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美文摘抄,高中的也没事。字数在500~600左右。

中学生美文摘抄,高中的也没事。字数在500~600左右。,第1张

第一篇

原文:

少女喜欢玫瑰,老人喜爱秋菊,文人咏叹荷花,寒士赞赏腊梅……花是世界的春色,花是人间的温馨。躺在病房中,友人送来一束鲜花,你会顿感春意融融;晚会上登台唱支歌,儿童献上一束鲜花,你会倍加欢欣鼓舞。人在旅途,孑然落寞,路旁一朵花儿向你颔首,会驱走你心灵的孤独;老人独坐黄昏,窗台上一盆雏菊倏然怒放,会给你带来生命的惊喜……

五色迷目、娇态可掬,只是花的形象,而“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才是花的精神。读毛姆的小说看过这样一段情节:种花老人桑迪•巴雷特正准备回答儿子“如何做人”的提问时,却发现儿子脚下踩翻了一盆玫瑰,老人说:“你踩伤了玫瑰,玫瑰却给你的脚底留下了清香!”儿子似有所悟地脸红了,老人挥了挥手说:“去吧,为他人开一朵花!”

“为他人开一朵花”,这句话成了英国一代青年做人处世的格言。

欣赏美好是人类的天性。只要不是心灵扭曲、情感异化的人,都会对花儿报之微笑。邻居家有一个青年,高考落榜后去一家自行车修理店当学徒,有人送来一辆车胎漏气的自行车,青年人认认真真地将车胎补好后,手头再没活干了。他本可以悠闲地坐下来抽一支烟或和同事聊聊天,但他却为这辆自行车的各个部件加了油,又将车圈、车架的锈斑全部擦得锃亮亮的,简直整旧如新,其他的学徒笑他多此一举。后来,车主将自行车领走的第二天,青年人就被挖到那位车主的公司上班。原来,“为他人开一朵花”就是这么简单。

一位中学的生物老师在课堂上被一个学生的提问难住了,她记起这位学生的祖父是大学著名的生物教授!于是说:“这个问题请教你的祖父,他一定知道。”学生回家对祖父讲了,祖父没有说一句话却提笔给孙儿的老师写了一封信,信上详细地做了解答,并说:“您是孩子的老师,问题还是由您在课堂上回答,不要公开我的信。”这位生物老师读完信后,心中充满了敬重与感激,一辈子记住了这位教授的美德。

一位学者说:让自己的生命为他人开一朵花,为他人灿烂一片心地,增加一缕温馨,添一份生存下去的理由,多一点向上攀登的勇气,就是提高自己的生存质量……“能为别人开花的心是善良的心,能为别人缤纷的赞美是真诚的,能为别人的生活绚丽而付出的人是不寻常的人,这类人必定有高贵的精神,有高尚的品格,有天使般的心灵。这类人是人心的旗帜,人世的脊梁,人群的魂魄。”

当我看完这篇美文时,脑中闪过一句话——“把自已当成别人,把别人当成自己”。已经忘了是谁告诉我的,但是我认为这句话正是印证的这篇文章的主题。只有拥有一颗懂得付出的心,才会获得完整的人生。也许付出于你的收货会成不等式,但是我相信真理会让天平的一端下沉。

点评

此篇美文以”为他人开一朵花”,作为线索,引出了一个个小故事。让读者深深地体会到能为别人开花的心是善良的心,能为别人的缤纷而赞美的情是真诚的情,能为别人的生活绚丽而付出的人是不寻常的人

朱自清散文 春

原文: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

小草偷偷地从土地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的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着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的卖弄清脆的歌喉,唱出婉转的曲子,跟清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嘹亮的响着。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在乡下,小路上,石桥边,有撑着伞慢慢走着的人,地里还有工作的农民,披着蓑戴着笠。他们的房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

天上的风筝渐渐多了,地上的孩子也多了。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各做各的一份事儿去。“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

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向前去。

赏析:《春》描写细腻,富于情致。盼春,是文章的开端。作者写道:“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连用两个“盼望着”,可见期待春天来临的心情是多么殷切。东风来了,报告了春天的消息,你听,那春天的脚步声近了。短短的十几个字,就将作者殷切而又喜悦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作者细致地观察了初春的山、水和太阳。“山朗润起来了”,写积雪消融、春光明媚、嫩草新绿,显得格外清爽和滋润。“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将太阳拟人化,既表现了春天太阳的温暖,抓住了春阳的特征,更表现了春天太阳的内在神韵。写初春的山、水和太阳,是从大处落笔,勾勒出一个总的轮廓,为下文细致的描绘张本。在下面的文字中,作者就从春草、春花、春风、春雨、春天里的人们等几个方面来描绘春天的景象。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钻”字用得何等传神;“嫩嫩的,绿绿的”,“草软绵绵的”,又是何等简洁而富有质感地写出了初春草的特点。

春天里的花更美。那花儿开得多么热烈:“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那花儿的色彩多么美丽:“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那花儿的味道多么怡人:“花里带着甜味儿;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还有野花呢,“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古木阴中系短蓬,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当春天的阳光照临大地,杨柳吐出了新绿,微风轻拂,吹到人们的脸上,是那样温暖柔和,已经感觉不到一丝的寒意了。作者以“吹面不寒杨柳风”引起对春风的描写,接着撷取了一个生活化的令人倍感亲切的比喻“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写尽了春风的气韵神情。然后,作者又以极细腻的笔触,写春风的味道:“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最后是写春风中的乐音——鸟儿的宛转的曲子和牛背上牧童的短笛。“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作者通过细腻的感受,运用生动的笔墨,将难以状写的春风写得神韵透彻。

作者写春雨,先写春雨的特点:“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然后写雨中的景致,描绘出一幅宁静优美的水墨春雨图。

春景如此,春天里的人们是怎样的呢春天来了,“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各做各的一份儿事去。”写出“蛰伏”了一冬的人们迎来风和日暖的喜悦。人们充满了希望,因为“‘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

《春》的最后,作者用三个比喻总写春天。春天是新的,春天有旺盛的生命力:“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是美的,是活泼生动的:“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是健壮有力的:“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从刚落地的娃娃,到小姑娘,到青年,文章描写的顺序也耐人寻味,写出了不同时段的不同景象。

《春》的结构严谨精美,作者先总写春天,继而又分几个方面细描细绘,最后又总写,以收束全文,画龙点睛。文章以“脚步近了”始,以“领着我们上前去”终,起于拟人,结于拟人,其构思布局、修辞润色,颇具匠心。至于语言的秀雅清新、朴实隽永,则更能令人感受到那“味道极正而且醇厚”的情致。

冰心散文 笑

原文: 雨声渐渐的住了,窗帘后隐隐的透进清光来。推开窗户一看,呀!凉云散了,树叶上的残滴,映着月儿,好似萤光千点,闪闪烁烁的动着。——真没想到苦雨孤灯之后,会有这么一幅清美的图画!

凭窗站了一会儿,微微的觉得凉意侵入。转过身来,忽然眼花缭乱,屋子里的别的东西,都隐在光云里;一片幽辉,只浸着墙上画中的安琪儿。——这白衣的安琪儿,抱着花儿,扬着翅儿,向着我微微的笑。

“这笑容仿佛在哪儿看见过似的,什么时候,我曾……”我不知不觉的便坐在窗口下想,——默默的想。

严闭的心幕,慢慢的拉开了,涌出五年前的一个印象。——一条很长的古道。驴脚下的泥,兀自滑滑的。田沟里的水,潺潺的流着。近村的绿树,都笼在湿烟里。弓儿似的新月,挂在树梢。一边走着,似乎道旁有一个孩子,抱着一堆灿白的东西。驴儿过去了,无意中回头一看。——他抱着花儿,赤着脚儿,向着我微微的笑。

“这笑容又仿佛是哪儿看见过似的!”我仍是想——默默的想。

又现出一重心幕来,也慢慢的拉开了,涌出十年前的一个印象。——茅檐下的雨水,一滴一滴落到衣上来。土阶边的水泡儿,泛来泛去的乱转。门前的麦垄和葡萄架子,都濯得新黄嫩绿的非常鲜丽。——一会儿好容易雨晴了,连忙走下坡儿去。迎头看见月儿从海面上来了,猛然记得有件东西忘下了,站住了,回过头来。这茅屋里的老妇人——她倚着门儿,抱着花儿,向着我微微的笑。这同样微妙的神情,好似游丝一般,飘飘漾漾的合了扰来,绾在一起。

这时心下光明澄静,如登仙界,如归故乡。眼前浮现的三个笑容,一时融化在爱的调和里看不分了。

七百字的一篇短文,不施藻饰,不加雕琢,只是随意点染,勾画了三个画面:一位画中的小天使,一位路旁的村姑,一位茅屋里的老妇人,各自捧着一束花。

没有一点声音,只有三幅画面。三束白花衬托着笑靥,真诚、纯净、自然。然而,万籁无声中,又分明隐约地听到一支宛转轻盈的抒情乐曲。小提琴声不绝如缕,低回倾诉,使人悠悠然于心旌神摇中不知不觉地随它步入一片宁谧澄静的天地,而且深深地陶醉了。待你定睛寻觅时,琴声戛然而止。曲终人不见,只有三张笑靥,三束白花,一片空灵。空灵中似乎飘浮着若远若近的笑声,那么轻柔,那么甜美,注溢着纯真的爱。

于是,你沉入无限遐思,眼前见一片澄静。“如登仙界,如归故乡。”恍惚间,你找到真、善、美——人们追求的最高境界。

赏析:读了那么多的小说我最喜欢冰心的《笑》。冰心属于“五四”新文学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第一批现代作家,是文学研究会的重要作家。她是我国现代卓有成就的女作家之一。她的作品多以歌咏母爱和儿童为主,从作品中也显示了她独特的审美情趣。《笑》发表于1921年革新后的《小说月报》第1号上,是冰心的成名之作。

沈从文对冰心作品有着这样的评论:“对人生小小的事情,一例俨然怀着母性似的温爱,从笔下流出时,虽文式不一,细心的读者却可以得到同一印象,即作品中无不对于‘人间’有个柔和的笑影。”

从这篇《笑》中我们不难看到冰心正是带着“柔和的笑影”走上“五四”新文坛的。《笑》里展现了三幅笑影:从图画里的安琪儿的微笑,联想起五年前的田野道旁看见的一个孩子的微笑,又联想起十年前在海边茅屋前看见的一个老妇人的微笑。三幅笑影都有花相伴,美丽而温柔,亲切而和善。作者通过这三幅笑影,体会了世间的美好。而当三幅笑影在作者的似梦似幻的想象中“飘飘漾漾的合了拢来,绾在一起,她将对于”爱“和”美“的呼唤转达给了我们。

作者所描写的“微笑”是以“爱”和“美”作基调的。她在带给我们“爱”的感受的同时也把我们引进“美”的境界。她怀着爱心与对“美”的向往创造出独具魅力的艺术境界。

作者描绘着“微笑”,而我们仿佛能从字里行间看见作者本人的微笑。就在写作的同时,冰心曾这样表述过:“无论是长篇,是短篇,数前言或几十字,从头到尾读一遍,可以使未曾相识的作者,全身涌现于读者之前,他的才情气质人生观都可以历历的推知”冰心实现了自己所期望的人格的显示。即使只读过这仅仅有800字篇幅的《笑》,我们也能了解了作者纯真温柔的心灵。

《笑》的文字清丽典雅、空灵飘逸。在开始创作之路的时候,冰心已经表现出了独特的语言风格。她有较深的古典文学修养,她的散文语言既发挥了白话文自然流畅的长处,又不乏文言的韵味。

再加一篇

《散步》 作者:莫怀戚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和话,就象小时候我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的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绿芽也密了;田野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使人想起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边,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这 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再加几篇高考作文

文章:大海让我陶醉

江苏盐城一考生

苍茫宇宙,万物轮回,大自然向人们展示花的妩媚,树的挺拨,山的竦峙,水的流长……而我独爱那深邃蔚蓝的大海,它带给我的是惊喜,是忧伤,是欢乐,是痛苦……

我喜爱大海的静谧。夜幕降临,我独自站立在船头,凝望着在这皓月下的大海,那么的平静,那么的安祥,朝着远处的海面望去,那种“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的情感荡然于胸。张开双臂,在这静谧的世界里,“心事浩茫连广宇”,仿佛拥有了这世上的一切。海让我的心胸变得开阔,让我的性情张扬,那种博大,那种广袤,是无与伦比的,让我深深地嵌入了这个整体,时间仿佛都被静止,一切都是美妙的。

我喜爱大海的澎湃。学习鲁彦的《听潮》时,我的心中也激起了那种听潮的渴望。海水冲击岩石的巨响,那种惟妙惟肖的描写令我神往。当我也站在海边,听着那犹如千军万马的奔腾,又如各种乐器齐奏的潮音,心中的喜悦,是无与言表的。那时候的我,尽管没有拥有天地万物的感受,但我仍然喜爱,喜爱大海的这份激情,这份豪迈,让我觉得生活中,也要激起这么一份豪情,去面对万物,去面对挑战。

我喜爱大海的力量。“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海不择细流,故成其大。大海的一切来源于她的“纳”。她的广阔,她的深邃,她的无垠,她的源远流长,来自于她的禀性。从她的性情中,我找到了博爱;从她的言辞中,我找到了深远;从她的声音里,我找到了慈祥;从她的体魄里,我找到了刚毅。在她的灵魂里,我洗涤了心胸;在她的慈爱里,我学会了宽容;在她的深远里,我学会了坚强……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海是宽博的,是美丽的。在大海上,尽管我只是“天地一沙鸥”,但我仍然喜爱她,喜爱她的吞吐日月;因为我坚信,大海中我锤炼了自己,领略了大海的性情,我同样拥有“吞吐日月”的本领。

这让我怦然心动、让我陶醉的大海!

赏析:花开未香,轩辕未凉,残月未央。字迹斑驳了纸张,树影斑驳了围墙,能够斑驳记忆的,只有时光。。。。。这是我的第一感觉。。。。

读完后我会回首走过的春秋,在岁月的年华里,翻开记忆的扉页,字里行间里记载的都是自己努力奋斗过的诗篇。没有在抱怨里虚度光阴,也没有在失意的日子里,自暴自弃。成功时,不自满,失败时,思己过。在不断的积累里总结着经验。堆积起来的知识,书成了我无悔的诗篇!!!!!!

是的,光阴如梭,年华似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如果我们没有逆水行舟的勇气,不妨顺流而下。这样也许更能容易达到理想的彼岸。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就让我们从开始的点点滴滴,聚成涓涓小溪,顺流汇聚成滔滔江湖,奔腾到海,成就时光的海洋。为我们短暂的一生写就不朽童话。。。。。。

作文2:居里夫人与执著同行,终于发现了一种美妙的放射元素――镭;爱迪生与执著同行,终于在上千次试验后发明电灯,给黑夜里的人们送来一片光明;贝多芬与执著同行,虽然两耳失聪,但仍然创作出命运的交响;司马迁与执著同行,奉献给人们一段精彩的史家绝唱……

与执著同行,可以让我们坚定步伐,可以让我们永不言弃,可以让我们抵达成功的彼岸……

崎岖的山路上,一位步履匆匆的盲僧向一位老人问路:“罗撒宝寺在哪里?”老人答道:“翻过两座山就是。”见盲僧毅然前行,老人不禁担心的问道:“长老双目失明,怎么翻山越岭?”盲僧头也不回,从容的抛下四字:“心中有道……”

相信盲僧定能到达心之所向的罗撒宝寺。他那“心中有道”简单四字,道出了一种精神,一种与执著同行的信念。

书法家王羲之的字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这精妙绝伦的字,源于他与执著同行,坚持不懈,以致每日洗毛笔的水池成了墨池。而其子王献之,少年时练了几天字已不错,但拿了父亲批阅过的字帖让母亲看,母亲却一语中的说出只有那“一点”像他父亲的字,事实上那“一点”正是其父所写。 此后献之谨遵父训,习字用尽家中几大缸水,终于也成为一代书法名家。可以看出,王氏父子与执著同行,终于书法盖世。

……

与执著同行,也就注定要风雨兼程,但执著告诉我们:“阳光总在风雨后。”与执著同行,也就注定要面对孤寂抑或辛酸。但执著告诉我们:“为了得到荆棘尽头那芳香的玫瑰,即使被扎的满身刺痛,又有何妨?”执著总是用坚定的目光注视我们:“与我同行,你会收获一篓篓惊喜。”

与执著同行的居里夫人告诉我们:“我乐意执著于对未知元素的探索,它带给我无限乐趣与惊喜。”与执著同行的爱迪生说:“我认定的事情,我就一定要去实现,即使失败了上千次,谁又能说那一千零一次不会看到成功的身影?”与执著同行的贝多芬说:“音乐是我生命,我执著于音乐的创作就像我执著于自己的生命。”与执著同行的司马迁告诉我们:“因为我看到父亲临终时寄予我的那执著的眼神,所以我记载历史的笔不能停下……”

执著是水滴穿石的不懈,执著是夸父追日那不辍的脚步,执著是精卫填海那坚定的信念……

人生道路上,如果让我们选择一位同行者,那么就选择执著吧,与执著同行,就如在沙漠中与骆驼为伴,定能在茫茫沙海尽头寻找美丽的绿洲。

赏析:干净、利落之作可以看出作者有较深的文字功底,从作者的笔端流露出了这篇精美的文章也许越是经历苦难,才能感受到甘甜。在这苦与甜中需要那份执着去连接,为了希望而执着的拼搏,为了希望而感受磨难等待我们的也许是失败,也许是困苦,然而我们拥有青春,我们可以卷土重来,生命的火焰,把我们的天空照的通红。

作文3:秋风带着我的心魂,秋风带着我的情缘,秋风飘零着落叶,秋也不知不觉来到我的身边,秋风一定知道我的心事。虽然,我没有秋的那种风情;也许,我没有秋风那种内涵,但秋风好像更能理解我的心。我时儿在秋风中荡漾,我时儿在秋风中缠绵,我时儿在秋风里陶醉。秋风在我眼里大度、洒脱、含蓄,秋风在某种意义上好似包容了时间的一切美好。她能使人忘却世事的困扰,能给孤独而伤情的人们以抚慰,使人们更加成熟;她能给受挫的人们吹响前进的号角,使人们不再惮于前进路上的坎坷……

秋给人感觉就是毫无装饰,毫不掩盖,虽有一丝淡淡的愁容,也有一屡淡淡情幽,她让很多孤独的人产生“天涯沦落人”的感觉。秋雨的缠绵就象老朋友的诉说,还象知己的畅谈,和谐共鸣就在其中。我喜欢秋雨的缠绵,我喜欢秋雨般的呢喃,我喜欢在秋雨下散步,我喜欢在秋雨中想自己的心事。也许,秋雨给我感觉就是:“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看天空云卷云舒”

秋季是令人相思的季节,秋风的每一次涟漪都会荡起心中不尽的情感。沐着习习清风放飞梦想;望着丝丝秋雨微笑如歌;嗅着淡淡菊香醉如梦乡。对秋的那份眷恋有点不能自拔,恨秋不能永驻,爱秋去秋又回。秋也和四季一样轮回,年华似水,秋终是要走的。有过悲伤,也要送别,就这样,秋总是悄悄地来,又悄悄地走,我也会让自己在秋风总坦然、平和。秋的美丽,秋的动人会让我成熟,会让我在今后的日子里,少一些浮躁,多一份沉静,会让自己以更理智更纯熟的眼光看待世界。

但愿秋风能吹干每一个阴暗潮湿的角落,但愿秋雨能荡涤每一颗平凡渺小的尘埃,但愿秋风的缠绵让多情的人们尽情地沐浴着秋的温情,直到永远。秋风带着梦,飘飞在自己的天空;秋风带着情,尽情在自己的土壤里生根发芽!我喜欢秋天的风,我喜欢秋天的云,我喜欢秋天的天高云淡,我喜欢秋的思念和期待。

秋给人感觉就是毫无装饰,毫不掩盖,虽有一丝淡淡的愁容,也有一屡淡淡情幽,她让很多孤独的人产生“天涯沦落人”的感觉。秋雨的缠绵就象老朋友的诉说,还象知己的畅谈,和谐共鸣就在其中。我喜欢秋雨的缠绵,我喜欢秋雨般的呢喃,我喜欢在秋雨下散步,我喜欢在秋雨中想自己的心事。也许,秋雨给我感觉就是:“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看天空云卷云舒。

秋季是令人相思的季节,秋风的每一次涟漪都会荡起心中不尽的情感。沐着习习清风放飞梦想;望着丝丝秋雨微笑如歌;嗅着淡淡菊香醉如梦乡。对秋的那份眷恋有点不能自拔,恨秋不能永驻,爱秋去秋又回。秋也和四季一样轮回,年华似水,秋终是要走的。有过悲伤,也要送别,就这样,秋总是悄悄地来,又悄悄地走,我也会让自己在秋风总坦然、平和。秋的美丽,秋的动人会让我成熟,会让我在今后的日子里,少一些浮躁,多一份沉静,会让自己以更理智更纯熟的眼光看待世界

但愿秋风能吹干每一个阴暗潮湿的角落,但愿秋雨能荡涤每一颗平凡渺小的尘埃,但愿秋风的缠绵让多情的人们尽情地沐浴着秋的温情,直到永远。秋风带着梦,飘飞在自己的天空;秋风带着情,尽情在自己的土壤里生根发芽!我喜欢秋天的风,我喜欢秋天的云,我喜欢秋天的天高云淡,我喜欢秋的思念和期待。

秋风在我心中也是一种美,一种生命的美!

小学三年级的吴世勋,已经是个唇红齿白的小帅哥了,每天背着红色小书包从小区往外走时,总能收到几个早起逛菜场的阿姨大妈们的关爱,有时是两个热腾腾的肉包子,有时是一杯暖呼呼的豆浆。

他家隔壁的王姨喜欢吴世勋喜欢的不得了,每天早上都塞给他一个煮鸡蛋,吴世勋总是笑得眼睛弯弯的,奶声奶气的道谢,接下来放进书包里。

可是这些阿姨大妈们不知道,吴世勋每天都是吃了早饭才出门的,他那个打理生活井井有条的老妈,怎么会不管宝贝儿子的早餐。不过妈妈说了,别人的好意要礼貌的收下来,以后再回报给人家。所以吴世勋总是把这些早餐带到班里,拿给那几个晚起吃不上早餐的同学。

不过吴世勋也有自己的困扰,他和那几个同学都不吃鸡蛋,每天书包里的那颗煮鸡蛋都会被他偷偷的丢掉。刚开始的时候他会有些犹豫,过了不久他就习惯了。

这天早上,他走进校园,照例走向那个最隐蔽的垃圾桶,掏出了那颗还冒着热气的鸡蛋。就在他把手伸进书包的时候,旁边角落里突然冒出一声痛苦的呻吟,吓得他赶紧把手抽了出来。

站在原地定了定神,吴世勋往阴暗的角落里望去,一个男孩正把另一个男孩的头按在墙上,伸出手来向他要什么东西,看校服应该是高年级的学生。听到吴世勋这边的动静,那个粗暴的男生不满的转过头来,看到是个低年级的小奶娃,不屑的冷哼一声:“看什么看,给老子滚一边去。”

吴世勋皱了皱秀气的眉毛,鸡蛋也不扔了,低着头默默的走开。

半小时后,吴世勋背着小书包,乖巧的蹲在地上,看那个被欺负的男孩子狼吞虎咽的吃煮鸡蛋,末了还伸出手顺顺他的背脊。

“别着急,慢点吃”,吴世勋抿起嘴轻轻地笑。

这一来那个男孩子不好意思了,把最后一口鸡蛋黄费力的咽下去后,胡乱抹了把嘴角:“谢谢你帮忙叫老师过来,不过这样没关系吗,李盛那家伙……”

没等他说完,吴世勋就摇了摇头:“没关系,我没有告状,只是说这边的垃圾桶被人砸坏了而已”,说完又抿着嘴笑。

男孩也笑,然后双手撑地,毫不介意的坐了下去:“你是低年级的学弟吧,让你看到我这样,还帮忙叫老师真是不好意思,我叫鹿晗,读五年级,你呢?”

“我叫吴世勋,读三年级。”话音刚落,熟悉的上课铃响了起来,鹿晗连忙从地上起来,手忙脚乱的拍拍裤子:“啊,记住了,这次真的谢谢你,下次请你吃好吃的,我们第一节是班主任的课,我要先走了!”

吴世勋看着他一路小跑的样子,突然想起来什么,在他身后大声的问:“那个,鹿晗,你喜欢吃鸡蛋吗?”

鹿晗正跑到拐角,听到吴世勋的声音停住了脚步,转过头来灿烂的笑:“喜欢,也谢谢你今天的鸡蛋!”说罢一溜烟跑没影了,留吴世勋一个人站在那儿,于是三好生吴世勋,有生以来第一次华丽丽的迟到了。

课间的时候,朴灿烈凑上来,露出一口华丽丽的大白牙:“喂喂,今天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吴世勋摆了摆手:“给了别人了,都吃光了。”

朴灿烈不满的撇下了嘴:“哼,还是竹马呢,都不留给我,你不是最清楚我每天都来不及吃早点嘛!”

吴世勋压根不理他,坐在那里看今天发下来的期中卷子,又是99分,每次都差那么一点。吴世勋叹口气收起卷子,朴灿烈还在那里郁闷的叨叨。吴世勋转身从书包内兜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喏,拿去。”

灿烈立马开心了,伸出双臂给了吴世勋一个熊抱:“我就知道小勋勋不会舍得我饿肚子的,太爱你了!”还没等吴世勋动作,他已经一个弹跳跑出去老远,欢乐的回座位啃巧克力去了。

吴世勋翻了个小白眼,朝窗外望去,操场上有一些男孩子在踢球,卷起裤脚露出小腿的那个男生看起来有点眼熟。再看时男孩正好正面带球跑了过来,吴世勋看清了他的脸,鹿晗,早上角落里被欺负的那个男孩子。

踢球的鹿晗看起来很有活力,和那个惨兮兮的鹿晗很不一样,吴世勋皱了皱眉,不知道他这样被堵截是第几次,竟然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还能坐下来和吴世勋聊聊天。(二)

吴世勋这么想着,不知怎么就站起来想往外走,灿烈穿过几张桌子过来拉住他:“世勋,干嘛去,大课间马上就结束了,现在出去一会儿迟到了。”

吴世勋点了下头,坐回了位置上,再看去时,踢球的一行人正在往教学楼跑,鹿晗抱着球跑在后面,正抓紧时间和周围的人笑闹。

鹿晗跑到楼下时,突然抬头向上看过来,吴世勋的班级在二楼,这一侧都是办公室,只有他们一个班级。鹿晗的目光直直的看过来,望进了吴世勋的眼睛。

吴世勋怔住,鹿晗也愣了一下,但马上就笑得更加灿烂,伸出手来猛地挥了挥,然后冲进了教学楼。

吴世勋回过神来的时候,楼下早已没了人影。同桌看他一直望着窗外出神,轻轻拍了拍他,示意老师来了。吴世勋连忙拿出课本,可脑海里回想的全是刚才鹿晗的笑容。

真奇怪,吴世勋心想,真的太奇怪了。他发现自己很在意那个叫做鹿晗的人,不知道怎么形容,就好像,他会发光?吴世勋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连忙拍了拍脑袋,想什么呢,数学课要好好上。

今天吴世勋一天都不太对劲,回家之后吴妈妈以为吴世勋病了,好一阵检查,吴世勋也提不上劲应付她,只好说上了体育课太累,先回了房间。

第二天吴世勋比平常早了半小时出门,甚至没碰上那些和蔼可亲的阿姨大妈们。平时像个小绅士的吴世勋,满脸通红的跑到了昨天遇见鹿晗的那个角落。

垃圾桶还在那里,只是角落里空落落的,只有一推没有及时清扫的落叶。吴世勋有点失落又有点安心,还好,那就说明今天鹿晗没有被欺负。罢了又觉得自己很好笑,鹿晗比自己大,年级也比自己高,哪用得着自己替他担心。

吴世勋磨磨蹭蹭的往教学楼走,不时回头看看,想着会不会碰见鹿晗。他昨天在房间里想了想,鹿晗给他的感觉是一个很好的哥哥,特别是鹿晗笑得时候,怎么说呢,吴世勋语文不好,形容不出那种感觉。总之他吴世勋很喜欢鹿晗,想和他做朋友,这在吴世勋的经历里还真是一件稀奇的事。

不知是不是遗传基因太强大了,吴妈妈看着吴世勋一天天长大,不得不念叨他的性格实在太像吴爸爸了,照吴妈妈的说法就是:凉薄。明明都是一群三年级的小孩子,吴世勋站在里面就硬是有一种特别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不止是来自他的外貌,还来自他与同学老师相处的感觉。

吴世勋举手投足都很有礼貌,但是太有礼貌了,就显得不符合他的实际年龄。他很少和同学们出去疯玩,下课了也顶多回应一下闹腾的朴灿烈。即使这样,吴世勋跟大家的关系还是很好,长得好看,学习又好,平时也很愿意给大家帮忙,别说班里一群小毛头,就是那些正搞性别分裂的女孩子也从来不欺负吴世勋。

这样一个吴世勋,第一次有一种强烈的想认识一个人做朋友的感觉,他实在是被自己吓到了。

一直到吴世勋走进自己班级,都没能看见鹿晗,班级里也空荡荡的,吴世勋走到座位上,拿出书开始自习。昨天晚上有点儿没睡好,今天起得又早,看了没一会儿吴世勋就困了,索性趴在桌子上补眠。

“喂,吴世勋,快醒醒,出大事了,出大事了!”吴世勋正在睡梦中浮沉之时,朴灿烈蹿到他旁边的座位上,猛拉他的衣服。

吴世勋被摇醒了,有些不高兴的看着这个一向咋咋呼呼的朴灿烈:“什么事,上课了吗?”

朴灿烈睁大眼睛:“上什么课啊,老师们都被叫去帮忙了,出事了!”

吴世勋这才有些清醒,漫不经心的问:“出什么事了?”完全没有一个三年级小学生该有的好奇心,他还是困,想继续睡,不过不听完朴灿烈这个家伙的话,他是不会有机会继续趴下去的。

“五年级两个学生打架,一个用砖头把另一个的脑袋砸烂了!”朴灿烈瞪着大眼睛,一边用手比划着。

吴世勋皱了皱眉头,抬眼看班级里,只剩了几个女生,估计都跑去看热闹了。他站起来,跟朴灿烈一起往外面小步跑:“很严重吗,课都不上了?”

朴灿烈拉着他匆匆忙忙的往楼下赶:“不知道啊,快点快点,现在过去还能看到人!”

两个人随着人流一路跑过去,吴世勋发现人们聚集的角落就是那个他天天扔煮鸡蛋的地方。心里突然涌起一阵不祥的感觉,他甩开朴灿烈的手,一个人往人堆里挤进去。朴灿烈在他身后喊着他的名字,也跟着钻了进来。

“吴世勋,你跑那么快干嘛,等下我!”

吴世勋灵活的避开人群,挤到了最前面,他的身高正好穿过老师们围成的人墙,看到了里面的场景。

几个医生护士模样的人正把一个男孩子往担架上抬,那个男孩子的头上被砸了一个很大的窟窿,正在往外冒血,他脸色发青,一动不动。担架经过吴世勋面前的时候,他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去看,那是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吴世勋没见过他。

提着的心放了下来,吴世勋感到后面的人正一波波的挤过来,面前的老师们也正催促着让大家回到教室。正当吴世勋转身准备走时,两个老师带着一个学生从他面前经过了。

那个学生不知是吓傻了还是怎么的,手上仍握着那块砖头,不大,却很结实,一角有血迹,已经微微风干了,颜色变得很暗。

吴世勋抬眼去看那个学生的脸,恰好那人微微转过头来,两人的眼神又一次对上了。

吴世勋骇得倒退一步,好像踩到了谁的叫上,有人尖叫了一声。不过吴世勋已经分不出神曲注意了,他的目光满满的投在面前这个人身上,是鹿晗,拿着带有血迹的砖块的,从他面前被老师押着走的,是鹿晗没错。

鹿晗显然也认出了他,眼神有些微的波动,但很快又安静下来,漠然地转过头去,好像不认识吴世勋一样。

吴世勋就这样看着鹿晗被带上救护车旁的另一辆车,一辆警车。两辆车一前一后呼啸而去,看热闹的学生都被往教室赶,只有吴世勋像被钉在地上一样,眼神牢牢地看着那个发生血案的角落。

怎么会呢,那个有着明亮笑容的男孩子身上,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可恶,自己明明想要今天见到他就说想和他做朋友的。

在那时候,吴世勋还不知道,从这以后,他再也没见过鹿晗。

(三)

A城是典型的南方小城,立秋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天气还是有些燥热。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穿什么的都有,吴世勋无聊的靠在椅背上,食指有意无意的轻敲着桌面。

门从外面“吱呀”一声推开了,熟悉的脑袋从外面探进来,看到吴世勋立即笑开了,快步走过来坐下。

“来这么早啊,”说着就拿起吴世勋面前的咖啡一口喝尽,“呀,真苦,你怎么喜欢喝这种东西!”狼狈的吐了吐舌头,朴灿烈整整头发站起来:“好啦,走吧,今天带你去个好地方。”

从他进来到现在,吴世勋第一次正眼看向他:“去哪?”

朴灿烈是货真价实的行动派,拿起桌上的账单就往吧台走:“去了你就知道了。”

朴灿烈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公子哥的气息,跟着他坐的士穿越了大半个城市,吴世勋总算是来到了朴灿烈口中的“好地方”。

跟在朴灿烈后面,吴世勋漫不经心的进到了这家名叫“终点”的酒吧,他刚才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自己小时候怎么就相信朴灿烈那些有关自己家里多么多么惨的鬼扯,还每次带吃的给他,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朴灿烈一进去就和老板打了声招呼,看起来他应该常来这种地方,接着吴世勋就被朴灿烈搂着脖子,拽进了一间包厢。包厢里烟雾缭绕,吴世勋轻轻地皱了皱眉头,看清满屋子的人之后,找了个不太挤的沙发坐下了。

朴灿烈和这帮人熟得很,你来我往打了招呼之后,才在吴世勋身边坐下:“怎么样,这儿环境不赖吧。”

“不赖什么,这群人都是你打哪儿认识的。”吴世勋也不看他,眼神瞟向一旁正有说有笑的几个男生。

“都是咱一个学校的啊,咱们还是大一新生,当然要多和学长学姐们打好关系,往后咱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朴灿烈一边给邻座的人送去一个亮闪闪的笑容,一边跟吴世勋介绍。

吴世勋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眼神扫过屋子的每一张脸,有几个好像确实在学校里见过,不过才大一上学期而已,吴世勋还没想好要怎么发展。学生会的话他已经进了,社团也参加了一两个,不出意外的话大二大三应该就是走这些人的路线了。

正准备收回视线的时候,吴世勋突然在角落里看到一个有些眼熟的男生,他确信自己不是在大学里见过,确切是在哪里,他也记不清了。那群男生正在玩游戏,不停地换着位置,很快吴世勋就看不到他的正脸了,索性收回视线,没再多想。

进来差不多20分钟后,最后的人眼见也来齐了,一个组织人模样的男生站起来,招呼大家集中一下。

“大家好,我是林海,学生会的现任主席,很高兴今天大家能聚在一起,都是S大的学生,虽然年级不同,但也没必要拘束,开开心心的玩,今天之后就都是兄弟了。”

马上有气势凌厉的学姐提出不满,嚷嚷着还要加上姐妹,一旁的众女生也附和起来,一时间闹作一团,气氛马上融洽了起来。

吴世勋一言不发的坐在那里,他不讨厌这样的场合,只是觉得没有说话的必要。他的目光又扫过刚才那群人,那个看起来有些眼熟的男生看来是游戏玩输了,被一群人闹哄着站起来,脸颊和脖颈都带着轻微的红,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

“快点啊,鹿晗,别扭捏了,都说让你随便挑一个了,再不行动我们帮你选了啊!”离他最近的一个男生说话有点娘娘腔,枯瘦的胳膊挂在那个男生的腰上,一个劲的催他。

“喂喂喂,秦小伟,放开鹿晗,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打的那门心思的鬼主意,想让鹿晗亲你你就说嘛,拉拉扯扯算什么男人!”坐在他们对面的一个男生帮腔,看脸色已经有点喝醉了。

“能,能不亲么,这个实在是……”鹿晗为难的站在那里,眼神都不知道往哪搁。

那个叫秦小伟的男生听到这话,立马抓住鹿晗的胳膊,把他拉低往自己这边凑过来:“好嘛,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了,鹿晗你就亲我一下嘛,又不吃亏。”

鹿晗这下更窘迫了,弯着腰的姿势并不舒服,渐渐地他的脸颊整个都烧起来了。

不过他这么一拉,鹿晗的整张脸完完整整的出现在吴世勋的视线里,不,应该说是记忆里,多年前那张笑颜和这张脸重合,吴世勋猛然想起来了,这个人是鹿晗,那个他只见过两次的鹿晗,那个一别之后再也没有见过的鹿晗,那个让他第一次想要交朋友的,鹿晗。

(四)

鹿晗的视线直直的对过来,吴世勋没来得及躲闪,两人的目光就这样穿过满室的嘈杂撞在了一起。吴世勋的心没来由得跳停了一拍,表情也随即僵住,不知该作何反应。鹿晗却好像没注意到,仍旧满脸潮红着,视线停留了一秒,鹿晗突然弯下身去,吴世勋下意识的以为他要俯身去亲那个叫什么小伟的男生,心里不知道什么在作祟,有些不是滋味的偏过头去,放在身侧的手忍不住稍稍收紧。

不过鹿晗只是低头和那人小声的说了什么,然后伸出手指了指。只见那个小伟鬼吼一声,鹿晗那边的一群人都朝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那边只有一张不大的沙发,最右边的角上坐了一个男生,头向一边低垂,不知道在想什么,昏暗的光线下看不太清他的表情。

吴世勋正烦躁起来,想着要不要先走开时,刚才那个小伟居然走了过来,一手毫不客气的搭在他的肩膀上:“喂,你是小学弟吧,来来来,让学长亲一个。”

吴世勋好看的眉头深深的皱起,看着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正思考要不要发作时,面前又出现了一个人。

吴世勋压制住心里泛起的一阵阵恶心,抬头看去,面前站着的人面颊潮红,刘海贴在脑门上,变成一绺绺的,看起来有点邋遢。吴世勋的心又有跳停的迹象,这个人正是鹿晗。

“那个,同学,我,我玩游戏输了,能,能……”鹿晗也不敢看他,眼睛直直地瞅着吴世勋的领口,像要把那里看出一个洞来。

吴世勋突然玩心大起,一个打挺从沙发上站起来。鹿晗站得太近,避闪不及,差点向后栽去,吴世勋一把拉住鹿晗的腰,让他稳住,然后微微俯身靠近:“能什么?学长你尽管说,我绝对照办。”

一旁的小伟瞠目结舌,显然没料到这个看起来蔫蔫的学弟居然这么生猛,随即捂着嘴笑:“哎呀,太好了,你们快看,人家学弟这么积极,鹿晗你快上啊!”

鹿晗被吴世勋牵制住,脚下又站不稳,前也不是后也不是,急的满脑门都是汗。

一旁正在吵闹的其他人也被小伟的大嗓门吸引了注意力,探头打量这边的情景。一个小学妹激动的大喊一声“呀,都好帅啊!”,然后和旁边的小姑娘们用期待的眼神望着他俩。

吴世勋又开始忍不住皱眉了,他一向讨厌成为众人的焦点,尤其是现在,鹿晗微微的颤抖透过薄薄的卫衣准确的传递到他的手臂上。正在吴世勋考虑要不要干脆主动亲鹿晗一下算了的时候,左侧的脸颊传来一阵柔软的触感。

吴世勋惊讶的侧过脸看鹿晗,他已经趁吴世勋脱力的一瞬间退后一步,头低下去,继续沉浸在了“看脚尖”模式。

小伟带领周围的围观人群又是一阵鬼吼,总算是算鹿晗过了关。鹿晗被小伟连拉带扯的带回去坐下,留吴世勋一个人站在原地。

“呀,刚才怎么回事?”朴灿烈站的太远,听到动静站过来的时候,只看到吴世勋一个人戳在那里,心里顿时警报大响,这下坏事了,现在惹毛了吴世勋,以后四年自己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没想到吴世勋回过神来,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没事,我先走了,你留在这好好玩吧。”说罢就离开了包间,朴灿烈连忙拉住旁边的女生:“哎哎哎,刚才发生什么事了你们这么开心?”

那女生一看就是个八卦的主儿,先是把眉毛挑得老高,然后像是炫耀什么得意的事一样,向他们对面扬了扬头:“诺,看到没,那边那个帅哥,就是那个眉清目秀还留着刘海的,亲了你朋友,”末了还补充一句:“真可惜,亲到脸颊上了,本来我还以为可以看到精彩的接吻场面呢,你朋友……”她接下来的话朴灿烈一句也没听进去,他脑袋里一直在重复两个字“亲了、亲了、亲了……”

天哪,来一道雷劈死他吧,是他把吴世勋带来的没错,可是他没想到他会被一个男生亲了啊。朴灿烈绝望的捏着手中的可乐罐子,这下他真是惨了,吴世勋这个直的不能再直的直男不知道会不会因此和他冷战四年。一想到吴世勋生气时能冻死人的目光,朴灿烈就一阵哆嗦,冬天怕是要来了吧。

嗯,是的,吴世勋是直男,就像是夏天大太阳,冬天会下雪一般,没人会怀疑大直男吴世勋的性取向。不过他们也许忘了,在这座南方小城,冬天也真的是不会下雪的。

(五)

在“终点”的那次巧遇被吴世勋当成“意外”事件处理,和另外一些跳脱他平稳人生轨迹的事件一样,打上了“请勿碰触”的标签,扔在了记忆的范畴之外,比如小学一年级被食堂的米饭咯掉了大门牙,再比如初三那年被一条小京巴追着狂奔了三条街。

显而易见的,吴世勋怕狗,熟悉他的人几乎都知道,以吴世勋的出名程度,即便只是对他有所耳闻的人都清楚狗狗对他的杀伤力。朴灿烈还因为这个笑得要死要活,嚷嚷着以后一定要养只狗来杀杀吴世勋的锐气。

对于怕狗这件事,吴世勋自己倒是看得很开,他觉得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体质,就像有人会对花粉过敏一样,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所以当他听说这个月学生会宣传部的任务是配合爱护小动物协会做宣传的时候,本来就面无表情的脸又冷了几分。那边派来负责协商的是个戴眼镜的小姑娘,从进来到现在脸色一分分变红,现在更像个煮熟的小虾米一样蜷缩在吴世勋面前,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当然,一开始小姑娘是被吴世勋的长相惊艳到,害羞所以脸红。但随着她把任务内容一点点介绍完,就不能不忽视吴世勋眼神中慢慢腾起的杀气了。

“吴,吴同学,差不多,差不多就这样了我全部介绍完了请在下周三前帮忙制定好宣传计划交给我们由我们负责联系执行麻烦你了我先走了再见!”小姑娘一口气说完,抱着资料转身就跑,跑到门口又一个急刹车,跑回来把资料放在吴世勋面前的桌上,头也不抬一下再次冲出门去。

小姑娘跑出去的时候刚好撞上了来找吴世勋的灿烈,结果就是灿烈龇牙咧嘴的揉着胸口,一边拼命和小姑娘说:“没关系,没关系,不疼的!”结果那小姑娘眼睛泛着水灵灵的光,火速跑开了。

不是吧,朴灿烈在心里哀嚎,自己苦心经营的绅士形象,还没一学期就彻底崩塌了,把人小姑娘吓成那个样子,真是罪过罪过。

苦恼的走到吴世勋桌前,打眼一瞧吴世勋的表情,朴灿烈顿时轻松了:“我还以为是我干了坏事,原来是你小子把人小姑娘吓跑的,看你那脸色,怎么了,又拒绝人家的表白了?你倒是给我们这群光棍留点希望啊!”

吴世勋正烦着,没心情和他打嘴仗,大手一挥把面前的资料摔在他身上:“头疼着呢,帮我看看这个,这事还是交给你办吧,我没辙。”

朴灿烈手忙脚乱的接住材料,大嗓门在只有两人的办公室里显得格外嘹亮:“切,我没听错吧,还有您吴世勋大人搞不掂的,难不成是让你找个男的上了?”

吴世勋甩给他一个白眼,这家伙在自己面前总是一副没正形的样子,真该叫那些迷恋他的小姑娘好好讲解一下他的真面目。

“少废话,反正我做不了,交给你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说完吴世勋拿起椅背上的外套边穿边向外走。

朴灿烈火速翻了翻材料,马上也不笑了,把材料卷一卷塞在大衣口袋里,去追吴世勋:“材料看了,小事一桩,交给我了,这个都办不到还叫什么兄弟。对了,你有啥事儿啊,不就是吃个午饭么,一起一起!”

(六)

朴灿烈也就在吴世勋面前闹腾一下,其他时候都特认真负责,尤其是现在拿着一个巨大的狗狗人偶装站在摊子前,居然还能一本正经的和同学们讲解,吴世勋觉得有这个朋友还是蛮靠谱的。

中午吃饭时间人流颇大,吴世勋有些费劲地挤到摊子前,大家都忙着各自的事,没时间招呼他。上次派来和吴世勋协商的小姑娘倒是闲着,只是远远地一看到吴世勋过来,连忙找了个借口往外溜。

开玩笑,帅哥谁不喜欢,但眼神能杀死人的帅哥可就有点重口味了。即便美色当前还是生命要紧嘛,姑娘这么想着,灵活的撒丫子跑起来,眼见要融进人流中完美消失的时候,朴灿烈的大嗓门响了起来:“那谁,你别走啊,去接一下体育学院派来增援的人吧,他们没找到我们摊子的位置!”

虽然很不想承认,可姑娘知道朴灿烈口中的“那谁”就是自己,真是可恶,都一起工作快一周了,他还是记不住自己的名字。不过现在大家都忙着,自己如果开小差的话肯定会拖累活动的,姑娘这么想着,有气无力的往回走:“知道啦,朴大牙你嗓门小点!”

“我这不是怕你听不见嘛,别生气啊,你把这个拿着,见到他们就让他们换上,现在已经12点20分了,再晚大家都吃完饭会宿舍就来不及了,你麻烦他们快点。”朴灿烈笑着递过来两套人偶装,一套是狗狗外型的,还有一套是一个可爱的米老鼠。虽然和活动搭不上边,为了吸引大家注意力,负责道具的同学还是一并借来了。

小姑娘有些吃力的抱着两套衣服,去接那几个体院的人。站在一边的吴世勋见状,走过来想要帮她拿。刚还有些肌无力的小姑娘瞬间力量爆棚,连“不用”都来不及说,跳起来跑走了。

朴灿烈忍不住指着吴世勋哈哈大笑:“你上次把人小姑娘怎么了,挺活泼的一孩子,看到你就像看到丧门星了一样。”

吴世勋一记眼刀甩过去,这什么比喻。

吴世勋看饭点已经过了一半,索性留下来,在小姑娘原来的位置上帮忙向路过的同学介绍活动内容。

要说吴世勋的长相,就属于那种“人生赢家”的类型,网上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只要长得好,你的人生就成功了99%。在朴灿烈等一众了解吴世勋的人看来,吴世勋这张脸绝对能让他直接把最后的百分之一直接补全了。

吴世勋的脸型是男生里比较少见的那种,下巴很尖却有棱有角,不会让人觉得女气。双眼皮没能柔化眼神的凌厉,鼻子有英气的弧度,嘴唇是那种叫人一望便知其“凉薄”却忍不住一看再看的薄唇。吴世勋的皮肤很白也很细腻,普通人不论男生女生都得拜倒在他这副皮囊下。

朴灿烈不止一次打趣说某某不良少年的头头看上吴世勋了,要拐他去做压寨夫人,可是只有少数人知道,这种事情在吴世勋的人生中真的发生过了三四次,不过每次吴世勋都用自己的方法摆平了就是了。

接近185的身高又顶着张人神共愤的脸,“吴世勋”效应很快让本来就不大的摊位堵了个水泄不通,朴灿烈一边感叹一边加紧忙活着,照今天这效果,他们准备的义卖物品应该能卖去大半。朴灿烈是天生的商人,他知道这次活动肯定能成,错不了。

吴世勋正低头忙着给人找钱,几个女生突然惊呼起来,指着什么兴奋的叽叽喳喳。吴世勋从搭起来的遮阳棚往外望,只见刚才那两个人偶装已经被穿戴整齐,正走过来在摊位前和大家打招呼。

穿米老鼠的那个人看起来经验颇为丰富,不一会儿就逗得女孩子们都去和他合影,左拥右抱的好不得意。另一边穿狗狗装的那位可就没那么好运了,看起来将将178左右的身高,估计人也瘦的没有几两肉,人偶装穿在身上就像吊着一个大皮口袋。

上面人偶的头有笨有重,偏偏这套衣服的后面还有个长长的尾巴,得一手拖着点注意别掉在地上。这个穿狗狗装的人顾得了头顾不了尾,兀自在原地打转转,倒是逗得不少人乐呵起来。

吴世勋也觉得有趣,不过他没时间欣赏滑稽表演,刚才几个迷糊的女生跑去看人偶,忘了拿找的零钱,他还得给人还过去。

快一点二十的时候,摊位上的人终于走光了,几个忙活的同学都累得不行,也没来得及吃饭,于是大家决定一起去学生街的小餐馆搓一顿。朴灿烈点点钱,满意的放进口袋,这可是他们辛苦工作的结晶,他得装好了。

然后拍拍帮忙收东西的吴世勋:“你也没吃饭吧,一起去。”

吴世勋知道学生街那些馆子的卫生程度,正要拒绝,抬头却看到对面穿狗狗服装的人摘下头套来,他的头发被汗水浸湿的样子很是眼熟,这个人,是鹿晗。

还有很多内,但发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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