾读了一两年书,后多荒疏,识字无多,又从小缠足,完全是一位旧式乡村女子。她与自称“新人物”,且在同学中小有名气的胡适,本不般配。到胡适放洋留学,得了洋功名,村里更是纷纷传言,说胡适在外国娶了亲,生了孩子,要与江冬秀解除婚约。胡适的母亲起初并不相信,但传说多了,也难免疑心忧虑,便去请胡适幼时好友胡近仁代写家书,叫儿子勿违母命。

  胡适自己呢,心里原也十分矛盾。江冬秀没有文化,不会写情书,又缠一双小脚。胡适自然很不满意,在家书中也曾有所流露。②而在美国生活的自由气氛感染之下,他也曾发生一点越轨行为,谈起恋爱来了。有一位美国女郎,名叫韦莲司(Edith Williams),大学教授的女儿,学问很好,而且思想很放任,与胡适接触甚多,思想感情很投合。胡适遇此妙龄女子,也难逃情网,曾经朝朝暮暮与韦女士湖滨散步,月下谈心,两年间给她写了一百多封情书。③对同在美国留学的中国才女陈衡哲(莎菲),胡适也怀着很深的情意;他们亲密而谐趣的通信中,分明流露出彼此倾慕之情。④但胡适毕竟是一个“胆小君子”,受旧礼教传统的束缚,终不敢接受韦莲司的爱情,对陈衡哲也不过私心怀慕而已。胡适对母亲又特别孝顺,自己多年游学在外,不能奉养母亲,归期一再延误;加上家庭经济拮据,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些都使胡适愧疚不已,他怎么敢在婚姻问题上,再违抗寡母之命,而有负于母亲所喜欢的江冬秀呢何况旧式婚约,“名分”已定,使胡适对江冬秀也“由分生情意”,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他曾在日记中写道:

  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⑤

  因此,当他接到家中照片,见冬秀也站在母亲身旁,便在照片上题诗。诗的后半专写江冬秀道: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⑥

  胡适信誓旦旦,表示要与冬秀同老畦亩,同偕到老。并且设想他们婚后的生活:

  在杨林桥边盖房,辟园种菜,他教冬秀读书,冬秀为他具酒,夫妇耕读和乐,不必赵女鼓瑟,秦人击缶的音乐歌吹,也可使他的母亲高兴,延年益寿。这是胡适关于他们爱情生活的颇具浪漫情调的一曲畅想曲。于是,胡适一方面写信给冬秀,勉励她多读书识字。另一方面,也找些别的理由,来自我宽解,以为旧婚约“名分”已定,“亦往往能长成真实之爱情”。他在《病中得冬秀书》诗中写道:

  岂不爱自由

  此意无人晓:

  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⑦

  这可以说十分准确地抒写出了他徘徊于西方自由与东方礼教之间的极其矛盾与无可奈何的心境。1914年11月,胡适与同居的法学助教卜葛特讨论“择偶之道”,卜氏认为找对象应以“智识平等”作标准。胡适则认为:

  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见此间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妇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可多得。⑧

  这见解自然也有道理;而“犹可得之友朋”,却未免有些无可奈何了。但江冬秀只要有尺寸的进步,也真使胡适高兴。他接家书,中说“冬秀已不缠足”,便立即写信鼓励,希望她“在家乡提倡放足,为一乡除此恶习”。⑨可惜江氏年已20,足骨早已裹得变了形,放得太晚,已无法改变小脚的模样了。这是旧习俗旧礼教的罪恶,江冬秀也是千百万妇女无辜的受害者之一。后来胡适一生抨击中国旧文化,对“小脚”尤其痛恶,攻击唯恐不力,大约与江冬秀直接受害的经历也不无关系罢。

  胡适在结婚前,除了照片,从未见过江冬秀。1917年夏天回国,曾去江村,想见冬秀一面。由于旧家风俗作梗,冬秀躲在蚊帐里不肯见。胡适后来回想,说“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幸亏他善于体谅人,心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闹起来,他们固然可以强迫他见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因此,胡适还写信劝慰冬秀,说自己决不介意,她也不要把这事放在心上,并约定这年寒假回来结婚。⑩

张兆和与沈从文是千金大**和乡下人之间的传奇爱情故事,在现代社会信息高度发达的情况下,爱情似乎变成快餐文化,让我对沈从文追求张兆和的经历不免增添几分羡慕之情。张兆和与沈从文是典型的门第不对等的结合,但是不可否认沈从文追求张兆和的事迹是可歌可泣的。

沈从文在教书的时候认识张兆和,他们是师生恋,也是一段经历磨难的爱情故事。一天,沈从文无意间碰到张兆和,当时她在操场上悠闲自在地吹口琴,张兆和一边走着一边吹着,口琴的旋律格外悦耳动听,张兆和潇洒地甩了甩自己飘逸的秀发,这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却迎来了自己的白马王子。她给从湘西来的“癞蛤蟆13号”沈从文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让他魂牵梦绕,辗转反侧。

沈从文开始大胆而热烈地追求,他利用自己的特长,一封一封感情真挚的情书来到张兆和面前。张兆和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女子,她并不为这些普通女子求而不得的情书所动。沈从文追求张兆和的消息在学校被传得满城风雨,甚至有人添油加醋地说:沈从文因为追求张兆和而失败,十分难过,想要自杀解脱。张兆和听到这样的消息,她去找了校长胡适,胡适也开始撮合二人的爱情。

后来沈从文被调到青岛工作,因为思念心切,沈从文邮寄给张兆和的情书更加直白了,在张兆和二姐的帮忙下,张兆和对沈从文也开始慢慢有了好感,张兆和从大学毕业后,他们二人在北京宣布结婚。婚后,因为张兆和在家中排行老三,沈从文便称呼妻子“三三”,沈从文的文学作品《三三》是最好的见证,婚后张兆和孕育一个孩子。

  沈从文——文人的爱情故事

  1930年,在徐志摩的推荐下,沈从文成为了上海中国公学的讲师。当时28岁的沈从文开始疯狂追求年轻的女学生张兆和,为此还劳动了胡适充当说客。时年18岁的张三**追求者甚多,任性的她把追求者编成了“青蛙一号”、“青蛙二号”、“青蛙三号”。沈从文则被张兆和的二姐张允和笑为“癞蛤蟆第十三号”。

  沈从文的执着追求,让张兆和觉得,这个比自己年长十岁的男子写来的冗长而狂热的像一个高烧病人的呓语,令人不胜其烦。而他得意洋洋写给她看的军中故事,也让她觉得遥远得似乎发生在另一个星球上。

  在学校的风言风语中,张兆和为了撇清自己,情急之下,拿着装订起来的情书找胡适校长理论。胡校长说:他很顽固地爱着你。三**回答道:我很顽固地不爱他。胡适说:他是一个天才。三**说:这样的人太多了,如果一一去应付,我还怎么念书?最后胡适呵呵笑道:要不,我和你爸爸说说,做个媒。吓得三**赶紧说:不要这样,这个老师好笑不应该这样。过了几天,胡适写信告诉沈从文,安慰道:你千万要撑住,不要让一个小女子夸口说她曾经碎了沈从文的心。

  沈从文追求张兆和的故事尽人皆知。他经过三年多的艰苦追求,终于鼓足勇气到张家拜访,不料张父十分欣赏他的为人,承诺只要女儿愿意,他绝不反对。然后沈从文给张兆和写信道:若爸爸同意,就让我知道,让我这个乡下人喝杯甜酒吧。不久,张兆和给他发去了电报:乡下人,喝杯甜酒吧!沈从文欣喜若狂。

胡适一生,给予他声誉的是他的婚姻,给予他痛苦的也是他的婚姻。

从何说起?从胡适之母说起,胡适的母亲早年守寡,含辛茹苦的将胡适抚养长大,并积极支持胡适出国深造,可以说,胡适极高的文学造诣,与他母亲的重视文化息息相关。

母亲为了供养胡适出国读书,总是省吃俭用,生活拮据,这让本就是孝子的胡适知道了,内心早已经是万般愧疚。

胡适只愿自己用功读书,将来回报母亲。然而,在一封家书中,胡适得知母亲给他安排了一桩婚事。那名女子叫江冬秀。

胡适知道,这个女子没有多少文化,而且思想传统,裹着小脚。这对于一个出国在外,做博士而且接受了五四新思想影响的先进者来说,内心是万般抗拒的。

所以,胡适有段时间,是不理会这桩媒妁之姻的。他甚至回书信痛诉自己的心扉:“合约择日,儿所最痛恶深绝者,前此在家,曾屡屡为家中人说此女。…”除此之外,胡适和美国女郎韦莲司,一名大学教授的女儿谈过恋爱,两年间,写过一百多封情书。与美国留学才女陈衡哲也有一段恋情。

然而,这些他所追求的自由恋爱,还是被活生生的现实打败。

胡适的母亲日渐年迈,许多事情自己不能独立完成,而在农村,已经成为胡适名义上妻子的江冬秀,毫无怨言的为胡适的母亲分担着家里家外的事宜。

于是,胡适动摇了。

第一,他无论如何都不愿违背母亲的要求,因为对于胡适而言,母亲对他意义重大,母亲为他付出了所有,他为母亲付出些东西换回母亲点笑颜和快乐,又怎样呢?

第二,江冬秀虽然文化水平低,但却有传统中国女性的纯朴和善良。特别是在对待胡适母亲的行为上,让胡适大为感动。

胡适对于江冬秀的态度转变了,他还写下了一则日记:“冬秀长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因此,当他接到家中照片,见冬秀也站在母亲身旁,便在照片上题诗并信誓旦旦,表示要与冬秀同老畦亩,同偕到老。

果然,胡适如期而至。

1914年12月30日,胡适与江冬秀举行婚礼,他终于没有背弃文化不高又小脚的江冬秀。终于还是遵从了包办婚姻。终于还是遵从了名分,放弃了爱情。

他们的婚事,在五四时期,曾经获得社会上各种人物的赞许,这对于十分爱惜名誉的胡适而言,或许是一种宽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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