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火舌》是crimaster犯罪大师在2021年1月9日发布的突发案件,这个案件的嫌疑人是王嘉铭、白秋原、吴昕晨、朱玲芳4个,以下是小编带来的crimaster犯罪大师致命火舌答案解析,一起来了解下吧。
crimaster犯罪大师致命火舌真相
《致命火舌》案件介绍:
2021年1月8日19:35,上海警方收到某科技园保安报案,报案人称科技园内某研究所有一位员工于实验室内身亡。警方立即前往并封锁现场;经调查,警方已锁定四位嫌疑人。因本案性质恶劣,警方现选择将线索公开,希望全球侦探协助调查。
《致命火舌》死者:
陆怡然
《致命火舌》嫌疑人:
王嘉铭、白秋原、吴昕晨、朱玲芳
《致命火舌》答案:
朱玲芳
《致命火舌》真相解析:
1月9日下午20:00,根检验科传来对比报告。经确认,通风橱内的头发与死者DNA匹配。警方立刻针对朱玲芳现场窗框上的纤维与清洁工朱玲芳的工作服材质匹配;现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取的网上消费记录和物流公司送货记录,近期朱玲芳在网上购买了酒精灯、胶皮手套、异氟醚和麻绳等物品。同时,痕迹检验科人员在研究所所在园区内竹林的小路附近的草里找到一支口红录入物证室。在警方的审讯下,朱玲芳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
案件突破点:利用身份装扮做不在场证明;作案动机。
1死因:根据尸检报告中颈部多处骨折、眼结合膜点状出血、双肺叶间裂可见小片状出血、无生活反应的体表破裂和胃内无碳末的表现,可以判定死者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后遭焚尸。
2焚尸时间点:根据研究所监控线索,可得王嘉明离开时,陆怡然,吴昕晨均留在11号楼;王嘉明二次进入离开后,朱玲芳打扫离开时吴昕晨仍留在11号楼;吴昕晨离开后白秋原和陆怡然进入11楼,根据监控和口供可侧面证明吴昕晨离开时白秋原在现场。
3焚尸关系:根据嫌疑人线索及社会关系,可排除王、朱二人联合作案,或其余人和保洁朱玲芳合作的可能性。
根据吴、白二人在门口照面及尸体被发现时间,可以排除吴昕晨焚尸嫌疑。
王+吴:根据线索可知吴昕晨对王嘉明有意,但王嘉明对吴昕晨无意,而通过吴昕晨的线索可知吴昕晨偷盗新型药品并联系猎头,则可排除二人联合可能
白+吴:白秋原和吴昕晨无相关利益关系,仅可知二人相识,同时白秋原身为偏执型人格,较难和他人合作杀人。根据监控线索,白秋原后到,如果其为帮凶,则应为吴昕晨杀人,白秋原焚尸根据线索可知白秋原对死者是有杀心的,并且其也实行了计划一在杯口的氰化钾,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为二人作案,则应为预谋作案,白秋原无必要再布置氰化钾,根据其聊天记录可证,白秋原并不清楚陆怡然的行程路线,故而可做辅助排除线索。根据婚戒、玫瑰花、聊天记录可确定白秋原本打算于今日向陆怡然求婚,即其并非预谋杀人,故可降低其作为帮凶焚尸的可能。
白+王:二人无相关利益。且不存在雇凶杀人等可能性。
案发现场:
1根据案发现场周围环境情况,可确定园区自研究所外有大量监控盲区。案发现场的窗户只可从内部打开则直接排除凶手从外部绕开监控从窗户进入研究所的可能;
2结合窗框上的衣物纤维及窗户关紧却未上锁的状态可以推断凶手是通过窗户从实验室离开并从外部关上窗户;
3实验室未丢失物品可得凶手是带了自己的物品作为助燃物。
根据以上信息,再次梳理嫌疑人线索可得出以下结论:
1白秋原:现场死者的水杯边缘检测出氰化钾成分,而水杯内部干燥且无指纹,说明该水杯短时间内并未用来喝水。根据监控线索,如果是中毒而死,则应为白秋原进入后陆怡然二次进入时,如果如此,白无焚尸机会,通过上述总结,无合作焚尸可能。并结合死者尸检报告内容,可以判断死者并未喝下毒物而是死于扼死或勒死的机械性窒息,因氰化钾在正常状态下呈白色圆球形硬块、粒状或结晶性粉末,对应白秋原家中未标记的白色粉末可得出白秋原为下毒者。因此可得白秋原杀人未遂。
根据嫌疑人聊天记录,死者再次用去闺蜜家等理由欺骗白秋原,实则是与异性朋友见面;而特殊的日期、家中的戒指盒和散落的玫瑰花瓣均指向白秋原想要在当日求婚,因此白秋原产生杀人动机。然而聊天记录时间表明白秋原在当晚18:17收到信息,结合其并未销毁家中毒物的行为可以推断白秋原是激情杀人;而现场情况显示死者遇害后经火焚烧,且凶手利用监控以及焚烧手法消除大量作案痕迹,乃是预谋杀人的表现。同时如果是白秋原用丝带勒死了死者,其完全可以销毁丝带,而不是带回家增加自己的嫌疑,故排除白秋原作案可能。
2王嘉铭:根据同事口供可知,王嘉铭与死者当天下午发生争吵;聊天记录显示王嘉铭有把柄在死者手中。根据聊天记录中死者的描述,该秘密很有可能导致研究所倒闭;另一方面,根据线索显示王嘉铭因家人生病急需用钱。因此可结合推测王嘉铭杀机为为了保住研究所以及保持给予家人治病的经济来源而杀害死者。
王嘉铭的作案嫌疑为随身物品中的吸入式七氟烷为麻醉剂,加上其返回现场寻找死者的怪异行为和日记本中的话语。然而根据口供线索,最近研究所有新的合作项目,是研究所发展的重要关头;他可以通过让死者永远闭嘴来达到目的,却没有任何理由选择在自己的研究所对死者行凶甚至焚尸,会导致其研究所遭到利益上的损害,与其动机冲突,且其能在现场动手焚尸的时间均有第二人存在。因此王嘉铭嫌疑下降。
3吴昕晨:经辨认,吴昕晨家中画作中的男子为王嘉铭,结合画作背后的歌词可以推断吴昕晨对王嘉铭有意。吴昕晨与死者的聊天记录以及吴昕晨本人囗供均表明吴昕晨对死者有强烈不满;而吴昕晨与猎头的聊天记录以及清洁工描述的ldquo;晃来晃去rdquo;可疑行为增大了吴昕晨的犯罪嫌疑。但根据时间来看,吴昕晨并不存在保洁离开后,白秋原到达前焚尸的可能,故初步排除吴昕晨。
根据现场冷藏柜中丢失的新型药品和吴昕晨保温杯中的冰块,以推断吴昕晨案发当日偷走了新型药品并利用保温杯和冰块暂时存放。
3延时装置的可能性:尸体旁的少量玻璃碎片存在凶手进入现场留下此痕迹或通过延时装置行凶留下此痕迹两种可能。
假设凶手通过延时装置行凶,可根据排除单独焚尸可能性的方式推出王嘉铭、朱玲芳及吴昕晨不具备在得知第二人在场时布下延时装置的理由,否则很有可能会被他人发现;而白秋原则于当晚18:17收到信息后才产生杀机无足够时间准备延时装置,因此排除使用延时装置行凶可能。
根据监控记录,在排除多人作案及延时装置的可能后,可以得出最后进入监控的ldquo;陆怡然rdquo;并非死者本人。根据身高与体重线索,只有吴昕晨与朱玲芳于死者身高一致,而冬天因衣服臃肿,也较难确认身型。
根据监控记录和尸检报告的死亡时间可做三种推测,即第一种,两次出现在监控的死者都是真的死者,第二种为第一次是真的,第二次是假的,第三种为两次都是假的。
第一种:根据死后焚尸切无延时装置可直接排除。
第三种:如果两次都为假的,其没必要出来之后再进去一次重复作案,只能增大嫌疑人嫌疑,而不能摆脱嫌疑,故可排除。
即仅剩第二条可能性。
同时假设19:05假扮死者进入现场的为吴昕晨,距离保安听到烟雾报警器进入现场只有25分钟。即使吴昕晨的携带物品中有打火机,她仍需大量助燃物品在有限时间内销毁作案工具及死者尸体。根据现场线索,实验室并未丢失任何其他物品,而吴昕晨本人并未携带任何助燃物品可做辅助排除吴昕晨的线索。
4排除其他嫌疑人后,即可锁定本案的凶手为清洁工朱玲芳。根据凶手换装假扮死者重回现场的结论,凶手必须拥有两套自己的衣服并且留下一套在现场备用;同时,凶手外形特点也应尽可能与死者相近。根据警方调查线索,朱玲芳工作间有两套工作服;同时,邻居口供中提到朱玲芳反常地烫了头发,两者皆指向朱玲芳满足转换身份的可能性。朱玲芳的工作间内有消毒酒精可作为助燃物,工作服内有火柴可以完成焚尸。
从杀人动机的角度分析,尽管朱玲芳声称自己与死者并无深仇大恨,但对比吴昕晨聊天记录中死者到研究所的时间和朱玲芳口供中到园区做清洁工的时间可以推出两者时间基本吻合。朱玲芳家中女儿一直到初中的奖状可以推测女儿生前就读于初中,而死者履历中曾任初中实验老师被辞退,因此可以假设死者在任职初中教师是曾与朱玲芳女儿产生联系因此成为朱玲芳的杀人动机。根据死者在朋友圈中喜欢晒生活点滴的习惯和朱玲芳应聘清洁工的时间点,可以进一步确定朱玲芳因女儿特意找死者寻仇的可能。
根据现场痕迹分析,尸体周边的大量碳灰极为反常,可推测有不明物体与尸体被一同焚烧;同时,通风橱下柜子里的奇怪灰尘擦除痕迹结合柜子内遗留的头发,可以推测该处痕迹极有可能是凶手藏匿和移动尸体的过程中留下的。
案件还原:
白秋原自大学就与陆怡然相识成为伴侣,经常在家中挂满陆怡然的相片记录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偶然一次机会,白秋原给去闺蜜家玩的陆怡然送雨伞却发现陆怡然根本不在闺蜜家,而是去见其他异性朋友了。之后二人因为此事一直反复争吵。
而案发当天,当白秋原再一次发现自己被背叛以后,日积月累的折磨让他在一瞬间失去理智。在日记本上写下泄愤的话语并撕碎爱人的照片后,一直从事化学行业的他找出家中存放的氰化钾,进入陆怡然的办公室偷偷涂在了她的杯子上,这样当陆怡然回来后喝水的时候就会中毒身亡。但做完一切的白秋原回到家中却依然觉得心如刀割;于是,他拿出安眠药和酒打算永远的麻痹自己。吴昕晨来到研究所多年,而能力不足的陆怡然才出现没多久就成了她的上司,还经常出了问题把责任往她身上推。不仅如此,陆怡然与王嘉铭的频繁来往让吴昕晨开始猜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一直以来的付出和支持还有感情在朝夕间得到背叛,吴昕晨无比怨恨两人;她愤怒地撕碎心爱的画作和陆怡然的照片,并决定以背叛作为回报。
猎头的消息为另一家研究所的招聘人员;吴昕晨用研究所的最新药剂及核心技术为交换条件应聘对方的技术研究员,就是为了报复研究所。案发当天,吴昕晨一直观察研究所周围情况,等待同事和清洁工离开后进入实验室偷出最新药品并用保温杯存放,并匆忙离开与新研究所人员会面。
王嘉铭从小成绩优异,因此他自我要求完美,一直获得别人的称赞。毕业后他一腔热血开始创业却一直失败;机缘巧合之下,他窃取了一个学生的研究成果并用钱摆平了学生,而自己却凭借这项专利让研究所走上了正轨。谁知后来入职的陆怡然却掌握了他当年犯错时的证据,并用此条件要求王嘉铭给自己升职。可一年以来陆怡然的表现完全不能胜任正式研究员一职,王嘉铭屡次与陆怡然在办公室商谈却次次被威胁。
案发当天下午,王嘉铭与陆怡然发生争吵,却偶然从陆怡然囗中知道证据的下落。他飞快地在脑中形成了一个计划,因此他态度缓和下来并提出与陆怡然于18:15分在研究所会面出去约谈。回家后,他准备好吸入式麻醉剂和手帕返回研究所,然后计划将陆怡然带出研究所,届时其打算使用喷满麻醉剂的手帕强行捂住陆怡然囗鼻使其昏迷,然后在陆怡然失去意识后找到证据销毁。然而当王嘉铭按时来到案发现场时,却被吴昕晨告知陆怡然已经离开;他四处查看却并未找到陆怡然的踪迹,同时因为没有钥匙无法打开陆怡然的柜子,只好悻悻而归。
朱玲芳早年被丈夫抛弃,因此她将所有的爱和心血都倾注给了女儿。然而造化弄人,朱玲芳的女儿上初中时遭遇了一场实验室事故,事故原因则是女儿和同学在实验中无意碰到酒精灯而导致朱玲芳的女儿大腿和腹部重度烧伤。在事故发生的时候,那位教实验课的老师自己惊慌失措,不仅没有及时处理事故,并且进行了错误的指导让烧伤加重。朱玲芳从女儿囗中得知事情真相后一直用尽各种办法为女儿讨回公道却毫无结果;而女儿却因重度烧伤精神崩溃跳楼自杀。
在巨大的打击下,朱玲芳变的偏执而疯狂;她将一切的过错都归给了那位老师mdash;mdash;陆怡然。在朋友圈里过的风生水起毫无悔意的陆怡然更加刺激了她,于是她开始了长达一年的复仇计划。
一年前,朱玲芳顺利的应聘到了清洁工一职,并且仔细利用职业优势观察研究所及周边环境。任职期间朱玲芳努力控制情绪,但依旧因小事与死者争吵。案发前三天,朱玲芳在网上购买了酒精灯和通过非法途径购买的异氟醚等物品,并且做了跟死者相近的发型束起来留到作案当天作为伪装。
案发当天,王嘉铭跟死者相约18:15在研究所见面,随即于17:30返回家中取麻醉剂等物品准备自己的计划。17:50死者走出研究所,如往常一样走的一条偏僻小路去购买晚餐;而朱玲芳则提早将自己的一套工作服放置于清洁车内守在小路附近。她提早将妥善保管的异氟醚浸湿整张手帕,并尾随死者走向小路深处从背后用手帕捂住死者囗鼻,直到死者不再挣扎。在此过程中,朱玲芳用麻绳将失去意识的死者勒死。脱下死者的衣服后,朱玲芳将尸体和脱下的衣服藏匿在清洁车的黑色垃圾袋中于18:00进入研究所。期间王嘉铭前来赴约,朱玲芳等待王嘉铭离开实验室后将尸体、消毒用的大桶酒精、酒精灯、鞋套及自己的另一套工服放入通风橱下面的柜子里,在此过程由于空间狭小,导致死者颈部多次骨折。随后朱玲芳再装作完成清扫带着死者的衣服离开现场。朱玲芳离开后,吴昕晨偷取药品并在离开时与前来投毒的白秋原在门口相遇;朱玲芳将清洁车暂时停放在竹林附近观察到吴、白两人都离开后,换上死者的衣服放下头发戴好手套进入研究所。因为进入公司需佩戴口罩,朱玲芳便利用此点假扮死者重新进入现场。进入后朱玲芳脱下衣服拖出死者尸体与其他作案工具一起倒满酒精。用火柴点燃后,她用力地将酒精灯砸在着火的尸体上。随后,她换上自己留在柜子里的工作服,戴着手套鞋套从窗户逃出,并从外面关上窗户。她利用监控设计这一切的圈套,只为用ldquo;意外rdquo;mdash;mdash;这个对她来说最讽刺的词mdash;mdash;还给死者来祭奠女儿的死。
结语:
古人云ldquo;厚德载物rdquo;,为人师者更是如此。陆怡然不论作为员工亦或老师,都未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更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甚至反思,反而一味寻找别人的过失。缺失的自省和责任感,成为了一切悲剧的开始。而作为受害者的朱玲芳,应当寻求法律和其它正当途径来帮助女儿,而非成为下一个施暴者mdash;mdash;因为这只会促成更多的朱玲芳。作为研究所的老板,王嘉铭**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也是极度不可取的;而作为人民群众,也应当积极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知识产权。企图自杀的白秋原,本是在感情中被谎言误会等伤害的受害者,却在冲动之下不计后果选择用伤害回报他人,可最终只能更深地伤害自己。最后,在有许多正当选择的情况下选择背叛的吴昕晨,因将公司内部信息作为商业及其它用途并提供给竞争对手一事严重违反员工合同,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小科普:
激情杀人指本无任何故意杀人动机,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进而将他人杀死。激情杀人也是故意杀人,只是在主观上由于情绪的影响,引起认识的局限和行为的控制力上减弱,对于行为的性质、后果缺乏必要的考虑而产生突发性犯罪。与有预谋的故意犯罪不同,行为人没有长时间的犯罪预谋,没有预先确定的犯罪动机,也没有事先选择好的犯罪目的,主观恶性不如有预谋的故意犯罪。
烧死与死后焚尸区别:
生前烧死胃内是可以查见炭末的。烟灰炭尘沉积越深,越能证明是生前吸入。死后被焚,炭末仅会在囗鼻部,而不会出现在胃中。因为尸表的烧焦情况不一,单凭肉眼难以进行判断,所以病理专业的法医会进行解剖,取气管和肺的切片,拿到仪器下进行观察,从而判断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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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机械作用阻碍人体呼吸,致使体内缺氧,二氧化碳蓄积而引起的生理功能障碍。引致机械性窒息的方式很多,如缢颈、勒颈、扼颈、闷压口鼻或压迫胸腹部,以及异物或溺液进入呼吸道等。由机械性窒息而引致的死亡发生较快,常被用作他杀、自杀和杀害后伪装为自杀的手段。
机械性窒息死的一般尸体征象各种机械性窒息死者,有其共同的一般窒息征象和特异的机械性暴力征象。这些征象是法医学鉴定何种机械性窒息死的依据,其共同的征象表现强弱,因机械暴力作用的强度、窒息经过时间的长短和死者身体状况的不同而各异。一般包括尸体外表征象和尸体内部征象。外表征象的主要特点是:尸斑出现早而显著,呈暗紫红色;尸冷缓慢;颜面发绀,肿胀;面部皮肤和眼结合膜点状出血;口唇、指(趾)甲紫绀;流涎,大小便和精液排出。内部征象的主要特点是:血液呈暗红色流动状;右心及肝、肾等内脏淤血;肺淤血和肺气肿;内脏器官的浆膜和粘膜下点状出血。上述尸体征象,是窒息死的一般性改变,不是机械性窒息所特有。某些可引起窒息的疾病和中毒,也可出现类似的征象。因此如发现上述尸体现象时,必须进一步查到某种机械性窒息所特有的暴力损伤征象,才能鉴定为机械性窒息死。
尸检常识
※ 人通常在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
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于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 自杀是枪抵着脑袋开时,会在弹恐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 溺死:空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
※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着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着,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
※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
※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 OH)中毒致死;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牛奶。PS:氰酸钾是难溶于冷水的。(本条感谢鸿上网友的指正!)
※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征。
※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手指成为灰白色。
※ 吃了氰酸钾可能会引起窒息死亡(氰酸钾有杏仁味)。
※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 表面看起来是咬端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屯如毒物引起痉挛造成的。
※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 二氧化碳中毒: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么吸入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沉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表示还有路。
※ 硫化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用手帕包着,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寿命最多30~40年,以后便会慢慢褪色。
※ 将尸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尸体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1/8,在水中会更慢。
※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了。
※ 用钝器打击人的头部甚至会造成锉裂伤。通常第一击不会有血溅出,但伤口周围会有伤痕,第二击在同一地方,血才会喷出。
※ 上下唇粘膜出血,颈部有点状表皮剥落,及皮上有片状出血,眼结膜出血等表示有扼颈过程。
※ 死者若被人扼住颈后用钝器打击头部会造成颅内严重损伤,呼吸系统衰竭死亡。
※ 食用亚硝酸钠一定量时,也会至人于死。急性中毒只有少量毒性进入骨髓。
※ DNA指纹图有着高度个体特异性,统一个体不同组织之间的一致性,他的重复率是几十亿分之一,几乎全世界都没有相同
对死亡时间的神奇推断
在推理小说中,死亡时间的推断往往有很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尸体发现的越早,推断的时间越精确。我们常可以看到当法医得出死亡时间以后,警官首要做的就是问讯嫌疑人当案发时的行踪,即不在场证明。而相当一部分作品也是围绕
罪犯如何利用温度湿度以及其他方式使法医的判断发生混淆。比如前一阵谜题中关微妙的温度计一文就是相关知识的简单应用。了解相关知识,不仅对阅读相关内容时有所反应,对尝试相关创作也是有所帮助的。
在法医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死者的死亡时间,可通过其家属和知情群众容易弄明由的,不需要专门的推断。但是,在无名尸体、江河中的浮尸、杀人碎尸、杀人移尸以及其他死亡时间不明的案件中,准确地推断死亡时间,便往往能为分析罪犯作案的时间、确定侦查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在国内外的法医学研究中,死亡时间的法医鉴定,一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其研究方式已从肉眼观察逐步发展到组织学、组织化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等先进的技术检验。但是,由于尸体变化要受到自身的和来自客观外界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采用各种方法推断出时间也只是一种大致时间,不是绝对精确的。另外。由于单独使用任何一种方法进行鉴别,都有较大的误差。不能得到较为可靠的结果,因此,死亡时间的鉴定,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目前主要有:
一、根据超生反应推测
人死后,躯体的组织、器官对刺激还能发生一定反应。其种类很多,可用作推测死亡时间的超生反应有:
肌肉的超生反应:人死后2小时内,几乎所有肌肉受机械刺激后均可发生收缩反应,尤以肱二头肌为甚,并且不受环境气温高低的影响。死亡2小时后,则多半只能引起打击处肌肉收缩。死亡超过5小时,一般即不再发生明显的肌肉收缩。
死后皮下出血:在进行上述机械刺激试验过程中,被打击的部位可形成皮下出血斑。其出现率随死后时间的延长而迅速下降。
瞳孔的超生反应:人死后在一定时间内,眼内滴入或注入药物,可引起瞳孔反应。死后4小时,在结膜囊内滴入依色林或阿托品等药物,可发生相应的缩瞳或散瞳反应。如将药物直接注入眼房内,则死后20小时,仍可是阳性反应。
汗腺的超生反应:汗腺在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作用下,死后30小时内,可有发汗反应。
二、从眼和眼底变化推测死亡时间
眼压变化:正常人的眼压在14~21mmHg之间,死后10分钟可降低为10mmHg,20分钟可降低为7mmHg。开放性颅脑损伤的尸体,眼压下降较快,眼球变软。
角膜变化:死后数小时角膜出现斑块状混浊,12~24小时呈半透明状,36~48小时高度混浊,难以透视到瞳孔。尸体的眼睛关闭时,角膜变化要慢得多。角膜变化还在较大程度上受温度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在冰雪里的尸体,角膜可长时间保持透明状态。
用水或生理盐水数滴湿润角膜,然后用眼底镜观察眼底变化,亦可推测死亡时间,但此法仅适用于死后一天之内。
三、根据尸体现象推测死亡时间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
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
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
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开始出现。
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
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
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24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
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15~2月出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数据生搬硬套。
四、根据尸体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推测进食到死亡的时间
胃内食物在法医学上有其独特的意义。法医工作者既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种类和成分,推断死者的进食地区、生活习惯和经济状况等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还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和排空程度情况,推断死者最后一次进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为推断死亡时间和死者生前的活动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实践表明,胃内食物消化和排空程度,取决于食物的性质。以米饭、蔬菜类食物为例,如果饭粒、蔬菜外形较完整,乳糜减少,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则一般应当是在饭后1~2小时内死亡的。如果胃内食物全部成乳糜状,只有极少的饭粒、蔬菜残渣,食物已进入大肠,则大约是在饭后4小时死亡的。胃内食物已全部排空,或者仅残存如青菜头粗皮纤维、海带皮等硬质蔬菜皮,则在饭后4~6小时死亡。如果胃内容物是肉类或油腻重的不易消化的食物,则进食至死亡的时间的推断应当相应延长。
运用胃内容物消化和排空程度来推断进食到死亡的时间。应当充分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不同的人的消化能力和肠道推进食物的速度是有差异的;二是人死后胃肠蠕动和消化酶的作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使食物继续推进和消化。这种情况在尸温下降缓慢时更为明显。
五、根据膀胱内尿液的多少推测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惯,睡觉前要排尿,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尿量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3小时内死亡;如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偶然性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六、根据蝇蛆的生活史推断死亡时间
蝇蛆的生活史,是指苍蝇从产卵、孵化成蛆,蛆虫生长成熟之后变成蛹,成蝇后破壳而出在现场遗留蛹壳,完成一代蝇蛆的过程。由于蝇蛆各个生长阶段具有规律性,因此在蝇蛆破坏尸体的情况下,是可以运用蝇蛆的生活史判断死亡时间,特别是晚期尸体死亡时间的。
蝇蛆生活的各个阶段所需时间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中可以进行定量分析的主要是季节、气温和湿度。西南政法学院部分法医教师和重庆市公安局的法医工作者经过长期研究,总结出一个“尸体上蝇蛆生长发育与死后经过时间关系表”,可以作为参考的(见附表)。
此外,随着蝇蛹成熟时间的增长,其蛹壳的颜色亦由黄白色、**、褐红色、褐色到暗褐色,由浅入深。因此,在推测死亡时间时,还可以参考蝇蛹的颜色和蛹壳破碎残存的情况等。
推断人死亡时间是法医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决定人死后尸体变化的情况是复杂的,因而推断死亡时间,特别是精确推断高度腐败或者仅剩尸骨的尸体的死亡时间,具有相当大的难度,而且所推断的时间幅度都较大。在法医检验实践中,必须根据每个尸体的具体情况,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结合案件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才能保证结论的准确性。
1、尿液颜色
尿液颜色 可能毒物
----------------------------------------------------------
红色 安替比林及其他解热药、山道年
** 乙酰苯胺、铅
暗绿色 酚类、雷锁辛
黑褐色 焦性没食子酸
2、胃内容颜色
胃内容颜色 可能毒物
----------------------------------------------------------
** 苦味酸、硝酸
黑色 硫酸、草酸
紫红色 高锰酸钾
绿色或兰色 铜盐
灰白色未溶物 砷
灰黑色 安妥或磷化物
暗处可见发光颗粒 磷
3、皮肤及尸斑颜色
皮肤及尸斑颜色 可能毒物
----------------------------------------------------------
鲜红色 氰化物、一氧化碳
** 磷、铅、毒菌、四氯化碳
橙** 重铬酸钾接触处
灰褐色 氯酸盐、硝基苯、亚硝酸盐、安替比林
1、如何根据尸斑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斑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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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h 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 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 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
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
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 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
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或红色液体
>24h 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2、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部位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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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h 下颌、项
5--6h 下颌、项、肩、肘 下肢弱
7--8h 下颌、项、肩、肘、股、膝 指、趾弱
10--12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足、趾弱
12--24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全身最强
24--30h 开始缓解
30--40h 股、膝、足、趾 下颌、上肢弱
48h 下肢弱
>48h 全部缓解
3、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角膜混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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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h 湿润,瞳孔透明
3--4h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5--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9--11h 微混浊
12--23h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24--30h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48h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尸体死亡时间的推算
1、尸冷
人死后产热停止,尸体热向周围环境放散,直到与环境温度相同。尸冷的进展取决于环境的温度、尸体衣装情况、尸体内热量和死亡原因等。在春秋季节成年人尸体,室内每小时大约下降083度。水中尸体每小时下降3---4度;在高温季节室外尸体,死后几小时内尸温还能上升。据国内的尸温研究报告,死后4---5小时内,体内产生热尚未完全停止,尸温平均每小时下降058度;死后5---16小时,产热完全停止,尸温平均每小时下降097度;死后16---24小时,因是尸文与环境的的温差缩小,尸温下降变慢,平均每小时下降054度。该项研究建立了死亡时间计算公式,经过实际应用和完善得出一下简便公式:
死后经过时间(小时)=37度-尸体直肠温度/083系数
所乘系数:春秋季为1,夏季为14,冬季为07。
2、尸斑
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由于重力作用向尸体的低下部位移动,坠积于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内并使其扩张,透过皮肤显出紫色斑,称为尸斑。
尸班最早在人死后30分钟出现,一般在死亡1---2小时开始出现。尸斑的形成、发展可分为几个阶段。
尸斑形成的最初阶段,称为坠积期。此期在死后5---6小时内达到明显可见。可持续6---12小时。坠积期尸斑被按压尸斑退色或消失,出去按压则尸斑又重现。在此前阶段如果变动尸体位置。尸斑也随之改变,在新的低下部位重新出现。
尸斑发展的第二阶段为扩散期。从死亡后发展到扩散期约需8小时,延续至26---32小时。此期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浸透到周围组织,此时按压尸斑已经不能完全消失,只是稍许退色,停止按压后尸斑恢复原色也慢。变动尸体位置,部分尸斑可能移位,部分尸斑则保留在原来形成的部位。
尸斑发展的第三阶段为浸润到组织中的时间较久,此期用手指压迫尸斑不再改变颜色,也不再消失,变动尸体位置则尸斑不再转移。
某些中毒尸斑颜色特异,一氧化碳中毒时呈鲜红色,氧化物中毒呈樱桃红色,亚硝酸盐、氯酸钾中毒呈灰褐色,冻死时呈红色。
3、尸僵
人死后肌肉一度驰缓,很快变僵硬,即尸僵。各关节难以弯曲,死亡时的状态被固定下来。
尸僵最快出现是在死后30分钟左右,通常是在死后2---3小时,一部分肌肉开始僵直,6---8小时遍及全身各关节,12---15小时达到高峰。这种状态持续到24---36小时又开始缓解。在夏天2---3天,在春秋季节3---4天,冬天3---7天尸僵逐渐消失。
此外还有尸体痉挛、皮革样斑、角膜混浊、自溶等均为早期尸体变化。
晚期尸体变化
继早期尸体变化后出现腐败、毁坏、白骨化,以及保存型的木乃伊、尸蜡、鞣尸等皆为晚期尸体变化。
1、腐败
从死后第2---3昼夜开始产生大量气体(硫化氢、甲烷、氨等),散发出难闻的腐败臭味。
腐败一般开始于大肠,主要是肠内细菌引起,在右下腹的皮肤上出现绿色斑块,然后扩延至全身,在12---14天腐败气体进入皮下组织,颜面肿胀呈黑色,眼球突出,口唇变厚、舌尖挺出,腹部膨隆,呈所谓巨人观。由于腹腔内的腐败气体的压力作用,使口鼻腔流出血性泡沫液体,排出大小便,阴囊与阴茎膨大成球状,子宫内胎儿娩出,即死后分娩。
在腐败过程中,尸体所有软组织分解消失露出白骨。在空气中白骨化所需的时间随季节不同,成人尸体在夏季需半个月至1个月以上。在土中白骨化经过时间长,季节变化少,在成人需7---10年,小儿尸体4---5年,幼儿尸体2---3年,新生儿尸体大约1年。
根据尸体腐败发展的程度,可大致推测死后经过时间,急剧的尸体腐败不影响骨损伤鉴定,但对生前伤或死后伤鉴别以及疾病死亡原因的确定会造成很大困难,甚至无法鉴定。
2、动物毁坏尸体
各类昆虫、啮齿类和食肉类动物也能严重损伤尸体,甚至毁殆尽。
蝇类对尸体的毁坏最为严重,人死后苍蝇就即可在尸体眼角、口、鼻孔、肛门、伤口等周围产卵,暖和天气经过1---3天卵孵成蛆,软组织被食成蜂窝状。蛆又可以长成蛹,过两周又成蝇,然后再开始新繁殖周期。在条件适宜时,成人尸体在1个月左右就能被蝇类吃尽软组织。
蚂蚁也能破坏尸体,一般认为,在两个月内,蚂蚁能将一巨成人尸体咬食得只剩骨骼。
其他动物破坏尸体(如犬、猫、狼、狐、鼠、鸟类等),均能留下有特征的咬痕。水中尸体可被鱼、虾、蟹等咬食。
保存型尸体
尸体在特殊的条件下可不经过一般的分解过程而长期保存其原形。这是特殊的尸体变化,如木乃伊与尸蜡。
1、干尸(木乃伊)
若尸体急速丧失水分,微生物繁殖受阻,尸体皮肤呈黑褐色皮革样化,软组织干燥萎缩变硬,体重为原重量十分之一。这种保存型尸体即干尸。干尸一般是置于顶楼上,埋于干燥而颗粒粗大的土壤和沙土中的尸体。成人尸体完全干尸化需要6---12个月
2、尸蜡
尸体停放在水中或潮湿的土中,与空气断绝,体内脂肪发生变性,变成灰**蜡样物(尸体皂化)。尸体硬度有的软如黏土,有的硬如石膏,并放出腐败奶酪样特殊恶臭。
形成明显的尸蜡需3---5周,成人尸体形成完全尸蜡需10---12个月。
3、泥炭鞣尸
尸体在沼泽地或泥炭沼泽中,由于鞣酸和腐殖作用而形成泥炭鞣尸。这种尸体皮肤鞣化致密呈黑褐色,内部器官缩小,骨骼内无机盐溶解,骨骼软化,能长久保存。
死后经过时间推断
推断死亡时间是法医鉴定的重要的内容,是在命案现场或对无名尸体检验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知道了死亡时间,可以查清某人有无作案时间,可以核对证人或嫌疑人的供述。
(一)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
尸体变化尸表现象 死亡时间
尸温每小时下降1度 10小时之内
尸温每小时下降05度 10小时以上
角膜轻度混浊 8---12小时
瞳孔不能透见 48小时左右
尸斑开始出现 1---2小时
尸斑指压退色 6---8小时之内
尸斑可以转移 15小时之内
尸斑发展高峰 15小时左右
尸僵开始出现 2---3小时
尸僵发展高峰 12---15小时
尸僵开始缓慢 24---36小时
尸僵消失 3---4日
下腹部腐败变色 24---48小时
腐败静脉网及水泡 2---4日
蛆出现 24小时左右
蛆侵蚀皮肤 4日以上
蛆食尽内脏 1个月左右
成人白骨化(土中) 7---10年
成人木乃伊 3个月以上
全身尸蜡化(水中) 1年左右
表7---1尸体腐败现象在不同季节开始出现的时间
尸体腐败现象 夏季 秋季 冬季
腹部膨胀 4---5小时 8---10小时 2—3天
腐败绿斑 约12小时 约24小时 3---5天
腐败血管网 1---2天 2---3天 5---7天
腐败水泡 1---2天 3---5天 一般不出现
腐败巨人观 2---3天 3---7天 15---30天
(二)根据尸体胃肠道内容物推断死亡时间
根据死者胃肠道内容物可以推断其死前最后一次进餐至死亡所经过的时间,从而推断死亡时间,胃内容并可以确定事物成分或进食地点等。虽然每个人饮食习惯、消化能力各不相同,死后胃肠活动功能还能持续一段时间,但是绝大多数人食物进入、停留于各段消化道时间呈规律性变化。在法医学的实践中,胃肠道食物消化和推进程度的利用价值不逊于尸表现象。若胃内米饭、蔬菜外形完整,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应为饭后1—2小时内。若胃内食物部分呈乳糜状,尚有极少量饭粒、菜渣,则食物已进入大肠,应为饭后4小时内。若胃内容全部排空,有时残留青菜根纤维或海带等,应为饭后6小时以上。根据凶杀案件尸体的胃肠道内容物检查多数会得到重要线索和证据。因此,应作为一项常规检查。
在水中发现尸体,死因的确定是首要问题。到底是生前落水溺水而亡,还是死后抛尸入水,这是判断案件性质的关键所在。
水中尸体的检验分为好几个步骤,通常包括尸表检查、解剖检验和实验室检验等。
首先,查看尸体表面情况,比如手脚等有没有划伤,手中有没有抓着水草、泥沙等异物,这些很有可能是挣扎留下的痕迹。如果口鼻腔有白色的泡沫,也是溺亡的征兆之一。
在检查完尸表后,下一步就是解剖检验。通常需要注意气管及支气管、胃肠等部位,是否有水草、泥沙等异物。尤其是小肠内有水草、泥沙时,对确认生前溺死有重要意义。如果是抛尸入水,胃内可能有少量溺液,但一般不进入小肠。
在这样一番鉴定之后,法医通常还会在实验室进行硅藻检验。
硅藻是广泛存在于水中的一类浮游生物。生前入水的溺水者因呼吸、吞咽等动作吸入水,硅藻会随着水进入呼吸道、肺、血液,并跟随血液流淌到全身。如果是生前落水溺亡的,在肺、大循环各器官、骨骼甚至牙齿中均可检出相当数量的硅藻。然后,将死者体内检出的硅藻和现场水域里的硅藻进行对比,基本就能判断是否是在这里溺亡的。
所以说,硅藻的检验是法医学界鉴定溺亡的金标准。
但还有一种例外,叫做干性溺死,小孩、老人或者醉酒的人落水时,由于水温低,会刺激人体引起喉头痉挛、神经反射等导致呼吸心跳骤停死亡。这样一来,水也进不了气管、胃、肠,体内器官通常也找不到硅藻,这种溺亡就找不到水进入人体的迹象了。
因电击致死的尸体可见以下典型现象:
1)电流斑:是在电流出入口皮肤上,由于电流热(120℃以下)的作用所形成的典型性烧
伤,又叫电流标记。典型电流斑为直径为6~8mm的圆形或椭圆形白色、灰白色斑块,状
似火出口,边缘隆凸,央中凹陷,斑痕质硬而干燥。电流斑是电击死伤的特异性征象,
但它通常发生在电极与人体接触面较小的情况下。在电极接触面较大的情况下,则不易
形成电流斑。
2)电烧伤:在电压高、电流作用时间长、触电部位温度高的情况下,易形成电流烧伤。
电烧伤可以使电流斑颜色变成**、灰褐色或褐色,甚至炭化变成黑色。电烧伤不仅可
以使表皮剥脱,肌肉组织崩裂、脱落、肢体断离,有时甚至可伤及骨质,使骨组织溶化
成骨珍珠颗粒。另外,严重的电烧伤还可见到毛发烧焦、衣服烧着或撕碎,手表、钮扣
、鞋钉等金属物品的溶化现象。
3)皮肤金属化:当金属电极与皮肤接触时,金属微粒沉着于人体皮肤或组织深处,这种
现象叫着皮肤金属化。由于接触皮肤金属的不同,所形成的皮肤金属化颜色也就有别。
如铜导体形成的皮肤金属化呈淡绿色或黄褐色,而铁导体形成的皮肤金属化呈灰褐色。
电压愈高,电流作用时间越长,皮肤金属化现象越明显。
4)尸体常可见到呈红色或红褐色树枝状的雷击纹,可以作为受到雷击的有力证据,但是
,这种花纹容易在短时间内迅速消退或消失。
5)此外,电击死尸体还可检见一般窒息征象和内部器官损伤征象,如尸斑呈暗紫红色、
心外膜出血、肺膜、脑膜出血、水肿等。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
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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