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十法之室内打伞:在室内将伞打开,能够为游荡的鬼魂遮住阳光,创造一个清冷阴暗的环境,因而会聚集来大量见不得光的阴气,吸引鬼魅现身。
咖啡厅靠窗户的角落里坐在一男一女两个人,男人慢慢的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望着一脸苍白的女人静静的等着女人开口。
而女人双手端着杯子,一脸沉思她不知道她做遭遇的事情说出来有没有人相信。
女人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望着窗外人来人往的大街幽幽的说:“阿阳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被叫做阿阳的男人好笑的说:“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鬼啊!阿华你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不然你也不会这么着急的叫我出来。”
阿华叹了口气说:“我就知道你不信,原先我也跟你一样不信,但是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不得不信。”
接着阿华告诉阿阳自己遇到的事。
那天雨下的很大,天空灰蒙蒙的,阿华和自己的好友阿娟去医院看病,原本这么大的雨阿华是不想去的,可是阿娟那边却等不及似的非要她一起去医院把肚子里的拿掉,无奈阿华就陪着阿娟去了。
阿华静静的坐在手术室外的椅子上等着阿娟出来,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让她觉得非常的讨厌,突然走廊的角落有一把已经敞开红色的雨伞引起了她的注意,雨伞上面画着一个小孩,孩子一脸害怕而恐惧的伸出双手在空中舞着。
突然间她发现伞中的孩子对她笑了一下,她连忙用手擦了下眼睛,没错那孩子还在冲着她笑,一分钟不到孩子有恢复成一脸害怕而恐惧的样子,阿华紧紧捉着挎包心里很害怕,她闭上眼睛心里默念着阿弥陀佛,过了一会儿手术室的门开了,阿华睁开眼睛向角落看了下,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将阿娟送回家安顿好她之后,她也回自己家去了,回到家已经晚上七点多了,打开灯的瞬间她又看到了那把雨伞,雨伞撑开了就放在阳台的角落,阿华心脏一下子跳的飞快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阿华快步走到阳台,将伞关上扔出窗外。
还未定下心的阿华打开房间里所有的灯,黑暗充满了神秘、恐惧只有亮处才能让她的心安心些,躺在床上睁着两个眼睛看着灯,迷迷糊糊中听到小孩子玩水的声音,阿华下床跑到卫生间去,一切都是安静的,没有水没有孩子,关上门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快点睡着。
迷迷糊糊中她看到有个孩子不停的在哭,一边哭一边说:“阿姨你为什么要把我扔掉?阿姨不要打我,痛痛……”接下来的画面是一个女人拿着衣服架不停抽打着孩子……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阿华又看到了那把雨伞,她明明已经扔掉了,怎么还会出现在自己的房间里?阿华的心仿佛提到了嗓子眼,这一切都是幻觉,可当她碰到雨伞时,她哭了,害怕的哭,慌乱中阿华又把伞扔了,然后她就给阿阳打电话让她出来陪陪自己。
“阿阳我说的都是真的,我现在都不敢回家了,我害怕我一回去那把伞又会出现。”阿华语气慌乱的说道,紧紧握住杯子的手不停擅抖着。
阿阳有些心疼的看着这个让他喜欢了两年却又不敢表白的女人,现在的她就像是被吓坏的小女人,需要一个肩膀让她靠着。
“我陪你回去看下,也许那只是你的幻觉,根本就没有什么小孩雨伞。”
“不,我不回去,他一定还在,那个孩子他是小点,是他,一定是他回来找我了,我当初不是故意的。”
“什么小点?他是谁?”
阿华摇了摇头说没事,眼神慌乱的转动着,在她的心里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她对一个人说过,除了他谁都没有说过,只有她和他知道。
就这样在阿阳的劝说下,阿华跟着阿阳回到自己的家中,家里的一切还是原来的一样,唯一多的是阳台角落开着一把红色的雨伞。
阿华害怕的趴在阿阳的肩膀上擅抖着,阿阳扶着她坐在沙发上,自己走到阳台拿起雨伞打量着,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毛病来。
阿阳想竟然扔不掉那就把他烧掉,于是当着阿华的面把雨伞烧掉,然后再阿华家中陪着她两天 ,两天后什么事情阿阳一脸不情愿的离开了阿华家。
半个月后的一天下着雨,晚上阿华及不情愿的坐着劳斯莱斯来到一栋别墅下,阿华对伞还是有些恐惧,于是冒着雨快步跑进别墅。
对于别墅里的一切阿华很熟悉,很快一切都是属于她的了,别墅里很安静,阿华叫了几声保姆,也没见答应,阿华生气的想着一会把保姆炒了。
阿华往楼梯走去,去找她要找的人,走在楼梯上阿华有种不安的感觉,越往上走不安的感觉越是强烈。
别墅里静悄悄的,地面上只有阿华高跟鞋“嘀嗒嘀嗒”的声音……
怀着一颗不安心抖着双手打开房门,房间里淡淡的飘出一点令人恶心的味道,阿华走进房间责怪的声音刚要发出口就被眼前的一切吓傻了。
只见床上躺着一个男人,男人一脸恐惧,胸口插着一把红色的雨伞,阿华害怕的抖着双腿想要走出房间,还没走出去双腿不自觉的瘫在地上,她只能慢慢的爬着。
“嘭”的一声房间门被关上了,阿华哭喊着拍打着房门,脸不时的转过来看着床上的男人,生怕他会突然间诈尸。
阿华恐惧的靠坐在门后边,眼睛死死的盯着男人,突然从红色雨伞爬出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孩子嘴里流着血,身上一道一道流着血的疤痕,慢慢的爬到阿华面前。
阿华害怕的想要尖叫,可是不管她怎么努力嘴里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一脸恐惧的看样眼前的孩子。
孩子伸出瘦小的双手用力的扯阿华的胳膊,边扯边说:“阿姨我把你的胳膊扯下来,你就不会打我了。”
血顺着胳膊滴在地板上,阿华疼的几乎快要晕过去了,她现在只希望自己能快点死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痛苦的承受失去胳膊的疼痛。
扯去胳膊后,孩子满脸是血的指了指阿华的心说:“你的心脏太坏了,我帮你扔掉。”说完掏出阿华的心,扔在一边,然后开心的消失了……
一年前阿华认识了一位有的男人钱人,并且成功的成为他的情人,男人的妻子是难产死的,孩子生下来之后他就漠不关心,有了阿华之后对孩子更加的不理不睬。
阿华看男人不喜欢孩子,又想到自己如果嫁给他了有了自己的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必定会跟自己的孩子争夺家产,于是就对孩子不是打就是骂。
有一天孩子不小心将阿华心爱的衣服弄脏了,阿华拿起旁边的雨伞狠狠的打在孩子身上,孩子不停的哭喊着,最后孩子慢慢倒在地上……
男人知道后对阿华没打没骂,反而还一脸的高兴,对外只说孩子不小心从楼梯上摔死了……
恐惧手术医院鬼魂幻觉
伽利略的雨天 淇水殇殇 在我和伽利略认识的第十年,我的思维已向这位科学怪咖靠拢。 别害怕,看起来仿佛要席卷全世界的暴雨,其实降雨量也不过九毫米;或者,小心哦,看起来一碧如洗的天空,会在四十五分钟后下起大雨。 如果爱情,也可以用刻度来计量、用公式来预测就好了。 可现实是,他可以精准地预知下雨的时间,却始终无法回答,他是不是爱我。 我和伽利略认识的第十年的春天,持续晴朗干燥,近百天没有降雨,天气预报说,下午终于有场暖湿气流入境,和冷空气交汇形成降雨。 比约定时间早了些,我坐在公园长椅上,耐心地等着暖湿气流,等着我的伽利略。 我微微仰头,大喇喇的阳光刺入眼里,我想要流泪,我在风中轻轻闭上了双眼,回忆翩跹。你愿意等一个人十年,只为等他一个并不确定的答案吗?我愿意。 1 我和伽利略相识于一个失恋的下雨天。 十四岁的我,头发短得像刺猬,校服裤子又太长,裤脚被踩得稀巴烂。那是仅仅因为男生长得好看就会心动的十四岁,鼓起勇气跟篮球队的“流川枫”表白,结果被发了好人卡:“咱们是好哥们,你力气大,要不要来打篮球?” 其实原因我也懂,我不够聪明,不够漂亮,还有点“怪力”,譬如会一肩扛起桶装水换水啦,譬如在食堂打饭冲锋陷阵所向披靡啦,总之不讨喜。 那天雨下得很大,全世界仿佛都要倾倒。 我郁闷地换了双柠檬黄雨鞋,撑着伞在雨中寻找大大小小的水洼,一阵疯狂踢踏,踩得水花四溅,才觉痛快。因为是低着头踩水,所以没留神旁边的身影,不小心把水花溅到对方身上,我慌忙收敛动作,抬头忙不迭地道歉。 可对方像没听到似的,理也不理我,继续往前走。 他没有打伞,雨幕里颀长的背影显得孤独落寞。我想:他会不会也失恋了? “同学,一起打伞吧。”我走上去分一半伞给他。他好高啊,我高高举起伞。 他终于注意到我,后退一步,和我保持距离。雨水顺着他挺拔的眉峰、高挺的鼻梁和尖尖的下颌流淌下来,在他鼓动的喉结上打了个优美的斡旋,再淌入他消瘦的锁骨。 他看了看我,说:“这雨PH值才六点八。” 我还愣在他帅气的外形上,傻乎乎地问:“什么?” “不是酸雨,所以淋雨也没关系。”他把手里PH试纸给我看,淡淡粉红色分外娇艳。 我石化三秒,不依不挠地把伞送过去:“可是淋雨会感冒啊。” 他一本正经地解释:“感冒是病毒感染,跟免疫细胞有关,跟淋雨无关。” 这就是我第一次遇见我的伽利略,他站在雨中,用强有力的科学理论说得我一愣一愣。对我来说,他就是一本亮闪闪的《百科全书》。从史前文明到星际黑洞,他在雨中花了两个小时给我论证淋雨的好处,而我其实……只想和他共撑一把伞而已啊。 雨终于停了,他仰头看了看天空,问我:“想不想知道,刚才的降雨量是多少?” 我跟他来到操场,一大堆瓶瓶罐罐摆在地上,雨量筒、量杯和漏斗,他举起透明的量杯,清晰的刻度呈现出来,他说:“十毫米以下称为小雨,刚才只下了九毫米的小雨。” 我震惊地盯着量杯里的刻度尺,被他的话狠狠戳中了心窝。像是要倾倒全世界的雨,其实不过九毫米而已;像是要痛入骨髓的失恋,或许也不过轻如鸿毛。 我在刹那间释然微笑。 2 伽利略的本名叫阮冬宸,智商和身高一样是,出身科学世家,爸爸是顶尖天体物理学家,妈妈是知名海洋生物学家,他本人已经拿了几次国际奥林匹克数理化的金奖。据说他曾把发光水母的DNA植入金鱼体内做成“鱼灯”,还时不时在脑袋上绑一堆电极做实验。 高智商低情商的怪咖少年,在学校自然是独行侠,很少搭理人,大部分时间会趴在桌上睡觉,醒的时候也忙着在纸上演算扭量理论之类,浑身上下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所以就算升入高中后我和他同桌了半年,也从未搭过一次话。直到某天课代表收语文作业时,他突然长臂一挥,抓走我的作业本:“借我抄。”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个永远全年级第一的学霸,低头飞速地抄着我这个学渣的语文作业。抄完又趴在桌上呼呼大睡,留我一个人风中凌乱了好久。 他抄了我三年的语文作业。他记忆力很好,过目不忘,问题是那些古诗词他连“过目”都没有过,上语文课都在睡觉。作为交换,我抄了他三年数理化。奇怪的字符他写起来非常漂亮,那些枯燥的公式和方程,在他的一笔一画下显得那么活泼可爱。 我们熟起来后,他叫我“根二点五”,因为我身高只有一米五八。事实证明,学霸从来不会放过任何秒杀学渣的机会。 “根二点五,你的反射弧可以绕地球三圈了。” “门捷列夫看到你的答案,会在地底下哭泣的。” 每次发,他看看我的分数,再看看我,那眼神像在说:“像你这么笨的人能活到现在真不容易啊。”在他各种高大上的言辞面前,我觉得自己low到爆了。 幸好他大部分时间在睡觉。他的睡颜,像古希腊神话里沉睡在月光中的美少年。他就那么静静地睡着,对我来说却是一种诱惑。 少年把脸压在课本上,睡得香甜,窗外是大片大片盛开的栀子花,纯白,芬芳,衬得他眉目如画。清风吹来,像羽毛般撩拨我的心,我不住伸手,隔空细细描绘他的眉眼。 3 阮冬宸改变对我的看法,是在高二暑假,我在公园散步时遇上了他。 “根二点五!”他手拿一个白色昆虫网,戴着类似煤矿工人带探照灯的安全帽,肩挎一个透风塑料盒,还背着个双肩越野攀岩包,阳光从树缝钻入,吻上他沾着泥土和青草的脸。 我轻咳两声说:“你这是去盗墓吗?” 他笑点向来很高,面无表情地解释说:“我在抓双叉犀金龟。”见我满脸疑惑,他换个通俗的说法:“就是独角仙。”见我依然满脸懵懂,他瘪瘪嘴:“甲壳虫,你总知道吧?” 我点头:“你捉甲壳虫干嘛?” “你没看新闻吗?”他疑惑地挑眉,“光线照射干扰条件下,独角仙外壳会形成绿色,但水渗透外壳多孔层时,又会变黑。这种特征可以研发湿度探测器……” 我耐心地等他说完,嘴角抽搐着笑:“正常高中生不会看这种新闻吧?” 他耸耸肩:“我已经搞定了,准备回家。对了,你要不要去我家玩?” 阮冬宸的家根本就是个巨大的实验室,一进门我就被两个面目狰狞的非洲木雕吓坏了,在一排诡异的模型中我勉强认出一个DNA双螺旋结构。 进门阮冬宸喊了声:“开灯。”头顶的灯就亮了起来。 我试着喊了声:“关灯。”灯立马灭了。我兴奋得双眼发光:“这是你做的?” “你说识别灯?是啊。”他轻描淡写地说。 说完就不再搭理我,兀自用显微镜捣鼓甲壳虫,完全沉了进去,把我这个客人忘得一干二净。我找了条椅子坐下,双手托腮看着他,显微镜前的男生认真做实验的模样很迷人。 实验用的白炽灯打在他的侧脸上,仿佛笼上一层薄霜。 一小时后,阮冬宸站在木梯子上,试图将一个金属制巨大的气垫导轨搬下来。我看他很吃力,便走过去爬上梯子,帮他把气垫导轨拿下来。 他惊讶地望着我:“你力气真大!”像发现宝藏似的拉住我:“来,做我助手!” 没想到我的“怪力”能帮上他,我莫名欣喜,整整一个下午都在做他的实验助手。当最后一个白磷实验突然在我面前“砰”地着火时,阮冬宸大喊一声:“用湿布盖住!” 我临危不惧,抓起毛巾蘸水盖上去。 阮冬宸瞪圆了眼睛望着我:“根二点五,你真的很特别!” 他难得夸我,竟然还夸我两次,我低下头不知说什么。被其他男生嫌弃的缺点,在他这里却成了优点。我的心好像被蜻蜓点水,温柔的水波在心湖里缓缓荡漾开来。 我肚子突然“咕噜”一声,他甩出一堆外单:“饿吗?要吃什么?” 最后我用厨里的面条和鸡蛋做了两碗鸡蛋面,两人捧着热气腾腾的面条在一堆瓶瓶罐罐中席地而坐,热气氤氲,他的眉眼愈发纤长。 4 自那以后,我每周末都去阮冬宸家给他做助手。我能干体力活,不怕起火不怕,硫酸泼出来都淡定自若,还能下厨做点饭菜,阮冬宸恨不得给我点三十二个赞。 他的父母常年在外地科学考察,偶尔回来见到我,会笑嘻嘻跟我打招呼。他们是对相爱的夫妻,受西方文化影响很深,分开时总爱拥抱吻别,当着我和阮冬宸的面。 我总是心慌意乱地别过脸去,好像看到的画面是我和阮冬宸接吻一样。 全世界都是我的心跳声。 有了校外的接触,在学校里我们自然更亲密。校园里最不缺乏的就是八卦,很快流言蜚语四起,阮冬宸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因此我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班主任把我和阮冬宸叫到办公室去,我被逼急了,突然蹦出一句:“是!我喜欢阮冬宸!” 原本只是叛逆的气话,可喊出声后我脑子“轰”地开来。胸膛掀起惊涛骇浪,大脑却一片清明。我喜欢他,我当然喜欢他,他睡觉的样子,他修长的手指晃动着试管的样子,他咕噜咕噜把我的面汤喝得一干二净的样子,他揉着我头发叫我“根二点五”的样子。 他就像一道光,照亮我灰蒙蒙的青春。 时间仿佛凝固了,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睁开眼,阮冬宸扭头望着我,他的脸迎着窗外斜射进来的夕阳,半明半暗,看不清神色。 良久,班主任轻咳几声:“阮冬宸,你呢?你也喜欢蓝蓁蓁?” 他的眸光一片迷惘,像找不到导航灯的夜海里的船,他的眉缓缓颦蹙起来,像耸立的小山丘。他很苦恼,很茫然,淡色的薄唇张了张,淡淡地说:“我不知道。” 他不知道。 那天我一直强着没哭,直到晚上回家,把书包一扔,整个人脸朝下倒在床上,一动不动,床单从脸上一直湿到脖颈。我发誓了一万次再也不理阮冬宸,却还是不住在被泪水打湿的日记本里写道:“或许他是喜欢我的吧,他只是不知道而已。” 刚写完,就听阮冬宸在楼下叫我。 夜色迷离,遮掩住我红肿的泪眼。阮冬宸抱着一个巨大的天文望远镜,我们坐电梯到顶楼天台。他教我看星云。 “最近光污染太严重,否则昴星团和蜂巢星团可以用肉眼看见的。”他把望远镜调好,拉我过去看,“这是车轮星系,距离地球五亿光年。” 车轮星系的颜色非常绚丽,姹紫嫣红,我弯腰在望远镜前看了许久,直到阮冬宸拍拍我肩膀:“还有马头星云。”我观赏着美丽的星云,眼眶残留的湿润渐渐被风吹干了。 夜深了,我送他下楼,楼下有一棵桂花树,暗夜里花香浮动,白色花瓣朦胧闪烁。 他望着我,声音带着青春期男生特有的沙哑,和他特有的温柔:“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你,但是我不讨厌你。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你愿不愿意等我去弄清楚?” 一阵晚风轻柔拂过,满树桂花如细雪纷飞。有片桂花落在我鼻尖,痒痒的,带着一丝惆怅的甜蜜。我静静望着他,他眸子里映出灼灼桂花。 亲爱的伽利略,除了你,再也不会有人带我看五亿光年外的星云了。 我点头,眉眼弯弯地笑起来,风带着桂花香扬起我的裙裾,和初初留长的齐肩长发。 当时的我还不知道,这一等,就是十年。 5 当科学怪咖的助手,像是奇妙的大冒险,每天都惊心动魄。 我学会自备灭火装备,因为阮冬宸家被引燃过好几次,阳台上的花花草草纷纷慷慨献身。有段时间他研发智能闪光弹,差点把我晃成“雪盲症”。 十六岁暑假,我陪阮冬宸去海底采集红珊瑚。他给我戴上氧气罩,拉着我跳下海。海水澄澈,缕缕阳光射入珊瑚礁,阮冬宸的短发一根根绽放在海水里,张牙舞爪。 他拉着我的手,逡巡过斑斓的珊瑚,鱼受我们惊吓,纷纷散开,像波光粼粼的丝绸流淌在我们身边。它们扩散又聚拢,海底的世界光影流转,像脉脉含情的双眸。 我小腿突然一阵钝痛,转头一看,两只水母袭击了我的小腿。 水母是神经毒,直接麻痹呼吸系统和心脏,我瞬间天旋地转。 酥麻的身体往下沉,直到阮冬宸的手臂托住了我,迷迷糊糊中他抱着我游出海面,阳光得我睁开眼,看到他正抬着我的小腿,俯身用嘴吸去伤口处的毒刺胞和污血。 “不要睡!千万不要睡!”他一边吸,一边拍打着我的脸。 我望着他紧张焦灼的眉眼,突然觉得,就算这样心脏麻痹,我也心甘情愿。 他以最快速度送我去,说差点就要截肢了,他吓得脸色苍白,我却笑了。 亲爱的伽利略,和你在一起的种种危险,我并非不害怕。不过比起害怕,我更想留在你身边,不管多么危险的境地,着火、、中毒、酸蚀,我都愿意陪着你。 直到靳居里的闯入。 阮冬宸给我介绍靳居里时双眼都在发光:“她十岁把她家的烤箱改装成智能机器人,十三岁就跟我一起造了台核反应堆!” 靳居里十四岁去加州念大学,一回来她就和阮冬宸用流利的英语交流。即便他们换成中文,我也听不懂,因为他们交流的科学术语,甚至还没有相对应的中文翻译。 我呆呆地望着他们在黑板上写写画画,激烈地讨论着,我看不懂、听不懂,只好去泡一壶咖啡。可靳居里说:“我不喝转基因的咖啡。” 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她说的第二句话是:“嘿!你叫根二点五?你做过门萨测试吗?你的智商有阮冬宸的一半吗?忘了告诉你,我和他是青梅竹马。高智商的人结婚才能保证下一代的优良基因。” 靳居里是飓风,她一来,就摧毁了我整个生活。 阮冬宸打给我:“我饿了,你来给我做饭吧。居里爱吃芥末,帮我点吧!” 我吃不惯芥末,那呛鼻的味道让我想流泪。 靳居里回国后一直住在阮冬宸家,他们每天都有谈论不完的课题,做不完的实验。我做好菜端上桌,他们一边吃一边还在兴奋地争论。我吃着加了芥末的汉堡,泪流了满面。 阮冬宸发现我的异样:“你吃不惯芥末吗?” 于是我点点头,毫不掩饰地流泪。 6 那年高考,我毫无意外地考砸了。 阮冬宸和靳居里一起去了斯坦福,我却进了复读学校。天差地远,云泥之别。我们隔着51个经度,18个纬度,明明只有一个太平洋,我却觉得,我们相距五亿光年。 我做过门萨测试,得分不到80,我的确连阮冬宸智商的一半都不到。 很可笑是不是?基因决定了我们不会走在一起。我却傻乎乎地相信,我可以跨越这一切,我可以走完九十九步,就等他朝我走一步,我们就相拥。 可我连走那九十九步的资格都没有。 阮冬宸去机场前,打车到我家喊我:“蓝蓁蓁!”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我要走了!” 我躲在窗帘后面粗鲁地擦拭着眼泪,假装坚强地喊:“我要学习,没时间送你!” 为了不让自己没出息地跑出去,我把门反锁,把钥匙扔出窗口。那年的九月,窗外是一树一树的花开,仿佛燃烧的云朵,而我的心像一片片烧成锦灰的雪,秋风萧瑟,洪波涌起,他要走了,我的人生再也没有日月光华。 阮冬宸在楼下等了我很久,快赶不上,终于落寞地坐上出租车。 他真的要走了?我的心狂跳起来,我死死抓住窗帘,指尖发白,终于无法耐,从三楼窗口翻出,顺着潮湿生锈的水管往下滑。风吹起我的发梢和裙摆,我不顾一切地跳下围墙,等脚心触到冰冷而粗粝的柏油马路,才意识到自己没有穿鞋。 雨下得很大,天地苍茫。 出租车启动了,我光着脚在雨中狂奔,大颗的雨水砸在我脸上,像是朵朵的泪珠。我拼命追赶,拼命呐喊,可他听不见。雨下得那么大,他听不见。正如我一生一世的勇敢和坚强全部给了他,他却从来不曾给我任何爱的回应。 他的车没有停留,疾驰而去,去往我永远永远无法抵达的地方。 雨水冲刷着我的身体,我双腿一软,颓然坐在地上,脚底鲜血淋漓,也无法阻止滂沱的眼泪。雨水把他带来,又把他带走。那时的我,绝望地以为,这一生再也见不到他了。 莫泊桑说:人生永远没有你想得那么好,也没有那么糟。 阮冬宸偶尔会给我打,我站在复读学校荒芜的空地、苍凉的风中,手指紧紧攥住发烫的,听他说他的生活,说他的课题,说他的……靳居里。 “根二点五,我很想念你做的饭菜。”他叹息说。 我涩涩地笑起来。他想念的是我的饭菜,我大概只配给他做饭吧,能听懂他高深的定理和公式,能和他讨论科学课题,能和他并肩站在科学世界光辉舞台上的,只有靳居里。 “对不起,我要去自习了。”我深呼吸一口,空气里有草木的味道。 你有没有追逐过一颗星,你有没有这份永远无法触及的绝望心情?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考个好大学。我在无数个咬紧牙关埋头苦学的日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蓝蓁蓁,就算你永远追不上他,你也不能让自己烂在泥坑里。 因为你还喜欢他,光凭着这份喜欢,你就不能让自己堕落。 7 可是就算百分之百的努力,人与人之间,还是有天分的差距。我终究只考上个普通的大学。家里也没有余钱送我出国,原本以为我和阮冬宸会越走越远,没想到大二那年,修满学分提前拿到学位的阮冬宸子承父业,回国进入顶尖科研机构。 他开车到我的学校,时隔两年,第一句话却是:“你不带把伞吗?三十六分钟后会下雨。” 我一下子愣在那里:“三十六分钟?” 他说:“我喜欢中国气象局,每隔五分钟发布云层厚度标示图,你知道机械学习吗?就是反馈神经网络,模拟人类大脑的一种技术,可以精准计算出下雨的时间……” 我愣愣地望着他,听他兴致勃勃地解释,眼眶却慢慢湿润起来。 这就是我亲爱的伽利略,他可以如此简单地把我们分离的时光,像掸掉灰尘般迅速地掸掉。在他的邀约下,我成了他科研室里最给力的助手。 我们依然很有默契,他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他要什么。 我生日那天,他问我:“要不要坐热气球?不如我给你做个热气球,我们到天上看云朵。” 对他来说,做热气球就像下面条一样简单,耐高温、抗压力的超薄特制涤纶布在科研室是现成的,燃烧器、手动开关和高温输气管更是唾手可得。我帮忙网购了质地坚韧的山野藤条,他花了两个晚上,组装出一个蓝色热气球,上面印着我的姓氏“蓝”。 “没问题吗?会不会在半空中出意外?”我笑着问。 阮冬宸很专业地解释:“球囊里有两千多立方米的热气,足够保证热气球平稳降落。” 二十一岁的初秋,我生日那天,碧波万顷的湖面,阮冬宸牵着我的手,热气球缓缓升上天空,蓝天越来越近,白云仿佛伸手就能触摸,清风吹拂过我们的面颊。 我们长时间微笑对望着,我的眼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他手忙脚乱地帮我拭泪,我张开双臂,狠狠抱住他。 我把下颌枕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哽咽着说:“我一直在努力,我从来没有放弃。阮冬宸,我喜欢你,我会一直追逐你,一直等待你。” 天空不再遥远,白云环绕在我们身边,他掌心的温度熨烫着我的心。清风如醉,我在两千米的高空中哭得像个泪人。良久,他轻轻说:“给我唱首吧。” 我们坐在热气球中,他枕着我的肩膀,听我唱了一首又一首的。 “我不管未来会怎样,至少我们现在很开心。我不管结局会怎样,至少想念的人是你。” 他听着我的声,轻轻闭上眼,睡着了。我静静望着他沉睡的脸,一切仿佛回到十五岁的同桌时代,他身后是整片整片洁白的云朵,像当年的栀子花。 我不住伸手,隔空细细描绘他的眉眼。 人生在世,匆匆苦短,有过这么多美好的瞬间,还奢求什么呢? 8 靳居里再度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已经足够冷静。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是非转基因的咖啡。”第二句话是:“你有没有问过阮冬宸对你的感情?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只是一厢情愿?我承认你和他很有共同话题,但是你要知道,爱情是世界上最无解的东西。” 靳居里到底是靳居里,很快淡定地勾唇一笑:“你认为他喜欢你?”她把递给我,屏幕上是阮冬宸发给她的一封邮件:“你看得懂吗?” 那是一串很奇怪的字符:r=a(1-sinθ) 我百度了那串字符,那是数学家笛卡尔给瑞典公主的最后一份信。国王要拆散相爱的他们,没收了他们所有的信件。笛卡尔染上黑死病危在旦夕时,他给公主寄了最后一串字符。 国王和大臣都看不明白,只好交给公主。公主在纸上建立了极坐标系,用笔在上面描下方程的点,发现这是一个美丽的桃心形状。 又是一年桂花香,香气浓烈馥郁,熏得我鼻尖微微发红。 9 从十四岁到二十四岁,我追逐了伽利略整整十年,我花了十年时间,等待他一个答案。 在连续百日无雨的干燥春天,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耳畔响起昨晚靳居里问我的话:“如果你等了他十年,他告诉你,他并不喜欢你,你会怎么样?” 那一瞬间,脑海里的画面如雪花翩跹,他晃动着量雨器,他给我看亿万光年外的星云,他用嘴吸去我小腿的污血,他带我飞上两千米的高空。 笑意缓缓地在我的唇畔荡漾开来。 原来这十年,他给过我这么多的温暖和明媚,原来这十年,他从来不曾让我孤独。 原来这十年,他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他教会我勇敢而坚强地爱一个人。 “我会继续等他,等下一个十年,再下一个十年,我会一直等下去,用我整整一生。”我抬起头,沐浴着灿烂的阳光,坚定地回答靳居里的话。 公园上空,天幕低垂,云层越来越厚,日光微弱地喘息着。我看到阮冬宸穿着黑色风衣,大步朝我走来。十年过去,他的面庞依然带着少年的青涩,他依然是我最亲爱的伽利略,有着对科学和这个世界全部的热忱,我爱他的赤子之心,我爱他那颗简单、直白、认真的心。 我站起身,微笑:“我等你很久了。” 他慢慢笑起来:“是啊,十年了。”他目光灼灼地望着我:“我是来告诉你答案的。” 我看到他手里的仪器:“这是什么?” “我忘记带伞了,还有三分钟会下雨。”他看看仪器,“我们还有三分钟。” 他伸手揽过我的腰,动作强势,不容拒绝,“三分钟,或许不够呢。”他说完,俯下身,灼热浓烈的吻,撕破十年岁月锦缎,狠狠吻上我的唇。 靳居里昨晚的话犹在耳畔:“其实那个极坐标系的公式,是他准备给你的情书,他问我这样表白女孩子会不会喜欢。” 她还说:“他真的很慢热,但是一旦动心,就一生一世不会更改。你很幸运,他其实早就爱上了你。他说有一个女孩,因为他差点被截肢,却还笑着对他说,要坐他发明的智能轮椅。一生之中,他从未见过那样明媚的笑容。” 所以,他才会为我提早回国,为总是忘记带伞的我,发明一种精准预测下雨的仪器。 公园上空,暖湿气流和冷空气正在交汇。我轻轻闭上眼,承受一个雨水味道的吻。 亲爱的伽利略,我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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