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落户北京政策

博士落户北京政策,第1张

博士北京户口落户政策是指2018年2月28日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加大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健康等专业的人才引进力度,符合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高级职称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

博士落户北京政策是指国家为了吸引高层次人才,推出的一项政策,旨在通过提供一系列优惠措施,来鼓励博士到北京工作、生活和定居。以下是该政策可能涵盖的一些内容:

落户标准

首先,博士落户北京政策需要明确落户标准和条件。根据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标准的博士可以申请北京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满2年,持续在北京工作满1年以上,且全职在北京缴纳社保超过6个月。

住房保障

博士落户北京政策还包括了住房保障方面的措施。政策规定,在北京购买或租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购房或租房补贴,并能够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子女教育

此外,博士落户北京政策还关注博士子女的教育问题。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和其子女可以享受北京市教育资源分配的优惠政策,包括直接进入公立学校就读、享受免费或减免学费等。

就业和创业支持

除了住房和教育方面的优惠政策之外,博士落户北京政策还包括了就业和创业方面的支持。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以得到相关的就业支持和创业支持,包括获得科技创新项目扶持、申请创业贷款等。

总之,博士落户北京政策是一项为吸引高层次人才而推出的一系列措施。通过提供住房、教育、就业和创业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政策旨在鼓励博士到北京发展并为北京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各地补贴政策不同,济南补贴:为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来济,将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7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10万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另外,市域范围内每年筹集不低于5000套人才公寓,打造“黄河青年人才城”,留济大学毕业生可按照低于市场价20%购买或租赁人才安居房。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办理期限三年的免费公交地铁卡。

深圳落贴政策具体有以下几点:

1、补贴标准:本科15000元,硕士25000元,博士30000元;

2、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学历、博士学历均可;

3、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引进年龄,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4、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五年;

5、引进时间: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拿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引进审核文件。审核文件包括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的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人才补贴怎么申请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有补贴。有国家补助,而且相当高,定向博士指确定了培养方向的博士,大都是国家科技部门和大学研究院急需的后备骨干人才,在读博期间己经参予了课体项目,甚至是导师器重的某部份子项目负责人,课体项目由国家拨款,参予项目的博士自然有补助。

1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2相较于2017年版,新《办法》对人才名单公示日期、违规处理方式等进行了调整。市人才安居办相关人士介绍,人才安居工作是多部门并联审核,审核工作会延至每季度月末,考虑到审核数据的完整性及工作时效,公示时间由原每季度末调整为每季度首月,将上季度人才安居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明确给人才的实物配置中,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房源,删除了公租房。

4对于违规处理,新《办法》结合《江苏省社会信用管理条例》《南京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相关表述修改为符合社会信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依法纳入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12日起实施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相比2017年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有以下变化:

(一)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人才安居办法。

(二)享受期限

享受期有微调,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新增F类人才除外。

F类人才补贴期限:F类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统一纳入市人社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三)补贴份额

删除各区补贴份额,具体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A、B、C类人才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D、E、F类人才租赁补贴由市、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各承担50%。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由市财政补贴30%。

(四)实物配置

给人才的实物配置中,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房源,删除了公租房。

注:本办法自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4日发布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政发〔2017〕99号)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六条 本市成立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审议、决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房产部门设立办公室,承担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人才安居具体工作。第六条 本市成立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审议、决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房产部门设立办公室,承担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人才安居具体工作。

第二十四条 人才安居房源包括下列筹集渠道:

(一)政府投资新建、购买、租赁;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其他产业载体等投资新建、购买、租赁;

(三)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四)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改建。

第三十条 购房补贴按照年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2月。购房当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40%,第2至5年各发放补贴总额的15%。

申请购房补贴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退回已领取的租赁补贴,人才进阶的除外。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每个季度的首月将上个季度租赁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

南京引进博士有什么政府补贴?

南京各个区政策不完全一样的,有侧重点

比如:

江北新区发布的《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人才试验区政策(试行)》规定:集成电路人才“生活补贴”:对经认定的高校微电子等专业毕业,在新区从事集成电路相关工作的人才,年龄满足一定条件,可不受毕业高校、学科的限制,按本科生每人2万元、硕士生每人3万元、博士生每人4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领取补贴后,需与申报企业签订不少于一年的服务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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