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林保怡
英文名:Bowie Lam
生日:1965年9月4日
星座:处女座
身高:178cm
体重:73kg
血型:B
婚姻状况:未婚
最喜欢的运动:网球/跑步/游泳
最喜欢的乐器:鼓
最喜爱的季节:夏天
最喜欢的颜色:银色
最喜欢的零食:海鲜
最喜欢的歌手:Sting,或者歌曲有性格
最喜欢的动物:海豚,小狗,傻猫
嗜好:看及研究汽车/买模型机车
优点:正直, 忠奸分明
个人座右铭:BE HAPPY
就职于:TVB香港无线电视台
影视作品:
1991年:《男盗女差》
1992年:《大时代》 《兄兄我我》
1993年:《偷心大少》(《奇情小男人》) 《 居者冇其屋》《Catwalk俏佳人》
1994年:《壹号皇庭3》 《千岁情人》
1995年:《男人四十一头家》 《壹号皇庭IV》 《一切从失踪开始 》
1997年:《鉴证实录I》 《壹号皇庭V》
1998年:《妙手仁心I》
1999年:《鉴证实录II》 《非常保镖》 《隐形怪杰》
2000年:《妙手仁心II》 《缘份无边界》 《新鲜人》
2002年:《彩色世界》 《谈谈情练练武》
2003年:《智勇新警界》
2004年:《金枝欲孽》
2005年:《随时候命》《火舞黄沙》
His telefilms:
1992年:《越柙飞龙II - 虎穴潜龙》
1993年:《爱到尽头》
1994年:《玛莉的抉择》
1996年:《岁月情真》
2002年:《妒火线》
2003年:《铁翼惊情》
His film:
《过山车》
《逃出黑社会的日子》
1986年:《恋爱季节》
1987年:《人民英雄》
1988年:《亡命鸳鸯》
1989年:《打工狂想曲》
1990年:《凶屋医生》
1992年:《新僵尸先生》
1993年:《辣手神探》 《抢钱夫妻》 《超级计划》《玫瑰,玫瑰我爱你》 《一代枭雄之三支旗》
1994年:《梦差人》 《进财童子》 《恋爱的天空》
1995年:《救世神棍》 《二月三十之阴间直通车》 《叛逆情缘》
1996年:《悍匪》 《侠圣》 《黄飞鸿之理想年代》 《狂野三千响》
1997年:《完全失控》 《算死草》 《龙虎新风云》 《越夜越疯狂》《鬼谷场》
1998年:《我的老豆唔系人》
His CDs:
Natural 1989
Make My Day 1991
流水漂1992
Be Happy 2001
梦回欲孽2004
角色篇:
陈滔滔(大时代)
滔滔的感触去又来
文 BY xr_jing
陈滔滔也许是保怡第一个为人所称道的角色。以非常平凡的打扮闯入我们的视线,要求《大时代》中的老狐狸陈万贤去见他的母亲——一块玉扬一扬,温润的光华一闪即逝。“我是她的儿子。”“现在你可以跟我去见她了。”其实只有这两句台词而已,但就是这干脆的话语,简洁的动作,却分明的让人感受到,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再出场时,是大银行的副总裁,话并不多,却总是有凌人的气势叫人不得不注目。接下来的战打得很苦,老狐狸的老谋深算加上自己人的出卖,内忧外患中,他淡然的微笑不曾消退。如果不曾爱上方婷,也许他的一生,都将是游刃有余的游走在股海。可惜他爱了,爱上那个执着的,认真的小天使——然而天使是不是跟魔鬼更加配对?他的爱其实深邃却无言,并没有明显的对方婷表白,尊重方婷的一切决定,看着她走,远远的看她的背影似乎也是他不足为人道的喜悦——阿孝已经跟方婷分手了,我们却无缘想见滔滔和方婷的未来——因为天使已经从楼顶飘下。
再度出现的滔滔,是来替方婷复仇的,他觉得这是他能为方婷做的最后一件事。一直都指挥若定的他,在那一天也成功的将股市推到了最高点——展博已经感受到了股市的倾泻,然而滔滔听不进他的劝告——他爱方婷,爱得太深,所以他对丁家父子的恨,也恨得太深——深到失去了理智,而只想着如何让他们一无所有——偏偏孝蟹有着无人可及的运气。智慧、经验、冷静的判断……这些股坛高手必备的素质,其实孝蟹都没有,然而面对他的运气,这些素质似乎又都成了一钱不值。滔滔破产了。但就算他失去了一切,他也不会忘记对丁家的恨和对方婷的爱,所以展博回来,他就找上了展博,将自己的人脉和经验都贡献出来,帮助展博在最短的时间建立一片天地。
最后的胜利中,我一直想看见滔滔的一个特写,想看看他当时的表情,是欣慰还是追回?也许再大的胜利,也敌不过当年方婷的一个微笑能带给他的喜悦吧?……
曾家原(鉴证实录系列)
爱的一生监证
文 BY FC_annie
纷繁罪案错综复杂,沉浮爱情几经风雨。
监证系列里的曾SIR,可以说是BOWIE真正在TVB站稳脚跟的代表作。刚出场的时候,曾SIR和聂医生就好象一对欢喜冤家,不时地互相冷嘲热讽中,彼此间的情谊开始升华。对于BOWIE而言,饰演警察可谓驾轻就熟,自己3年的当差经历,大大丰富了角色的背景。看曾SIR层层剥茧,案情丝丝入扣,有时候不禁想入非非,如果不是多年之前的那个在BOWIE来说极其重要的决定,现在的BOWIE又和曾SIR有多少相似,多少不同呢?
曾SIR是善良可亲的,体贴家人,关心下属,善良可亲的人常常因为责任忽略自己;
曾SIR是聪明执着的,追寻真相,永不言退,聪明执着的人容易挺身而出为世事所累;
曾SIR是痴情专注的,内敛冷静,不轻言爱,痴情专注的人,爱了就难懂提起放下,难懂挥别昨天。
遇到同样善良,执着,情深一片的宝言,不知不觉,佳偶天成。
其实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警局门口,在众人称赞宝言的唇膏颜色时,曾SIR的那句,“只有我喜欢的人才可以拥有”,幸福之情,令人艳羡。
四十集精彩的剧集,一对苦恋的情侣,一路走来,坎坎坷坷,曲曲折折,在缘分兜兜转转的考验下,终于携手一生。
黎国柱(妙手仁心系列)
妙手1:打火机的故事
文 BY LOMI
一台打火机,一位女人,一段无法忘记的感情;多情,滥情,还是衷情?一个不吸烟的男人,身边却永远带着那个不变的打火机,每一次为别人点烟,火焰里都重复着同样的故事。一晃十年,日日如此,夜夜如此,身边的女人无数,夜夜笙歌起舞,是欢愉,是痛苦?放纵无限,打火机的故事无人知。不知道是命运还是天意,打火机的故事终究被人知,如此滥情的人竟然可以如此衷情,Annie又回到了New Moon时代。心中的打火机不能被磨灭,为了永久的悔恨又一次放纵自己。伤在你心,痛在我心。有些事情不能回避,有些东西无法放弃,每一次眼神的相遇,每一次心灵的撞动,你知,我知……
曾经不懂事的小姑娘,如今也懂得“珍惜眼前”,有些事情虽然我一生也不会忘记,但不等于我会放弃一些如果我失去了,我会觉得可惜和后悔的东西,忘记了有多久没有牵过别人的手,我以为自己已经不懂了,没想到还懂,我想我以后应该换个打火机为你点烟了……
“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而死,这个男人因此抱憾一生……”,其实这种题材并不少见。在爱情方面,女人似乎多数付出的比男人要多好多,就连为之搭上性命的也比比皆是,而男人呢?则少之又少。更可悲的是,只要哪位男士为他的女人感到有一点点悔恨,或者做点补偿什么的,大把大把的人就会跑来劝解、安慰,好像他做了一件本不应该做的“大好事”似的。过去的不必说,即使是先在,比女人付出感情的夺得男人又有几个?喜欢这个打火机的故事,不是因为那漫长的十年内疚,而是因为它突破了很多Happy Ending 结局中只懂得“珍惜眼前”的千篇一律格局,那句“有些事情我一生也不会忘记”让我感动,他的记忆,让那段恋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人人都说《妙手人心1》男主角中吴启华最出彩,可是我却认为bowie得演技让人回味无穷,喜欢bowie得眼神,总觉得他的眼神里有说不完的话,闪烁,回避,凝视,许多话勿需要他细致交待,只看他的眼神,你就好像明白了许多……
妙手2:游戏人生难舍情
文 BY FC_annie
大多数人看到他和DORAPHY在一起的时候,都对HENRY恨的咬牙切齿。其实我到不认为HENRY有多么的可恨,一个可以背负十年愧疚,记住一个女人的男人,应该是坏不到哪里去的,尽管被他记住的代价可能是大了些。在妙2里,我更多的觉得,HENRY只是一个不懂得SAY NO,不懂得拒绝的男人。他会日久生情地爱上一个深爱他的女人,其实对ANNIE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只是ANNIE时间更长,用情更深。HENRY是和PAUL完全不同的人,除了事业,他对感情没有什么安全感和责任心,可能和在单亲家庭长大有关,毕竟看到FANNY就知道HENRY的成长环境了。好在最后戚其义良心发现,让ANNIE回到HENRY的身边,共度圣诞,只是不知这一回到底是福是祸了。(这个后面再讨论)否则,按照HENRY的个性,怕就象是那本牵着他和ANNIE缘分的书《ONE HUNDRED YEARS OF SOULITUDE》那样,真的百年孤独去了。
一个有着暧昧眼神,带著隐隐的锐利和明亮,带著探究一切的深深凝望,又带著对一切的漫不经心的男人,也可以写出感性的文字,记得带上那个永远沉甸甸的打火机,只是他有跨不过的槛,他也许从不,也不会知道什么叫一生一世……
孙白杨(金枝欲孽)
万花丛中一点绿
文 BY LOMI
孙白扬是BOWIE演的第一个古装角色,持才傲物,争强好胜,得势不饶人,一切运筹帷幄,游刃有余在众妃嫔之中,从不以身犯险,懂得明则保身。话语不多,但字字珠玑,长相不帅,却总透着让人难以捉摸的魅力。贤妻为他甘愿度守空房,福雅为他宁愿服食毒药,尔淳,哪怕自己伤痕累累,依然爱他无怨无悔。但就如他自己所说:他宁愿负天下红颜,却唯独中意一个永远不会爱他的女人。虽然他估计错了,玉莹并不是如他所想如此无情,但孙白扬的爱,犹如明镜,照亮我心。
不知不觉爱上玉莹的白扬,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平易近人。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当他去延禧宫探病时,走到门外,他会不自觉地整理衣衫,摊净灰尘,其实衣服并无灰尘,对待一位答应更勿需如此礼节,只不过见自己心爱的人,当然要特别“打扮”。白扬的爱爱的细致,玉莹的小小手套,通红双眼,恋母情深,他都注意,体贴并小心呵护着。他把爱深深埋藏,他别无所求,只希望玉莹快乐。
“乐也玉莹,悲也玉莹”,第一次见白扬开心的笑,为眼前小主重拾信;第一次感白扬如此悲伤,为她如此无情。“下官对主子,可以做的,愿意做的,无奈去做的事都已经做完~~~而我身上的伤,也是伤的最深的无奈的强装心死,伤害自己,伤害玉莹。没有选择,自认为爱上了一个永远不会爱自己的女人,自己已经走到了尽头。
爱情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无数次的说放弃,却又无数次的调转回头,爱她就要救她,即使明知道是徒劳。赌了千把万把,终于赢了一次,虽然丧失了性命,但他们的爱情在火焰中永生,身心永远在一起。
BOWEI凭借孙白扬一角最终获得“我最喜爱的男主角”殊荣。BOWEI之所以成功,在于白扬一角对感情的细致刻画,正如上面所提,小至进屋前的一个小小动作,大到为伊丧命得义无反顾,掺杂着送之上龙床的悲伤,夹杂着认为被之欺骗的无奈,如此一位表面冷酷,内心丰富的大夫,让人喜欢的义无反顾。
经历篇:
搜集,整理,改编BY FC_annie
一,往事悠悠之纯真童年:
保怡用“乖”来形容自己的小时候,不过却补充了句,是乖之余,又喜欢“玩口野”。
林保怡是家中独子,所以父母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他身上,给他有纪律及严谨的教导。保怡出世后,母亲便没有工作,只是专心的照顾他。而母亲是个不多原意往街上走的人,故就算与保怡玩也只限家中,又或者最远也只去到附近的宋王台公园。
出生至读小学时,能获得的自由度不大,交不到甚么朋友,就算玩,都是在父母的看管下。直自升上中学,情况才截然不同。保怡说:“相信是因为我向来表现好,令父母相信绝对不是个胡乱来的人,所以放心不少,从那时候开始,我有了个属于自己的朋友圈子但是,保怡明白到能获得父母的信任,是需要好好珍惜之外,更加不可以做出令父母担心的事,养成保怡向来做事都会考虑周详。
虽然童年时家境并不富裕,但保怡自觉童年生活充满开心欢乐,也十分美满美满幸福。这跟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有关,不过千万别以为保怡因此可以“乱来”。他说:“做错事,爹地一定会打我手掌,好让我不会忘记,不过只要不做坏事,我的自由度仍很大。儿童时期父母从来无担心过,到长大转做警察时,父母反而担心,但又没有藉口去阻止,后来我转做了音乐工作,他们松了一口气。
二,路直路弯之一路星程:
感情世界曲曲直直,每次人气急升,便被拿来当话/font>}。至於事业,也走过二十多年的路直路弯。中学毕业之后,他做过三年半警察,后来因兴趣问题,转行入音乐圈,当过鼓手,做过制作助理,拍过广告,演过港台剧集,最后当了歌手,出了三张大碟后,却和唱片公司意见不合解约,全力拍**和电视剧。
“林保怡的自负,经常在他的冷嘲热讽中流露出来。「我不喜欢做的剧,TVB到现在也迫不到我做,就算找天王和我讲,我都不会拍。我觉得做艺人,演出是一种艺术。”
他的个性、脾气,当年做歌手时,已令他吃过亏。八九年,他推出处男大碟,那年新人猛人如云,在王靖雯、关淑怡、王杰、苏永康之中,林保怡也被称为实力新人,俞琤称赞他有前途。推出三张唱片后,销量成绩平平,他所属的BMG唱片公司希望多唱商业K歌,他断言拒绝,甚至宁愿解约。他这种脾气,算不算艺术家脾气?他自己说,“出来做访问,已不算艺术家了,艺术家怎会出来做访问?”
九四年至○一年,林保怡一张唱片也没有出过「我一向想唱多些歌,就算没有碟出,我一有空,就在家里玩结他,放张CD,我没有无奈,一定要接受这个现实,否则会很辛苦。
不可否认,《金枝欲孽》让林保怡再度窜红。“我自己没什麽变化,因为在这个圈子里也呆了不少年了,沈浮都见惯了。但身边的人的确有变化。工作人员对我的态度都因为这部剧的大卖而有不少改变,比如以前工作的时候,大家总是叫我‘保怡’,但是现在,他们都叫‘保怡哥’。被人尊敬甚至是阿谀,相信不会是一件不开心的事情,所以记者好奇地问林保怡:面对这样的变化开心吗?“不是开心,是要小心。”林保怡答道:“所谓树大招风。当你火起来之后,更加要小心。当然不能行差走错,更重要的是自己要冷静下来。娱乐圈是一个很现实的圈子,人红的时候当然万事开心,但以后呢?以后的路只有自己清醒才晓得怎样去走。所以,台庆之后,我可能会休息五六天,一个人好好想想,未来的路要怎麽走。对我来说,最终的目标还是好莱钨。在《金枝欲孽》给我带来更好机会的时候,千万不能因此贪多乱拍戏,更加要好好挑选角色,为未来的目标做好准备。”
走过的路,回望过去,总会惊心动魄。
走过曲折的路,如果什么都学不到,道路就白走了,林保怡一定不会。
三,没有空气的国度之BE HAPPY
压力如空气,充斥於所有行业,任何职位,无一幸免。
海拔越高,空气越稀薄,越难喘息。
艺人上位越快,地位越高,同样压力越大,越难轻松。
熟悉BOWIE的人都知道,BOWIE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BE HAPPY”,就连给FNAS签名祝福的时候,也不忘签上一句。他重视快乐,也希望自己的快乐可以感染别人。所以渐渐地,他开始坚持勤力工作,尽力而为,至於结果不去斤斤计/font>^。
“对人好一点,不管是谁,对每个人一定要真心和公平。对方感受到你的找钰r,也会对你好。当你对人好,别人又对你好,快乐就自然而然会来,”BOWIE自己这样说。
一切看似简单,做到需要胸襟和气度。
四,奖从勤中来之“我最喜爱男主角”
“拿这个奖绝对是有付出的,不是像刚才吃薯片那么容易,我要多谢TVB,多谢曾励珍**,多谢戚其义先生, 多谢编剧,多谢我的爸爸、妈妈,多谢所有演员,多谢我的Fans。因为我没有准备讲什么, 因为我没有想到拿这个奖。所以,多谢全世界投我票同支援我的人。”
这一刻是孜孜追求,终求得收获的欣慰;是多年奋斗,终被认可的喜悦;平静的背后实则心潮澎湃。领奖之后,BOWIE在FANS面前他落泪了,当别人给我形容他自己一面流泪,一面安慰FANS不要哭的时候,心里居然是淡淡的心疼。
关於得奖,更多的人看到的只是孙白杨,只是《金枝欲孽》,但在著背后是数十个**,电视角色的深厚积淀,如果没有这些,凭藉自己的第一部古装剧集,可能现在的BOWIE不会有这样的成绩。一个艺人可以尽心尽力,经过十多年的磨练做到这一步,已经是难能可贵。奖杯在手,当之无愧。
五,永恒的座标之迎接挑战
如果别的演员说,他要进军好莱钨,可能我不会这麽吃惊。但是林保怡,他年纪不轻,也不像周润发一样享有“帅哥”之名。不过,当他以香港无线电视台今年“我最喜爱的男演员”身份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他应该是很认真的。
既然当了演员,林保怡说虽然很辛苦,但也一直坚持著。他说他的梦想是“进军好莱钨”:“现在是做好香港的部分,迟一点,希望可以到内地拍戏,开拓内地市场。最终还是希望可以去好莱钨闯荡。我相信做演员没有不想去好莱钨的。
也许好莱钨的梦想需要更多的时间经营,对林保怡来说最近的规划是到内地拍戏。“我很喜欢北京。每年都会在北京呆几天,最爱吃那里的水煮活鱼~。我希望能够到内地拍戏,开拓更广的市场。”
行行重行行,且行且珍惜。希望有著鸿鹄之志的BOWIE可以早日达成心愿。
番外篇出人意表林保怡
百分百车迷:
BOWIE爱车,熟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家里每个角落摆满了汽车模型,且款式众多,跑车,JEEP都是他爱收藏的。虽然有时需要日以继夜地工作,难得回家可以休息,他也会看完心爱的汽车杂志才会去睡。毕竟他是百分百车迷,任何欣赏汽车的机会都不会放过。
现在仍有一辆四驱车,两辆敞蓬跑车的他,已不知是换了第几次了。在他自己眼里豪华的四驱车就好象“老婆”一样,所以都不好换的。不过其他的就一两年便换一次,最短的一次八个月就换了新的。虽然也觉得蛮奢侈,但没有办法,谁叫他那麽喜欢新车呢!
爱车的BOWIE最看中的是车子是否舒适,而最在意的就是安全。安全第一!所以几年前他都有特意飞到澳洲,念了一个专门讲驾车安全的课程,认真程度绝对够打一百分。
可以看出来,BOWIE对车的爱,就好象他对演戏,对音乐一样,喜欢就要尽力做到最好。
古语云:“玩物丧志”,但有一件长久以来念念不忘的挚爱之物,不只是需要坚持和毅力,更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有所寄托,有所期待的生活,才是精彩的生活。
感性/信:
BOWIE的银幕形象,不是英勇神探,就是冷静医生,凡是总离不开个COOL字。但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就是这个酷酷的大男人,在读到剧本感人情节的时候,通常会自己先哭一轮。
“我很喜欢收到FANS的来信,信里的字迹文笔,或图案都表现了写信人的性格。电子邮件固然方便,但总不比一封信来的有人情味。”
收信是喜悦,但回信对于BOWIE来说却是一种折磨。“我很怕写信,为什么?以为我很挑剔,哈哈~写错字,一定会整封信从头写过,很麻烦,所以通常把签名照寄给FANS当作回信。”
从另一个角度看,是对自己要求严格,也许和他是讲求完美的处女座有关吧。
姓名:林保怡
英文名:Bowie Lam
生日:1965年9月4日
星座:处女座
身高:178cm
体重:73kg
血型:B
婚姻状况:未婚
最喜欢的运动:网球/跑步/游泳
最喜欢的乐器:鼓
最喜爱的季节:夏天
最喜欢的颜色:银色
最喜欢的零食:海鲜
最喜欢的歌手:Sting,或者歌曲有性格
最喜欢的动物:海豚,小狗,傻猫
嗜好:看及研究汽车/买模型机车
优点:正直, 忠奸分明
个人座右铭:BE HAPPY
就职于:TVB香港无线电视台
影视作品:
1991年:《男盗女差》
1992年:《大时代》 《兄兄我我》
1993年:《偷心大少》(《奇情小男人》) 《 居者冇其屋》《Catwalk俏佳人》
1994年:《壹号皇庭3》 《千岁情人》
1995年:《男人四十一头家》 《壹号皇庭IV》 《一切从失踪开始 》
1997年:《鉴证实录I》 《壹号皇庭V》
1998年:《妙手仁心I》
1999年:《鉴证实录II》 《非常保镖》 《隐形怪杰》
2000年:《妙手仁心II》 《缘份无边界》 《新鲜人》
2002年:《彩色世界》 《谈谈情练练武》
2003年:《智勇新警界》
2004年:《金枝欲孽》
2005年:《随时候命》《火舞黄沙》
His telefilms:
1992年:《越柙飞龙II - 虎穴潜龙》
1993年:《爱到尽头》
1994年:《玛莉的抉择》
1996年:《岁月情真》
2002年:《妒火线》
2003年:《铁翼惊情》
His film:
《过山车》
《逃出黑社会的日子》
1986年:《恋爱季节》
1987年:《人民英雄》
1988年:《亡命鸳鸯》
1989年:《打工狂想曲》
1990年:《凶屋医生》
1992年:《新僵尸先生》
1993年:《辣手神探》 《抢钱夫妻》 《超级计划》《玫瑰,玫瑰我爱你》 《一代枭雄之三支旗》
1994年:《梦差人》 《进财童子》 《恋爱的天空》
1995年:《救世神棍》 《二月三十之阴间直通车》 《叛逆情缘》
1996年:《悍匪》 《侠圣》 《黄飞鸿之理想年代》 《狂野三千响》
1997年:《完全失控》 《算死草》 《龙虎新风云》 《越夜越疯狂》《鬼谷场》
1998年:《我的老豆唔系人》
His CDs:
Natural 1989
Make My Day 1991
流水漂1992
Be Happy 2001
梦回欲孽2004
角色篇:
陈滔滔(大时代)
滔滔的感触去又来
文 BY xr_jing
陈滔滔也许是保怡第一个为人所称道的角色。以非常平凡的打扮闯入我们的视线,要求《大时代》中的老狐狸陈万贤去见他的母亲——一块玉扬一扬,温润的光华一闪即逝。“我是她的儿子。”“现在你可以跟我去见她了。”其实只有这两句台词而已,但就是这干脆的话语,简洁的动作,却分明的让人感受到,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再出场时,是大银行的副总裁,话并不多,却总是有凌人的气势叫人不得不注目。接下来的战打得很苦,老狐狸的老谋深算加上自己人的出卖,内忧外患中,他淡然的微笑不曾消退。如果不曾爱上方婷,也许他的一生,都将是游刃有余的游走在股海。可惜他爱了,爱上那个执着的,认真的小天使——然而天使是不是跟魔鬼更加配对?他的爱其实深邃却无言,并没有明显的对方婷表白,尊重方婷的一切决定,看着她走,远远的看她的背影似乎也是他不足为人道的喜悦——阿孝已经跟方婷分手了,我们却无缘想见滔滔和方婷的未来——因为天使已经从楼顶飘下。
再度出现的滔滔,是来替方婷复仇的,他觉得这是他能为方婷做的最后一件事。一直都指挥若定的他,在那一天也成功的将股市推到了最高点——展博已经感受到了股市的倾泻,然而滔滔听不进他的劝告——他爱方婷,爱得太深,所以他对丁家父子的恨,也恨得太深——深到失去了理智,而只想着如何让他们一无所有——偏偏孝蟹有着无人可及的运气。智慧、经验、冷静的判断……这些股坛高手必备的素质,其实孝蟹都没有,然而面对他的运气,这些素质似乎又都成了一钱不值。滔滔破产了。但就算他失去了一切,他也不会忘记对丁家的恨和对方婷的爱,所以展博回来,他就找上了展博,将自己的人脉和经验都贡献出来,帮助展博在最短的时间建立一片天地。
最后的胜利中,我一直想看见滔滔的一个特写,想看看他当时的表情,是欣慰还是追回?也许再大的胜利,也敌不过当年方婷的一个微笑能带给他的喜悦吧?……
曾家原(鉴证实录系列)
爱的一生监证
文 BY FC_annie
纷繁罪案错综复杂,沉浮爱情几经风雨。
监证系列里的曾SIR,可以说是BOWIE真正在TVB站稳脚跟的代表作。刚出场的时候,曾SIR和聂医生就好象一对欢喜冤家,不时地互相冷嘲热讽中,彼此间的情谊开始升华。对于BOWIE而言,饰演警察可谓驾轻就熟,自己3年的当差经历,大大丰富了角色的背景。看曾SIR层层剥茧,案情丝丝入扣,有时候不禁想入非非,如果不是多年之前的那个在BOWIE来说极其重要的决定,现在的BOWIE又和曾SIR有多少相似,多少不同呢?
曾SIR是善良可亲的,体贴家人,关心下属,善良可亲的人常常因为责任忽略自己;
曾SIR是聪明执着的,追寻真相,永不言退,聪明执着的人容易挺身而出为世事所累;
曾SIR是痴情专注的,内敛冷静,不轻言爱,痴情专注的人,爱了就难懂提起放下,难懂挥别昨天。
遇到同样善良,执着,情深一片的宝言,不知不觉,佳偶天成。
其实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警局门口,在众人称赞宝言的唇膏颜色时,曾SIR的那句,“只有我喜欢的人才可以拥有”,幸福之情,令人艳羡。
四十集精彩的剧集,一对苦恋的情侣,一路走来,坎坎坷坷,曲曲折折,在缘分兜兜转转的考验下,终于携手一生。
黎国柱(妙手仁心系列)
妙手1:打火机的故事
文 BY LOMI
一台打火机,一位女人,一段无法忘记的感情;多情,滥情,还是衷情?一个不吸烟的男人,身边却永远带着那个不变的打火机,每一次为别人点烟,火焰里都重复着同样的故事。一晃十年,日日如此,夜夜如此,身边的女人无数,夜夜笙歌起舞,是欢愉,是痛苦?放纵无限,打火机的故事无人知。不知道是命运还是天意,打火机的故事终究被人知,如此滥情的人竟然可以如此衷情,Annie又回到了New Moon时代。心中的打火机不能被磨灭,为了永久的悔恨又一次放纵自己。伤在你心,痛在我心。有些事情不能回避,有些东西无法放弃,每一次眼神的相遇,每一次心灵的撞动,你知,我知……
曾经不懂事的小姑娘,如今也懂得“珍惜眼前”,有些事情虽然我一生也不会忘记,但不等于我会放弃一些如果我失去了,我会觉得可惜和后悔的东西,忘记了有多久没有牵过别人的手,我以为自己已经不懂了,没想到还懂,我想我以后应该换个打火机为你点烟了……
“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而死,这个男人因此抱憾一生……”,其实这种题材并不少见。在爱情方面,女人似乎多数付出的比男人要多好多,就连为之搭上性命的也比比皆是,而男人呢?则少之又少。更可悲的是,只要哪位男士为他的女人感到有一点点悔恨,或者做点补偿什么的,大把大把的人就会跑来劝解、安慰,好像他做了一件本不应该做的“大好事”似的。过去的不必说,即使是先在,比女人付出感情的夺得男人又有几个?喜欢这个打火机的故事,不是因为那漫长的十年内疚,而是因为它突破了很多Happy Ending 结局中只懂得“珍惜眼前”的千篇一律格局,那句“有些事情我一生也不会忘记”让我感动,他的记忆,让那段恋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人人都说《妙手人心1》男主角中吴启华最出彩,可是我却认为bowie得演技让人回味无穷,喜欢bowie得眼神,总觉得他的眼神里有说不完的话,闪烁,回避,凝视,许多话勿需要他细致交待,只看他的眼神,你就好像明白了许多……
妙手2:游戏人生难舍情
文 BY FC_annie
大多数人看到他和DORAPHY在一起的时候,都对HENRY恨的咬牙切齿。其实我到不认为HENRY有多么的可恨,一个可以背负十年愧疚,记住一个女人的男人,应该是坏不到哪里去的,尽管被他记住的代价可能是大了些。在妙2里,我更多的觉得,HENRY只是一个不懂得SAY NO,不懂得拒绝的男人。他会日久生情地爱上一个深爱他的女人,其实对ANNIE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只是ANNIE时间更长,用情更深。HENRY是和PAUL完全不同的人,除了事业,他对感情没有什么安全感和责任心,可能和在单亲家庭长大有关,毕竟看到FANNY就知道HENRY的成长环境了。好在最后戚其义良心发现,让ANNIE回到HENRY的身边,共度圣诞,只是不知这一回到底是福是祸了。(这个后面再讨论)否则,按照HENRY的个性,怕就象是那本牵着他和ANNIE缘分的书《ONE HUNDRED YEARS OF SOULITUDE》那样,真的百年孤独去了。
一个有着暧昧眼神,带著隐隐的锐利和明亮,带著探究一切的深深凝望,又带著对一切的漫不经心的男人,也可以写出感性的文字,记得带上那个永远沉甸甸的打火机,只是他有跨不过的槛,他也许从不,也不会知道什么叫一生一世……
孙白杨(金枝欲孽)
万花丛中一点绿
文 BY LOMI
孙白扬是BOWIE演的第一个古装角色,持才傲物,争强好胜,得势不饶人,一切运筹帷幄,游刃有余在众妃嫔之中,从不以身犯险,懂得明则保身。话语不多,但字字珠玑,长相不帅,却总透着让人难以捉摸的魅力。贤妻为他甘愿度守空房,福雅为他宁愿服食毒药,尔淳,哪怕自己伤痕累累,依然爱他无怨无悔。但就如他自己所说:他宁愿负天下红颜,却唯独中意一个永远不会爱他的女人。虽然他估计错了,玉莹并不是如他所想如此无情,但孙白扬的爱,犹如明镜,照亮我心。
不知不觉爱上玉莹的白扬,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平易近人。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当他去延禧宫探病时,走到门外,他会不自觉地整理衣衫,摊净灰尘,其实衣服并无灰尘,对待一位答应更勿需如此礼节,只不过见自己心爱的人,当然要特别“打扮”。白扬的爱爱的细致,玉莹的小小手套,通红双眼,恋母情深,他都注意,体贴并小心呵护着。他把爱深深埋藏,他别无所求,只希望玉莹快乐。
“乐也玉莹,悲也玉莹”,第一次见白扬开心的笑,为眼前小主重拾信;第一次感白扬如此悲伤,为她如此无情。“下官对主子,可以做的,愿意做的,无奈去做的事都已经做完~~~而我身上的伤,也是伤的最深的无奈的强装心死,伤害自己,伤害玉莹。没有选择,自认为爱上了一个永远不会爱自己的女人,自己已经走到了尽头。
爱情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无数次的说放弃,却又无数次的调转回头,爱她就要救她,即使明知道是徒劳。赌了千把万把,终于赢了一次,虽然丧失了性命,但他们的爱情在火焰中永生,身心永远在一起。
BOWEI凭借孙白扬一角最终获得“我最喜爱的男主角”殊荣。BOWEI之所以成功,在于白扬一角对感情的细致刻画,正如上面所提,小至进屋前的一个小小动作,大到为伊丧命得义无反顾,掺杂着送之上龙床的悲伤,夹杂着认为被之欺骗的无奈,如此一位表面冷酷,内心丰富的大夫,让人喜欢的义无反顾。
经历篇:
搜集,整理,改编BY FC_annie
一,往事悠悠之纯真童年:
保怡用“乖”来形容自己的小时候,不过却补充了句,是乖之余,又喜欢“玩口野”。
林保怡是家中独子,所以父母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他身上,给他有纪律及严谨的教导。保怡出世后,母亲便没有工作,只是专心的照顾他。而母亲是个不多原意往街上走的人,故就算与保怡玩也只限家中,又或者最远也只去到附近的宋王台公园。
出生至读小学时,能获得的自由度不大,交不到甚么朋友,就算玩,都是在父母的看管下。直自升上中学,情况才截然不同。保怡说:“相信是因为我向来表现好,令父母相信绝对不是个胡乱来的人,所以放心不少,从那时候开始,我有了个属于自己的朋友圈子但是,保怡明白到能获得父母的信任,是需要好好珍惜之外,更加不可以做出令父母担心的事,养成保怡向来做事都会考虑周详。
虽然童年时家境并不富裕,但保怡自觉童年生活充满开心欢乐,也十分美满美满幸福。这跟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有关,不过千万别以为保怡因此可以“乱来”。他说:“做错事,爹地一定会打我手掌,好让我不会忘记,不过只要不做坏事,我的自由度仍很大。儿童时期父母从来无担心过,到长大转做警察时,父母反而担心,但又没有藉口去阻止,后来我转做了音乐工作,他们松了一口气。
二,路直路弯之一路星程:
感情世界曲曲直直,每次人气急升,便被拿来当话/font>}。至於事业,也走过二十多年的路直路弯。中学毕业之后,他做过三年半警察,后来因兴趣问题,转行入音乐圈,当过鼓手,做过制作助理,拍过广告,演过港台剧集,最后当了歌手,出了三张大碟后,却和唱片公司意见不合解约,全力拍**和电视剧。
“林保怡的自负,经常在他的冷嘲热讽中流露出来。「我不喜欢做的剧,TVB到现在也迫不到我做,就算找天王和我讲,我都不会拍。我觉得做艺人,演出是一种艺术。”
他的个性、脾气,当年做歌手时,已令他吃过亏。八九年,他推出处男大碟,那年新人猛人如云,在王靖雯、关淑怡、王杰、苏永康之中,林保怡也被称为实力新人,俞琤称赞他有前途。推出三张唱片后,销量成绩平平,他所属的BMG唱片公司希望多唱商业K歌,他断言拒绝,甚至宁愿解约。他这种脾气,算不算艺术家脾气?他自己说,“出来做访问,已不算艺术家了,艺术家怎会出来做访问?”
九四年至○一年,林保怡一张唱片也没有出过「我一向想唱多些歌,就算没有碟出,我一有空,就在家里玩结他,放张CD,我没有无奈,一定要接受这个现实,否则会很辛苦。
不可否认,《金枝欲孽》让林保怡再度窜红。“我自己没什麽变化,因为在这个圈子里也呆了不少年了,沈浮都见惯了。但身边的人的确有变化。工作人员对我的态度都因为这部剧的大卖而有不少改变,比如以前工作的时候,大家总是叫我‘保怡’,但是现在,他们都叫‘保怡哥’。被人尊敬甚至是阿谀,相信不会是一件不开心的事情,所以记者好奇地问林保怡:面对这样的变化开心吗?“不是开心,是要小心。”林保怡答道:“所谓树大招风。当你火起来之后,更加要小心。当然不能行差走错,更重要的是自己要冷静下来。娱乐圈是一个很现实的圈子,人红的时候当然万事开心,但以后呢?以后的路只有自己清醒才晓得怎样去走。所以,台庆之后,我可能会休息五六天,一个人好好想想,未来的路要怎麽走。对我来说,最终的目标还是好莱钨。在《金枝欲孽》给我带来更好机会的时候,千万不能因此贪多乱拍戏,更加要好好挑选角色,为未来的目标做好准备。”
走过的路,回望过去,总会惊心动魄。
走过曲折的路,如果什么都学不到,道路就白走了,林保怡一定不会。
三,没有空气的国度之BE HAPPY
压力如空气,充斥於所有行业,任何职位,无一幸免。
海拔越高,空气越稀薄,越难喘息。
艺人上位越快,地位越高,同样压力越大,越难轻松。
熟悉BOWIE的人都知道,BOWIE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BE HAPPY”,就连给FNAS签名祝福的时候,也不忘签上一句。他重视快乐,也希望自己的快乐可以感染别人。所以渐渐地,他开始坚持勤力工作,尽力而为,至於结果不去斤斤计/font>^。
“对人好一点,不管是谁,对每个人一定要真心和公平。对方感受到你的找钰r,也会对你好。当你对人好,别人又对你好,快乐就自然而然会来,”BOWIE自己这样说。
一切看似简单,做到需要胸襟和气度。
四,奖从勤中来之“我最喜爱男主角”
“拿这个奖绝对是有付出的,不是像刚才吃薯片那么容易,我要多谢TVB,多谢曾励珍**,多谢戚其义先生, 多谢编剧,多谢我的爸爸、妈妈,多谢所有演员,多谢我的Fans。因为我没有准备讲什么, 因为我没有想到拿这个奖。所以,多谢全世界投我票同支援我的人。”
这一刻是孜孜追求,终求得收获的欣慰;是多年奋斗,终被认可的喜悦;平静的背后实则心潮澎湃。领奖之后,BOWIE在FANS面前他落泪了,当别人给我形容他自己一面流泪,一面安慰FANS不要哭的时候,心里居然是淡淡的心疼。
关於得奖,更多的人看到的只是孙白杨,只是《金枝欲孽》,但在著背后是数十个**,电视角色的深厚积淀,如果没有这些,凭藉自己的第一部古装剧集,可能现在的BOWIE不会有这样的成绩。一个艺人可以尽心尽力,经过十多年的磨练做到这一步,已经是难能可贵。奖杯在手,当之无愧。
五,永恒的座标之迎接挑战
如果别的演员说,他要进军好莱钨,可能我不会这麽吃惊。但是林保怡,他年纪不轻,也不像周润发一样享有“帅哥”之名。不过,当他以香港无线电视台今年“我最喜爱的男演员”身份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他应该是很认真的。
既然当了演员,林保怡说虽然很辛苦,但也一直坚持著。他说他的梦想是“进军好莱钨”:“现在是做好香港的部分,迟一点,希望可以到内地拍戏,开拓内地市场。最终还是希望可以去好莱钨闯荡。我相信做演员没有不想去好莱钨的。
也许好莱钨的梦想需要更多的时间经营,对林保怡来说最近的规划是到内地拍戏。“我很喜欢北京。每年都会在北京呆几天,最爱吃那里的水煮活鱼~。我希望能够到内地拍戏,开拓更广的市场。”
行行重行行,且行且珍惜。希望有著鸿鹄之志的BOWIE可以早日达成心愿。
番外篇出人意表林保怡
百分百车迷:
BOWIE爱车,熟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家里每个角落摆满了汽车模型,且款式众多,跑车,JEEP都是他爱收藏的。虽然有时需要日以继夜地工作,难得回家可以休息,他也会看完心爱的汽车杂志才会去睡。毕竟他是百分百车迷,任何欣赏汽车的机会都不会放过。
现在仍有一辆四驱车,两辆敞蓬跑车的他,已不知是换了第几次了。在他自己眼里豪华的四驱车就好象“老婆”一样,所以都不好换的。不过其他的就一两年便换一次,最短的一次八个月就换了新的。虽然也觉得蛮奢侈,但没有办法,谁叫他那麽喜欢新车呢!
爱车的BOWIE最看中的是车子是否舒适,而最在意的就是安全。安全第一!所以几年前他都有特意飞到澳洲,念了一个专门讲驾车安全的课程,认真程度绝对够打一百分。
可以看出来,BOWIE对车的爱,就好象他对演戏,对音乐一样,喜欢就要尽力做到最好。
古语云:“玩物丧志”,但有一件长久以来念念不忘的挚爱之物,不只是需要坚持和毅力,更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有所寄托,有所期待的生活,才是精彩的生活。
感性/信:
BOWIE的银幕形象,不是英勇神探,就是冷静医生,凡是总离不开个COOL字。但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就是这个酷酷的大男人,在读到剧本感人情节的时候,通常会自己先哭一轮。
“我很喜欢收到FANS的来信,信里的字迹文笔,或图案都表现了写信人的性格。电子邮件固然方便,但总不比一封信来的有人情味。”
收信是喜悦,但回信对于BOWIE来说却是一种折磨。“我很怕写信,为什么?以为我很挑剔,哈哈~写错字,一定会整封信从头写过,很麻烦,所以通常把签名照寄给FANS当作回信。”
从另一个角度看,是对自己要求严格,也许和他是讲求完美的处女座有关吧。
[编辑本段]基本资料
片名:大时代 The Greed of Man
导演:韦家辉
上映:1992年
地区:中国香港
语言:粤语
集数:40集
类型:时装情仇剧
[编辑本段]演员列表
角色 演员
丁蟹——郑少秋
丁孝蟹——邵仲衡
丁益蟹——陶大宇
丁旺蟹——吴启明
丁利蟹——郭政鸿
方进新——刘松仁
方展博——刘青云
方芳——吴咏红
方婷——李丽珍
方敏——杨羚
罗惠玲——蓝洁瑛
阮梅——周慧敏
龙纪文——郭蔼明
何贱——黎宣
龙成邦——曾江
周济生——刘江
陈万贤——江毅
叶天——罗乐林
陈滔滔——林保怡
李光——艾威
陈滔滔的一个助手——林韦辰
丁家的一个股票经纪——黄德斌
丁家另一个股票经纪——林家栋
方芳童年——唐宁
方展博
该剧真正的男一号,无论是出镜率还是对剧情的推动都位居No1的角色。不能不说,影帝刘青云对这个角色的把握实在入木三分,将一个并不算潇洒俊逸人见人爱的“傻大个”形象塑造得如此活灵活现,对家人发自内心的爱,自小作为长子就背负的责任感和血债,以及对心爱股票的热忱和执著,都让这个人物形象除了在外形上略输一筹外显得特别高大,颇能博得最广泛人群的好感。有一些神经质,但成功往往属于与众不同的人。不过我个人是不喜欢这个角色的。他剧中虽然命运坎坷,但有两个情深意重的女子爱着他,他也算最幸福的了。何况这两个女子一个是香港史上的玉女掌门人周慧敏,一个是当年的港姐冠军郭蔼明,呵呵。
华姐
把这个角色拿出来说事,或许有喧宾夺主的嫌疑,可她却是楼主在全剧中最喜欢的女性角色。被称为“毒蝴蝶”的她年轻时跟随大毒枭周济生打天下,心狠手辣,做过不少伤天害理的事,作为江湖儿女,她有她的不得已,可楼主看到更多的却是她对丈夫的柔情似水,体贴入微,而且爱憎分明,善解人意,所以尽管上镜率低微,并且早早就在枪战现场心脏病发不幸身亡,还是让人禁不住深深得敬佩和同情。
阮梅&龙纪文
方展博生命中的两个女人。大美女周慧敏的演技一向被批得体无完肤,可在《大时代》中对角色的领悟却颇到位,将一个美貌却不幸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痴情女子的形象塑造得让人称绝。就连她的斤斤计较都让人觉得好不可爱,并且越是这样,越是能衬托出她对方展博的一往情深。陪方展博苦,陪方展博疯,为爱情可以不顾一切,勇敢而坚强,属于成功男人背后的小女人形象,除了过于算计,应当是大多数男人心目中理想的梦中情人。可惜最后还是逃脱不了注定的命运,不过能死在心爱男人的怀里,也算是死而无憾了——一定要说遗憾的话,大概是方展博刚熬出头她就挂了,完全没享受到财富所带来的无穷乐趣吧。人,又怎能跟命运对抗呢?
龙纪文是该剧中仅次于罗惠玲的悲情女性角色。罗惠玲至少还得到过方进新的垂青和承诺,可在方展博心目中,龙纪文至多是一个红粉知己,而绝非合适的人生伴侣。也许郭蔼明的粉丝会认为这只是两人相见恨晚,楼主却以为不尽其然。龙纪文也是一位敢爱敢恨的刚烈女子,但给人的印象始终是冲动有余冷静不足,在温室里呆得太久,不懂得大千世界的人情世故。尽管她一直尽心尽力得帮助方展博,可在方展博看来或许是种压力和负担,自幼就经历家变的方展博怎么可能爱上一个野蛮任性的千金**,更何况对方的老爸还是间接害死自己父亲的凶手。他对龙纪文的感情更接近感激和同甘共苦的友情,而绝非刻骨铭心的爱情。所以龙纪文的一生是最无辜和凄凉的,母亲是风尘女子,并且自幼就与母亲骨肉分离,孤独,闭塞,没有朋友,而带走自己的父亲在看透其他子女的无情与不孝后,又不分青红皂白得将她扫地出门,好不容易让父亲相信了自己的一片孝心,没过多久虽是因果报应,可毕竟是方展博间接将龙成邦送上了绝路,结局是无论从自己的主观认知上,还是从方展博的感情上都成为败者,被挤出这场三角恋,再次孤独得离去,一无所有,惨淡收场。
[编辑本段]相关内容
《大时代》爱情篇
三大刻骨铭心的爱情:
罗惠玲和方进新
张曼娟说,爱上一个人,就是世间最大的沧桑。只是阿玲的沧桑,那样艰难,那样曲折,那样让人心酸又敬佩。
还记得那枚戒指吗?那枚戒指,是阿玲花二十块钱买的,她问方进新要二十块钱,他给了她,她取出戒指,告诉他原委,伸出手,忐忑腼腆,等他戴上,他感动,却在戴上的一刹退缩,把戒指放进衣袋。要她等他,他会回来。
她等,却没等到。在找她的路上,他被丁蟹殴至重伤,神志昏迷,犹勉力支撑,在泥土与血泊中,挣扎着寻找那枚戒指,握在手心方不支倒地。她到医院寻到他,他失却记忆,她自他紧握的手心取出戒指,自己戴上。然后,她肩负起照顾他和抚养他四个儿女的重担,我总觉得,当阿玲的手指戴上这枚戒指的时候,就意味着她以后的生活离不开苦累,面对着失去记忆生活无法的自理的方进新,面对四个尚未懂事成人的孩子,她无怨无悔。深夜里她手上的戒指一点微光,却是最灿烂光华,唤醒他的记忆,他费力地说:我是男人,我要找工作,我要养你们。
同样是这枚戒指同时又是方进新被丁蟹打伤时唯一记得要去寻找的东西,他趴在地上,拼命的摸索,丁蟹不懂,他永远也不会懂,过了十几年他同样没懂。他竟然一直以为阿玲喜欢她。当他看到奄奄一息的阿玲同样在地上寻找那枚戒指时,他还在迷茫。而这时阿玲找到了这枚戒指,如同十几年那样,带着微笑为自己戴上,然而这次的微笑却是临死前的最后一丝欣慰。而当阿玲在漫天的白色泡沫中寻找那枚戒指时,镜头切换到了当年方进新受伤时摸索戒指的场面,人世间总是有这样惊人的相似吗?
她原本是一个柔弱女子他也只是出于一时的同情伸出援助之手,但她却为了他的爱而爱的他付出了十几年的含辛茹苦,一枚仅值20港币的戒指,20年的人世沧桑,两代人20年的恩怨,两个跨越20年时空,阴阳相隔的爱情,就这样,在这枚戒指上永恒地交汇在了一起。
方展博和小犹太
如果说那枚只值20元钱、却在阿玲身上珍藏了20年的戒指让我们想起了他们生死与共的爱情的话,那么方展博与小犹太之间的感情又让我们想起什么呢?对,是纸飞机,是那首年代久远,听起来却格外亲切的英文歌《红河谷》
纸飞机在展博的身周飞翔,渐渐地,地上满是纸飞机,如同繁星。他朗诵《纸飞机》给小犹太听,小犹太唱起《红河谷》,因为和着剧情,竟觉粤语唱法比素常听到的普通话版还要好听。然后是天涯海角的寻踪,短短的相守,然后分离。三年后,展博回台湾,藉着电视上一首《红河谷》找到小犹太在的小学,藉着歌声寻到她。那一段,让我想起杨过去绝情谷寻找小龙女。一样是身染绝症,一样是满含深情。但是小犹太,却没有小龙女的幸运。
其实《大时代》带给我的震撼,除了悲剧的力量,正义的力量之外,就是爱情的力量了,爱情可以让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女孩无怨无悔地挑起生活的重担,在心爱的男人惨死之后,硬是凭着一股惊人的力量把根本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四个孩子拉扯到大;爱情也可以使一个多花一毛钱都急火攻心地"小气鬼"心甘情愿地拿出半辈子的全部积蓄支持自己的心上人。爱情的力量居然还可以使小犹太--这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见了蚂蚁都要让三分的"病西施"在黑社会面前挺身而出。还记得小犹太去求大毒枭周济生那场戏吧?小犹太温言相求丁氏兄弟放过展博,无济于事,她突然上前,凶狠地揪住丁孝蟹的衣服,厉声说:"方展博是我老公,他要是有什么事,我不会放过你!"就在片刻之前,丁孝蟹狠绝地说出:"我连我最心爱的女人都敢把她摔死!"酷悍如他,也被骇住,不仅因为周济生的势力吧?也因为一个弱女子突然间如同猛狮吧。看到这里,感动之余还觉得痛快,一向对小犹太的悭吝节俭不无厌烦,因那一幕,对她的印象全然改观。
方婷和阿孝
他们的爱情就是一场爱情与仇恨、梦想与现实之间的抗争与挣扎。一开始仇恨是占了上风的。方婷始终躲着丁孝蟹,但在一个雨夜,当孝蟹的伞为她遮住风雨的时候,仇恨仿佛被溶解了。丁孝蟹为了看望她,不顾安危踏入另一个与之结怨的黑帮的地盘;为了不爽约,他也可以带着重伤赶到码头与她见一面。而方婷也宁可被赶出家门,也要和丁孝蟹在一起。爱得轰轰烈烈。在仇恨逐渐占领双方的心灵的时候,他们都做过抗争,孝蟹可以丢下他奋斗是10多年的事业,和她远走高飞。但最后仇恨还是胜了,胜得优势那么明显。丁孝蟹为了报复方家让他爸爸坐牢,可以亲眼看着自己最心爱的人被自己指使的人从楼上扔下,粉身碎骨的摔在自己面前,不知道他当时可有流泪?即使有,他也会很快擦干的。而当时的方婷不知道有没有想起她和丁孝蟹相爱那段岁月。
还是最喜欢这一段:
当她爱他时,明知他是杀父仇人的儿子和黑社会老大,却不惜违备家人的意愿,冒着台风去大屿山去找她所爱之人。
他爱她时,不惜在群敌环伺中去接她去喝最好喝的甜水。在身负重伤时还去赴她的约。甚至想抛开老父及亲兄弟,只想与她移民异国。从头开始,与她共渡一生。
她不爱他时,无论他怎样苦苦哀求也无济于事。不和他走,也不给他一丁点儿时间。
他不爱她时,没有余地的,甚至在自己的弟弟下了终极格杀令后,不给她留下一线生机。在她被推下楼的那一瞬,他流泪了,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而流泪,他给过她机会,是她无法逾越心中的顾虑而拒绝了他。这不能怪他。眼泪擦干后他还是一个枭雄,只有亲情再无爱情的枭雄,做事狠、辣、绝情。他还是爱她的吧?
她被推下楼的一瞬,不知道是否会想到他,她当然知道是他下的手。
方展博的心:
“Carring away all my sads” 在展博朗诵过两遍的那首英诗里,我只记住了这一句,和他念出这句的神情,那一丝惆怅的余韵慢慢消逝在他黯然的脸上。“all my sads”,谁能清点他所有的伤悲,又有什么力量能带走他所有的伤悲,纸飞机漫天飞舞,落了一地的梦想,他的伤悲仍停留在原处,深深埋在那颗沉默的,紧闭的心中。
突如其来的灾难使他无忧无虑的幸福童年骤然落下了帷幕,便如一首华丽的乐曲弹到最流畅的时候突然断了弦,让人来不及反应过来,那刺痛便深入心扉,便这样曲终人散了。离开那所那自出生便住着的大宅时,他固执地,费力地一次又一次地将已然无用的玩具脚踏车搬上那辆已经堆满货物的车上,从那时起,他从不愿正视那些幸福的消逝,从不愿承受那椎心刺痛的伤痛,直到把苏醒的方进新接回家来,才给他带来一丝希望。他耐心地教他系鞋带,分报纸,连玲姐也感到失望的时候,他却从不丧失耐心,从不放弃这个握住幸福的机会,他的脸上重新绽放出属于少年的纯真笑颜,直到亲眼看到丁蟹在他面前打死了方进新,在他哭喊出:“爸爸死了”的那一刻,所有的希望从此葬送,最后一根琴弦嘎然而断。
他有着一颗属于天才的心,或者比别人更加聪慧,也比别人更加敏感和脆弱,象个精雕细琢的水晶工艺品,被一棒打成粉碎之后,根本无法将它们一片片捡起来,拼起来。两个家庭的痛苦固然都很深重,但丁孝蟹这个长子还有担负着抚养弟弟的责任和总有一天一家团聚的希望,方展博同样是长子,却担负不起这付生活的重担,更承受不起这心灵的痛苦。复仇是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团聚是个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责任是他完全陌生甚至于视而不见的负担,看见家里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情都会让他想起那些永远是噩梦的过往,那些如烟似梦的幸福和如今一家的清苦贫寒都让他难堪,任何往事一旦触碰都是如撕裂伤疤般血肉模糊般的痛,他选择逃避到昏睡里去,逃避到玩世不恭,自暴自弃里去。
在自暴自弃里,他遇到了小犹太。
他既不愿面对这个穷困潦倒的事实,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逃避痛苦,没有人能“carry away”他的痛苦,他只能挖个坑把自己和痛苦全埋起来,可是玲姐不准,她要把他从他封闭的世界里生拉硬拽出来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人;方芳不准,她要声嘶力竭地让他面对这个真实的世界和他自己需要面对的责任;丁益蟹不准,他要对他极尽侮辱让他明白这个世界不是他封闭起来就完事大吉的;丁孝蟹不准,同是孤儿的生涯里成长起来的人在他面前炫耀着另一种人生;叶天不准,他要把他从垃圾堆里捡出来擦干他身上的灰尘让他看到自己原来是块金子。
“你是方进新的儿子!”当头棒喝便是如此,方进新永远不能死而复生,可是方展博可以一飞冲天,当他精神抖搂一扫颓态地出现在股票交易所的时候,其实何尝不是另一种“死而复生”。他已经把十四年的醉生梦死忘得干干净净,把家人对他的埋怨置之不理,把丁益蟹给他的侮辱抛诸脑后,他不想报复,不想忏悔,只有雄心万丈,方展博成功的那天,万人瞩目地看着他,方进新也会重新活在别人的心里,他要他的父亲和他一起重生!
死而复生后的方展博遇到的第一个人是龙纪文。
其实我真的不知道他最爱的人是谁。尽管我从头看到了尾,我看到了他和阮梅在证券交易所里紧紧相拥,映衬着龙纪文一张黯淡流泪的脸,他终于做出了抉择,终于把他的幸福给了其中的一个女人,是即将失去生命的那一个,可是对于应了自己“一生孤独”的诅咒的那个女人,当真只是红颜知己,当真只是好朋友吗?我真的看不出。
如果我是方展博,我也从无选择,我明知爱情没有多选题,可是这两个选项都那样的扣人心弦,“你们两个一个娇,一个俏”,丢不下你也舍不下她,或者那一日展博指点着两人说:“一个大老婆一个小老婆,谁也不许争。”才是他的真心话,就象张无忌心里的梦想其实是“四女同舟”一样,只是命运逼迫作出选择的时候,才能从中分出“此爱”与“彼爱”当中微妙的差距,然后,仍然需要“忍痛”割舍掉其中一个。
小犹太象一阵清风,慢慢地,柔柔地,一天一天,一缕一缕慢慢地袭进了展博的心房;龙纪文象一团呼啸的狂风,误打误撞,风风火火,挟带着无以伦比的决心,也撞进了展博的怀里。他对清风甘之如饴,对狂风也乐此不疲,只是留住了明月留不住风,今生无缘共同拥有罢了。
两个女孩与他的初见,都起源于“斤斤计较”,小犹太五十一百地跟他讨价还价,龙纪文死缠烂打要报复他推她下车,一个锱铢必较,一个有仇必报,都会拉着他的胳臂对他又踢又打,态度之坚决都是半斤八两。
当她们都爱上方展博之后,态度之坚决也是半斤八两,谁也不肯放弃,谁也不肯认输,谁也不肯妥协,为了救出方展博一命,龙纪文可以跪在父亲面前苦苦哀求甚至发下毒誓,小犹太也能够守在周济生门前寸步不离,曲意讨好;龙纪文可以抽起一把椅子砸向丁孝蟹,小犹太也可以揪住他的衣襟凶悍地威胁这个一根手指就能捏死她的人。可能也是因为这样,在离开展博的几年里,她们才能结伴同游转了大半个地球,亲密友爱得象一对亲姐妹,在性子上她们看似水火分明,实则殊途同归,为了她们所爱的人,她们同心协力,一往无前,勇敢无畏,甚至连自己是否能够入选都没有把握,仍然无悔。
展博呢?
在那个和小犹太唱红河谷的静谧的夜晚,爱情如睡莲一般悄悄地绽放在两人的心里,美丽,洁白,香气四溢,那温馨的伤感的对望,和谐的歌声飘散在整个夜空中,“carry away all my sads”几乎已经不是梦想,那个收集了他所有纸飞机的女孩,也收集了他的伤悲和梦想,静静地为他守候,等着他转过身子望向她的那一刻。她终于等来了这一刻,却是她要离开他的时候,大客车上她慢慢地清点他给她的一样一样小东西,也清点着他对她一点一点的心动,出租车里他听着她为他录的一首一首歌曲,也听着她向他倾诉的一句一句心声,他慢慢地缩下身子,慢慢地压抑住心里的不舍和留恋,车子虽然南辕北辙,两颗心却越贴越近。
在那个和龙纪文奔向大海浸得浑身透湿的夜晚,他满心的伤痛和担忧,小敏在他咫尺之遥的地方跃下楼去,此后未知的灾难预言般在他心中反复辗转,他奔向大海让冰冷的海水将他浸透时,龙纪文毫不犹豫地奔向他的身边,和他共同承担这沉重的痛苦,他沉默的时候,她代他咒骂老天。两个湿淋淋的人在明月映照的海面下相对,两颗悲伤的心也在慢慢贴近,她为他带上贴身的金链时,他抚上她的面颊,那一刻他隐隐有吻她的念头,最终只是一个深深的拥抱,望着她飞奔而去的背影,他眼里除了感激,更有留恋,还有什么?是一丝难以克制的情意吗?
这两个女孩,要对哪一个不动心,不动情,都难,都太难了。
一个可以用一份温柔带走他的伤悲,一个可以用一份坦荡分担他的痛苦,无论是“小犹太”还是“疯婆子”,都是他赐予她们的称呼,可是他却不能同时赐予她们两份爱情。
展博流落到台湾的时候,两个女孩一起找到了他,他还在教小孩子叠纸飞机哼红河谷,表示小犹太对他而言是“刻骨铭心”的,可是无论有多困苦,他终于还是把龙纪文的金链宝贝一样留了下来,何尝不是为了同样的“刻骨铭心”。小犹太留下陪他甘苦与共,是因为不舍得他一个人苦熬,龙纪文选择离开,是不忍心看他这样为难,留下也是爱,离开也是爱。他全是知道的,所以对留下的小犹太许下了“将来娶你做老婆”的誓言,也为离开的龙纪文守住了变卖所有家财之后唯一留下的金链。
他陷身于苦难的时候感激小犹太的相依相伴,他脱离苦海的时候却飞奔去与龙纪文一同庆祝,为两个睡着的女人盖被子的动作同样轻柔,投以同样深情的凝视,他总是拉起两个女人的手,甚至只身回到香港的时候,怀里也抱着两个女人的拖鞋,一个都不能少。
对方展博而言,我只看到了一个也不能少。
龙纪文陪了他三年的时间,小犹太离开了他三年的时间,他将她的照片藏在皮夹里,在看到只剩了一瓣的橙子还细心地用保鲜膜包上藏在冰箱里就恍然大悟,看到电视里她弹奏红河谷的样子便怅然若失,那是因为这三年里,他失去了小犹太。倘若这三年里小犹太一直留在他的身边,冰箱里经常会有一瓣用保鲜膜包好的橙子,却少了龙纪文的开怀大笑和爽利的声音,他是否也会藏起她的照片,会在三年后看着街头开着跑车飞驰而过时,某个俏丽的短发女孩的背影同样怅然若失?
小犹太想用离开来唤醒他的真心,她没有等到。
龙纪文想用相伴来唤醒他的真心,她同样没有等到。
相守也罢,分离也罢,他仍然用一句“一样,都是一样的”来逃避这个抉择。
如果他仅仅是不想伤害其中一个,那么不想伤害到这种地步,是否证明这两人在他心中的份量相差不过毫厘,只是这种不想伤害,最终却让两个人都受了伤害。两颗受伤的心齐齐选择离开,互相偎依取暖,等待着他下定决心结束痛苦的一天,这一等,又是四年。
他为小犹太准备了八个戒指,准备了满腹的真心话,全都是真的,可是没有龙纪文的首肯,他不知还要把这些话藏多久,是她肯退了,小犹太要死了,才最终让他作出了选择。他一直想娶的人是小犹太,可是如果他没有同样藏了满腹的真心话要对龙纪文讲,如果他对她没有藏了很深的情,那么,是什么阻止他迟迟不向小犹太表白,是仇恨吗?
“仇恨”这个理由在四年前台湾的那个下午就不称其为理由,那是一个要求他二选一的时候,不是要求他在仇恨与爱情中选择,而是要求他在爱情与爱情中选择。他拒绝选择的是两份同样份量的感情,两个女人离开是因为分不清他对谁更重一些。如果他肯用仇恨作为理由,或许两个女人仍然愿意留下来等待,赌一赌命运,赌一赌情。
没有人怀疑他爱小犹太,可我很怀疑他也爱龙纪文,一个男人是否能够同时爱两个女人?
女人希望不能,而男人却知道,是可能的。不是不能爱上两个人,只是因为不能选择两个人,他对小犹太的爱,终于有机会让她知道了,可是他对龙纪文要说的话,却永远被藏在了心里。
我甚至怀疑,他对小犹太的加倍珍惜,是缘于他从开始就知道与她之间没有“永远”。而当龙成邦死的那一刻,他与龙纪文之间,也再没有了“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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