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像房贷一样,现在已经有专门的车位贷业务了。这个业务与房产有一定的挂钩,一般需要小区有房子或购房合同。
车位贷款期限长,期限一般在1至3年,最长不超过5年;还款方式多,可选择等额月供、等额本金等多种还款方式;担保简单,提供供合作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人保证方式。
申请个人车库车位贷款的个人已经在银行办理了一手房住房贷款,该住房贷款未偿清,而且申请人购买的是自己居住小区的车库车位。在办理车库车位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车库车位做一个评估,与购买的车库车位的成交价格进行比较,按照较低的价格给出一定额度的车库车位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车库车位成交价格和评估价格中较低价格的70%,贷款期限不能大于10年,并小于住房贷款的剩余还款年限。
申请条件:
①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借款人能提供相应的担保;
③借款人能提供相应的消费用途证明;
④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5万买个没产权车位可以买,但是不建议购买,因为没有产权的车位,业主只能买到车位有限的使用权,到期就不属于自己了,另外,没有产权的车位不能进行转让,如果遇到拆迁的情况也无法获得赔偿。
哪些车位不能买?
1、小区的公共空地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据悉,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入也应归业主。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很多开发商在卖地下车位,可这地下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
没有分摊的地下面积是不是都可以卖呢当然不是。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一、抵押车位能不能买
1、抵押车位能买。抵押给银行,就涉及到抵押的金额,意味着小区与银行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如购买该设定抵押权的车位,意味着自担风险,后期小区无法偿还债务时,银行可以拍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车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带着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始购买发票,到房管局网签;
2、凭着网签后给的合同去地税局缴纳契税;
3、凭税务局凭证回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首先,有必要先探讨一下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归属问题。住宅小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间和范围,停车位是其重要配套设施。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权属,依法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位,开发时规划为停车场地并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的,且建设费用未列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出售给购房人,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二是住宅小区的地上或地下停车位及用于临时停车的过道等,如果建设费已经列入开发成本或分摊面积之中,也就是开发商已从售楼款中收回了停车位的建设费用,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其租金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分配。第一种情况车位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属于产权人,尚未出售的停车位收益应属于开发公司。第二种情况中,由于停车位权益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出售停车位的长期使用权。停车位的收益,应由物管公司收取并用于补充维修基金、物管等费用,以表明其业主群体的共同共有性质。其次,要明确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法律性质。住宅小区的停车位一般来说,依当时规划和批准,是供小区内全体业主停车之用的,自然是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之一,也是整个建筑物的公共使用部分。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
不能。国家规定没有产权的车位隶属于人防工程,是隶属于政府的,政府指定平常能够由开发商随意使用,能够租借给他人,但不能买卖,且租期不能超过十年。一切产权主体对其产权的行使,基本都是在盈利更大化主观原因操纵下的经济行为,没有盈利的产权是难以置信的。车位标准尺寸是长:53米、宽:25米;平衡式车位长:6米、宽:25米;倾斜式车位斜长:6米、宽:28米,两斜线垂直距离应维持25米的规范;垂直式车位长不小于5米、宽:25米。车位宽度25米并不含白线的,所说的停车位总宽就是指车位划分线中线间的距离,简易来讲便是车位内部的总宽是25米,车位划分线的总宽为15公分,一般小汽车的总宽都在18米(包括后视镜)之上,车位宽度25米尽管能够停车,但便是上下车有点儿不太方便。
另外在小区的私家车位被占用的话,直接联系小区物业就可以,物业出面寻找占车位的车主,然后进行交涉,也可以自己按照车辆上面的电话联系。实在沟通不了,或者是对方执意不挪车,能够进行报警处理,毕竟他占的是自己的车位,车位基本都是花钱来购买的,隶属于私人的。
百万购车补贴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如何选择车位?这是很多有车一族关心的问题。车位不仅影响停车的方便程度,也关系到车辆的安全和保值。车位应该怎么选?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一些建议。
首先,要了解车位的分类。车位一般分为有产权车位和无产权车位。有产权车位是指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车位,一般是地下车位。无产权车位是指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一般是地上车位、人防车位、机械车位等。有产权车位的优点是可以作为资产抵押或转让,但也要缴纳契税、房产税等费用。无产权车位的优点是价格相对便宜,但也存在被收回或调整的风险。
其次,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选择合适的车位。如果经常使用车辆,需要考虑停车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一般来说,选择靠近电梯或楼梯口、视野开阔、空间宽敞、灯光明亮、有监控覆盖的车位比较好。如果不经常使用车辆,需要考虑停车的保值性和投资性。一般来说,选择有产权、位置优越、需求大于供给的车位比较好。
最后,要注意避开一些不利的车位。比如,正对坡道、弯道和出入口的车位,容易被其他车辆撞击或刮蹭。比如,空调、管道下的车位,容易被水滴或杂物污染或损坏。比如,交叉口、角落、变电箱、垃圾箱附近的车位,容易被其他人员或物品干扰或破坏。
综上所述,选择车位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做出合理的判断。选择好车位不仅能给自己带来方便和安心,也能给爱车带来保护和增值。
买完车子后,买车位也是件让烦恼的事儿,因产权年限的有着难题,害怕随便着手。今日就而言说70年使用权的车位能够够买。
70年使用权的车位能够够买?
如果有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证,70年使用权车位能够买。那样买卖才算是合理合法合规管理的,防止了中后期产生争端的难题。如果是_有不动产登记证的车位得话,提议不要再买,由于产权年限不清楚,交易不具备法律认可。产权年限车位就是指修建车位的成本费,_有被平摊到基本建设成本费中,并且房地产商得到了单独的停车位产权年限。
要是没有不动产登记证,交易双方将不得到国家法律的维护。_有车位不动产登记证,那_,这一车位不允许售卖。假如房地产商把不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的车位卖给小区业主,那_,小区业主最终取得手的仅仅一纸租赁协议,而不是所有权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用限期不能超出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超出一部分失效。租用期内期满,被告方能够续签租赁协议,但承诺的租用限期自续签之日起不可超出二十年。换句话说,该类车位是有风险性的,超出二十年后,此租赁协议也将不得到国家法律的维护。
无产权年限车位怎样二次出让
无产权年限车位是不能售卖,只有把多余的租期出让给下一位小区业主,出让的是使用权而不是使用权。等同于与房主签定了20个月的租房子合同,但你租了10个月也不准备租下来了,把剩下10个月的租期转赠给此外的人。
出让剩下租期的停车位必须彼此商讨后,拟定一份《车位(停车位)转让合同》,合同书里要确立写下车位号、总面积、部位等,在到房地产商处去备案说明车位出让,最终把《转让协议》和《交接证明》给到买家就可以了。
为何必须房地产商更长租20年,再赠予50年
分时租赁20年,再赠予50年的车位全是没证车位,法律法规租期不能超出20年。如20年之后,是不是合同履行,得看房地产商面色,且没法质押、没法借款等。
因为民用型住宅建筑土地资源使用权为70年,房地产商为了更好地搞混选购与租用,有意将租用车位的总限期完全免费增加50年,让小区业主误认为这类长租与选购产权年限_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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