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苏州硕士人才引进政策?,第1张

2023年苏州硕士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一、外地引进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二、留学回国人员

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应届毕业生落户

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

具体包括:

1、就读时将户口迁到外地学校,毕业后拟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回的。

2、就读时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拟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到苏州市区的。

3、就读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拟从原籍地迁到苏州市区的。

苏州人才落户相关政策:

本科可以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年龄不超过45周岁)大专6个月社保就可以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5月1日起正式执行。

积分落户:

1、政策适用范围: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2、适用人群: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3、计分方法: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400分。

01强化示范区联合战“疫”

突出党建引领,凝聚党管人才合力,发挥示范区基层党组织疫情联防联控五项互助协作机制实效,支持人才专家投身示范区毗邻地区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人才专家,可及时明确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吸收为预备党员。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领域人才,可在吴江杰出人才奖、优秀人才奖等评选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

02完善示范区联合激励举措

开放更多面向示范区高层次人才的礼遇服务清单,牵头发布新一轮示范区高峰人才联合激励计划,举办示范区“人才四季”活动,丰富“人才卡”服务事项,提供更多可观可感可享的人才服务。

03打造人才政策“直通车”

持续完善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1+N”系列政策文件,线上联合“科技政策惠企直通车”“工信e课堂”“人社e播间”等平台,组建一支“金牌全科宣讲员’队伍,打造“一揽子”人才科技政策宣传服务“微讲堂”。“线上+线下”开展人才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发放人才政策“红宝书”,及时宣讲惠企惠才政策。

04及时兑现人才发展保障资金

加快人才项目资助资金审核进程,积极推进惠企惠才政策及时兑现,支持区镇两级人才项目提前拨付,助力疫情期间人才企业更好发展。

05搭建企业引才“云”平台

开展人才项目“云推介”,促进评审立项“在线办”、落户合作“云上签”,加大人才项目招引力度。打造“感知吴江’云聘会,推动区内重点企业“云上直聘”,相关岗位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到各大高校,畅通人才企业引才渠道。

06升级人才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人才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对人才企业客户主动追加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5000万元,500万元无抵押信用贷款,利率低至LPR基准。组建金融服务专员队伍,支持人才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破解疫情影响下企业“融资难”问题。

07鼓励载体房租减免

支持对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企业,减免2022年3月-8月租金。鼓励民营服务业集聚区、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物流园区等服务业载体为人才企业减免租金,优先予以政策资金扶持。

08提优人才住房保障

疫情期间,对已入住人才公寓的青年人才,受疫情影响出现生活困难的,可视情免租3个月。对租赁人才公寓到期,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找到合适住处的,可视情延长租期3个月,续租期内仍可享受原租赁优惠政策。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推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服务,提升人才获得感和幸福感。

09落实人才精准服务

组建“区镇、园区”三级联动的人才服务管家团队,为疫情期间返吴人才及家属协调相关事宜,为人才和人才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和生活物资,提供代跑、代办、代购等“一对一”精准服务。建立“乐居吴江才有为”人才联络群,开通人才服务热线,解决人才大事、难事、急事。

10激励人才投身疫情防控

鼓励人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投身医疗救护、基础防疫、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工作,对从事抗疫产品研发、防疫物料生产的领军人才企业,鼓励区镇两级优先采购。对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各领域人才和人才企业,在人才科技项目扶持、激励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

-吴江区-0512-63950703

-吴江开发区-0512-63960786

-汾湖高新区-0512-63135976

-吴江高新区-0512-63959934

-东太湖度假区-0512-60901615

-七都镇-0512-63813631

-桃源镇-0512-63859775

-震泽镇-0512-63786300

-平望镇-0512-63383755

根据苏州人才落户新政细则已出,2020年5月1日起按此执行: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我市人才落户申请、受理、审核等行为,特制订本操作细则。

  一、服务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

  (二)为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

  二、申请落户基本条件

  (一)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1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

  2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二)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

  1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拟落户职工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

  4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政策全文和更多详情请看4月22日苏州发布的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具体申请条件如何申请都做了说明!

  2020年5月1日后,执行以下政策:

  为进一步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等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加快构筑人才竞争发展新优势,奋力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市政府决定对人才落户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四、申请及办理

  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由本人到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对拟落户的对象实行公示制度。

  五、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所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符合最新施行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需要,组织研究建立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制。

  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诚信备案机制,凡发现违背诚信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予以惩戒。在人才落户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处理。

  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七、本通知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八、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根据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政策文件,2020年5月1日前执行的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政策依据

  1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公规〔2016〕3号);

  2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6﹞3号);

  3《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口管理准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保才[2016]10号)

  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

  ⑴登  录:申请单位凭各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用户帐号和密码,登录苏州市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官网人才引进申报平台如暂无用户帐号和密码的,可用单位账号注册并登录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自助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⑵填报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⑶上传申报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注:上传申请材料时请同步上传《申办人才落户申请单位承诺书》和《人才引进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

  2、初审: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意见。

  3、档案审核

  ⑴档案不在我中心的,需从其他档案保管机构调入。初审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验证码的网上自助打印件,我中心官网可验证真伪。

  ⑵档案在我中心的,直接审档。(如档案里缺少学籍等关键材料的应按要求及时补齐)

  4、复核

  5、公示

  对申报落户对象相关情况进行公示。申请单位进行内部公示,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通过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间。

  6、原件校验

  申请人携带《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一式二份(在人才引进申报平台上自助打印、并签字盖章);《申办人才落户申请单位承诺书》《人才引进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拟落户人员企业内部公示回执》(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表格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单位盖章、法人签字);学历(或职称、技能)证书、原户籍和落户材料等上传资料的原件至我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办理校验手续,并由本人现场签署《人才引进落户告知书(公安版)》。如档案材料不完整的,还需提供《缺少档案材料告知书》《承诺补充档案材料书》一式三份(在人才引进申报平台上自助打印、并签字盖章)。

  7、发放落户材料

  原件校验通过,打印发放《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8、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先到户口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挂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可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取号后,按序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挂靠手续。

  9、对于在市区大专院校就读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已满两年的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不再要求将申请人户口迁回原籍后再申请落户。可凭《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通知书》和《户口登记表》等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所需材料

  1、人事(职工)档案

  凡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及已建立职工(人事)档案的人员应当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人才引进落户登记(备案)表

  所有表单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或《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一份),可在我中心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下载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并由本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按紧缺专业、急需放宽年龄办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

  3、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在线验证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⑵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原件)(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

  ⑶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原件)。

  4、户籍证明

  ⑴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⑵迁入地的户口簿、苏州市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原件和复印件)等。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及以上(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人员连续缴费2年及以上)的参保证明(以实际到帐为准)。

  参保地为市区的可提供个人编号、园区的提供《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6、婚姻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协议或法院调解、判决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子女随迁证明

  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家庭关系)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引进现役军官配偶

  提供经苏州市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处(军转办)审核同意的《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原件)。

  9、其他规定的材料。

  费标准收

  不收费

  服务时限

  网上申请审核:3个工作日

  苏州人才落户最新消息:

  01月06日,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草案)》意见的通知。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草案)》政策原文

  人才落户条件是否放宽?

  目前只是草案,而且还处于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是否这样规定和实施都是未定的。

  《草案》较之现政策,放宽了人才落户条件。

  通知草案第二条规定,“在苏稳定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的人员;

  3、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资格的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该条款取消了原“缴纳社保”期限要求,取消了原“紧缺专业、急需的”附加条件,年龄上限进一步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

  通知草案第三条规定,“具有大专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该条款将原工作缴纳社保满两年的要求放宽至6个月,并取消“紧缺专业、急需的”附加条件。

  上述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人才落户门槛。

苏州本科人才补贴政策在每个区都有所不同。

1吴中区。“优购房”最高优惠30%。

2园区。在工业园区人才安居政策中,分别给予部分人才500万、120万、50-100万、30万元补贴。

3高新区和姑苏区也有类似的住房补贴政策出台,两区政策对人才对象最高都将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苏州人才引进政策

1、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

2、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

3、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若干意见

4、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办法

5、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办法

6、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办法

7、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8、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9、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

10、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

11、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12、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且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或为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可申请优购房。

13、相城人才购房优惠和补贴

(1)苏州相城区开启人才购房绿色通道,来我区工作满3个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可凭人才证明在区内购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等限制条件的影响;

(2)根据人才类别提供区镇国资公司配建或参与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600-2000元/平方米不等的减免优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区内投资新建房地产项目的优先选房购买资格;

(3)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贷款限额的15-4倍,公积金缴存满一个月即可办理;缴存公积金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不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限制;

(4)首次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10000元/月租房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二、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七)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人才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人才工作条例。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八)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2022年苏州人才引进政策:

具体条件如下: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及物联网、检验检测、现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务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到姑苏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放宽到硕士);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21年1月1日后引进到苏州企业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正式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②市级独角兽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③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④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申报人才引进所需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

《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

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上月末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

《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创新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

法律依据

《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第三条__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两大类别:顶尖领军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其中,顶尖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三类:重大创新团队;诺贝尔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及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地方培养的院士。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五类:重点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成长);创新领军人才。

第四条__顶尖领军人才(团队)

(一)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引领和推动苏州高新区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

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并具有博士学位。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

团队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领军人才需符合区创业领军人才条件;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或占股。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符合区创新领军人才相关基本要求。

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关键问题,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项目已有重大投入或产出,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对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及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国内外一流人才(团队),根据来苏州高新区实施项目的综合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三)对通过苏州高新区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并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经认定后直接给予人才及培养单位相关经费支持。

第五条 _领军人才(团队)

(一)重点创新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并具有博士学位。团队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领军人才需符合区创业领军人才条件;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或占股。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符合区创新领军人才相关基本要求。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有一定投入,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前沿,主导产品具有优秀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二)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人才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人才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拟在高新区成立企业或企业于近年内设立。

(三)创业领军人才(成长)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并符合区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有较多投入、产业化程度较高。企业成长性较好,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成立时间在2年以内的,上一完整自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关联交易及经销收入)达到1000万元;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以内的,上一完整自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

(四)创新领军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人才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并到区内企业全职工作。引进单位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且能为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第六条__立项项目可享受项目经费、安家补贴、办公用房补贴等政策扶持,综合扶持上不封顶。

01做好人才咨询服务

设置人才服务专线专席话务员全天候受理人才咨询、服务诉求、事项求助等。通过线上方式宣讲惠才惠企政策,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及人才企业第一时间兑现惠才惠企补贴。

02建立专业服务团队

建立落实“人才服务管家”制度,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建立领军人才企业服务微信群,对有特殊需求的,安排人才服务专员提供代跑月特妹需水的,女排入才服务专员提供代跑、代办、代购等“一对一”精准服务。

03开辟线上引才渠道

联合智联招聘网等知名招聘服务平台设立“苏州相城招聘专区”,畅通人才企业与应聘者沟通渠道。协调用好苏州“云聘荟”平台,发布企业招聘岗位信息。组织参与《OFFER直接发》直播融媒活动,组织举办直播进企、直播带岗活动。

04发放人才求职补贴

对来相面试或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最高1000元的路费补贴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人才,给予最高3000元/月薪酬补贴。

05提供短期免费住宿

打造青年人才驿站,对来相创业就业或参加人才招聘活动的苏州市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苏州户籍应届毕业生。提供3天免费住宿,最长不超过7天,享受驿站提供的就业创业咨询、人才政策解读、城市线路体验等特色服务。

06完善人才安居保障

疫情期间,区内人才公寓可视情免租或延长租期3个月。开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证明开具绿色通道,人才凭证明可在相购买自住用房,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安家补贴。

07减免企业房税负担

对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类权属物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企业,减免2022年3月一8月租金。对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及时协调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08强化企业金融支持

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人才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参与防疫物资生产供应、试剂生产、疫苗研发、核酸检测等的领军人才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的人才贷授信,利率低至LPR基准。

09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为疫情期间返相的区级以上领军人才及其家属协调卡口入相事项,并全额承担1次人才本人及其家属返相隔离费用。安排人才服务专员协助人才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日常疫情防护工作,确保人才安全上岗。

10激励人才协同防疫

选树投身疫情防控的人才和人才企业典型,及时宣传弘扬,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才“爱国奋斗·奉献”精神。典型人才企业申报的人才计划、科技项目优先支持,生产的防疫物资优先采购,营造“人到苏州才有为,才聚相城创未来”的创新创业生态。

****:

相城区0512-67591919

相城经开区0512-69576690

相城高新区0512-65357302

高铁新城0512-66158560

度假区0512-65423880

埭镇0512-65719061

塘镇0512-65401160

望亭镇0512-66700597

黄桥街道0512-65461971

大平街道0512-65433875

  2005年苏州市人才市场专场招聘会安排

  2005年苏州市人才市场专场招聘会安排

  为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做好服务工作,突出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苏州市人才市场自2005年起除每周二、五、六正常举办综合性人才集市外,把专业专场招聘和大型人才交流会作为一项重要服务工作,力求办出特色,成为品牌。现将专业专场招聘会和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安排预告如下:

  2月28日: 计算机软硬件、应用电子专业专场

  3月28日: 生产制造、机械加工、机电一体化专业专场

  4月28日: 外经贸、纺织服装、广告、营销专业专场

  5月18日: 苏州市紧缺专业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

  6月28日: 建筑、房地产、装饰装潢专业专场

  7月28日: 企业管理、财务、行政、文秘类专业专场

  8月18日: 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交流洽谈会

  9月28日: 机械加工、自动化专业专场

  10月18日:苏州市第二届"相约苏州"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

  11月28日:宾馆旅游、管理咨询、服务类专业专场

  12月28日:IT、IC、计算机网络专业专场

  摊位征订热线:0512-65221911,65221912,65221913

  传真:65221915

  网址:http://wwwszrccn

  E-MAIL:ys@rencaiszjsinfonet 、

  xyy@rencaiszjsinfonet、

  cjh@rencaiszjsinfonet

  苏州市人才市场

  2004年12月

  一、 主要概况

  苏州,古代各称有句吴、吴、会稽、吴州、吴郡、平江等,隋置苏州,延称之今。苏州别称有吴都、吴会、吴门、东吴、吴中、吴下、姑苏、长洲、茂苑等。夏商有干族建于干国。太伯奔吴,建句吴国,是天之始。越王勾践来吴后,曾置国都于吴五年,至越王翳,又迁都于吴,直至越国灭亡。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以东阳、鄣、会稽三郡五十三县置荆国,国治苏州,钱miao封吴越王,国治苏州。元末,张士诚自称吴王、改平江府为隆平府,都治苏州。历史上的苏州,一度为省会所在地:唐时的江南东道、浙江西道,元时的江淮行中书省,明时的应天巡抚署,清时的江宁巡抚署、江苏巡抚署、江苏布政使,太平天国的苏福省省会,民国时期的江苏都督行署,日伪时期的江苏省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苏南苏州行政专员公署等。

  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署会稽郡,领县26,吴居诸县之首汉高祖五年定会稽,领县:吴、无锡、曲阿、毗陵、娄、阳羡、乌程、由拳、余杭、富春、全唐、海盐、余稽、山阴、诸暨、余姚、上虞、剡、太末、句章、鄮、乌伤。由于经济繁荣,人口增多,苏州领县逐渐减少,地域亦随之减缩。至2001年2月28日撤销吴县,建吴中、相城两区,今苏州领沧浪、平江、金阊、虎丘、工业园区、新区、吴中、相城八区及常熟、张家港、吴江、昆山、太仓五县市。区域面积为848842平方公里,人口为573万;市区面积为1730平方公里,人口为2059万。

  苏州是全国重点旅游城市,文物保护单位现共有489处,其中国家级15处,省级85处,数量仅次于北京和西安。苏州古城座落在水网之中,街道依河而建,水陆并行;建筑临水而造,前巷后河,形成“小桥、流水、人家”的独特风貌。集建筑、山水、花木、雕刻、书画等于一体的苏州园林,是人类文明的魄宝奇葩,拙政园和留园列入中国四大名园,并同网师园、环秀山庄与沧浪亭、狮子林、艺圃、耦园、退思园等9个古典园林,分别于97年12月和2000年11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古镇同里、周庄、角直正在申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在改革开放春风下,古老的苏州正焕发出勃勃生机,确立了“科教兴市、外向带动、可持续发展”战略,形成了外向型经济、乡镇企业两大优势,培育了以高新技术为主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人才、产业、环境等新优势已见端倪。

  苏州正在成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产学研紧密联合、各类人才聚集的技术创新基地、科技含量高、外向度高、经济效益好的现代农业基地,融人文景观与自然风光为一体、生态环境优美的旅游度假基地,21世纪的苏州将是“经济繁荣、科教发达、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基本现代化地区。

  苏州政府网站wwwsuzhougovcn/

  苏州热线wwwszjscn

  名城苏州www2500szcom

  二、 求职渠道

  1 报纸

  苏州有影响的当地报纸有《苏州日报》《城市商报》《姑苏晚报》,其中《城市商报》都有招聘专页面,招聘信息系与苏州市人才市场合作。《苏州日报》有时候也会登招聘广告,一般为公司单独招聘的小方块。总的来说,苏州当地的平面媒体招聘的效果不好,招聘的信息量也比较少。

  2 网络

  前程招聘www51jobcom、智联招聘网http://wwwzhaopincom/,中华英才网 wwwchinahrcom等大的全国性招聘网站都有苏州站,以下是苏州本地的招聘网站: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新干线 wwwsiphrdcom

  为苏州更新最快,企业用户最多,点击率最高网站。

  苏州高新区人才网站 wwwsndhrcom

  苏州市人才网站 http://wwwszrccn/

  3市场招聘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招聘:

  周二劳务市场,周三,周五,周六人才市场。门票两元,从早上9:00开始,一般中午结束。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198号星海大厦; 公交68路园区管委会站下车。

  苏州高新区市场招聘:

  周三周四为劳务招聘会,周五周六为人才招聘会。从早上9:00开始,一般中午结束。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位于苏州新区狮山路2号。公交601路、91路、89路、68路、38路、37路、35路、33路、30路、25路、20路、17路、游3等可直达招聘现场(公交车到新城花园酒店站下车)。

  苏州人才市场招聘:

  每周二、五、六人才招聘会,上午8:30—下午14:30 。门票两元,地点:干将西路288号 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乘车路线: 9、68、60、23、36路学士街站下

  三、衣食住行:

  衣:求职者如果在这里买衣服的话,有很多地方选择,有百货店聚集区有观前街,石路,南门的泰华商城。便宜时尚的场所有五卅路,十全街登处的小店,要看你淘的本事一级砍价的本事了。

  食:吃的不贵,一般在吃饭时间四五元的快餐到处可见,一荤三素或者二劳二素或者三荤三素这样的小店很多。喜欢吃面条的北方人这里同样有很多面食铺如拉面,炒面,刀削面等,价格差不多在3-10元之间,上述吃饭的地方环境一般。早餐比较特色的比如粽子,包子等,可以在“一百“早餐的摊位买到,想吃煎饼油条也可以在很多地方买到。

  住:苏州的房价,近些年是不断水涨船高,好一点的地段价格都应该在5000往上走!租房也不便宜,当然要便宜的就是比较偏的地段,对于初来苏州的求职者,不方便也不安全,梢有点家具的叫简装修,一室的要一般在400--1000左右,二室的在600到1200元。

  行:随着汽车行业的繁荣,苏州的交通也是越来越拥挤了。不过还算是方便的,当然苏州目前为止还没有地铁,轻轨1条,正在规划中。公交车票价一元,少数线路加上郊区线路实行翻牌票价1-2元不等。公交车,空调的2元,普通的1元。全部是是投币的和电子公交卡并行的收费系统。苏州的出租车行业是起步价在全国同样规模的城市来说绝对是个最高价格:10元,起步3公里,公里价18元。现在的苏州基本上看不到摩的呀三轮什么的,当然观光或者旅游性质的除外。目前苏州的Taxi非常多,打的基本上5分钟之内会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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