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1457),今浙江省杭州市人,明代著名诗人、政治家和军事家。这一着七言绝句,作于明成祖永乐十三年(1415年),当时于谦只有十七岁。
全诗的大意是:经过千锤万凿从深山里开采出来的石头,对烈火的焚烧看得平平常常;只要是能够把自己的清白留在世界上,粉身碎骨也不怕。表面看来,这首七绝只是咏物之作,即诗人运用白描之手法,突现出石灰不怕击打、不怕烈火,甘愿粉身碎骨而把白白粉末奉献给人们的特点。可是,细细推敲,却又不难见出诗人的别具匠心——咏物,实为言志。即运用拟人和借喻等手法,借石灰之口,一语双关,表达自己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在人生道路上永远清清白白做人的高尚情操。
于谦为官廉洁正直,曾平反冤狱,救灾赈荒,深受百姓爱戴。明英宗时,瓦剌入侵,英宗被俘。于谦议立景帝,亲自率兵固守北京,击退瓦剌,使人民免遭蒙古贵族再次野蛮统治。但英宗复辟后却以“谋逆罪”诬杀了这位民族英雄。这首《石灰吟》可以说是于谦生平和人格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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