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医院持刀伤两人后自杀,这件事情也是一个悲剧。
!广州男子医院持刀伤两人后自杀,现场的情况究竟如何?
从最近几年的医患关系上来看,虽然整体上在向好的趋势发展,但是医闹问题还是一直存在的,而且也深受人们的关注。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事件发生有多么特殊,而是这涉及到了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实际上,不管是医院与医护人员也好,还是医院与病人或者医生与病人等等也罢,其实想要做到处理完美,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医闹问题,可能会一直存在。毕竟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也不能要求所有人的素质都高。
就在最近这一段时间,广州中山三院伤医事件,牵动了不知道多少网友的心,还引发了众人一系列的讨论。事实上,之所以这起医闹事件这么受关注,主要是因为事件嫌疑人作案动机,实在过于离谱。那么,这起医闹事件的经过是怎样的?其中是否有隐情?
事实上,事情发生于十月三十一日的上午10时,地点是广州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当时这里发生了一起伤医事件。在这起事件中,有两个医护人员被砍伤,其中一个还是医院心理科的副主任医师。让人意外的是,犯罪嫌疑人赵某在作案之后就直接跳楼自杀了。事实上,根据赵某的遗书显示,他在这两年时间里事业多次遭受挫折。到中山三院看病时,还被强迫开了精神分裂症的药。也正因为如此,这才导致了赵某会做出这样的悲剧来。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对于整一个事件,网友们是怎么看的?事实上,有网友觉得是医生的问题,也有人觉得是赵某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这件事情发酵愈演愈烈的时候,央视针对这件事情做出了一个评价。
央视先是对医院的安保问题发出了质疑,为什么医院安保形同虚设,而且保安缺乏专业的器械,也缺少了能够形成威慑的保安。一万句道德谴责,都比不上一个专业的安保措施。事实上,央视的评价可以说是一针见血。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广州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的安保措施到位的话,赵某根本就进不了医院,更不会发生砍伤医务人员的悲剧。如果医院的安保措施到位的话,也不会发生保安看到赵某后,无法制止他行为这样的情况。更不会让赵某在犯罪后,跳楼来解掉自己的生命。事实上,央视的点评,直接点出了问题的所在。
总而言之,对于广州发生的这一起案件,其实也是反映出了很多问题。
于1996年12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广州第一大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张治成为首的特大持枪杀人抢劫集团受到法律的制裁,判处首犯张治成死刑,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
该案庭审时,广州出现万人空巷的景象,市民连续三天通过电视机观看此案庭审报道,凶手被绳之以法,群众皆拍手称快,欢喜鼓舞。究竟是何原因让凶手作出如此泯灭人性之事,令群众憎恶至极?下面和小编一起来探寻案件背后隐藏的真相。
首犯张治成,原籍湖南省麻阳县人,上世纪90年初,因家境贫寒,来到广州打工,在建筑工地打工,由于食不果腹,工资较少,难以维持生计。受攀比现象影响,梦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遂顿起歹念。
后组建了以其为首的犯罪团伙,集结同乡主犯刘安江、滕召全等8人,后又扩招团队成员黄昌林等4人成立“麻阳帮”,踏上杀人劫财之路。
于1993年7月,以张治成为首的犯罪团伙,首次持刀抢劫一辆开往深圳的中巴车,抢劫被害者陈某某装有131200元人民币的密码箱。至1996年11月,此团伙共计杀害14人,重伤多人,作案数十次,涉案金额高达百万!
由于涉及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等地,案情重大,死伤众多,此案成为建国后“广州第一大案”,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后于8月6日,警方在与凶手交手过程中,奋力从其手中夺取一只皮包,后以此为线索,警方联手彻底瓦解犯罪团伙“麻阳帮”。
后经过警方不懈的努力,于1996年11月16日将首犯张治成在深圳被擒,犯罪团伙成员基本上被抓获。经审问,张治成拒不交代,随后警方采用心理战术,以亲情为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攻破其防线,最终其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于1996年12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首犯张治成死刑、主犯刘安江、滕召全等8人死刑,分别判处4名团伙成员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
作出判决后,张治成等13人表示上诉,遂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于次年1月10日,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处其死刑,于同日,张治成等9名罪犯被执行枪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靠攫取不义之财致富,简直是异想天开,终自食恶果。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迷失本性,杀人劫财,以致多少幸福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唯有一死,方能减轻罪孽。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2009年5月1日,中年妇女郑兴妹伙同男友尚绍杰(广州公安局“扑克牌”通缉令中的“大王”、A级通缉犯)及同伙杨明康,入室抢劫并杀害好友及好友的男友,并运尸别处碎尸藏骨。
2015年8月25日上午,警方通过电脑临摹头骨还原样貌补全证据,广州市中级法院重审宣判,被告人郑兴妹和杨明康分别被判15年徒刑和死缓。尚绍杰是被公安部2009年确定的A级在逃通缉犯,涉及4条人命。
尚绍杰,真名尚少杰,曾用名江波、姜波,1965年10月15日出生,户籍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1992年4月25日,在辽宁省辽阳市入室劫杀了一名岳姓女子,抢走其家电一台,被警方立案通缉。
2007年4月29日和2009年2月21日,尚绍杰分别在广州故意杀人作案两起,加之本案,共作案三起,杀害4人。2009年,被警方确定为A级在逃通缉犯,现在悬赏金额已30万元,涉及4条人命,在广州市警方发布的“扑克牌”通缉令上是被通缉的“大王”。
2009年5月1日上午,郑兴妹按照其男友尚绍杰的安排,约好友阿燕(化名)出去做衣服,而尚绍杰和杨明康趁阿燕外出后,进入其位于白云区永平街的出租屋抢劫,将阿燕的男友大山(化名)控制并杀害,抢得现今3000元,后又将返回的阿燕杀死。
事后,杨明康逃离现场投奔其朋友娄保与高和远,在两人的资助下逃离广州并焚毁作案衣物。而尚绍杰将两名受害人的尸体肢解,后装入袋中,在郑兴妹的协助下运到她的出租屋内,剁成碎块后冲入便池并将骨骼藏在卧室的床下。郑兴妹的儿子郭后炜还为两人更换衣物,甚至在警方调查时加以隐瞒。
案发当晚,警方经过侦查将郑兴妹、郭后炜抓获。6天后,杨明康在南阳市参与群殴向警方投案自首。尚绍杰至今在逃。
最初经过一审, 广州中级法院宣判被告人杨明康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郑兴妹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郭后炜、娄保、高和远犯窝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宣判后,检察院认为量刑太轻,被省高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2015年8月25日上午,警方根据受害人的头骨用电脑临摹描绘还原死者的样貌进行辨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明康在抢劫过程中起协助作用没有实施杀人,且有自首情节,维持对杨明康死缓的判决;被告人参与密谋抢劫但没有实施抢劫和杀人,判刑15年,处没罚金5000元;其他3名被告人犯窝藏罪定罪免除刑事处罚。同时,5名被告人需赔偿两位受害人家属约90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相信在逃的尚绍杰最终会被捉拿归案且受到正义的审判!
广州白云警方4日对江夏村发生杀人案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近日,有媒体报道“广州白云区江夏惊现连环杀人案”,部分民众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转发。白云警方对相关情况开展核查。经调查,相关情况如下:
8月31日晚,广州市白云区江夏北七巷发生一起丈夫伤害妻子致死案件,警方已对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9月1日19时许,警方接民众报警称,广州市白云区江夏村一公厕内有一男子晕倒,经“120”医务人员现场确认该男子已死亡。法医勘查后排除死者外伤致死,符合猝死特征,具体死因仍在进一步调查。
9月3日21时许,有民众报警称在广州白云区江夏西头大街附近,有一女子倒地需要救助。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通知“120”医务人员到场救治。经查,该女子患有癌症,事发时突然发病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广州白云警方提醒,白云区江夏村整体治安稳定,不存在某媒体报道中所谓的“连环杀人案”情况,请市民民众提高辨别能力,使用社交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时,先了解清楚信息源,辨明真假,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对利用互联网随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予以查处。
关于江夏村发生杀人案处理结果,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相关规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确定处罚。
情节轻微的,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按《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刑。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1年,香港出品了一部名叫《香港奇案之雾夜屠夫》的恐怖**,这部**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因为这部**的原型,就是1982年香港发生的人体肢解案件。作为真实发生过的案件被拍成**,许多人在观看时感到更加的毛骨悚然,但现实有**毕竟不是一模一样的,所以人们在观看**时也要分清楚现实与虚幻。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的能力,一些有心之人会把**中的犯罪手法搬到现实生活中,并做出伤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之事,罗树标就是其中一个。
罗树标生于1954年,广州人,由于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行为,所以他在学校并不受待见,也是有名的混混。因为不喜欢读书,所以罗树标读到高中就辍学了,又懒又不想付出努力的罗树标进了社会以后就干起了偷盗之事,1974年,罗树标因为盗窃罪被判入狱两年,但出狱后他依旧死性不改,又多次因为盗窃罪名蹲监狱。
1983年,罗树标又因为偷盗别人家的东西被一个女房主举报,他又一次进了监狱,这一次他被判了5年,在5年的牢狱生活中,罗树标的心理也变得扭曲,他觉得自己多次入狱都是女人所害,更是对女人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一发不可收拾,早在服刑期间,罗树标就经常偷盗女性的衣服用来发泄自己的欲望。
1987年,罗树标出狱了,出狱之后的罗树标喜欢看一些暴力的**和影视作品,或许是因为性格扭曲,他对其中的暴力环节很感兴趣。1982年,雾夜屠夫的**上映之后,同样有犯罪史的罗树标也去观看了,但是在看完这部**之后,罗树标被其中的杀人手法所深深吸引,并且产生了强烈的模仿欲望。
虽然有这个欲望,但是罗树标没有那个胆子去实施,他只带在一些特殊职业的女子去野外发泄自己,从1987到1990年,他一共拉了260多名女子,但这依旧满足不了罗树标,直到1990年2月7日。他在停车时看到了一个潮流的女青年,罗树标一下子就被吸引了,于是开车尾随这位女青年,并假意与女青年搭讪,半蒙半骗的将女青年拐骗上了车,一上车,罗树标就载着女青年向野外狂奔,女青年意识到自己上当了,想要逃跑却还是被罗树标抓了回来。残忍的罗树标掐死了这个女青年,并在她死后侵犯了她,事后,罗树标还仿照**中的情节对尸体进行了肢解,这一系列做法让罗树标的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从1990年开始,连续四年,罗树标一共杀害了18名女性,每一位在死后都遭到了他的侵犯以及尸解,她甚至丧心病狂的将作案过程记录在本子上。1994年,在警方的不断努力下,这件杀人案终于被破获,1月8日,身上背负18条人民的罗树标被处以死刑,这场因为雨夜屠夫引发的凶杀案终于结束。
1 张桂芳被判刑15年
2 因为她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有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3 此案件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引发了对于打击黑恶势力的呼声以及对于司法公正的讨论。
在监仓里称王称霸的大丧,一日心血来潮,竟然想到玩鸡奸,但成为目标的反客为主,把大丧压得动弹不得,然后声称自己是震惊全国的“广州林过云”——杀人狂魔刘树标(陈国邦),更把以前十三宗杀人事件娓娓道来。原来他并非见人就杀,而是以妓女为目标,研究她们不同的性特征,甚至解剖性器官以作自娱。但当遇上第十四个目标买玉梅(杨玉梅),一切尽为改变。梅是外省杂技团成员,专程到广州寻回爱人,更因而认识了标,还把他本身怯懦的性格改变过来,标深深打动,惟梅乃黄花闺女,标亦不忍下手,直至梅与爱人闹翻变得意志消沉,沦为妓女,在街上四处兜搭,以涂讨得回乡之车马费,谁知遇上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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