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以算是骚扰吗?

这个可以算是骚扰吗?,第1张

如果“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比如说你发送的时间,是夜间他人入睡or正常情况下对方的休息时间;遭到斥责、拒绝后仍然不停发送,达到三次确实构成治安违法行为。

这个关键是已经干扰正常生活。

但按你说的情节,应该不至于,对方是否回复拒斥过?是否说受到了骚扰?什么时间段发的?

法律主观:

寻找骚扰迹象。网络骚扰往往需要一个人通过电子邮件,即时消息,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骚扰他人的形式。骚扰行为正在发生,如果混混直接接触的人与一个消息的或多个下列类型:仇恨或威胁的言语信息。这包括辱骂,试图通过威胁要揭露令人尴尬的信息和/或暴力威胁来控制人的行为。尴尬或威胁的图像或视频。电子邮件,即时消息或文字,不论他们正在无休止的攻势。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给不认识的人发短信算骚扰吗

 给不认识的人发短信算骚扰吗,骚扰他人的时候是会收到处罚的,针对较严重的骚扰行为,有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女性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要账等实施软暴力给对方正常生活带来干扰的,下面看给不认识的人发短信算骚扰吗。

给不认识的人发短信算骚扰吗1

 可以通过报警处理

 一般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会依据寻衅滋事罪处罚

 短信威胁恐吓的情况,分两种情况处置:一是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是已经构成了刑事处罚的,可以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需要视情况而定。发短信3次算骚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其中多次通常按照3次为界定。当事人接到骚扰电话时候,尽量保存相关证据,采取留言、调取来电记录等方式收集证据,协同警方到通信部门查明其信息,以便对骚扰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给不认识的人发短信算骚扰吗2

  一、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只要有性-骚扰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并不需要到什么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性-骚扰罪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秽、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二、性-骚扰情节严重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出台之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对性-骚扰的规定非常的模糊,几乎没有性-骚扰的相关法条,跟性-骚扰相关的是猥亵,只规定了猥亵他人的话,通常是处5天到15天左右的治安拘留。

给不认识的人发短信算骚扰吗3

  一、如何界定性-骚扰

  (一)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

 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二)行为方式的认定

 从广义上讲,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二、民法典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三、性-骚扰有哪些类型

  (一)言语性-骚扰

 言语性-骚扰是指任何人当面讲让受害者感到尴尬或不舒服的关于性的言论,如当面或当众讲**笑话或者用污秽的言语对受害者评头论足。主要特点是比较露骨的性指向,甚至赤裸裸地直接表明性要求,这与在尊重对方人格基础上的文明的爱慕表白和求爱、求婚显然不同。

  (二)行为性-骚扰

 行为性-骚扰一般指做出令受害者感到不适的低俗下流的动作,对受害者动手动脚,触摸受害者的身体敏感部位等。

  (三)环境性-骚扰

 环境性-骚扰指的是通过布置环境给受害者以不适和被侵犯的方式,比如摆放性刺激、*秽书刊物品,播放*秽音像制品等。

  (四)校园性-骚扰

 校园性-骚扰的受害人多是学生,并且许多人属于未成年人,他们面对来自学校内部的性-骚扰行为有时是无法做出界定和表述的,甚至并不知道自己受到了性-骚扰。而由于校内活动和环境较为封闭,学生遭遇性-骚扰往往在旁人难以察觉的情况下发生,特别是高校具有利益关系的导师与学生之间的性-骚扰行为更难以举证。

首先需要了解“骚扰”行为的性质,在我国没有“骚扰罪”这一罪名,但是骚扰,扰乱当事人生活、威胁恐吓他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骚扰他人有以下情形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刑事犯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次,需要了解什么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是行为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才属于正当防卫。

骚扰立案的三个条件是:(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从广义上讲,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二是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你好,如果你们是正常的朋友关系,那么这样的表白不会构成骚扰。但如果你们的关系是不正常的,比如说是情人关系,或者说你是她的追求者,这样的表白是构成骚扰的,因为你的表白可以看做是一种对她的追求。骚扰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如果你的这种表白被拒绝了,那么你可以要求她停止对你的骚扰。谢!希望能帮到您!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感情问题,欢迎前来咨询,我们的心理咨询师会给您提供最有效的帮助。祝你健康!如果你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给我五星评价,谢!

法律分析: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什么程度的骚扰才能报警,当事人生活受到干扰的,就可以报警,维护自身权益了。骚扰也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就有权做出拘留或者罚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7月25 日,一篇名为《章文,停止你的侵害!!!》的文章,在网络广泛流传。文中一名女子自称“2018年5月15日,我被章文强奸了。”作者在文中称,除了遭到章文的性侵之外,还提到事后章文对此进行了言语威胁。

      7月25日上午,知名作家、《新周刊》杂志副主编蒋方舟转发长文:“我也被此人性骚扰过,坐牢吧,人渣。”

      “如果一群人在一个场合喝酒之后,搂一下腰或者是合个影,这也算是性骚扰的话,那我也搞不清楚了。”这是我从网上找到的除了章文个人声明和律师声明以外的回应,一个性骚扰者的狡辩。

      此时此刻,借由上述事件,我们来说一说“性骚扰”的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性骚扰常见的性骚扰主要有哪些

      尽管给“性骚扰”下的定义很多,但我国现行的法律仍未有“性骚扰”的概念。在立法机关没有采纳之前,仍属于学术上的观点。一般来说,性骚扰是一种不受欢迎或不被接受的注意力,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也就是说,若某一方用各种方法去接近、或尝试接近另一方,而另一方没有兴趣、不喜欢、不愿意、或不想要这些带有性意识的接近,便可以说是性骚扰。

      广义的性骚扰主要指发生在工作地点、公共场所等区域中的针对异性的性侵犯行为。具体主要包括:

      1性攻击行为,如强奸、性虐待以及任何造成身体伤害的性暴力动作或者异常行为,即我们说的“性侵”,这种行为构成犯罪。

      2语言骚扰,包括各种带有性含义的性别歧视、性别偏见的言论以及侮辱、贬低、敌视异性的言论。

      3性挑逗,即一切不受欢迎、不合宜的带亵渎性的性挑逗行,如掀衣服、触摸异性的性器官、向异性暴露性器官、展示色情等。

      4性胁迫,使用胁迫或者威胁等手段,在违背异性意志的情况下强迫其进行性服务或者性行为,如强吻、强行搂抱或者强行猥亵等行为。

      狭义的性骚扰通常指广义性骚扰中的后三种行为,即语言骚扰、性挑逗和性胁迫。

      二、生活中10种常见的职场性骚扰表现形式:

      1被反复凝视身体敏感部位或被带有性意味的长时间注视

      2他人身体故意靠近

      3他人通过电话、手机或信件挑逗或性暗示

      4他人以性为内容进行辱骂

      5他人以利益作为交换条件提出性要求

      6他人做出猥亵动作,包括手势、暴露性器官等

      7被人强行抚摸

      8被人强行搂抱

      9被人强行亲吻

      10被人强迫发生性关系

      三、一旦遭到性骚扰该如何维权

      首先,坚定而明确地说“不”!

      遭到性骚扰后,第一次你就要坚定而明确地拒绝(如果对方是你的上级,碍于情面,开始可以用比较委婉的言语拒绝,但切忌沉默和半推半就,那会被对方误读为默许,进而变本加厉)。拒绝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表达。例如,你可以这样写:“当你用那种方式跟我谈话的时候/碰我的时候让我感觉不舒服,请你不要再这样做了!希望我们能保持一种正常的工作上的关系。”这样做的好处是,使骚扰者意识到他的行为令你反感,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留下证据,为将来的投诉或者诉讼做好准备。之所以必须明确拒绝,是因为从法律角度讲,“违背受害者意愿”是判断某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的必要条件。此外,从保护自己的角度出发,不拒绝无疑会给骚扰者一个错误的信号:你默认,你软弱可欺,进而变本加厉地继续实施骚扰行为。

      其次,采取适当行动

      1、选择一种方式讲出来

      遭遇性骚扰后,千万不要打落牙齿往肚里咽,应当在第一时间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信得过的亲朋好友(可以是你的好朋友,你的同事或者单位领导,你的姐妹,你的妈妈,甚至是一个热线咨询者),永远不要低估了自己的经历以及用你的方式讲述这些经历的价值。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缓解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取得亲友的支持,还可以作为日后投诉或者起诉的证据。

      2、及时取证,保存所有证据

      证据都在细节之中。在同一个单位里,很难取得同事的证人证言,除非该同事后来离职了,又或者他/她跟骚扰者有过节,意图借你的手报复骚扰者。因此你要对性骚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进行记录,并且要附有准确的细节,记录说过的话以及做过的事。在平时跟骚扰者接触时可以随时巧妙而隐秘地利用录音、录像工具(取证时应做到不露痕迹,否则不仅取不到证据,还可能会有人身危险),但是要注意防止侵犯人身权和商业秘密。要注意保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QQ聊天记录等带有骚扰信息的电子文档。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性骚扰事实。切忌删除电子信息,最好对网上的“帖子”等电子文档进行公证,以免被对方删除。受到伤害后,应当第一时间去医院检查,并视具体情况接受相关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医治精神创伤,保留医疗诊断记录。证据的固定保留对日后的投诉或者起诉都至关重要。

      另外,也可以向网络和社交媒体求助,但是注意要掌握一定的分寸,所述事实不做夸大宣传,均建立在相关证据支持基础上,以防止被骚扰者反过来控告侵犯其名誉权。

      3、利用内部投诉机制及时投诉

      遭受性骚扰以后,你应该及时将骚扰经过整理成书面材料,留下复印件,附上相关证据,向单位人事部门、工会(如果有)或者更高层次的领导投诉反映,要求给予骚扰者相应处罚,并将骚扰者调离本部门。

      关于用人单位防治职场性骚扰责任问题,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均有涉及,但均属原则性、倡导性条款。数年前,已有民间团体跟相关企业合作,尝试推动试点企业制订本单位的《企业防治职场性骚扰规则》,从目的、适用范围、职场性骚扰定义及表现形式、处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宣传和培训、投诉、调查、调解、处理、保密、保护措施、处理流程图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当前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4、向公安机关报案

      性骚扰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至少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及时拨打110报警,要求对骚扰者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5、向妇联等社会维权机构投诉

      如果单位管理层对你的投诉没有反应,或者明显偏袒骚扰者,你应当通过书面形式(附上证据复印件)向妇联、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投诉,还可以向民间社团求助,获得他们的支持,出面协调处理,或支持起诉。投诉时要留下书面记录,最好要求留下骚扰者一方的笔录。

      6、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在掌握相关骚扰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骚扰者承担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相关法律责任。但请注意,起诉一定要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你又没有中止、中断的法定情形,也就意味着你丧失了法律意义上的胜诉权。

刑法中没有关于骚扰罪的规定,这个需要看行为造成的情节严重性如果造成的情节恶劣的话就属于寻衅滋事罪。有骚扰他人,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就属于寻衅滋事罪。

法律分析

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标准最高就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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