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的阿拉伯数字从1到10的大写如下:
1、壹:1
2、贰:2
3、叁:3
4、肆:4
5、伍:5
6、陆:6
7、柒:7
8、捌:8
9、玖:9
10、拾:10
还有其他的比如:佰、仟、万(万)、亿、
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
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
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人类最早用来计数的工具是手指和脚趾,但它们只能表示20以内的数字。当数目很多时,大多数的原始人就用小石子和豆粒来记数。渐渐地人们不满足粒为单位的记数,又发明了打绳结、刻画记数的方法,在兽皮、兽骨、树木、石头上刻画记数。中国古代是用木、竹或骨头制成的小棍来记数,称为算筹。这些记数方法和记数符号慢慢转变成了最早的数字符号(数码)。如今,世界各国都使用阿拉伯数字为标准数字。
一到十的大写分别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
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 还是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 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
扩展资料:
汉字中的数字原本没有大小写之分。“大写数字”实际上是“小写数字”的10个同音别字,“大写数字”原本另有其意,有一些沿用至今,另有一些在历史的长河中被遗失、忘却。
大写规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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