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1967年《百年孤独》问世。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1985年出版《霍乱时期的爱情》。2014年4月17日在墨西哥病逝。
以上这一小段文字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封面上对作者的简短介绍。而我对于这位伟大作家的了解渠道也仅限于从他的著作当中。当我们提起马尔克斯,似乎就不能绕开他的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百年孤独》,而作为他作品的另一个代表作《霍乱时期的爱情》同样也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这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虽说出自马尔克斯之手,但在我读之前并没有和以往所读过的他的作品风格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潜意识当中,总以为爱情故事嘛,通俗易懂。买书的时候,在网页介绍上也看到,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也没有想到它会是艰深难懂的。
然而,读着读着却发现原来马尔克斯的每一部书都是很难攻破的。或者说是,起初完全被书中类似于《百年孤独》中庞杂混乱的物事搞糊涂了。
或许这就是伟大作品之所以伟大之所在吧,我作如此想。当我们读不懂这些作品时,我们的认知、感受和判断能力还需要跟随作品获得提升。
于是,我先去找来关于此书的一些解读性介绍,细细研究一番,然后,重新打开这部史诗性的爱情故事。
小说开始于乌尔比诺医生,然而这段主线爱情故事却没有他什么事。当然,也可以说,虽然他不是爱情的主人公,但这段爱情也因了他的成全。他前去检查一位自杀朋友的遗体,回到家中发现自己心爱的鹦鹉正停在院子内一株芒果树顶,在他试图抓住它的时候,却是迎向了自己的死亡。那时他已达七十六岁高龄。
也正因为医生的死,和他七十二岁的妻子从年轻就有过炽热情书往来的弗洛伦蒂诺才得以向自己苦等了多半辈子的情人表白心迹。是的,佛罗伦蒂诺的确是一直都在等着医生的离世,然后自己方才可以和年轻时期的情人共度余生。
然而出乎他的预料,费尔明娜拒绝了他,因为她被他在葬礼上的唐突所吓退。虽然年轻时候她曾经决定和他结婚,甚至还产生过私奔的念头。
其实,远在很久以前他们分手的时候,费尔明娜就曾“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的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并对他说“忘了吧”。之后嫁给了医生。而弗洛伦蒂诺则珍守着对她的渴望,并且决心为她保持忠贞直到他们最终能够走到一起。
但是,他在苦等医生离世的漫长路途当中并没有闲着,他不停的变换着情人,各种各样的情人。连他自己都认为是在用放纵的生活来排遣分离的空虚。
这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便从这里开始了间或插叙、倒叙、顺叙的长篇讲述。讲得我是即惊讶又迷迷糊糊的。
但无论如何,我从书中感受到了马尔克斯呈现出来的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
到这里,我不得不推翻自己先前的爱情观。我们都自然而然的认为只有忠贞不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最起码也最伟大的爱情。然而,当我们试着去剖析书中弗洛伦蒂诺所经历的种种“爱情”时,不禁为着马尔克斯将众多爱情模式集于一身的独特创意。
我想,如果作者将这纷纷杂杂的爱情故事演绎到不同性情的人身上,我们自然会比较容易接受。但这却是我们在日常的小文字、小故事中最习以为常的情节,以至看到开头便可以预见结尾。而当它们有驳常理般鱼龙混杂地惊现于一身时,在一般世俗传统的观念影响下的我们会被搞晕,甚至怀疑起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来。
这也就是,在一部看似违反常规实则伟大的作品中,不同的人能从中体悟出不同的东西。
书中,除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主线之外,作者恨不得将世间的一切爱情一网打尽,虽然,很多爱情在书中都是一笔带过。包括阿里萨许许多多的朝露之情,出现在作品中的每个人物似乎都被作者系上了“爱情”的红线。
有评论家精辟地说:它堪称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教科书。
阿里萨和乌尔比诺医生所代表的是两种有很大差距的爱情。前者是激情的也可以说是带有幻想形质的,后者则是理智的也或者说是带有世俗性质的。两者之间,马尔克斯并未有多少倾斜。和书中涵盖的世间千千万的爱情一样,都是平等又顺应人性的。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琐屑与高尚、变幻与永恒、平淡与传奇、肉欲与灵欲、理智与激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我们难以给“爱情”以明确的定义以及种类之划分。这是爱情的魔力,也是小说的伟大之处。
故事最后,在一次船上的旅行中,年迈的一对发现自己重坠爱河。费尔明娜担心这幢事情可能引起丑闻,于是船长升起了一面代表霍乱流行的黄旗,护送着这自我放逐但永远不分离的爱情。
他们以爱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形式。
故事所创作的时代背景是加勒比海城市的世俗风貌——危及哥伦比亚的三大灾难:战争、霍乱、人为的破坏。战争和霍乱威胁着拉美人民的生命,而人为的破坏则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对立。
在故事当中,马尔克斯赋予霍乱一种象征意味——爱情。因为霍乱能致人死命,也能让人懂得生之珍贵,激发出更加顽强的生命力。而对于小说的男主人公阿里萨来说,霍乱与爱情的作用相近。
马尔克斯用令人恐惧的霍乱隐射爱情,似乎告知人们爱情虽然甜美,但它折磨起人来,会让你生不如死。但是,不经过如此的生死考验,也无法得到真正的爱情。
任何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往下。
而她从来没有想过,好奇心也是爱情的种种伪装之一。
比起婚姻的巨大灾难,日常的琐碎烦恼更加难以躲避。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存在洁白无瑕的友谊是不可思议的。
当一个女人说“不”的时候,是在等待别人再坚持,然后才作最后的决定。
他只要看到那个女孩就感到心满意足了。渐渐地,他把她理想化了,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出来的情感都安在她的身上。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任何年龄阶段的女人都有她在那个年龄阶段所呈现出来的无法复刻的美。她因年龄而减损的,又因性格弥补回来,更因勤劳赢得了更多。
他还太年轻,尚不知道回忆会抹去坏的,夸大好的,也正是由于这种玄妙,我们才得以承担过去的重负。
当一个女人决定和一个男人睡觉时,就没有她越不过去的围墙,没有她推不倒的堡垒,也没有她抛不下的道德顾虑,事实上没有能管得住她的上帝。谨慎做这样的决定。
爱情应该是一场霍乱,很多人因此而死去,很多人因此而受伤,还有很多人携带者病毒疯疯傻傻地苟延残喘,却永远无法治愈。
这个小伙子资料里,没有写名字,网名叫“无臂腿腿行走中国”。我管他叫小腿哥,九岁那年一次意外让他失去双手,从此以后,变成了残疾人,他的人生终将面临无数的困难与磨难,经过风风雨雨能熬过来,他的人生也会因此变得与众不同。
一个没有手的人,紧靠一个小推车,小推车里面就是他的全部行李和装备。一个人徒步环中国游。这是什么概念。我非常惊讶。
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呀!同学们,小腿哥怎么做到的,人们根本无法想象。特别是西藏自治区,西藏属于中部高原地区,天气极寒,路途遥远,还有几十公里的无人区。他,既然徒步旅行成功穿越了西藏拉萨。我非常敬佩。
一个 健康 四肢健全的人,相信百万分之一应该没有几个人有胆量去挑战。那么简单的装备简直就是拿生命在旅行。非常考验一个人的,意志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每次看见类似这种人,都让人非常佩服与尊敬。比起生活中,工作中遇到一点困难动不动就整天抱怨,发泄负面情绪的人。小腿哥,这种精神真的值得我们学习。坦白说,我问问自己良心,我真的不如这个小伙子。
他的精神给于我非常大的感触,会让我以后创作的这条道路上,更多的鼓舞。
突出特点的人。在某方面有代表性或具有突出特点的人,特指特别重要的人,也指的是文学和艺术作品中所描写的人。人物指的是在在某方面有代表性或具有突出特点的人,一般和英雄或者风流搭配使用。人物也特指特别重要的人,比如重点人物、高层人物。文学和艺术作品中所描写的角色也被称之为人物。
简·奥斯汀的作品有一个特点,标题既是书中主人翁的性格特点和全书主题,初次看到《傲慢与偏见》,光是看标题对这本书内容不知所云,当读完整本书再回顾主题时,全书前后贯穿,主旨一目了然。
《傲慢与偏见》全书以男主角达西的傲慢与女主角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为主题,讲述了在浪博恩这个小镇上的姑娘们与其追求者们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通过一些简单的故事,向读者折射出很多关于婚姻的真谛,使得本书成为了一本百年适用的婚恋教科书。
主人翁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经历了几转回合,最终才得以结为良配,过上了灰姑娘和王子般的幸福生活。这段童话般的恋情也向读者揭示了婚姻中门当户对的本质:真正的门当户对,不是门第和财富,而是超越简单的表面主义,两个人能够达到思想的同步和灵魂的共契。
1、门第之差,产生的傲慢与偏见
伊丽莎白出生在一个偏远乡镇的小资家庭,家里五个姐妹,没有男丁,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伊丽莎白的姐妹没有财产继承权,父亲的田产地产房产都必须由旁系亲属的男丁继承,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家庭背景中的伊丽莎白,可以说是一个贫穷的姑娘。
伊丽莎白初次在舞会上见到每年有一万英镑收入的达西,达西不苟言笑,在开朗健谈的彬格莱的衬托下,显得与整个舞会上的人格格不入,因为达西的高傲和木讷,第一次见面就在伊丽莎白的内心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之后的见面更是处处带着偏见,将达西曲解为一个不近人情的傲慢公子哥。
认识了彬格莱一家后,漂亮温柔的姐姐吉英很讨他们的欢心,被邀请到彬格莱家里做客,因为淋了大雨生了一场大病,无法返回家里,只得留在彬格莱家里休养,伊丽莎白担心姐姐,就彬格莱家里照顾吉英,去照顾姐姐的伊丽莎白和常住彬格莱家的达西有了短暂相处的机会。
不善表达的达西,总是难以抑制的表现出对伊丽莎白的关注,而他不同寻常的关注被伊丽莎白误认为达西是在找机会戏耍她,再加上前几次在舞会上留下的不好印象,使得伊丽莎白对达西总是恶言相对。达西一方面控制不住内心对伊丽莎白产生的情愫,一面为了所谓的门第悬殊在刻意的克制感情。因为两不相知,使得两人在误会中走的越来越远。
后来军队驻扎在浪博恩附近的小镇上,伊丽莎白认识了幽默风趣的韦翰,从韦翰的口中伊丽莎白得知了韦翰和达西之间发生的一些事情的始末,使得达西在伊丽莎白心中的印象再一次恶化,从前他认为达西只是一个高傲的公子哥,如今达西在她心中变成了一个十恶不赦,违背道义的坏家伙。
再加上达西破坏了吉英和彬格莱的良缘,伊丽莎白对达西的这些“所作所为”产生了嫉妒厌恶和痛恨的感觉,当达西抑制不住心中感情向伊丽莎白表白时,伊丽莎白不但没有给达西好脸色,还把自己心中所有的愤怒都宣泄在达西身上,达西只能失望而归,伊丽莎白还因为出了口恶气洋洋得意好一阵子。
两个拥有同样高度的思想和同样深度的灵魂的人,在感情上迟迟无法更进一步,甚至不知不觉结下了怨,究其原因是因为一个放不下面子,一个看不清事实。
达西出生在富裕家庭,家财万贯,无数富家**为他痴心守候,姨妈凯瑟琳一直盼望着达西能够与自己的女儿结为良配,彬格莱**一直对达西青睐有加,无论达西走到哪里,他都会因为自己那丰厚的家底而受到尊敬,因此达西从来无须为了得到什么而屈尊降贵,从资产和个人修养方面来说,达西有自己傲慢的资本。
伊丽莎白出生在小镇上,虽然家里不算贫穷,但是她除了能从书本上增长见识之外,没有其他的途径让自己变成一个能够看懂人性的通透女子。一次伊丽莎白去看望自己的好朋友夏洛蒂,被凯瑟琳夫人邀请到家里做客,凯瑟琳夫人问到伊丽莎白的教育时,伊丽莎白坦言她的姐妹们没有请过家庭教师,也没有专门的学习过各种艺术,由此可见,伊丽莎白的生活环境太狭小,因此导致她看人片面,无法看透一个人的本质。
2、双向奔赴,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
达西在表白被拒后,给伊丽莎白留了一封信,说明了他与韦翰恩怨的原委以及干扰吉英彬格莱婚姻的始末,为了不让伊丽莎白反感,达西选择了不告而别,骑马离开了姨妈家,留下了内心矛盾的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从达西的信中看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反复咀嚼手中的信,不断回想与达西相处的细节,不断的分析韦翰的种种行为,最后得知自己一直以自己的判断力去给达西下定义,使得自己误会了一个慷慨正直的好人,伊丽莎白内心十分自责。
当误会揭开,两人发现自己内心都牵挂着彼此,伊丽莎白慢慢打开心结,放下偏见去重新审视达西的好,达西也开始一点点改变自己,不再傲慢,试着去接受伊丽莎白和她的一切(包括她的家人)。
记得在本书同名**中,有一个很搞笑的画面“达西与彬格莱为了得到自己心上人的芳心,两人在伊丽莎白家旁边的小河边演习求婚画面”,在这个画面中,丝毫看不出达西的高傲,能看出来的是一个陷入爱情中的青年,面对爱情时的悸动和不知所措,可贵的是达西在一步步的向前进。
与此同时,当初发誓不会嫁给达西的伊丽莎白,在误会被解开后也开始期盼着与达西的爱情能够萌芽,吉英为了追求爱情远赴伦敦,寄住于舅妈家,伊丽莎白因为担心吉英,也随后去了伦敦,见到舅舅舅妈后,伊丽莎白和两位长辈一起到达西的家里去参观。
听着仆人和佃户们对达西的极高评价,伊丽莎白对自己以往对达西的偏见和恶意感到十分内疚,原本计划好归程时间的达西,突然提前一天回到了家里,伊丽莎白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遇到了达西,张皇失措中显现出了她对达西强烈的爱意。
两人互诉衷肠,把以往的种种误会全部摊开来讲,真相大白后,两人的内心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释放和坦然,爱情的种子悄悄的在他们心中发芽。达西迫不及待的把自己最爱的妹妹介绍给伊丽莎白,并且放下了以往的身段去和伊丽莎白的亲人相处。伊丽莎白也越来越欣赏这个不善言辞却善良慷慨的真男人。
原本伊丽莎白放不下自己内心的门第之差,不愿别人误解她为了攀高枝而故意接近达西,所以伊丽莎白一直克制着自己内心的情感,奈何上天不给她选择沉默的机会,达西的姨妈凯瑟琳气势汹汹的来到伊丽莎白家里,对伊丽莎白及她的家人一番侮辱谩骂,在不经意间透露出达西对伊丽莎白的情感,间接的促成了两人的姻缘。
伊丽莎白终于放下心结,达西也不在意伊丽莎白的家世,并且极力的帮助自己心爱的女人解决难题,两人终于在一个美好的清晨拥吻在一起,开始了美好爱情之旅。
3、灵魂共契、才是真正的门当户对
说到门当户对,我想这是一个贯穿古今中外的热门话题,在婚姻中门当户对显得极其重要,每个人都知道面对婚姻应该选一个遇自己门当户对、势均力敌的伴侣。
如今的很多网文和电视剧纷纷给人们树立了一种错误的爱情观,那就是“只要你有几分姿色,心存善良和天真,你就可以会遇到霸道总裁,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而事实上,这种事情几乎不可能发生,曾在戴维·布鲁克斯的书《社会动物》中看到过一个关于男士择偶标准的内容:
选择配偶不是一股脑热就选择,一般不会被感情完全控制,会考虑伴偶对自己及以后的家庭的帮助,相比男人,女人不太容易被男性的外貌所吸引;
相比身材普通,脸蛋漂亮,男人更喜欢身材诱人,脸蛋普通的异性,女人更偏爱容貌端正,比自己年龄略大,略高大强壮的男人。
绝大多数男人和女人会爱上与自己同种族、同社会阶层、同信仰、同教育和经济背景,在外貌特征、智力水平、政治态度、人生愿景、价值观、兴趣爱好以及社交和沟通技巧等方面也与自己相似的人 ,所谓三观也就是如此。
在《傲慢与偏见》中,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婚姻看似是王子爱上灰姑娘,历经坎坷结为夫妻幸福共度一生的故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达西对自己的另一半有着极高的要求,不仅仅是简单的外表美丽就能满足达西的择偶观,在一次谈话中达西曾坦言自己对一个自己欣赏的女子的标准:
她必须在仪表和步态、说话的声调、谈吐和表达方面,具备高雅和独到之处。
她必须具有很高的素养,而这惟有通过广泛的阅读,不断地丰富自己的头脑。
在与伊丽莎白多次的交流中,达西发现她就是这样的一个独立思考,喜欢阅读的姑娘,于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伊丽莎白对配偶的选择标准亦是如此,她不在意金钱或是容貌的诱惑,这一点从她处理与柯林斯和韦翰的感情中可以看得出。
在她的众多追求者中,那个一直被误会的达西才是她真正的灵魂伴侣。好在最后他们都没有错过彼此,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幸福的一对璧人。
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后生活很幸福,低门高嫁的伊丽莎白在达西的大家庭中并没有显示出小门户的气息,相反她用自己最大的包容去爱屋及乌,照顾好达西的每一位亲人。
两人的爱情也一直甜蜜,两人一起做着喜欢的事,有聊不完的话题。伊丽莎白与达西之所以这么幸福,一个原因是因为达西足够富有,两人无需为生活奔波,少了贫贱夫妻百事哀的那份愁苦。
而真正使这段婚姻幸福的是两个人的势均力敌,他们的家庭贫富差距很大,但从这方面来看,伊丽莎白与达西不可能结为良配,但是他们抛却了门第之见,勇敢的选择的内心所向。
两人的思想层次和价值观相互契合,使得这段婚姻能够在时间的流逝和外界的施压下变得越来越牢固。从他们的婚姻中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婚姻的真相:
真正让婚姻稳定的不是两个家庭的贫富相近,婚姻也不是靠着家庭的施压而长久的存活下去的。真正幸福的婚姻是两个同等高度的灵魂的携手共进,肩并肩去战胜生活的一切困难,去创造更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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