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年前一个冬天的夜里,路灯无聊的照耀着这座城市只有深夜才会如此空旷的道路,我从马路牙子上起身,从身后的绿化带里掏出了几个小时前从正准备打烊的小卖店里买的常温哈啤,豪饮一口,冻得冰牙,却是壮胆。我故意望着前方一辆刚过去的夜班的士跟他说:你还记得五年前吗?那个夜晚你为了一个姑娘死去活来的,大家出来陪你喝酒,劝你放手,你说做不到,你说今生今世只有这么一个爱,她在哪你的心就在哪,你说你愿意等她,纵然孤独终老。那一次哥几个敬了你一杯又一杯,为了让你痛快,为你那崇高的爱情。那顿酒喝到第二天早上在你们学校的草坪上被保安叫醒。几年过去了,没想到故事重演,我们还是过来陪你喝酒,劝你放手,但是对象就特么变成了另外一个姑娘。你特么还这么作死的死缠烂打翻来覆去的,难道你他妈还敢说是为了爱情么?你只是再为你自己的懦弱找尽借口。
我的朋友醉眼朦胧的望着我,没有言语,翻身躺在了绿化带里,在青色的夜空里寻着星星。然后我拦了一辆出租车让有家室的两个哥们先走了,剩下我们两个单身狗把他硬拖回了住处。这几年我渐渐在感情上变得冷酷,天长地久的灵魂之爱已经从我可追求的高度渐渐上升飘向了天际,我冷眼分析着身边的一对对,我想这都不是爱,不过感情和身体上的依赖与需要。可是某个夜里我老妈打着毛衣跟我说,你也到年纪了,不行就相亲找个媳妇安定下来过日子吧。我坚定的看着我妈的眼睛说,我还在等待属于我的爱情,而不仅仅是一个生活伙伴。可这世间哪来什么狗屁爱情,找个门当户对的好姑娘,过一辈子就完事了。然后我笑了,人类是多么神奇的物种,纠结、反复、迷茫,时而怀抱着坚定不可摧的信念,时而内心因微风轻抚就波澜涟漪,我们总是试图找出一条人生路的标准样板,然而几千年却一无所得。我们总是在某个时刻推翻了自己,然后陷入别人曾经走过的困境里。这是多么可笑的讽刺,我们把它称为人性。当我老妈跟我侃侃而谈她的世界观时,我脑海里却是当年我问老妈你为什么要嫁给我爸的场景,老妈说当年有个人的条件很好,大学生,很喜欢她,但是她更喜欢我爸一些,就选择了我爸这个初中生,那位叔叔后来去了市里成为了处级干部,现在在一个国有企业当一把手。而我老爸这些年只有他想找人打牌时才能表现出了他优秀的组织协调沟通的管理才能,打电话叫人时风趣幽默而句句直击人心,不一会儿就能搭个班子建个四人团队,开始热火朝天没日没夜的干,效率极高,如果中国的干部都有这样的效率和热情,今年两会就应该讨论立法如何严防控制美国人偷渡移民中国。本来装作好学生的我看着唾沫横飞的老妈,竟然没忍住笑场了。
还记得当我第一次分手时,我一个人在街头漫无目的的走着,内心荒凉而悲呛,无法抹去却试图抹去对方的摸样,很多回忆一阵一阵涌上心头,就像零下二十多度哈尔滨街头的寒风打在脸上,全是刺痛。然后我一个朋友拉我去喝酒,喝完不放心,把我带回了他宿舍,于是一张九十公分的床两个大老爷们分享了整整一晚,第二天隔壁宿舍的童鞋踢开房门找他时,看见他床上还躺着一个光膀子的我,再看看另外一张床上他舍友带着眼罩和静音耳塞气定神怡的睡着,先是满脸震撼然后一副了然的神情轻轻的把门带上退了出去。那天夜里我朋友跟我说,你的心就是一个杯子,你要么就狠心把里面的水倒掉,要么就用新的水灌注进去,但是不能这么半杯水的晃荡着,否则只会是痛苦。我说就算是个杯子,就算倒掉了也总是挂着水。他说,你是个爷们,硬气一点,忍着痛拿纸擦干。直到几年后那个他分手了我陪他压了二十公里马路的晚上,我还是没想明白怎么去擦掉一个人的回忆。
我想爱情就像是一场瘟疫,几乎大部分的人都会被感染,有的人身体好经历过一次就免疫了,有的人身体弱反反复复的感染,有的人因为一次感染而死去,有的人一场病生了一辈子。这病无药可医,就连医生也会因此丧命。这病让人厌恶却又渴望,得不到,逃不掉。
这世界上最恐怖莫过于死亡,最震撼的莫过于生命的逝去。当我们铺开的时间的长度去描写一个故事,衰老和死亡似乎是逃不过的坎儿,比之于爱情轰烈烂漫,衰老一出场就像挂在剧场后面抹满了暗淡悲伤的幕布。我一直认为故事总是在人与人的交流碰撞中产生的,所以单个人的故事并不精彩,但是每个人的家庭史都是一本精彩的故事书。老妈跟我说过外公有五个兄弟,老五在二十来岁跟人拼酒死在了饭桌上,老四是个五保户。四外公小时候经常带着我砍柴种树摘桔子,晚上给我讲书里没有的民间故事,白天我坐在堂屋看着他雕刻木头,看他帮人刻印章,他还会画画,帮人画门神画肖像。在那时我的眼里,他就是个艺术家。我也问过我妈,四外公为什么一辈子没有讨老婆,难道他一辈子都没有谈过恋爱。老妈说他年轻的时候也爱过一个姑娘,后来那个姑娘嫁人了,后面一直都没有遇到合适的,就这么单身单了一辈子。那时我还太小,等我看了很多一辈子等一个人的故事,我都会想起他,都想问他是不是也有段缠绵悱恻的青春爱情。但在我刚到情窦初开的年纪时,他已经上吊自杀好几年了,那年他刚好60岁,留下一封遗书,感谢所有人对他的照顾,让他一个五保户感受到了温暖,但是他无法面对日益老迈的身体,不想成为大家的拖累。于是我再也不知道关于他更多的故事,更无法再跟他探讨爱情、人性和生命。
岁月真的是把刀,雕刻着成长着的你,但是回头一看,这刀法是如此熟悉。小时候父母忙的时候就让表姐带我,表姐是70后。作为一个称职的跟屁虫,我履行了自己寸步不离的义务,静静的看着她和闺蜜随意的聊着天,却让我对青春充满了恐慌,因为它是黑色的。她说某个同学因为男方分手跳河了,她说某个男生抽完烟总爱用烟头烫自己的手,手臂上全是斑驳的烟头痕,她说另外有些人会为了刺激用小刀划或者圆规刺自己的手臂。我想起表姐手上的那些黑点,头皮一阵发麻,然而今天她已经是几个孩纸的妈妈。后来我长大了,看安妮宝贝的书,充满了代入感。再长大些,听85后的堂姐说她们班谁谁初中就去堕胎了,谁谁在下晚自习回家的路上被隔壁班的男生强奸了。我难以自已的插了句话,那个姐姐好看么?我堂姐回想了一下肯定的跟我说,还行,比我差一点,不过屁股比较大。我仔细端详着我堂姐十八岁的脸庞,越发觉得那哥们真特么是丧心病狂。还记得2000年左右网上都在骂80后是傻逼,再后来是骂90后是脑残,现在挨骂的主流应该是00后。你们以为自己多了不起,你有没有想过你终究走不出这轮回。几十年过去了,我们改变了什么,青春一样是荒诞,爱情一样是疯狂,荷尔蒙一样是强盛的。就连我这波澜不惊的青春岁月中,还见过两傻逼为了争一个女生比赛吞灯泡,然后众星捧月般若干人等护送胜利者去医院取嘴里的灯泡。这些年过去了,唯一改变的是日益开放的环境而已。以前都是抱着孩纸跪在爸妈面前要求原谅自己的年少懵懂,现在变成早晨刷牙时跟卫生间门口一脸诧异的女人说,妈,这是我昨天认识的朋友Lily。LiLy,这是我妈。哦,阿姨好。故事情节如此雷同,只是与这个工业的主流发展一样,变得节奏更快,效率更高了,仅此而已。
作为挨揍长大的孩子,我小时候就坚信自己长大后一定会是一个开明的父亲,尊重孩子的思想和天性。而如今我带着我三岁的小外甥女,却总是忍不住要教育她,不要在公众场所大声说话,不要在交通工具上吃东西喝饮料,不要像个野孩子一样疯跑傻笑。我想作为家长我有必要给她良好的教养,最后我大姐忍不住的插手了,你要改变她什么,如果变了还是她吗?我突然沉默了,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一个公认的多动症患儿,然而却在数年后试图把一个孩子推进万众一致的模板中。 这轮回让我充满恐慌了,我宁愿得了一场霍乱般爱情死去,也不愿无力抗争着衰老和这轮回般的人生。
马尔克斯作为一个公认的重机枪手,下笔总是力透纸背的,表面看着是长篇累牍的故事,然而背负着厚重的历史,用一个个绕弯的长句跟你慢慢剥离这爱情的故事,让你看到人性,生命和轮转的命运。这故事太美太真实,让人生怕一下子就懂得了这么多道理,却得忍受还是过不好这一生的悲哀。
大家族往往是历史的标杆,也能提供足够丰富的素材,于是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迷宫里的将军,都是这样的背景。作为一个优秀的历史老师,马尔克斯用一个个好故事带你阅尽哥伦比亚以及南美洲近一百年来的变迁,比如香蕉园里的屠杀成了这几个故事里你不可忽略的梗。而这几个故事里,我觉得最好当属霍乱时期的爱情,因为这是马尔克斯笔下最完善的鸡汤文,用一个善终的爱情故事致敬了他心目中完美的女神。
“八十一岁时,他仍旧足够清醒地意识到,把自己拴在这世界上的,仅剩下几根细细的丝线,睡梦中简单地改变一下姿势都可能让它们毫无痛苦地断开。”
这个故事起笔于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这个局外人,给年轻的读者上了一课,什么叫衰老恐惧症,这是大多数人终将面对的病症,我们终将承受着时间流逝的痛苦,无论是谁都无法阻止者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有的人会死去,有的人却不会浪费自己的雨声,在慢火煮炖的回忆的蛆肉汤煎熬,不会把自己活活埋葬在四面墙壁之间,成日为自己缝制寿衣,记忆不可擦除,但是你可以选择幸福的那部分。如果不是以乌尔比诺医生八十来岁的生活开篇,这个故事本来是很张恨水式的才子佳人的大庭院故事,但是一开篇就是两条严肃的人命,我们立马明白了马先生讲故事是动真格的,端正好了态度,开始以拜读的心态来看。马氏倒叙这一杀手锏确实起到了出场就甩人几条街的效果。
“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晕厥。这一次可他的母亲吓坏了,因为这状况不像是因为爱情而心神不宁,倒像是染上了霍乱。”
男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个出生贫寒,却读了一堆情诗,充满浪漫情怀,混在社会底层的私生子,然而却爱上了土豪的闺女弗尔明娜·达萨,土豪洛伦索不许,一心想让女儿攀上枝头做凤凰,用枪逼阿里萨放弃,然而没有想到阿里萨在生命面前宁愿选择爱情,土豪洛伦索带女儿去外公家旅行,试图用距离拆散这对孽缘,但是没想到两个人通过电报联系关系却越发紧密了,就在这段孽缘快成正果时,女主弗尔明娜突然发现自己并不爱阿里萨,一个偶然机会却遇上了一个身世显赫的大家族少爷,全城排行榜TOP1的钻石王老五,海归高逼格好青年——Dr 乌尔比诺,乌尔比诺疯狂的追求着女主,女主随着年龄的增长的,已经懂得爱情诚可贵面包价更高的道理,同时被糖衣炮弹打中,被Dr乌的攻心计所设计,带着嫁妆进了豪门,结果发现一入豪门深似海。而另一条线男主阿里萨干看着心上人成了别人的媳妇,内心千万个草泥马奔走,伤心欲绝,痛不欲生之后选择逃离,在逃离的过程被人破了处,却有了两个收获,让他下定了决心要坚守这段爱情,同时也让他发现了爱情的解药,肉体之爱,在得不到心上人的数年里,男主用不间断的肉体情爱去麻痹自己内心的痛苦,同时不断奋发向上用尽各种手段在家族企业里向上爬,于是若干年后,已经适应了豪门生活的乌老太太在多年媳妇熬成婆之后终于又熬死了自己的丈夫,却没想到有一个人数十年都在她的阴影里生活中,此时已经成为阿总的男主终于开始了自己设计了几十年的追逐,一段爱用几十年去等待,一段情用几十年去忍耐,两人终于打定主意冲破世人的牢笼,私奔在了一条床上,哦,是一条船上,两人终于可以拥有了彼此,这段发生在霍乱时期的爱情,却结局在一首打着霍乱旗号漂泊在河道里的船上,开始了一段一生世的黄昏旅程。
看完这段故事梗概你指定不想看这本书,烂大街的言情剧嘛,但是马先生的高明之处,就是把故事当个盒子,包了一生的领悟送给你。这些人生领悟让你在人生的每个阶段读来都是适配的,因为你躲不开这人生的轮回,就像洛伦索在棒打鸳鸯时却没有意识到他对女儿的恋爱苛刻的态度正是自己婚姻往事的重现。而一开头的那段青涩的少男少女之爱,多么强的代入感啊,这是你是我,是所有经历过青春期的孩子的共同的记忆,我们用小纸条传情,模仿着书上的句子写着情诗,拿把吉他装逼,用一把野地里的花当定情信物,那可以裱进画框里的青春故事却描绘着百年来都不曾褪色的爱情故事。这爱情让人迷恋,让人疯狂,让人像染上霍乱般痛苦,又像中了亿元**般欣喜若狂,这爱能让人有勇气忘却生死,让人用尽力气去争取哪怕只是争来的只是更靠近一点点的距离,也让人那不可估量的忍耐与毅力,几十年的等待和守候,仍旧可以抛却荣华与你长相厮守,用了一辈子的努力来说那句一生一世的情话,这爱已经占据了人性的至高点,我们只要一睹尊荣就已经心潮澎湃了。而这段纯净之爱中穿插的却是赤裸裸的人性,洛伦索靠着运作关系,印假钞投机倒把,靠着不义之财过着体面的生活;阿里萨在船运公司中所有竞争对手都无疾而终命丧黄泉,没有爱情却风流的辗转于一张又一张欢愉的床底,没有责任没有许诺,为了一己肉欲祸害了一颗好白菜,即使生命的凋零也改变不了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而书中绝世好男人Dr乌为了征服一个冷美人,用尽了各种伎俩,甚至不惜用写匿名信的方式来拔高自己的地位,刺激对方的自尊心,注定以攻为守投怀送抱以示抗争,即便抱得了美人归,他才知道自己本不曾真正爱上过这姑娘,多么典型的豪门大少爷,用一种玩世的态度去对待爱情,却在中老年危机之时才领悟到什么叫真正的爱情,那种日思夜想,不求天长日久也要朝朝暮暮的厮守;世人对家世和荣誉的看重,官场的阿谀奉承,那看似如胶似漆却背后捅刀的闺蜜,那个参与屠杀工人的上校外甥。
正是这些不完美的人儿成就了一个完美的女主,弗尔明娜·达萨。一个马先生心中的完美女神,她美丽大方,充满勇气又果敢决绝,优雅而又不作。当她爱着阿里萨时她义无反顾的抗争,当她发现自己不爱时又毅然决然的割舍了这段情感,挥挥手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抹掉了。她就像我们见过的所有的可爱姑娘一样,有着浪漫的活泼,对世界充满好奇,对偶像充满傻乎乎的崇拜;有着小小的虚荣心,选择上却别出心裁,又能看破浮华;有着怡人的恬静,谈情喝茶,纺织画画,先锋话剧交响乐诗歌**,都能hold住;有着庄重的成熟,小小年经就能勤俭持家,有礼有节,懂分寸,有计谋;有一颗叛逆的心,抽烟喝酒打牌,不揣着身份地位过日子。面对困难从不言败,在姑妈离开后自己担起了这个家,在嫁入豪门之后面对婆婆的管教有利的反击着,在面对老公劈腿的事实还能有条不紊不慌不闹的处理,在面对媒体对家人的抨击也能平静应对,在家人对自己黄昏恋的反对毅然决然的抗争。这是一个真实的女神,她是如此完美,以至于我都愿意为这爱去等待,等多久?我想是, 一生一世。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在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现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他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折磨,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 ————安东尼奥。拉瓦耶罗
诚实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按照自己身体的意愿行事,饿的时候才吃饭,爱的时候不必撒谎,睡觉的时候也不用为了逃避可耻的爱情程式而装睡,自己终于成了整张床上的主人,他的全部都归自己享受。
于是,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对自己不抱有一丝怜悯的开灯,为这一天的头一个胜利洋洋得意。事实上,这是两个人的一种游戏,神秘而邪恶,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能重新振作起来,这是居家爱情的众多危险性快乐的一种。然而,也正是一次类似这样的日常消遣,差点让他们头三十年的共同生活走到尽头。
没有任何明显的理由,他就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死亡天使在办公室那凉爽的昏暗中一闪而过,又从窗子飞出去了,所到之处,散落下几片羽毛,单孩子却没有看见。
菲尔米娜,我等待这个机会,已经有51年9个月零4天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爱着你,从我第一眼见到你,直到现在,我第一次向你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你,忠贞不渝。
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 她听说不仅没有爱情能够幸福,而且与爱情背道而驰也能幸福。
有网友评论说这句话超越了人们的认知极限,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起码小编是认可的,就如量子理论证明了两种状态可以同时存在,并非只有彼和此一样。
# 她交给他一封信: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费尔米娜把这封信交给弗洛伦蒂诺,两个年轻人的爱情结束了。很多时候,情不知所起,更不知所终。把情感寄托在一个遥远的人身上,不自觉地美化对方升华对方,当那个遥远的人真正到了身边时,反而觉得如此荒谬陌生。形象的矮化和坍塌干净利落地终结了飘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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