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节目当中男生们后来对罗拉的态度有转变是因为在相处之后,会发现罗拉这样的女生其实是很受大家欢迎的,而且她不仅颜值还会做饭,同时性格也很温柔。会觉得和罗拉在一起相处是很舒服的。
在《半熟恋人》节目一开始的时候男嘉宾们对罗拉都是没有选择第一印象是心动的,而且在第一次约会的时候罗拉是被落单的那个。可能是和罗拉一开始出现的时候直接拉着行李箱就跑起来有关吧,大家会觉得罗拉是一个搞笑的女生,可能不是男生心目中理想或者是喜欢的那类型的女生。毕竟大家在一开始接触的时候都会以第一印象为标准,往往这种搞笑的女生在刚开始接触的时候,是不会那么容易受到男生的欢迎的。是在相处之后会发现罗拉其实是一个很温柔并且很好看的女生,而且她在一开始的感受也是为了让大家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让气氛不会那么的尴尬,所以才会选择站出来让自己成为搞笑的女生来活跃大家之间的气氛或者是氛围。
男生们对罗拉的态度有所转变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人与人之间往往是在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才会了解对方究竟是怎样的人。同时罗拉在与其他嘉宾相处的过程当中会让气氛变得很活跃,不会说一两句话就让话题终止,其次就是罗拉也是很会做饭的,而且穿裙子的时候给人一种很淑女的感觉。现在大部分的男生心里面喜欢的女生类型往往都是温柔好看并且懂得做饭的。而罗拉刚好就满足男生心目中理想的另一半的类型,所以大家从一开始不喜欢或者是不心动的态度就会转变成喜欢想要有更多的接触。
罗拉其实是真的很优秀,而且也很好看,男生在相处之后会喜欢她或者愿意和她沟通也是很正常的,因为她是很有人格魅力的。
因为有罗拉和王能能的名字在里面。巴啦啦代表罗拉谐音(啦),能量代表王能能谐音(能)。
巴啦啦来源于:巴啦啦小魔仙电视剧里的一句变身咒语。王能能罗拉叫巴啦啦也是很好的寓意:彼此成为彼此的太阳,然后照亮此次。
人物发展过程:
王能能给罗拉过生日,特意把在《半熟恋人》告白日当天罗拉所穿的裙子当作生日礼物送给了罗拉,并且还送上了爱的亲吻,这一行为很是甜蜜,让网友们吃了满满的一把狗粮。
王能能因为在参加《半熟恋人》节目期间把罗拉当成女儿宠爱,每天按时准备罗拉爱吃的煎蛋早餐,还贴心的送到罗拉的房间,就连下班的时候也不忘给罗拉带礼物,所以王能能收获了一个新的称号—“爹系男友”。
网友们看到王能能送的礼物之后也是纷纷刷起了弹幕,直呼好甜。大家都比较磕这对CP,所以跟风起这个称呼。
现如今综艺节目非常多,而恋爱综艺往往都会以20岁左右的年轻人为主体。但是最近这段时间热播的半熟恋人则将目光聚焦在三十岁以上的单身男女之间。在这档综艺当中罗拉先后被三位男嘉宾喜欢,主要还是因为罗拉既有男孩子的外向以及不做作,也有专属于女孩子温柔知性的一面。
恋爱综艺《半熟恋人》
在现如今这个社会当中,爱情仿佛已经变成了一种奢侈品,碰到和演员并且三观一致的人非常不容易,在娱乐圈当中恋爱题材的综艺节目有很多,但能够让网友们关注,并且让他们热烈讨论的综艺却寥寥无几。
《半熟恋人》作为近期热播的恋爱综艺,他们将人物主体从20多岁的年轻人开始转向30岁以上的成功人士,也正是因为如此特殊的节目模式,也是引发了许多网友们的好奇心。这档综艺开头和其他的综艺不同,节目一开始并没有让男女嘉宾面对面谈话,反而是用网络聊天来让男女嘉宾选择约会的对象。
节目当中男女嘉宾分别有4位,而在第1轮双方互选时,罗拉并没有被男嘉宾选择,成为了落单的那一个,面对这样的情况,许多网友都表示“搞笑女没有爱情”,但随着剧情的推进,罗拉大大咧咧的性格和高招的厨艺可以说是吸引了许多男嘉宾的注意。
虽然这档综艺当中女嘉宾有4位,他们分别是罗颖,罗拉,杨梦婧和周楠,再加上节目拍摄到一半是中途加入的童谣,而男嘉宾也是由4位变成了5位,这五位男嘉宾当中,有三位男嘉宾对罗拉有着好感,他们分别是俞悦、王能能和王雨城。一个女生能够被其他男性所爱慕,足以看出她的身上确实有着很多优点。
罗拉受男孩子欢迎的原因
首先从第1期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出罗拉仿佛成为了一个调节氛围的人,尤其是在男女嘉宾尴尬的时候,她成为了那个破冰的人,或许正是因为她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一开始让许多男嘉宾并没有选择她,但实际上大大咧咧仿佛是罗拉的保护色而已,与其说她的性格大大咧咧,不如说她的性格外向、不做作。
其次在“天选约会”时,她和王能能开始进行第1次约会,经常扎着丸子头的罗拉,在那一次约会当中穿上了温柔的白裙子,披着长发,可以说是让王能能十分的惊艳,也正是因为她这种造型的转化,让许多男嘉宾认为罗拉也有着属于女孩子的温柔一面,她的性格和她的外貌有着很大的反差,让男嘉宾看到了多变的罗拉,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让罗拉显得更具有魅力。
随后在一期节目当中,男女嘉宾可以选择一位异性透露自己的过去,从而确定自己心目当中想选的那个人,罗拉先后选择了俞悦和王能能,并且告诉了他们自己有儿子的事实,也正是她这种真实的表达,让她和王能能的感情有了进一步提升。
罗拉从来不认为自己作为单亲妈妈是一个错误,有孩子也并非是他的一个负担,她愿意在综艺节目当中吐露自己的过去,这无疑是充满了很大的勇气,罗拉这种不掩盖过去的行为也是让众多男嘉宾喜欢她的关键原因。
罗拉身上的优点非常多,性格好颜值高,而且还会做饭,和她相处的时候非常的舒服,和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生活必然会充满了幸福与快乐。
笔者寄语:
这么一群都市男女,可以说是一同经历棋逢对手的恋爱,他们每个人都在期待着以更成熟的自己来面对人生半途的爱情,这档综艺当中男女嘉宾都有着各自的优点,同时也告诉我们作为一名成年人,体面地寻找爱情才能够让爱情更为长久。
copa cabana
歌词:
Her name was Lola
她的名字叫罗拉
She was a showgirl
她是一个歌舞女孩
With yellow feathers in her hair
她的头发插着**羽毛
And a dress cut down to there
一条裙子被剪到很短
She would Merengue
她会跳梅伦格(一种交际舞)
And do the Cha-Cha
也会跳恰恰
And, while she tried to be a star
当她想要成为一个明星
Tony always tended bar
托尼总是在酒吧
Across the crowded floor
穿越杂乱的地板
They worked from eight to four
他们朝八晚四
They were young and they had each other
他们年轻并且彼此拥有
Who could ask for more
谁又能要求什么呐
At the Copa, Copacabana
在科巴,科巴卡巴那
The hottest spot north of Havana
在哈瓦那北部最热的地方
At the Copa, Copacabana
在科巴,科巴卡巴那
Music and passion
音乐和激情
Were always the fashion
总是最流行的
At the Copa
在科巴
They fell in love
他们相爱啦
His name was Rico
他的名字叫rico
He wore a diamond
他带着一块钻石
He was escorted to his chair
He saw Lola dancing there
他看见劳拉在那儿跳舞
And, when she finished
当她跳完
He called her over
他叫她过去
But Rico went a bit too far
但是rico做得太过火
Tony sailed across the bar
托尼穿过酒吧
And, then, the punches flew
然后,拳头落下
And chairs were smashed in two
椅子碎成两半
There was blood and a single gunshot
血流出来一声枪响
But just who shot who
但是是谁开枪打了谁
At the Copa, Copacabana
在科巴,科巴卡巴那
The hottest spot north of Havana
在哈瓦那北部最热的地方
At the Copa, Copacabana
在科巴,科巴卡巴那
Music and passion
音乐和激情
Were always the fashion
总是最流行的
At the Copa
在科巴
She lost her love
她失去了她的爱情
Copa, Copacabana
科巴,科巴卡巴那
Copacabana
科巴卡巴那
Music and passion
音乐和激情
Were always the fashion
总是最流行的
Her name is Lola
她的名字是罗拉
She was a showgirl
她是一个歌舞女孩
But that was thirty years ago
但那已经是30年前的事了
When they used to have a show
那时候他们正有一场演出
Now, it's a Disco
现在有一只disco
But not for Lola
但是不是为了罗拉
Still in the dress she used to wear
她仍然穿着以前的裙子
Faded feathers in her hair
她头发里的羽毛褪了色
She sits there, so refined
她坐在那儿,那么优雅
And drinks herself half blind
喝酒喝到半醉
She lost her youth and she lost her Tony
她失去了她的青春,失去了她的托尼
Now, she's lost her mind!
现在,她疯了
At the Copa, Copacabana
在科巴,科巴卡巴那
The hottest spot north of Havana
在哈瓦那北部最热的地方
At the Copa, Copacabana
在科巴,科巴卡巴那
Music and passion
音乐和激情
Were always the fashion
总是最流行的
At the Copa
在科巴
Don't fall in love
不要爱啊
Don't fall in love
不要爱啊
失物招领。diptyque。 florabllio。
和原子分开的前三天,我去吃了很多次烧烤、喝了很多啤酒。
和原子分开的第四天,我一个人跑去唱了两个小时的KTV。梁静茹的《分手快乐》唱到第三遍时,我开始趴在冰凉的大理石桌上痛哭。鼻涕眼泪弄脏了原子新买给我的浅绿色格子衫。脚边的酒瓶被我踢的七零八落。
和原子分开的第五天,我开始疯狂想念她。
开篇。海浪翻涌而来,一波接着一波。像是打在岩石峭壁上一般,很用力的前进,很自然的退开。大约10秒后,海盐味上来,很清新。有一点苦、一点涩。可是一点也不会觉得难以接受。甚至会有一点贪恋。茴香的味道处理的非常好,不像是我们做菜闻到的那种味道。它是以一种有一点青涩,有一点清鲜的感觉带出来的。像是小孩恶作剧把它折断后迸发出的那一点微弱的青汁。
原子是我中学时期暗恋过的学妹。
说起来可笑。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没有和任何人说过我曾经对原子的爱恋。在所有人眼中,大概都以为是因为原子对我多年的穷追不舍感动了我,我们才在距她和我第一次告白五年后决定在一起。
其实爱情中哪里有什么一味的感动取胜,大多都是痴心妄想的。没有爱情的触感做基础,去委屈自己将就幸福,哪怕一秒,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最初遇见原子的时候,她像是还没有长开的小毛猴。头发毛毛躁躁的,眉毛有手指那么粗,密密麻麻的几乎要连成一字了。脸上的小绒毛也很多。好在睫毛长长的,配她眼睛还是蛮好看的。
春天才刚来,学校里的草才刚泛青,玉兰都还没有开。她就迫不及待的换上了夏季裙装校服—白衬衫,黑底红格子及膝长裙。她的衬衫总是洗的很白,也会有颇浓的洗衣粉味道。后来问她,她总是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是因为喜欢洗衣服时候玩泡泡,为了有更多的泡泡就一口气放了大半袋的洗衣粉,所以导致衣服总是不容易洗干净。她的领带总也系不好,好几次见她都是按小学生系红领巾的方法系出来在操场上晃悠的。至于裙子,和大多数女生一样,总是小心翼翼的一改再改,时间长了,裙子就从膝盖到大腿根了。被教导主任罚在周一升旗念完演讲稿后念检讨书。结果她上来就说“作为学校学生会主席,我认为我私自改短校裙的行为是可耻的。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然后列举了20项把校裙改短的好处,当即让学生会其它成员到演讲台上表决通过。全校一阵暴动,随后掌声和欢呼声响彻了操场。
她第一次来跟我告白,是我参加的运动会长跑比赛结束后。她躲在休息区后面,借了一个多啦A梦的道具头来,等我走过,挡着我说喜欢我。
“同学。”
“嗯?”
“我在你头的斜前方30度方向,现在你前面是饮料售卖机。”
“哦。。。啊!!!”
然后,一溜烟儿,一边撞脑袋一边跑了。
其实我想说在一起的。可是她没听到。
中篇。整体基调开始香甜起来。但是刚开始还是有点酸,是夏天咬一口就酸甜脆的青苹果。桂花的味道出来,桂花香很温和,不甜腻,就是淡淡的花香。之后苹果味道再度覆盖上来。不过这次更像是小时候最爱喝的大湖苹果汁的味道。不是那么甜,但是就是很好喝,味道会留在口腔很久,都很舒服、开心。而且这种苹果香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像是一个移动的大苹果。有点喜感,但是挺开心的。简单、糊涂又一派天真可爱。
原子不知道从哪里要到了我的手机号。开篇“你好,我是那天带着多啦A梦头套跟你告白的田中原子”的自我介绍后,每天也不管我会不会回信息,总是把每天的事情心情七七八八地发给我。我才发现她居然那么话痨。好在她总是会在结束后发天气预报给我作为结束语,提醒我增减衣物。导致我很长一段时间完全不用再特意去听新闻回放。
在一起是在原子和我考到同一所城市的大学后。我心里觉得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在她那里,却激动到发烧感冒半个月。嗯,这丫头果然有点麻烦啊~
不过还是想要她陪在身边。
我们度过了非常美好的一段时间。虽然不同校,可是她总是勤快的来找我吃午饭、吃晚饭,晚上一起泡图书馆、吃夜宵。甚至连我的选修课她也会来蹭听。
她虽神出鬼没,可总是在我身边,所以从未想过她会离开。如今想想,在一起三年,我连她的学校都没有去过,一次也没有。
她离开。是因为和朋友去参加校际联谊会上,发现她是发起人和主持人。是因为,听到其它男生在私底下交谈,她是校花,她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她是学生会主席,她是一边拿着奖学金上学交房租一边当着全校最先靠着商业活动策划和写文章赚钱的保研种子选手……
我重新打量才发现,她早已不是我记忆中的小毛猴。从前的一字眉也早已不复存在。
而我,和从前一样,还是那个除了认头学习,一无所长的普通学生。我们的房租是她在交,我的衣服都是被她遛弯拽进商场买的。那一刻,我居然第一次意识到,我们的差距,以及,我对她的陌生。
我想,我大概弄丢了什么。
我选择对她避而不见一段时间。
当我再一次想起她时,却被告知,她实习的公司派她到塞班岛对新项目进行随程跟进了。
她第一次,丢下了我。而我也第一次,因为可能失去她的爱而变得担忧起来。失了主动权。
末篇。芝麻香蔓延。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我,必须是白芝麻。非此不可。我家自己炒过芝麻,所以对那个味道很怀念。觉得是一种很浓很醇香的感觉。至于咖啡。本来是最令我期待的,但是太抱歉我,在我身上几乎没有闻到。即便闻出来的一点点,也仅仅是恍若游丝般的存在。但是有时候会觉得闻出了咖啡糖的感觉。整体而言,不苦不酸不涩。后调一直保持在一个清新淡雅醇香的状态。
留香时间基本在3小时左右。的确上很春天气息的香水,也恰恰就是四月中下旬到五月中这段时间,天气渐热却不会有黏腻的汗水和躁动不安。
和原子分开的第五天,我开始疯狂想念她。
于是我决定,跑去塞班岛找她。
阳光明媚,白云手拉手连成一片,随清风缓缓飘逝。我穿着之前原子买给我的polo衫、白色短裤、沙滩鞋走在椰林密布的沙滩边。
海风吹拂,让人变得愉悦而清醒起来。然后,我看到了海藻般的长发随风舞动着,双手抱腿一袭白色长裙赤脚坐在沙滩上的原子。
“**你好,你的物品丢失,请问是否申请失物招领呢?”
她回过头,看见我的瞬间,眼神从疑惑变成了喜悦。她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甜甜的笑了起来。笑的那么明亮干净单纯,以至于胸前的玫瑰花也绽放的更加炫彩夺目起来。就如同许多年前一样,是我眼中的瑰宝。
好在,我的失物招领回来了。
我们都没有丢下彼此,在最后。
我牵起她的手,走在沙滩上。前面,没看到尽头。
感谢观赏。
最后附上香料表,供参考。
前调:海洋元素。海盐。茴香。
中调:苹果花。桂花。
尾调:炭烧咖啡。白芝麻。
ps 花神芙罗拉(Flora)是古罗马神话中青春的象征。相传她以缀满玫瑰之姿现身,玫瑰因而成为花中之王。西风之神(Zephyr)追赶着仙女克罗丽丝(Chloris),克罗丽丝企图摆脱西风之神的追赶,最终没能逃过西风之神的拥抱。随即,克罗丽丝的口中溢出了鲜艳的花朵,纷纷而落,飘在花神芙洛拉的身上,形成一件美丽的外衣,曾经是一片白色的大地,转眼间已经是鲜花盛开,生机盎然。 罗马诗人奥凡提奥斯的《行事历》有这样的描写:“我,昔日的克罗丽丝,如今,人们叫我芙洛拉。” 就这样,花神芙罗拉带着雍容典雅,飘洒着令人陶醉的香氛嫁给了西风之神泽非罗斯,结婚以后,西风之神送给她一座满是奇花异草的园子。春天到来的时候,芙洛拉和她的丈夫亲密地手挽着手在园子里漫步,他们一路上走过的地方百花齐放,绚丽动人。
(图文均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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