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号。”“这是我的。”我们班怎么这么吵呢?原来我们在发礼物啊!
前天,我们全班同学就已经兴奋不己啦!大家都在猜测别人的礼物,精心准备着自己的礼物。有些同学关不住自己的嘴巴,已经告诉了别人自己的礼物。
第二天,哇!今天就是拿礼物的日子。下午,我们全都去操场,上体育课了。下课了,我争先恐后地往上跑去。一走进教室,只听一声惊呼:“哇!哇!哇!”只见讲桌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小礼物:有方的、有长的、有短的、还就是最特别的,当然是三角形的,真形状不一、琳琅满目。形色就真的多了:有火红的、淡黄的、淡青的、深蓝的、淡紫的。同学心里像装了一百多只上蹦下跳的兔子,紧张地猜想着自己会拿到什么样的礼物:会是水晶球吗?还是圣诞帽?还是一些糖果…总之,只要能得到令我惊喜的礼物,拿什么都可以。
徐圣诞老人带着一个神秘的盒子,神气地走进教室。“同学们,同学们,静一静,静一静!”欢闹的人群渐渐得安静下来。“同学们,我们将用抽签方式来送礼物,不管拿到的礼物是好是坏,都算同学的一份诚挚的心意,知道了吗?”“知道了!”同学们齐声回答。
老师拿起那只精美的抽签盒子,递给了离老师最近的那位同学。我心中产生了暗暗的不满:哼,为什么老师总让前面的同学先占便宜呢?
可是,想归想,总不能变为现实。只见幸运女神护佑着的她伸出一只手,在这只大盒子里的纸条拔来拔去,都不知道要拿哪张纸条了。忽然,她像做了决定一样拿出一张纸条,她看了一眼上面的数字伸手,拿下了上面一堆礼物中的一样。盯着这个礼物,细细地摸了又摸,看了又看,久久不肯放下。
接着,老师又把这个盒子,递到了另一位同学的手里,她又从中抽走了一张。让人不敢相信。她喜笑颜开,老师脸上堆满笑容,将她拉上讲台,她在讲台上轻轻摇动起来,只听见“咚咚咚——”的声音。“这个……应该是一块重的,大的。”她点着头,像已经知道了一样说道。老师笑眯眯地看着她“你不打开吗?不想知道里面是什么吗?”听了老师这句话,她便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装纸,掉出一张由老师精心制作的一张精美的贺卡。老师把这句祝福送给了全班同学。之后老师把这个盒子递到了每个同学面前。同学们全都是伸手拿出纸条,去讲台上“抢”礼物。不一会儿,讲台上的礼物,就像一秒间全消失了。大家把这些礼物,当然我也在其中,把礼物双手捧着,像捧着一块金子似的。老师大声喊道:“同学们,现在你们可以拆包装、玩你们的礼物了。”大家正眼巴巴得等着老师的这句话呢!老师这么一喊,同学们的心情就像潮水一般往上涌,涌到了心头。同学们拆开包装,开心地玩了起来。
今天,真是我最高兴的一次交换礼物游戏,真是太好玩了。
秋如约而至,生命寂静着,神思散落着,风依然在吹,很轻,但很冷,似一把把利刃切割着昨日的伤痕,呆呆地望着昏暗的天,脑海中闪过一幅幅用泪凝成的画,不禁泪涟涟只是都流在了心上窗户刚刚擦过,如往事般清晰,浮现起来多少年了,早已记不清了转瞬即逝,晃若昨日,只记得初相见时,你对我笑笑,便互相挽手一边玩去了,还小嘛,曾为一个娃娃,一块糖果而独自跑到一边去,发誓再也不理你,但仅隔半日,又在一起撒欢了但聚了,乐了,悲了,终究散了看者眼前你送的贺卡早已模糊,便不觉心疼起来一个“缘“还能依稀可见,是缘使我们相聚又泪别吗?我茫然抬头一看,对面人家屋顶花园内还开出了带着淡谊仍是人之间最欢乐最活跃的歌一阵寒风吹来,不禁打了个冷颤,停下手中的笔看看周围的景色,哪是秋日的景象,莫非是生命的秋季也来了?一声长铃划破寂静的天空“喂,老同学”“你呀,什么事?”“没什么,想你们了”我真想也诉说我对他们的思念,但我却沉默着“你那边天气怎么样?”“挺冷的”“是啊,秋天到了……”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好个秋。(我知道这不是,可是你能告诉我一下作者的名叫什么吗这样我会好查)
王子骑着白马来 ?
淡蓝时光
王子骑着白马来
刘一寒
我叫重阳,出生在农历九月九日。畅想过华山论剑,却不会武功。酷爱打球、看
武侠书,有时也瞅两眼电视却不关注。常常爬山,技术不好,经常受伤。喜欢可乐,
只喝可口,拒绝百事。
我想,如果今生不遇见七月,我也许会一直这样过下去。平平淡淡地读完高中大
学研究生甚至是博士生。完成父母的愿望,然后找一个家境和自己相当的女子结婚生
子,过完一生。
问题是,我遇见了七月。
高二那会,七月转学到我班。长长的直发,高挑身材,姣美的面容有着跟年龄不
相称的妩媚与成熟。这种漂亮女生大受老师和同学的喜爱。所以,很短的时间,七月
就跟大家打成一片。她大方,并不惧生。
七月是我同桌,我们初次接触都是源于对彼此名字的好奇,却又准确地猜到其中
的内涵。当时的班上,我们是两个按出生日期命名的人。就像冥冥中注定,将来必定
会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七月学习很好,属于好好学生那类,但并不迂腐。因为你可以经常看到她在历史
或政治课上偷偷看漫画书。无非是当时最流行的七龙珠、灌篮高手、城市猎人等。我
们是理科班,高考不考那些。
彼此怎么熟悉的已经忘记。这个问题就像是问人类的由来一样的无趣。对我而
言,两者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关键是看结果,我们成了朋友。
遇见欧阳是在一个明朗的午后,原本跟七月约好去租漫画书。我在女生宿舍下站
了半个小时还是不见她的身影,抹下脸上的汗水,跑到附近小卖部打她宿舍电话。一
个慵懒的女生不耐烦地说七月早下去了。
有点生气,转过学校小花坛,使劲踢了脚石头,却碰得脚疼。想想有点郁闷,转
身回去,买了瓶水,边喝边走,坐到小操场边看足球赛。阳光下皮肤黝黑的少年,挂
着满身满脸的汗。
其实我不喜欢足球,只是不排斥而已。像这种无聊的情况下看球也是一种享受,
尽管他们踢得很差。喝完一瓶水,球也踢得差不多了。起身离开,却发现七月正在不
远处和一个男孩争执着什么,男孩一头的长发遮住半边脸,有些颓废,却相当固执。
突然觉得相当尴尬,进退之间竟无所适从。不过七月眼尖,一眼瞥见。马上笑着
说,给你介绍下,这是我同桌重阳,我初中同学欧阳舒书。男孩余怒未消,头也不抬
地说,叫我欧阳就行。我的到来,多少让七月轻松了不少,两人不再争吵,又说了两
句无关痛痒的话,急忙赶着上课了。
七月对于自己的爽约十分愧疚,为了补偿,决定请我周末去巴比伦溜冰。回头带
了一句,明天八点,不准迟到噢。眉宇间俱是欣喜。我的心砰的一下,全身过电流一
般地不能自已。
七月溜冰的技术的确很好,上挪下跳如一只大蝴蝶在冰场飞舞。这种情况下,
像我这样的新手也只有站在边上看。玩了一会,七月觉得终是请我来玩,有些过意不
去。讪讪地道,要不一块来吧。我摆手笑笑。不料想她以为是我害羞,呼地强拉我直
奔中心场地。本来就技术不好,在她一拉之下,立马摔了个干脆。全场喝彩!
本来就过意不去的七月脸变得绯红。慌忙拉住我的手,原来你真的不会啊!一面
关切地问受伤没有
我们挪到场边,七月一边小声责怪自己粗心大意,一边拉开背包,拿出创可贴。
还疼吗关切地问。 ’
吆,离开欧阳没几天这么快就勾搭上个小白脸啊!一个流里流气的混混模样的人
走到我们面前。刚才热闹的溜冰场,突然间如死般的静寂。
七月,你这人,怎么说你好!混混转过身,甩了欧阳,找这个小白脸你能撑得住
吗今天我倒要看看这个家伙到底有几斤几两
七月满脸寒霜,黑三,我们之间没什么瓜葛,对不起,我要走了。拉起我的手
就跑。
溜冰场地处郊区,加上中午时分。我们慌不择路地向前跑,七月紧紧抓住我的
手,满是汗。
后面混混跟几个同伙大呼小叫地追赶着。明知道我们光着脚跑不远,猫捉耗子一
样故意戏耍。
最终被他们追到一个破败的丁厂,七月的双脚已经磨了几道血痕。只是她并不慌
张,一个劲地催我,跑啊重阳,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
我刹那间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英雄,勇敢地把七月护在身后,叫嚷着,来啊,老
子不怕你们!四个人扑上来,我们厮打在一起。恍惚间,那个混混死死拉住七月,
叫嚣着,这是敢碰七月的下场!刹那间,只觉得气血翻涌,我躺在地上,被他们一阵
狂踢。
欧阳赶到时,混混们已经打得筋疲力尽。看到他一脸怒气,吓得一哄而散。
我住了三天院,七月一直守在床边照顾。
期间,欧阳来过一次,带来了很多水果,只是不甚说话。默默坐了一会。七月跟
着出去,好久,七月才红着眼睛回来。
3
出院那天,七月似乎很高兴。跑上跑下,比我妈还积极。
我知道,我们必须坦白。我想知道她和欧阳的关系以及那天在滑冰场的前因
后果。
雨点咖啡吧,我摸着受伤的胳膊,七月关切地望着我,娓娓道来。
七月的父亲是个武术教练。虽然七月不喜欢舞枪弄棒,但父亲还是把指点女儿练
武当成人生的一大乐趣和责任。只是,七月练了半年便放弃了,这让父亲很是伤心,
后来女儿学习成绩突出也倒给他些许安慰。在他内心还是希望有个人能跟自己学点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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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的小孩 高维安
那似乎是一个秋天,梧桐树的树叶一半已掉了,另一半也已泛黄孤零零地在枝头随风而飘的时候,云很淡,风很轻。每到这样的季节,浪漫的人总会遇到一些美丽的事情。可有时,不浪漫的人也会。
“我是一个寂寞的小孩,漫步于城市灰色的高架下。”
我在我的笔记本上记下这句话。那时侯我是一个刚刚开始新学期的高二生。我讨厌寂寞,但我确实很寂寞,虽然我有很多朋友。大概就像谁告诉我的一样,没有情人的孩子总是寂寞的。
是楚一说的。我们就是在那个季节认识的。
那天,就像很多次一样,我站在常去的那座教堂门前发呆。正因为我的寂寞,我有这样的习惯,也许算是一种倾诉。
“你信上帝?”他说。我这才发觉原来身后站了个人。
“你问我吗?”我看他,他点了点头。“不,我不是教徒,”我说,“但,我希望上帝存在,我会是他的朋友。”做上帝的朋友,这些是从陈丹燕的书里看来的。有一段时候,我很迷恋她的书,更确切地讲,是她写的欧洲。在我的骨子里,我疯狂而又固执地热爱欧洲,热爱与我们的家园紧相连的那一半大陆上的一切。
他笑了。
我转身走了,而他仍站在那里。白色的教堂在他身后挺直了身。
第二天我又去了那儿。下课的路上,我背着我那只沉沉的书包,呆呆地立在那座白房子前。我对我的上帝朋友说我的快乐与不快乐。我不知道他是否愿意听我讲,但我还是要告诉他。也许除了上帝,没有人会这样安静地聆听我的话。
“你对你的上帝朋友说了些什么?”又是他。
我没有回答他,因为我知道他不愿意听;而我也不愿意把我的世界向一个陌生人敞开。他也没有再说什么,我又一次转身走了。
风大了,一枚枚黄叶飘落而下。秋真的已很深了。
我突然回头,刚刚站立过的教堂门前,冷冷清清的,一个人也没有。满地都是金色的梧桐树叶。
我的心头刹那间掠过一丝失望。
他是谁?那个跟我说话的人。
很多天,我都没往那里走。我隐隐约约有点怕,怕再见到他;可我却又常常想起他。他的声音很好听。我告诉自己,我有很多事要做,我有我的学业,一年多后我要考大学的。
可也许寂寞的人,总会把在身边出现过的人记得很牢,忘也忘不掉。在我内心深处的某个位置,他总是存在着。不过,我确信我不会再遇见他了。后来我又去教堂时,再也没有人站在我身后,跟我讲话了。
当梧桐树的叶子差不多都已掉了的时候,秋天的脚步差不多也已渐渐走远了。在这样的季节交替的时节,讨厌的流感病毒开始侵蚀我的鼻子、喉咙、气管,甚至胃也隐隐作痛起来。几个礼拜也许更长的时间里,呼吸变得如此艰难,而感冒药总是起不到任何作用。或许,就像很多事情一样,这是一个过程,有开始,有发展,然后才会结束。
周末的晚上,我沿着高架散步。教堂里正在做弥撒。在门口驻足的时候,仿佛能听得到唱诗班在唱圣歌。那是种奇妙的音乐,我想起在维也纳有许多唱圣歌的小男孩,用他们那种无瑕的童声唱出赞美上帝的词句。好像在舒伯特小的时候,也做过这样的歌童。
我走上天桥,倚着栏杆看桥下来来往往的车。晚上,车开着灯,排着队,长长的,很美。
“这儿风大。站久了当心感冒。”有人对我说话。
我依旧望着桥下的车流。“没关系,我正感冒着,反正好不了了。”
“是吗?”他也像我一样倚在栏杆上。
那个声音多么熟悉,就是在我心里藏了很久的。我转过头,看他,这时,我们靠得很近。我第一次认真地看他。他是个长的很讨人——不,是讨我——喜欢的男孩,但我却不知如何仔细地描述他。
“你是谁?”我小心翼翼地问。
“楚一。”
“楚一?”我说,“楚楚可怜的楚,一无所有的一?”
“楚国的楚,一帆风顺的一。但愿你能这么说。”
我的嘴角漏出一点点笑意。“没有了?”
“恩?”
“你的自我介绍,就这些?”
“还有,”他笑了,“我在那儿念书。”他的手指向一边的那所都是红房子的医学院。他继续说,“我刚考进这学校,一年级。这些你满意了吗?”
“不,”我觉得他挺可爱的,“你能告诉我你是学什么的?”
“你说呢?”他停了一停,“我是说你希望我是学什么的?”
我对这所医学院蛮熟的,因为一年多以后,我希望自己也是那儿的学生。我知道我希望我会学什么。
“知道吗?我的目标是那里的七年制法语班。”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把我的梦想告诉了他。
“是吗?为什么?”他的脸上浮出一丝奇怪的笑。
是啊,为什么?我也问过我自己。我知道我是害怕医院里的种种的,但是我喜欢欧洲,我喜欢法国,我知道在念完了这里的七年制法语班后,就有到法国实习的机会。就这些,我想。
“能告诉我吗?”他又问。
“恩,我想这学校离我家比较近吧。”我说。
“真的吗?”他的脸上又有了那种奇怪的笑。
“怎么样,难道这就不像是一条理由吗?”我问他。
他摇了摇头,说:“让我来告诉你好吗?因为在这里做医生和做梦的机会同时存在。你可以做你的欧洲梦,梦想操着一口纯正的法语在法国某个小城洁白的医院里给一个满面通红的法国小伙子治感冒。梦想那里的教堂,那里的田野,最最正宗的法国梧桐。”
我大笑起来,“你怎么知道?”我的欧洲情节在这之前一直只属于我一个人,而他又怎么会如此清楚我的欧洲梦?奇怪。
“我不知道。”他说,“但这是我考这所学校,选这个专业的全部理由。”
“你是说你念的是法七?哈,太有意思了。”我转过身来,对着他,对着他身后那群红房子。“你也喜欢欧洲?”我问他。
“是啊,有着各种各样屋顶的教堂、城堡、郁金香、圆舞曲、风笛、塞纳河、河边的咖啡馆……”
“满脸通红的法国姑娘。”我抢白了他的话,并朝着他笑。
他什么也没说,他也没笑。风吹乱了他的头发,也吹乱我的。突然,我不敢再看他了。
“我要走了。”我说。
“去哪里?”
“回家。你呢?”
“回家。”
我笑了笑,说:“Bonne nuit”
“那好吧。Bonne nuit”
我走下天桥,朝着霓虹灯闪烁的方向走去。
放学后我还是沿着高架走回家,虽然我也曾想过躲避。可能我真的蛮想见楚一的。因为我觉得我和楚一,我们很像,就像我们都爱欧洲。最初喜欢欧洲是从国外寄来的明信片上,就像楚一说的,有着各种各样屋顶的教堂;在德国它们是尖尖的,在奥地利却是像洋葱一般圆圆的。我更喜欢法国,从幼儿园就开始迷恋窗外的那些法国梧桐,不,是更早的时候,在我还是个小小孩的时候,复兴公园就是我最爱去的地方了。常常觉得自己有一种欧洲情节,所以在进了一所曾经是法国教会学校的中学后,我不假思索地选修了法语。我一直漫不经心地在学,我想象自己能操着一口动人的法语漫步在香榭丽舍——不过我想不是现在;那或许是很久以后的事——而现在我把听上了年纪的法语老师上课当成是一种享受。讲完了枯燥乏味的语法之后,他会像个老绅士般教我们如何做一个淑女;或者耐心地一遍又一遍讲述正宗的法国大餐。老师年轻时是法租界教会学校的学生,抗战时他是个爱国青年、地下党员,而在他老了的时候又成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名法语教师。有时候,我很羡慕这样的老人,毕竟这样丰富精彩的人生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
在我对楚一讲这些的时候,他低着头安静地听着。那时侯我们坐在复兴公园那些高高大大的梧桐树下。楚一说,现在这公园是我们城市里仅有的一座法式公园了,过去是租界里的法国人常来的地方。我摇摇头说这我不知道。不过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这里有马克思和恩格斯。噢,老早以前我还在那儿钓鱼呢。我把手指向一边的池塘。他笑了。楚一说他的童年是在很远的北方度过的,那里很冷很冷,冬天雪下得很大很大,于是整个城市都变成一片白色。河水变成了巨大的冰块,带着彩色帽子的小孩子在河上滑冰;工人们捞起整块整块的冰,艺术家把它们做成好看的冰雕。那座城市带着很浓的俄罗斯风味,可那儿的人很少理会这些;他们在满是俄式建筑的大街上走,却没人对这些建筑感兴趣。我说你说错了,因为你就喜欢它们啊。他还是笑。其实楚一就是从这些俄式房子开始喜欢欧洲的。
我也喜欢过去法租界的老房子。矮矮的洋房,窗外是绿树掩映。
大半个世纪以前,那个战乱的年代。就在这法租界里,年轻漂亮的法国军官爱上了一个卖花的中国女孩。军官长着褐色的头发,高卢人特有的窄脸庞和高鼻梁,还有一双深邃的灰眼睛。他每天都会去女孩那儿买花,总是挑一支最美最美的红玫瑰。于是女孩也渐渐喜欢上漂亮的军官;可她总以为他不会爱她,她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卖花女孩。他每天来买花,那一定是送给他可爱的心上人的。女孩有点伤心,但还是盼着他每天都会来,从自己手中接过一朵沾着露水的红玫瑰,然后看着他微笑着离开——这,也是件幸福的事情。于是她数着,整整99天,他买了99朵美丽的玫瑰。
“他们相爱,可谁也没有表白。”我说。
我看着楚一。他说:“后来呢?”
我摇头。我告诉他我还没想好。
我很忙,马上要考试了。真快,满街的梧桐树枝已是光秃秃的了。楚一也很忙,忙着他的那些细胞、骨头和组织,我仍旧没有搞清楚那些麻烦的动词变位,我也始终搞不清为什么法国人要用4个20加上4来表示84,大概这就是高卢人的浪漫吧。
我坐在教堂的最后一排等待一场弥撒。我的面前没有陈丹燕说的那种白蜡烛。神父迟迟没有出现。我闭上眼,两手相握,十指交叉。我想祈祷,可我的思绪一片空白。“我是一个寂寞的小孩。”我又重复了这句话。不知为什么,在认识了楚一后我差不多已把这句话忘了,我忘了我的寂寞,是不是因为楚一?
我一直不知道自己和楚一是什么关系。陌生人?朋友?还是……情人?楚一仍像刚开始时那样时时出现在我回家的路上;总是不经意地守在那儿。我们有时会去复兴公园的那棵梧桐树下坐一会;有时会在人行天桥上吹吹风;或者,仅仅用一句Bonjour来问候对方一声,然后再继续匆匆赶路。有些时候我真觉得我们之间有种很难得的默契。
天很冷了。我的两只手因为没有戴手套而冻得通红。高架下的风直直地串进我的领子里。真的好冷。走过那座教堂,白白的房子在风中显得孤零零的。生物课上我们做了实验——解剖一只兔子——可怜的兔子,被注射了麻醉剂,躺在冰凉的盘子里——刀在它的肚子上划一道线,然后血流出来,点点的殷红的血沾在雪白的毛上。空气中弥漫着福尔马林的味道——我对楚一说这些,我的声音在冷冷的风中有点干涩地说出这些。楚一楞楞地看着我,“你很怕吗?……你不该怕的。”我有点莫名其妙,然后大笑起来,他也笑了。冬天无人的街道上,我和楚一并肩走着。寒冷使我们的身子靠得紧紧的。
1939年,二战在欧洲打响了。后来,法国被德军占领了。再后来,戴高乐在伦敦领导了自由法国运动。而在遥远的东方,一个法国军官从一个卖花女孩子手中接过第九十九朵红玫瑰的时候,他向她求婚了。女孩受宠若惊,含着笑答应了他。于是,纷飞的战火中,他们手挽手走进了徐家汇的圣母堂。军官对女孩说:在我第一次看见你的那一刻我就爱上了你。女孩甜甜地笑了。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不可思议。不经意间的一笑一颦就会成为两个人相伴终身的理由。楚一说他第一次看见我,那个在教堂门前对上帝说话的我时,心中就有了种很莫名的感觉。那一刻,他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眼神来望着我,然后用他温暖的手焐我冰凉的手。在寒风中,我的眼睛湿了。我不知道想做什么。
也许,我不再是个寂寞的小孩。
我拒绝了楚一,拒绝了他的一切。大概是我的不浪漫,我永远也学不会浪漫。
放寒假的时候,楚一去了北方,那个曾经有他童年的城市。他写来信说那里在下雪,下得很大很大;雪中,俄罗斯的房子在哭泣。而我整天呆在家里,我不敢再出去。我怕在这座城市再遇到什么人什么事。
我摊开我的笔记本,我看到这句话:
“我是一个寂寞的小孩,漫步于城市灰色的高架下。”
每段开头首字母都没有大写,是你的笔误吧?
第一段:
首句,who后面引导的是定语从句,有语法错误,改为who smoke regularly and finally die末句的pear year应该是per year吧?
第二段:
第一句有问题,the reason why+从句+is……,后面的because要改为相应的be动词。
那么therefore前面的death is increasing就只能做相应的改动了。
The reason why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set May, 31 per year as World No Tobacco Day is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individuals who smokes regularly and finally dies
与此同时,therefore前面要用句号。therefore首字母大写,重始一句。
Consider前面那句已经结束了,要用句号,同时将Consider改为Considering,是非谓语动词的用法。
who borned的who去掉,这里不能用从句,如果要用从句,得是who were bored,但是如果用了从句后面就不能再跟谓语 would take了,所以只能把who去掉。
compare改为compared,也是非谓语。
the others who borned in no-smoking families,为了与前面的结构平衡。也要将who去掉,从语法上讲,这里是可以在who后面加上were的,做定语从句,从英语的用法习惯上讲,同一句中,表示比较的,更习惯于同一种结构或句式。
第三段:
to summarize the advantage中的to改为To,前面用句号, 不知道这里首字母大写和符号问题是你的笔误还是作者本来就如此。
最后一句中的the smoker要用复数the smokers,吸烟者是个群体。
最后一句中dead改为die,要用动词。并且不能用for,要用of, die of 是“死于”的意思,而die for没有这种用法,只有be dying for,“渴望”的意思。
如果这就是一个主管的水平,也太次了。
他分不清定语从句和非谓语动词的用法,还偏偏喜欢用超长的句子来显摆。
而且第二句话在我看来太累赘了,无非就是想让句子长一点,几乎是把第一句中的大部分内容都照搬一遍,有意思么?无聊。
后面你没写完,而且文章的主题很散,明明写了This short essay would discuss the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 of World No Tobacco Day。
后面却都在讨论 the advantage ,关于disadvantage就是一句话概过,到底有何用意?
我不会打分,也不知道四级评分的标准,作为参考,我的英语水平只是六级,只考了486分。
……
上天是如此垂怜眷顾南宋亡民。元军纵以小船持火冲向宋船染红了半壁海风,南宋的战船仍挣扎着幸存下来。宋船皆涂泥,且在每条船上横放一根长木,以此抵御。但这根本无法损及元军的核心,元朝水师封锁海湾,陆上元军断绝我们汲水及砍柴的道路,军士只得吃干粮饮海水,呕吐泄泻,在这种情势下连平日最暴躁的将军也发出哀哀嘘声。大宋行至末路。
这是大宋最后的祭奠。作为大宋末帝的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将大宋完整地放入历史的胃囊,将大宋的梦魇截留在三百年前,祥兴二年的春天昭示着秋天的异样,因此大宋的先秋在元军奏响盛乐之时烟消云散。烟消云散的还有临安的梅花。三年前红梅淋漓而下,笑看大宋变成一个怯懦之徒,孤独又滑稽地站在英雄的血域。三年后它填满另一个空虚的昼夜,被撩起满眼暗淡的灰尘。
元军的鸣金仿佛庞大的针管终于穿透大宋的脊髓。左丞相陆秀夫哭拜在地:“德佑皇帝远在大都粪土不如,陛下不可再受元人凌辱……”是啊,国事至此一败涂地,若重蹈德佑皇帝的覆辙,后人会怎样评论我呢?颟顸无能无可救药的一个光鲜的傀儡?或许这对我而言早已毫无意义,这只是一个深知人心的亡国之君在其自身及王朝变成千年朽木前光辉的自辩词。在临安的绣眼鸟坠入大海的瞬间结局已是笃定的事实。
……
元军并没有放松灭宋步伐。福州沦陷后,我们在大将张世杰的带领下直奔泉州。泉州市舶司以既保留又坦白不过的方式,开始打击昔日的国君。张世杰抢夺船只出海,我们只能流亡到广东。一路上我听到绣眼鸟的嘁喳声,尖锐地割伤空气,尘埃在空中凹凸不平。此时我才知道,伴随绣眼鸟而来的,是梅花,而梅花是个如此忍辱负重的生灵。
对于逃亡,这些时日我已司空见惯。谄媚无能的嘴脸进向北方,手无寸铁的坚守者朝向南方。大宋以极其艰难的姿势接受蹂躏,追逐者的手直戳大宋的心脏。当历史遭遇洗劫之后,它只能沉默。可我们如何以决绝的方式宣告大宋的灭亡,打碎大宋的眼神,堵塞四面八方的缺口,站在原地困惑,不知所措——于是我登上了皇位。
没有哪个帝王站立于文明世界与野蛮世界之间自由选择生死,我也不例外,谁都不例外。我的皇兄宋端宗准备逃往雷州时,遇到台风,帝舟倾覆,皇兄溺于水中未死却因此一吓成病。可为什么,我亲眼目睹一只暗绿绣眼鸟坠入水中,溅不起水花?我说:“母后,母后,你看见临安的绣眼鸟了吗?”母后愕然。
我的皇兄逃到暹罗,最后死在那里。南宋流亡小朝廷在岌岌可危之时暴露出致命的伤口——他们不断寻找宋朝赵氏后人为主,再图后举。于是我仿佛作为大宋最后一个跳墙之犬在广东登基,年号祥兴。
关于我的死后人很少提及,或不愿提及。元军鸣金的十四声勒住我的脖子,三年前本应为我奏响的降曲在此刻得以完美地充溢我的记忆领地,如受蛊惑的婴儿的哭声,悠远而凄厉。
十四声。
我们无路可逃。张世杰为防止士兵逃亡,已下令尽焚陆地上的宫殿、房屋、据点,堵塞西撤路线。南宋流亡小朝廷一半留在了被付之一炬的土地上,而另一半,在这数千艘船只中漂流不知去向。难道真的如母后所说,大宋三百年江山气数业已殆尽?或许我早该看到这样的场景:在伯颜入主临安的时候便将大宋埋葬,大宋永远躺在临安的那一汪水泊之下,而我们这些游魂,继续走动。我们只是置身于历史之中,历史将我们前推或后移。一旦我们脱离历史,便固定下来,像大宋一样埋在临安,看周围的人带走周围的柳色,却依旧醉生梦死。
当崖海之战将决定大宋命运的权力交与元军时,历史静止在祥兴二年三月。百姓所顶礼膜拜的菩提没有停止生长,梅花却停止凋零。元军开始奏乐。于是,大宋的春天醇造于三百年前,南岭以南只有大宋萧敝的秋天。元军的乐曲携着千军万马奔腾而来的荣耀,跋涉过三百个乏味腐朽的春秋,终于彻底粉碎手无寸铁的大宋文明。我在混乱的火光中看见一只暗绿绣眼鸟俯冲大海,就像一朵梅花面向大地。
上天是如此垂怜眷顾南宋亡民。元军纵以小船持火冲向宋船染红了半壁海风,南宋的战船仍挣扎着幸存下来。宋船皆涂泥,且在每条船上横放一根长木,以此抵御。但这根本无法损及元军的核心,元朝水师封锁海湾,陆上元军断绝我们汲水及砍柴的道路,军士只得吃干粮饮海水,呕吐泄泻,在这种情势下连平日最暴躁的将军也发出哀哀嘘声。大宋行至末路。
这是大宋最后的祭奠。作为大宋末帝的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将大宋完整地放入历史的胃囊,将大宋的梦魇截留在三百年前,祥兴二年的春天昭示着秋天的异样,因此大宋的先秋在元军奏响盛乐之时烟消云散。烟消云散的还有临安的梅花。三年前红梅淋漓而下,笑看大宋变成一个怯懦之徒,孤独又滑稽地站在英雄的血域。三年后它填满另一个空虚的昼夜,被撩起满眼暗淡的灰尘。
元军的鸣金仿佛庞大的针管终于穿透大宋的脊髓。左丞相陆秀夫哭拜在地:“德佑皇帝远在大都粪土不如,陛下不可再受元人凌辱……”是啊,国事至此一败涂地,若重蹈德佑皇帝的覆辙,后人会怎样评论我呢?颟顸无能无可救药的一个光鲜的傀儡?或许这对我而言早已毫无意义,这只是一个深知人心的亡国之君在其自身及王朝变成千年朽木前光辉的自辩词。在临安的绣眼鸟坠入大海的瞬间结局已是笃定的事实。在劫难逃。
我的死因为陆秀夫而显得冠冕堂皇。元军十四声金鸣过后,陆秀夫背负我的身躯,用素白的绸带将我与他紧紧束在一起,然后,纵身跳海。我听到空气中梅花盛开的声音,清脆如水滴破裂。绣眼鸟在两条寂寞鱼上飞。渐渐地我觉得自己在咸涩的海水里,变成了杂乱的水生植物,渐渐地水流击中了我的骨髓末梢。灵魂从我的身躯蜕脱而去,我知道它经受了同样的死亡,但我并不认为它已死去,以同样的方式。
这是祥兴年间临安的天空,云层间有龙不被察觉的翻身。
后记:
据《宋史》记载,一二七九年,陆秀夫背负宋末帝投海于广东厓山,群臣及后宫纷纷投海殉国,“海面浮尸十数万,残骸塞流”。读罢一个朝代这种结局的那几夜,我醒来后冷汗不止。故写就此篇。
(本文系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
获奖理由:
纳博科夫曾强调所谓“敏感的脊椎骨”是阅读中最有用的东西,你只有在某些时候被一些文字“刺”到了,才是情感升华的确证。而陈凯鸣同学通过《梅舞先秋》,仿佛讲解一般地为我们展示了此说对于一个青年文学爱好者的真实影响。出于对宋王朝最后覆灭景象的久久不能释怀,作者最终将这一强烈的情感通过象征化的手法演绎成一出凄婉的哀歌。她将小说的视角设定于末代小皇帝的双眼,却并不像众多历史题材小说那样侧重历史故事的简单复述和过分的情绪渲染,而是凭借极为细腻婉转的笔触和绣眼鸟与梅花这样并非主角的意象,将末世君臣的心理情感极具画面感地点缀了出来。虽然作者的语言和情节安排是写意而非纪实的,但文中大段与环境对应的独白反而让人身临其境般地倍感真实。甚至读罢此文,读者也便就此确证了自己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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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十届里最喜欢的就是这个了。虽然好像不全。
杜鹃啼血魂梦南唐 我的嘴唇在冬天常常会裂开,寒风中时时能听到肌肤的唉叹。嘴角皴得龟裂,慢慢渗出了血,渐渐结成了痂。它拂之不去,拭之不离,像一朵炙败的花朵不是它与别的花不同,春天它湮没,冬天它又旖旎盛开。也许我是一只杜鹃,年年啼血,日日魂梦江南。
“暮春三月,莺飞草长。彩舟云淡,画图难足。”他一袭布衣黄杉南下金陵,来到那秦淮河,那条清了天,空了他心的秦淮。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他听到了一个纤细的声音,似雾朦胧。河边那树绯色花遮去了他寻声的视线。“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那词句和着花香沁入他的心脾。不知是花香使他心醉还是词让他消魂。瞬间的凝思后他有些后悔,误了听下面。“自是人生常恨水长东”,此时树下已站了一位白色少年;纤瘦,脸色冷白,但神情秀异。他凝视着少年双眼——淡雅若花。他见过无数的眼眸,兵临城下的绝望,视死如归的忠贤。对他不屑的眼神,献媚于他的眼神。但没有一双眼睛像这白衣少年那样令他心动。他痴了,望着这清艳莞尔。少年在树下对他微笑……
我在心中虚构着这个故事。虽然我知道赵匡胤和李煜在江南从来不曾相逢。一直坚信,无论是谁,在他的心中一定有着第二种情怀。第一种情怀留给了生他养育他的地方。第二种便是他谴绻难平的年华。那时他无法抵达的世界,任其思绪纵横飞扬、天马行空。那个地方,那段时光已随历史沉没。而于我,那种情怀是金陵,是南唐。
读《影梅庵忆语》、看《桃花扇》明末复社与才子佳人的年代同样令我心动和心痛。那是个充满悲情和痴情的世界:陈圆圆的哀怨,李湘君的刚烈无疑不映在我心底的深处。但摸索着金陵千百年的柔情,时间的一瞬间应该停留在南唐,应该凝聚在他,李煜,少年后主的身上。
车上,导游兴致勃勃地介绍着明孝陵、鸡鸣寺……我无暇顾及。脑中一直徘徊着秦淮河和李煜的诗句。下了车,同伴们直奔夫子庙,我一个人来到河边,那条让我不知道抛撒了多少泪的秦淮。
这哪里是想象中的它,没有风光旖旎,没有精致画舫。风吹着河水彀皱千叠,吹痛了我嘴边的痂。我摸着它,在风中留下了泪:我真得再也回不到那个世界。
南唐不大,也不应该大。但他小的精致。想象着李后主和大周后“歌台暖响,舞殿冷袖”的奢侈生活和“待踏马蹄清月夜”的情致,不免要责怪李煜。仗着鱼米之乡,物美人丰却忘却了民间疾苦。其实李煜绝非是个人个高洁完美的人。虽与大周后情深爱笃也不免留情于小周后年轻貌美。他也绝非是一位从善如流的明君。画家颀园中夜探韩熙载,留下了千年的笑柄。而让宫女在金莲中翩然起舞的荒唐举动与隋炀帝的水殿龙舟之事可以说不分伯仲。
可是这些我都可以原谅你,李煜。你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不是那颗赤子之心。
960年,赵匡胤陈桥病变,建立大宋江山。
之后,他兵下江南,势如破竹,五代十国烟消云灭。
976年,宋军攻破金陵,南唐灭亡。那一年李煜四十岁。 战争给予的痛苦,承担的大多数百姓。难道还需要杜甫的“三吏”、“三别”。还需一位形容槁枯的诗人缓缓吟出:“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生”吗我回不到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但我是感觉得到大宋的一统江山结束的应是唐王朝以来二百多年的分裂割据,历史的车轮永远向前迈进。但是我依然旧恨,恨你在宋军兵临城下,像项羽自刎乌江的勇气也没有。而在“肉袒出降”之前还把崇文馆中列代珍品付之一炬。
但是,我看到了你的苦笑: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一向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关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你不是我,你怎么能了解 是的,我不是你,就是的南唐已灰飞烟灭,成了我永远不能抵达的世界。但是我来了,依旧来到秦淮河边,寻找着答案,梦回那个世界留下的片瓦碎砾,遗址顾迹。可是,我失望,我欲哭泣,市里秦淮哪里还剩当年你独自凭杆涕泗的雕栏。
风吹动了秦淮河。河水拥着落日,浩浩荡荡的向前进。“问均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句已烂熟于心的词霎时如醍醐灌顶使我决然顿悟。终于明白了,你为什么喜欢以水喻愁。为什么在你的词作中离不开水的缠绕。秦淮旧日、金陵玉殿都免不了瓦解冰消;大厦楼倾,曲终人散终不过是过眼烟云。南唐旧梦,何尝又只是我无法触及!你依旧在水里梦中把金陵呼唤得一遍又一遍。岁月如斯,唯有秦淮河,能跨越千年,流淌至今。
我的心为你释然,命运与你开了多大的一个玩笑。明明是吟月弄花的江南才子却偏偏生在了帝王之家。生为李璟的第六子拟本没有继承王位的可能,但是哥哥接连地夭折把你推上了龙椅。史书上记载你“骈齿。一目重瞳”。这多少带有宿命粉饰的成分。但我仍愿意相信,你的确仅有一目重瞳,而另一只却是少年书生淡雅若花的眼睛。
又是一个七夕,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河啊,你再浩渺都挡不住牛郎织女的一年一度。为何李煜,你面对长江天险却无法与南唐相逢。“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军同。”汴城河的池水啊,你是否淌过长江到达江南的秦淮,我愿意化为你的一滴回到那的一滴回到那魂牵梦绕的地方。
今夜的月色亦复似当年的月光。故乡的月亮也同样临照他乡。你举起一杯鸠酒,红色,如血一样。你喝下了它,朱砂般的液体沾在你的嘴角,你终于变成了一个啼血的杜宇。你终于能回到那金陵。你微笑,像世间告别。当然,你看到了他,一如当年对他微笑莞尔……
我依旧在编造那个世界的故事,心心念念那站在远处,遥不可及的李煜,你是一朵风中的雪莲,你是一株天山的昙花。离开了滋润你养育你的沃土,你便失去韶秀,暗淡了光泽。不是那一壶鸠酒让你奔赴酒泉,不是那一句“垂泪对宫娥”成了你远去的丧音。是你,在亡国的那一天便放弃了自己。虽然曾经苟且偷安,作了二年亡国贼俘。但谋杀你的依旧是秦淮河中自己忧郁的身影。亡国后的词句是子规夜啼的唉吟:“回去啊!那个江南。梦断啊,永远的金陵。”于是你离去。就像一朵欲落的花朵,当别人都在哂笑你的犹豫,却在蓦然回首时,惊讶于你随风旋转下落的美丽。
我的视线有些模糊,晚霞的余晖射得我的双眼疼痛。我终于能像旧日的时光告别了,在其了那个世界。虽然永远不能抵达,但我曾经无数次的萦行梦回那旧日的六朝金粉盛地。
夕阳拉细了我长长的身影,走了很远很远,似乎已听不到秦淮河水流动的声音。蓦然回首,一河碎金中仍能看见白衣少年孤单的背影……
郭敬明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第3,4届的获奖文章分别是《剧本》《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无病呻,吟》。
1假如明天没有太阳--- 郭敬明
一
项斯微说:有一种烦恼是莫名其妙的。这句话在我身上不准。因为我有成千上万中烦恼都是莫名其妙的。比如我总是会担心假如自己下辈子变成了一只金鱼,那我的尾巴是很长很漂亮还是很短很难看;假如我在高考的时候突然忘掉了那些我写过千百遍的化学方程式,那我会不会急得当场就掉下眼泪;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面对悠长悠长而又寂寞的黑夜,我是应该去逢一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郁的姑娘还是应该蒙头睡个好觉。
这些都是问题。
本来我可以像黄河的水一样绵绵不绝地假如下去,可是席慕容告诉我: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所以我适可而止。
黄河也有断流的日子。
二
“恩,成都的夜/黑不黑/有没有青城的寺庙黑/有没有青石板路黑/恩,我问你呢/是你的长发黑/还是我的思念黑”
我本来是去“榕树下”网站看小引的诗的,结果看到了这样一首山歌一样的“黑”诗。而我想要告诉小引的是:成都的夜,非常黑。
我在成都上飞机的时候已经暮色四合了。整个城市在我脚下斑斓闪烁,而当我穿过薄薄的云层的时候,脚下的灯火已经如同满天的繁星了,而那片黑色的大地,那个生我养我的黑色盆地,就真的如同一幅漆黑的天幕。而我的头顶上是同样的情景。
头上脚下都是星空。这看上去像个美丽的幻觉。
也许从这个意义上说,黑夜也是可以很美丽的。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夜色会蔓延多远呢?
安妮宝贝说:当黄昏来临暮色四合,我的手指就开始蠢蠢欲动。
安妮是个特别的人,一个异常漂泊的灵魂。她总是在深夜里写字,写下她那些如同生长在水中的美丽幻影。而我是看她的文字看多了,所以我也养成了在深夜写字的这样一个不怎么好的习惯。
凌晨的时候,我的那些不安分的灵感就会开始跳跃,从指间叮叮当当地掉下来,落到纸上发出钻石的声响。我开始习惯在雀巢咖啡的浓烈香味中,在浓得让人窒息的夜色中面对电脑不断key in key in。一直弄到自己精疲力尽,倒在床上幸福的抽筋。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可以写出好多好多的字,然后卖给那个有些宠爱我的编辑,然后我就会有很多的钱,然后我就可以买回那把我心爱的羽毛球拍了。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也许是件好事。
三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接下来的黑夜会有多么庞大?
暗夜零度胎生。舒婷的诗。
当黑夜以顽固的姿态一再膨胀的时候,无边无际的黑暗要么令我僵硬,要么令我热血沸腾,而这种状态很是歇斯底里,我是知道的。
晚上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倒在床上,透过高大的玻璃窗看那个黑色的天幕,看暗白色的云多飘过天空时散发出寂寞而清凉的气息。
我也喜欢蹲在马路边上,看着大片大片的梧桐树叶纷乱的下坠,如果天冷,就抱紧自己的膝盖。这是个好姿势,像个寂寞的乖孩子。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应该在那个黑夜里好好地流一场眼泪。
我是个爱假如的人,真的。我最常做的一个假如是:假如时光倒退两年。
假如时光倒退两年,我想我不会上令人累到麻木的高中,我想我会随便挑所中专然后随便挑个专业然后随便的生活,并且义无返顾;我会像北大那个很有灵气的女孩子那样做好“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准备;我会写很多很多的稿子然后交给我所熟悉的编辑;我会继续努力做我的电台节目直到它人尽皆知;我会学会钢琴会让自己的十指无比灵性,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从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角度扭曲自己的手指来使用左手定则右手定则。
然而爱因斯坦告诉我假设是不会成立的。
所以我还是只有抱着大堆数学试卷沿着墙根快快走,还是只能偶尔从书堆里抬头看看天上寂寞的云和热闹的风,还是只好继续在夜晚僵硬或者沸腾。
黑夜令我恐慌。
四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黑夜真的是会令我恐慌的。
尽管我深深迷恋着那些在黑夜里盛放的美丽幻觉与黑色花朵,但如果让我选择我还是宁愿明天阳光明媚。
我想我骨子里还是热爱阳光的。
就正如我告诉我的朋友,其实我骨子里是个安静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的聒噪,可是朋友却告诉我其实你骨子里是个聒噪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的安静一样。
很多时候一件事情都是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讲道理的。
我喜欢在白天的时候坐在阳台如水般流动的金色阳光中,手里拿着很厚很厚的英文词典,翻那些很长很长的英文词条,这是我最为安静的时候。而大多数时候我是不安分的,同桌总是高频率地提醒我:你不要疯脱了形。
我家对面的阳台上总是有一个梳着细长辫子的女生在认真的背一些英文语法,可惜很多是错的。她读英语时很认真,咬牙切齿,神态很像我的初中同桌。同桌也是梳着细长的辫子,可是她的面目已经很是模糊了。记忆就像一堆散在地上的玻璃碎片,拼凑起来会很花时间,况且手边没有一块橡皮之类的东西供我想起同桌的她。
记忆已经遗失,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黄昏。
某个一去不再回来的血色夕阳。
太匆匆,太匆匆,是悲哀,是悲哀。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你走你的独木桥,我唱我的夕阳调,谁的孤独,像一把刀,杀了我的外婆桥,杀了我的念奴娇。
美丽的杜拉斯说:当一个人开始喜欢回忆的时候,那么他就已经开始老了。
我想我是在努力地回忆,或者说我是在努力地变老。
我想我真的是个疯狂的人。
五
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可是我疯狂了这么久,上帝为什么还不把我毁掉?
这是个问题。
还有还有,圣经上说世界末日的前一天太阳不会升起,可是后天又不是世界末日,为什么会有人怀疑明天的太阳不会升起呢?
这又是一个问题。
我想上帝他老人家现在一定在悠闲修剪他的脚指甲。
六
前世是我一个比较固定的网友,他是个聪明的人,一个上大四了还把自己叫做孩子的人。我和前世最初认识是他想把我的几篇文章弄到他的网站去,而他很负责任地E-MAIL来告诉我一声。我们总是在晚上很开心地聊天。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可以和前世长时间地聊天,一直聊到两人口吐白沫。
前世最初是个诗人,后来不写了,他的理由是“我的手指在背叛我的思想后死掉了”。
前世说他的前世是撒哈拉里的一粒沙子,于是我就给他讲起那个美丽的故事:我每想那个人一次,上帝就掉下一粒沙,于是就有了撒哈拉。
我问他我前世是什么,他告诉我:漂泊的浮萍没有根,无家的流水不会疼,孤独的第四维没灵魂。其实你前世是一枚钟面上的指针,一边原地转圈一边看着时光一去不返而你无能为力。
他总是这么一针见雪地刺伤我,以至于很多个晚上我都不得不关掉电脑,然后喝上一大杯开水,然后告诉自己:别怕别怕,今晚好好睡,今晚好好睡。
可是我总是坚持苏醒。
在黑夜中坚持苏醒的人代表着人类最后的艰守,而这种人却往往容易最先死掉。
我感到莫大的悲哀。
黑夜别来,我爱阳光。
七
旧历的年尾毕竟最像年尾。鲁迅这句看起来像病句一样的话其实说得很有道理。
我在上海这个唯美的城市漂泊,一边看着街上的大红灯笼越挂越多,一边看着太阳的光线越来越弱,我甚至有点 担心明天那个光芒万丈的太阳会不会真的淡出了。
我走在两边长满美丽法国梧桐的马路上,我总是在想妈妈会不会在饺子里包好硬币,然后坐在桌前等我。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借我一对黑翅膀,我要飞回家。
八
我把文章分成了八段,这是个吉利的数字。
冬天已经深了,我知道不久即将春光明媚。
这个冬天就像是个美丽的幻觉,一切的一切都被压成了那种很薄很薄的明亮底片,放在我的心上。在阳光越来越淡,日历越撕越薄的同时,我的电脑里的文字却越来越多。里面堆满了我美丽的幻觉,像是个华丽的垃圾场。当我在出发来上海的前一天清理我的文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幸福的小乞丐。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知道这是假的。
可是我的那些黑色诗歌,我头上脚下的星空,我蹲在路边的寂寞姿势,我的英文词典,我家对面的长发女生,我看过的灯笼走过的路,这些统统都是真的。
还有过年了,我想快点快点快点回家。
Lesson 46 Expensive and uncomfortable 既昂贵又受罪
When a plane from London arrived at Sydney airport, workers began to unload a number of wooden boxes which contained clothing No one could account for the fact that one of the boxes was extremely heavy It suddenly occur red to one of the workers to open up the box He was astonished at what he found A man was lying in the box on top of a pile of woolen goods He was so surprised at being discovered that he did not even try to run away After he was arrested, the man admit ted hiding in the box before the plane left London He had had a long and uncomfortable trip, for he had been confined to the wooden box for over eighteen hours The man was ordered to pay $3,500 for the cost of the trip The normal price of a ticket is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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