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应该怎样当面表白?

女生应该怎样当面表白?,第1张

那得先看看他是怎样对你了,,,如果像他平时对你和对其他女生有些特别的话,你应该就可以说了,,,比如说对别的女生开放,对你有些不好意思,那他可能也喜欢你了,,,,对别的女生冷漠,对你开放,那也得说,,,

如果对待你像对别的女生那样的话,,,我就劝你莫说了,说了,拒绝的几率有点大,,,,他会想方设法的拒绝你的

如果说非要表白,我觉得人少的好,,,像上次我在上自习课没老师时大声向一个女生喊了:###,我喜欢你。 效果真不好~我觉得女生也一样吧,,

找个安静的地方,就俩人,你牵起他的手,然后我想LZ懂了吧,不要往那方面想啊- -! 首先先祝LZ找到你的幸福~~~

其文虽短,其味无穷

——短篇小说《可怜的维纳斯》赏析

白小易的短篇小说《可怜的维纳斯》(见《萌芽》一九八二年第1期),全文虽不足两千字,却写得非常成功,读后回味无穷。现就这篇小说的主题、人物性格刻画、结构和语言方面的特色,谈本人的一点粗浅认识。

小说写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美术学院的学生看中了年轻美貌的小卖店的女售货员,想方设法去接近她,千方百计博取女售货员对他的好感,以至向女售货员求爱。出于对男方的关心,女售货员只得向他吐露了真情:原来她是一个安着一条假腿的残疾人。男方得知实情后,由震惊到失望,最后终于离开女售货员而去,小店从此再也见不到他的身影。

小说是以第一人称“我”(女售货员)来写的,“我”就是这一事件的见证人。通过“我”所遭遇的不幸,小说揭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主题:怎样才算美?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大学生应当怎样去看待美,应该树立怎样的审美观?

怎样才算美,应该怎样对待美?作为一个美术学院的学生,“他”对这个问题是很容易回答的。“他”知道维纳斯的雕像是美的,“他”甚至可以具体地说出它美在哪里,指出它身上的每一条曲线。“他”还知道把现实生活中的姑娘的面貌与维纳斯相比较,甚至可以指出它们之间的极细微的差别。分析得头头是道,讲得天花乱坠。请听“他”对“我”的一套赞美辞:

“你真美,拿维纳斯和你相比,惭愧的只能是维纳斯,而决不是你。你的眼睛能使维纳斯低下骄傲的头来,你的红晕能让维纳斯那苍白的脸无地自容,你才是生活中的维纳斯……我爱你!”

可见“他”并不是不懂得美。但是,“他”真正懂了没有呢?没有。他看到了维纳斯的面容美,却没有,但应该看到她是断了胳膊的。同样,“他”看到了“我”的面容美,却没有也不会想到“我”是一个断了一条腿的残疾人。“他”所说的、所指的只不过是一种外表的美,而对维纳斯的真正的美学价值,对生活中内蕴的美(心灵的美)却不能发现,更不能理解。因此,当“我”向“他”说明自己是一个残疾人时,他没有勇气,也不可能有这个勇气说“我爱你”。当真正的美向“他”敞开大门时,“他”没有鼓起勇气走进去,而是临阵退却了。以至“他”不能,而且永远不能得到生活中真正的美,尽管“他”把所学的美学理论背得滚瓜烂熟,但“他”在这方面永远是一个无知者。

年轻人往往只顾看事物的外表,而容易忽视事物的本质。在审美观上,他们往往会被各种表面的美所迷惑,而不善于发掘内在的美。小说中的“他”的态度无可否认地具有某种代表性。尤其是在年轻的大学生中间,具有这种审美观的人恐怕不在少数吧?因此,小说中提出的这么一个问题,确实是发人深省的。这篇小说,对于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通过人物的性格刻画来揭示人物的精神面貌,是这篇小说的一个显著的特点。

作品中的主要人物“他”是一个自私、庸俗、无知的大学生,这在“他”的言谈举止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他”那样热烈地追求“我”,在“我”面前竭力装出一副诚实谦恭的样子,以此来博取“我”对“他”的欢心。当然,“我”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并没有高攀之意,但有感于“他”的诚恳,向“他”吐露了真情,希望能得到“他”的宽慰,求得“他”的谅解。但是出乎“我”的意料,当“他”得知真情后,只是震惊、失望和无地自容,往日那夸夸其谈的口才,那说出“我爱你”的话时的勇气都不知到哪里去了。“他”没有谅解 “我”,更没有宽慰 “我”,极度自私的心灵占据了“他”的心房,约束了“他”的行动。“真的?”简短的两个字,既是“他”在失望之后发出的哀鸣,也是“他”自私心理的总表白。这种自私发展的结果是不管“我”的心里多么难受,竟别“我”而去,从此销声匿迹。

为什么“他”不敢再向“我”表示爱情呢?其主要原因在于他的头脑中还存在着庸俗的传统观念。“他”是一个大学生,本来向一个女售货员求爱,已是降低身份,更何况“他”所追求的是一个残疾的姑娘呢?“你怎么没考大学呢?”这好象是对“我”的处境的惋惜,其实是庸俗的传统的尊卑观念在“他”头脑里作怪。因而也就决定了“他”在得知了“我”的内情后会弃“我”而去。

尽管“他”把美学理论讲得头头是道,把赞美高调唱得铿锵悦耳,但是“他”并没有懂得什么是美,如何去追求并得到美。“他”追求的只不过是“我”的外表的美,而失去的却是“他”自己的心灵中的美。因此,“他”是一个无知者。

但是,说“他”无知倒不尽然,在有的时候,“他”比任何人都“聪明”。比如说“他”为了得到“我”的欢心,并进而达到向“我”求爱的目的,故意在“我”面前装出一副诚实的样子,说“我”错给了“他”两张宣纸(其实“我”并没有错给),由此获得了“我”对“他”的好感。之后,“他”对“我”是一次次的接近,一连串的微笑和一系列的客套话,宛然是一个举止文雅、谦恭有礼的君子,进一步获得了“我”对“他”的好感。当“他”认为时机已成熟时,便滔滔不绝地向“我”唱赞歌,把“我”吹得比维纳斯还美,并正式向“我”求爱。直到真相暴露、懊丧离去的时候,“他”还说了一句“太对不起你了”,仍然装出一副通情达理的样子。但是,这一切“聪明”恰恰显示了“他”的无知。

在短短的不到两千字的作品中,能够把人物的性格刻画得如此淋漓尽致,我们不能不佩服作者的功力。

从必然中突出偶然,从偶然中显示必然;看来是情理之中,却是出乎意料之外;看来是意料之外,其实是情理之中。时而奇峰突起,时而“柳暗花明”,这是这篇小说在结构方面的一个特色。

在“我”与“他”的关系上,作者首先用大量的笔墨来写“他”对“我”的热烈追求以及“我”对“他”的好感,极力渲染出一种男情女意、情投意合的气氛,给读者造成一种男女双方必然走到一起的印象,可谓是情理之中了。为了突出这一气氛,加深读者的错觉,作者有意识地让作品中的主要人物“他”尽情表演,把“他”的性格发展逐步推向高潮。“我爱你!”便是“他”的性格发展高潮中的一个极点。然后,作者笔锋一转,借“我”之口道出了真相,引出“他”的态度的180度转弯,这在读者心目中是出乎意料的,因此感觉到这一事件的发展有些偶然。然而,作者正是利用这个必然中的偶然,让“他”的性格得到本质的展示,让“他”的灵魂在矛盾冲突中得到亮相。从而把人物形象刻画得更加丰满。

“我”的命运是偶然的,但是这偶然中却显示着必然。作者在“我”的悲剧发生之前,早已为我们设下了许多伏笔。只要读者细心地去阅读体会,就不难看出,“我”的恋爱悲剧、“我”的被丢弃的命运是必然之中的了。作品在进入具体事件之前,安排了一段不长的“我”的议论,点明了“我”的身世、处境和“我”在这个处境中的想法,指出了“我”在大学生面前产生了压抑感,这种压抑感形成的原因明的就是“我”的地位低下,暗的就是“我”的生理缺陷。尽管“我”的面貌比较美,但是,这致命的“压抑感”早已安排了“我”的命运。

“我”的命运也是由“他”的性格发展所决定的。在看来男情女意、情投意合的平面图上,其实已经埋伏着“我们”感情破裂的裂痕。比如“他”那伪装的诚实、不正确的审美观以及脱口而出的“你怎么没考大学呢”的只言片语,早已暗示着“他”在得知“我”是残疾姑娘时会离“我”而去,而“我”则不可避免地会有被丢弃的命运。

语言含蓄幽默,于肯定之中寓否定,于悲哀之中求欢乐,于风趣之中寄嘲讽,是这篇小说在语言方面的一个特色。

在作品开头没有进入具体事件之前“我”的议论中,有此一句:

“……命运似乎嫉妒我的这种清静了,终于像在无味的菜汤里加进味精一样,把一个,怎么说呢,就算是喜剧吧,投进我的生活中来了。”

乍听起来,这句话的意思是肯定的。它在说即将发生在“我”和“他”之间的是一个具体喜剧色彩的事件。但凡接触过下文的读者都知道,对于“我”来说,即将发生的事件并非具有喜剧色彩,而是充满着悲剧的色调。作者在肯定它是“喜剧”的意旨下,正寓着对“喜剧”的否定。当然,说它是“喜剧”也未尝不可。因为在这个事件中,“他”扮演的角色确实滑稽可笑,但不是欢笑,而是嘲笑。这种嘲笑中包含的不是肯定而是更高程度的否定。

在叙述了“我们”之间的关系破裂之后“我”的议论中有此一句:

“我想起他给我留下好印象的那天,明白了,笑了,哭了,最后还是笑了。”

这当中有痛苦,也有欢乐;有哭,也有笑。从“我”的处境看来,应该是痛苦,应该是哭。但事已至此,“我”痛苦,“我”哭又有什么用呢?固然,“我”曾哭过,但在哭过之后,“我”彻底醒悟了,因此“最后还是笑了”。但这不是欢笑,而是强作欢颜,苦中作乐的笑,是对庸俗的人、庸俗的传统观念、庸俗的社会道德的有力嘲笑。

作品结尾的一句话讲得颇风趣。它是这样写的:

“我突然想到,假如那断掉胳臂的维纳斯也是一个活物的话,她真不知会失去多少‘爱’她的人呢!”

只要略会思索的读者都不难领会这段话在风趣后面包含着的深刻的意义:生活中的维纳斯(“他”是这样称呼“我”的)已经失去“爱”她的人,维纳斯是活物的话,也必然逃脱不了“我”同样的命运。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是残疾人,因为庸俗的传统观念和社会道德在支配着人们。因此,在这风趣之后,其实包含着对庸俗的传统观念和社会道德的控诉,包含着对庸俗的道德观念支配下的人们的有力嘲讽。

第一篇《黄鼠狼” 霍尔与卡里内奇》 小说译文约一万一千字。情节很简单。“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瑞兹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 译文约一万二千字。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 译文约一万字。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爱情奇缘》 译文约八千字。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 译文约八千字。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本篇译文近两万字。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 全篇译文约六千字。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

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 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但情节很简单。“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小说语言朴实自然。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不过他歌唱得好”。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  译文约一万四千字。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 “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  译文约两万字。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  本篇译文约八千字。故事情节很简单。“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  本篇译文约五千字。标题是《两个地主》。”《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  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小说的情节很简单。“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  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

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

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

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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