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龙凤呈祥》里乔玄送给刘备的染发剂叫什么?

京剧《龙凤呈祥》里乔玄送给刘备的染发剂叫什么?,第1张

《三国演义》里曾写道:刘备到东吴招亲,吴国太要亲自面试,面试之前还向欲以招亲为诱饵、挟刘备以要回荆州的孙权表示,看中了,就招刘备为婿;看不中,就把他交给你处置。据此改编而成的京戏《龙凤呈祥》里,写到这里插入了一个花絮:早被刘备打通关节的乔玄,叫管家火速去见刘备,告知吴国太的态度。令人称奇的是,在这出戏里,乔国老竟然不忘捎一瓶染发剂给刘皇叔,并叮嘱他无论如何要把头发和胡须染黑,因为这样,在甘露寺接受考验时才会显得年轻点,以增加胜算的砝码。

乔国老收了人家的礼,倒也对人家负责,在他的精心协助下,刘皇叔果然黑发黑须出现在甘露寺,当场被吴国太看中。刘备幸灾乐祸地唱道“深宫无处不飞花”、“今日得配女娇娃”,他不仅劝保驾的赵云“也在东吴整一个”,甚至有点乐不思荆州了。也难怪他能生出一个乐不思蜀的混球儿子,真可谓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样看来,此染发剂真乃罪魁祸首矣!

刘备染发染须,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扮年轻。人贵有自知之明,作为英雄,刘备毕竟没有认为他什么都行,至少在孙尚香面前,他能清楚认识到自己的劣势——鬓发斑白。刘备不会想到,当年他情急之下的无奈之举,如今却成了一种时尚。只不过现在中国人的时尚染发,要比刘备讲究得多,决不像他那样只把颜色满头矣抹就算大功告成,而是要精挑细选,保持颜色的千变万化,以便使发型富有层次动感。想当年,想头发黑起来还来不及呢,哪像现在的时髦青年把黑头发排到“老土”的行列,非得把头发弄得五彩斑斓不可!另据国家质检局二00二年抽查表明,有四分之一的染发剂质量不过关,主要问题使氧化剂超标,酸碱度偏差过大。我们可以想象,当年乔国老捎给刘皇叔的染发剂,假如是现在这种质量,刘皇叔往头上一抹,头发立即会枯燥、发脆、开叉、脱落,那他难免会在甘露寺出丑,历史怕也要从此改写了。由此看来,此染发剂又功莫大焉!

按照《三国演义》的说法,刘备“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也就是说长得挺帅的,而且适合深色系的染发,因为这样能他看上去沉稳干练;况且,作为一个搞政治的人,如果刘皇叔也像现在的时髦青年那样,把头发染成天蓝色、葡萄红、亚麻绿,显得沉稳不足,恐怕吴国太看一眼就要把他给否定掉。

无论是演义,还是戏剧,这样七弯八拐地写起来,的确又点喜剧效果。事实上,刘备根本就不需要通过染发来装年轻。《三国志》写得很清楚:“琦病死,群下推先主为荆州牧。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三国演义》里也说乔国老曾经劝过吴国太,说“刘皇叔乃当世豪杰,若招得这个女婿,也不辱了令妹。”乔玄说的倒也是实话,当时刘备虽然立足未稳,但其遇挫亦+坚、奋发有为之势,已颇具英雄气概。促成这个政治婚姻的,是孙权“进妹固好”,刘备倒是心里坦然:大丈夫何患无妻,我刘某人何须染发染须!

“想铁甲重瞳,乌骓汗血,玉帐连空。楚歌八千兵散,料梦魂、应不到江东。”(萨都剌《木兰花慢》)最具典型意义且最为广知的“英雄悲剧”,首推“霸王别姬”。历史上许多英杰人物在失势之后,均被胜利者以及后人中别有用心者予以不同程度的丑化或淡化,这大约是政治斗争中亘古不变的一项金规铁律,其远者如王莽、曹操,近者如黄巢、张居正、李自成等莫不如此。惟有项羽因后辈中出了司马迁这样一位著史者,蒙他写入“本纪”,历史地位才较早受到肯定。按说“本纪”这个体裁多是正统朝代与正统帝王所用,连秦二世都没能占一席位,项羽始终未僭帝号,“正统”二字更是遑论,缘何却被写入?后人于此颇多非议,但也不乏从各个层面来解释者。我个人感觉,司马迁在确定何人可入本纪之时,是以“掌天下实权”为标准进行筛选衡量,《项羽本纪》和《吕太后本纪》均可佐证。此外在《秦楚之际月表》中亦言:“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此处明显是将项羽同陈涉、刘邦二人等同视之。自秦朝灭亡直至垓下之战这数年间,项羽始终是概念上的统一者,行为中处处隐现天子姿态,义帝楚怀王不过是他随时均可抛弃的傀儡而已,这从钜鹿血战后诸侯“无不膝行向前”已可初见端倪,到他下令分封诸侯时则更加确凿无疑,且刘邦在汉中起兵之前,名义上亦为其从属。据此而言,列项羽入“本纪”实是很适当的做法。司马迁既能开创《史记》这样一种体裁,见识自然高人一等,看到这点原不稀奇,但他能够在当时的环境里秉笔写将下来,却无疑需要莫大的勇气。并且,这一篇名为“项羽本纪”而非“项王本纪”、“楚霸本纪”等等,以“字”入题,也显示出司马迁尽管有在当时的观念基础上拔高项羽之意,但仍清醒的将传主同那些货真价实的帝皇们区分开来。至于他的后继们则很少这种识见与胆量,如距他最近的《汉书》便将项羽放至“列传”中,更于《古今人表》中置之为“中下”一列,未免有点亏负自《项羽本纪》继承而来的绝大部分文字了。

在谈及正文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就阅读的版本做一个交代。《史记》成书于汉代,几乎历朝历代均有刻本,各版之间文字难免有所出入,更有些版本因校雠不精而流毒无穷,何况我国文字微言大义,往往一字之讹牵连全篇,是故版本的选择便极为重要。目前存世的尚有湖本、金陵局本、武英殿本等六十余种,可谓浩如烟海。记得清代梁玉绳先生作《史记志疑》即取湖本为底本,结果志疑了不少别版没有的错误,浪费许多冤枉时间。闲话按下不表。我所读的是中华书局据金陵局本的点校版,此外还参考了姚苎田《史记菁华录》与梁玉绳《史记志疑》两书。

事业随人品,今古几麾旌?

司马迁笔下的项羽,与其说是历史中的项羽,倒毋宁说是史实与他心中的假想幻化交织在一起而形成。司马迁写人物传记,但凡不用本名入题的,大抵都为其心中尊崇至极者,如屈原、魏公子、李将军等(帝王有庙号者乃不得不尔),项羽也在此列。本文虽题作“项羽本纪”,但自“鸿门宴”一段往后,行文中即处处尊称“项王”,流露出一种显然的景仰之情。

“笑重瞳,徒叱吒,凛生风。阿房三月焦土,有罪与秦同。秦固亡人六国,楚复绝秦三世,万世果谁终?我欲问天道,政在不言中。”白朴这半阕《水调歌头》,就像现今许多谈及秦汉的人们一样,内容其实完全本自《史记》,都是源出司马迁一家,所以后人们虽然各取所需,但项羽的综合形象却仍不脱司马迁塑造的范畴。司马迁既写了项羽的勇武,写他破釜沉舟、纵横沙场,又写了他的残暴,写他烧阿房宫、大火三月不灭,还写了他的刚愎自用,“有一范增而不能用”;却也写了他极为良善的一面,如借韩信之口评价他:“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项羽的良善,尤其突出体现在鸿门宴上,当是时也,“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这也正是项羽最为可悲的地方,即对待眼前的敌人始终不够狠心,他之坑杀降卒,大约是因为惨状没有亲眼见到,所以才能心安理得。然而历史上并没有哪个胜利者是因为对敌人怀有仁爱之心而最终夺取天下的,自秦始皇以降,刘邦、司马炎、杨坚、李世民、赵匡胤、朱元璋等均是如此,只不过他们大权在握之后,身周便多一批墨客专职颂德罢了。由此可见成大事者终归不可拘泥于小节。约莫百年之前,川西有一位李宗吾先生创立“厚黑学”,指出凡能在政治上获得巨大成功者,均属脸皮既厚、心肠复黑之辈,并将汉高祖刘邦尊为“厚黑圣人”。司马迁赞项羽“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可谓评价极高,然其终不免败亡于刘邦之手,身死乌江、为后人叹,何也?盖刘邦于“厚”、“黑”二字上的造诣,亦乃“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史记》中明白记载“项氏世世为楚将”,他的社会地位大抵与前几个世纪的贵族相似,韩信所言“恭敬慈爱,言语呕呕”等美德都是自幼因教养所形成;至于刘邦的出身则与他截然相反,司马迁恪于当政者的颜面,虽不能明说“高祖,流氓也”,却可综合运用各种写作手法来进行暗示,例如《高祖本纪》中那句“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乍看起来好像是赞美他胸怀远大的志向,但联系一下通篇塑造的整体形象便会发觉,这里其实就是说他具有流氓的典型特征“游手好闲”而已。如今有个成语叫“遇人不淑”,项羽则颇可算作“遇敌不淑”的典型。试想刘邦此人,竟能在项羽欲烹其父时,随口说出“分我一杯羹”这样的话来,当真忍人之所不能忍、为人之所不能为,无怪乎张良、韩信、陈平等卓然有见识者纷纷从项羽麾下投奔过来,死心塌地为他效力。遇到如此对手,项羽难免处处坠入算中、缚手缚脚,又岂能不败?司马迁大概也觑破了这一点,所以在《项羽本纪》的末尾写道:“太史公曰:……(项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真乃爱之深也、责之切也。

“追想当年事,殆天数、非人力。”如果项羽有幸能活到南宋,不知他听了张孝祥此语,又当作何感想,大约是要引为知己了吧。可叹项羽至死也没有搞清楚,并不是天意要亡他,而是他的政治水平与对手天差地远,根本就不在同一个重量级。

看川空谷静、旌旗动色,得意似,平生战。

“钜鹿大战”是《项羽本纪》中仅次于“垓下之围”的沙场描写,也是项羽在诸侯中正式确立领导地位的时刻,因此司马迁便综合运用多种写法,将他刻划得精神百倍、豪情万丈,令人读来若历历在目。方其时“诸侯军救钜鹿者十余壁,莫敢纵兵”,唯有项羽麾下楚军“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两相比较之下,更显项羽刚猛无俦,文本中闪现出极浓烈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来。司马迁似是非常热衷欲描写这类个人英雄主义浓厚、最终却惨淡收场的风云人物,无论《项羽本纪》、《魏公子列传》以及《刺客列传》中的荆柯等,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他的这种悲剧意识。这或许与他受了腐刑后心里异常苦闷有关。至于与这些英雄们站在相对立场的人物,则多受到他的贬笔,例如当项羽亲自披坚执锐、提出与刘邦二人通过“单挑”来解决问题时,刘邦即笑谢道:“吾宁斗智,不能斗力。”奸诈圆滑之本色尽显,全无半分英雄豪杰气吞山河的威风。不知是否受这段“单挑”的启发,罗贯中笔下三国时期“单挑”之风骤盛,日后竟影响到实际战争中——然而,即便是英雄如项羽者,上阵也仍是要披铠甲的——明末辽东经略杨镐帅兵十八万总攻后金时,西陆军总兵官杜松居然学“裸衣斗马超”的许褚赤膊上阵,露出全身伤疤当先冲锋,结果身中十八箭而死,六万人马随即覆没,史称“萨尔浒之役”。

许是司马迁爱极了项羽,所以既承认他不喜欢斗智的事实,便转而随时刻划其勇力,以求能与刘邦“各擅胜场”。《项羽本纪》临近尾声时,写他以一人之力搏杀汉军数百人,可谓善战之极。这是后话,按下不表。

直到“楚河汉界”之时,刘邦与项羽相比,武勇不如后者,威势不如后者,至于兵力则更加的不如后者,但刘邦也有一大优势是项羽无法企及的,那便是他背后的智囊团。这群人中最狠最毒的就是张良与陈平。当“汉欲西归”时,他们敏锐的看出楚军“兵罢食尽”,遂提出“不如因其机而遂取之”,视先前达成的誓盟等若无物。我个人习惯把谋臣分为三等:下等者处处为道德观念所束缚,思路无法延展,很多时候空负智者之名,如《三国演义》中的鲁肃;中等者虽能打破道德约束,却不大考虑对方的道德水平,倘若仍从《三国演义》中举例的话,那么周瑜即属此列;至于上等者,骨子里毫无道德可言,随时都可能出尔反尔,不止懂得把握时机,更善于用诈,“帝师”张良正是因此才能做“厚黑圣人”刘邦的老师。“想剑指三秦,君王得意,一战东归。”(辛弃疾《木兰花慢》)果然刘邦“从善如流”,仅仅一招“背信弃义”,就能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刚刚产生如释重负之感的项羽彻底打入绝望深渊。但是,他们三人的计策能够奏效,内中委实应以陈平功劳为最,只因“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范增不在矣。

策马冻云阴里,谱胡笳一阕,凄断哀弦。

“楚汉之际,有一人焉,黑而不厚,亦归于败者,范增是也。”(李宗吾《厚黑学》)对于一切从智商出发的刘邦而言,项羽集团中最富有威胁力的,显然只能是范增。范增是一个很难评价的人物,当刘邦破成阳、击子婴、还军霸上、秋毫无犯之时,范增已看出其志不小,乃说项羽曰:“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此天子气也。急击勿失。”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及至鸿门宴上,“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范增与项羽最大的不同,就是他在面对敌人时心肠够黑够狠,后者却屡因妇人之仁而耽误大事。于是范增只好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于坐,杀之。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对于厉害关节,范增始终是洞察得非常清楚的,也具有远见卓识,只可惜项羽一贯奉行武力,于智谋之道不甚看重,君臣间始终没有架起有效的沟通桥梁。当听说刘邦脱走之后,范增也只能长叹“竖子不足与谋”了。然而,他虽然明明白白的看穿“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却终究没有投入刘邦麾下,反而一如既往的为项羽筹谋画策,试图挽狂澜于即倒,体现出一种逆天道而强行的态势来,煞费苦心将刘邦转封至贫瘠的汉中。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谈起作《史记》的缘由,说是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里所谓“究天人之际”大概便是指要探讨“天意”与“人力”的分界所在,即一件事情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凭人力来决定,超过该极限后便属“天意如此”,任谁也无能为力。范增身上便多少体现出了这种思索的痕迹。

只可惜,范增固然能够将刘邦调离关中,刘邦却也同样有办法将他从项羽身边调走,以至于最后“行未至彭城,疽发背而死。”司马迁描写范增凄凉的下场,或许便是要做项羽乌江自刎的预告,因为大凡不善于采纳众议、喜欢搞“一言堂”的人,总是免不了要同楚霸王那样“别姬”的。

最断魂处,唯见莽莽神州,暮山衔照,数声哀角。

失去范增之后,项羽的言行愈发加速了自己的败亡。他犯下的第一个错误,是对刘邦的性格做了纯幻想式的错误预期,妄图与这个在逃亡时连亲生儿子都能推下车的家伙谈什么父子之情,摆出“烹太公”的姿态,想要迫刘邦就范,结果却被三言两语轻易糊弄过去。他的第二个失误是与刘邦议和,接受楚汉二分天下的提案,这无异于明白告诉世人,刘邦已取得与自己平起平坐的地位,而当时任谁都可看出两雄的不并立之势,于是诸侯纷纷倒向后起之秀,无情抛弃了已显出明显衰退迹象的“西楚霸王”。正所谓“一着棋差,满盘皆输”,项羽陆续犯下的这些错误其实已经无关大局,至于范增临行前那句“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却不知含有几许冷笑的成分在内?

如果可以把《史记》当作剧本来看的话,那么司马迁无疑便是中国的莎士比亚。“平生不信,人间更有离别。”(刘因《念奴娇》)项羽这个一路血染征途厮杀过来的大英雄,在穷途末路之际,终于流露出儿女情长来。慷慨悲歌后,霸王决定突围。

《史记菁华录》的作者姚苎田在此有段颇长的眉批,大意是说:当项羽率二十八骑溃围之时,显然求生的意愿极其强烈,但为什么到了乌江边却又放弃东山再起的机会?他的答案是:给项羽指路的“田父”以及乌江之畔的“亭长”,均为汉军细作,项羽正是因为看穿了“乌江亭长”的真面目,自知上船亦无法逃生,因此才笑道:“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宁可战死也不上船遭擒。

至于我的想法却恰好与姚先生相反,即项羽原本就已抱定必死之心,绝不是为了“生”而突围,他是要在临死前再度展现自己的实力,希望能给麾下二十八骑生还的机会,并籍此证明“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因此才有“今日固决死,原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等寥寥数语。是故当他见到小船仅仅可容一人之时,索性便将坐骑赐给亭长,愿与部属共存亡,“乃令骑皆下马步行,持短兵接战。”

同样是“背水一战”,在钜鹿时是为了求生,在此却是为求壮烈。虽然“独籍所杀汉军数百人”,但是个人的力量总归有限,面对潮水般纷纷涌上的敌人,霸王也终将乏力。可是他死得仍不失慷慨与豪爽,以马与长者、以身与故人,可叹项羽至死也未能幡然摆脱那“妇人之仁”。

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一个幸福的人,结交了一帮讲义气的兄弟;

一个弱智的人,不会给兄弟找一个好的归宿;

一个高明的人,在水泊成就了一番事业;

一个可悲的人,不知庙堂的残酷;

总之是一个开始轰轰烈烈的让人佩服,最后窝窝囊囊让人憋气的人!

宋江的评价1

宋江身上有很多的特点,比如说脸色黝黑,身材矮短,再比如说喜欢功名追求富贵,但是给他带来最大好处的只有其中的一个特点,那就是他的外号。他不像武松和史进他们那么累,在江湖上的名头都得靠自己一拳一拳地打出来,宋江之所以能够足不出户就扬名天下,全是因为自己的老爹给他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及时雨”。

从字面上理解,这个外号起得也相当有水平,不象只能说明对文身有研究的“九纹龙”,也不象光能暴露性格缺陷的“霹雳火”,比让天下人都知道发育不良的“鼓上蚤”更是不知道高明了多少,所以这样看来,古代关于姓名学的研究还是颇有意义的。

当然,他也有和大部分梁山强盗相同的地方,比如说出场方式,同样也是很微不足道的。宋江的出场时间确切的说应该在杨志之后,这是因为只有杨某人才能被晁盖等人抢了生辰纲,只有晁盖们的抢劫才能引出宋江。

这个链子式的故事是这样的:先是以晁盖为首,包括阮小二五七和刘唐、吴用、公孙胜在内的七、八个人不但把杨志逼上了绝路差点自杀,自身也扯上了官司,之后他们便不得不跑到了梁山避难,接着又顺便杀了一伙儿官兵。他们干下的这些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被迅速地上报给了东京,然后又以相当快的速度转发下达到了各省各县,各乡各镇,限期是短暂的,命令是严肃的,宋朝下属的各个办事处都在同时收到了一份传真,上面写着:遇晁盖诸人,抓无赦;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宋江作为郓城县令的秘书,自然也清楚这句话的意思,那就是说不管是谁,只要能逮着姓晁的,就立刻一刀咔嚓掉,连喊口号的时间都不留给他。宋江看了这个文件之后,说思想不斗争那绝对是假的,但他倒不是考虑应不应该出卖这些粗人,叫他失眠的是如果将来那票人在郓城出现,那可怎么办,这关系到饭碗问题,可不能含糊。

好在上帝对他还是比较公平,只叫晁盖派刘唐给了他一封招募信而没有让这些烫手的山芋们喝醉了来这里找他打牌,所以宋江也得以继续留在这里,直到一个女人的出现。这个女人就是阎婆媳。

那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中午,宋江刚刚吃完卤煮火烧和炖牛头,顺便还喝了几两黄酒,正面皮潮红地在街上走着,忽然听见有人叫他,回头一看却是王婆。当然,这个王婆既不是在火车站卖瓜的,也不是被武松拿烟头和镊子虐待的那个,这老娘们儿原是郓城县里有名的媒婆,她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妇人来到宋江面前,把双方介绍了,问宋江是什么意思。

插一句嘴,这一大一小是亲妈和闺女,闺女就是阎婆媳,她的出现是因为死了老爹,连棺材钱都没有,正好遇到王婆子,听说宋江是个傻蛋,经常吃饱了没事干就乱给别人钱,就过来撞撞运气,没想到宋江真的掏出十两银子来奉献了出去,母女两个人乐的鼻涕泡都冒出来了,顺势又提出要把闺女嫁给宋江,后者心想这也不错,十两银子娶个老婆还带个洗衣服的丈母娘,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

就这样,宋江便娶了一生中的第一个,同时也是最后一个老婆。但就在他结婚之后不到三个月,却发生了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那就是他的新婚妻子阎婆媳在很短时间内就不由分说地给他戴了一顶绿帽子。这件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要论放荡程度,这阎婆媳本来并不比潘金莲差,就是因为武松写了一部《金瓶梅》,这才把自己的嫂嫂搞得路人皆知,成了天下第一。倘若要是公平竞争,姓阎的也不见得就比姓潘的差。

总之,从结婚那天开始算,宋江去到洞房的频率和时间是越来越少了,不管是什么原因,总是冷落了老婆,结果一来二去被一个叫张文远的同事瞅准了空子,一脚就插了进去,自此也给宋某人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大家都知道,无论在什么时代,桃色新闻总是传播最快的消息之首,宋江岁数倒是大点,但也不是聋子,所以时间长了,就难免听说一些流言蜚语,但令人纳闷的是,他竟然当做不知道。另外读过水浒的同学想必都非常清楚,宋江的一生就娶过这么一个老婆,就算用双方缺乏沟通,没有共同语言来解释这场婚姻危机,但上梁山之后他不结婚的原因就非常叫人费解了。

你想想,梁山是干什么的,专门就是用来打家劫舍的犯罪团伙,既然山上有王英之流的家伙,那么被掳上去的美女也一定不少,出于排资论辈和江湖道义,肯定是先轮宋江第一个挑的,但他却没有这么做。网上有好事者曾专门对此进行做深入而广泛地研究和探讨,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宋江是玻璃,括号,也就是同性恋患者。如果非要再找出一个理由,那就是性无能。不管这是不是真的,总之很值得对其进行坚决的怀疑。

而阎婆媳的理由是,宋江太老了,又不懂得温柔体贴。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她的理由自然不可全信,但我们只要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其中曲折是非倒也不全是小阎同学的不是。你想想,用原著的话来讲,一个颇有姿色,年方十八,会弹琴通唱曲的俏丽小妹妹,本来的心思就算找不到文武双全的少年英雄,起码也不得是一个花前月下的年轻公子?没想到洞房花烛夜,为他掀开盖头的却是一个非洲人,把她吓了一跳才发现自己都能叫他叔叔了。阎妹妹的失望和打击可想而知。

再加上老宋的公务实在太多,又因为自己的外号而不得不成天接待一些云游江湖路过本地的绿林好汉,这时间一长,小阎的寂寞和孤独就是肯定的了,这时候突然有一个嘴灵眼溜的英俊小生出现,不但有正式工作还写得一手朦胧诗,只要知道开放和风流这四个字怎么写,小阎姑娘在投怀送抱之余再给老公抹点绿油自然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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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宋江知道这件事情以后并没有怎么生气,而是继续按照程序进行自己设计好的生活步骤。因为他没有象武松那么冲动的弟弟,只有一哥哥还是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实疙瘩,所以他的日子也没有因此而发生打架流血事件,照样四平八稳地继续着。

倘若就这样一直下去,照我的看法,最好的结果就是小阎改嫁,和那个风流公子再结姻缘,既成全了一对鸳鸯,又不至于辱没了江湖上“及时雨”这个响当当的名头,那自然是最好的,只可惜小阎的老娘天资愚笨,没有将这个圆满的结局看出来,还巴巴地跑去把宋江从办公室拉了回去,硬是要将一只黑蛤蟆和一只癞天鹅撮合到一起,最终,悲剧发生了。

悲剧的诞生是这样的:宋江因为好几天不回家,被阎婆媳的老妈,也就是自己的丈母娘以为是打麻将上瘾了,担心他由一名衙门押司变成一个倾家荡产的赌徒,到临头把自己的棺材钱都输了,所以寻了个时间找着女婿,生拉死拽硬是给拉了回去,不但逼他在家吃饭喝酒,晚上还把门给从外插上,意思是说就算你小子不想上床,我也得整一回强扭的瓜。

不但这样,自己还亲自坐在门口守着,前来听墙根儿的唐牛儿蹲下还没三秒钟,就被老太婆兜头一棒子打走了。但是,她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因为宋江和她闺女尽管呆了整整一晚上,但还是一个卧室一个客厅,至始至终连话都没有超过三句。

第二天一早,宋江趁着老阎不注意,天还没亮就溜了出去。因为天色还早,他也没地方可去,谁都知道这个时段儿敲别人家的门会被扔砖头,所以他只好到一个卖油条的小摊上坐下,一边喝豆腐脑一边等待着天亮,不料掏钱时才发现钱包没拿,宋江顿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这倒不是说卖油条的老板会因为他赊帐就打他一脑袋疙瘩,最关键的是钱包里除了银子还有晁盖给他写的一封信。

我们应该理解那身冷汗的出现,正常人都能想到这种信笺一旦被告了密捅给官府,就可以给他定一个“造反”的罪。在那个时代,只要跟造反的人有哪怕是生意上的来往就得砍头,还不说晁盖的落款前面还加了一个“想你的”。要是真被官府拿了,这项罪名不但能要了宋江的脑袋,就连他爹的远房叔叔的孙子的小姨子的朋友也得跟着遭殃,这叫诛九族。所以宋江跟油条老板连声招呼都没来得及打就一口气跑了回去。

宋江跑回去的时候,阎婆媳躺在床上假装还没睡醒,见他回来,以为这个猪头终于开窍了打算要讨自己欢喜,心里正得意地唱歌儿呢。宋江满头大汗地匆忙跑进来一看,沙发上果然钱包不见了,就黑着脸坐到床头,推推老婆的脚,又比划了一下金条的形状,意思是你快把钱包给我。不知道是他哑剧表演的功夫太差还是屋里的光线暗没看清楚,小阎以为这老帮菜的意思是耍流氓,登时就拉下了脸,还不忘假装嗔怒地捎带着骂了一声“滚蛋”。

宋江大怒,一句话也不说就从厨房里提起菜刀出来乱砍,可怜阎婆媳连他的企图都没搞明白,就一命呜呼了。楼底下的老太婆听见声音不对,上来一看,顿时晕了过去,醒了之后就揪着宋江前去告官,宋江着急着找钱包,也不和她理会,只管在小阎的身上到处乱找,翻了半天觉得脚下踩了个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正是自己的钱包,原来是早上走得时候匆忙,掉到沙发下面去了。宋江顿时觉得天旋地转,一头栽倒在丈母娘的脚上。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被老阎拖到了县衙门口。这时候从前面跑来一个晨练的家伙,就是头天晚上因为听墙根儿被轰走的那位,老阎婆子正把女婿拉拉扯扯地进衙门,猛不防被准备报复的唐牛儿跑过来趁其不备照脸上就是一掌,登时打了个满天星。宋江眼看形势有利,撒开脚丫子就跑,没想到还没跑出十步,就扑通一声栽倒了。在他身后不到一米的地上,一个下水道的盖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偷走了。

就这样,宋江被告上了法庭。但因为法院院长,也就是县太爷其实是他本家的一个远房大爷,所以用凉水把他泼醒之后就偷偷地放了他回去,只把唐牛儿和阎婆子抓了堂前审问,两个人一口咬定杀人者定是宋江,县太爷一怒之下,吩咐手下搬全套酷刑伺候,两个人受不过,只好承认是自己干的,县太爷这才点点头,正要签字画押,不料阎婆媳的情人张文远却跑了上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要求政府给他做主。因为这厮也是公务员,所以县太爷不好翻脸,只好点了两个巡捕去宋家庄装模作样的搜查一番。

这两个巡捕一个叫朱仝,一个叫雷横,当下点了数百兵马浩浩荡荡,一路敲锣打鼓地来到了宋家庄。看到这里有的同学就会明白了,这两个人也是宋江的托儿,谁都知道但凡捉拿嫌疑犯,无不都是静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如此这般兴师动众的大喊大叫,只要犯人不是傻子,一准儿的都跑掉了——但奇怪的是,宋江却没有。

我不知道当时小说家在写这段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安排宋江溜掉,而是乖乖地藏在地窖里面等着别人来抓他,单单为了成全长了一脸胡子的朱仝,还是要证明宋江临危不乱的英雄气概?倘若是后者,那这英雄气概里,也多多少少会搀杂有智商问题的成分。

朱雷二人来到宋家庄,先是假装诈诈唬唬地询问了半天,又叫兵士们蜻蜓点水般地搜查了一番,便一股脑儿地跑到客厅喝酒去了,朱仝趁人不注意,偷偷跑到地窖里找到宋江,告诉他现在风头正紧如何如何,建议他尽快离开,还给他推荐了小旋风柴进的庄园,“听说那里人傻钱多,混个一年半载也没问题。”

宋江感动的痛哭流涕,正要磕头感谢,被朱仝一把拦住,“大家互相成全,没有你这个猪头似的蠢蛋,也成全不了俺的义气,”说完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调头而去,留下宋江呆呆地跪在地窖里,气得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3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那就是宋江使了个尿遁法术,撅着屁股一溜烟跑到了通缉犯的天堂,柴家庄。不但心安理得地驻扎了下来,还在那里遇到了受了施恩那个大忽悠撺掇,杀了蒋门神和张都监等一票人躲来避难的武松,两个人臭味相投,马上又混到了一起,每天晚上不睡早上不起,想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吃,想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睡,伙食不好了还到处嚷嚷,喝醉的时候把全庄的老母鸡偷了个精光,这样混了个把月,终于惹得柴进忍无可忍,每人赏了一脚就把两人踢了出去。

这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一个细节,那就是宋江在和武松分别的时候,说了这么几句话,用现代白话文翻译过来就是“你不管去哪儿,也不管你去找谁,只要是占山为王的强盗,务必都要劝他们趁早主动地接受招安,争取混个小官儿当当”,为了不引起武松的反感和对他动机的怀疑,宋江还笑嘻嘻地补充了一句,“这样我也好去投奔大家,谋个押司什么的当当。”

武松当时没多想,不耐烦地胡乱答应了几句就跑了,只留下宋江站在当地,回忆着往日在衙门作威作福的快活,鼻子一算,差点都掉下泪来。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宋黑脸儿受招安的心思早在这时候就有了,而不是将来去了梁山之后才诞生的。这厮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自己会在农民起义中扮演什么重要的角色,按照他的想法,那不过是他通往荣华富贵和功名利禄的一个中转站罢了。

就这样,武松和宋江气急败坏地从柴家庄被撵了出来,前者到二龙山找鲁智深大和尚过快乐的玻璃生活去了,只剩下宋江一个人到处骗吃骗喝,过上了真正亡命天涯的生活。他先是跑到孔家庄,也就是毛头星孔明和独火星孔亮家的村子,招摇撞骗了数十天,眼见孔家父子的脸色一天天地朝茄子发展,只好背着小包袱儿来到了清风寨。

我们都知道,宋江一生真正获取了对他彻底忠心耿耿以及无比信任的人只有两个,其中一个是“黑旋风”李逵,另一个就是“小李广”花荣——老宋到清风寨就是找花荣去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西班牙那个叫塞万提斯的故事大王曾说过的“重要的不是你被谁生的,重要的是你跟谁交朋友”这句话有多么地千真万确,倘若不幸交了老宋这样的朋友,你一生的麻烦就会接踵而至,想甩都甩不掉了。

在从孔家庄到清风寨的路上还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宋江终于被一伙强盗掳了去,从此也掀开了这个脓包山大王的曲折人生序幕。掳走宋江的是清风山的三个土匪,分别是燕顺、郑天寿和流氓王英。这三个家伙的嗜好大家都知道,就是吃人。

我不清楚宋朝的美食家们为什么老对人肉情有独钟,不管是孙二娘还是这几个江湖厨子,放着牛羊不吃,却非要对同类下手,可见当时的营养观念有多么地荒谬。宋江被绑在柱子上露出胸脯的时候,也说了相同的话,意思是大家都不容易,干脆整点别的肉吃吧。话还没说完就被几个小喽罗吐了一脸口水,仍然磨刀霍霍,只等着头领们一到,就要施展现场人体解剖的高超绝技。

宋江一生的危险有很多,这次肯定也不是最惊险的一次,但和其余几次一样,这回救他的又是自己的外号。我们不难看出一个人要是有一个好的名字对他来说会有多么地重要,特别是在当时的那个年代,简直要比国际CEO的银行卡都作用广泛,不但能提前消费还可以逢凶化吉,确实不简单。

你想想,如果宋江的外号不是“及时雨”而是“山里红”或者“万年青”,那么他的结局也是可想而知了,所以,在他哆嗦着双腿大喊了一声自己的名字之后,王英等人马上就从椅子上跳下来了,验明正身之后,赶紧把已经吓得瘫软在地的宋江扶到一边,吩咐喽罗们煮姜汤熬红枣,扳开嘴巴和胡子灌了下去之后,这才清醒过来。

一个人对朋友的前途不操心,而是偏偏对人家的一些鸡毛蒜皮产生好奇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这么做。宋江就是这样,在他刚刚脱离了危险之后,他并没有仔细地分析一下自己和这几个朋友未来的规划和打算,而是对王英抢回来的一个女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当他听说这个女人是清风寨知寨刘高的老婆,马上动了心思,当下就颤动三寸不烂之舌,对王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亡国的红颜祸水妲己说到武松的嫂嫂潘金莲,大小道理一起上,口水都溅了一脸盆。王英是个粗人,听了这么多晦涩难懂的人生哲学,还没等他忽悠完便提前晕菜了,于是稀里糊涂地答应了宋江,把这个女人用花轿抬了,巴巴地又送到了清风寨。

这本来是宋江又一次喜官靠府,暗送秋波的汉奸铁证,但可惜的是王英这个猪头并没有观察出来,还以为是对自己好,免得以后落入官府之手会遭受十大酷刑什么的,把女人送走之后还大呼幸哉,又杀了不少肥硕的牛羊贡献给了超级骗子宋江。这件事情到了这里就算完了,可谁都没想到有一个人却不乐意了,他就是刘高,花容的领导,清风寨的知寨,也就是那里的最高行政长官。

自从刘高的老婆失而复得,他本来很是得意了几天,心想刘某人的声名之下,纵使老婆丢了都能自己送回来,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件令他郁闷的事情:谣言。打他老婆回来的那一天起,清风寨里的闲言碎语就没停过,不是见了他刘高指手划脚,就是天天有人背着他嘀嘀咕咕,内容千篇一律地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抢走了又送回来,绿帽头上不拜拜”。时间一长,给了谁都受不了。所以刘高异常生气,当天晚上就对灯发下了“宋江者,逮住了非揍不可也”的誓言。

这件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宋江满以为自己救了刘高的老婆,就算得不上什么赏赐也得混个案前文书干干,于是找了个时间没通知王英他们就偷偷溜掉了,临走时还捎了一小包银子。

亲爱的朋友,就让我们原谅老宋吧,他这一路风餐露宿的流浪江湖实在是给穷怕了,走哪儿都得揣着银子这才安心。一路小跑就来到了清风寨,没费什么劲就找着了花荣,马上兄弟俩抱头痛哭,“哥哥/弟弟,想死我了,呜呜”。之后洗脸刷牙,喝了接风酒,花荣邀请挽留,宋江假装推托,两人互相客套一番,老宋就顺势把面子给足了东道主,心满意足地住了下来。

但是来了清风寨还不到一个月,宋江就开始后悔了。我想大家都知道一把手和二把手的区别吧——这花荣什么都好,管吃管住还负责全程三陪,就连看花灯时宋江因为个头矮瞅不见,花荣都能把他扛到肩膀上去,人品自然是没话说,但他的问题就在于他是个副手,放到现在充其量也就相当于一个副局级。要说宋江在这样的关系下,混吃混喝当然是没问题了,但谁都知道他天生就喜欢管闲事儿,看见卫生扫除搞得不好也想说几句,清风山靠的是王英,这当然没什么问题,但是在清风寨,就由不得他了。每当老宋对人家的工作指指点点,换回来的无一不是“有事找刘高”这么一句话。

让他找刘高当然没错,刘某人毕竟是一把手嘛,请示什么申请什么当然得人家批准。但谁也没有叫他半夜三更去找啊,宋江就半夜去了。他去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时间观念问题。凡是经历过朋友老婆不在家,一堆人聚在一起,抓着啤酒看过世界杯的同学们都知道,那种特殊的“寄人篱下”是何等的快活呀,每天时间自由,随心所欲,被子不用叠碗也不用洗,宋江当时的情况也是如此,每天都是中午起床,凌晨才睡觉。

那一天等宋江过完夜生活之后已经是快早上四点了,老宋红着眼睛直以为别人的生活规律也是这样,就拿着一份《清风寨城市规划建议书》兴奋地去找刘高了。但是刘高得睡觉啊,所以当老宋砸开门之后进去,还没等说出“刘总,我找你有要事相商”的话来,就被刘某人将官靴飞到了脸上,旁边老婆一看,这不是掳我的强人吗,赶紧告诉丈夫之后,刘高想起平时的谣言更是怒火冲天,拿起电话来就吩咐左右,“娘希匹,给我拿下!”

4

就这样,宋江以私闯民宅、妨碍他人睡眠和畏罪潜逃等几项罪名被脸上戳了金印儿,戴上枷锁,打入了大牢之中。不但自己巴巴地送上门去让刘高包了粽子,还连累地花荣也被株连了进去,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过了几天,刘高命令一下,就给他们造了几辆囚车,亲自带了一个叫镇三山黄信的武将押运出去,只等到了东京,放下人之后再叫自己捎几个奖金回来。

三天一到,城门大开,宋江就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这里。他有些歉疚地望着花荣,羞答答地说兄弟你跟着哥哥受苦了,花荣脸上看起来没事人似的,心里早就悔得肠子也青了,心想你妈的,要么不来找我,一来就跟着你倒霉。盯着宋江臊眉耷眼的德性越看越不顺眼,恨不得扑上去就给他几拳,可是考虑到自己还是戴罪之人,现在还手脚受缚动弹不得,只得作罢。

看到这里你一定能猜出来,宋江这个蠢蛋肯定会有不开眼的人来救他。果然,在囚车刚刚驶出清风寨还不到十里地,就被一伙子强人围了个严严实实。宋江仔细一看,原来是王英和燕顺。当下欢喜得大呼小叫起来,被前面的刘高拿了一粒小石子回头瞄准了一扔,顿时被打落了两颗门牙。

这边儿王英一看,老宋的门牙也光荣下岗了,这可了不得,于是赶紧发一声喊,带着喽罗就冲了过去,两军顿时战在一起。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强盗们获得了胜利,不但将刘高的兵士全军覆没,还将黄信也绑了。宋江哭着被搀扶下车,扑到王英怀里就哭,后者看着这个跟自己个头儿差不多的汉子哭得如此伤心,憨厚地咧开嘴巴,笑了。

回到山寨之后,夺了清风的宋江抖擞精神,开始逐个地审讯俘虏,着实过了一把说话算话的官儿瘾。用威逼利诱的手段把镇三山黄信收服之后,老宋心里气急,把刘高的那个小娘们儿也一刀杀了,提着刀子的他腾出手来一摸空荡荡的大嘴,心想妈个巴子,胆敢打掉老子的门牙,将来未免连瓜子都不能嗑了,越想越生气,把桌子一拍,左右顿时扑上来几个如狼似虎的大汉,把被绳子勒得直翻白眼儿的刘高从后面带了上来,不出一分钟,就把刘某人的一嘴牙全都拔光了。

宋江在来到清风寨之前,从来没有做老大的经验,直到经了这次造反事件,他如愿以偿地杀死了刘高取而代之,才真正感到了做一把手的不易。清风寨是一个不大的小镇子,方圆不到百里,人口还不到三万。但就是这区区的三万多人,就足够叫宋江头疼了。

在他统治这个独立小城的时间里,每天不但要按时地上下班,处理一些经济水利农田军事各方面的杂事,断案若干,这还不说接受采访,解决纠纷,征兵体检,巡逻街道,开业剪彩,还得包括什么定时定点去贫苦人家嘘寒问暖,这还不算,偶尔当霹雳火秦明之类的官府追兵过来征讨,他还得指挥作战,前堵后挡,要是赶上运气好,被王英花荣什么的再抓着一两个有些本领的俘虏,老宋务必更得操劳,进行些必要的安慰和劝降。

我们都知道,在战争期间,最麻烦的一件差事就莫过于劝降了。上阵杀敌,讲究的是快速反应,就算是一死也可以图个痛快;刺探军情,讲究的是胆大心细,能探点什么就探点什么,什么也探不到也不能算是失职;指挥进攻,讲究的是摧城拔寨,说到底无非只是一纸命令;火烧粮草,讲究的是身法敏捷,点着了就跑,敌人顾着救火就顾不着抓他;纵使是干卧底的,也顶多只是装男扮女,退休了还能当演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惟独劝人投降这事儿,既得苦口婆心又不能生气发作,遇上个心理顽固的还得打持久战,三天两夜下来累都快累死了,像这样的营生,“这他妈实在不是人干的事儿。”宋江从秦明的房间里出来,满头大汗地说道。

就这样,宋江一直干了三个月,差点患上了神经衰弱,终于再也扛不住了,于是委派了花荣代替受罪,自己则每天带着燕顺下山喝酒打猎,什么时候痒痒了再上去发布几道命令,在广播里讲讲话什么的,日子过得充实而滋润。

这一天,他和燕顺到山下的一个小酒馆里喝酒,遇到一个大汉正喝多了酒撒泼满地打滚儿,宋江上去一打听,原来这个人叫石勇,是受了宋清的托付来送信的。老宋一想宋清不是俺哥哥吗,赶紧拿出信来一看,顿时一头栽倒在地下,半天才被救醒过来。燕顺一问,才知道是宋江的老爹去世了。宋江被救醒之后哭得昏天黑地,“呜呜,你走了将来可谁给我养老啊,”哭了老半天鼻子,匆忙告别了石勇,又叫燕顺回去通知大家都去投奔梁山,自己连吃饭的帐没来不及结就赶紧穿了石勇的鞋子跑回家奔丧去了。

5

宋家不象当时别的很多人家那样孩子多,动辄就是七个儿子八个闺女的,不知道是宋家村的计划生育搞得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老宋家一共只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叫“及时雨”宋江,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前面已经介绍了;大儿子可能大家不太熟,他叫“迟来风”宋清,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种得一手好蔬菜,最擅长的是西红柿嫁接技术,简直是出神入化,是乡里数一数二的技术员。他不像自己的弟弟那样到处骗吃骗喝,是个老实巴交的泥腿子,平时就和老父亲在家相依为命。老实巴交自然就有老实巴交的弱点,听话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当老宋头告诉宋清说爸爸想你兄弟了,赶紧叫他回来一趟吧,宋清连一句话都没问就孝顺的答应了。但是答应了之后他却有点犯愁,怎么也不知道该如何去找自己的兄弟,最后实在没辙,只好跑到乡里用高音喇叭喊了几嗓子,说我老爹想儿子都想死了,阿江你赶紧回来吧。这样一连喊了三天,人们都以为他爹真的去世了,便奔走相告起来,直到有一天被柴进听见了,就派了石勇去通知宋江。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大概就是这样的。

等宋江一溜小跑从清风寨奔回家中一看,门口竟然还挂着两只红灯笼,再一看老爹正穿着一身大褂在院子里打太极拳,当时就傻了。等宋清过来吭吭巴巴地解释完,早被兄弟按到地下打得吃了好几嘴土。

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宋老头一趟拳还没打完,就见一大队人马包围了自己的院子,领头的一个大喊,“别放走了杀人犯宋江!”被点了名的阿江听见阎婆媳那件事情还没完自己又成了嫌疑犯,马上就瘫到了地下,没五分钟就被几个兵士冲进来拿绳子绑了,一路押回了县衙门等候发落。

等候发落的意思很明白,就是等候打点。当老宋头把这一生所有的私房钱都拿出来贡献给了新上任的县太爷,宋江的罪名也算是告一段落/div>

  刘备是一个坚韧不拔的英雄。

  说刘备是英雄,许多人可能难以接受。因为在一般人心目中,刘备是很窝囊的。他的本事,一是会跑,二是会哭。这是《三国演义》给我们的印象。其实这是误解。首先,刘备并非只会跑,只会哭,他还会别的。其次,在那个时代,会跑会哭也不丢人,并不能证明这人就窝囊,就不 是英雄。刘备会跑,曹操就不会跑?曹操狼狈逃窜的记录也不在少数。刘备会哭,曹操就不会哭?曹操号啕大哭的故事也史不绝书。怎么就没有人说曹操窝囊?可见不能这样简单的看问题。跑,要看为什么跑。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就跑得有道理。哭,也要看为什么哭。为朋友的情谊而哭,就哭得不丢人。刘备的跑和哭,就多半是这种情况。

  当然,相对曹操而言,刘备要跑得多一点,哭得多一点,因为他更弱小。刘备出道的时候,除了两个忠心耿耿的兄弟——关羽和张飞,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一文不名。他没有自己的军队,或者说虽然有,也很可怜。刘备初起兵的时候,也是靠财团资助。中山王国(在今河北省定县)的两个大商人张世平和苏双“多与之金财”,让他招兵买马。但刘备参加讨伐黄巾的战争,最后也只得了个“安喜尉”的官职。安喜尉就是安喜县(故治在今河北省定县东)的县尉,是个副县 级的公安局局长,可见人马不多。所以刘备经常要向别人借兵。他那两员大将关羽和张飞也等于是光杆司令,只能自己去逞匹夫之勇。

  刘备也没有自己的根据地,好不容易有那么一两块地盘很快又会失去,只能东奔西走地寄人篱下,反复无常地投靠他人,五易其主,四失妻子。从初出江湖到赤壁之战,刘备可谓半生颠沛流离。《三国演义》讲,有一次,刘备曾在酒后悲愤地说:“备若有基本,天下碌碌之辈,诚不足虑也。”这话虽然是演义,却也在理,可以看作他的心里话。

  刘备还没有什么像样的战功。什么“温酒斩华雄”,什么“三英战吕布”,都是罗贯中帮他打的。实际上,赤壁之战前,刘备在战场上每每是落荒而逃,“先主败绩”的记录屡见不鲜。《三国志•先主传》裴松之注引《魏书》说,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曹操征讨他的时候,他认为曹操正在和袁绍作战,不会来打他。等到他亲眼看见曹操的旗帜,便吓得掉头就跑,完全不顾部下死活(见麾旌,便弃众而走),哪里像个英雄?当然,刘备也不是一次胜仗都没打过,史书上也有“数有战功”的记录,但那都是些小仗。事实上,诸侯混战的时候,没有一个军阀是被他消灭的,刘备的战功实在乏善可陈。

  这样的人当然也不会有多大的名气,袁术就曾经极为不屑地说:“术生年以来,不闻天下有刘备。”这话是袁术对吕布说的,见于《三国志•吕布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和《后汉书•吕布传》。还有一件事情也能说明问题。据《后汉 书•孔融传》,孔融任北海相的时候,被黄巾军包围,无可奈何,派太史慈向当时官任平原相的刘备求援。刘备惊讶地说:“孔北海乃复知天下有刘备耶?”马上派出三千救兵。这段话在《三国志•太史慈传》里,是“备敛容答曰:孔北海知世间有刘备邪?”《三国演义》也这么说。但我以为,《后汉书》的“惊曰”比《三国志》的“敛容答曰”要准确,而且“惊”的背后是“喜”,即“惊喜”。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当时刘备确实没有名,又很希望有名。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要啥没啥的刘某人,一个到处求人的刘玄德,所到之处却备受欢迎和款待。刘备被吕布打败,投靠曹操,曹操让他做豫州牧,表他为左将军,“出则同舆,坐则同席”。刘备被曹操打败,投靠袁绍,袁绍出城二百里相迎,父子“倾心敬重”。袁绍和曹操是当时最牛的人,尚且如此,何况他人?不把刘备放在眼里的,只有一个袁术。

  那么,刘备为什么会受此待遇呢?

  解释只有一个,就是袁绍、曹操,还有陶谦他们,都认为刘备是英雄。

  曹操曾说“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也说过“刘备,吾俦也”(刘备,是我的对手啊!)看来,曹操是把刘备当成了自己的对手,一个足以与自己抗衡的人物。

  易中天在《品三国》中总结“刘备有英雄之志,英雄之气,英雄之魂,英雄之义”。

  《三国志•陈登传》说,刘备在荆州的时候,曾经和刘表一起讨论天下英雄,说到陈登。一个名叫许汜的人说,陈元龙(陈登字元龙)架子大,不讲礼貌。鄙人到下邳见元龙,元龙半天不和鄙人说话,然后自己去睡大床,让我睡小床。 刘备说,足下素有国士之名,可惜并无国士之实。现在天下大乱,帝王失所,大家都希望足下“忧国忘家,有救世之意”。然而足下怎么样呢?“求田问舍,言无可采”,这正是元龙所不齿的,他为什么要和足下说话?这也就是碰上元龙了,还算客气。如果是小人我,恨不得自己睡在百尺高楼,让足下睡在地上,还说什么大床小床!这就是辛弃疾词“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的出典。

  《三国演义》读多了,总认为刘备是个忍气吞声的窝囊废,其实不然。实际上,刘备也是个豪气冲天的性情中人,也有怒发冲冠拍案而起的时候。比方说那个“督邮”,就是刘备打的,不是张飞打的。当然,由于势力小处境差,常常要投靠他人,刘备不可能像曹操那样“笑傲江湖”。同样,由于性格的原因,或者斗争的需要,刘备沉默寡言(少语言),不动声色(喜怒不形于色),不像曹操那样高谈阔论,眉飞色舞,肆无忌惮地表现出英雄本色。但这不等于说刘备就不是英雄。在他那沉默寡言不动声色甚至忍气吞声的背后,仍然荡漾着一股英雄气。这种英雄气不是表面上的,而是骨子里的。

  刘备的“英雄”,表现为他的坚忍不拔。刘备起兵以来,一直不顺,可以说是“人不窝囊事窝囊”,几乎没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但我们何曾见过他垂头丧气?只见他屡败屡战。他先是参加讨伐黄巾军的战争,当了个副县级的公安局长安喜尉,结果被自己一顿鞭子打没了。后来因为和黄巾军打仗“力战有功”,好不容易熬到一个正县级的高唐令(其间丢官一次),又被黄巾军打败,只好去投靠公孙瓒。碰巧陶谦病故,托他代理徐州,却又被吕布驱逐,只好去投靠曹操。以后,又投靠过袁绍和刘表。可以说,赤壁之战前,刘备一直寄人篱下,而且频繁地更换投靠对象,不断地在敌我友之间周旋。换了别人,尤其是那些以英雄自许的人,恐怕早就不耐烦了,甚至早就自杀了。然而刘备却一直隐忍了下来。他甚至短时间地依附过吕布。《三国志•先主传》裴松之注引《魏书》说,当时吕布的部下也看出刘备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便对吕布说,刘备“反复难养,宜早图之”。可惜吕布不听,后来果然死在刘备手上。但是,换一个立场,所谓“反复难养”,不正说明刘备有英雄之志和英雄之魂,因此才不会长时间地甘居人下吗?

  据《三国志•先主传》裴松之注引《献帝春秋》,袁绍对刘备有一个评价:“刘玄德弘雅有信义。”这个评价,应该说是准确的。袁绍到底是袁绍,他也并非总是看不清问题。但这个评价,和前面的说法是矛盾的。一个“反复难养”的人,难道可以说是“弘雅有信义”吗?其实这要看对谁。对于投靠对象,刘备确实“反复难养”;对于依靠对象,刘备就“弘雅有信义”了。为什么呢?就因为刘备是一个有英雄之志的人。有英雄之志,就不会甘居人下,也必须不断地调整策略,寻找机会,因此“反复难养”。同样,有英雄之志,就必须团结同志,凝聚力量,也就必须“弘雅有信义”。其实,我们只要指出一个事实就够了:关羽和张飞,可都是当时一等一的人才。而刘备呢?不但一无所有,而且半生坎坷,很长时间几乎看不到任何希望。然而这两个人却一直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忠贞不渝,至死不悔,关羽甚至还来了个“千里走单骑”。为什么?就因为刘备“弘雅有信义”。 按照《三国志》的说法,刘备和关羽、张飞,是“寝则同床,恩若兄弟”的。关羽和张飞,对刘备则名为事之如兄,实际事之如君。可见维系三人友谊的,就是英雄之义。只不过我们不知道,这三个人“寝则同床”时,他们的太太在哪里?

  应该说,刘备的能力是不如曹操的,甚至是远远不如。《三国志》里陈寿评价刘备“机权干略,不逮魏武,是以基宇亦狭。”——刘备的能力不如曹操,所以他的基业也就较小。诸葛亮说“先帝每称操为能”,也证明了刘备自己知道曹操能力太强,自己比不上。事实上,刘备这辈子只怕一个人,那就是曹操。前面说过,刘备当年在徐州的时候,曹操去征讨他,他说曹操不会来的,没事儿,大家在这儿坐着,后来人家说你看曹操来了,旗子都看见了,刘备一看见曹操的旗帜掉头就跑,老婆孩子都不要了——他就怕曹操。

  但是,“怕”就能说刘备不是英雄吗?当然不能。古人语“不以成败论英雄”,当然更不能以能力论英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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