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管仲之器小哉......孔子有怎样的仁爱观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孔子有怎样的仁爱观,第1张

孔子管仲的否定性评价,主要表现在“俭”与“礼”两方面。

从“俭”方面来分析

《论语》载:“或曰:‘管仲俭乎?’曰:‘管子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所谓三归,按照清人郭嵩焘的解释,即为市租。“所谓三归者,市租之常例之归之公者也。桓公既霸,遂以赏管仲。”市租本应收归公有,但管仲却收归己有,供自己享用。按照孔子的理解,这当然是“不俭”。联系管仲的“尚侈”思想来看,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有客观的一面。管仲最初辅佐齐桓公时,曾提出三个条件:一为“贱不能临贵”,桓公任他为上卿;二为“贫不能使富”,桓公赏赐给他齐国市租;三为“疏不能治近”,桓公立他为仲父。可见,管仲对奢侈、富贵的向往程度。管仲不仅自己“尚侈”,还提倡众人也要仿效。“尝至味而,罢至乐而,雕卵然后瀹之,雕撩然后焚之。”他要求人们要吃那些味道最美的食物,欣赏那些韵律特别动听的音乐,蛋类要先在上面画上图画再煮了吃,木柴要先雕刻成美丽的艺术品再烧。奢侈浪费到这种程度,固然骇人听闻,但是,管仲的“尚侈”思想,又是他治国策略的一部分。管仲主张:“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当时“管仲富拟於公室,有三归、反坫,齐人不以为侈。”因为管仲的尚侈涉及到百姓的生活习惯,有扩大消费,刺激生产,富足百姓等合理的因素。但孔子仍不以为然,即所谓“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孔子认为管仲的“尚侈”做法不合时宜,不符合“俭”的原则。

关于“礼”的评价

孔子的治国之道,即“以国为礼。”对于“以国为礼”的主张,孔子有许多解释。“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孔子对于“政逮于大夫”非常反感,对春秋时期卿大夫们的僭越非礼之事给予了无情的抨击。八佾作为纵横各八列的舞蹈礼仪队,本为周天子举行祭祀大典时的专用仪仗。作为卿大夫的季孙氏家祭时照周礼只可用四佾,但季桓子却把八佾调到家庙中演出。孔子认为这是季桓子的一条大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三桓家族宴罢送宾或祭祖完毕时,都唱《雍》诗,孔子也非常气愤。“‘相维辟公,元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在孔子看来,《雍》诗上的这两句话只是周天子专用的赞礼诗,三家大夫哪里配得上动用这样的礼乐?!只有天子鲁君才有资格祭泰山,你季康子居然也去祭泰山。孔子要冉求出面阻止这一非礼行为,无效,只好“呜呼”说是泰山之神不会接受这种违礼之祭的。齐国是春秋时期“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策源地。管仲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业,其政治谋略与实践行为,本身就体现着对旧秩序的破坏因素,具有对旧“礼”秩序的反叛意味。这对于以恢复周“礼”为己任的孔子来说,自然不是一种合理行为,当有人问“管仲合礼乎?”孔子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管仲非礼行为的愤恨情绪:“邦君树塞门,管氏也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按照周礼,只有国君才有资格当门立照壁,才能在堂上设有献酬后回放酒杯的台子,而管仲却做到了这些。管促的这种僭越行为,是彻底的非“礼”。如果管仲算知礼,还有谁不知礼呢?礼在周代,具有根本法的性质。周礼是维护当时统治阶级各阶层秩序的根本行为准则,它的基本点是贵贱上下有序化。春秋时“礼崩乐坏”,周“礼”的地位开始动摇,诸侯为了扩张自己的地盘,扩充自身权力,不惜侵犯“礼”的规定,尤其是做为“春秋五霸”首位的齐桓公更是首当其冲,而在这其中,管仲起了相当关键的推波助澜作用。孔子倡导礼的主导作用,并赞颂周礼的尽善尽美,表白“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并为此对违礼的事宜四面出击进行讨伐。这足以反映出孔子小视管子的真实心态,即维护旧秩序的怀旧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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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也称赞过管仲是贤佐:
由于管仲的辅佐,齐桓公以“尊王攘夷”为号召,存卫救邢,伐戎拒楚,打退了一度严重威胁华夏、进逼中原的夷狄之患,免于夷狄游牧民族的蹂躏。因此孔子曾称赞管仲是贤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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