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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慈(1186-1249),字惠父,[u阳[/今属福建[u平[/区)人,我国古代杰出的[u医学[/,被称为“法医学之父”,著有《洗冤集录》。西方普遍认为正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

  中文名: 宋慈

  别名: 惠父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福建建阳

  出生日期: 1186年

  逝世日期: 1249年

  职业: 医生,法医学家

  主要成就: 提点刑狱公事(提刑官)

  职位

  宋慈官居经略巡抚使,据历史记载是三品以上官员,应该是二品或一品。

  [编辑本段]生平

  经受教育

  宋慈 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居建阳。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出身在一个朝廷官吏家庭,父名巩,曾做过广州节度推官。宋慈少年受业于同邑吴稚门下,吴稚是朱熹的弟子,因此,宋慈有机会与当时有名的学者交往。宋慈二十岁进太学。当时主持太学的真德秀是著名的理学家,真德秀发现宋慈的文章出自内心,流露有其感情,因此,对他十分器重。宋慈早年的师友,对于他学业的进步与后来的思想当有相当的影响。

  职业

  宁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进士乙科,朝廷派他去浙江鄞县任尉官(掌一县治安),因父丧而未赴任。 宋理宗宝广二年(1226年),宋慈出任江西信丰县主薄(典颁文书,办理事务),从此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绍定一至三年,在郑性之幕下参与军事;迄招捕使陈韡檄同监军李华平定莲城七十二寨寇,宋慈参赞居多。 宋慈于绍定四年(1232年)陈韡奏其政绩,举为福建长汀知县(一县的行政长官),嘉熙元年(1237年)任邵武军通判(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嘉熙二年(1238年)调南剑州通判,嘉熙三年(1239年)任提点广东刑(主管司法刑狱和监察),嘉熙四年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赣州知县。淳佑元年(1241年)知常州军事,淳佑七年任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次年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宋分天下为各路,等于现在的省份),皆司皋事。淳佑九年(1249年),拔直焕阅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之军事行政)。

  任官

  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后来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见宋慈一生从事司法刑狱。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宋慈平反冤案无数,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出自《洗冤集录》序),坚持「审之又审」,重视现场堪验,还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检妇人,无伤损处须看[1]阴门,恐自此入刀于腹内」,如死者是富家女,把女尸抬到光明平稳处,「令众人见,以避嫌疑」。

  去世

  宋慈卒于南宋理宗淳佑六年(1249年)广州经略安抚使的任所,享年64岁。宋理宗亲自为其书写墓门,凭吊宋慈功绩卓著的一生。后来宋慈的墓地迁至福建建阳市崇雒乡昌茂村西北。 刘克庄在墓志铭中称他:「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于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五卷。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

  [编辑本段]法医学成就

  成就

  作者把当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中医药学应用于刑狱检验,并对先秦以来历代官府刑狱检验的实际经验,进行全面总结,使之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因而此书一经问世就成为当时和后世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几乎被“奉为金科玉律”,其权威性甚至超过封建朝廷颁布的有关法律。750多年来,此书先后被译成朝、日、法、英、荷、德、俄等多种文字。直到目前,许多国家仍在研究它。其影响非常深远,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其中贯穿着“不听陈言只听天”的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值得发扬光大。

  背景

  当时程朱理学盛行。宋理宗(公元1225~1264年在位)时,程朱理学被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为不可争议的官方统治思想。其代表人物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等被分别谥为“元公”、“纯公”、“正公”、“文公”,并从祀孔子庙,荣耀至极。可见此时理学影响之大。

  [编辑本段]精神

  求真

  作为朱熹的同乡和后学,宋慈受过理学的系统教育和长期熏陶。少年时受业于同邑人、“考亭(朱熹居住地,亦是其号)高第”吴稚。入太学后,又为当时著名理学家、朱熹再传弟子真德秀所赏识,遂师事之。中进士后又多年为官。按照常情,这样的人一定具有浓厚的理学唯心主义。 然而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其传世名著中非但没有空洞的理学唯心主义的说教,而且大力提倡求实求真精神。程朱理学认为,“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而人心之体又体现了理或天理,“心之全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这就是说,心中什么理都有,无须外求。如按此行事,根本不要了解外界现实情况,只要苦思冥索就可以了。而宋慈却反其道而行之。他把朱熹具有唯心主义倾向的“格物穷理”之说,变成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则,不是向内心“穷理”,而是向实际求真。

  态度

  当时州县官府往往把人命关天的刑狱之事委之于没有实际经验的新入选的官员或武人,这些人易于受到欺蒙;加之其中有的人怕苦畏脏,又不对案情进行实地检验,或虽到案发地点,但“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因而难免判断失误,以至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冤狱丛生。 身为刑狱之官,宋慈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强烈反对。他在听讼理刑过程中,则以民命为重,实事求是。他说:“慈四叨臬寄(执法官),他无寸长,独于狱案,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这一表白,确是他多年为刑狱之官认真态度的写照。他尤为重视对案情的实际检验,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曲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意思是说,“大辟”即杀头是最重的刑罚,这种刑罚则是由犯罪事实决定的,而犯罪事实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所以检验的结果往往是生死攸关的。唯其如此,对待检验决不能敷衍了事,走走过场,而必须认真负责,“务要从实”,一定要查出案件发生的真实情况,“贵在审之无失”。而要做到这一点,宋氏认为当检官员必须“亲临视”。无论案发于何处,也要“躬亲诣尸首地头”,“免致出脱重伤处”。否则,应以失职罪杖处之。即使案发于暑月,尸味难闻,臭不可近,当检官员也“须在专一,不可避臭恶”。 宋氏不泥师教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对待尸体的态度,特别是能否暴露和检验尸体的隐秘部分。按照理学“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教条,在检验尸体之时,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以免“妄思”、“妄动”之嫌。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具体做法,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的异物。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如此检验尸体,在当时的理学家即道学家看来,未免太“邪”了。但这对查清案情,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这种伦理观念掩盖案件真相,是非常必要的。宋氏毅然服从实际,而将道学之气一扫而光,这是难能可贵的。只是由于宋氏出身于朱门,不便像同时期的陈亮、叶适等思想家那样,公开指名道姓地批判程朱的唯心主义。但他用自己的行为和科学著作提倡求实求真的唯物主义思想,此与陈、叶的批判,具有同样的积极意义。

  求实

  宋氏的求实求真精神还表现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检验尸体,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在《洗冤集录》中,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经验范畴,但却与现代科学相吻合,令人惊叹。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就是一例:“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酒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拉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如此检验尸骨伤损,与现代用紫外线照射一样,都是运用光学原理。只是宋慈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处于尚未自觉的状态,知其然而不知知其所以然。尸骨是不透明的物体,它对阳光是有选择地反射的。当光线通过明油伞或新油绢伞时,其中影响观察的部分光线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伤痕。再如书中论述的救缢死法,与当代的人工呼吸法,几乎没有差别。还有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拥罨洗盖伤痕,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伤口的作用,也与现代科学原理一致,只是使用的药物不同而已。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作者运用和记载这些方法,目的在于查出真正的死伤原因,无不体现了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

  [编辑本段]著名著作《洗冤集录》

  简介

  宋慈在《洗冤集录》的序言中,一开头就提出写作此书的动机与目的:“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典,直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又说:“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宋慈辑撰此书,是为了“洗冤泽物”、“起死回生”。因此,宋慈对于狱案,反复强调要“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他再三教诫审案人员“不可辟臭恶”,“须是躬亲诣尸首地头”。深入现场调查,“须是多方体访,切不可凭信一二人口说”。检验时“务要从实”,同时尚需了解被害人生前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要充分掌握真凭实据。在当“经制日坏”的南宋末年,宋慈的这种思想是十分难能可贵的。《洗冤集录》对于法医学有多方面的贡献,现扼要介绍部分内容于下。宋慈对于验尸的方法,曾总结了一整套比较合理的措施。《洗冤集录》对于毒理学也有许多贡献,书中记载了各种毒物中毒症状,指出服毒者“未死前须吐出恶物,或泻下黑血,谷道肿突或大肠穿出”;死后“口眼多开,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间有血出。”书中附有许多切合实用的解毒方与急救法。

  其他内容

  《洗冤集录》还记载用滴血法作为直系亲属亲权的鉴定方法,即是将父母与子女的血液和在一起,视能否融合来鉴定有否亲属关系。或将子女的血液滴在骸骨上,如果是亲生的,则血入骨,非则否。这种方法实际效果并不确实,子女的血型虽受父母的影响,然并不都是相同的。但此法包含有血清检验法的萌芽,这无疑是十分可贵的思想。由于时代与条件的限制,《洗冤集录》中也有一些迷信与错误的内容,我们如能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此书仍不失为一部有价值的杰作。

  书籍相关

  《洗冤集录》自13世纪问世以来,成为历代刑狱官案头必备的参考书,前后沿用了六百多年。后世的著作基本上是以此书为蓝本加以订正、注释和增补,属于这类性质的书籍不下数十种之多。清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国家律例馆曾组织人力修订《洗冤集录》,考证古书达数十种,定本为《律例馆校正洗冤录》,“钦颁”全国。

  影响

  后来,《洗冤集录》,流传到海外,1779年,法人将此书节译于巴黎的《中国历史艺术科学杂志》。1863年,荷兰人第吉烈氏(DE GRIJS)将此书译成荷兰文于巴达维亚出版。1908年,法人又从荷兰文转译成法文,德人又转译成德文。此外,《洗冤集录》还被译成朝、日、英、俄等国文字,可见此书在世界法医史上也赢得了一定的影响与地位。

  [编辑本段]相关影视作品

  《阴阳鉴》

  国产古装电视剧,出品时间约为上世纪八十年代 导演:杨子清 演员:刘志影 张毓军 李媛媛 张承好 张弘毅 编剧:王宏甲 连翔坚 陈漠波 出品:福建电视台海峡影视译制中心 根据长篇小说《神验》改编,展现世界法医学第一部学术着作《洗冤集录》的背景故事,将为您讲述八百年前宋慈这位世界法医学奠基人的一段传奇、一段神话。 在山河破碎、锦绣成灰的南朝乱世,宋慈,以一身勘验断狱的奇才和以民命为重的笃信,为尘世间揭开了一道道血腥秘密。宋慈,一位倦于宦海升沉的老人,一位晚年痛失爱女、饱受凄楚的老人,洞幽烛微之下,以自己亲行力检的一个个奇冤疑桉,为法医检验的陌生领域推开一道古老而沉重的大门。

宋慈是病死的。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南宋淳佑八年(1248年),宋慈任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与广东经略安抚使。他忽患头晕病,仍然参加祭孔典礼,从此委顿不起。同年三月初七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岁。

扩展资料:

人物简介

宋慈,宋代人,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曾任广东、湖南等地提点刑狱官,办案著重实地检验。公元一二四七年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于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人物评价

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惟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之又慎。

宋慈文而勇武,兼有谋略,由主簿而知县、知州,多所历练,所以清人陆心源作《宋史翼》将宋慈列入《循吏传》,并将其与辛弃疾媲美。

参考链接:宋慈-

《分身》的主旋律,是孤独和审判。作者引入了“分身”的概念,在一开始说分身是魔鬼派来监视本体、记录他们的罪恶的,徐杨因此陷入了极端的恐惧,情绪一再失控;后来徐杨又得知自己视为敌人的分身,其实是上帝派来平衡他的孤独的,恍然大悟的那一刻,就像是失重下降过程中的骤停,他只会更受刺激,陨落然后终结。那就是徐杨的结局。

不足之处是作者在部分留白太多,社长与徐杨的交谈以及他的动作从表面上看合乎情理也没有闲笔,但是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东西没有点破。这使得人们很难把握作者真正的用意。有谁能准确地说出《分身》的主题到底是什么呢?who knows!

社长一角,和朱熙笔下的静流有些相似。但静流是绝对正义的,社长是别有用心的,虽然他们都是戳破真相的那一个。最后,社长露出了他那纯蓝色的眼睛,而前文提到蓝色代表贪婪;然后结合题目那张图来看,我们可以猜想,监视徐杨的是社长。我不太了解社长一干人等干的是什么大事业,但是我觉得他是个诓人的。或者说,社长的分身是诓人的。

文章的最后社长与分身通话,着实意味深长。那种想象空间真是比社长看到新麦子一口气喝光咖啡的笑容更加深远。掩卷我不禁脑补:人和分身同时存在,只要他们不见面就没有问题,一旦相遇,要么本体杀死分身,要么同归于尽把能量献给宇宙,我们腹黑的社长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于是他下狠心要干掉分身,但是分身自愿受死,临死前他对社长表白说:好好活着。这还没完……你以为社长真的是冷酷无情的人吗?他在看着分身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但面色苍白的脸,回想着他们以前的点点滴滴,心头忽然闪过一丝迷茫。分身断气的那一刻,社长的表现就像当初的徐杨一样,他笑着笑着留下了泪水,那些他收割的麦子的能量来回抨击着他的身心,最后,他也消失了,连同他的分身。

上帝和魔鬼制定的规则,谁能打破呢?

谁都躲不过。

我:跑偏了……众:直接滚粗!!!

八进六作品《诠释·爱》

《诠释·爱》的主线很明确(虽然有两条),总的来说是一个爱情故事。嘉洛的原型就是方本人(看名字还看不出来吗?!OTZ),这故事折射了他的爱情观。所以对很多妹子来说,这篇文最大的中心你们都把握了!不过它的亮点显然是双线的写法。无论从整体还是局部来看,两部分契合得非常好,环境描写和人物描写十分生动,可以准确烘托出人物心情——复杂的蠢蠢欲动,怅然的毫不在意,等待的无限憧憬,付出的毫不犹豫还有最后一刻的柔情(不要分析词性谢谢= =。)这使我们没有看到一句话说王子怎样怎样,却仍是对他产生了好感,虽然他爱的是另一个女人……

越来越跑偏了,严肃不起来OTZ

这篇文章写得最烂的部分是后记,请允许我用“烂”来形容!首先这应该是异族文化背景下发生的故事,所以用文言文太牛头不对马嘴了;其次为嘛前面还是三王子下一段就成三王爷了,难道是因为他结婚了所以换了称呼吗;最后,把这段处理成简短的流传民间的故事比载入史册好多了,用白话文写看起来更舒服,而且哪个平民老百姓没事干研究史书啊,写的史书里大家反而不会关注的……但是抛开这些,最后那一系列动作和前文做了呼应,艾薇收获了她的爱情,每个女生读到这里都会感到里部暖暖的有木有!

让我们从对艾薇的羡慕嫉妒恨中回过神来,客观地评价一下她和她身边的人。张咪是个很普通的姑娘,没有男朋友,她的闺蜜阿玲是个朴素实在的女孩,这反衬出张咪也是向往平凡爱情的。在她的潜意识里可能认为和一个不平凡的人开展一段平凡的爱情是很难的吧,但是她料对了开头却没猜到结局——嘉洛甘受平凡,只求她在身边。

上面那段是废话……

好吧,这篇文章最值得我们感悟的地方,我先卖个关子,等着最后一刻恍然大悟吧。

然后,我实在扯不下去了TAT。

六进四作品《逆天》

这同样,是篇爱情小说……众:你没看到有奇幻元素吗?!评论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复杂,因为它不断让我想起一个人。

我打下江山送给你玩吧。抱着玩的心态开始,终究会一起玩完啊……嗟乎!

琳音最想要的是什么?是结草精。她也许还没有爱上他,但他是她最重要的人,所以才会为他赴死。

结草精最想要的是什么?是天下。他或许爱上琳音了,但他最想要的不是她。不是不要,而是不最想要。

如果他和她相遇在他刚刚的时候,结草精会把她留在身边吗?不会,因为经历了无数场战争的洗礼,结草精也开始向往金戈铁马,一个有着朦胧感情的女子当然比不上一统天下的理想,这在一开始就能看出来。后来他取得了成就,或许渐感空虚了吧,这时他遇到了琳音,于是她自然而然地补上了他心里缺掉的那块。看起来很,可惜只有五年少颜。

这篇文章相当切题,作者连时间地点都对上了。这里的“逆天”是真正的逆天,没有一丝调侃的意味。他逆了天却也失了人,不知可喜还是可悲。

妖精,要么死心眼地喜欢,要么不懂什么是爱,我们叹息也好埋怨也罢,结草精和琳音都已消散了。

赵匡胤喜欢琳音吗?不知道。赵匡胤想让结草精和琳音在一起吗?不想。那赵匡胤是为什么阴阳怪气?因为他深爱着结草精!得不到你,只好毁了你,可是不忍心看你离去。你以为只有结草精逆了天吗?那多出来的半年不正是因为爱情吗?!

插一句,结草谐音节操……方嘉英你专门的还是故意的= =?

我们都知道很多科学家做梦梦到了科学结论,仿若神助。那些历史中拥有强大力量的人,真的没有借助非人类的力量吗?

四进二作品《上海,上海》

这同样,是篇爱情小说……方嘉英:敢情我是一写言情小说的?!我情愿相信题目和主角是有点关系的。哎,我说的是第二女主啦……

私人的感受哈。一看这个题目,我就想起了上海之约,至于情节,我真是目不忍视……好奇怪的感觉。不过看在上海的份上我也该好好夸夸这篇文……

《上海,上海》最成功的地方是和八一三联系,这让普通的故事变得不普通。发生在战争年代的爱情,即使是最平凡的等待,也会因为重重战火的阻隔而沧桑。张泽楠和郑颖朦胧的情感发生在风雨欲来之际,女人本来就成熟得比男人早,郑颖又比张年长,所以最后必定是郑颖保了张泽楠,只能这样。她知道他喜欢她,她也知道他得知真相会后悔一辈子,甚至堕落,失去虎该有的价值。郑颖替张去死,是想告诉他,她是爱他的。虽然不能亲口说出,但她嘱咐的那杯真正的“上海”,会让他明白她的感情。郑颖为张泽楠燃烧,却也永远留在了他的心底,瞬间与永恒只有一线之隔,所幸,他们的爱情就是那道线。

我们到底应该相濡以沫还是相忘于江湖?选择相忘就代表不爱了吗?文章中说,那样的爱情是一种羁绊,所以相爱不如相忘。有时是因为身份和立场的限制,服从于不同的组织,站在对立面上,只能当敌人。先牺牲的那个将是浮在爱情表面的暗香,渺然又回味无穷。最痛苦的则是活下来的那个。郑颖不得不把痛苦加诸张的身上,因为她别无他法。

我终究是爱你的。

张喝的“上海”,还是蓝色的上海,我想他再没有勇气去品味真正的上海、回想起血色的羁绊了吧。只需要那种与正品似曾相识的味道就好,像是回到了从前,因为郑颖还在的时候,“上海”就是蓝色的啊。

太爷爷是否是张泽楠呢?我觉得不是。张的一生都会沉浸在失去的痛苦中,他不会再振作了,又怎能安慰后辈?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张不会再成家,所以……哪来的后代?太爷爷莫不是成叔吧!众:好不容易正经了几百字,又现原型了……

主线部分到此结束,我们来说说第二条线。

“我”和“我”的女朋友、张泽楠和郑颖,是小说的两组主角。有人觉得女朋友一角有些多余了,她真的只是为了和“我”凑成一对,方便作者在后面安排“我”听了故事重新理解了爱情的情节吗?并非如此。文章开头说道,她是一本沙之书,而郑颖在张泽楠眼里又何尝不是沙之书呢?他们都读不懂她们。命运的转折,让迷茫中的张泽楠确定了郑颖的心,可是他也永久地失去了她;而同样处于冷战的“我”听了太爷爷的故事,决定主动出击,相濡以沫。小孩子怎么能懂爱情?但是错过毕竟伤心,所以还是要在一起,然后在以后的生活中,慢慢体味。

“我”和女朋友的和好冲淡了那丝苦涩的味道,但是结局仍然是悲凉的,不知名的老人日复一日地喝着“上海”,而上海本身也承载着众多爱恨。

有点缺憾,有点不平。

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的历史,每一个人都有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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