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人教版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第1张

 好好学习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人才更加像人。书给人以优点,人从书中得益。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人教版,希望你们喜欢。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1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和关系

 答:(1)二者性质不同。人民是政治概念,是与“敌人”相对而言的,是划分敌我的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两者范围不同。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公民则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所有社会成员。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广,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在押犯人是公民但不是人民。他享有一些基本的人身权利,如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但不一定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的义务。

 2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答:(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制造或传播谣言,是言论自由么

 答:(1)这种行为不属于公民行使言论自由,而是违法行为。

 (2)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言论自由受到法律两方面的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42003年11月15日,中国女排时隔17年后重新登上世界杯冠军的宝座,人们欣喜若狂,一些球迷打算当即上街游行,以示庆祝。他们这种做法正确么

 答:不正确。公民行使权利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在我国,公民虽然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必须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不是随意行使这些权利。否则,不仅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1辨析: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只应该享受权利,不应履行义务。

 答: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认为不应履行义务的观点是错误的。

 (1)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它们密不可分、相互依存。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既要求公民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又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那种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的观点和行为是错误的。

 2怎么理解马克思所说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答:所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是指公民享受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义务,享受什么样的权利,就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有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公民存在。所谓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是指公民履行了义务,就应该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需要,是实现权利的保障,不允许只履行义务不享受权利的现象存在。

 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答:(1)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比如,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2)权利和义务具有对等性。公民所享受的权利,是通过公民为社会所尽的义务来确定的。公民所进的义务越多,即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他所享有的权利也就越充分。可见,权利和义务相伴相生,二者是对等的。

 (3)权利和义务具有制约性。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受义务的制约。如果不尽相应的义务,也就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连、彼此制约的。

 4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有什么关系呢

 答:(1)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2)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

 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5积极履行道德义务有什么意义

 答:积极履行道德义务,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激励人们忠实履行义务,培养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6生活中我们应如何履行道德义务呢

 答:积极履行道德义务,是每个人责无旁贷的责任。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

 7简答:我国公民应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答:我国公民应当自觉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第一,法律所鼓励的,我们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二,法律要求的,我们必须去做。第三,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有些超市保安怀疑顾客偷东西而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这种做法合法么

 答: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因为这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应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为什么要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呢

 答: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特殊的保护

 答: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的呵护,离不开法律的特殊保护。

 5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答:法律禁止使用童工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 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未成年人素质的提升,为祖国未来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作贡献。

 6我国法律如何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答:“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7我们应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答:我们要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在患病的时候要及时医治,以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要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8当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你应该怎么做呢

 答:我们应该请求国家保护,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侵害者受到法律制裁。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9辨析:关注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个人的权利,轻生或自残与他人,社会无关。

 答:人人都要关注自身的安全和健康,但认为轻生或自残与他人、社会无关是不正确的。因为:

 (1)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2)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引起老人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3)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10假如我们为了为民除害或大义灭亲将品质极其恶劣的人打伤甚至打死,是否违法呢

 答:违法。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是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11关于校园暴力的问题。

 (1)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人文教化的缺失和暴力文化的泛滥等。

 (2)校园暴力有什么危害呢

 答:校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的身体带来伤害,更严重的是危害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同时,也会使施害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3)如何远离校园暴力呢

 答:①国家应加强法制建设,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暴力文化的监管、整治力度,使未成年人远离暴力文化的侵蚀。

 ②学校应积极开法制教育课,引导学生冷静,合理的解决同学间的矛盾。

 ③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暴力文化,以合理方式解决矛盾、冲突。

 ④未成年人自身应从小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负有不侵害他人生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要培养关爱的情感和宽容的态度,要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12关于校园安全问题。

 (1)你身边有哪些安全隐患或危害学生的现象

 答:校外小商贩泛滥,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令人担忧,学校的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缺乏;校外勒索、校园暴力;等等。

 (2)你认为怎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答:①国家加强法制建设,为校园安全提供条件和保障。②社会确保学校各类设施的质量,整治校园周边环境。③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加强与家庭教育的配合,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④每个学生应不断掌握安全自救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并勇于同危害校园的行为作斗争。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2)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非法禁闭、非法拘禁。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内容

 答:人格尊严权是指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

 答: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4、保护名誉权的作用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答:(1)作用:享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更多的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2)侵害名誉权的行为:①侮辱: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赃物等。

 ②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

 5、违法犯罪分子的人格尊严不受法律保护,这种观点对么为什么

 答:这种观点不对。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享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这种权利不受人的能力、信用等方面的影响,无论公民在社会地位、文化程度等方面存在什么差异,其人格尊严都是相同的,即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的权利。违法犯罪分子虽因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但他们依然有人格尊严,他们的人格尊严也受法律平等的保护。

 6、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

 答:(1)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广告、杂志封面、挂历)。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7、例题:辨析,凡事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必须取得肖像者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答:(1)这个观点是正确的。

 (2)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它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它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所以,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即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则就构成侵权。

 (3)如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也非出于恶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虽然未经本人同意,但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新闻报道中的摄影、参加社会活动的照片,一般不构成侵权。

 8、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

 答:(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9、什么是姓名权

 答: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13、辨析:我国公民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自主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

 答:(1)这种观点不正确。

 (2)我国公民中只有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4、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1)干涉他人使用姓名权。

 (2)盗用他人姓名,即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即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冲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5、隐私的含义

 答: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

 16为什么要保护我们的隐私呢

 答:(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内心世界安宁的需要(3)生活中侵犯隐私的事件时有发生。

 17、隐私权的含义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18、隐私权的内容

 答:(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19、辨析:为搜查犯罪嫌疑人,公安派处所可以随意对公民住宅进行全面搜查。

 答:(1)观点错误。

 (2)我国法律赋予公民隐私权,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和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私人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全民搜查。公安派出所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要依法行事。

 20、从道德角度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

 答:(1)树立隐私意识

 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21、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答: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22、我们如何来保护隐私权呢

 答:(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我们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23、未经同意,老师拆看学生的信件,父母拆看子女信件,领导检查下级的信件,上述行为是否合法呢

 答:不合法。我国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家长、老师、领导拆看他人信件,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

 24、假如老师或家长拆看未满10周岁的学生的信件,是否侵权呢

 答:不构成侵权。由于未满10周岁的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家长作为监护人可以代为拆看,这是合法的,但是,老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无论学生是否年满10周岁,拆看学生信件都是不合法的,侵害了学生的隐私权。

 25如何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答:(1)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①我们树立隐私意识

 ②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2)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①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②我们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

 政治是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支配其行为的社会力量。这个词一般多用来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欢迎大家参考!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是只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4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5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6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7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8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具体说来,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如果随意行使其权利,不仅回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我们应尽的义务

 11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12为什么要履行法定义务

 ①我们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③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1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务,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14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根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15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八荣八耻)

 忠实履行义务

 16忠实履行义务的具体要求: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17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表现。

 18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9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久治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20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2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2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权利,包括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23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24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25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26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7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伤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的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回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和。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28公民作为一个“人”享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29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30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31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

 32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使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异常痛苦。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33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的良好名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34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赃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害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35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36侵犯肖像权的具体表现: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37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 ,它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传达了一个特定的个性化意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38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39盗用他人姓名是只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 取不正当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侵犯姓名权的一般表现:干涉他人使用姓名权{决定、使用、变更、盗用、冒用)

 隐私受保护

 40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它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41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2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收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43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44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那器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还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45隐私权的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领域。

 46隐私权的内容:私人生活的安宁权;个人信息的保密;个人通信内容的保密。

 知识助我成长

 46教育的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47教育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48受教育的含义:(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 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49义务教育的含义: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给予保障的公益事业。

 50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统一性。

 51孩子上不上学只是个人私事吗答:

 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⑵国家经济的振兴,科技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此受教育不是个人私事。

 珍惜学习机会

 52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和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53为什么要履行受教育义务为了自己的发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 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机会,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54如何履行受教育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55初中生应如何珍惜学习的机会:①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②必须接受教育、勤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学会学习,进入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③要树立远大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使自己的生命放射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国立业。

 财产属于谁

 56财产的归属:个人所有、国家所有、集体所有。

 57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58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59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60我国的民事法律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61我国刑事法律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62法律是外在的强制性道德 法律禁止的行为就是道德所强烈谴责的行为,对于某些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恶劣行为,仅仅谴责一番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只有运用法律武器才能打击施恶者。所以说法律是外在的强制性道德。

 63①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执时,我们应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②当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占有人返还原物;

 ③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④当发生可修复的争议时,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恢复原状。

 ⑤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出现行政违法现象,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要求依法撤消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财产留给谁

 64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65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 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66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67所谓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

 68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69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70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71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不属于遗嘱继承,而属于受遗赠人依据遗赠人(立遗嘱人)的遗赠取得遗产。

 72在遗产继承中,要摒弃那种不顾别人、自己多占的心理。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应该相互关爱、相互尊重、相互宽容,而不要见利忘义、斤斤计较。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73当我们的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无形的财产

 74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75给予创新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的最有效的鼓励。为了激励人们创造无形财产,各个国家先后通过立法保护智力成果所有人的权利。

 76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77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享有知识产权当然也不受年龄限制。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78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在现代社会,商品生产规模扩大,花色品种繁多,构造日益复杂,这使得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在选购上处于被动地位;相对于有高度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这些都导致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还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79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80 消费者应享有安全权。

 人身、财产安全,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条件; 消费者应享有知情权。

 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消费者应享有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应享有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81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权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九项权利。

 82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维护消费者权益

 83拥有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

 84维权意识: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获取消费知识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消费选择;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消费者维权途径等。

 85在交易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86维权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究竟采取哪种方式维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

 87不同的时代,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88公平的含义:公平是得到自己该得的,公平是分担自己该做的。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个人承担他应承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89人们在社会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就会感到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为继;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长久治安。

 90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

 91公平总是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92对待不公平现象的正确做法:

 ①我们应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②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或许我们会更加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③崇尚公平、主持公道,要求我们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93公平与否的判断,受到个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制约。

 94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 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学习的重要性(为什么说学习是成才的阶梯)

 (1)学习可以提高品德修养。人的高尚品德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后天的学习和生活中培养起来的。学习可以使我们明辨是非美丑、塑造健康人格,培养高尚品德,正确把握人生之舵。

 (2)学习可以增长才干。学习是丰富知识,增长才干的主要途径。

 (3)学习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我们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命运,是每个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如何贯彻“终身学习”(珍惜受教育权)

 (1)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2)坚持使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

 (3)努力使自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学习。

 外开放国策

 (1)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闭关自守只能导致落后。中国要发展、进步、富强,就要吸收和借鉴一切先进东西。

 (2)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我国的对外开放是全方位的对外开放;要处理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的关系: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对外开放的根本基点;我们要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民族精神/精神文明建设

 (1)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2)民族文化是民族的根,民族精神是民族的魂。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都有责任、有义务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成为民族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建设者。

 (3)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培育民族精神,最重要的是要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不断为之增添新的富有生命力的内容。

 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国家统一

 (1)国家的安全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我们要积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义务。

 (2)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青少年热爱祖国的具体体现。

 (3)我们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4)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我们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我们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反对分裂国家的行为,维护国家的统一。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

 共同富裕/财富源泉

 (1)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国积极实施共同富裕。

 (2)必须让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3)我国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涌流,造福于人民。

 苦奋斗/艰苦创业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需要艰苦奋斗精神。

 (2)艰苦奋斗集中表现为创业精神,艰苦创业精神是创造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巨大动力。

 (3)艰苦创业,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内容,新时期推进现代化建设更需要艰苦创业精神,尤其是开拓创新精神。

 (4)青少年学生应该:

 ①在学习上:顽强拼搏,不怕困难

 ②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

用各种化学和数学方程式来表白。

1Mg十ZnSo4==MgSo4+Zn:

女:“为什么喜欢我”?

男:“因为一个化学方程式”。

女:“什么”

男:“你的镁夺走了我的锌”。

2 6HF+SiO2=H2SiF6+2H2O:

二氧化硅的性质不活泼,它不与除氟、氟化氢以外的卤素、卤化氢以及硫酸、硝酸、高氯酸作用(热浓磷酸除外)。你是氢氟酸 我是二氧化硅。我愿溶入你的骨血,好比二氧化硅在常温下独溶于氢氟酸,只此唯一。 

3 2 H2O2==MnO2(催化剂)==2 H2O+O2↑:

我就像过氧化氢反应中的二氧化锰一样,即使世界支离破碎,但我对你的坚守永不减少。

4H2+O2=H2O:

我是氢离子,你是氢氧根离子,我俩在一起就是生命之源H2O。

5亲爱的,你是我的诱导公式。没有你,我永远不会灵活变通。

6亲爱的,我是sin,你是cos。没有你,tan没有意义。

7亲爱的,你是我的坐标系。没有你,我永远无法找到自己的位置。

8亲爱的,你是我的元素。没有你,我的集合永远只是个空集。

9亲爱的,你是我的算法。没有你,我永远无法找到自己的价值。

10亲爱的,你是我的线性回归方程。没有你,我永远只是一些迷途的散点,没有主心骨。

11亲爱的,你是我的单调递增函数。有了你,我的快乐一天胜过一天。

12亲爱的,你是我的通项公式。没有你,我永远无法认清自己。

13亲爱的,你是A,我是X。没有你,A的X次方永远无法恒大于零。

14亲爱的,你是我的定义域。没有你,我的函数的存在毫无意义。

15亲爱的,你是我的对称轴。没有你,我永远找不到我的另一半。

16亲爱的,你是我的充要条件。没有你,推不出我。没有我,推不出你。故我俩相依相存!

17亲爱的,你是P,我是Q。没有你,P且Q永远只是一个假命题。

18亲爱的,你是我的斜率。没有你,我永远无法找到正确的方向。

19亲爱的,你是我的标准型。没有你,我永远无法发现我的max,min,T,(faei),(omiga)。

20亲爱的,综上所述:我和你在一起的概率为1。

 学习八年级政治知识有如母亲一般慈爱,它用纯洁和温柔的欢乐来哺育孩子,如果向它要求额外的报酬,也许就是罪过。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人教版八年级政治下知识点总结整理,大家快来跟我一起看看吧。

人教版八年级政治下知识点总结整理1-3课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1、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含义:P4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公民权利的含义:---P5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和联系:---P6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包含人民,人民公民的一部分。

 5、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P6-7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和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最终得以实现。(体现出我国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障书,是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P7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P9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8、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结合具体案例分析)---P10-11

 ⑴公民在行使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⑵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⑷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受法律限制的。)P11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P16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这些规定,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3、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P14 、P16

 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4、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P17相关连接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5、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中学生如何落实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

 6、如何忠实履行义务:(能具体判断哪些属于法律鼓励的,哪些属于法律所要求的,哪些属于法律所禁止的。)(P18-21三点内容)

 ⑴对法律所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不做不违法)

 (凡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⑵对于法律所要求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不做违法)

 ⑶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做了违法)

 7、什么是违法行为:(P21页第一段)

 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25页)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25页)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5页)(含义、意义)

 非法搜身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格权(案例分析)

 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⑴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⑵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⑶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26页第2段)

 ⑷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5、根据所给材料判断该行为是否侵犯生命健康权,并能写出有关的法律依据,懂得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权。

 6、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28页)

 7、轻生或自残等行为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P29)

 8、要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P31)

人教版八年级政治下知识点总结整理4-6课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含义、内容。(P35页)

 (1)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2、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表现。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1)所谓名誉权,中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页

 (2)良好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益处 P36

 (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3、应如何行使公民的名誉权(P38第一段末)

 4、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末-39)

 5、肖像的含义及其表现:P40

 6、肖像权的内容。公民行使肖像权的方式有哪些P41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7、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P41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8、如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P42

 9、姓名的含义P43

 10、什么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P43-44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P46)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个人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或: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P47-48)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这是因为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布于众,就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3、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法律保护隐私的意义:(P48二段末)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5、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有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2)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3)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6、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7、如何尊重他人隐私权:P51-52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我国传统文化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类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我们要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2)尊重他人隐私权,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个人隐私权里无不包含着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责任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信誉体现对他人的忠诚。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这是基于彼此信任。此时,我们要承担塌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8、为什么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P52末

 9、我们应如何保护公民隐私权P54-55

 1完善法律法规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3增强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隐私上把锁

 10、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P54(也可用我们的三步走思路)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11、维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P55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 终身收益的权利

 1、教育的含义:P58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对个人的作用:P59

 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已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能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类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教育对个人、国家的意义:(对“知识改变命运”是如何理解的)P62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4、受教育权的含义:P60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5、义务教育的含义:(为什么要实施义务教育)P61一段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6、义务教育的特征:P61末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统一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杂费。

 7、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P63一段末(也可用我们的三步走思路)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8、为什么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

 9、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10、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些什么P65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培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11、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P65末

 12、如何珍惜学习机会P66(最后一句)

下一页分享>>>人教版八年级政治下知识点总结整理

八下政治知识点如下:

1、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只有通过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智力,才能增长才干,享受现代文明,才能取得成功。

2、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5、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聪明出于勤奋,学习八年级政治知识在于积累。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编的初中八年级政治书下册知识点,感谢欣赏。

初中八年级政治书下册知识点(一)

 我们都是公民

 1,什么是公民 中国公民 P5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比较点公民人民 内涵:

 公民是法律概念,与之相对的概念是外国人

 人民是政治概念,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敌人

 范围上: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广泛,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指全体社会成员

 凡是人民都是公民,而公民不一定都是人民

 2,公民身份的内涵是什么 P5

 1)作为公民,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最重要的特征)

 2)作为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

 3,如何树立自己的公民意识 P6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国家的未来需要我们去建设因此,树立自己的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至关重要

 第一,要树立国家观念

 第二,要培养良好的公民道德和民主意识

 第三,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l 良好的公民道德包括:仁爱守序的社会公德心,诚信宽容的道德品质,协商谦让的道德风尚,尊重差异的道德气度等

 l 一个国家的真正财富是它的全体公民——英 奥尔丁顿

 l "五小"行动的具体内容是:在家做"小帮手";在社会做"小标兵";在学校做"小伙伴";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小卫士";在任何时候做"小主人"

初中八年级政治书下册知识点(二)

 维护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权 P37

 人格尊严权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u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u 侵犯肖像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以赢利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侵权与否取决于是否取得本人同意;(2)虽未以赢利为目的,但恶意使用公民肖像如:丑化,故意损毁公民肖像和对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注意:现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拍照,新闻摄影以及反映社会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等,从法律角度不能视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如某某同学翻越马路护栏行为被拍事件,不能视为侵犯他的肖像权

 名誉权——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荣誉权——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称或称号(是一种组织行为)如:"三好学生","劳动模范"等,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姓名权—这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2,为什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 P38

 因为未成年分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3, 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 P39

 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样,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一个文明的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初中八年级政治书下册知识点(三)

 维护财产权

 1,什么是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

 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是公民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和合法经营所得的财富,包括:私人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

 2,什么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P60

 财产所有权即——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处分——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

 3,我国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

 ①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

 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防害,请求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保护

 ②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4,财产继承包括哪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的含义,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及原则怎样 遗嘱继承 P61

 1)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的

 2)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

 3)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的原则

 ①一般均等原则(平均原则):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均等;

 ②照顾原则: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③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④协商原则:是指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5,遗嘱继承

 1)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遗赠:——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我国继承法,遗嘱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并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效任何形式的遗嘱都要保留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子女和无劳动能力人的财产

 第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相关概念:被继承人——是指遗留财产的死者

 继承人——指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不包括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

 继承权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方式

 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由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获得

 ★继承顺序

 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和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分配原则

 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平均分配遗产

 遗嘱人可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他继承人被排除在外

 被继承人行为能力

 无论被继承人是否有行为能力,他的遗产都可被继承

 被继承人一定要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5,什么叫智力成果权 包括哪些权 P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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