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珠笔的自述作文

圆珠笔的自述作文,第1张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圆珠笔的自述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圆珠笔的自述作文1

 Hi~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圆珠笔。从外表看,我是一支头顶嵌着宝石的魔法棒。银白色的身体,晶莹透亮的宝石,多漂亮啊!

 我的身上画着tfboys英俊潇洒的王俊凯,上面是两行音符,下面同样也是,看着我仿佛能带你走进音乐的天堂。

 可是我的笔尖装在哪里呢?就装在闪闪发光的“宝石” 里呀!只要你拔开宝石,露出了尖尖的笔尖。在那洁白的白纸上,让小主人写出漂漂亮亮、整整齐齐的字体,看起来真是无与伦比的美啊!

 我的小主人特别喜欢我啦!我不像钢笔一样,天天晚上都要吸墨水,那可浪费时间。而我只需要耐心的等笔芯用完了,换就可以了。我有一个特殊功能,就是帮小主人画美妙的句子。当小主人看作文的时候,遇到好的句子就用我画下来,这时我就可以大显伸手啦!

 有一次,小主人把我的笔芯写完了,就把我仍在家,也不管我了。被抛弃的我就一个人在家……过了几天,小主人舍不得我,重新拿起了我,琢磨了大半天,小主人拿着我,左扭扭、右扭扭,怎么也扭不开来。小主人气的张牙舞爪,使劲一拔,“嘟”的一声,笔芯被拔出来了!小主人高兴极了!一蹦三尺高,而我也很开心!因为我又可以被小主人利用了。这样我就可以天天陪小主人一起学习了!

 我是小主人的好帮手,小主人也非常喜爱我哦!

圆珠笔的自述作文2

 大家好!我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圆珠笔。

 相信大家也对我很熟悉了吧!因为我是你们人类一手造出来的。况且我的兄弟姐妹们遍布全世界,我们也给你们人类带给了很大的帮助。虽然是你们人类给了我生命,但也是你们人让我失去了生命。是你们给了我一切,也是你们毁了我的一切。

 在你们给了我生命以后,就把我送到了外面让我自己闯,让我找到了自己的主人,给自己的主人服务。在主人的书本上,曾留下我光辉的足迹。在主人的试卷上,给主人带来满意的分数。在主人的日记本上,为主人写下了永恒的回忆。在你们人类做任何事都离不开我,因为人类需要我帮她。如果没有我,你们人类就不能写出那工正又美丽的字,没有我就不能再社会上立足,没有我……

 在人类无情的摧残下,我被遗弃了。因为人类觉得我们对她们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就冷酷无情地将我们扔进又脏又臭的垃圾箱里。在垃圾箱里我看到了许多被人类遗弃的各种各样的东西。它们都在垃圾箱里诅咒无情的人类,在我们对你们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把我捧再手心里,在我们无利用价值时就随手一扔垃圾箱里,有的可恶还将我们兄弟踩得粉身碎骨,然后用脏兮兮的扫把将我们扫进垃圾箱里。

 最后呢!我希望你们人类不要这么的绝情,在我年老的时候,你们也不必这么残忍地将我扔在大街上,任人们踢来踹去。你大可以将我放进垃圾桶中,在没有风吹雨打的地方,重新投胎做人,这样不仅保护了我们。这样既保护了你们的环境,保护了你们的大自然。听了我的诉讼,那些遇过这样行为的人类,马上停止吧!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啊!

圆珠笔的自述作文3

 嗨,大家好,我是人人上学必备的文具——圆珠笔。我跟着小主人已经1年了,它一直都很爱护我。

 我是小主人作文比赛得了一等奖,小主人的爸爸奖励给他的,我的功能比普通的笔要多了!我的笔尖上有一支十分小的珠子,通过小珠子的摩擦就可以把笔芯里的墨水引出来,写起字来十分的便捷,这也是我名字的由来。我不仅功能实用,外观也十分好看呢!我的笔杆是霸气的黑色,笔握不像普通铅笔的六角形,而是三角形的`,最重要的是它是橡胶材质的,握上去十分的柔软,小主人也总是对它赞叹有加。可我也有一个不足,就是我笔盖上的挂钩有一条浅浅的裂缝,关于这一条浅浅的裂缝,有一个对我而言既伤心又开心的故事。

 有一天,小主人一如既往地带我去上学。上午第四节课已经上完的时候,大家都如同潮水一样涌向门外,小主人正在收拾书包,突然,一个同学把把在书桌的我撞在了地上,“咔”的一声,我笔盖上的挂钩被摔裂了!我心急如焚地想:完蛋了,小主人看见我笔盖上的挂钩不见了,一定会把我给扔了,然后找一支新的笔来代替我的,我该怎么办啊!这时,小主人看着我,我十分害怕,伤心地想:小主人不要扔掉我,不要扔掉我啊!可是,小主人毫不犹豫地捡了起来,从文具盒中取出一块小布,抹了一下我的身体,然后把我放进了铅笔盒,带回了家,可我还是想着:完了,小主人一定是想把我带回来再扔掉,不然把我带回家干嘛?我心里忐忑不安。就在这时,小主人把我拿在手里,另一只手拿着胶水,小心翼翼地涂在挂钩断了的地方,再把挂钩粘上,我心里暖洋洋的,看着那恢复的挂钩,我和小主人都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谢谢你小主人,我不应该在那一段时间冤枉你,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努力的工作!

圆珠笔的自述作文4

 大家好我是一支‘‘Miss Rabbit”牌的圆珠笔,我的外表是透明的,笔芯是黑色的。我在我的透明家族里是最小的,大姐的笔芯是粉色的,二姐的是白色的。从工厂到商店,再到小主人手中,过了半年了。我有一个幸福的一生。

 金色的童年:小时候,我被用塑料制造了出来,和大姐二姐在仓库呆了一段时间后,就搬到了商店内,我当时每天都在期盼,多么希望能快点见到我的小主人啊!

 我盼着盼着,终于有一天,一位中年妇女带着我们回家了,我兴奋极了,因为马上就可以见到小主人了。

 熠熠发光的中年:我的小主人是一位胖嘟嘟的,还戴着眼镜的小女孩,看上去很有知识,我想她一定会好好用我的。

 小主人非常喜爱我,平时做功课都不舍得用我,只有在考试的时候才让我大显神通,小主人把我用在了重要的场合,我想:他把这样重要的任务交给我,说明小主人看得起我,我应该更加努力。

 灰色而幸福的晚年:就这样,我陪伴了小主人一年又一年,小主人慢慢长大了,我慢慢的变老了,终于有一天,我油尽灯枯了,但小主人仍旧没有嫌弃我,仍然十分喜爱我,她舍不得丢掉我,于是他又把我放进了包装盒,就这样,我安然的住在工具盒内,每次她打开工具盒,都能看见我,在一天的傍晚,小主人帮我换了笔芯,我又可以帮他服务了,我真的好幸福。

 如今已经过了四年了,我仍旧在为她服务,小主人还是那么喜欢我,要是别的同伴看到了,都会羡慕我的,一定会!我将继续为小主人服务,陪着她度过欢笑和快乐!

 我爱我的小主人,我的小主人也爱我!

圆珠笔的自述作文5

 哟,大家好!我是一只圆珠笔。因为我个子矮小,所以惨遭世人的厌弃。但是,我要洗白我们家族灰暗的历史,我想告诉世人,你们的看法和想法是错误的。

 我个子矮小,是受气压的影响。曾有科学家做圆珠笔实验,发现圆珠笔要在一定的取值中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如果超过该取值,便会出现断色、使用不便的现象,我们的个子虽矮小,但浓缩的却是精华。

 我们有缺陷,也有自己的闪光点。我们圆珠笔拥有优美的身材,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手感,而我们穿着紧身衣,极大增加了摩擦力,使笔能够紧紧地留在主人们的手里。

 我们圆珠笔不仅身材好,衣着鲜艳,还是一种高科技产品。

 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不能自主生产圆珠笔,只能依靠欧美等发达国家。因为圆珠笔的心脏——笔芯,是无数技术人员心血的结合体。9CM的长度,6CM的颜料以及8种化学凝结剂,宣告它的难度。因此,我们感到骄傲。

 “高科技、优美的身材”,这仅仅是我们代言的一部分而已,最令我们骄傲的是我们的武功。因为圆珠笔家族曾在一段时间被打入冷宫,所以我们冬三九,夏三伏地苦练,终于学会了金钟罩。我们凭借柔软且坚韧的外壳,抵抗住了外力,如蛇般柔软的笔芯将力迅速卸去,这是我们的生存之道。

 大千世界,没有一无是处的事物,没有面面俱到的东西。我们圆珠笔虽然个子矮小,但是身材好,科学技术含量高。因此,我们希望能改变世人对我们的看法,让我们圆珠笔家族能够东山再起!

分类: 文化/艺术 >> 书画美术

解析:

本来铅笔芯是用石墨的,但是当年物质不丰富,没那么多石墨,因为发现铅也可以代替石墨,也可以画,就用铅代替了(便宜点),后来铅传出有毒,就又用石墨了,但是名字大家都用惯了,所以就沿用到现在了 。

铅笔的由来:

1564年,在英格兰的一个叫巴罗代尔的地方,人们发现了一种黑色的矿物——石墨。由于石墨能像铅一样在纸上留下痕迹,这痕迹比铅的痕迹要黑得多,因此,人们称石墨为“黑铅”。

那时,巴罗代尔一带的牧羊人常用石墨在羊身上画上记号。受此启发,人们又将石墨块切成小条,用于写字绘画。不久,英王乔治二世索性将巴罗代尔石墨矿收为皇室所有,把它定为皇家的专利品。可是,用石墨条写字既容易弄脏手,又容易折断。1761年,德国化学家法伯首先解决了这个问题。他用水冲洗石墨,使石墨变成石墨粉,然后同硫磺、锑、松香混合,这种混合物比纯石墨条的韧性大得多,也不大容易弄脏手。这就是最早的铅笔。直到18世纪末,世界上还只有英、德两国能够生产这种铅笔。在拿破仑发动了对邻国的战争后,英、德两国切断了对法国的铅笔供应,因此,拿破仑下令法国的化学家孔德在自己的国土上找到石墨矿,然后造出铅笔。但法国的石墨矿质量差,且储量少,孔德便在石墨中掺入粘土,放入窑里烧烤,制成了当时世界上既易书写又耐用的铅笔芯。在石墨中掺入的粘土比例不同,生产出的铅笔芯的硬度也就不同,颜色深浅也不同。这就是今天我们看到铅笔上标有的H(硬性铅笔)、B(软性铅笔)、HB(软硬适中的铅笔)的由来。

给铅笔套上木杆外套的任务是美国的工匠门罗来完成的。他先造出了一种能切出木条的机械,然后在木条上刻上细槽,将铅笔芯放入槽内,再将两条木条对好、粘合,笔芯被紧紧地嵌在中间,这就是我们今天使用的铅笔了。

一起。明川和罗盆信在查案的过程中互相帮助,感情渐长。罗笔芯一开始是个嘴硬心软的人,却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铭传。后来被别人指指点点,她才看清自己的心思。终于,明川和罗笔芯走到了一起。《心灵法医》本剧改编自小说《听尸》。这部剧主要讲述了法医明川和刑警队长罗盆新联手破案的故事。明川有“尸语者”之称。他是彭海市著名的法医。他不仅能从人们的尸体中找到一些线索,而且总能根据自己超精准的直觉得出一个接近真相的猜测。罗笔芯是雷厉风行的刑警队女大队长。她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警察,已经破了很多案子。后来,明川和罗盆信一起合作破案,在侦查过程中互相帮助,成为好搭档。在第15集的剧情中,罗盆心彻底改变了对铭传的看法,终于对他敞开了心扉。而明川对罗笔芯的感情也在悄然改变。在罗笔芯即将被调走的时候,明川舍不得,他不希望罗笔芯离开。之后,钟局宣布罗笔芯可以暂时调走,铭传对此的第一反应是感到高兴。其实,明川已经不知不觉地爱上了罗笔芯,只是他此时没有注意到。而在第十八集,出现了罗笔芯的帅友秦宇。秦是川的同事,他和罗笔芯的关系很密切。有一天下班后罗笔被秦羽约出去。在电梯里,秦羽把罗的笔靠在墙上,准备吻她。这时,明川正好路过,撞见了他,于是明川心生嫉妒。故事的最后,铭传向罗续杯求婚,两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了一起。

赵露露自杀了。民警来到赵露露家,发现了一双鞋,与案发现场的脚印吻合。但赵露露不在家,明川在柜子里看到一枚破碎的珍珠戒指。明川等人怕赵露露对胡震做第二次伤害,所以他们赶紧回到医院,在那里他们没有见到赵露露,这时明川收到了赵露露的遗书。赵露露本想让胡震死,但胡震和舒佳在一起的画面很温馨,她舍不得,于是选择了跳海殉情。赵露露在股权书上签了字,说事情结束就走了,小白赶紧追了上来。当她下楼时,赵露露向小白道歉。小白问她,她要钱的原因是不是要去蓝色大洞深处潜水。赵露露说,知道原因后她就放心了。和赵露露终于复合了。

103010年,一个名叫刘斌的醉汉遭到了凶手的伏击。几天后,他的尸体出现在一个荒岛上,被当地渔民发现。光明市警方接到报案,前往现场调查。事实上,这是一起连环谋杀案。同一个凶手用同样的手法连续作案,刘斌已经是第四个受害者了。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画像,光明市锁定了几名嫌疑人,彭海法医明川是其中之一。

光明市公安局局长陈怀远认为铭传有重大嫌疑。当他要把徒弟罗笔芯调到城时,他让罗笔芯去调查铭传的可疑之处。

罗笔芯和明川是陌生人。第一次见面就轻易制服了明川,先入为主地认为明川是个弱势法医,没有作案能力。后来她看到明川热爱生活,更加坚信明川是个好人。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偷狼案发生了,明川三拳两脚击倒了嫌疑人,再次引起了罗盆的怀疑。

在狼盗案的调查过程中,罗盆信努力寻找明川与木乃伊案的联系,但一无所获。明川很淡定,主动邀请她讨论案情。跟明川接触越多,罗笔芯就越纠结。你还要继续怀疑他吗?

大结局,干尸案真凶被警方找到,铭传和罗盆信一起把他拉了出来。明川的清白得到了彻底的证实,没有人怀疑他是个好人。

笔芯:

是我,明川。

请原谅我用这种方式跟你沟通,十几年法医生涯,解剖过五百多具尸体,他们每一位都是别人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无数长相厮守的诺言,在生命的脆弱面前不堪一击。我也早就心如止水鉴常明,见尽人间万物情,但是你改变了这一切。那天在溶洞里,你从天而降,就像是一轮皓月,照亮了我整个世界,我心中无限感激。不是因为你不顾一切地跳下来救我,是因为突然发现,你竟这样懂我。第一次见面,你摔得我七荤八素,起初你的针锋相对让我敬而远之,但很快我就发现与你一起办案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但这份默契却让我无所适从。难以理解吧?其实我早已在自己与这个世界之间设了一道界线,界线这边只有我和那些死者,我曾经想过,就这样一个人,坚守一生,但谁能想到呢?有一天,你来了,好像只有片刻相逢,却能够心意相通,成为唯一一个跨越那道界线的人。以前,我没有觉得孤独,但现在我感觉到了,我们这样的人,时刻在深渊中漫步,在黑夜里前行,原有各自的方向,短暂的交会之后,可能就是永恒的错过。但我,害怕错过。笔芯,前路漫漫,我想陪你一起,你愿意吗?

最近看了本书,意大利作家埃莱娜•费兰特的《我的天才女友》。初识这本书是某天R先生突然带回这本书,说觉得书名很好,让我学习一下(嗯???本天才少女需要学习???)。拿到书后首先被封面吸引了,一个女人垂下眼帘的脸庞,似在沉思,似在悲伤,却又在眉眼中透着些许执拗和坚韧,让我忍不住好奇,这本书到底讲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这本书是埃莱娜“那不勒斯四部曲”的第一部,它采用了非常传统的叙述手法,但故事性极强,尤其后半本,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了“我”——埃莱娜和好朋友莉拉两个人的少女时代。莉拉和埃莱娜一起成长于那不勒斯——一个破败的社区,从小形影不离,彼此信赖。埃莱娜从小便将莉拉视为追随的偶像和标杆。因为莉拉是个“坏女孩”,也是大家公认的很特别的女孩。她会当着老师的面把墨水甩到别人身上,会在乡下男生向她们投石子时轻盈地躲过并用力地回掷过去,会毫不畏惧地找人人惧怕的阿奇勒﹒卡拉奇要回被他夺走的玩具。她具有这个小城区里的女孩儿们不具备的勇敢和果断。于是,“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关注莉拉,开始被她吸引,并想和她成为朋友。尤其当莉拉表现出她卓越的学习天赋时,一向被老师称赞为优等生的“我”开始越发羡慕这个聪明又果断的女孩,在心里暗暗把莉拉当作自己的镜子,希望超越莉拉,更希望自己被莉拉认可。

“我”对莉拉的“心魔”已经超越一切,我会努力学习只为了让莉拉关注自己,我会在莉拉有了男朋友之后也必须找到一个男朋友,我会为了莉拉的一封信坐立难安果断结束自己的假期。在这个小城区里,莉拉是“我”认为唯一有共同语言的人,因为我们都厌倦这粗鄙贫穷的生活,急于逃离我们成长的那不勒斯城。在“我”看来,“莉拉是造物主”,莉拉是唯一一个能让我不被周边环境所同化的存在。“我”甚至无法想象莉拉承受痛苦,唯有这份痛苦共同承担才能让我不至于饱受煎熬。我对莉拉的爱已经超过了任何人,因为莉拉是“我”年少时的唯一梦想,我的一切渴望都源于对莉拉的追随。因为从“我”第一次认识莉拉开始,“我”就知道,这个特别的女孩子,是“我”绝不能失去的东西。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就是这样微妙,你身上有我可望而可不及的样子,所以我会更加珍惜你,我想在和你的接触中变成你的样子。我无比渴望你的认可,渴望你独一无二的友谊,渴望最终能够超越你,让你像我羡慕你一样羡慕我。这种亦敌亦友的关系始终存在于莉拉和埃莱娜之间。读到书的前半部分,我一直以为只有埃莱娜是那个不断效仿的对象,而莉拉是始终保持自我无所畏惧的cool girl。但读到后面,我才发现,莉拉的cool在于她懂得自己想要什么,在于她不屈于现实的决心和勇气,但她的内心却是一直在羡慕埃莱娜。

她羡慕埃莱娜能够继续上学,能够学拉丁语希腊语甚至英语,她担心这个始终追随她的衷心朋友有一天会完全超越她,她担心她的朋友可以做到她一直努力却很难实现的事情——逃离贫穷、肮脏、暴力的那不勒斯城。于是莉拉一直在默默地关注埃莱娜在学校的一切,她偷偷去图书馆借书自己学习,她让埃莱娜好好学习拉丁语并教给她,她听说埃莱娜学习希腊语后偷偷借来了希腊语语法书……这一切都源于她对埃莱娜的“嫉妒“和她对自己生活的不甘。无疑莉拉是一个骄傲的女生,她厌倦自己周边的生活,她想让自己强大,想逃离那不勒斯城,可无奈她无法改变这个现实。面对这糟糕却又无力改变的生活,她开始出现“界限消失”的幻象。她感觉周边的一切都开始打破界限,遵循某种崭新、陌生的规则,展示出可怕的本性,这令她非常不安。她害怕生活会以她无法控制的方式彻底颠覆,这是一个十几岁少女面对现实的无力与彷徨。

而最终的结局也是如此,莉拉妥协了,她嫁给了肉食店老板,她还是留在了那个小城区,受制于那里的生活方式。她以为她获得了最好的安置,那个爱她的富有的肉食店老板就是她在这个糟糕的世界里最好的选择。而“我”,变成了孤身一人,“我”一直以来追随的莉拉——她的生活已经和“我”的求学之路没有了任何共同之处。“我”想要再努力一把,把尼诺当成“我”的最后一根稻草,让自己能够彻底逃离这一切,却最终还是屈服于自己的怯懦。

书的结尾故意设置了悬念,让我很期待莉拉和埃莱娜成长之后的生活。少女时代的她们共同陪伴,“但我更爱你”大概就是两个女孩子之间最真挚的表白。在那样的生活背景下,环境让她们绝望,但陪伴让她们坚强。期待后面的故事。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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