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英文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英文,第1张

To accompany lifetime is the deepest confession of love

陪伴一生是最深情的告白

To accompany lifetime symbolizes a confession with eternal of love

陪伴一生象徵著永恒的爱的表白

因为一般直翻多少会有点出入,毕竟英文与汉语的语法不相同,用词方面也会有所不同建议您也可以考虑使用著名的诗词:

I love thee to the level of everydays

我爱你成为日常生活中

Most quiet need,by sun and candlelight

最基本的需求,日夜不变

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

我用我毕生的呼吸

Smiles,tears,and all my life -- and,if God choose;

、笑容、眼泪爱你!──且如果上帝允许,

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

在死後我将会更加的深爱著你

──伊莉莎白.巴莱特.勃朗宁

以上两段出於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十四行诗集》

语言真正的美可以在其诗集中被发现每个字都被诗人精心挑选,用以表达一种情感或意象诗也是表达一个人心中爱意的理想方式英语中最著名的情诗之一是伊莉莎白.巴莱特.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十四行诗集》中的第〈四十三〉首诗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1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寒假,我在学校任务与自身好奇的驱使下加入了读书人的行列。阅读了不算多的五本书籍,在其中,我还是想说说看完《傲慢与偏见》之后的想法。

 《傲慢与偏见》写于现实主义小说作家简奥斯丁笔下,被毛姆列入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它属于简奥斯丁前期的作品,初稿写于1796年10月到1797年8月,最初取名为《初次印象》。1813年1月30日,《傲慢与偏见》经

 历些许波折后终于问世。简奥斯丁于1811年至1818年期间,先后刚发表了六部小说,分别为《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以及《劝导》。虽着六部小说均是以男女青年

 的恋爱及婚姻为题材,而与其余五部小说所不同的是,《傲慢与偏见》的主线为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简奥斯丁最富于戏剧素材也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文章中,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的家庭是以一个顾家、温文尔雅却又不愿被麻烦事缠身的乡间老绅士为父亲和一个只想着叫女儿们嫁个有钱人家为母亲以及性格个性均不相同的五姐妹组成的,大女儿简贝内特是一

 个乐观、思维缜密、温柔、漂亮、善解人意却又比较内敛的女孩,深得大家的喜爱,二女儿也就是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是一个聪明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且会为他人考虑的女孩,是老绅士贝内特一

 直最喜爱的孩子,三女儿玛丽深深扎住在学习的海洋里,四女儿凯瑟琳与小女儿莉迪亚经常在一起,所以她们有相同的观点和想法,而小女儿由于从小不受约束,养成了放荡不羁、贪慕虚荣、轻信盲从的不良性格,并且这种

 性格导致了她失败的婚姻。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2

 早就听说《傲慢与偏见》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傲慢与偏见》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傲慢与偏见》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3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种产阶级层的农场主人柏纳特先生的五个女儿,见钱眼开的母亲一见到富家公子宾利与达西入住附近的纳塞菲尔德庄园,便立刻安排女儿们去参加宾利先生家的舞会,温柔善良、美丽可人的大女儿姬安与性格软弱的宾利一见倾心,可宾利的姐妹却瞧不起愚笨的柏纳特太太与其他几个女儿,便几次阻挠宾利与姬安。

 而不善言语的达西对伊丽莎白一开始很不礼貌,后来却发现伊丽莎白身上独立坚强、不图富贵是的可贵品质便生爱慕,几次求爱终于成功。宾利也在朋友的帮助下与姬安再次相见团聚,冲破门第观念,结成眷属。生性轻浮的丽迪娅主动追求外貌漂亮,但生活放荡,好赌博、赊账的军官威肯,最终导致一段失败的婚姻。

 在书中,我可以明显感受到不同阶级地位的双方有着一条无可回避的鸿沟。有身份、有地位的**们瞧不起地位低等的人,在背后恶意中伤他人来少激起意中人对别人的厌恶。讽刺了以女主人公的母亲为例的那些人,一个个势利眼,见钱眼开,只要一有关于有财产的单身汉的消息就马上开始打起自己的如意算盘。

 拥有美丽外表的人会让人惊艳,拥有才华的人会让人敬佩,而丽迪娅虽然十分美丽,但却缺乏智慧,才会跟了威肯,造成了一生的悲剧。

 一段真正的感情是可以超越一切界限的,达西与伊丽莎白;宾利与姬安,这两对年轻人之间有着他们看不见的地位的鸿沟,可是他们并不在乎,他们追求自己的爱情,打破了英国当时的社会习俗和传统观念。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4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它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作品描写了中产阶级男女的与婚姻。奥斯汀在此书中运用喜剧手法表达对生活的严肃批评,探索女主人伊丽莎白从恋爱到自我发现的心路历程。这部小说中通过班内特家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也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在恋爱婚姻过程中,究竟应该把什么放在首位:是美貌、金钱、地位、感恩、还是爱情?《傲慢与偏见》给了我们一个肯定的答案:没有爱情的婚姻是绝对不会幸福的,只追求美貌,满足情欲,不讲道德情操,感情就不能持久,其结果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痛苦,而且还会使家人焦急,受到牵累,给社会造成负担(如莉迪亚与魏肯的婚姻);只有不断克服自己的弱点,彼此坦陈心曲、真心相爱、患难与共、保持高尚的情操,才能获得美满的婚姻(如达西和伊丽莎白)。恋爱结婚不仅要使自己幸福,而且还要承担家庭责任,对社会有益,才是令人称道的。

 《傲慢与偏见》虽是一出闪烁着斗志意味的爱情轻喜剧,实则说明了人必须通过行动和自省才有希望,人的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从行动和自省中淬炼获得。即使知识儿女私情的往来,人本身的行动却深具意义。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5

 以前当无聊或者烦躁时就会看书,调整一下自己情绪,勇敢的人。

 仔细回忆一下,发现自己看过的书不少,也挺杂的,当然也买了不少书。

 但《傲慢与偏见》绝对是最特殊的,不仅因为是最早看的一些书,也是记忆很深刻的一本,高中时同桌无聊让我讲一些看过的书,当时冲入脑海的立马就是她。

 也许是当时看了几遍了,将故事和主要人物性格都有一定的把握,记得当时为了让同桌更好的理解,在解释书名时就说,傲慢说的是达西,偏见说的是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

 对于经典,总是有些害怕,不敢看**或电视剧,害怕会让自己失望,也是因为越来越浮躁了,只是偶尔拿起来历史相关的书来翻翻,很少想以前那样隔段时间就买本书仔细看上一遍,

 也是突然又看到了**版的,就想着来看看,看影评有好有坏,着实担心一把,但不管对于别人如何,反正这两个小时我觉得很值,**中虽然有了些改动,

 但对白大都参照书上的,尤其是最后加的一些段关于Mrs Darcy的(书中的达西其实在她面前还有一些畏惧,没有说太多话,作者解释为爱)

 每个人的感受都只有自己才确切知道,简爱、飘(这本书因为太厚上课时看不太好隐藏,还被老师没收一次,幸亏成绩比较好,又要回来了。

 还有傲慢与偏见的女主角都是勇敢的人,但伊丽莎白又是一个不同的人,调皮中带着一些固执,和达西一样的固执,也许会受到伤害,但宁愿免除不了这些伤害也不能缺少自己的性格,

 不光有自己的想法,她也是一个敢于表露自己观点和承认自己错误的人,这样也才能真正有主见。

 也许自己太浮躁了,该清静一些了。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6

 英伦风在柔和的小提琴声中缓缓流淌,各式折扇、小礼服在舞会上随处可见,衣香鬓影,绰绰约约,酒杯中醇厚浓郁的味道弥漫着草场。

 伊丽莎白,洋溢着勇敢、美丽、坚强的女孩子,姣好的身姿更凸显其明艳不凡。但她不似妹妹的轻率,对于爱情,伊丽莎白有种近乎执着的独立,她虽热情但绝不多情,在她的内心世界里,爱情并不是由物质需要组成,这和当时社会上许多女孩的想法是完全不同的。

 尽管这草场上的舞会算不上入流,甚至是在上流人士所鄙夷的乡下。达西,男主人翁,还是像18世纪众多贵族绅士一样,卓尔不凡,英俊多金,更重要的一点,单身。就在这场舞会上,他遇到了伊丽莎白。有过这样的际遇么那一双明眸绽放出的光彩,恍若一下照开达西心头的乌云,但……美好的一瞬总是很快幻灭,他的傲慢让伊丽莎白无法忍受,同时对于这个男人的身份,伊丽莎白也产生了反感,一颗名为“偏见”的种子悄然发芽……一切似乎还未开始便已经被迫终结。

 伊丽莎白的骄傲矜持是达西无法用往常对待女人的办法,用金钱、漂亮衣服所能征服的。只会让伊丽莎白对他更加讨厌。“伊丽莎白需要一个能给她提供优越生活的男人,但并不意味着她会接受那个男人的不可一世”。

 达西无法不承认,他是真的爱上伊丽莎白了。他的眼里也已窄得只容下一个影子。

 误会接踵而至,一次次的误解,让读者也跟着揪心扼腕。直至最终伊丽莎白明白过来,那仅仅是误会。后来的后来,伊丽莎白才从零碎的相处间知道,达西的隐忍以及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傲慢与偏见》。虽然这本书里的故事是关于婚姻的,但在我眼里,这根本不是一个浪漫的故事。相反,现代人有很多缺陷,原因也很丰富,值得读完之后深思。

 奥斯汀生活的18世纪末,由于经济条件的差异,英国贵族和中产阶级之间存在着社会障碍。那时英国农村的生活非常轻松。这篇文章的主角是一个有五个女儿的中产家庭。势利的母亲看到这个有钱的男孩,迫不及待地安排女儿去抓金龟。大女儿的感情开始一帆风顺,但关键时刻出现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对傲慢的达西有严重的偏见。两个人明明相爱却一直用言语刺痛。好在误会终于解决了。五个女儿都有不错的成绩。我最喜欢伊丽莎白。她率真的性格打动了我。

 这本书告诉我,每个人都有骄傲,这的确是人性带来的心理疾病。只有当我们有一点点力量时,我们才会感到伟大。但是骄傲和虚荣的含义是一样的,只是本质不同。骄傲是一种自我感觉,虚荣则涉及到要求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有骄傲没有虚荣心是无可非议的。小说的文字清晰、丰富、细腻,表现了作者丰富的感情,同时表达了婚姻是建立在爱情而不是财产和地位的基础上的观点。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8

 傲慢与偏见无论是曲折的爱情还是丰富的人物性格都让我意犹未尽。

 傲慢、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

 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对男主达西的看法一样,这是个曲折但也美丽的爱情故事。

 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的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与期望。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

 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9

 傲慢与偏见,两个人的认识让对方把自己的缺点都在改正趋向于好的方向发展,让对方的性格互补变成更好的人,我觉得这也是结婚的双方应该是互补的比较好,就像伊丽莎白的舅母说的,达西是一个好人就是缺少了一些生活的情趣,这一点伊丽莎白完全给填补了上去。作为父母,当对于自己的子女教育不放在心上时,就出现像丽迪雅这样的孩子(母亲的放纵,父亲懒得去管)。作为男人一定要做到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才能选择自己想选择的事情,得到好的结果,同样要有冷静的思维,毕竟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像达西这样可以控制对方的情况下还是为朋友着想的人(可能是错误的判断)。作为女人必须有自己独立的思考,更加重要的要用自己的真是了解去看人,而不是被外在所欺骗,威克汉姆就是很好的例子,丽迪亚就是很好的反面教材,当然这时候借鉴长辈的意见很重要(伊丽莎白听了舅母的话),像吉英对世界充满希望和善良,像伊丽莎白一样有自己的见解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10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强迫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11

 《傲慢与偏见》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成儿戏,比较强调感情对于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小说的情节曲折,富有喜剧性,语言清新流畅,机智幽默,这是奥斯丁小说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

 这部小说主要写伊丽莎白的性格外向、活泼可爱。伊莉莎白的妹妹莉迪亚真心喜爱威克姆,最终于威克姆结了婚,却无幸福可言,她单纯追求外表,不问其他,尽管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美男子,却与幸福绝缘。威克姆除了空有一副外表一外,其他却一塌糊涂,开始时迷惑了包括伊丽莎白在内几乎所有的姑娘,但最终上当的是莉迪亚。究其原因,是莉迪亚的虚荣心太重了。

 伊丽莎白父母的婚姻又有其特殊性。他们有一定财产,但没有爱情。伊莉莎白的父亲年轻时以为漂亮的女子能给他带来幸福,也如愿以偿的娶到一位漂亮的姑娘婚后却发现与貌美而不聪明的女人共度人生索然无味。他生活宽裕,却感情空虚。

 所以我明白了感情是爱情的基础,而爱情又是婚姻的基础,婚姻则又是幸福的基础。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12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

 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13

 暑假中,我看了一本书——《傲慢与偏见》。这本书里面讲的虽然是有关婚姻的故事,但在我眼里,这完全不是言情故事,反而里面有许多现代人拥有的毛病,蕴藏了丰富的道理,值得我们看完以后深思。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英国贵族阶层与中产阶层见存在着由经济条件差别而引起的社会隔阂。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十分令人悠闲自在。本文主角是一中产阶级家庭是五个女儿,势利眼的母亲一见富家公子便迫不及待安排女儿钓金龟。大女儿的感情开始一帆风顺,但在关键时刻产生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则对态度高傲的达西存在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断在言语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五个女儿都有了好结果。我最喜欢伊丽莎白,她那率真的性格打动了我。

 这本书告诉我骄傲之心人皆有之,这的确是人的天性带来的一种心理病。只有我们拥有那么一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牵扯到要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小说言语清晰,华美,细腻,展示了作者丰富的感情,同时也表达了婚姻以爱情而不是以财产与地位为基础的观点。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14

 这个寒假,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傲慢与偏见》,当我翻开这本书后,便立即被书中精彩的内容和丰富的形容词吸引住了。

 文题是《傲慢与偏见》,文中的主角达西和伊丽莎白分别代表傲慢和偏见。这本书的上文和下文具有极大的连贯性,人物的个性十分明显,字里间处处体现出文中人物特殊的性格。比如说:文章开篇时贝内特太太和贝内特先生的对话,从贝内特太太短短的几句话就可以看出贝内特太太的过分自信,而从贝内特太太的语气中可以看出她十分爱显摆,也为后文发生的一些情节埋下伏笔。

 书中两大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一个偏见,一个傲慢。代表偏见的伊丽莎白一开始便因达西的傲慢而对他产生偏见,随着人们口口相传的谣言,偏见越积越深。后来在达西的傲慢之下伊丽莎白说出了自己的偏见,达西因这个偏见改掉了自己的傲慢,而伊丽莎白则得到了达西的解释,偏见与傲慢相互抵消。

 这本书的核心也许就是傲慢与偏见的关系,也极有可能说是两个事物中有极大的关联,可以相互抵消,我也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偏见与傲慢会共同存在,当然也可以相互促进,所以人与人之间要相互促进,才能成就更好的对方和自己。

《情归巴黎》(美国)

1995年出品

编剧:芭芭拉·班戴克、大卫·拉菲尔

主演:哈里森·福特、茱莉亚·奥蒙德

萨布里娜是长岛一个富有庄园的司机的女儿,不谙世事的她对主人家的英俊风流的二少爷戴维产生了恋情。但喜欢美色的戴维对平凡的萨布里娜肯本不屑一顾,像这样平凡的女孩根本就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戴维的母亲莱瑞比夫人托朋友给萨布里娜在巴黎找了一份工作,打算把她送到巴黎的《时尚》杂志社中去工作两年。去巴黎工作就意味着要和戴维分开,这让萨布里娜十分难过。临别前,萨布里娜到来戴维的房间吐露了自己的感情,没想到却被戴维的哥哥莱纳斯洞察了心曲。

在《时尚》杂志社里工作的萨布里娜渐渐变成一位漂亮干练、魅力四射的独立女性。在长岛,与风流倜傥的戴维不同的敬业家莱纳斯正和其母在极力撮合戴维与一家电子公司老板帕特里克·泰森之女伊莉莎白的婚事,因为两家产业合并有利可图,不久他们宣布订婚。从巴黎返回长岛的萨布里娜极具魅力,这让在路上巧遇她的戴维几乎认不出这就是当年那个平凡的邻家小女孩。戴维完全被她迷住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爱情冲动撞击着他的心灵。

在一次生日晚会上,迷醉的戴维邀请她去日光浴室会面饮酒。为了阻止戴维做出不利家族的事来,大哥莱纳斯提出以一百万的高价收买萨布里娜,但遭到断然回绝。于是,他一面命人给意外受伤住院的弟弟服了镇静剂,一面佯称要萨布里娜和他一起飞到马萨的葡萄园为产业拍照,以斩断他们的情缘。可是,这次同行却使一向不露声色的莱纳斯堕入情网并向萨布里娜表白了爱情。大感意外的萨布里娜长久地沉默着,回到庄园,戴维重提与萨布里娜约会的事,但被拒绝了。

与此同时,泰森父女要挟说,不赶走萨布里娜就取消合并。莱纳斯赶忙订了飞往巴黎的机票,想安置萨布里娜安静地生活在那里。此时已爱上莱纳斯的萨布里娜欣然接受邀请,但莱纳斯却受良心谴责,埋白了自己不很纯洁的动机。萨布里娜肝肠寸断地独往巴黎,得知莱纳斯恶意的计划后的戴维冲动地与兄长打了起来,却逼得莱纳斯吐露了心声。最终,戴维顾及了家族的利益与伊莉沙白成婚,莱纳斯则飞往巴黎与萨布里娜结合在一起。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个活泼的女孩——伊丽莎白,没错,她没有她姐姐漂亮,不过,她勇敢、坚强、机灵,没有因为苦难退步,所以她身上有一种魅力,达西才会喜欢她。在她的一生中有欢乐与希望,也有忧愁与悲伤;有阳光与鲜花,也有黑夜与风暴,不管好时光坏时光她都一一走了过来。她的勇气、智慧与坚强使她获得了心灵的充实与人生的幸福。还有对达西来说,书上有一句话,是一个道理:“虚荣与傲慢尽管被用作同义词,实际是是二回事。一个人可能傲慢但不虚荣,傲慢是我们对自己的评价,虚荣则是我们希望别人如何评价我们自己。”正是因为达西的高傲与傲慢让人误会了他那原本高尚的心。傲慢会让人误解,而偏见会误会好人。

 不过幸好,达西后来慢慢明白了自己的错误,让人重新认识了达西。文章不仅告诉了我不要傲慢,不然会被误解;更告诉了我要坚强,不能面对困难就退缩。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

 还记得当初朋友推荐看这本书时,刚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到了后来,却是迫不及待地想要翻下去了,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

 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种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琢磨,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很多,但作者安排的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物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是却又是这样的刻画,更让我们感觉人物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都或多或少地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无论是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力,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卑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他人物的丑恶,我们都能从自己或者他人的身上找些原型出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

 由于两人之间的性格弱点,使两人在之后每次见面时都会不知不觉的伤到对方,就像两只刺猬一样,一相互靠近就会彼此伤害。他们的关系开始缓和,是在伊丽莎白随同舅舅舅妈夏游德比郡期间,两人时不时一齐散步,

 伊丽莎白开始觉得达西的性格或许不是她刚开始认为的那样,在达西向她求爱受到她的拒绝后,他们的争锋相对都使对方陷入了思考,在之后发生的事中,不论是达西搭救莉迪亚还是使宾利又回到简的身边,都使伊丽莎白真

 正看清了达西真正的为人,并且一点一点打动了她,在达西第二次向她求爱时,最终答应了。伊丽莎白对达西先拒绝后理解,中间经历了她自身对达西的审视并且研究,也是理智和情感的并存,所以说,他们也会是幸福的。

 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在《傲慢与偏见》这本小说里找到自我的缩影,有可能是一句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人,更有可能是一件事,总的来说,我们自我的路,应当研究好了再走下去,我们自我的幸福,需要自我去经营。理智与情感并存,才能走的更远。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4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

 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

 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

 傲慢与偏见无论是曲折的爱情还是丰富的人物性格都让我意犹未尽。

 傲慢、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

 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对男主达西的看法一样,这是个曲折但也美丽的爱情故事。

 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的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与期望。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

 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

 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

 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7

 随着“Dawn”音乐的流泻,在一片深绿色的晨曦中,阳光像筛子一样慢慢渗入了伊丽莎白的世界,她捧着一本书,穿过田园和河流,走过微微扬起的,透着一股清新味道的床单。

 镜头慢慢拉伸,她走进了班纳特一家,从安静走向很有人情味的嘈杂。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先生最宠爱的女孩。第一次与班纳特太太交谈的时候,班纳特先生说:“Lizzy总是比其他的女孩多了一点什么东西。”

 这是很有趣的,伊丽莎白不是班纳特家中最漂亮的孩子,也不很讨人喜欢,她自嘲道“人生在世,要不是让人家开开玩笑。回头来又取笑取笑别人,那还有什么意思”。在舞会上遇到骄傲而近乎傲慢的达西时,她从达西生人勿碰的气质中感觉到他似乎比和他大相近庭,彬彬有礼的朋友宾利,要更加聪明一点。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

 《傲慢与偏见》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成儿戏,比较强调感情对于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小说的情节曲折,富有喜剧性,语言清新流畅,机智幽默,这是奥斯丁小说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

 这部小说主要写伊丽莎白的性格外向、活泼可爱。伊莉莎白的妹妹莉迪亚真心喜爱威克姆,最终于威克姆结了婚,却无幸福可言,她单纯追求外表,不问其他,尽管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美男子,却与幸福绝缘。威克姆除了空有一副外表一外,其他却一塌糊涂,开始时迷惑了包括伊丽莎白在内几乎所有的姑娘,但最终上当的是莉迪亚。究其原因,是莉迪亚的虚荣心太重了。

 伊丽莎白父母的婚姻又有其特殊性。他们有一定财产,但没有爱情。伊莉莎白的父亲年轻时以为漂亮的女子能给他带来幸福,也如愿以偿的娶到一位漂亮的姑娘婚后却发现与貌美而不聪明的女人共度人生索然无味。他生活宽裕,却感情空虚。

 所以我明白了感情是爱情的基础,而爱情又是婚姻的基础,婚姻则又是幸福的基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9

 作品中女主角伊丽莎白是个活泼大方,美丽与智慧并具,不屑于攀权附贵的女孩。虽然出身贫寒,但自尊自爱,不论于当时那个年代,还是于当代来说,这种品格都是很难能可贵的。而男主角达西是个多金多才,俊美潇洒的完美男人,但性格拘谨严肃,不擅言辞,因此给人傲慢自大的印象,故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形成偏见,并逐渐加深。

 但在相处的时间里,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逐渐加深,但由于伊丽莎白的偏见而屡遭挫折。最终伊丽莎白还是读懂了达西的为人,知道自己之前的偏见仅仅是因为误会和别人的有意诋毁,最终两人喜结良缘,大团圆结局。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姑妈的两次交汇,一次是她们一起共进晚餐的那一幕,进餐过程中达西姑妈因为伊丽莎白的出身和技能不足而故作刁难,但伊丽莎白还是给以礼貌有力的反击,不仅捍卫了自己和家人的尊严,还展现了社会中下阶层应有的骨气。

 另一次是达西姑妈发现达西爱上伊丽莎白而不愿与自己女儿结婚后,前往去找伊丽莎白,让她不再与达西往来时,伊丽莎白同样地不肯屈服在权贵下,仍然坚持自己所想。正是伊丽莎白这种自尊,不屈于权贵的品格吸引了达西,也造就了一段美好姻缘。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

 在简·奥斯汀的婚姻观中,她认为所谓金钱至上的婚姻里,多数女性受到的伤害极大。事实上,在当代的现实社会中,我们也能够发现,那些追求金钱的以牺牲自己青春、容貌的女性,最终的下场非常可悲。如我国的一部都市爱情剧《蜗居》海藻这一角色的最终下场是十分悲惨的'。

 从简·奥斯汀的多部小说或者简·奥斯汀本人的一生,都可以看出,她提倡女性应当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爱情,经济要独立,这样的爱情与经济独立才能在婚姻里获得尊重。

 如果只是一味的寄生虫式的从伴侣身上索取,一旦婚姻破灭,女性的伤害极大。因此,金钱至上的婚姻是错误的,而没有经济的冲动爱情也是不可取的,现代的女性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与爱情的关系,才能获得美好的婚姻生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1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400字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

 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

 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2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强迫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3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天,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

 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或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4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伊丽莎白也不是那么爱情至上

伊丽莎白第一次接受达西求婚的时候就开始有些心动了,毕竟是社会地位和财产在做后背所以在第一次去彭博里的时候,就想了,如果自己是这儿的女主人,该多好,而后来简问伊丽莎白,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达西的,伊丽莎白也说了,是第一次看见彭博里的房子

很多时候,女人只是需要自己给自己一个借口,而达西就是这么做了的,他在婚前表示了一下自己有所改变(其实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鬼都知道达西不可能一下子改变那么多的,比如:作者欲盖弥彰的写了一句,达西对威廉的夸赞只是耸了耸肩,让你看出破绽,其实奥斯丁的本意就是说,达西还是那个傲慢的达西)

而真正变了的只是伊丽莎白的心,是伊丽莎白也变成了达西一样傲慢(很明显,伊丽莎白在订婚后,第一尽量使俗人不去打扰达西,第二是她在一边和人扯谈的时候,一边就开始幻想自己作为上层社会的主妇,到彭博里生活就能甩开这帮俗人了) 事实上,从作者最后一章就可以看出,上流社会就是上流社会,宾格利一家忍受不了下层的庸俗,搬到了彭博里,而达西一家也从没再回过老家

无论是达西,还是宾格利,他们都只是下层社会中一颗划过天空的流星,一闪而逝,如果苦守着这颗流星,那么结果只能和简奥斯丁一样悲哀了 伊丽莎白不爱情至上,她就会接受科林斯的求婚;

伊丽莎白不爱情至上,她在达西第一求婚的时候,也不会拒绝的那么坚定。

伊丽莎白第一次看见彭博里的房子的时候,对达西的误会已经完全解开,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上这个英俊、富有且善意的绅士?

至于,她说是因为看见彭博里的房子的时候开始喜欢达西,天哪,楼主,你为什么不能理解伊丽莎白的幽默呢?

你真的觉得奥斯汀悲哀么?

你觉得她终生就是在守候一颗上层富有的流星?

呵呵,伊丽莎白只是没有她朋友夏洛特那么实际而已,她是在找她心理的一个平衡点,当时,她对婚姻是盲目的,因为她自己家还是比较有钱的,但是当她去了彭博里后,她对达西的心理平衡就已经快到了平衡点,而达西婚前的一系列动作,彻底使她无法再介意达西的傲慢了

也就是说财产+对家人友好的态度=或>傲慢所带来的一切让她讨厌的事情

PS:有些时候,读名著不能只看表面,伊丽莎白那个貌似笑话,但是其实是简奥斯丁的一个暗示

如果你不同意,那你怎么解释伊丽莎白在订婚后的一系列的动作

还有腓力普太太,她为人很粗俗,也许会叫达西更加受不了。腓力普太太正象她姐姐

一样,见到彬格莱先生那么和颜悦色,于是攀谈起来很是随便,而对达西则敬畏备至,不

敢随便,可是她的出言吐语总还是免不了粗俗。虽说她因为尊敬达西而很少跟达西说话,

可是她并不因此而显得举止文雅一些。伊丽莎白为了不让达西受到这些人的纠缠,便竭力

使他跟她自己谈话,跟她家里那些不会使他受罪的人谈话。虽然这一番应酬大大减少了恋

爱的乐趣,可是却促进了她对未来生活的期望,她一心盼望赶快离开这些讨厌的人物,到

彭伯里去,和他一家人在一起,舒舒服服过一辈子风雅有趣的生活。

好吧,达西的确傲慢,书的题目不就是《傲慢与偏见》么?达西对自己的傲慢也很坦然,即使在第一次求婚的时候,他都不避讳这一点,也正是这番说辞才惹得伊丽莎白更为恼怒。但是,在促使丽迪雅结婚等对贝内特一家的帮助以后,你对达西的评价还只是傲慢而已么?

达西对贝内特太太和其他几个女儿的一直有看法,尽管他爱上了伊丽莎白,他也只是因为伊丽莎白而改变了一下表面的态度,但是他的看法不会有太大改变,除非内特太太和其他几个女儿自身有所改变。

而伊丽莎白当然也很了解达西的想法,就是她自己也不是很喜欢自己的母亲和妹妹们吧,但是没有办法,她们拥有一个姓氏,共荣共损。

虽然,这是让人很无奈的地方,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即使达西自己也有个曾经私奔的妹妹。

奥斯汀在某种地方让两位主人公达成的谅解和共识,也才是他们相爱的基础。

其实,奥斯汀在书里例举好几种婚姻模式:夏洛特实际而没有爱情的婚姻,丽迪雅不顾后果为爱私奔,简和宾利是典型的郎才女貌的结合,他们的老年版本有可能是贝内特夫妇(呵呵,我不厚道)。

奥斯汀也塑造了爱情与婚姻的典范:伊丽莎白和达西,灵魂上的相知相许,财产上无忧无虑。

当然,这更像是一个美好的梦想,全世界女人都期待的一个美好梦想。

而楼主可能是个男人,你所说的爱情至上,也许只有丽迪雅才配得上吧?

《傲慢与偏见》属于受众基础广泛的那一类世界名著,并且无可否认,喜欢它的女性读者要更多一些。自初中以来这本书一直占据着我最喜欢书籍排行榜的前列,简·奥斯汀敏锐慧黠,轻快活泼的作风总是能引发人的好感,读她的书就好象在暖暖午后惬意地喝着温温的下午茶,一口一口,被它贴烫得无比舒服,于是,不用太费神思,也能乐在其中。

在名著改编影视作品的不灭潮流中,《傲慢与偏见》虽然没有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被疯狂眷恋拍摄达到二十余次,却也已然跨上两位数之列,足可以笑傲诸雄了。然而由于条件的限制,我很有限地只看过其中的4个版本(如果加上那个印度改编版《新娘与偏见》倒无妨算为5个),观赏顺序依次为1980版(电视)、1995版(电视)、1940版(**)、2004版(“Bride & Prejudice”**)、2005版(**)。之所以列出其先后,只是为了说明诸多《傲慢与偏见》于我并没有先入为主的影响。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改编演绎,而电视和**之间本身就有着无可逾越的藩篱,当然我也无意且无能力充当激扬文字的影剧评论人,只是基于执着地喜欢着简·奥斯汀清新可人小聪明意味十足的小说,爱屋及乌地关注着它们丰富多彩的衍生作品。那么,就从1940年说起吧。

1940——如日中天的好莱坞时代

1940年,《傲慢与偏见》第一时间登陆中国,按照当时国内流行的四字意译法,名作《屏开雀选》。从来都很佩服国人归纳总结提炼中心的本领,一句“屏开雀选”就给了“凡是有产业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的小说开篇干脆而明确的解决方案。旗下的明星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的米高梅公司派出劳伦斯·奥立佛和葛丽亚·嘉逊两员大将分别担纲男女主角。莎剧舞台上的骁将劳伦斯·奥立佛堪称出演过名著改编剧最多的男演员之一,他天生的贵族气质让高傲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本色演出;大器晚成的葛丽亚·嘉逊端庄典雅温婉含蓄,然以三十七岁“高龄”出演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不独有装嫩之嫌,而且的确的,伊莉莎白的俏皮慧黠实在离她尚有距离。论理,此二人在表演功力上旗鼓相当应该大有对手戏可看,但很无辜很不幸地,两人一不小心就把原著演绎成了Pride & Pride,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们委实太过“上流”了。事实上浮光掠影的表演让演员只来得及给角色塑了个像,尽管他们演技成熟作风老辣,但总让人觉得还是缺少了点什么。当然,马龙·白兰度之前,体验派还没有成为表演艺术的主流,我们也实在不能用今时的评判标准去苛求戏剧派的杰出代表劳伦斯·奥立佛诸人。

真正让人惊叹的是这一版本的编剧和导演,怎么说呢……非常出色——从手法和技术考量;非常“好莱坞”——从形式和内容考量。在影片开头的十分钟内,它那精彩紧凑的谋篇布局和干净利落的剪辑已让人看得两眼发直,可能,在“1940”的名义之下,人们太容易期望过低从而轻易就获得了惊喜,但对于1939就是有了《乱世佳人》,1941年就有了《公民凯恩》的好莱坞来说,叙事本来就不是它的难题。好莱坞的主流作风总是流畅的,妥帖的,不会去过分地强调突出镜头——这一点持续至今未尝改变。该剧风趣幽默深谙原著精髓的对白充分体现了编剧的职业水准,当然,其职业水准还体现在能在一个场景中做大文章的本事,无论是小小的衣帽店,还是私人茶会,或是大型花园舞会,都能以有限的空间容纳丰富的情节——这无疑对布景部门很有好处,制片公司更能藉此大省开支。尽管德包尔夫人成了帮助促成主角婚姻的正面人物这一改编一直为后人所诟病,但无论如何,瑕不掩瑜,我们大可原谅这一种戏剧性的皆大欢喜的好莱坞作派。是的,对这样一部轻俏明快的作品来说,导演的圆熟手法和编剧的剧情驾驭能力着实功不可没。同时,我们也不能不佩服好莱坞**的工业化成就——摩登时代,流水生产,检验合格,保质保量,价格公道,物有所值。

1980——BBC拿手的英式古典风格

知道1980年版之为1980年版,是在写这篇文章不久之前,并未经过严格考证,而只是我想当然的推测。这一版本我有幸得以观赏过两遍,都是中学时代拜电视台的善举所赐。当时看得欢欣无比,唯一的遗憾就是——“只怪我当时太年轻,还不知道怎样爱她。”:P凡人物情节影像种种,现如今仿佛过眼云烟,但仍旧记得该版本对原著的忠实程度已达到看着片子脑海中就能对照出小说原文而想着小说原文片子里一定也正在同步上演的地步。N集(不能确记,反正N≥5)的长度不多不少,正足够把这一部小说原汁原量地照搬上电视,人物川流于画面,你方唱罢我登场,忙碌而从容地勾勒出一幅十八世纪末英国乡村中上层阶级的风情画,处处体现出文雅悠闲的古典气韵。

饰演伊莉莎白的女主角,我对她还有一些模糊的印象,不是很漂亮,甚至略嫌粗糙,却有着一副坚毅而倔强的表情。至于我们最最亲爱的达西先生呢,他的扮相英俊——修长、挺拔、清秀、冷峻,总是双唇紧抿,乍看来不太友善(事实上的确不太友善——我知道这简直是废话),但彬彬有礼的时候又总能让人心动。不知为什么还记得他穿过一件绛色衣服,在满目皆绿的外景地走过真是风度翩翩:)他是我所见过的达西扮演者中最为形似的一个,不吝赞美的说法则是,他还是把达西的转变前后饰演得最符合原著形象的那个——我始终认为骄傲的达西即便为伊莉莎白卸下“傲慢”之后仍旧对周围的人与事保持着某种不可更改的高姿态,这一点,David Rintoul显然已经做到了。只是,这一种由外而内的表演有时让我觉得是达西塑造了他而不是他塑造了达西,虽然这种感觉有欠公允和厚道。平心而论,我挺喜欢男主角的演出,尽管他的达西让人有距离感而本着对达西的偏爱我并不愿意承认他在原著中的确就是那么一个让绝大多数人产生距离感的人。总体上说来,如果做一个横向类比,80版的《傲慢与偏见》很容易教人联想起央视版的《红楼梦》,因为它们同样让人看到了大多数人想要看到的人物和画面,这一种连环画式的作风真是尽可能普遍地照顾到了广大电视观众。

1995——更上层楼,缔造经典

1995年,BBC再度出手不凡地打造了经典,这一次的电视版本几乎堵住了所有挑剔的观众和专家之口(那些奥斯汀的研究学者们啊,我永远忘不了他们是那样顶真地说,作为爱德华——《理智与情感》,休·格兰特“也太漂亮了一点”)。然而仔细看去,相较于80版,95版在叙事和表现上并没有本质的飞跃,改进的只是渲染了人物的心理活动从而使得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更加微妙和细腻(晕啊,为什么《傲慢与偏见》中的其他角色永远好象陪客只为烘托男女主角而存在?)。最具代表性的是这样几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编剧自创情节:

1.尼日斐花园的早晨,伊莉莎白在草地上和一只大狗追逐玩耍,这一切被窗口的达西尽收眼底。(我想他益发着迷于她的开朗活泼)

2.求婚失败的达西气贯长虹地练习着击剑并一举打败了对手,他摘下面具,无比坚定地说了一句:“我一定会赢的。”(我想这就是他对亲爱的伊莉莎白的态度)

3.达西回到彭伯里,矫健地游过一片美丽的湖,穿过草地,却在家门口遇见了来此地参观的伊莉莎白,他礼貌地对她点过头问过好便丢开她径直入内,半分钟之后他已换好衣服扣着衣扣匆匆忙忙跑下楼梯追赶这一群不速之客。(被她撞见衣冠不整的样子实在有折达西的风度,他换衣服的速度他想留住她的急切心情和他对她的爱意绝对成正比)

4.婚礼在祝福声中举行,新娘新郎登上马车,伊莉莎白与达西深情对视若干秒钟,时隔55年后他们终于又吻在了一起。(上一次是在40版,80版里大家都很正紧)

(第四个情节之后,画面定格,字幕浮现,全世界人民皆大欢喜:)

这一回的伊莉莎白赢得了我的心,她并非倾城绝色,可一双含情传神的美丽眼睛真叫人过目难忘,它们闪烁出自信敏慧的光芒,让人深信那就是教达西痴心眷恋的源动力。(这一点就连我妈也深表赞同:)詹尼弗·艾尔在表演上也有分寸感,处处显出不卑不亢有涵养又富睿智的气质。当然,科林·菲尔什的达西也毫不逊色,他那沉稳内敛的英格兰绅士派头恰如其分地描摹出达西的不凡风度。记得有网友评论说,科林·菲尔什满足了她对达西的全部幻想,话虽略显绝对和夸张,但从神韵气度上来讲,他的表现的确堪称优秀,尤其是他那努力克制又不时流露出的深藏爱意的眼神,真是让人既心疼又甜蜜(晕,人家那是对伊莉莎白,关我什么事来,这样花痴)。从乍看来够不上十分的英俊,到后来越看越有味道乃至于简直挑不出什么不是,菲尔什无愧是最深入人心的达西先生。

2005——《傲慢与偏见》的现代化进程

爱情主线的突出和人物情感的深化是05版《傲慢与偏见》的最大特色,这样做毫无疑问非常讨巧,既然**的时间限制不得不让编剧有所取舍,那么何妨走一条众所乐见的道路呢。举个例子,倘若要把煌煌巨著《红楼梦》挤在个把钟头里捣腾完毕,那别无选择地,结果一定会成就一部庸俗不堪的三角闹剧(就是那个二女一男争风吃醋封建家长强权压制最后死的死、寡的寡、出家的出家……切~~我吐我吐我吐啊吐),而这简直就是观众的期望底限,假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编导们不被烂番茄砸得伤筋动骨那才叫天方夜谭。不过,让人欣慰的是,该**版在这一条路上走得非常从容——当然,你得首先不要把它看作是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

05版,它是编导的《傲慢与偏见》,是演员的《傲慢与偏见》,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傲慢与偏见》(感谢××感谢××感谢××我的荣誉属于你们!掌声~~~~)。对导演来说,时间的限制既可以是一种束缚,也可以将之变为一种优势,因为对付限制的最好办法就是寻求可以打破这一制约的**语言表达。值得庆幸的是,05版《傲慢与偏见》的导演在这一点上实可谓得心应手。看他游刃有余地幻化着场景转换着时空,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尤其是他那行云流水般的长镜头,最鲜明的两处,一个出现在片头的班纳特宅邸,一个出现在尼日斐花园的舞会,它们从伊莉莎白走出镜头而始,周转在并不十分轩敞的室内空间,晃过一路的衣香鬓影莺声燕语,带出形形色色人物素描,最后再由伊莉莎白而止,整个画面如圆舞曲般轻盈流畅,一气呵成,华丽得像一幅连轴长卷。

演员呢,演员们的表演现代感十足,且个个情感充沛,一触即发。但男女主角总给人一种用力过度的感觉,女主角用力过度地表演着羁傲不驯,男主角则用力过度地表演着深情忧郁。是啊,只有抛开原著,我们才能忽略凯拉·奈特利那不时嘟哝起的嘴唇、排门板一样的身材和傻笑时的乡野村气,我们才能对马修·麦克菲迪恩常常流露出的好象全英人民都欠他二百块钱似的欠扁神情视而不见,只有抛开原著,我们才能对这一对男女的演绎道一声好——只要他们演的不是伊丽莎白和达西,我一定为他们的精彩表演而鼓掌,鼓破了为止。他们,乃至其他配角演员,显然都不想成为奥斯汀的玩偶或前辈们的复制。真不知道是该批评他们不懂得尊重原著把握人物,还是得表扬他们太会开拓进取积极创新,要知道演得不像和演出了另一种味道有时很有点界限不明,要观众非此即彼地对之作出区别划分一定会带来胸闷的后果。

值得一提的还有影片的细节展示,颇有几处神来点睛之笔,比如达西搀扶伊丽莎白上车后搐动的手指,比如柯林斯先生先后两次掂拈着的小花,比如伊丽莎白在彭伯里展示厅中和一座蒙面塑像的对视,比如彬格莱先生在河边忐忑的求婚演习……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该片的风景和音乐,前者轩丽恢弘不输李安的《理智与情感》;后者清恬如泉却总能在需要的时候给予最恰到好处的煽风点火。于是乎,心有疑惑焉,山盟海誓的感情有了,愉目悦耳的因素也一个不缺,为什么偏偏《傲慢与偏见》就没有《断背山》那样战果辉煌呢?大概怪只怪主角错爱误人,试想如果伊丽莎白爱上了乔治安娜或是达西热恋着彬格莱那么奥斯卡的归属会不会更扑朔迷离呢?呵呵,无稽之谈,我只是对金光灿灿的奥斯卡竟然可以欣赏冲淡而感到不可思议,难不成是荤的吃多了贪上素?(又跑题了,我真是罗嗦,该打)

始料未及的是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傲慢与偏见》竟然还能让人流泪,相较于40版的轻松风趣和95版的温馨甜蜜,05版就简直可当“煽情”二字了。

煽情泪点一:夏洛特告诉伊丽莎白自己将和柯林斯先生结婚的消息,面对伊丽莎白的异议,夏洛特故作轻松力图掩饰苦闷的语气突然换成了不容质疑的坚定:“并不是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拥有浪漫。……我已经27岁了,我没有钱,我也没有憧憬了!对于父母来说,我已经是一个包袱了!而且,我害怕了……所以,请不要对我做出评判,伊莉莎白,不要评判我!”(配角只要有一句象样的台词也能出彩了)

煽情泪点二:达西和伊莉莎白在雨中那一场剑拔弩张的表白、拒绝和争执。(针锋相对的精彩对白,绝对的高潮,欲知详情,自行观赏)

煽情泪点三:达西求婚后,伊莉莎白来到班纳特先生的书房,爱女将要另属他姓,做父亲的心情不免有些无法言语的复杂“我真不敢相信有人会配得上你,现在看起来,是我看错了。我衷心地祝福你们……我是不想把你随便嫁给别人,我的伊莉莎白……”——然后是一个自嘲后的特写。(这位老先生从一开场就给人一种衰老邋遢到趋于委琐的感觉,但只这一瞬,那一双热泪盈眶的眼睛和颇显落寂的表情让人感受到了来自父爱的无限温情)

篇外——载歌载舞的另类演绎(《新娘与偏见》,2004)

名著的另类改编早已不是新鲜事,只要改得好,照样成经典,比如那个号称后现代激情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2003年,一部现代版的《傲慢与偏见》在美国上映,剧中人物仍旧取自原著,只是背景换成了当代。尽管详细内容不得一见,但从能找到的海报和剧照来看,男女主角的长相实在不敢恭维,很难让人产生欣喜之感,如不出所料,该片大概也就是一般成本不高的好莱坞轻喜剧的路子。

一年之后,《傲慢与偏见》再度穿上时装,只是这一次,伊莉莎白成了身披纱丽的印度姑娘,而德比郡的名门富绅则化身来自美国的酒店继承人,片名更是非常巧妙地改成了Bride & Prejudice。不过,傲慢依旧是该片表现着的主题,二十一世纪,门第之见已然不似两百年前那般矛盾突出,在全球化的趋势下,西方文明对东方文化的傲慢才更可拿来作一番文章。当然,该片无意承担质疑和反思的沉重课题,全剧色调明朗,气氛欢快,坚决发扬有印度人处就有歌舞的优良传统,大段大段的歌舞表演让人欢欣鼓舞甚至蠢蠢欲动,演员更是俊男美女十分养眼(女主角Aishwarya Rai,1994年世界**)。总之,还是值得一看的。(其实我看了两遍半,印度人跳起舞来总是那么带劲,呵呵)

只要人类存在,恋爱婚嫁就是永远主题,演不尽的,又何止是一版版的《傲慢与偏见》。小说的魅力经年不改,人们还会对十年乃至五十年后的《傲慢与偏见》满怀热情和期待:)

关于男主角达西先生(Mr Darcy)的全名,我记得是没有显示出来。在书中只曾有人称呼他费兹威廉(Fitzwilliam),所以他的名字应该是费兹威廉.达西(Fitzwilliam Darcy)。

有些人认为这只是他的名字其中一部分,费兹威廉(Fitzwilliam)只是他的中间名字(Middle name)。因为费兹威廉(Fitzwilliam)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教名(First name),而母方姓氏则经常当作中间名字(Middle name),另外,费兹威廉(Fitzwilliam)本身就是一个英语姓氏。

不过,我并不同意此看法。

首先,让我解释一下费兹威廉(Fitzwilliam)的意思。

这个名字是由费兹(Fitz)+ 威廉(William)组成的。

费兹(Fitz)这个名字是来自诺曼底系,代表某某的儿子(son of X),一般用作诺曼语系姓氏的前缀(Fitz-),譬如费兹亚伦(FitzAlan) 、费兹杰拉德(Fitzgerald)和费兹罗伊(Fitzroy)。不过,有时候费兹(Fitz)也当作教名(First name)。而费兹+某某(Fitz+x)作为教名的亦是出现过的。

威廉(William)这个名字亦是自诺曼底系,是由意思为「意志」和「头盔」的词语组成的名字。这在英国是极为普遍,产生了不少名字和姓氏。

因此,费兹威廉(Fitzwilliam)的意思就是「威廉的儿子」。这是一个古老高贵的英语姓氏,拥有一段辉煌的历史。达西的亲属使用这个名字命名他可能是为了突出他与费兹威廉家族(House of Fitzwilliam)有血缘关系。在重视门第的旧社会,无论是父母双方的出身都会影响一个人是否绅士。

《傲慢与偏见》里曾提及达西的表哥费兹威廉上校(Colonel Fitzwilliam)是伯爵(Earl)的三儿子。而历史上确有费兹威廉伯爵(Earl FitzWilliam),出现时间亦与故事的背景相符。费兹威廉家族是英壬威廉一世(William I of England)的后裔,在十七世纪初被封为费兹威廉男爵(Baron FitzWilliam),后来升格为米尔顿子爵(Viscount Milton)和费兹威廉伯爵(Earl FitzWilliam)。而第一代费兹威廉男爵的高祖父是一个伦敦市议员、郡司法长官和骑士,祖父是国王在爱尔兰的代表。第二代费兹威廉伯爵是国会议员,第三代费兹威廉伯爵更娶了第一代洛金汉侯爵的女儿,第二代洛金汉侯爵(2nd Marquess of Rockingham)是英国首相,死后留下大片土地给他的外甥——第四代费兹威廉伯爵,令他成了英国最大的地主之一。这个家族在十八世纪的地位是卓越无比。

达西是安妮.费兹威廉**(Lady Anne Fitzwilliam)的儿子,亦即是费兹威廉伯爵的孙子和外甥,很大可能对该爵位亦有继承权,因此在当时来说是地位较一般绅士略高,或许令他产生自我高人一等的想法,变得傲慢起来。

另外,达西(Darcy)可能是贺得勒斯伯爵(Earl of Holderness)和达西男爵(Baron Darcy de Knayth)的后裔。贺得勒斯伯爵和达西男爵的姓氏是达西(Darcy),是望族之一,可以追溯到十四世纪中期。

其家族在英国北方有莫大的关系和权势。这可能是达西安排韦克翰(Wickham)到北方继续军旅生活的原因。

在展开评论塑造达西的演员话题之前,我想,在激烈讨论之前

我们是否应该先来了解一下达西是个怎样的人

然后再做评价

对于darcy真正意义上的“傲慢”究竟是怎么理解的

这个首先要做个透彻的分析

首先,达西就个性而言,本身根本就不是一个傲慢的人

这点从后来lizzy参观彭伯利的时候,女管家雷诺奶奶曾经有过这样的描述

——只听得那管家奶奶又说道:“我一辈子没听过他一句重话,从他四岁起,

我就跟他在一起了。”伊丽莎白听得更是惊奇。

——“你真说得是,先生,我自己也知道运气好。我就是走遍天下,再也不会碰到一个更好的主人。我常说,小时候脾气好,长大了脾气也会好;他从小就是个脾气最乖、肚量最大的孩子。”

——“他是个开明的庄主,又是个最好的主人;”她说,“他不象目前一般撒野的青年,一心只为自己打算。没有一个佃户或佣人不称赞他。有些人说他傲慢;可是我从来没看到过他有哪一点傲慢的地方。据我猜想,他只是不象一般青年人那样爱说话罢了。”

——雷诺奶奶说:“他一向就是这样,凡是能使他妹妹高兴的事情,他马上办到。他从来没有一桩事不依她。”

可见,达西的所谓的,在别人印象中留下的“傲慢”,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傲慢,那只是不善言辞,因为不擅长和陌生人交流从而被别人误解为傲慢。以达西从小所处的社交环境而言,那种姿态,那种表情,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不说话的时候,的确很有可能被别人理解为傲慢,更何况,他完全有傲慢的理由,再者,在别人认为他傲慢的同时,那些认为他傲慢的人,自己首先就在心理上矮了他一大截,所以才会衍生出这种错误的偏见。

所以,在很多人认为马修版达西不够傲慢的时候,我想请问,在你们看来,傲慢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难道非要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非要表情上的盛气凌人,非要沉默寡言,才叫做傲慢吗?

达西被别人所误解的傲慢,是他那种天生的贵族气势,是笼罩在他周围的那一圈别人所没有的眩目的光环,所以,那样的傲慢不应该体现在表面,而是在不经意间所体现出来的。

这一点,马修就把握的非常到位。

在尼日斐的舞会上,科林斯一连叫了他三声,在第三声他听见之后一转身,并没有太大的动作,但那样的气势足可以让科林斯惊恐了缩了缩本来就矮小的身体。

还有,在罗新斯的姨妈家,同样也是面对前来谄媚的打招呼的科林司,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递过去一个眼神,也充分的表现出他对于科林斯这样的人的不悦。

对自己喜欢的人谦恭有礼,对于达西这样上流社会的绅士而言,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在lizzy弹琴的时候达西来为上次的事所做的淡淡的解释,真不懂为什么会被有些人认为是“受气包”的行为。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傲慢的人,这点请一定记住,雷诺太太说“从来没见过比他更好脾气的人”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么?

傲慢只是不理解、不了解、被误解之后的偏见,所以,不要再以“傲慢”来定义达西。

您好,可以参考以下翻译:

To accompany lifetime is the deepest confession of love

陪伴一生是最深情的告白。

To accompany lifetime symbolizes a confession with eternal of love

陪伴一生象徵著永恒的爱的表白。

因为一般直翻多少会有点出入,毕竟英文与汉语的语法不相同,用词方面也会有所不同。建议您也可以考虑使用著名的诗词:

I love thee to the level of everydays

我爱你成为日常生活中

Most quiet need, by sun and candlelight

最基本的需求,日夜不变。

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

我用我毕生的呼吸

Smiles, tears, and all my life -- and, if God choose; 

、笑容、眼泪爱你!──且如果上帝允许,

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

在死後我将会更加的深爱著你。

──伊莉莎白.巴莱特.勃朗宁

以上两段出於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十四行诗集》。

语言真正的美可以在其诗集中被发现。每个字都被诗人精心挑选,用以表达一种情感或意象。诗也是表达一个人心中爱意的理想方式。英语中最著名的情诗之一是伊莉莎白.巴莱特.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十四行诗集》中的第〈四十三〉首诗

问题一:深情用英文怎么说 1a deep feeling (or love) 2fond; affectionate 3from the bottom of one's heart

问题二:我爱你深情 用英语怎么说 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

望采纳!

问题三:“他深情地注视着她”用英语怎么说? He looked at her soulfully 他深情地注视着她He melted her with his affectionate eyes 他用深情的眼神将她融化。He put a keen eye for love on her 他把渴望爱的眼神投向她

问题四: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 求翻译成英文 您好,可以参考以下翻译:

To acpany lifetime is the deepest confession of love

陪伴一生是最深情的告白。

To acpany lifetime symbolizes a confession with eternal of love

陪伴一生象徵著永恒的爱的表白。

因为一般直翻多少会有点出入,毕竟英文与汉语的语法不相同,用词方面也会有所不同。建议您也可以考虑使用著名的诗词:

I love thee to the level of everydays

我爱你成为日常生活中

Most quiet need, by sun and candlelight

最基本的需求,日夜不变。

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

我用我毕生的呼吸

Smiles, tears, and all my life -- and, if God choose;

、笑容、眼泪爱你!──且如果上帝允许,

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

在死後我将会更加的深爱著你。

──伊莉莎白.巴莱特.勃朗宁

以上两段出於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十四行诗集》。

语言真正的美可以在其诗集中被发现。每个字都被诗人精心挑选,用以表达一种情感或意象。诗也是表达一个人心中爱意的理想方式。英语中最著名的情诗之一是伊莉莎白.巴莱特.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十四行诗集》中的第〈四十三〉首诗

问题五:我被你深深吸引用英语怎样翻译会更文雅更深情 I'm deeply attracted by you

问题六:深海不及深情 用英语怎么翻译 深海不及深情

Deep sea is not as deep as deep affection

如果答案对亲有所帮助请采纳予以鼓励!

如果有疑问欢迎追问

问题七:深情而不纠缠 的英文怎么翻译? 深情而不纠缠

Affectionate without entanglement

《我妹妹与我》([德国] 弗里德里希·尼采)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Rcie4_isLzk9lQY_iIO0Q

提取码:97zh

书名:我妹妹与我

作者:[德国] 弗里德里希·尼采

译者:陈苍多

豆瓣评分:80

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出版年份:2003-5

页数:376

内容简介:

从精神病医院潜运出来的交稿,尼采百年后才曲折问世的最后自传! 大胆写出自童年与青少年时期起,与尼采纠缠一生的女人――妹妹伊莉莎白之间的暧昧关系。 为了迫使被禁锢的自传《瞧!这个人》解禁,尼采写出更悚动的文稿――《我妹妹与我》,结果生前未能如愿出版。 《我妹妹与我》英译本在纽约出版时,出版社正遭“防止犯罪协会”查封,命运多舛的手稿再度佚失……已经永眠的尼采,生前未曾得见最后日记问世。

作者简介: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年~1900年,西方现代哲学大师,已译为中文的著作与相关研究达三十多种,影响20世纪哲学发展甚巨。著有《悲剧的诞生》、《查拉斯图拉如是说》、《瞧!这个人》、《上帝之死》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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