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贵族风或是贵族背景的日本动漫推荐

欧洲贵族风或是贵族背景的日本动漫推荐,第1张

  强烈推荐:

  由贵香织里——漫画《毒伯爵该隐》

  动画《英国恋物语》

  漫画《黑执事》,作者枢梁。动画《黑执事》TV版第一季目前已完结,共有24集。

  只要提到“贵族”,最经典的就是《毒伯爵该隐》了,不少人说《黑执事》跟《该隐》像,其实只有时间背景差不多和作者的画风都很华丽而已。

  个人对《该隐》的评价更高一点。一方面《黑执事》商业化比较严重,并且加入了一些欧洲奇幻元素;另一方面,就原著作者的风格和水平而言,《黑执事》的作者枢梁稍显逊色,尤其在社会背景的构建和表达方面,由贵在整个漫画界都是出类拔萃的(这一点在《天使禁猎区》中尤其突出)。

  《英国恋物语》可以算是动画中比较另类的,但毫无疑问水平很高。不论是主题、背景,还是整体风格都跟主流动画不同,商业化痕迹也不明显。个人爱好不同,所以不能说它好不好看,但这个片子很有味道,静下心来看的话,应该会被吸引吧~~

  虽然现在《黑执事》风头正劲,但客观来说,在内涵和现实意义方面比其他两个稍逊。

  另外:《圣魔之血》、《吸血鬼骑士》、《潘多拉之心》、《伯爵与妖精》。

  《圣魔之血》也是经典中的经典,原著是小说,作者吉田直英年早逝,导致无法完结。虽然有改编的动画和漫画,但水平和成就都无法与原著比肩,故遗憾的不算在“强烈推荐”里了。

  《吸血鬼骑士》什么都好,就是剧情有点狗血……反正就是爱情故事啦~~当然如果你喜欢这一类的,还是挺好看的。画风很华丽。

  《潘多拉之心》也是很商业的片子,有动画和漫画,连载中。个人评价中等偏上,有兴趣就看看吧~~

  《伯爵与妖精》谷瑞惠原作的轻小说,漫画作者是香鱼子,连载中。TV动画第一季已完结,共十二话,第二季目前没有消息。动画和漫画不能说不好看,但是跟小说原著有一定距离。

  另外推荐,由贵香织里的三个短篇《少年残像》《戒音》《Double》还有长篇《天使禁猎区》。其中《毒伯爵该隐》、《少年残像》、《戒音》、《天使禁猎区》是由贵的代表作,基本上也是她目前水平最高的作品了。《Double》并不是很有名,但是我个人很喜欢,所以也推荐下~~

  以下为所有推荐作品的简介:

  《毒伯爵该隐》

  背负着古老家族的哀荣,该隐·C·哈利斯在十二岁便继承了伯爵的爵位,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现年十七岁的该隐常常身着黑衣,英俊、优雅,很符合人们对于贵族的印象。然而他却有一个人尽皆知的诡异兴趣--收集毒药。

  “该隐”,那是,第一个杀死自己亲人的人类的名字。

  在这个浑浊的世界里,他用他的手去惩罚满手鲜血的罪人,他用他的手去帮助无助的人,但他不是救世主,他不过也是那身陷黑暗的人之一,他也是个染满鲜血的罪人,而他的帮助,通常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不幸和无奈。

  一个个短小精悍的故事,讲述着人性无法避免的恶毒与脆弱。十九世纪没落的维多利亚皇朝统治,充彻着黑暗与无奈,上流社会的贵族们沉浸在酒肉财色中,人心的腐化带了来整个社会的不稳定,杀妻弑子,戕父**的行为屡见不鲜,迂腐可笑的家族联姻、彼此利用的人际交往使所有人卷入悲剧中却不自知更无法自拔。《毒伯爵该隐》中可以说没有一个真正纯洁的存在,但是,还是有善良和爱。

  生存,也许是《毒伯爵该隐》的主题。即使不幸,即使要伤害别人,该隐也要生存下去。如果不继续坚强地活下去,如果不继续在这样肮脏罪恶的社会生存下去,那就什么都无法做了。尽管讨厌,尽管被背叛,尽管无奈,但还是要生存下去。也许,这就是作者由贵**要传递的讯息吧。

  由贵借《毒伯爵该隐》给我们展示了一幅甜腻柔美的画卷。红色是血的鲜红,蓝色,是泪的冰蓝,夜的黑。那个离我们遥远的时代,真实地,毫无保留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然而,这种空虚,颓废的味道经历了几个世纪的的洗涤却依旧如此熟悉。由贵并没有告诉我们答案。由贵只是借着她的画笔,把她的所见,所闻,所感受的的事物,通过该隐这一人物的牵引,展现在我们面前。

  《英国恋物语》

  19世纪时的英国正处于维多利亚时代,社会充满奢靡之风,名流们纷纷享受起高品位的生活。而随之而来的却是思想上的保守,以及对于社会等级的严格恪守,不同阶级之间的来往要受到严格的限制,非门当户对的恋爱更是大不逆的行为。

  贵族青年维里亚姆在拜访恩师加力先生时,偶遇了加利家的女仆爱玛。和其他的佣人不同,爱玛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并且拥有相当好的教养,举止得体彬彬有礼,令维里亚姆对她一见倾心。然而他们之间巨大的阶级差别,使得这段恋情充满了艰难与变数……

  以19世纪的英国伦敦为舞台背景,叙说了女佣和绅士相邂逅的上层社会爱情故事,但剧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俗套地注重于男女主角间的爱情,反倒以身边的一切来影响命运,并且作者在描绘维多利亚风格方面的功底值得一赞。

  本片改编自森熏原作的漫画《Emma》(和著名的英国小说女性家简·奥斯丁笔下的名作《爱玛》没有任何关系,切记)。

  《黑执事》

  身为凡多姆海威家的执事,连这种程度的事情都做不了的话怎么行呢?

  英国名门贵族凡多姆海威家的执事,塞巴斯蒂安·米卡利斯

  在知识、教养、品味、料理、武术、乐器等所有的方面都表现得十分完美。

  侍奉着年仅12岁的主人(在漫画中已经过了13岁),

  适合世界上最好喝的红茶的执事漫画在此奉献给您……

  我有生之年……都会做您的执事。

  《圣魔之血》

  原名《Trinity Blood 》。照字面直译是“三位一体之血”。在宗教角度来说,三位一体所指的是圣父、圣子和圣灵。作者引用了这个名词,去借代笔下的角色。分别是该隐·奈特罗德、亚伯·奈特罗德和塞丝·奈特罗德三兄妹。该隐、亚伯和塞特亦是圣经中亚当和夏娃所生的三个儿子。相传该隐杀死亚伯后,神把他放逐,使他变成了吸血鬼。神又怜悯亚伯被该隐杀死,在地上流血哀嚎七日七夜不止,许他以该隐的后代(吸血鬼)为食。

  故事的舞台在未来的欧洲大陆。ROM开始的时间是3062AD(圣历662年),RAM开始的时间则是3060AD(圣历660年)。大灾难(亦即是圣经中的世界末日)的后果是文明倒退,以及除了欧洲大陆和非洲北部外,其余地方一律成为灭绝地带(Dark Land)。书中很多地名都引用了古称,比如阿尔比恩和伦迪尼姆,就是英国和伦敦的古称。另外,《圣魔之血》里的很多的建筑物,例如巴塞罗那的圣家大教堂、米罗美术馆等等均可以在现实世界中找到。

  现代文明因为一起空前绝后的大灾难而毁灭,但顽强的人类还是存活了下来。只是这一起惊天动地、把人类逼到穷途末路的大灾难还带给了人们一份额外的“礼物”——吸血鬼!他们成为了人类新的威胁,自称为“长生种”,拥有着极长的寿命。但是人类并没有屈服在他们的*威之下,而是和吸血鬼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战斗。在罗马,有着名为“教廷”的超国家宗教机构,他们为了守护人类而朝各地派遣了执行官,在其中有一位名叫亚伯·奈特罗德(Able Nightrord)的人,虽然看上去很不可靠,但其实真正的身份是吸食吸血鬼之血的吸血鬼。

  《吸血鬼骑士》

  一个寒冷雪夜,年幼的优姬意外遇上 LEVEL E级的吸血鬼。在这个吸血鬼向优姬露出獠牙的生死时刻,另一个名叫玖兰枢的吸血鬼救了她,并将她带到黑主学园请求园长收留。黑主学园除了一般学生就读的日间部外,还存在着夜间部。夜间部的人(男的)一个比一个帅,(女的)一个比一个漂漂!但这里却隐藏着不为日间部学生所知的秘密——夜间部的学生全都是吸血鬼!十年后,为了维持学院安宁,优姬和同被园长收留的锥生零一起担任学园的“风纪委员”,守护这个秘密。而受人尊敬的、也是优姬非常倾慕的玖兰学长,更是被称为“吸血鬼中的吸血鬼”的纯血种,如果被纯血种吸血,就会变为LEVEL E(曾经是人的吸血鬼)。而锥生零作为吸血鬼猎人,却在一次家难中不幸被同样是纯血种的绯樱闲所咬。绯樱闲杀死了零的家人,带走了他的弟弟一缕,所以零非常非常恨吸血鬼!

  第二季中,因为优姬曾被树里(优姬的母亲)封印了五岁之前的记忆,而饱受记忆碎片的煎熬,所以枢用自己的血唤醒了她。而她正是吸血鬼界里玖兰家族的纯血公主,是枢的亲妹妹。为了得到纯血公主优姬的血,玖兰李土(优姬的叔叔)再次复活。因为零多次吸食了玖兰枢和优姬的血让所以获得了强大的力量,一举打败李土。其实枢之所以让零吸他的血,是为了他唯一珍爱的优姬,因为他明白优姬对零的感情。

  优姬恢复了吸血鬼的身份,也与零成为了对立的关系。所以她同枢离开了。而作为枢的妻子出生的优姬,(纯血种的亲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心里还牵挂着零。而零也在学院门口徘徊,眼前又出现了优姬的身影……再次相遇,零会亲手杀死优姬,这是他的使命。

  《潘多拉之心》

  故事起始,其实要追溯到画面时间的一百年前,那个惨绝人寰的沙布利耶的灭城之夜。不过这个故事的叙述时间,则是在昔日曾共同对抗妄图灭世的巴司卡比鲁子民,并取得了最终胜利的四大公爵家中,处于领袖地位的贝萨流士家下一任家主奥兹·贝萨流士的成人仪式。

  在这个仪式上,被奥兹视为挚友的侍从基尔巴特被控制,用奥兹的鲜血打开了前往关押重罪者的监狱“阿嵬茨”的通道,在这个脱离了时空的监牢中,奥兹在生死关头,正式邂逅了频频出现在他梦中,最终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少女艾丽丝,灵体的称号是“染血黑兔”,拥有胜过任何灵体的战斗力,艾丽丝与奥兹缔结了非法的灵体契约,帮助奥兹从阿嵬茨回到了现实世界,然而现实的光阴恍惚已走过了十年,昔日奥兹最重视的好友也已经长大成人。

  由于奥兹与艾丽丝所缔结的灵体契约是非法的,所以他发挥艾丽丝的能力又是一个极限的时间,超过此限,奥兹本身也会成为堕入阿嵬茨的低级灵体。但是俩人依旧决定在这个时间来到之前一起战斗、并且生存下去,艾丽丝是为了追寻自己失去的记忆,而奥兹则是为了寻找出自己的罪名,两人决定要在这时间已经混乱了的世界上,彼此扶持,向命运追索最终的答案。

  《伯爵与妖精》

  这是一个发生在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英格兰的浪漫幻想故事。主角莉迪雅是位可以看见妖精并与他们沟通的妖精博士,她的朋友是一只有点任性的妖精猫尼可。为了与父亲见面,莉迪雅搭上了开往伦敦的船,在船上遇到了自称为爱德格的男子,他宣称自己是传说中的青骑士伯爵,并委托莉迪雅协助找寻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宝剑,尽管他的形迹可疑,莉迪雅还是与他签订契约。另一方面,街头巷尾流传着一件极为凶恶的强盗事件,犯人的特征与爱德格非常相似。还有对爱德格誓言忠诚,为了他就算杀人也无访的追随者雷文……虽然爱德格浑身散发出可疑怪异,但相反的他的举止却带着真正的贵族气质,老好人的莉迪雅也不由自主地相信了他的话。所以尽管和诱拐没什么差别,莉迪雅却仍然接受了爱格德的邀请,导致自己卷入了围绕宝剑引起的纷争中去。

  故事渐渐揭开了爱德格团伙的过去及实体,宝剑究竟会落入谁的手中莉迪雅的命运会如何?

哈丽埃特就像野草一样,她的精神需要依靠坚强的艾玛。除了小说的人物塑造要求和内容之外,哈丽埃特在小说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哈丽埃特拥有每个人都羡慕的优秀品质,她待人真诚友好,她温柔谦逊的性格,在作品中赢得了很多人的喜爱。同时,哈丽埃特的优秀品质,也恰恰是小说中要提倡的道德品质之一。虽然奈特利先生在不太了解她的时候并没有认可哈丽埃特,但是当奈特利先生深入了解哈丽埃特的时候,他完全看到并认可了哈丽埃特优秀的性格。作者在小说中运用了奈特利先生的角色形象,来传达作者所推崇的价值观,并自始至终引导着读者的取向,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哈丽埃特优秀的人格魅力和品质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就像女主角爱玛一样,她是作者刻意设定的表达小说主题的重要方式,而不是一个对情节发展不太重要的次要人物。

其次,哈丽埃特也被作者安排在小说的情节构思中发挥作用,促进了小说情节的进一步发展。小说从一开始就突出了哈丽埃特个人身份的不确定性,她是父母在校长家里抚养的私生女,她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因为爱玛喜欢哈丽埃特的性格和漂亮的外表,她愚蠢地认为这个美丽的女孩可能是一个很有权势的人的私生女。正是因为这种特殊的幻想,爱玛误以为哈丽埃特和埃尔顿,在社会地位上是般配的,于是费尽心思撮合他们。

但是整部小说几乎没有对哈丽埃特心理方面的描写和描写,所以,我们不能判断哈丽埃特的真实想法,只能根据她的行为特征来判断她。与此同时,小说中的一系列误解加速了小说情节的快速发展——爱玛试图匹配和鼓励哈丽埃特向弗兰克表白,但她不知道这促进了哈丽埃特对奈特利先生感情的发展。

最后在小说的结尾处,对哈丽埃特和爱玛两个角色的比较进行了充分的描述。哈丽埃特追求的决心与爱玛的困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正是因为她的特殊感情、天真的性格,在选择恋爱中的男人时,哈丽埃特比爱玛更聪明,她会选择一个性格更好的男人。在哈丽埃特的爱情经历之后,爱玛终于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正是这种讽刺性的表达,让大家知道了哈丽埃特人性的优点和缺点,更客观地重新认识了文本中的女主角。

包法利夫人死了,服毒自杀。福娄拜大哭,感到自己也中了毒。作者与读者一样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年轻、美丽,鲜活的生命怎样从云端一点点跌落到地上,无可救药地死去。

初读《包法利夫人》是二十多年前,不记得译者是谁,仅为情节。无非是一个美丽好幻想的农家女子嫁给老实愚蠢的乡村医生,先后两次出轨,为与情人过上奢侈的生活而债台高筑,最后因还不清债物服毒自尽的老套故事。读出的不过是一个虚荣、浅薄、自私,喜做白日梦的女人出轨后的咎由自取,完全未读出作为艺术家的福娄拜字斟句酌的行文,怎样一层层刻画包法利夫人一寸寸埋葬自己,直到读到木心先生的《文学回忆录》,方再读,慢慢读到“冰山”下的包法利夫人,遂渐渐读出福娄拜作为文体家的魅力。先后读过李健吾、许渊冲、周克希的译本,难分伯仲。我既喜欢“追忆似水年华”般优美的译文,又渴望读到更接近原著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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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娄拜继《包法利夫人》后,写了《情感教育》,局面远比《包法利夫人》复杂、宏大,《包法利夫人》虽说局限于一个小村镇,却同《情感教育》一样,也是一场教育—浪漫主义教育。福娄拜给《包法利夫人》加了一个副标题:“外省风俗”,为读者展示了十九世纪中叶法国外省生活的工笔画卷。小说的开篇并未直接写包法利夫人,而是包法利。福娄拜用了很多笔墨描绘包法利的帽子,那顶可笑的帽子不仅映照出包法利的笨拙、愚蠢,也激起读者对这个可怜可悲之人的同情。作者把自己隐藏起来,不用全知全能“上帝”似的眼光审视他笔下的人物,而是让角色自己说话。虽是第三人称,却有带入感,读者似乎也与作者一样生活在包法利夫妇所在的永镇市,跟着作者的文字,用旁观者的眼光看包法利夫人,也看永镇上的那些人。

包法利婚前“妈宝男”,婚后“妻管严”。无论事业还是婚姻皆是他母亲说了算。在母亲的安排下做了医生,又在母亲操纵下娶了一个可继承一大笔遗产的寡妇。这样的男人生活中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可怜的包法利习惯了这种索然无味的生活,直到爱玛出现。爱玛是地主的女儿,长得很美,迥异于一般农家女子,她在修道院受过贵族教育,一心向往贵族生活,喜欢读浪漫的爱情小说,会弹钢琴。包法利在给她父亲治病时遇见她,一见钟情,但不敢想入非非。待妻子去世后,也不敢追求,还是在爱码父亲的鼓励下才敢求婚。婚后,包法利对爱玛呵护倍至、言听计从,但他不懂爱,更不懂爱玛。在他看来,爱玛就是上天赐给自己最好礼物。在爱玛的浪漫思想影响之下,只生活在现实中的包法利也变得浪漫化了。爱玛放在家中的小摆件让“夏尔越不懂这些名堂,越是觉得雅致。它们使他感官愉快,家庭舒适。这是铺在他人生道路上的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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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娄拜给女主人公取名字也颇费思量,“爱玛”这个词在法语里有浪漫的意思,而包法利恰好相反。包法利夫人这个名字就是想入非非的浪漫与平庸现实之间的反差。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出生在乡村的爱玛不可能自己选择丈夫,他父亲帮她选择了也算有一技之长的乡村医生包法利。起初,爱玛并不拒绝包法利,没有选择也就顺理成章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她也想做好包法利夫人,按书中读到的浪漫爱情故事来对比包法利,只能是失望。“假如夏尔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觉得,千言万语就会立刻源源不断地从她心头涌出来。”爱玛有太多从书中看来的情话却无法向他倾诉,她越看他越不顺眼,周围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压抑,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爱玛越来越忧郁,对爱情的渴望、对丈夫的失望让沉浸于幻想中的她无心做任何事情,包法利与周围的邻居不知道她为什么病了,一朵娇妍的鲜花却没有雨露的滋润。包法利为了她的病甚至举家从道特搬到附近的永镇市,以为环境的改变可治愈她的病。

心病还需心药治。太多喜欢做白日梦的人像极了包法利夫人,或为事业、或为爱情。初入职场的青年大凡怀揣梦想、一生抱负,现实却很容易将梦想击碎,有些人很快放下梦想,融入社会;有些人仍揣着梦想却一点不考虑现实,不做自我调整,更勿说努力提高自己,惟做着想入非非的白日梦;少有人从不放弃梦想,为实现梦想不断努力,那怕与周围环境隔隔不入,却始终坚守初心。前面两种人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后一种人多半是精神上的贵族,最难能可贵。最喜欢做白日梦的还是那些没有恋爱经验的少女,对爱情的憧憬完全来自于爱情小说,像包法利夫人一般迷恋花前月下、风花雪月、海誓山盟的爱情童话。张爱玲在自己没有恋爱前就写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爱情小说,可以说颠覆了爱情童话,客观、冷静写出恋爱中男女的真实面貌,与她的境遇有关,更是非天才莫属。喜欢做白日梦的女子通常将爱情与现实生活脱离,不能忍受庸常生活的琐碎,却无力改变现实,只能自怨自艾抱怨命运不公,少有人像包法利夫人那样把幻想中的爱情融入现实,飞蛾扑火般跳进去将自己烧得体无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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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她反倒喜欢多事之秋。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要求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而不倾心艺术,她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福娄拜这段文字将爱玛的浪漫同浪漫的艺术区分开。喜欢浪漫的人无不是对平常事物的心灵投射,倘若放在艺术中即成为创作的灵感,福娄拜将自己的感受赋予包法利夫人,但爱玛不倾心艺术,不能将她一腔浪漫情怀转移到艺术中去,只能放在想入非非的爱情梦上,具体到某个庸常人物身上。

爱玛成为子爵的舞伴后,对乡村生活更加不满。金碧辉煌的豪华大厅、热闹喧哗的舞会、风流倜傥的贵族男子,爱玛想往贵夫人的生活,向往巴黎的花花世界。

“她的心一经富贵熏染,再也不肯褪色。”小说中有一个细节,准备搬家的时候,爱玛收拾抽屉,被她结婚礼花上的一根铁丝扎了手指。她把橘子花发黄、布满灰尘的纸花扔到火里。花烧起来,比干草还快。爱玛对自己的婚姻失望极了,铁丝扎了手指暗示着婚姻中将出现的变故,把代表婚姻的纸花扔进火里,婚姻也在火中急速毁灭。

书记员莱昂的出现让爱玛望梅止渴。年轻的实习生莱昂被爱玛的风姿迷住,却怯弱、胆小,不敢表白,爱玛感到莱昂迥异于永镇人,会读书、唱歌,年轻、英俊,与她说着浪漫的话语,她那无处安放的爱情之火迅速被点燃。此时的爱玛还在乎包法利夫人的身份,他们的关系只是暧昧。心照不宣的二人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不断地交流看书和唱歌的经验;包法利先生妒忌心不重,并不觉得奇怪。老实木纳的包法利不会深想,无形中怂恿了爱玛。莱昂离开永镇到巴黎求学,把爱玛的心也带走了。福娄拜对爱玛细腻的心理描写道出时代、社会对男女要求的不同。“一个男人至少是自由的,可以尝遍喜怒哀乐,走遍东南西北,跨越面前的障碍,抓住遥远的幸福。可对一个女人却是困难重重。她既没有活动能力,又得听人摆布,她的肉体软弱,只能依靠法律保护。”故而爱玛想生个儿子却生了个女儿,让她失望透了。虽说那个时代距今近两百年,社会的进步却并未彻底改变对女性的看法。爱码对爱情饥渴的矛盾心理,福娄拜用诗一般的语言描绘道:“她的愿望就像用绳子系在帽子上的面纱,微风一起,它就蠢蠢欲动,总是受到七情六欲的引诱,却又总受到清规戒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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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水解不了近渴。莱昂走后,爱玛被点燃的爱情之火难以抑制,想借助于宗教来冲淡欲念。她到教堂准备向布尔尼教士吐露心思,看到的却是教士的愚蠢、庸俗。打着宗教幌子的那些教士根本不可能去救俗世之人,讲着更俗气的话,勿论净化人的灵魂。爱玛彻底失望,不知如何安放燃烧的情欲与对世俗清规戒律的惶恐。就在此时,风月老手地主罗道尔夫勾引了爱玛。罗道尔夫在农业展览会上一眼就看出了风姿卓越的爱玛对爱情的焦渴,就像鱼儿对水的饥渴。他把自己装扮成没有朋友,郁郁寡欢的可怜人,引起爱玛注意,一步步设计好,只等爱玛往圈里钻。爱码果然中计,特别是罗道尔弗欲擒故纵后,把他看作子爵的化身,有钱有地位又英俊潇洒,会说浪漫的情话,简直把他当作救命稻草,心甘情愿做了罗道尔夫的情妇。爱玛疯狂同罗道尔夫幽会,把自己想像中的爱人形象全部赋予他,写情意绵绵的情书,倾诉自己的浓情蜜意。他们在树林里幽会,爱玛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踩着朝露去幽会,送精美的礼物给他。爱玛完全陶醉在虚幻的爱情中,不顾丈夫和女儿,甚至想同罗道尔夫私奔。而罗道尔夫只是把她当作众多情妇中的一个,爱玛的私奔想法吓到了他,厌恶得只想尽快摆脱她。罗道尔夫一边答应同爱码私奔,一边做好自己逃离永镇的计划。当爱玛看到罗道尔弗坐着马车急驶过永镇,去卢昂找他的情妇--一个女戏子去了,当即晕倒。大病一场后,爱玛想痛改前非,却又陷入另一场爱情大梦中。

药剂师郝麦邀请包法利夫妇去卢昂看戏。在戏院,遇到莱昂,两人旧情复燃。莱昂已不再是过去那个羞涩的男孩,经大城市染缸浸泡,已沾上一身浮华气,对爱玛,只想占有。爱玛经过与罗道尔夫的偷情变得更大胆,肆无忌惮。他就是她救命的药,她把自己对爱情的所有期待、为爱情所受的苦完完全全投放到莱昂身上。福娄拜写他们在马车上偷情那段在小说发表的翌年被当局加上有伤风化、诽谤宗教等罪名,由检察官提出公诉。“车子掉头往回走;而这一回,既无目标又无方向,只是在随意游荡。……在码头,在货车与车桶之间,在街上,在界石拐角处,城里的那些男男女女都睁大眼睛,惊愕地望着这幕外省难得一见的场景——一辆遮着帘子、比坟墓还密不透风的马车,不停地在眼前晃来晃去,颠簸得像条海船。……随后,六点钟光景,马车停进博伏瓦齐纳街区一条小巷,下来一个女人,面纱放得很低,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恰是这段“有伤风化”的叙述,适见福楼拜艺术手段的高超。作者完全把自己隐藏起来,让读者处于车夫与市民的视角,猜想车里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这种写作手法不同于福娄拜同时代作家,不做任何主观评判,更不会像有些作家一样把自己当作道德法庭的审判者。让角色说话,让读者评判。

爱玛回到永镇后,借口到卢昂去学钢琴,欺骗老实的包法利,实际上同莱昂幽会。卢昂的小旅馆就是他们的家,爱玛沉溺在恣情的享乐之中,还时时送莱昂礼物,仿佛莱昂才是她的情人。长期以往,两人就像夫妻一样。爱玛对爱情的新鲜感渐渐褪去,莱昂怕影响前途也想疏离爱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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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与情人奢侈的花销,爱玛背着丈夫向商人勒乐借债。勒乐早已看清爱玛的虚荣,不断拿漂亮的衣物引诱爱玛向他借高利贷。就在与莱昂感情日渐降温,爱玛接到法院的一张传票。商人勒乐要逼她还债,法院限定爱玛在二十四小时内,把八千法郎的借款还清,否则以家产抵押。爱玛不愿向包法利低头,不愿屈服于她之前所唾弃的,不愿向她的理想与自尊投降,还仅守着她的浪漫爱情。爱玛开始向勒乐求情,求他再宽限几天,但他翻脸不认人。爱玛向莱昂求助,并暗示莱昂可动用公款,简直丧失理智。莱昂也被她的举动吓住,骗她借不到钱,躲开了。爱玛看清了这个男人的软弱、胆小、毫无担当。她又向律师居由曼借钱,对方竟然想趁机占有她,她愤然离去。此时爱码尚未从虚幻的爱情梦中彻底醒来,不愿就此堕落。她最后想到的是曾经的情夫罗道尔夫,幻想他能恋旧情借钱给她。精心打扮企图迷倒罗道尔夫,殊不知这样也是在出卖自己的肉体。罗马道尔夫知道她的真实目的后竟公然说他没有钱。

福娄拜在爱码借钱失败后,安排她碰到子爵,前后呼应。前面实写,后面虚写。子爵让她欲实现浪漫的爱情梦,误把偷情当作浪漫的爱情,在两个情人借钱未果后,爱情梦破灭了,因而爱玛只看到马车上子爵模糊的身影。

梦碎了,受尽凌辱的爱玛仿佛突然看见“许多火红色的球,像闪亮的子弹,在空中炸开,裂成碎片。她目前的处境,像一个深渊呈现在她面前。她呼吸急促,胸部像要炸裂似的。”只想以死来了结眼前的麻烦,回到家,爱玛吞吃了砒霜。她想这样一来“一切欺诈,卑鄙和折磨她的无数欲望,都和她不相干了”。福娄拜详细描写了爱玛怎样服毒,毒性怎样一点点发作。爱玛的心理在历经焦虑与绝望后崩溃,在死亡来临之前,终于获得了一生中难得的平静。“她突然平静下来了,几乎像完成了一项任务之后那样安详。”这几乎是她一生中最平静的一小段时间,不再做梦,终于清醒。她以为死就是睡过去,一了百了,没想到死亡的过程如此痛苦。爱玛弥留之际,有人在窗外放开嗓门沙哑地唱爱玛之前在马车上遇到瞎子时听过的民谣,“爱玛像一具中了电的尸体,一下子坐了起来,头发散乱,两眼发直,嘴巴张开。”大叫:“瞎子!”她随后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凶恶、疯狂、绝望的笑。”“一阵抽搐,爱玛倒在褥垫上。”“瞎子”在书中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象,书中几次出现“瞎子”来隐喻爱玛,沉浸在幻梦中的爱玛就似瞎子一样,临终前终于从云端落在地上,明白自己一直是个“瞎子”。“凶恶、疯狂、绝望的笑”即是憎恶唯利是图商人勒乐、药剂师郝麦、玩弄她感情的情夫罗道尔夫、懦弱亳无担当的情人莱昂,更是嘲弄自己。末了,对悲痛欲绝的包法利说:“你是好人。包法利夫人之死是全书的高潮。福娄拜正是通过毒性一点点发作给爱码身体带来巨烈痛苦从而引起心理上的变化,把她从梦幻的虚空拽到真实的地上,可怜半生虚度,临死才活明白。

包法利的确是好人,一个可怜人。爱玛身前,他无条件宠溺;死后,剪下她的头发,恨不能一起死去。他不让人动爱玛的房间,厚葬她。庸俗的一直生活在现实中的包法利因爱玛居然变得浪漫化,而爱玛自己的思想却越来越向庸俗化的方向发展。当包法利发现爱玛与情人的情书悲痛欲绝后,竟然原谅了罗道尔夫,还恨不能自己就是他。包法利在爱玛死后不久也死了,女儿只能到砂厂做女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对包法利,福娄拜虽有讽刺却更多同情,对爱玛的一腔痴情冲淡了对他愚蠢、庸俗的厌恶。倘若包法利是一个解风情、有点本事的男人,爱玛还会出轨吗?爱玛在两次出轨期间也曾犹豫过,寄希望包法利靠医术抑名,夫贵妻荣。医术平庸的包法利让爰玛一次次失望,恨铁不成钢,丈夫对她的爱丝毫感觉不到,只恨自己上错花轿嫁错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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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也可以说是心理小说和哲理小说。儒勒·德·戈吉耶发明了“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把它定义为“人所具有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福娄拜写爱玛吞了砒霜就像自己吞了砒霜一样痛苦,包法利夫人死了,福娄拜大哭道:“包法利夫人就是我!”许渊冲道:“他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分析,都融入于包法利夫人的形象中。但是爱玛不倾心艺术,所以成了庸俗的浪漫主义的牺牲品;而福楼拜却凭借现实主义的艺术,超越了浪漫主义的自我,写出了《包法利夫人》。”“包法利主义”无关性别,是一种心灵状态,人们可以把自己想像成另外的样子。多数人,尤其是年轻的时候,免不了幻想自己漂亮、富裕,成为浪漫爱情中的男女主角。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文学艺术作品,有许多“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人,包法利夫人也可以说是“红颜薄命”。福楼拜道:“承受人生的唯一方式是沉溺于文学,如同无休止的纵欲。”浪漫的幻想把包法利夫人变成怨妇,倘若“包法利主义”者将此投入到艺术中,即可超越庸俗的浪漫主义,即便不能成为艺术家也是一个艺术爱好者,而不会一味沉浸在“伤春悲秋”之中。

包法利夫人若生活在今天,可以不死吗?冬来了,窗外飘着雪花,我髣髴看到身穿紫色长裙的包法利夫人在漫天大雪中旋转舞蹈,阳光一寸寸融化白雪,她徐徐倒在化作脏水的地上。雪停了,大地恢复昔日平静。在春暧花开的草地上、在夏日炎炎的蓝空中、在落黄满地的秋风里,无数个包法利夫人在飞舞、在死去……

其实这部电视剧因为收视率的考虑,一共有4个不同的大结局

大陆版的<舞动奇迹>结局删掉了3集,只有20集 所以给人一种虎头蛇尾的感觉

台湾版的大结局则是Benson和小爱在一起

《舞动奇迹》完整版结局暨20-23集剧情

一、关于4种结局4个版本的解释

导演刘俊杰特地拍了不同版本的结局,其一是小爱(洪嘉铃饰)与李翔(陈宇凡饰)终于克服万难,有情人终成眷属;其二是小爱公开接受 Benson(张大镛饰)的爱情;最后还有一版是 Emma(方子萱饰)在海中接受 Benson的求婚,两人到伦敦厮守一生。还有一种结局是内地电视版的:小爱决定跟随舒曼去法国,在李翔为她建造的舞台上为李翔单独跳了一支舞,然后全剧就结束了;给人的感觉,仿佛对于李翔和Benson的爱,小爱都没有接受。4种结局,在完整版中根据先后顺序应排列如下:小爱决定去法国→小爱接受了李翔的爱→Emma在海中接受了Benson的求婚→小爱接受了Benson的爱。其实,说穿了,所谓的几个结局,就是编导根据观众的收视喜好,剪辑了不同的版本。

二、20~23集主要剧情介绍

Story20 Give up(第20集 放弃)

小爱因为感情纠葛,在去与不去法国之间矛盾。杜佳俐一心想要成全Benson和小爱,希望Emma不要强求不属于自己的幸福。Emma激动之余,当着小爱和Benson的面,摘掉了结婚戒指。小爱为了成全姐姐并彻底抛开感情烦恼,最终决定跟随母亲去法国。在李翔建造的舞台上,小爱为其专门跳了一支舞,并承诺在心中没有牵绊时会回来。李翔在感叹小爱终于靠着自己的力量即将回到芭蕾世界的同时,心痛于和小爱的爱情终究不能随着她的梦想一起起飞。

Story21 Stop dancing(第21集 终止舞蹈生涯)

[该集就是以后三个版本的开始] 。小爱即将飞赴法国,李翔和Benson因着心中割舍不下的爱不约而同地来到机场。李翔不顾一切拉着小爱飞奔离去,小爱伤痛于Benson没有这份勇气。小爱埋葬了Benson送给她的獭獭,决定忘记这段情殇,与李翔开始新的生活。Emma将戒指还给了Benson,希望彼此有勇气承认爱非所爱的事实。舒曼不甘心小爱的未来从此消耗在咖啡车上,与一心要Benson幸福的杜佳俐不谋而合,想借助公演的机会促成小爱再上舞台。Benson将一条十字项链送给了Emma,希望这是友情的开始。Benson鼓起勇气,向小爱表示决不放弃;面对两个至爱自己的男人,小爱无从选择。舒曼的独断专制,浇灭了小爱内心对于舞蹈仅有的热情。

Story22 Mirror(第22集 镜子)

李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责怪Benson为夺回小爱不择手段,Benson反击李翔不该为了保住爱情而扼杀掉小爱对于舞蹈的梦想。Emma向小爱坦承自己时日无多,不想留下不能与小爱同台演出的遗憾。李翔为小爱拿出了封存的舞鞋,小爱终于答应回来参加公演。在Benson和李翔之间,小爱决定选择后者;Benson向小爱表示,愿意等待眼中唯一彩色的女孩,因为真爱值得等待。Emma和小爱开始排演舒曼编排的舞码Mirror(镜子),小爱饰演姐姐的影子。排练场外,面对Benson 的等待,小爱尽管犹豫还是走向了李翔的身边。Benson将小獭獭还给了小爱,让她在公演后决定是否真正放弃。舒曼将一随身携带多年的盒子交给Emma,里面装着Emma成长的点点滴滴,Emma此时方知母亲心中始终有自己的存在。舞台上,想完美告别舞蹈生涯的Emma终于不支倒下。

Story23 Go on the stage(第23集 走上舞台舞动奇迹)

对于Emma的病情,舒曼怨天尤人,阿In痛骂舒曼除了舞蹈之外,从未真正关心过女儿。小爱将小獭獭留给了心力交瘁的Benson,希望所有不幸的事可以从此终止。舒曼又一次自作主张地决定了Emma今后的道路,Emma激愤之余,从医院出走。众人寻找无果,Benson带着小爱来到了向Emma求婚的教堂,小爱声声呼唤姐姐不要离开。面对海中意欲轻生的Emma,Benson感叹如果两人没有背负舞者和CEO的责任,该是怎样的单纯和快乐。为了重新燃起Emma的生存意志,Benson向Emma许下了同生共死的诺言。望着海中紧紧相拥的两人,小爱泪流满面。舒曼抱着几欲失去的女儿,希望Emma任何的决定不是为了赢过自己和小爱,而是要获得真正的幸福。

几经周转,回到原点的小爱和Benson终于决定分手。强忍着悲痛的小爱希望彼此可以朝着自己的方向前进,不再回头。然而,Benson还是回头了。望着小爱远去的背影,痛苦的Benson摘下了眼镜,可是在小爱的身上,他竟已看不到色彩。

医生向Benson告诫,对抗病魔的日子没有浪漫,Benson还是愿意担起照顾Emma一辈子的责任。Benson将小獭獭遗忘在了Emma的病床,遍寻不着;Emma看着Benson的心急如焚,终于明白自己将彻底失去。

小爱意志消沉,决定和李翔回南部老家。望着这个上天赐予的爱,李翔向小爱最后表白:在爱情的起点和终点之间,在彼此的开始和结束之间,她有爱他和不爱他;而他只有爱她和很爱她。此时,下定最后决心的Benson来到了海边……

五年后。

繁华的纽约,繁忙的后台。已事业有成的李翔通过摄像机向小爱登上国际舞台表示了祝贺。舒曼、阿In、小优、杜佳俐等亲朋好友都赶来见证小爱的辉煌。坐在轮椅上的Emma,欣慰地看着Benson和小爱牵手,一双对戒熠熠闪亮。台下,Emma自豪地向旁人介绍:她是我的妹妹;分享着亲人巨大的荣耀,Emma慢慢合上了双眼。台上,历经磨难终蜕变成美丽白天鹅的小爱在属于自己的舞台展翅高飞。

画外,小爱的声音响起:我有一个梦,希望有一天可以站在大舞台上跳舞,就象这样的大舞台,下面有很多的观众,很多的眼睛,还有很多的掌声……

全剧终。 你的问题也给热心的回答了你好歹给个满意答案啊··,。,。,。

《包法利夫人》是法国著名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米兰·昆德拉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名言,大意是,直到福楼拜的出现,小说才终于赶上了诗歌。众所周知,欧洲的小说最早是从叙事长诗中分化出来的。也就是说,叙事诗中描述事件进程的部分被剥离出来,渐渐成为一种专门的说故事的体裁。小说的诞生使诗歌失去了“叙事”的天然权利,而较多地从事抒情。然而,与诗歌这种古老的艺术相比,小说的幼稚是毋庸置疑的。它长期以来遭受冷落与歧视也就不足为怪了。在我看来,小说的不成熟,除了它作为一门专门的艺术尚未得到充分的发育之外,更重要的是,它与诗歌的关系十分暧昧,没有摆脱对于诗歌母体的依赖。它自身特殊而严格的文体上的规定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形成。早期小说的故事性到是大大增强了,然而诗歌也可以讲故事,而且一度讲得很好,那么小说与叙事诗的差别究竟在哪儿?甚至就连小说艺术的评价尺度,也是从诗歌那里借用过来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直到今天,我们在评价一部伟大小说时最常用的语汇仍然是“这种一部伟大的史诗”。“史诗”的风范依旧是小说的最高评判标准。这就好比说,在小说的园地里获得成就,却要到诗歌的国度去领受奖赏。

福楼拜的出现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而《包法利夫人》更被认为是“新艺术的法典”,一部“最完美的小说”,“在文坛产生了革命性的后果”。波德莱尔、圣伯父、左拉等人纷纷给予这部作品极高的评价。由于这部作品的问世,福楼拜在一夜之间成为足可与巴尔扎克、司汤达尔比肩的小说大师,举世公认的杰出的文体家。福楼拜的巨大声誉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包法利夫人》无懈可击的文体成就。到了本世纪初,福楼拜的影响与日俱增,现代主义的小说家也把他奉为始祖与楷模,尤其是50年代后的法国“新小说”,对福楼拜更是推崇备至,他们认为正是福楼拜使小说获得了与诗歌并驾齐驱的地位。新小说的重要代表阿兰·罗布-格里耶为了进行所谓的文学变革,将福楼拜看成叙事艺术上真正的导师和启蒙者,甚至把福楼拜视为巴尔扎克的对立面,对巴尔扎克似的“过时的”写作方式展开彻底地批判和清算。那么,《包法利夫人》在文体和叙事上究竟取得怎样不同凡响的成就,对于小说的发展又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

《包法利夫人》上卷的第一小结是采用第一人称来叙事故事的。从第二小结开始直至作品结束用的是第三人称。这部作品的第一行出现了这样一个句子:“我们正上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制服的新生和一个端着一张大书桌的校工。”

在这里,“我们”这个词可不是随便写写的,它的意义非同一般。诸位不妨回忆一下巴尔扎克的小说通常是如何开头的。比如说:“路易·朗贝尔于1797年生于旺代省的一个小镇蒙特瓦尔,他的父亲在那里经营着一所不起眼的制革厂”(巴尔扎克《路易·朗贝尔于》)。有人曾针对这个开头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谁在讲述这个故事呢?是作者吗?作者的语调为什么那么不容置疑?他为什么会无所不知?当然,并不是每一位小说读者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是这种坚定、明确、无所不知的语调显示出作者凌驾于故事、读者之上,当属没有疑问。而且这种口吻尚未完全摆脱口头故事的讲述形式。如果有人针对《包法利夫人》提出同样的问题:谁在讲述《包法利夫人》的故事?答案是“我们”;讲述者是如何知道的?答案是 “我们看到了”;而且叙事者在“看到”的同时,读者也看到了。故事展开的时间与读者阅读的时间是同步的(在巴尔扎克那里,故事早就发生过了),这样一来,作者一下子把读者带入到事件的现场,相对于巴尔扎克,这里的故事显然更具有逼真的效果。用今天的眼光来看,类似的第一人称叙事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玩艺儿,可在当时,福楼拜所跨出的这一小步,其意义却不同寻常。而且我认为福楼拜在文体上的贡献当然不只是人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的背后,一种完全不同于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的叙事方式真正确立了起来,在福楼拜的笔下,以往全知的叙事视角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作者不再站在无所不知的立场,模仿上帝的口吻说话;不会随时从叙事中“现身”,对作品的人物、主题展开评述,提供意义;不再拥有将自己的思想和倾向强加给读者的特权。

福楼拜是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要求作者退出小说,并开始在实践中成功实现这一信条的作家之一。他要求叙事排除一切的主观抒情,排除作者的声音,让事实展现它自己。他认为作者的意图和倾向,如果让读者模模糊糊地感觉和猜测到,都是不允许的;文学作品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字句都不应有一点点作者观念的痕迹。正如他的学生莫泊桑所说的那样,福楼拜总是在作品中“深深地隐藏自己,像木偶戏演员那样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自己手中的提线,尽可能不让观众觉察出他的声音”。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也曾这样写到:“说到我对于艺术的理想,我认为就不该暴露自己,艺术家不该在他的作品里露面,就像上帝不该在大自然里露面。”法国学者布吕纳曾敏锐地指出,“在法国小说史里,《包法利夫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说明某些东西的结束和某些东西的开始。”我们从后来的罗兰·巴特、德里达等人的叙事理论中都可以清晰地听到福楼拜的声音。如果说欧洲小说文体变革的历史,可以像布思所描述的那样,被看成是作者的声音不断从作品中消退的历史,那么福楼拜无疑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关键性人物。

也许会有同学提出这样的观点:既然小说都是虚构的,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早就达成了一种默契,也就是说,读者在阅读小说之前早就预先接受了小说的虚构性这样一个事实,那么作者如何讲述这个故事(是客观化还是主观化的叙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品能否打动读者,更何况,作者故意在作品中隐藏自己,并未完全放弃对读者的“引导”,只不过这种“引导”更为隐蔽、更为机巧。对一种修辞的放弃就必然意味着另一种修辞的确立,说到底,“客观化”也只能是一种修辞手段而已。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很有意思的,也很合理。坦率地说,我也是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理解福楼拜文体变革的意义的。实际上,福楼拜将自己从叙事中隐藏起来,其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显露”;对叙事视角进行限制,其目的正是为了让叙事获取更大的自由。

在全知视角的叙事中,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流是公开进行的(在古老的说书的场合,听众甚至还可以直接向讲述者提问,或者进行讨论):作者讲述,读者阅读。但福楼拜不满足于这种公开的交流,因为交流的效果受到限制。他更喜欢一种暗中交流,也就是说,作者并不告诉读者自己的见解和倾向,而让读者通过阅读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样一来,读者与作者之间交流的疆域一下子就扩大了。

福楼拜的客观化叙事并没有完全放弃了自己“引导”读者的权利。因为从《包法利夫人》这个作品来看,作者本人的倾向、立场和意图仍然可以在阅读中被我们感觉到。另外我也不同意“纯客观”这样的说法。因为这个概念把一些本来很清楚的事实弄得一团糟。况且,《包法利夫人》并不是一个“纯客观”的作品,它与后来“新小说”的罗布-格里耶等人所谓的“物化小说”、“纯客观叙事”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也不是说罗布-格里耶的作品就一无是处,至少他的《嫉妒》相当不错),但罗布-格里耶把福楼拜在修辞上的一些趣向极端化之后,紧接着就出现了一个他本人也始料不及的问题:“非人格化叙事”也好,纯客观、物化叙事也好,作者又如何能做到这种“纯客观”呢?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作家写作当然不能离开语言文字这一工具,语言文字本来就是“文化”的产物,它既不“纯”,也非“物”,“纯客观”如何实现呢?它不是神话又是什么?后来罗布-格里耶干脆不写小说(据说最近他又从重操旧业),去搞**了,因为他觉得摄影机更接近他的“物化”要求。在我看来,这仍然不能自圆其说。摄影机固然是物,但操纵摄影机的人当然也是“文化”的产物,他(她)有着自己的特殊的价值观和感情上的喜、憎、哀、乐,如何能够“纯客观”呢?

就《包法利夫人》而言,福楼拜的变革并未抛弃传统的叙事资源,也没有损害作品文体的和谐与完美,以及最为重要的,叙事分寸感。我们在以前曾说过像列夫·托尔斯泰这样的作家是不太可能轻易模仿的,他巨大的才华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茨威格说他比伟人还伟大),而福楼拜的身上更具有匠人的特点。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卓越的巧匠。《包法利夫人》是一部精心制作出来的杰作,自从问世以来,即成为“完美”的象征。福楼拜对语言和文体十分敏感,创作态度更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在《包法利夫人》这部作品中,作者并未随意处理任何一个细节和线索,力图做到尽善尽美。叙事的节奏,语言的分寸,速度和强度的安排都恰到好处,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的出场次序,在故事中占的比重,主要人物与次要人物的关系都符合特定的比例。比如说,爱玛首先与莱昂相遇,但在爱玛与莱昂的关系急剧升温的时候,作者却让他去了巴黎,莱昂离开后留下的巨大情感空缺使她飞蛾扑火地投入鲁道尔弗的怀抱,而当爱玛与鲁道尔弗的情感冷却之后,莱昂又从巴黎回来了。这样的安排不仅使情节的发展合情合理,而且叙事亦出现跌宕和变化,避免了平铺直叙的通病。再比如,子爵与瞎子在作品中都是象征性的人物,虽然着笔不多,但他们每次出现都会有特定的意味,似乎都预示着故事进程的某种微妙变化。爱玛的“失足”(她与鲁道尔弗坠入欲望的河流)在小说的故事中十分重要,但作者所挑选的地点既非鲁道尔弗的木屋,也非他们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别出心裁地安排在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鲁道尔弗对爱玛发动的语言攻势常常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与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作者未加任何说明。整个调情过程看上去既滑稽,又荒谬,而字里行间却到处弥漫着被压抑的、急不可待的欲火。不同类型话语的陈列所形成的张力使这个场景令人十分难忘。事实上,这也是我所读过的有关“调情”的最美妙的篇章。

关于语言,福楼拜在小说中有过这样一断描述:我们敲打语言的破铁锅,试图用它来感动天上的星星,其结果只能使狗熊跳舞。看来,福楼拜对语言有着特殊的敏感,对于语言在表述意义方面的巨大困难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福楼拜把语言的准确性看成是作者表述上的唯一使命;也可以理解作者对语词的甄别和取舍为什么会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有人将《包法利夫人》视为学习写作者的最好教科书,这样的评价并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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