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复读恋上同班女生,表白被拒残忍将其杀害,后来怎样了?

男生复读恋上同班女生,表白被拒残忍将其杀害,后来怎样了?,第1张

根据南方都市报消息,四川省巴中市一高中复读生表白女同学被拒后,将女同学杀害一案有了新的审判结果,原本被判死刑的袁某,因为有实际的悔罪表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终审判决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8年8月,袁某因为高考时成绩不理想,没有选择上大学,而是重新复读了一年,在学校复读期间,袁某喜欢上了同班一位姓李的女同学。后来袁某向这位女同学表白,但是李同学说现在要参加高考了,想等高考以后再谈论这件事,拒绝了袁某的表白。

但是袁某当时已经无心学习了,而且开始钻起了牛角尖,心里还产生了不能和李某一起生活,就想一起死的想法,所以上学的时候情绪也变得特别不稳定。

受害人李某的同学说,班上的人普遍都觉得袁某的性格有问题,而且说话做事都很极端。在袁某被李某拒绝之后,曾经在一节体育课上,他找到了李某,拉着李某说了半天话。晚自习的时候他还把李某拦了下来,还拿美工刀割了自己的手。

后来袁某就做出了极端的选择,在案发前一天袁某购买了断线钳、锯条和水果刀,并且把这些东西带到了学校,藏在了学校的绿化带里。等学校熄灯之后,袁某便藏在了学校的实验楼内,到第2天凌晨2点多,他悄悄潜进了李某所在的一楼寝室,用断线钳和锯条破坏了阳台上的防护栏。

袁某剪断了寝室防护栏偷偷潜进女生寝室后,爬上了李某所在的床铺,用水果刀多次捅刺李某的头部和颈部,导致李某失血过多死亡。伤害了自己喜欢的人之后,袁某也用这把水果刀割颈自杀了,但最终被人发现,抢救了回来。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袁某在表白别人后被拒绝,就产生杀人的想法,并且趁人熟睡,没有任何反抗意识的情况下,用水果刀捅刺被害人的要害,手段极其残忍,作案情节恶劣,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是一审判决之后,袁某的家人提起了上诉,称袁某有精神病,并且在案发之后,袁某有坦白情节,应该从轻处罚。但四川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诉人的理由不成立,于是驳回了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后来由于袁某的家人一直坚持上诉,法院在审理期间也发现,袁某确实有实际的悔罪表现,于是有对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予以了采纳,酌情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最终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上世纪90年代初,广州发作了震惊全国的变态杀人案,因受当时办案环境的限制,立功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几年时间里,他一同又一同地作案,作案对象都是三陪女,手腕极为残忍,可谓残暴暴虐!

1990年2月8日晚,广州敦和路惊现一具女尸,经警方认定,死者因窒息而亡,身上有多处伤痕,死前遭遇凶手强奸。

1991年2月20日晚,广州郊区公路旁,又发现一女尸。经与前一个案件对比,作案手法类似。

8月10日晚,广州郊区又现一女尸。此次凶手的手腕更为残忍,尸体的乳房及局部皮肤被割掉。

一时间,案件处于搁浅状态。广州市民也不断被惊悚的氛围包围着,很多女性夜不出户,人们的生活次序、社会次序遭到了毁坏。由于案件与香港雨夜屠夫案十分类似,一些好事者经过加工改造后,把这些案件写成了一些很有卖点的小说奇闻。

听说,作案者关于身着红色着装的女性别有好感。一时间,广州当地的女性不敢穿也不愿买红色着装。

就在警方全力侦破案件的过程中,立功分子不断没有中止罪恶的手,似乎成心在跟警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普通,到了1993年,受害者增至12人。

心急如焚的警方固然不断没有抓到立功分子,但也有了一些收获。一是判定受害人多数为外地三陪女。二是凶手虽劫色劫财,但更主要经过女性发泄变态心理。

1994年9月19日,一个叫黄艳红的女孩来到海珠区公安分局新窖镇派出所报案,她幸运逃脱了罪犯的魔爪,并向警方描绘了罪犯的容颜,警方即刻行动,最终在一所房子里将一名叫罗树标的家伙抓获,经审问,他就是十恶不赦的杀人魔头,至此警方算是松了一口。

警方在罗树标的家里搜捕时,办案多年的老民警马所长看到眼前的一幕幕,顿感头皮发麻。他们除了找到一些女性的内裤和乳罩之外,还发现了十多个庞大的玻璃瓶,瓶子里浸泡着被割掉的女性乳房和阴部。另一个发现也让其张口结舌:一个铁丝制造的女模特,身上裹满了真人皮。

罗树标,1954年生于一普通家庭,自幼学习不好,上学期间有光明正大的恶习。

后因盗窃杀人被刑拘,释放后仍然旧习不改,并迷上了看**影碟。

据罗树标自述,他曾看过无数的**片和暴力片,给其留下了深入印象是一部香港杀人断尸的影片,他数日睡不着觉,并且有着激烈的模拟欲,试图成为剧中人的角色。

罗树标作案手腕残忍,很多女性的生殖器官被割掉,证明其心理有着极端暗淡灰色的一面。作案几年来,他不断没有被捕,所以胆子越来越大,后来成心把强奸女性的精液暴露在外,借以对警方停止应战,可知其有着激烈的表现欲。

更让警方感到诧异的是,每一次作案后,他都将细致地经过停止记载,可知其极度变态的心理。

罗树标案件共计形成17条人死亡,可谓罪大恶极,从他行凶的第一步起,他就给本人挖了一条掩埋自我的死亡之路。入狱后不久,由于作案证据确凿,他最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之后,由于其案件在社会上广为传播,香港一**公司将其改编成了限制级**《广州杀人王之人皮日记》。

广州白云警方4日对江夏村发生杀人案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近日,有媒体报道“广州白云区江夏惊现连环杀人案”,部分民众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转发。白云警方对相关情况开展核查。经调查,相关情况如下:

8月31日晚,广州市白云区江夏北七巷发生一起丈夫伤害妻子致死案件,警方已对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9月1日19时许,警方接民众报警称,广州市白云区江夏村一公厕内有一男子晕倒,经“120”医务人员现场确认该男子已死亡。法医勘查后排除死者外伤致死,符合猝死特征,具体死因仍在进一步调查。

9月3日21时许,有民众报警称在广州白云区江夏西头大街附近,有一女子倒地需要救助。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通知“120”医务人员到场救治。经查,该女子患有癌症,事发时突然发病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广州白云警方提醒,白云区江夏村整体治安稳定,不存在某媒体报道中所谓的“连环杀人案”情况,请市民民众提高辨别能力,使用社交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时,先了解清楚信息源,辨明真假,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对利用互联网随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予以查处。

关于江夏村发生杀人案处理结果,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相关规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确定处罚。

情节轻微的,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按《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刑。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雨夜屠夫”案,在上世纪90年代,广东省广州市接连发生了19起女性被奸杀的案件,其中有18起的尸体被肢解并抛于野外。

凶手的手段极其残忍变态,给当地带来了不小的恐慌,由于尸体被发现时之前下过大雨,人们便称这个变态罪犯为“雨夜屠夫”。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雨夜屠夫案的前因后果吧。

1990年2月8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敦和路附近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具被残杀的女尸。

警方立刻出警赶往现场,受害者是一名20岁出头的女性,尸体仰面平躺在草丛,脖子上有明显掐痕,其眼珠外凸充血,尸体上身有衣物,下身赤裸,指甲里有人的皮屑和少许血迹,死者应该是在生前经受过激烈的搏斗后,窒息而亡,并曾受到过案犯奸污。

在尸体附近并没有发现搏斗痕迹,所以警方初步断定此地并非命案现场,而是凶手选择的抛尸处。

1990年2月此案发生后,直到1994年9月,广州市一共发生了19起奸杀女性并抛尸案。

根据勘察,死者均为年轻女性,其中有些是暗娼,凶手的作案手法大体一致,警方认为这些案件皆一人所为。

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恐慌,广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破调查。

由于抛尸现场并非第一案犯地点,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再加上当时办案技术条件较差,所以警方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进展。

直到1994年9月19日上午,有一位慌乱紧张的女性向警方报案,称有人想杀她,但被她侥幸逃脱。警方立刻根据根据其提供的案犯线索进行搜查,最终成功锁定了“雨夜屠夫”的身份,罗树标,并成功将其逮捕。

案犯罗树标,男,1954年8月20日出生在广州。其性格恶劣,小时候就曾进行过多次盗窃行为。1974年,20岁的罗树标因盗窃被抓,送去劳动教养两年。

1977年,刚被释放不久的罗树标潜入市家电研究所行窃,单被一女子发现,他便将女子杀害并成功脱逃。

1979年,罗树标又因盗窃被送去劳动教养三年。1982年被释放后结婚,并与妻子生下一儿一女。可是次年,他再次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1987年罗树标刑满释放,但他却迷上了色情录像带,他知道香港杀人割尸司机林过云之后,深受其影响,为了发泄性欲,他四处偷盗女性的衣物。

但是仅仅靠衣物并不能满足罗树标的变态心理,1990年2月7日,他在新洲路附近将一名番禺市女性骗上了车,并把她载至琶洲乳牛场对其进行强奸,由于该女子激烈反抗,他便将其杀死,并进行了奸尸后将尸体抛尸于敦和路附近。

首次作案后的罗树标变得越来越变态猖狂,在之后四年内连续作案18起,并将受害者尸体分尸供自己观赏。

1994年9月19日,警方将罗树标成功逮捕归案,并在其家中搜寻到大量女性衣物。

经过审讯,罗树标对其罪行供认不讳,但其态度依然恶劣,在审讯室说出“三陪**命不值钱”之类话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审判,并依法对其判处死刑且立即执行。恐怖的“雨夜屠夫”终于得到法律制裁。

案犯的心理变态程度让人毛骨悚然,他居然把杀人奸尸当成是一种享受,色欲让他的心理变得扭曲,让他变成了真正的魔鬼。

不过,再可怕的魔鬼也有被法律制裁的一天,也有接受正义审判的一天。希望逝者安息,天堂没有雨夜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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