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song 是什么意思

LOVE song 是什么意思,第1张

Love Song  中文意思:爱之歌

  很多歌手的歌都以love song命名。其中唯独韩国七公主(7princess)的《love song》最有代表性。歌曲:取样自古典乐章‘爱的礼赞’主旋律的‘Love Song’广受欢迎。后经台湾歌手杨丞琳翻唱为《庆祝》。 唱片主题曲《love song 》把歌手吴笑英和李英幼两个小女孩的可爱声音混合在一起,传递给大家如天使光临般的温暖和感动。 [编辑本段]Love Song(爱的礼赞)原版作者&创作  英国人爱德华·埃尔加写的

  爱德华·埃尔加(Edward Elgar,1857-1934)英国作曲家,自幼随父亲学钢琴与小提琴,异常勤奋,主要靠自学掌握了多种乐器的演奏,尤以小提琴见长。其父为伍斯特的音乐书商及管风琴师。埃尔加未受正规音乐教育,但学习过管风琴、小提琴和大管。他有志成为专业小提琴独奏家,在伦敦从阿道夫·波利策上过几次课,但后来放弃了这一想法。他早年担任过的工作有伍斯特合唱队指挥(1879)、伍斯特郡精神病院管乐队指挥(1879)和伍斯特业余器乐协会指挥(1882)。

  1885年承父业任伍斯特教堂风琴手。他的音乐真实自然,富于创新精神,对英国音乐的发展很有促进。与卡罗琳·艾丽斯·罗伯茨结婚后赴伦敦,但发现伦敦不利于他事业的发展,遂于1891年定居莫尔文。

  其妻卡罗琳·艾丽丝·罗伯茨对他帮助极大,其成功之作几乎全是在婚后创作的,著名的有:大合唱《杰龙修斯之梦》、《b小调小提琴协奏》、《第一交响曲》、《第二交响曲》、《e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合唱曲《黑色骑士》和《奥拉夫国王》等等,他的艺术毫不偏狭,思维极为宽广,曾受德国浪漫主义的影响,风格庄严而淳朴,英国人民把他看作是英国的贝多芬。

  他的第一场重要演出是伍斯特联合唱诗班节上的音乐会序曲《弗鲁瓦萨尔》(1890)。接着是各种合唱曲:《黑武士》(伍斯特,1896),《生命之光》(伍斯特,1896),《圣乔治的旗帜》(伦敦,1897),《卡拉克塔利斯》(利兹,1898)。管弦乐曲《谜语变奏曲》(1899)和清唱剧《杰隆修斯之梦》(伯明翰,1900)——他的几部受天主教教义启迪而写的作品之一——树立了他作为第一流作曲家的声誉。但这部作品的演出次数不多,直到1902年在杜塞尔多夫才认为他的杰作。

  此后的二十年(至1920年其妻去世)作有清唱剧两部,几部大型管弦乐曲和一些室内乐。1920年以后无重要作品,英国广播公司约写的《第三交响曲》和歌剧《西班牙夫人》仅完成草稿。曾任伯明翰大学教授(1905-1908)及王室乐师(1924)。1904年受封为爵士,1931年受封为从男爵。

  他作为浪漫派作曲家终身不渝,虽然成熟时期茂盛的风华凝聚为老年人的深思和怀旧。他喜爱色彩变化,对乐队的驾双在当时无出其右。作品的充沛感情驳斥了某些人认为英国音乐应当稳重、含蓄的看法。但对更多的人来说,他那丰富的人道主义精神犹如新的觉醒。他所创造的风格和音乐语言极为个性化,赢得了“埃尔加式”的美称。他对别人的研究——在《谜语变奏曲》和《法尔斯塔夫》中——实际上是自身的投影。他的《第二交响曲》常被看作爱德华时代的图画,实际是作者自身的写照。他怕成为名人,但许多人即使从未听过他的严肃作品也熟悉他的进行曲。他的几部清唱剧是自幼培植起来的信抑的表白。《杰隆修斯之梦》历来被认为是最优秀的作品,因为它是个连贯的整体。但近年来对他以后作品的重新评价,至少有一位权威(艾德里安·博尔特爵士)认为《王国》在结构上胜过《杰隆修斯》。

  他一生忠心耿耿地为提高英国的音乐水平而努力,1904年曾封为爵士并获功绩勋章。此外,还获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坎脱勃莱及美国耶鲁大学音乐博士学位,1924年被聘为英王御前音乐教师。

  这首《爱的礼赞》(Salutd`Amour)是艾尔加在1888年与朋友远行时依据未婚妻艾莉丝.罗伯特**送给他的短诗「爱的优雅」谱写成的甜蜜乐章返乡后他便以此曲向艾莉丝求婚由於旋律优美动听非常深受大众喜爱是一首容易入门的古典音乐

每次看见他的名字,脑中出现的形象便是戴墨镜,穿皮衣,单手拎吉他;耳边回旋的音乐是“……我会擦去我不小心滴下的泪水,还会装着一切都无所谓……”。这个有着冷酷外表甚至还带着点凶恶的男子,深入台湾音乐界已经十三年有余,他占据着台湾音乐界永不可替代的一席宝地。 有实力并不一定走得顺,但是走得顺的绝对是有实力的。在1992年正式发出的第一张专辑《爱上别人是快乐的事》,以一种一鸣惊人的效果,为之创下了一个美好的开始,之后便星途坦荡,大红灯笼一路高挂。而他亮丽且充满生命力的舞台表演,让台下的歌迷痴醉疯狂,被冠之“台湾尚青”的称号。 一直都以为,喜欢摇滚的人骨子里都或多或少地有点悲观。因为悲观,所以压抑;因为压抑,所以愤怒;因为愤怒,所以摇滚。命座天同巨门的伍佰便是这样一个带着点悲观思想的摇滚歌手,抑或摇滚诗人。不论是声嘶力竭的呐喊还是温和慢摇的浅吟低唱,体现的多是那种愤怒后的无可奈何和伤感。 天同巨门的男人神态木讷,不太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与感情,所以他选择音乐作为表白的途径。一个人可以掩饰自己的感情,但是作为音乐家,最好的作品往往是出自内心最清晰的自白。他的歌曲,不仅仅是由几个音符升降而成的旋律,更多的是,他还把自己的想法、人生信念以及自身的独特个性融于其中。他的爱、他的恨、他的无可奈何、他的忧伤……这些真挚的感情都在歌曲中一一体现,只要你用心听,你就能为它感动。 命坐天同巨门,不太善于表达,所以一旦表达,便是最率真的语言。伍佰是个率直得可怕的人,他的音乐跟他的人一样,率直、坦白、自由、可爱。伍佰在上电台电视台娱乐新闻节目中,每个娱乐主播对伍佰的“驾到”都感到胆战心惊,因为伍佰可不是一个可以被他们牵着鼻子走的人。而在录制完节目以后,却都对他有着最美好的印象。蔡康永最难忘他当嘉宾,在他们聊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把墨镜一摘,戴上一张面具说:现在这个人不是伍佰,你们要问伍佰什么问题的话我都会回答。 看,就是这么突然,这么自我。 有一个网友说,临终之前一定要听首歌的话,最好挑伍佰现场演唱的歌。不是说惟独他的歌全世界最好听,而是他最有把握在临死前给你一个惊喜。他总是矛盾而统一地将各种极端的元素揉合在一起,你今天封他为摇滚之王,他明天便唱起慢板情歌来。出道13年,音乐风格由摇滚,爵士怨曲,电子迷幻以至乡土民歌,包罗万象,简直可以用不安于室来形容。他的音乐也是这么突然,这么自我。甚至音乐人这份职业,他也是视之等闲,依他的说法:“不唱歌,可以去街边卖面啊!” 天同巨门,具有支援型的特质。拥有此特质的人谦和沈著,他人的感觉比自己的感觉更为重要。两年一张专辑的发行速度,绝对精心打造。每张专辑之间巨大的风格转变,都如斜刺里冲出来的一股飓风。那么突然,却让我们惊喜;那么自我,却让我们难以抗拒。不求数量,只求质量的歌手歌迷最爱。越来越久的酒,越来越香醇;而越来越久的伍佰,将越来越光芒四射。 他的潜力无限,他的能量无限,我们对他的期待也无限。我们期待着下一次他带给我们的又一个“突然”和“自我”!

爵士乐概述

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内,这种名叫爵士乐,具有显著美国特色的音乐从默默无闻、起源于民间的音乐发展成为美国本土产生的最有份量的艺术种类。如今在全世界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聆听和演奏它,爵士乐以多种形式呈现出繁荣景象,从根源布鲁斯、拉格泰姆(Ragtime),经过新奥尔良爵士乐到Dixieland爵士乐、摇摆乐、主流爵士、比波普、现代爵士到自由爵士及电子爵士。令人惊异的不是爵士乐以如此众多的形式出现,而在于其每一种形式都相当重要,都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及独具的魅力而流传至今。如果要欣赏各种爵士乐,体会个中种种乐趣,就不能不需要拥有开放的态度,兼容并听。

寻根溯源

爵士乐由民歌发展而来,有多种源头,不易仔细考证。但它的根肯定是由黑人奴隶从非洲带来的。他们从各自的古老文化传统中撕裂开来,将民歌发展成为以歌曲讲故事的一种新的交流形式。美洲的黑人音乐保存了大量非洲特色,节奏特色明显,而且保留了集体即兴创作的特点。这种传统与新居住地的音乐一一大部分是声乐——结合起来,结果诞生的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声音而是一种全新的音乐表达形式。

最有名的非洲—美洲音乐是宗教性的。这些优美动人的歌曲白人也听,不过比乡村黑人教堂里演唱的这类歌曲多一分上流社会的味道。今天人们所知道的福音音乐(gospel music)更准确地说是反映了早期非洲裔美洲人的情感力量及旋律感,而不是对本世纪起初十年中著名的Fisk Jubilee Singers的音乐中宗教性的继承。

其它早期的音乐形式包括可以追溯到蓄奴制时代的做工歌曲、儿歌及舞曲,这些都成为重要的音乐遗产,特别要考虑到在当时的制度下,音乐活动受到相当严格的限制。

布鲁斯的诞生

在蓄奴制被废,黑人奴隶得到解放以后,非洲—美洲音乐的发展很快。军乐团所弃用的乐器加上新获得的迁徙自由形成了爵士乐的根底:铜管乐、舞曲、布鲁斯。

布鲁斯作为一种音乐形式看似简单,实际可以有几乎是无穷的变化,一直是任何一种爵士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它成功地保持了自身独立的存在。可以说如果没有布鲁斯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摇滚乐。简单说明一般布鲁斯的特点就是:它以每八或十二小节为一个乐段的音乐所组成,歌词紧密,它的"忧郁(蓝色)"特色产生的原因是将音阶中的"mi"音及"si"音降了半音。实际上,布鲁斯是作为与宗教音乐相对应的一种世俗音乐形式。

铜管乐队和拉格泰姆

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在美国绝大多数南部城市内,都出现了黑人铜管乐队、舞曲乐队及音乐会乐队。与此同时,美国北部的黑人音乐倾向于欧陆风格。在该时期,拉格泰姆(Ragtime)开始形成。虽然拉格泰姆主要是在钢琴上弹奏,但是一些乐队也开始演奏它。拉格泰姆的黄金时代大约是在1898年到1908年,但它的时问跨度实际很大,影响绵延不绝。最近,它又被发掘出来,新的"拉格泰姆"特征是旋律迷人,大量使用切分音,但它的布鲁斯因素几乎荡然无存。拉格泰姆与早期爵士乐联系密切,但可以肯定的是拉格泰姆节奏较为稳定。

拉格泰姆最有名的作曲家是Scott Joplin(1868-1917)。其他有名的拉格泰姆大师包括James Scott、Louis Chauvink Eubie Blake(1883-1983)、Joseph Lamb等,其中后者虽然是白人,然而他完全吸收了这种音乐形式的内涵。

进入爵士时代

拉格泰姆,特别是淡化爵士色彩的通俗风格,其娱乐对象是中产阶级,为正统音乐人士所不喜。在十九世纪最后十年内,爵士音乐逐渐形成,但当时还不叫"爵士"(Jazz),它最初被称为Jass,首先出现在美国南部城市黑人工人居住区内。和拉格泰姆一样,爵士乐最初也是作为舞曲出现的。最早成为早期爵士乐同义词的城市是新奥尔良,这种说法有几分真实,但也有几分夸大。

新奥尔良:爵士乐的摇篮

新奥尔良在爵士乐诞生及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一个关键的角色。在这里,对爵士乐早期的历史研究及记录比在其它地方都进行得更加深入。在1895年到1917年这一段时间里,新奥尔良的爵士乐比起其它地方可能是种类更多、更好,但这绝不意味着新奥尔良是产生爵士乐唯一的一个地方。在每一个有相当数量黑人聚居的美国南部城市所产生的音乐都应被视为是早期爵士乐的一种。如在孟菲斯就出现了W.C.Handy(1873-1958)这样一位布鲁斯作曲家和搜集者。其它城市还有亚特兰大、巴尔的摩等。

当时的新奥尔良显得卓而不群得益于其非常开放及自由的社会氛围。不同信仰及不同种族的人可以相互联络,因此在这种容易沟通的环境下的音乐传统十分丰富,有法国的、西班牙的、爱尔兰的及非洲的。这样,新奥尔良成为孕育爵士乐的肥沃土壤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如果说新奥尔良是爵士乐诞生之地的这种说法虽有夸大,但还不失几分真实的话,那种关于爵士乐是诞生于红灯区的说法则完全是胡说八道。虽然新奥尔良的确曾经使娼业合法化并因此产生了几座全美国最精致和有品味的"运动屋",但是在这些地方所演奏的音乐如果有也只是钢琴独奏而已。实际上,人们第一次听到爵士是在与此颇不相同的场所。

当时,新奥尔良引人注目的是有许多社团及兄弟会式的组织,它们大部分资助或雇佣一支乐队以在不同的场合——如室内或室外舞会、野餐会、商店开张仪式、生日或周年纪念派对上演奏。当然,演奏爵士乐也是葬礼队伍行进的一个特色,一直到今天还是这样。根据传统,乐队集合在教堂门口,演奏着庄严的进行曲及悲伤的圣歌,带领着葬礼队伍向着墓地徐徐前进。在回来的路上,人们的步伐加快,轻快的进行曲和拉格泰姆代替了挽歌。这种列队行进总是能吸引很多人观看,在爵士乐的发展上有重要意义。那些小号手及单簧管手们就是在此时一展其创造天分,而鼓手们也打出了富于节奏性的节拍,这成为使拍子变得"摇摆"的基础。

早期音乐家

在这些早期的乐队中乐手绝大多数是某种工匠(木匠、砌砖匠、裁缝等)或者是那些在周末或假期内作音乐演出并赚些小钱的干活人。

第一位新奥尔良的有名乐手,就是第一个爵士乐手是Buddy Bolden(1877-1931),他是一位理发师。他演奏短号并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组成了一个乐队。他可能是第一个将根源、粗糙的布鲁斯与传统乐队音乐结合起来的人,这一步在爵士发展史上意义重大。

Bolden在Mardi Gras的一次游行演出时因精神病发作而被收治,余生在一家收留顽固患者的精神病院度过。据说他曾灌录了唱片,但迄今无法证实。我们所了解的他的音乐来自于另外一些在年轻时曾听过他演出的音乐家们的回忆。

Bunk Johnson(1889-1949)曾在Bolden的最后一支乐队里吹过第二短号。在他生命最后十年,人们之所以能对新奥尔良古典爵士乐重新产生兴趣,其中居功至伟的便是Bunk Johnson。他是一位杰出的讲故事能手,个性丰富多彩。新奥尔良的传奇故事大部分与他有关,但由他亲口讲出的基本上以夸张的成分居多。

许多人包括一些资深的爵士乐迷都相信早期的爵士音乐家都是自学成才的天才,认为他们既不识谱又没上过一天音乐课。这种说法浪漫有余,可是谬之千里。几乎所有早期爵士乐中重要人物至少在正统音乐基础方面都是很扎实的,有些造诣还要更深。

虽然如此,他们在乐器使用上的创新精神仍是独具的。最显著的例子要数Joseph O1iver(1885-1938)(绰号"国王"),他是个短号手及乐队领袖。他曾使用过能找到的各种东西,包括饮水杯、装沙子的桶、及浴缸塑料水塞之类的东西来使他的短号吹出多种音色变化。Freddie Keppard(1889-1933)是O1iver的主要竞争对手,Keppard不用弱音器材,这使他可以以作为新奥尔良最嘹亮的短号手而自豪。Koppard也是第一个将爵士乐带到美国其它地区的新奥尔良人,1915年,他与Original Creole管弦乐队合作在纽约表演轻歌舞剧。

爵士乐北上

到1912年左右,典型爵士乐队的乐器包括短号(或小号),长号、单簧管、吉他、低音提琴及鼓。(因为不便搬运,所以很少使用钢琴)。早期爵士现在给人的印象是班卓琴和大号比较突出,实际上爵士乐队开始使用它们还是后来几年的事,这是因为早期的录音技术还不能对声音更轻柔的吉他和低音提琴进行拾音。

在当时的爵士乐队中担任领奏的是短号,长号与其在低音区以滑音方式与其作和弦呼应,单簧管在两者中作修饰性的演奏。在爵士乐中最早作即兴演奏的是单簧管手,Sidney Bochet(1897—1959)就是其中一位。他不到十岁就是熟练的乐手了,后来他转向以演奏高音萨克斯为主。他也是第一个在国外扬名的爵士音乐家。1919年他访问了英格兰和法国,1927年他访问了莫斯科。

大多数的爵士乐手声称他们的音乐没有除了拉格泰姆(ragtime)及切分音之声(syncopated sounds)以外的其它名字。首先使用爵士(jazz)这个词的是长号手Tom Brown的乐队,他是来自于新奥尔良的一个白人。他于1915年在芝加哥使用了这个词。这个词的来源不明,其最初的含义一直是众说纷纭。

第一个使用“爵士”这个词并使之流传不衰的的乐队也是一支白人乐队,而且也来自新奥尔良,这就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 (OriginaI Dixieland Jass Band)。这个乐团在1917、1918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动,他们多少算是第一支灌录唱片的爵士乐队。这支乐队的成员绝大部分都曾在“老爸”Jack Laine(1873-1966)的乐队里干过。Jack Laine是一个鼓手,被认为是第一个白入爵士乐手。不管怎么说,在新奥尔良的音乐融合特征比较明显。有一些肤色不太黑的非裔美国人“混”进了白人乐队。

到了1917年,许多重要的爵士乐手离开了新奥尔良到北方去,这里面有白人也有黑人。其中的原因并不是新奥尔良臭名昭著的红灯区的关闭,简单地说不过是经济方面的原因。欧洲大战使美国的工业欣欣向荣,这些乐手和那几百万工人一样涌向北方,在那里有保障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

小路易斯和“国王”Joseph O1iver

“国王”Joseph O1iver于1918年移居芝加哥。他原来在老家最好的一支乐队里,为填补他的空缺,他推荐了18岁的Louis Armstrong(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比他年长的人都叫他“小路易斯”,他生于1901年8月4日,家境在新奥尔良的黑人中也算是赤贫。他最早的音乐活动是组织了一个男孩四重唱小组在街上唱歌讨钱。后来他卖过煤炭也在防洪堤上干过。

louis Armstrong的第一次音乐课是在感化院中上的,他是因为于1913年新年除夕用一只旧手枪向大街上放空包弹而被送进感化院中度过18个月。当他从感化院中出来的时候,他的音乐水平已足够在市里的乐队中找份活。第一个发现这个年轻人的音乐天分的成名音乐家是“国王”Joseph Oliver,他给路易斯上音乐课并被其崇拜。

Creo1e爵士乐团

当奥里佛邀请阿姆斯特朗加入他在芝加哥的乐队时,芝如哥成已为新的世界爵士中心。虽然纽约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ODJB)取得巨大成功的地方,由他们引起的随乐跳舞的风气一时之兴,但是在纽约的乐队好像只继承了ODJB的杂耍风格,而没有学到其音乐上的精髓。他们只是模仿而已(第一个也是最成功的是Ted Lewis)。当时在纽约的南部乐手也少得可怜,所以不能带来新奥尔良的纯正风格。

但在芝加哥情况则有所不同,其中有大量来自新奥尔良的乐手。禁酒令刚刚废除,这所城市的夜生活可谓丰富多彩。在这里比别的乐队都好一大截子的是“国王”Joseph Oliver的“Creo1e爵士乐团”(Creo1e Jazz Band),特别是在Louis Armstrong于1922年来芝加哥以后。这支乐团代表了新奥尔良古典爵士合奏风格的最后辉煌,也预兆着新的风格的开始。除了这两个短号手,乐团中另外的明星包括Dodds兄弟,即单簧管手Johnny Dodds(1892—1940)和鼓手Baby Dodds(1898-1959)。Baby Dodds给爵士乐的鼓节奏的微妙及内在动力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与另一个新奥尔良出生的鼓手Zutty Singleton(1897—1975)一起,他给爵士鼓演奏带来了“摇摆”的概念。但是摇摆乐的“传教士”毫无疑问仍是Louis Armstrong。

第一张爵士乐唱片

“Creo1e爵士乐团”于1923年开始灌制唱片,虽然这不是第一支灌制唱片的新奥尔良黑人乐团,但却是最好。他们的唱片在全国广为发行,乐团对于其它乐手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在此两年前,长号手Kid Ory(1886—1973)的“阳光管弦乐团”(Sunshine Orchestra)成为第一个灌制爵士乐唱片的乐团,但是他们是在一家不起眼的加利福尼亚公司灌制的,该公司不久破产,他们的唱片因此很少被人听到。

也是在1923年,“新舆尔良节奏之王”(New Orleans Rhythm Kings)——一支活跃在芝加哥的白人乐团开始录制唱片。这支乐团在音乐上远比以前的“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复杂。在一次录音中,他们聘用了来自新奥尔良的著名的钢琴手兼作曲家绰号为“果冻卷”(Jelly Roll)的Ferdinand Morton。同年,Ferdinand Morton也开始了自已唱片的录制。

“果冻卷”Ferdinand Morton

Ferdinand Morton在1938年为美国国会图书馆所录制的一系列唱片成为了解早期爵士的宝藏。他非常复杂,此人自负、野心勃勃,夸张一点说,他还是个骗子、皮条客、赌徒,但他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钢琴手和作曲家。他的最大才能可能在于组织乐队及编曲。他于1926年到1928年率他的“红辣椒”乐团(Red Hot Peppers)录制的一系列唱片连同Josheph O1iver的唱片可以说是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最辉煌时期的见证,是爵士乐伟大成就的一部分。

Louis Armstrong在纽约以及大乐团的诞生

对于富于创造力的天才Louis Armstrong来说,传统无疑就像一道紧箍咒。在1924年后期他接受了纽约最具声望的黑人乐队领袖Fletcher Henderson(1897—1952)的邀请,辞别了Joseph O1iver。Fletcher Henderson的乐团在纽约位于百者汇的Roseland舞场演出,这是第一个在爵士乐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乐团。

第一支大乐团从当时的标准舞乐团发展而来,组成是由三把小号、一把长号、三支萨克斯、其它簧片乐器均为两件,钢琴、班卓琴、低音乐器(低音提琴或低音铜号)、鼓。这些乐团都是依谱演奏(编曲谱或“曲表”),但是也给予作为重头人物的独奏乐手以创造发挥的自由,可以不依曲谱演奏。

虽然Fletcher Henderson的乐团在当时一枝独秀,但在Louis Armstrong加入时,乐团还是在节奏上显得不大平滑、灵活性不够。录音中他那流畅优雅的独奏听起来就像一颗钻石放在了锡座上。

Louis Armstrong的风格特点在当时就己发展成熟。他第一个在小号上奏出了极动听、极吸引人的音乐。他在曲调上的创造性发挥令人耳目一新但又合乎逻辑。在节奏上表现出的平衡性(爵士乐手称为“点儿”—time)使其他乐手的演奏与他相比无不显得僵硬笨拙。

他对于其他乐手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Fletcher Henderson并没有给他以许多的独奏表现机会,这可能是他认为他为之演奏的白入舞客尚没有准备接受Louis Armstrong的创新风格。在乐团中呆的这一年中,Louis Armstrong从风格上改造了这只乐队,后来最终全美国的大乐团的风格都因其而得到改造。

F1etcher Henderson乐队的主要编曲者Don Redman(1900-1964)听到了Louis Armstrong的吹奏并记下了谱。另一位萨克斯手Co1eman Hawkins在与Louis Armstrong合作后也发展了自己的萨克斯吹奏风格,从而成为未来十年中的萨克斯演奏指路人。

在纽约的时候,Louis Armstrong也曾与Sidney Bechet,Bessie Smith(1894-1937)合作录过唱片,后者是最伟大的布鲁斯歌手。1925年,Louis Armstrong回到芝加哥,开始以自己的名义和一个小乐队“热力五入组”(Hot Five)录制唱片,乐队成员包括他的妻子——弹钢琴的Lil Hardin Armstrong(1899—1971),长号手Kid Ory1,单簧管手Johnny Dodds,吉他手Johnny St.Cyr。他们的第一张唱片着力突出了比Louis Armstrong个人,首先是在美国,然后是全世界,成为在乐手中引起轰动的专辑。可以说如果没有电唱机,爵士乐的传播乃至其全面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

“国王”路易斯

“热力五人组”(The Hot Five)严格地说是个录音乐队。因为对于每首作品,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在不同的场合下都演奏过,其中包括在剧院的乐池中。他的技艺日臻精进,终于在1927年,他从吹短号转而吹更嘹亮的小号。他偶尔也会一展他那独一无二的豆沙歌喉,但只是求其新奇而己。1929年他的歌喉的流潜质一露峥嵘,当时他回到纽约参加了一出音乐剧的演出,其中演唱了著名的歌曲“Ain't Misbehaving”(“不是瞎胡闹”),而且演奏了钢琴手“胖子”Thomas Waller(1904—1943)所写的著名曲子。他因此成爵士乐中的器乐家、歌手、表演家。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艺术上的顶峰是在随后的一年与另一位钢琴手Earl Hines(1903—1983)合作时达到的。“老爸”Earl Hines是第一个与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水平相当的合作者,两人在灵感上互相激励。由于两人的合作而产生了几首真正的爵士乐代表作,包括《West End Blues》及二重奏《Weatherbird》。

爵士时代

路易斯在二十年代的乐坛上一时风头无二。实际上,他一手促成了当时及以后的爵士音乐语汇的形成。但是爵士时代的大部分爵士乐都是由那些年轻人用班卓琴及萨克斯奏出的活泼舞曲,他们对于布鲁斯或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音乐理解甚少。尽管如故,这个快乐舞曲时代所产生的音乐中,还是有令人吃惊的一部分含有真正的爵士元素。

Paul Whiteman——爵士之王

作为乐队领袖,最有名的当属Paul Whiteman(1890—1967)他被称为爵士之王。但颇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的第一个取得成功的乐团根本不演奏爵士乐,他后来领导的乐团演奏爵士乐也少得可怜。不过这些乐队演奏的舞曲极其精彩。由于Paul Whiteman出手阔绰,吸引了一些最好的白人乐手为他的乐队作曲及演奏。从1926年起,Paul Whiteman有时给一些受爵士乐影响的乐手一些独奏机会,这些人有短号手Red Nicho1s、小提琴手Joe Venuti、吉他手Eddie Lang(1904—1933)、“Dorsey兄弟”乐队的长号兼小号手Tommy(1905—1956)、单簧管及萨克斯手Jimmy(1904—1957),这些人后来都各自组成了自己的乐队。

1927年,Whiteman接纳了Jean Go1dtte的爵士乐队的主要乐手,其中有一位年轻的短号手(有时也弹钢琴),他是一位难得的天才作曲家,这就是Bix Beiderbecke(1903—1931)。Bix十分抒情、个人化的音乐加上他的早夭使他成为第一个(也是最持久的)爵士乐传奇人物。他的浪漫化人生成为一本书和一部**的灵感之源,但是两者与真实情况皆相去甚远。

Bix创造力最旺盛时期,他最好的私人朋友也是他在音乐上最好的朋友当属萨克斯手Frank Trumbauer(1901—1956),人们亲呢地将两者称为“Bix和Tram”。如果没有两人精彩的呼应及独奏演出,Whiteman乐队所灌录的唱片就可能是白开水一杯,十分乏味。

Beiderbecke的遗产

Bix苦乐参半的抒情风格影响了许多心怀抱负的爵士乐团,其中就有所谓的“奥斯汀中学帮”,这是一群有天分的芝加哥青年人,其中只有寥寥几人真的上过奥斯汀中学。这些人中的一些到了摇摆舞时代后出现了几个热心的倡导者,其中有鼓手Gene Krupa(1909—1973)、Dave Tough(1908—1948)、单簧管手Frank Teschemacher(1905—1932)、萨克斯手Bud Freeman(1906—1991)、钢琴手Joe Sullivan(1906—1971)、Jess Stacy(1904—);吉他手兼企业家Eddie Condon(1905—1973)。与他们同时代的人,有时还是并肩战斗的战友有单簧管天才Benny Goodman(1905—1986)和稍为年长的Mezz Mezzrow(1899—1972),后者在1946年出版了自传《Really the B1ues》(《真正的布鲁斯》),其中虽然有不甚确切的地方,但仍不失为最好的爵士乐专著之一。

Trumbauer,虽然声名不及Bix,但受他影响的音乐家人数比起受Bix影响的人数不算少,其中有爵士乐史上最伟大的萨克斯手Benny Carter(1907—)及lester(Prez)Young(1909—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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