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足够优秀,但是还是不要早恋,所谓“正确的厌恶”,就是对不可持续的价值观的敏感,对伦理问题的敏感。
比如感情用事,比如睚眦必报,比如擅自泄露他人的隐私,比如干预他人的自由,比如擅自判断人、比如热衷八卦、比如逃避责任等。
你要尽可能抓住引起子女的一切喜怒哀乐的新鲜事件,将其视为讲解的机会,趁着案例的新鲜和感受的清晰,条分缕析的从定义到机制引导ta们想清楚什么事应该、什么是不应该。
不是简单的宣布“这样就是对的”“不这样就是错的”,而是仔仔细细讲清楚什么算是“这样”,什么看起来很像但其实不是,而“这样”又为什么逻辑上最后行不通,如何观察和分析身边类似这样的情况和持续观察验证自己的看法。
既然不喜欢你,就拒绝他。
直接告诉他:“我们适合做好朋友,不适合做情侣,我不喜欢你,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如果他不是死皮赖脸,基本这样就可以了。
如果他死皮赖脸, 我就没办法了 ,你可以找个你喜欢的男生恋爱,让他知难而退。
一个11岁的女孩,要么小学五年级,要么小学六年级;这时的感情是不被赞成、认可的。我小的时候也暗恋过一个男生,也称不上暗恋吧,就是觉得长得帅,想跟他一起玩儿,但最终我没表白,现在很庆幸当时没表白,我的个天,现在长大了,那男孩也太蹉了吧。后面读初中的时候,我们班上有一个品学兼优的男生,还长得特别帅,班上好多女孩子都喜欢他,幸运的是他坐我前面,完全就是我的榜样嘛,读书那么厉害,我也非常努力的想要向他靠齐,所以我非常用功的学习,现在的我还好,没有蹉跎我的岁月,找到一份勉强可以的工作,但初中时的那位男生后来却在没联系过。有时候错过也是一种美,一种遗憾的美。小妹妹你现在还小,那个男孩子也还小,都还没长开呢,别忙着表白,万一要长大一点,很丑怎么办?我觉得女孩子就应该让自己优秀,优秀的自己干嘛还要去向别人表白,等着别人来向自己表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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