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给孩子改姓需要男方同意吗

离异后给孩子改姓需要男方同意吗,第1张

法律主观:

一、离异给小孩改姓手续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二、什么是 姓名

第一,《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这也是我国法律对于公民姓名权内容的明确界定,所有人不得违反。

第二,姓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权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而司法意义上的姓名取其狭义,是指公民固定使用的、使公民个人同第三人区别开来的特定标志。

第三,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 人格权 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局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也包括艺名、笔名、别号等等。

第四,姓名权具有专属性,与权利人不可分离,而姓名权自出生起名开始,至公民死亡为止,公民死后其姓名权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再享有 民事权利 ,但其家属可以基于某些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三、改姓的手续有哪些

1、18周岁(不含18周岁)以下公民提出申请需提供如下手续:

(1)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居(村)委会证明;

(3)学籍档案及学校证明;

(4)户口簿复印件;

(5)父母离婚涉及子女姓名变更附法院判决书或父母双方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或公证书);

2、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其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

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的姓名变更。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10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未成年人要在其申请书上写明“同意更名”的意见并签属原姓名;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子女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提出书面申请。

3、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公民提出申请需提供如下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在校生由学校出具证明以及学籍档案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户口姓名与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不符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档案复印件(需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职业人员由社区居民委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3)市局人口卡查卡复印件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4)父母离婚涉及子女姓名变更附法院判决书;

(5)户口簿复印件。

离婚小孩要改姓名,其步骤有两步,一是取得其生父同意,二是准备相关材料去户籍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2021孩子改姓新规如下: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2、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

3、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4、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

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孩子监护人(父母)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如离婚后,父母一方变更孩子姓名,另一方可以主张恢复孩子姓名。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即使孩子改了姓,对方也必须给孩子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孩子改姓名,需要父母都同意才可以,这也是户籍部门的要求。

我国《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法律主观:

1、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2、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父母如果需要给子女进行改性的话,需要跟生父进行商量,并且获得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且子女如果以满十岁的话,那么需要征得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已经年满18岁,那么父母没有权利帮助子女进行改名,只有本人才能够进行改名。

法律分析:

首先,未成年人进行改名需要征得父母双方的同意才能够进行改名。如果更改姓氏那么需要得到父亲一方的书面同意材料才能够进行更改,否则母亲一方是不能够随意更改子女的姓氏。并且1、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

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8周岁,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3、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1、未满18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2、已满18周岁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__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法律分析

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其他证明。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名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在工作时间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办理,跟户籍科的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给孩子改姓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去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

2、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户口本,以及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3、派出所改名字需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大约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可取证明;

4、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

5、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6、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7、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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