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这本名著讲述什么内容。

飘这本名著讲述什么内容。,第1张

飘:作者:(美)玛格丽特·米切尔。类型:战争/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应该是美国文学史上最有名的作品了吧。改编的**也绝对是好莱坞历史上最优秀的作品之一(有时候我觉得可以把这个之一去掉)。

第一部:

主人公是斯佳丽·奥哈拉,她是庄园主杰拉尔德女儿,自幼备受宠爱,生活在美国的南方。那时候,内战即将爆发,但是当时似乎谁都不以为意。

斯佳丽尽管长得不美(不美吗?),但是有着一双绿色的眼睛,父亲是爱尔兰人的后裔,来到美国白手起家。母亲比父亲小二十八岁,是个名门闺秀。之所以嫁给斯佳丽的父亲,却是因为她的心上人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她的心也永远的死了(问世间情为何物……)。

斯佳丽性格倔强任性,尽管一直被按照淑女的方式培养,但是始终内心桀骜不羁。她知道了自己的心上人阿希礼·韦尔克斯要娶玫兰妮·汉密顿,备受打击。但是斯佳丽没有那么容易放弃,她要向阿希礼表白,必要时两个人一起私奔(好勇敢的姑娘!),这就是一个十六岁少女的计划。

聚会的时候,很多人都在议论战争的事情,大家都认为南方很多就会胜利,但是有一个人,冷静地指出那是不可能的,南方终究要失败(厉害啊)。他就是男主角瑞特·巴特勒,当时已经三十四岁了(比斯佳丽大好多啊),靠走私生意发财,为人放荡不羁,名声很坏,不会为了名声而别人的议论而去改变自己,斯佳丽对他有了一丝钦佩。

斯佳丽终于表白了,但是得到的只是回复居然是:阿希礼爱斯佳丽,但是还是要娶玫兰妮,因为他和斯佳丽是两种人,在一起不会幸福(这理由冠冕堂皇到让人讨厌……)。斯佳丽悲愤交加,打了阿希礼,接着又摔了一个花瓶,结果摔出了瑞特……(好看好看)。

瑞特一直躲在旁边偷听,是不是成心的不知道,反正好好的嘲弄了斯佳丽一番。斯佳丽感到自己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只要她愿意,任何男人都可以拜倒在她的脚下,然后而她却得不到自己心爱的阿希礼。一气之下她勾引了玫兰妮的哥哥查理,因为这样,她才能够伤害所有的人(我无语)。

战争爆发了。斯佳丽以闪电的速度结了婚,然后又以火箭的速度当了寡妇(这都什么速度),最后又当了母亲。一切仿佛像是一场梦,唯一不同的是,斯佳丽的身边再也没有追求者围着她转了,守寡的生活如此单调,单调到可怕,斯佳丽对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什么感情。她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但是发生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阿希礼也去了前线打仗,斯佳丽百无聊赖。于是接受玫兰妮的邀请,来到了新兴城市亚特兰大。

第二部:

亚特兰大是个年轻的城市,与塔拉庄园完全不同。斯佳丽虽然不喜欢玫兰妮和那些封建的姑婆,不喜欢这种没有任何能出风头的生活,每天还要去医院当护工,不过总体说来她对这里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

瑞特也在这里,穿越封锁线给大家带来物资。他和斯佳丽有点儿像死对头,在一起总是互相嘲弄,不过每次总是斯佳丽败下阵来。

一次募捐舞会上,斯佳丽非常非常想去跳舞,她才只有十七岁,却要封闭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里。瑞特为了帮助她,出钱让她跳舞,两个人跳啊跳啊……事情的结果是,这件事情弄得满城风雨,因为寡妇这样出风头确实很不像话,甚至惊动了斯佳丽的母亲要斯佳丽回去,斯佳丽很害怕,杰拉尔德接斯佳丽回来,误入瑞特设下的圈套中,结果……不了了之了。

斯佳丽有时候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了瑞特,但是瑞特居然跟她说他不结婚,弄得斯佳丽好尴尬(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过瑞特对斯佳丽的确特别好,用各种方法讨斯佳丽的欢心。可是斯佳丽知道了瑞特和妓女有往来,一生气不理他了。

瑞特对所有的人对是一种玩世不恭外加讽刺嘲笑的态度,但是对玫兰妮对视特别尊敬,发自真心的尊敬。玫兰妮感觉就是斯佳丽的反面,像个小孩子一样,性格懦弱,动不动就脸红害羞,天真单纯,不相信世界上有邪恶的事情。瑞特说玫兰妮是个真正高贵的人。

战争在继续,阿希礼也逐渐看出了这场战争的本质和结局。但是阿希礼缺没有勇气向推特那样承认,而是宁愿自欺欺人,消极抵抗。他回来了一次,斯佳丽很高兴,但是他的临别赠言是让斯佳丽好好照顾玫兰妮,因为阿希礼很可能一去不回……

南军节节败退,很多斯佳丽小时候的玩伴都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了,很多家庭家破人亡,战争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玫兰妮怀孕了,斯佳丽相当相当之生气,此时传来了另一个消息:阿希礼失踪了……

大家都害怕得要命,幸好神通广大的瑞特打听来了消息:阿希礼被俘了,但是依旧生死未卜。

第三部:

战争到了最后一年,南军节节败退,南方已尽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所有能上战场的男子都去前线了,不管是老人还是年轻的少年。

亚特兰大逼近陷落的边缘,祸不单行,塔拉庄园那边斯佳丽的妹妹和母亲又得了伤寒。斯佳丽只能陪着待产的玫兰妮。

有一次,瑞特和斯佳丽在一起调情的时候(两个人的对手戏总是那么好看),斯佳丽以为瑞特会向她求婚呢,结果瑞特说希望斯佳丽做他的“相好”(哈哈)。

就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一天,玫兰妮终于要生产了。那一天南军伤亡遍地,找不到接生的大夫,只能斯佳丽硬着头皮上阵。虽然因为阿希礼的缘故,斯佳丽心底多多少少有一些希望玫兰妮死去的心理,不过她还是尽力了,精疲力竭,玫兰妮和孩子总算母子平安。

但是斯佳丽来不及喘一口气,因为“北佬”就要来了,据说他们无恶不作,尤其是对于妇女……斯佳丽非常无助,不过还好有瑞特。瑞特的的马车已经没有了,为了把她们送走,瑞特冒着生命危险去偷了一匹马,虽然这匹马已经奄奄一息。

斯佳丽知道她的家可能已经被北佬占领,但是她还是要执意回家,斯佳丽的太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了。一路上他们看到伤亡,恐惧,还有城池的毁灭。这时候瑞特的爱国之心苏醒了,他明知道南军终究要战败,突然决定去参军,结果斯佳丽只能一个人面对重重险阻回到塔拉……斯佳丽很生气,“啪!”。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瑞特很有勇气,他可以舒舒服服的生活,但是他却去了……

幸好斯佳丽和玫兰妮都挺过来了,塔拉庄园没有被北佬烧掉。但是回到家中,斯佳丽却要面对一个更为残酷的局面:黑奴只剩下了三个(原来有一百个),两个妹妹卧病在床,所有的粮食都被北佬抢走了,杰拉尔德精神失常,因为,斯佳丽的母亲死了,临死前,还在呼唤着初恋情人的名字……

噩梦才刚刚开始,所有的人都只能依靠斯佳丽。斯佳丽不管觉得身上的担子多重,都不能够卸下来,她爱这片土地,她不会离开,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不管要经历什么,斯佳丽都会走下去,绝不回首(赞一百!!!)!

家里的事情非常琐碎,原本娇生惯养的大**不得不向黑奴一样下地干活,那个少女已经死了,活着的是一个脾气暴戾,焦头烂额的女主人(不要怪她,斯佳丽的压力太大了)。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斯佳丽去面对……

也许别的都可以忍受,但是一大家子人必须要吃饭,粮食就成了关键,她们辛辛苦苦的奋斗,杰拉尔德和两个妹妹都帮不上忙,只有玫兰妮温柔和顺,但是她的身体很差。

北佬已经来过了(简直就是鬼子进村扫荡嘛),这一天,又来了一个北军,准备对塔拉庄园进行扫荡,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粮食又要付诸东流,愤怒至极的斯佳丽果断的开枪打死了他(干得好!),玫兰妮帮助她毁尸灭迹(好搭档)。

好不容易,生活的境况有了一点好转,结果,鬼子居然又来了……斯佳丽让家人躲起来,自己一个人面对那些北佬(佩服!),他们没伤害斯佳丽,当然把所有值钱的东西和粮食都拿走了……临走的时候还放了一把火,要烧掉塔拉庄园。

斯佳丽一个人根本扑不灭那场火,她觉得真的完了,但是这时候玫兰妮冲了进来,两个人奋斗了好久,火终于被扑灭了,塔拉庄园免遭灭顶之灾,斯佳丽终于对玫兰妮有了一点公正的看法,不管怎么说,是玫兰妮一直在帮助她。

塔拉庄园收留了很多无家可归的军人,威尔就是其中之一(天下掉下来的……),他的到来帮助斯佳丽承担了一部分的担子,而战争也终于结束了。斯佳丽已经不在乎谁胜谁败,只要没有鬼子再来扫荡就好了。不要再忍饥挨饿就好了。

阿希礼,也终于活着回来了。

第四部:

战争虽然结束,但是不管是斯佳丽,还是整个南方,都永远无法再回到过去。北方政府对南方的统治绝对专制,敢于反抗的人们都被逮捕起来了,而从前塔拉庄园的仇家却得势,威胁着要把斯佳丽一家赶出去,斯佳丽需要很多钱,但是她却没有别的办法。她可以失去一切,甚至阿希礼,但是要失去这片土地,绝不可能!

斯佳丽想到了瑞特,瑞特发了大财,但是被逮捕起来,罪名是杀人。斯佳丽没有别的办法,如果可以嫁给瑞特(虽然她因为瑞特抛下她不管恨他),那么就可以衣食无忧,不用再忍饥挨饿了。为了活下去,为了家族的尊严,斯佳丽可以牺牲一切,甚至可以去当瑞特的情人。

可是当时斯佳丽因为整日劳累,没有当年那么光彩照人了,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但是她看到了母亲留下来的绿色窗帘,于是做了一件裙子(那一定是一件非常非常美丽的裙子)。

总算见到了瑞特,开始的时候斯佳丽的勾引手段还是很成功的,瑞特差一点儿就表白了,可是瑞特到最后还是识破了,狠狠的嘲弄了她一番(他也受伤了吧),斯佳丽没有能够弄到钱,想把瑞特杀了……晕倒了……

回去的路上,斯佳丽意外地碰到了妹妹的恋人弗兰克·肯尼迪,弗兰克开始做生意,手里有一些钱,斯佳丽想到,如果妹妹嫁给他,妹妹不会帮助塔拉庄园的,于是她决定不择手段的去抢妹妹的恋人,编造了妹妹已经与他人订婚的谎言。尽管弗兰克的年龄足可以当斯佳丽的父亲,而且又老又丑,但是他有钱,这就够了。

斯佳丽想得到的一定要得到,弗兰克很快便与她结婚,塔拉庄园的危机随即解除。结婚后的斯佳丽一心要把弗兰克的生意掌握在自己手中,这在当时绝对是为世俗所不容(好封建的地方),斯佳丽精明强干,觉得弗兰克心肠太软,不能当好老板。

瑞特又出现了,然后说:你怎么不等我呀……

虽然斯佳丽的经济状况还可以,但是整个社会的状况却是那么糟糕。无数解放的黑奴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到处犯罪,侮辱白种女人。然后这些女人的亲人又去报复,政府再把他们逮捕起来处死……3K党就是专门为白种女人报仇的。没有法律的保护,每一个人都生活的提心吊胆,这种折磨何时才会结束?

杰拉尔德在一次意外当中从马上摔断了脖子死了,威尔和苏埃伦结婚了,卡丽恩进了修道院。塔拉庄园仿佛已经不属于斯佳丽一样。她生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孩。

一天晚上,斯佳丽险些遭到了侮辱。这件事情的直接后果就是3K党去为斯佳丽报仇,而弗兰克、阿希礼这些人都是3K党。政府却已经得到了消息要围捕3K党。最终,瑞特帮助他们巧妙地演出了一出戏,从而拯救了所有的人(此段精彩)。但是弗兰克却在火拼当中牺牲了,斯佳丽再一次成为了寡妇。

瑞特终于向斯佳丽求婚了,他怕斯佳丽又嫁给别人,所以赶快。斯佳丽的确喜欢他,虽然她心里爱的还是阿希礼(阿希礼到底那儿好?),两人结婚,众人非议。

第五部:

婚后的生活斯佳丽很快活,瑞特也非常宠着她,满足她的一切虚荣,只是有时候,瑞特看到斯佳丽心里想着阿希礼的时候会非常非常的愤怒。斯佳丽觉得瑞特和他之前的两个丈夫都不一样,瑞特就和阿希礼一样神秘莫测,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也总是戏谑和互相嘲弄。

斯佳丽生了一个女儿,小名叫美蓝。瑞特对她非常疼爱,从此之后,他为了美蓝能够不被他人排斥,开始改变自己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扮演”(其实不是演戏)一个好父亲的形象。

有一次,斯佳丽和阿希礼情不自禁地开始回忆往事,结果被人撞见抱在一起。面对千夫所指,玫兰妮却依旧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什么事情都没有。还是瑞特和玫兰妮出面保护了斯佳丽,当然这件事也彻底伤透了瑞特的心。

斯佳丽怀了瑞特的孩子,可是等到瑞特回来。瑞特却讽刺她说这是阿希礼的孩子,结果斯佳丽失足摔倒流产(此段被后来的很多故事用烂了……)。

两个人的关系从此变得无比疏远,瑞特把心思都放在美蓝身上,不再关注斯佳丽。而斯佳丽的内心也觉得无比失落和伤心。

美蓝四岁的时候,非要学骑马,她非要骑马跳过栏杆,前尘似梦,斯佳丽仿佛看见了多年以前杰拉尔德骑马跳过栏杆的样子……一瞬间,她感到了恐惧,但是太晚了,美蓝和他的外公一样,从马上摔下而死。

瑞特和斯佳丽两个人开始互相指责,觉得都是对方害死了美蓝。瑞特几乎已经精神失常,苦苦不让美蓝下葬(虐心的情节……)。最后还是玫兰妮出面,玫兰妮始终像一个天使一样,可以抚慰任何人的心灵。

斯佳丽到外面去旅行,结果收到电报,玫兰妮病危了……

原来玫兰妮一直想要个孩子,但是小产了。临终之时,她只是希望斯佳丽好好照顾她的孩子和阿希礼,要好好对待瑞特,瑞特那么爱斯佳丽。玫兰妮至死心怀感恩(这段我都哭了)。

多少年来,斯佳丽一直视玫兰妮为情敌,但是她现在终于离开了,斯佳丽却是那么伤心和失落。玫兰妮走了,多少年来一直帮助她的女朋友就那么走了,斯佳丽终于明白了两个残酷的事实:她一直都爱着玫兰妮,她从来都没有爱过阿希礼。

玫兰妮的最后一句话刺痛了斯佳丽,和玫兰妮一样,多少年来,斯佳丽不是也一直无视瑞特对她的爱吗?瑞特为她做了那么多,而她却始终迷恋自己塑造的阿希礼的幻影。

斯佳丽决心向瑞特表白,告诉他她爱他。

然而……

瑞特对她的心已经死了,哀莫大于心死。本来还有美蓝,但是美蓝死了,什么都带走了。瑞特已经心灰意冷,也许以前有误会,瑞特害怕被拒绝而不愿承认自己的爱,但是现在瑞特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他要回到故乡去了。

瑞特走了,斯佳丽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开她了,但是没关系,斯佳丽没有绝望,她要回到塔拉庄园疗伤,不管她想得到什么,都会得到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也许,真正的考验,现在才开始呢!

最后谈谈我对书中人物的看法吧,关于四大主角。

不知为何,一直很讨厌阿希礼。当断不断,如果不是他,斯佳丽不会错失自己的最爱。可是没有他,斯佳丽也未必能够支撑下来。斯佳丽喜欢的不过是一个自己喜欢的幻影,她把阿希礼当成神明,殊不知谁也成不了谁的神。阿希礼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一个懦弱的人。

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兰妮,那么温柔那么善良,仿佛就像天使一样抚慰每个人的心。虽然外表柔弱,但是内心比斯佳丽还要刚强。可她最后还是死了,就好像瑞特说的那样,她是伟大的,她也许是斯佳丽的反面,又或者,只是境遇不同的斯佳丽?

瑞特无疑是非常讨人喜欢的男主角,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呵呵。瑞特自私无赖,但是不虚伪,这些都和斯佳丽一样,只是他比斯佳丽高明的地方,是他看透了自己的心,从而不会像斯佳丽那样追悔莫及。但是他毕竟比斯佳丽大了那么多岁,成熟也是自然的。冒险家年纪大了以后,也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了,难道叛逆终究要屈服于世俗?

当我是个萝莉的时候,看过这本书的缩写本,当时并不喜欢斯佳丽,觉得她太过不择手段,太过自私了。但是现在长大了,看过完本之后不仅很钦佩斯佳丽。不错,她自私,不择手段,虚荣,但是这些缺点难道每个人都没有吗?我们大多数人,都只愿做一个规规矩矩的“正经人”,把内心的种种邪恶甚至肮脏的想法压制下去。斯佳丽至少有一个优点,就是她不虚伪,她真实不掩盖,我觉得这才是一个真实的人。我相信会有很多人羡慕斯佳丽的,我们都是有贼心没贼胆啊……

尽管在斯佳丽的身上道德观似乎很淡薄,可是她受过那么大的打击,试问如果自己设身处地的承受那些,又会变成怎样?除了坚强,没有别的选择吧。每个人变成什么样子,根本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成为怎样的人,不过是看生活是否把你逼迫到了一定程度(感同身受)。痛苦的蜕变,有谁想过背后有多少无奈呢?

斯佳丽尽管事业上很成功,但是感情上却一直受挫折,她始终不了解自己所爱的人,才失去了爱人。十二年的时间,斯佳丽似乎在感情的迷宫中一直无法走出,当她彻悟的时候,我相信一个新的人生会像她开启的!

这本书最大的价值不仅仅是关于爱情的思考,还有对美国内战的剖析。我们接触到的很多材料都是说北方如何如何正义,林肯如何如何伟大。但是这本书却让我们看到了另一个方面,站在南方人的立场上,难道这一切不都是真实的吗?他们经历的种种苦难,仅仅因为一个战败就可以轻易地抹去?我相信他们都是真实的,因为这是一个复杂的世界。

 一笑解千愁

 精选阅读一:

 一笑解千愁

 一位智者以前对我说过:“长生的秘密就是要多笑。”可惜我当时正因年幼并未明白他这句话的内涵,长大之后才逐渐明白每一个人都有自我心烦、失意、难过什至痛苦的事情和经历,“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要想每一天都给自我一个微笑还真是不太容易做到。然而,尽管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应对困难与挫折时如果能持续一种乐观豁达、充满自信的心态,在最艰难的时刻仍然不忘记微笑,就能将平凡的日子变得富有生机,将沉重的生活变得简单活泼,甚至将苦难的光阴变得甜美珍重。

 著名的犹太裔精神分析学家维克多。弗兰克博士,以前在德国纳粹的集中营里饱受过 。在那个只有屠杀和血腥的地方,完全看不到人性与尊严,每一天都有许多妇女、儿童和老人死于虐杀。弗兰克博士也每一天生活在极度恐惧之中,他的内心自然也产生了极大的精神压力,整个身心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煎熬。有一天,他随着长长的队伍来到集中营的工地劳动,路上不断的产生幻觉,总是想“晚上恐怕不能活着回来。”当工作到一半时,他的鞋带突然断了,他又担心这是一个不祥的预兆。思绪十分混乱的弗兰克,开始对生活和性命产生了厌倦。为了镇定心智,他尝试让自我不断的冥想,想像自我正处在一个明亮而宽敞的教室中精神饱满的发表演说。当他闭上眼睛时,忽然感到一阵舒畅,脸上也慢慢的浮现了笑容,那是弗兰克久违的微笑!此时,他高兴的告诉自我:“太好了,只要看到了微笑,我就不会死在集中营,我必须能够活着出去。”之后,当他真的从集中营走出来的时候,他的兄弟姐妹们看到他的模样都十分吃惊,正因他的脸上没有留下任何受过煎熬的痕迹,反而全身都散发着青春的活力。

 笑是上天赐与人类的宝器之一。只要能笑得出来,所处的状况就不会更加恶化。在危难之际能笑得出来,那就是一项了不起的智慧。《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兵败赤壁之时,八十三万大军被周瑜的火攻几乎烧得全军覆没,在华容道上又遇关羽拦截险些丧命,他却然仍能仰天长笑。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比较钟爱面带微笑的人,正因笑容显得更为平易近人,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笑口常开的人,比一般人更容易交到兄弟姐妹,正因微笑本身就是一种魅力。科学研究的结果也证明,心胸开朗、豁达大度的人心神清静,气质潇洒,大都能够健康长寿。

 一笑解千愁。有人说“一醉解千愁”,我认为那无法从内心真正解脱。对于嗜酒之人,我想说:“一笑解千愁,何需饮美酒?”仰天大笑,笑出对世俗的无畏,笑出对功名的淡泊,笑出性命的洒脱,笑出心灵的升华,这就是笑声的魅力。

 精选阅读二:

 百事从心起,一笑解千愁

 第一句

 知足者身贫而心富,贪得者身富而心贫。不是常说知足常乐吗?乐什么,就是乐咱们的心富,虽没有多少财产,收入也没有在职的高,但咱们心无牵挂。人是有思想的,思想富有才是真正的富有。

 第二句

 人生只有三天,迷惑的人活在昨日,奢望的人活在明天,只有清澈的人活在这天。昨日已经过去,是过了期的支票,明天还没有来到,是不可提取的支票,只有活在这天是最现实的。(改变自己)

 第三句

 人生不必斤斤计较,让自我怒火攻心。语云“生年但是百,常怀千岁忧。百事从心起,一笑解千愁”。如果想到咱们都是来去匆匆的过客,只但是是到世间走一遭,还有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值得计较呢?

 第四句

 活得简单不难,只需懂得为自我而活,为完美而生,为愉悦而做。需求越小,自由越多;奢华越少,舒适越多。

 第五句

 多一分快怡,少一分忧伤;多一分真实,少一分虚伪;多一分悠闲,少一分忙乱。这四多四少很重要,有了它们就活得情绪舒畅。老年人完全能够自主地安排好生活,善待自我,这样便会内心富饶。

 第六句

 少气多闲,身忙心闲。真正做到这八个字不容易,关键是个“闲”字。老年人安度晚年必须要有闲心,当然干点家务事也好,如果什么事都不做也无聊,但是不好身忙心乱,要身忙心闲。

 第七句

 改变一下自我的态度去适应不一样的状况,情绪简单舒畅,不好心郁气结,跟自我过不去。人到老年,什么事都看透了,无论如何自我不好跟自我过不去,必须要善待自我莫烦恼。(含蓄的表白)

 第八句

 人生一场,别人追屋逐堡,我只要风花雪月,花棚石凳,小坐微醺,歌一曲,茗一杯,自得其乐。住宅舒适方便就行了,何必非要楼上楼下。一首歌,一杯茶,养养花,养养鱼,享受自然之美不是很好吗?

 第九句

 正因生活简单,我多了聆听松涛、静观风雨、仰望星空、敞开心扉的机会,灵性俱足。千万不好错过欣赏大自然、享受大自然的机会,一辈子不容易,必须要好好享受生活。

 第十句

 心境简单了,就有心思经营生活;生活简单了,就有时刻享受人生。咱们要学习并领悟经营自我的生活,不是天天混日子,也不是天天熬日子,而是天天享受日子,这就需要经营日子。尘世中有太多的喜怒,太多的悲欢,太多的烦恼和痛苦。惟其如此,要活得简单才愉悦。

《飘》的英文名字直接翻译过来就是《随风而逝》,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正是想要通过这部小说来说明,经过南北战争的洗礼,南方人原来的生活方式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媚兰妮是小说《飘》中极力赞美的人物,也是一位完美的女性形象,她不只是温柔,在她最柔弱的外表下,是一个最坚强和柔韧的心,她是南方上等人受过良好教育的代表女性,她让周围的人感到自在和惬意,正是这种愉快的女性共有的情操,使男人们感到满足、顺利和骄傲。正因为此,所以媚兰妮的死亡,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的失去。

01 媚兰妮和艾希礼

媚兰妮是全心全意的爱着艾希礼的,在十二橡树烤肉宴上,媚兰妮对艾希礼的深情注视,让我们看到一个青春少女对心上人的一往情深。在亚特兰大的义卖会上,我们可以看到媚兰妮捐献结婚戒指时的难以割舍,这是一位**对待丈夫的一种信物的割舍,也是感情的流露。

在战争以后,艾希礼陷入对南方过去生活的回忆中,无法面对现实,难以适应,媚兰妮对丈夫从未有过责备和抱怨,她以自己柔弱的身躯站在艾希礼身边,时刻陪伴,常常鼓励,只有深爱丈夫才会有如此的深情和宽容。

媚兰妮为了给艾希礼庆祝生日,作着让他惊喜的准备,却听到她的小姑子向她讲述艾希礼和斯嘉丽在锯木场的小屋里相互拥抱的一幕,在那个年代,这无疑是伤风败俗的事情,无疑是出轨的事实,但是,作为深爱丈夫的媚兰妮,她不但让丈夫的生日聚会如期举行,更是让斯嘉丽和她们夫妇一起迎接宾客,她用自己的行动将流言蜚语化解于无形,这是自己家庭的维护,也是对丈夫无限的宽容和信任。

相较于媚兰妮对艾希礼的爱,艾希礼对媚兰妮并不怎么爱,从斯嘉丽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艾希礼经常来找她,他们经常的独处。年少英俊的艾希礼,对年轻貌美富有魅力的斯嘉丽应该不仅仅是喜欢,而且被她深深的吸引。艾希礼之所以和媚兰妮结婚,并不是因为他深深的爱着媚兰妮,而是他认为媚兰妮和他是同一类的人,他们结婚可以有平静和谐的婚姻生活,这种婚姻理念是那个时代的人的共同的想法。

艾希礼喜欢斯嘉丽不仅是美貌,还有斯嘉丽的某种性格,这是他缺乏的魄力胆识和面对现实的勇气。他虽然和媚兰妮结婚了,但是面对斯嘉丽一次又一次的表白,艾希礼却始终没有明确的拒绝, 他背靠着媚兰妮这面墙,却迎着斯嘉丽这面旗,当媚兰妮要死了的时候,他觉得墙要倒塌的时候,他才发现,是媚兰妮的爱和包容给了他踏实和温暖,没有了媚兰妮,他的心空了,他才意识到自己深深爱着媚兰妮。

02 媚兰妮和瑞特

瑞特对于媚兰妮,一开始只是对她高尚人品的一种敬佩。所以他以十倍的价钱帮媚兰妮赎回了她的结婚戒指,所以帮媚兰妮打听被俘的艾希礼的消息,所以瑞特从北方佬的手里救回了艾希礼。尽管他对艾希礼嗤之以鼻,但是,对媚兰妮的敬佩他从来毫不掩饰。

媚兰妮对于瑞特,给与的是支持和信任,当亚特兰大所有人都因为瑞特关于战争的言论而辱骂他是恶棍和混蛋的时候,媚兰妮却宣称,她无法拒绝一个和她丈夫有相同思想的人上门;当所有人都不信任瑞特说的北佬要消灭三k党的消息时,媚兰妮毫不犹豫的告诉瑞特艾希礼和弗兰克的去向。

瑞特对媚兰妮的感情是从敬佩到喜欢到爱,当斯嘉丽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了瑞特的感情和自尊,当瑞特一次又一次见证了媚兰妮的宽容和坚韧,尤其是当斯嘉丽从楼梯上摔倒下来,瑞特对媚兰妮痛哭流涕的倾诉感情之后,瑞特对媚兰妮的感情就起了变化。

小说没有直接描写瑞特对媚兰妮的 感情,但是当他要求媚兰妮和他一起以欺骗的方式来让艾希礼收买斯嘉丽的锯木厂时,他对梅拉妮说: 我想给你的比斯嘉丽的更多! 媚兰妮当时听不懂瑞特的话,其实,这是瑞特对媚兰妮感情的一次流露,他真正的目的其实是希望媚兰妮过更好的生活。

当媚兰妮死亡到时候,斯嘉丽从媚兰妮床边回到瑞特的身边,当斯嘉丽说媚兰妮临死前提到瑞特的时候,瑞特那么急切的问: 她说了什么?快说,她到底说了什么? 这是瑞特心底对媚兰妮感情的再一次流露。

还有一件事情可以证明瑞特爱着媚兰妮,女儿邦尼本来是瑞特的最爱,如果不是爱着媚兰妮,瑞特在失去女儿邦尼之后,就会选择离开斯嘉丽离开亚特兰大,但是他没有,他是在媚兰妮死亡之后,在斯嘉丽觉醒之后毅然决然的要离开,这自己深爱女人死后的一种心灰意冷的感情表现。

03  媚兰妮和斯嘉丽

媚兰妮和斯嘉丽这两个人的性格特征,她们一个柔弱而坚韧,一个勇敢而实际。

在亚特兰大沦陷之时,斯嘉丽不但帮媚兰妮接生了孩子,而且带着她和孩子回到塔拉,并且细心照料她和孩子,对于斯嘉丽这样的恩情,媚兰妮始终铭记在心。在此后的日子里,媚兰妮始终坚定的协助和维护斯嘉丽。

在塔拉的日子里,斯嘉丽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但是,媚兰妮始终支持斯嘉丽,当斯嘉丽枪杀北方佬的时候,媚兰妮和斯嘉丽一起处理后事;当北方佬放的大火即将蔓延的时候,是媚兰妮及时赶到,救出斯嘉丽,扑灭大火。媚兰妮是斯嘉丽并肩作战的战友。在众人都反对斯嘉丽要和瑞特婚姻时,媚兰妮宣称,谁不到斯嘉丽的家里去祝贺她就和谁断绝来往,在斯嘉丽和艾希礼传出绯闻时,她坚定的维护丈夫和斯嘉丽。

媚兰妮对斯嘉丽的感情,有亲情,有感恩, 这种感情有时候在我们看来是一种愚蠢,是一种不敢面对现实的傻瓜,但是,也是一种智慧。

斯嘉丽一直瞧不上媚兰妮,她觉得媚兰妮不漂亮,缺乏魅力。斯嘉丽一直把媚兰妮看作是情敌,一直想从媚兰妮的身边将艾希礼抢走,只有媚兰妮快要死了的时候,斯嘉丽才认识到,媚兰妮是除了母亲,唯一一个真正爱着她的女友,是手拿利刃,准备为她厮杀的战友,是保护她不受世人欺凌的守卫者。

有些人,只有当他们离开我们的时候,我们才明白他对于我们有多么重要。 当媚兰妮死亡的时候,艾希礼、瑞特、斯嘉丽才认识到,媚兰妮在他们生命中的意义。初读《飘》,你会被斯嘉丽所吸引,如果你一读再读,一定会被媚兰妮的人格魅力所折服。

弗兰克和克莱尔这对夫妇的婚姻,实在是本剧最大的看点。可说是一种为弗朗西斯权欲梦插上翅膀的模式。克莱尔如果不是有深爱的慈善事业,如果她对从政有兴趣,我相信她可能会同丈夫比翼双飞、并驾齐驱,至少能助丈夫一臂之力。即便她尽量避开丈夫权势对她事业的良性或恶性影响,她跟弗朗西斯一样坚强,会是一个独当一面、事业成功的女性。

克莱尔是一个聪明、理性、冷酷、现实的女性。因为经费不足而裁员的过程中,特别是裁掉跟随自己多年的办公室主任时,克莱尔的心计和手段,表现得尤为冷酷无情。弗兰克和克莱尔的夫妻关系,个人觉得很像克林顿和希拉里的婚姻。夫妻俩都理智、聪明,有野心,相互了解,完美搭配,互相影响和支持,明白自己追求什么,对方能给予什么。

《纸牌屋》

《纸牌屋》之所以好看,是因为木下夫妇的存在。他们塑造了一个很“怪异”的荧幕婚姻模板。比如,克莱尔去亚当的工作室过夜,弗兰克不会介意这顶绿帽子。(他也会制造绿帽子,比如和佐伊)。但当他得知,5分钟后,即将由他亲手授衔的将军,就是当年性侵克莱尔的凶手时。他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副总统的身份和责任,暴怒异常。

他极其介意的是,她是否被人伤害。如果她的出轨是为了快乐,则不在此列。这是一种不可能轻易复制的,不该效仿的感情模式。而且,很多人都会注意到他们混乱的私生活,并且津津乐道于他们3P的片段,但是,却没有关注他们婚姻的核心。就像第二季第一集开头的片段,弗兰克和克莱尔在夜幕下结伴跑步,中途弗兰克累了,碰了碰克莱尔的胳膊,两个人都停下来休息一下,然后对视一眼,继续奔跑。

《纸牌屋》中一个可爱的细节

弗兰克要求克莱尔叫他“弗兰西斯”,因为“这样显得他更成熟”,世俗女人的毕生梦想不是找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么。不仅要爱,还得非一般的深爱、懂得和坦诚。我所理解的夫妻之情是在爱的基础上增加了时间这个维度,但又如同信仰一样,不以时间和空间为转移。所以,夫妻不是能令你冲动去做什么的人,而是和你相互支持走下去的人呀。换句话说,是你的盟友,战友,是你的联合创始人。

《天才少女》是由美国福斯探照灯公司出品的剧情片,由马克·韦布执导,克里斯·埃文斯、麦肯娜·格瑞丝、珍妮·斯蕾特、琳赛·邓肯等联合主演 。该片讲述了一个天才小女孩在被发现数学天赋后,舅舅和外祖母围绕孩子的教育抚养问题产生分歧的故事。该片于2017年4月12日在美国上映 。以下是一些剧透:

玛丽(麦肯纳·格蕾丝饰)是一个异常聪明的小女孩,她母亲是天才数学家,却因意外自杀,玛丽被送到了舅舅弗兰克(克里斯·埃文斯饰)家抚养。弗兰克是一个修船机械师,他并不知道自己被天才亲戚的母亲抚养过,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他并不想承担培养天才亲戚的责任,他希望将玛丽培养成普通的孩子。但是,玛丽却展现了非常惊人的数学天赋,她自学了高年级的数学知识,并且在学校的考试中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弗兰克的妈妈伊芙琳(琳赛·邓肯饰)认为玛丽应该接受更好的教育,她希望将玛丽送到私立学校接受精英教育。然而,弗兰克并不同意这个想法,他认为应该让玛丽过上一个正常的生活,不要让她承受太多压力。

两人的分歧引发了一场法律官司,法庭最终判决将玛丽送到一所私立学校接受教育。在这所学校里,玛丽遇到了她的老师邦妮(珍妮·斯蕾特饰),邦妮是一个非常聪明和善良的女教师,她帮助玛丽适应新环境,并指导她如何发掘自己的潜力。在学校的数学竞赛中,玛丽表现出色,最终获得了冠军。

然而,在比赛结束后,玛丽却受到了来自数学界的利益熏心之人的威胁,他们试图利用她的天赋为自己谋取利益。弗兰克和伊芙琳为了保护玛丽不得不再次站出来,他们决定将玛丽带到远离危险的地方,让她过上一个普通的生活。在影片的最后,我们看到玛丽成为了一个普通的青少年,她在自己的兴趣爱好中找到了快乐,同时也继续发掘自己的数学天赋。

昨夜七夕,朋友圈上演了种种秀恩爱或虐狗的大戏,你去过节了吗?而我,只想在这个一提到就会想到爱情的日子里,分享几个在书影世界里读过看过蛮爱的“Love Stories”。每个故事的背景各不相同,甚至有些不能称之为爱情;但是我想,如果这不是“爱”,那又是什么呢?

“爱”的模样和形式千百种,本质却不尽相同。人的本质是孤独的,终其一生,只要心中有爱,都为了追求真正的爱而在世间不断行走,寻找 “生命中最高的奖赏” 。

希望你我都做个敢爱的人,不辜负年轻,不辜负爱情,互为奖赏,奖赏我们为了心爱的人疯狂一把的机会。互为救赎,救赎我们于乏善可陈而又平淡无奇的生活之中。

First  Story:

Me Before You   《遇见你之前》

"遇见你之前我一无是处,遇见你之后我提高了生命的广度和深度,遇见了更好的的自己。"

《MeBeforeYou》是最近看过还蛮喜欢的一部小清新**,虽然情节有点玛丽苏,但与通常完美的结局不同,男女主角最后并没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部**以鸡汤式的结局还是博得我不少好感。

在遇见彼此之前,男主Will是帅气迷人多金的王子,女主Clark 是默默无闻平平淡淡的乡下姑娘咖啡馆招待。多么稀疏平常的人物设定。转折点在Will的严重车祸导致四肢瘫痪,就像一路高歌的老鹰突然被无名之箭射中,坠入无底深渊。在那里,没有深刻的理解,没有坚定的爱情,没有热切的希望,连生命都如悬在绳。不可说的痛苦厄其咽喉,颓丧,挣扎,最终向其母亲坦白要去瑞士安乐死。

这时Clark刚好从咖啡馆解雇,又急需挣钱养家,机缘巧合当上了Will的护理。在那样说话弯弯绕绕的中产阶级氛围下,女主的直爽与开朗吸引了Will母亲,并在磨合中逐渐吸引了Will。

在二人相知相近的过程中,男主不断鼓励女主去尝试新的事物,拥有更多的可能性,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女主在得知男主想要放弃生命后制定一系列计划希望他能重拾对生活的热情,而男主为了女主能够开心带她体验各种美好拖着病躯去完成女主列下的清单。

在遇见Will前,Clark只是一个平凡又有点笨手笨脚的姑娘,她长到26岁都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没有看过带字幕的外文片,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所以也就解释了她为什么每天都爱没心没肺的瞎乐呵。 因为无知,所以无畏。 在遇见Will之后,她变的想要看到外面更大更远的世界,想要充分的live the life,她同样也学会了付出与放手。是爱的力量,让她想要变成更好的自己。

同样的,在遇见Clark前,Will是阴郁的,闷闷不乐的,每天都是煎熬的。她的到来,就像大风暴快要结束前,太阳透过厚厚的云层想要射出的第一缕阳光,渐渐的就洒满了他的心房。姑娘的低笑点,话唠属性,整个就把男主的画风带的充满了萌性 。 男主说,第一次看见女主时候灿烂的微笑就像阳光射进心房 。恩,在遇见你之前,我以为我都不知道什么是微笑了,直到遇见了你,我才重新体会到了大笑的美好。

“ 遇见你之后我提高了生命的广度和深度,遇见了更好的的自己。” 我觉得这是爱情最好的模样,也是这部**传达的最令人充满力量的讯息。

Second Story:

84, Charing Cross Road

《查令十字街84号》 海莲·汉芙

《查令十字街84号》,其实是一叠悠悠20载的书信集。 书信的那一端是海莲·汉芙,是一个爱书成痴、但穷困潦倒的纽约编剧;书信的另一端是弗兰克·德尔,是查令十字街84号“马克斯与科恩书店”的书商,一个矜持稳重的英伦绅士,是一个为海莲寻旧书20载的谦谦君子—正如《不二情书》里最后出现的书店老人的形象Frank,知识渊博,温和有趣,根据拆读世界各地书迷们寄来的书信而借机experience the world

海莲住在纽约,她酷爱英国文学,一直觉得美国文化很低级,认为只有在英国才能买到好书。一天,她在一本杂志上发现了一家英国旧书店登的广告,里面尽是她踏遍纽约的各个角落也找不到的书。于是她设法和书店的老板弗兰克德尔取得了联系,于是有了这样的书信往来。

刚开始通信时,英国处于战后,这是一个有钱也没处花的时代物资短缺,因此只能采取分配制度,每家每年分到的鸡蛋、火腿、罐头都十分有限。海莲·汉芙很同情这家书店店员的处境,常常给他们寄罐头、鸡蛋之类的物资。店里的人收到了后简直傻眼了,专门写信致谢,并问及为什么要对他们这么好。

海莲就是这样直接而热情,很典型的美国女子,她说自己之所以会锺爱这家书店,完全是因为她一个朋友去看过,并描述道:

而店主弗兰克·德尔则是那种典型英国人的形象,拘谨中带点冷幽默。在第一次海莲发来的购书书单时,他回复道:

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两边人从普通的书店与读者的关系变成莫逆之交。互相通信也愈加频繁。起初是书店店主弗兰克·德尔与她通信,后来弗兰克的妻子、孩子也加了进来,最后甚至连书店的邻居们也加入通信行列,这就变成了一段因书而起的奇妙缘分。

1949年

1949年的纽约,曼哈顿一间没有暖气的公寓里,三十三岁的穷作家海莲,偶然看到一则伦敦旧书店的广告,凭着一股莽撞劲,她开始给这个伦敦地址写信。这一写,就写了二十年。

1968年

1968年10月16日弗兰克给海莲的信中,落款“弗兰克”之前终于多了“love”,变成了“爱你的弗兰克”,但是还能怎么样呢!这只是两人心里深藏的小秘密罢了。

1969年

这以后,有一段时间海莲没有收到弗兰克的亲笔信件。直到来年1月的一个寒夜。海莲从一堆邮件中,发现一封薄薄的蓝色航空信,她并未太过在意,夜深人静捧杯独坐时,她才打开此信,这一夜,她再也没有睡着。这封来自书店秘书琼·托德**书的信告诉她,弗兰克因患急性盲肠炎不幸去世,葬礼已于1月1日举行。

1970年

虽然弗兰克死了,但她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为了纪念她和书店的这段交往,海莲想起《纽约客》杂志会刊登一些信件形式的短故事,于是她把自己和书店的往来书信加以编选,希望有朝一日能刊出。她断断续续地写完文章,不过最后有67页之多,显然,这个名为《查令十字街84号》的故事对于《纽约客》实在是太长了。几经周折,一家小出版社决定以书的形式出版海莲的文章。除了收在她原先文章里的信件,编辑还将弗兰克寄来的所有信件,以及海莲的所有回信,还有其他相关信件都收入了进去。这样,在编辑和海莲的共同努力下,这篇长文终于变成了一本九十多页的小书《查令十字街84号》。

这本通信集里有喜悦,有微笑,充满了对文学和书的爱以及一些漂亮的记载与思考,同时也带着淡淡的忧伤。 虽然海莲·汉芙是那么锺爱这家书店,可遗憾的是从1950年开始她屡次想去,但迫于经济原因终究也都未去成。所以在书中她写道:

这本书其实只有97页,可在书正文后面还有20多页的注解,说明了在他们书信来往中提到的书,书中涉及到的人物或地点等细节。

这就是,我跟你说话的时候,我说了你就会懂;可是当我要说给第三个人,却要说明那么多的解释。这就是我们之间彼此了解,有着别人不懂的默契。

最美的事情,也许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懂你的人, 在等着你的声音,等着你的信,等着你的出现;TA能听懂你的话,看懂你的文字,四目相对时,相视一笑就懂了。

海莲·汉芙和弗兰克之间相持20年的书信往来,情缘隽永流长,耐人回味一生。虽未曾谋面,可他们好像已经在这一封封书信中建立了一个第三维度的交汇空间,就像《不二情书》中小虾和大牛好像就在面对面对话,已然是彼此的精神伴侣 ,谁说这不是一种“爱”呢,是一种精神至上、纯粹的爱。

Third Story:

Lover

《情人》 杜拉斯

“爱情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杜拉斯

杜拉斯绝对是个独特的女作家, 她曾用一句话描述自己:

《情人》这个故事是杜拉斯以自传为蓝本写就的,这个女人一生中有数不尽理不清的露水情缘。我想也只有像杜拉斯这种内心情欲如此丰富的女性才能创作出如此触碰人心的性爱故事而不觉害羞却觉唯美。

这是一场注定无望的爱情。

一个15岁的贫穷的法国少女简,一个三十来岁的富有的东方男人东尼,相遇在越南湄公河的渡轮上;一场毕生刻骨的爱恋随着热带的雨季狂风暴雨而来,在雨季消逝后才发现这是一场生命中的大雨,情感的洗礼。

杜拉斯晚年回忆她的情人,初初遇见的情景乃至细节,在多年后的回忆中依旧清晰如昨。

这个故事先是看的**版,梁家辉演的太深刻,将杜拉斯笔下的那个孱弱不堪的中国情人,仿佛幽深隧道中惟一的光,穿越时空而来。

两人初相识后一起乘车,慢慢不断接近的手终于触碰到了,最终紧紧十指紧扣在一起,仿佛能看到情欲在狭小的车厢内不断膨胀。

两人一开始只是欲望的交易,可是“爱却在欲后觉醒”。这样身份、种族、地位都极不匹配的两人,怎能成为情人?梁家辉演绎出了东方男人对少女那种隐忍而扭曲的爱,他为自己情不自禁爱上女孩而愤怒,为女孩不爱自己而苦笑或落泪,他说:

总感觉女孩出于白人的种族优越感,即使她贫穷和年幼,她总是那么心高高在上,显得比东尼冷漠的多,她从没承认过自己的爱,总是说自己是为了钱才和他在一起,说自己不喜欢中国人。 可是爱情,总是在分开的时刻,才显现出刻骨铭心的烙印。

东尼在婚后并没有回来他们曾经的爱巢见女孩最后一面,因此女孩在离开之前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间等了一天,寂寞孤寥,像似了那已经是浇水也救不活的枯萎的花。

可是,谁说不再见就不爱了呢。

东尼默默为女孩和家人买了回法国的船票,并且为她吸毒的哥哥还清了债务;在她乘船离开时远远地坐在车里遥望她,我想坐在车厢里始终未曾露面的他,内心定是有着强烈的不舍与悲痛,在黑暗里泪流满面的与女孩诀别。

而女孩终于也在这个离别的时刻,只能遥远的无言望着她的情人时,内心感到巨大的悲伤。在黑夜中听到肖邦的钢琴曲时,不可抑制的悲伤痛哭;她终于明白自己原来深爱着堤岸的情人,她曾经努力装作毫不在意的爱已经无法挽回地离她而去。然后,她的身体在“十八岁后就开始老去了”。

多年以后,两人即使经历了各自结婚生子或离婚单身的漫长岁月,依然彼此忘不了这份炽烈的爱情。**的最后,年迈的东尼还打电话告诉女孩,他不可能不爱她,他对她的爱从没终止过。

而在书中,有一段经典表白:

女孩肯定也还记得,在那个越南西贡的蓝房子里他低声说的话,她怎么会忘记。

他说,

一切的爱,都静止在那个午后。 我的情人,不曾离去。

Fourth Story:

24 Hours in A Woman's Life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 茨威格

你可以一秒钟认识一个人,一分种了解一个人,一个小时喜欢一个人,一天爱上一个人,却要用一生忘记一个人。——《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茨威格

更多人知道的是茨威格另一本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书,徐静蕾的**版拍的很有原著的味道,推荐)。这本《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是《陌生女人》的姐妹篇,同样讲了一个不寻常的女性爱情故事。茨威格笔下描述的女性形象都深入人心,内心情感的变化起伏描写总能引起读者的震撼。

这个故事是讲述了一位年过六十、富有高雅的英国寡居女人C太太,因为在一家饭店发生了一个已婚女子为了一个仅认识一天的年轻男子而抛弃丈夫孩子私奔的风化案,人们发起激烈的争辩这个女子的私奔行为是否可理解和原谅。可能是情景再现和感同深受的原因,老太太面对着本是陌生人的“我”(书中第一人称)倾诉了因扰她一生的二十四小时经历:当年,也就是她丈夫去世的第二年,四十二岁的C太太独自一人来到蒙特卡罗,空虚寂寞的她在赌馆里迷上了—位嗜赌如命的年轻人。短短的二十四个小时里,C太太对这位年轻人产生了波澜起伏的情感变化,从一开始只是好奇那双具有无限魔力的手,到急切挽救站在死亡边缘的他,再到意乱情迷失身于他,感觉一夜之间爱上了这个可爱的年轻人,后来疯狂到不顾一切地想要和他远走天涯。

可是,C太太一厢情愿的牺牲并没有让这个年轻赌徒洗心革面,年轻人转头就忘了与C太太的约定又陷入赌局中,换来的却是当众的侮辱和情感的欺骗,C太太此时才明白她拯救不了这个年轻人,即使她“爱”他,此后她认为自己的人生蒙上了羞愧、痛苦和自责的阴影。

茨威格也许是最懂女人的男作家,他说:

而故事里的C太太,也是被年轻男人的那双“每根筋肉都在倾诉,所有的毛孔几乎全部渗发激情动人心魄”的手震慑了,她被年轻男子赌博的欲望和如痴如醉的激情所感染了,她在那个瞬间看到了自己腐朽般聊无生气的几十年的人生,看到了自己的衰老。 与其说是Coup de fordre(一见钟情),倒不如说是C太太的一种自我拯救。

C太太对她人生中这意外的24小时倾注了一生的凝望,彷佛那一夜她经历了她人生所有的幸福与痛苦。这么突然猛烈而炽烈的爱,当然会使人记挂一生,就像杜拉斯与情人一辈子无法忘记彼此。

然而,时间终是最有力量,年龄对于一切情感自有一种奇异的磨蚀作用。人若想到死期将至,死神的黑影已经罩上了人生的旅途,一切事物就会显得模糊黯淡,不再那么明锐地刺激感觉,它们那种摧伤心情的力量就会减少许多了。

于是在若干年后,C太太再讲述起这段被尘封的往事,她脸上带着少女般羞涩却又骄傲的神情。

而70多岁的杜拉斯也终于在一个黄昏午后悠悠地写下:“与你年轻的脸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分享完这几个故事后,不知道你有没有被我推荐的这几部**或书籍安利到,如果你也是像我一直单身的话,还是别看了哈哈,毕竟理论看多了还是不会谈恋爱呐

Anyway,引用从TED Talk《坠入爱河的大脑》摘录的一段话来作为结语也表示我的观点:

爱,是一种渴望,不仅仅是心理上的欲望,其实和我们大脑中的奖赏系统有关。所以从科学的角度来讲的话, 如果能在这个世界上遇到一个适合的爱人和一份真正的爱情,那就是对我们——生命中最高的奖赏。

“爱”的模样和形式千百种,爱的本质却不尽相同。人的本质是孤独的,终其一生,只要心中有爱,都为了追求真正的爱而在世间不断行走,寻找“生命中最高的奖赏”。

感谢能看到结语这里的你,希望你也喜欢这几个#爱的故事#。

愿心中有爱的你,都能获得这一份“生命中最高的奖赏”。

七夕快乐

世界上从来不缺天才,但天才做的事情并不都是好事。例如,历史上最具传奇色彩的天才诈骗犯弗兰克阿巴内尔在未成年时就展示了他的天才骗术,并在世界各地游荡。然而,没有人能识破他的诡计。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女友出卖了,但他的传奇并没有因为被抓而终结。

历史上最传奇的天才骗子,——弗兰克阿巴内尔

弗兰克阿巴内尔这个名字你可能不熟悉。但是斯皮尔伯格导演,小主演的猫鼠游戏很多兄弟应该都看过。故事说:“FBI和擅长伪造文件的罪犯弗兰克之间展开了一场猫捉老鼠的较量。”没错,今天介绍的就是这部**里小李子的原型,——,60年代最传奇的天才骗子,弗兰克阿巴内尔。

他是世界上最富传奇色彩的诈骗犯之一。他在21岁之前已经成功地将自己伪装成律师、飞行员、医生和教授。而且,他是FBI历史上最年轻的通缉犯。现在,他已经成为联邦调查局的王牌安全顾问而弗兰克在年仅15岁的时候就第一次展示了他的诈骗“天赋”。

那一年,弗兰克的父亲为了让他给车加油,给了他一张加油卡。但弗兰克充分发挥了低碳出行的环保精神。他没有用这张卡里的钱去加油,而是去加油站买了一堆汽车配件,然后退掉换现金。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困的是我自己老子。一般父母回家吃个饭就好了。但谁也没想到的是,这只是弗兰克“诈骗”生涯的“处女作”。

接下来,好戏正式上演。出于对父亲加油卡事件的愧疚,弗兰克决定自己出去证明自己人生的意义。离家出走的弗兰克在纽约街头找到了一份黑帮的工作。但是,过了几天,觉得这些人头脑简单,发育良好,就羞于和他们交往了。这时弗兰克抛弃了一群朋友,但温饱问题成了大麻烦。而拉不下脸来讨饭的弗兰克,却印证了“饥饿是最重要的生产力”这句话。经过许多天的艰苦研究,弗兰克伪造了一张他可以向其提供资金的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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