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兴”分别是什么表现手法

“比”,“兴”分别是什么表现手法,第1张

是用比喻的方法描绘事物,表达思想感情。

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说:“且何谓为比也?盖写物以附意,扬言以切事者也。”朱熹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如,《诗经》中的《螽斯》《硕鼠》等篇即用此法写成。

是托物起兴,即借某一事物开头来引起正题要描述的事物和表现思想感情的写法。

唐代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说:“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朱熹更明确地指出:“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如《诗经》中的《关睢》《桃夭》等篇就是用“兴”的表现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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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兴:1、比兴是中国诗歌中的一种传统表现手法:宋代朱熹比较准确地说明了“比、兴”作为表现手法的基本特征,他认为:“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通俗地讲,比就是譬喻,是对人或物加以形象的比喻,使其特征更加鲜明突出。有的诗是个别地方采用比,而有的则是整个形象都是比,就像后代的咏物诗;“兴”就是起兴,是借助其他事物作为诗歌发端,以引起所要歌咏的内容。有的“兴”兼有发端与比喻的双重作用,所以后来“比兴”二字常联用,专用以指诗有寄托之意。比是比喻,兴为寄托,比、兴两法在我国诗歌创作中源远流长,从《诗经》起就已开始运用。儒家诗论把比兴列为风、赋、比、兴、雅、颂“六义”的两种。郑玄说:“比”是“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是见今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见《周礼·春官宗伯·大师》注)。把比兴与美刺联系起来加以解释。古时比兴之法多用在旧体诗词和民歌中,一般文学作品中极少运用或不用。2“比”与“兴”古代诗歌常用的技巧:除诗歌外,现代散文、小说等也常用比兴手法。所谓“比”,按照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其实就是比喻。它通过具形具色的事物比所要写的事物,使之形象、生动、具体。所谓“兴”,即“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诗用形象思维,离不开比兴两法。因此,比与兴构成了诗的两种技巧。3指创作诗歌:宋 王安石 《甘露歌》词:“尽日含毫难比兴,都无色可并。”清 顾炎武 《与人书》:“起八代之衰,而树千秋之业,非明公其谁与归!当不仅流连比兴,传播艺林,为斯文之盛事矣。”所谓赋、比、兴,是《诗经》主要的表现手法。“赋”,是铺陈的意思,对事物直接陈述,不用比喻。“比”,就是比喻,以彼物比此物。“兴”,就是联想,触景生情,因物起兴。这种艺术表现手法,是诗歌创作地主要形象化方法,对后世诗歌创作,产生了至深至远的影响。

“兴”不仅仅是以一种和“比”、“赋”并列的表现技巧,它更是一首诗歌整体构思的艺术思维方式。

提到诗歌中“兴”,我们自然会想起《毛诗序》中的一段话: “诗有六义焉:一日风;二日赋;三日比;四日兴;五日雅;六日颂。”

孔颖达《毛诗正义》解释为:“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 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

风、雅、颂是《诗经》中的三种体裁。赋、比、兴是表现方法。这是《毛诗序》以及孔颖达《毛诗正义》的解释。

对于“赋、比、兴”中的“赋”和“比”的界定历来比较清楚,也比较一致,认为比较单纯可解,是表现手法其技巧性很确定。

对于“比”界定的最好的,也是人们经常引用的,就是南宋的经学大师朱熹说的:“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对于“赋”就是直叙其事,大都以晋代挚虞的:“赋者,敷陈之称也。”为引据。

而争议比较多的是“兴”的界定。最早给“兴”下定义的是汉儒郑众,他在注《周礼》中说:“兴者,托事于物也。”其意为:“兴”就是把要说的意思,寄托在一种事物上。

宋朱熹定义为"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

以上这些说法,对“兴”的认识主要局限在表现技巧,手法上。

到了晋代挚虞,他对“赋比兴”做了全面解释,他认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文章流别论》)

他以“有感”解释“兴”不再把“兴”当作单纯的艺术技巧来看了。南朝刘勰进一步指出:“兴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兴则环譬以托讽。”《文心雕龙比兴》)

这里,他指明了"兴"的重要特性是"起情",在事物之间的微妙联系中引起诗人的情思。(这已经不是像“赋”和“比”仅仅是一种遣词造句和行文的技巧而是对整体诗歌的构思的艺术思维。在这里他指明了“兴”的重要特性是“起”;起什么?起情;怎样起法?在事物之间的微妙联系中引起诗人的情思,“兴”体也就形成了。显然刘勰抓住了“兴”与诗歌传达思想内容的重要性,已经初步地把“兴”纳入了艺术构思范畴之中)

兴,会意字。

甲骨文的“兴”字(图A)中间部分像个两头各有两个短把的盘,盘的两段都有两只手,像以手一齐把盘举起来。

这也就是“兴”的本义:“举起”。而到了图B的甲骨文,“兴”的盘子下方多了一个口,用“口”说明四手共举的盘子是一种盛器。图B的“兴”为以后“兴”的形体定了型。

周代金文(图C)和秦代小篆(图D)的“兴”字,上手和下手略有变异,但“盘”和“口”已合并,讹变成“同”。

到了汉代隶书(图E)以后,盘上两手变成“臼”,盘下两手讹变了。

于是以汉隶为基文,发展为楷书(图F)的“兴”。隋唐以后,出现了图G的草书。到了元代,便把这草书楷化为图H的“兴”,也就是通用的简化“兴”字

兴:就是联想的修辞手法。触景生情,借物言志,以物起兴。是诗歌创作的的一种形象化手法。朱熹有言:兴,先言他物以咏所引起之词也。意思就是说也说别的东西,然后再说自己想说的东西。通常两者会有相似点。这是借物言情的表现手法,一般用于诗的开头,它有起情,营造作品气氛,协调韵律,确定韵脚和音步,拈连上下文关系等的作用。运用起兴手法还可使语言咏唱自由,行文显得轻快、活泼。

兴是借他物来引出此物的意思,相当于现在的象征修辞方法。

“兴”字的本义是“起”,因此又多称为“起兴”。《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有时一句诗中的句子看似比似兴时,可用是否用于句首或段首来判断是否是兴。

例:卫风·氓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就是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虽然就这实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时代悬隔才不可理解,但这种情况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现代的歌谣中,仍可看到这样的“兴”。

扩展资料:

从文学发源的整个过程来说,兴是早期诗歌的特征;从诗歌作者的层次来说,它是民歌的特征;如从创作方式来说,它是口头文学的特征。采用兴的手法的作品多在《国风》之中。

汉代以后,虽《诗经》被视为经典,比兴之法被提到很高的地位,但如同《诗经·国风》一样单纯起韵的兴词并不见于文人的创作;而从引发情感的事物写起的兴,同比和赋的手法很接近。

兴包括“情触于物而发为歌咏”的情形,是指由于人们生活阅历各不相同,每个人的经历都会有种种偶然的情形,某些事物对一般人来说是漠不相关,但对某一具体人来说,就可能会勾起对旧的经历的回忆,引起很深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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