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喜欢穿帆布鞋的女生都还挺乖巧可人,以我直男的眼光来说。我的初恋经常穿人本帆布鞋,那时候觉得她超级清纯,所以对人本也印象特别深。
就拿我身边的一个朋友来说吧,她喜欢穿米其色的,米奇色代表的是青春,活跃,所以她也经常喜欢到处去旅游,如果要通过帆布鞋来确定别人的性格,最好看她穿的鞋子颜色来判断!
碎花裙可以搭配的鞋子:帆布鞋、穆勒鞋、细系带凉鞋、猫跟鞋、平底鞋。
1、帆布鞋
帆布鞋,单纯它的外观来看,似乎更适合年轻女孩子穿,尤其是学生。穿双平底的帆布鞋,整个人都感觉年轻了很多。个子高腿长的女生可以穿双高帮的帆布鞋,穿起来更具有时尚感。其实帆布鞋特别适合搭配碎花裙,有一种田园的小清新风格,时尚又减龄。
2、穆勒鞋
穆勒鞋穿起来方便,露出脚后跟的款式,清凉又舒适。夏季很多时髦精们喜欢穿双穆勒鞋出门。穿双如此具有时尚感的穆勒鞋搭配碎花裙,很容易显优雅,显气质好。选择外形和颜色大气了穆勒鞋,外观并没有过多的装饰物,这样搭配碎花裙不容易出错,也不容易抢了碎花裙的风采。
3、细系带凉鞋
今年流行的凉鞋版型都偏简单,其中属细带凉鞋最为流行。它最典型的特点就是鞋面是由两到三条细带组成,细细的鞋带穿起来更容易显脚型精致,更有时髦感。透明材质的细带特别流行,在细带上面点缀些闪闪发光材质,或者是拼接皮质,丝毫没有庸俗的感觉,反而更显精致和优雅了。
4、猫跟鞋
猫跟鞋本身拥有细细的鞋跟,穿起来就特别有女性优雅的气质。尖头的鞋尖加露脚面的版型穿起来有一种复古、慵懒的女人味儿。
这种版型的鞋子最适合搭配同样复古感的碎花裙,各种茶歇裙搭配起来就很不错,充满了法式风情。选用短款的碎花裙,与猫跟鞋搭配,会比长裙更适合,更有优雅气质。
5、平底鞋
平底鞋相对于高跟鞋来说,穿起来方便不累脚,想必这是大家挑选它的重要原因吧。别总觉得平底鞋穿起来容易显得个子矮小,那是因为大家不懂得挑版型。选择尖头版型的平底鞋,会比圆头的平底鞋或者是方头的平底鞋,更容易显个子高,也更有女人味儿。
现在是下午三点,我在车站入口遇见了他。
这是两个月后我再次见到他。他更高了,也更瘦了,削尖的下巴上留着一圈青色的胡茬。他穿了一条水洗白的怀旧牛仔裤,毛衣的拉链刚好拉到锁骨下方,像一只铁翼蝴蝶。他还是老样子,眼神散漫,毫无焦点。偶尔不经意地扫视四周,表情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夕阳,我的心情开始无限往下坠落。然后他的视线漫不经心地掠过我,五秒钟以后终于重新定格在我身上。
在那短短的五秒他可能会看见一把透明的雨伞,因为外面正在下着热闹的雨。他也可能会看见一条浑身湿漉漉的流浪狗,还可能看见一团团上升再散开的烟雾。不过这都不重要,一切都没有改变五秒钟以后他重新看向我的事实。他烟青色的眉峰微微蹙在一起,两片薄薄的嘴唇合拢又张开,似乎发了几个模糊的音节。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名字,但我还是很开心。两次眼神的交流不能说明什么,假如你在街上遇见一个穿着怪异的男人或许你会与他眼神交流五六次。可是在我们的这两次交流中有一次是他的回眸。我像回到十六岁第一次暗恋一个人的场景,心底偷偷开出一朵花。
他的记忆中有我的一席之地。
我局促不安地坐在沙发上,用勺子不停地搅拌眼前这杯蓝山咖啡。搅两圈就加一勺糖,糖罐已经被挖出小半个窝。
“咖啡很苦吗?”他轻轻呷了一口,抬眼向我询问。
“好像是这样的,我第一次喝这种咖啡。”为了掩饰我的慌乱,又加了勺糖进去。
然后他没有说话,咖啡馆里的音乐缓缓流淌着,这是一个被水淹没的午后。我觉得这样的气氛太尴尬了,他还挺气定神闲的。或许处理我这样的盲目求爱者一向是他拿手的。两个月以前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他也是这么悠闲,任凭周遭如何喧嚣,似乎都充耳不闻,只是专心戴着他的耳麦,专心地打碟。我就是被他这种强大的气场吸引的,这点我完全不否认。
“你……最近工作忙吗?”
“还好。我是忙里偷闲,”他冲我笑了笑,露出干净的虎牙,“你呢?学习紧张吗?”
我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开始擅长同人交谈,甚至会主动关心我的近况,在我的印象里他好似是最吝啬语言的。那时我站在DJ台下祝他新年快乐,他也只是礼貌地点头作回应。服务态度完全不周到,这令我郁闷极了。我刚认识他那会儿他就是这么木讷,有点傻傻的,呆呆的,可是他面对这个混沌世界宛如婴儿的模样让我欢欣。我还是更爱那样的他,我不愿他变得健谈。
“嗯……高三……无论怎么还是有点……”我突然有点饿了,猛地灌下一口咖啡,企图使自己安定下来,杯沿留下了一圈杏色的水渍迹。
他看着我笑了笑,然后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嘴角:“这里……”
我不明所以。
他又递来一张纸:“泡沫,擦一擦吧。”
我有些害羞地接过,他收回手不再言语。从我现在处的方位可以更仔细放心地大肆观察他。他染的是茶色的头发,发质应该很软,眉心有一颗淡淡的痣。他脖子上戴了一根银色的项链,很细,和他苍白的肌肤融为一体,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几乎可以忽略。他的指甲很干净,指节很大,一下一下地敲击在桌子上。节奏时快时慢,我的心脏也随之不协调地收缩、膨胀。
“我在家的时候给你发过一条短信。”
“哦?什么?”他将面向窗外看行人的脸转过来看着我。
“我告诉你我那时候在外滩啊,头顶悬着的天空一面在出阴阴的太阳,一面是乌云满天。”我又开始捧起杯子,尝了一口咖啡,还是太苦了,继续加糖。
“是吗,风景怎么样?”
“还好。”原来他是真的收到了短信,故意没有回我。
他也许意识到气氛有些凝固,不自然地干咳了两声:“你饿不饿?”
我还没有说话他便叫来了服务员,点了两份厨师沙拉,就是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面吃的那种。他总是这样,自作主张地给我发短信,再自作主张地不回我的短信。现在又自作主张地帮我点餐,好像我是一架遥控汽车,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而我呢,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一定会理解这种感受。时而欢呼雀跃,时而郁郁寡欢,一次次地怀疑自己是否又出了差错惹他生厌,心情完全不受自己控制。
后来厨师沙拉来了,用两个黄蓝相间的靠磁盘盛着,沙拉酱倒得很多,蔬菜和虾肉上面都盖了厚厚的一层。我吃下第一口就被酸哭了,很奇怪,我只要吃过于酸的东西就会流眼泪,这个也完全不受自己控制。他倒吃得十分享受,而且沙拉酱几乎已经被清空了。然后他抬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林夕写过的一句歌词:“你在我旁边只打了个照面,五月的晴天闪了电。”我的眼泪又流出来了,我觉得自己很没用。
“你,怎么了?”
“……沙拉酱太酸。”
他将信将疑地点点头,继续吃起来。我知道一个有美食享用的人是无暇顾及别人的眼泪的。我往盘子里倒上更多更多的沙拉酱,递到他面前,整个食物完全被糟蹋了,像一团草莓色的粪便:“给你,我不爱这个。”
他毫不客气地接过盘子。现在是下午四点。
“你爱吃沙拉酱,对吧?你对红酒过敏;你手机里女朋友的名字存的是老婆;你只穿浅色牛仔裤;你尴尬的时候习惯用手敲桌子;你对陌生人最有礼貌;你最爱的歌手是阿姆;还有什么……呃……你收藏的唯一一张碟片是吕克·贝松的《这个杀手不太冷》。”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手指相互交叉放在桌上。他依旧吃着沙拉,没有一丝要停下来的意思,连头也不肯抬。
我无聊地看着橱窗外的雨,打算等他吃完沙拉。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我一点也不紧张了,我估计我已经到了一种无所畏惧的临界点。我从包里摸出手机,把他的照片也一口气删了。我没有喝酒,但是我觉得自己醉了,浑身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在泄气的那几秒钟费尽力气在空中胡乱窜,最后拖着扁扁的身躯着陆。我又开始欣赏他进食的模样,很斯文,也很敏捷,我会感觉像在看一只长颈鹿,他的脖子长长的,白白的,这个我爱的男人。
“我和女友分手了。”他终于肯抬起头,双眼眯成两条狭窄的缝。我看不见他的眼神。
“哦,那真好。”真奇怪,说这话的时候我不带一点兴奋,就像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故事,我已经不是我了。
“但是我还是希望我们可以做朋友。”
“什么朋友?”
“普通朋友。”
“你在唱歌吗?咖啡苦不苦?”
“我已经习惯这种味道了,苦中带甜。”
“你第一次喝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我忘记了。”他作出困顿的表情。
那可真该死,我在心底悄悄地骂。我的记忆也不太好,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穿的什么衣服?黑外套?连帽衫?还是其他什么的,我真没印象。我只是几级的那个晚上他拥有一种令人迷醉的神情,将我轻而易举地俘虏。而此刻坐在对面的他原来也有些稀松平常,一个鼻子,两个眼睛,一个嘴巴,不过是组合起来更好看了些而已。
我端起咖啡,味道似乎开始对口了:“你们,为什么分手呢?”
他像是听到一件难以置信的事,短短几秒钟都盯着桌上的花瓶没有作声。有一个小女孩敲了敲我们的窗子,指指手里的玫瑰。我对她摆摆手,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嘛。
“有些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的,”他突如其来地冒出一句,“咖啡要续杯吗?”
“不用,谢谢,”我笑了笑,又说道,“一杯就够了。”
我靠向座背,吐出一口幽幽的气。坐在他后方的那桌人比我们后来也已经走了。我们似乎无话可说,但也不愿早早散场。很久以前我看过一本书叫作《聚散两依依》,我觉得名字挺像我们现在的状况,虽然没有彼此亲切地问候过,然而两人相隔的这短短距离之间,就在这些空气里,却确实存在着某种磁场。各自在心底悄悄地发送电波,“哔哔哔哔”,一台哑剧。
“你抽烟吗?”
“过去不抽,”我摊开手掌,“不过现在愿意试试。”
他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一根烟,冲我摇了摇:“那还是算了,烟的味道比咖啡更差。”然后他开始点烟,我就一直静静地坐着看他一口一口吞吐烟圈,不愿惊醒他那与世隔绝般的淡淡哀愁。他抽了一根又接着点燃下一根,烟草像鞭炮的引线,“簌簌”地就燃到尽头,在他的唇上开出一朵橙红色的小花。
我真不明白我们现在这样对峙着算个什么意思。
“你那次,为什么不回我的短信?”我悄悄扣紧了手指。
“回了又能怎么样?”
“至少,我会安心一点。”
“那就该换我伤脑筋了。”
“有一个晚上,我就那么等着,知道凌晨六点才死心,终于睡了。”
“……你别这样。”
“呵,好的。”
“我说了做朋友。”他闭上了眼睛,我能想象出此刻他那薄如蝉翼的眼皮地下呈现出的那片迷幻、交错的色彩,最浓的一定是夕阳的血色。
“可我是白羊座,冲动、固执,认定了就不会回头。”
“原来你是白羊座,善变、追求刺激、喜新厌旧,”末了又顿出两个字,“真险。”
我一时语塞,他这么了解白羊座?
“你也信星座?”
“不,我信的是自己的直觉。”
哦,这样。“哦---”我从手袋里掏出一个本子,里面记录的是认识他以后两个月我那不安的灵魂。最开始我打算说给树洞听,或者找个沙坑一天天不厌其烦地埋便条。七天前我也计划好要把它烧了,但它还是原封不动依照我最原始的动机保存了下来。说不清是它强大还是我强大。
“这个给你吧。”
“什么?”
“关于你的东西。”
“我不要。”他对着额前的碎发胡乱吹了一气。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那我在这儿念给你听。”
这回他迅速地拿过了本子。
“你知不知道这段时间我一直处于一个等死的状态。”
“等---死?”
“就是漫无天日的等待,不敢逾越雷池一步。书上说我这种叫作‘等死模式’。本来还有另外一种他倡导的穿越模式,可我不敢。”
“书上就爱胡扯。”
“哈,我觉得挺在理儿,就这么回事儿吧。”
“唉,你中毒了,喝点咖啡,”他莫名其妙地笑了,向我马克杯里续了些咖啡,“苦的东西才能深刻,以毒攻毒。伊利苦咖啡你爱不爱?”
“我喜欢九份的咖啡。”
“陈绮贞?”
“你这种摇滚范儿也听吗?”
话题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了。玻璃窗外依旧陆陆续续淌着雨,透着潮湿的天光。我们聊了会儿音乐,又聊了会儿**,他说希区柯克,我说库布里克。我们因为C·罗引发了一场争执,还讨论了一下奥巴马。我们身上共性的光辉从最开始的微弱萤火逐渐亮成了一团湿湿的光,渐渐地越来越亮,然后我不顾形象地大笑起来。
“咖啡很苦吗?”现在是下午五点,他重复了两个小时前的开场白。
我以为我们又沦入无话可说的境地了,不过这次我的观点有所转变。
“和喜欢一个人一样,你说苦,还是不苦?”
我觉得此刻围绕在我们四周的空气淡淡的,发着一种薄荷糖的清香。有一年夏天我躺在游泳池的时候也有过这种感觉,不过那时环绕我的是西瓜的甜香,还有泳池里消毒水的味道。我把头浸到水里,一切日光鸣蝉都开始退场,淡出这个夏天的角色。我对着水吐泡泡,睁着眼看脚底的白瓷砖。就在那时,我产生了一种超然的轻灵之感,和现在如出一辙。
“你看过《重庆森林》吗?”
“嗯,看过。”
“每次我想你的时候我就听摇滚。”
“因为吵一点好,吵一点不用想很多事么?”
“可你的事业就是和摇滚有关的,我就想才逃出天网,又坠入地牢,”我冲他耸耸肩,“完全躲避不了。”
他不再作声,盯着雨,天气预报说这场雨要持续三天三夜。我想起苏打绿的一首歌--《被雨困住的城市》--被雨困住的咖啡屋。以及,两个人。
现在,我还要提一件从前的事儿。两个月以前我在那家名叫外滩的夜店,和他饮过酒。那时他刚打完一首comeroc,摘下耳机蹲在一旁休息。我端起两杯酒,其实他的那杯是红茶,不知道他有没有喝出来。然后一鼓作气地向他走去,走很快,生怕再半路打道回府。终于到了他跟前,我贴近他的耳朵说:“你不来找我只有我来找你了。”他说:“我们可以做朋友。”你一定觉得这是意见顶无聊的事,在我却不然。因为我突然记起了他的初衷,无论当时还是现在它都一成不变。这意味着我未来将献给自己的青春荒唐事件薄里又多了几笔真实细节。这证明了什么?我脑袋晕乎乎的,又对他举起咖啡。
“你很好。咖啡很好。”
“好什么?你该回家了。”
“雨还没有停。”
“它停不了了,可我们还是得走,”他一口气喝完杯中余下的咖啡,“其实雨天也没什么不好。”
“下次,如果下次我再给你短信,你会回吗?”
“你收到回复还会安心吗?”
“我……”我什么都说不出口,处于两人之间朦胧的那层薄膜如今已被轻易捅破,或许只是我一个人的。
“我……无所谓吧。”
“那就别问我了。”他站起身,锁骨端的拉链晃了晃。
“本子你预备怎么办?”
“纪念吧,你不是正希望如此吗?”
“呵呵。”我笑了。
走出咖啡屋,外面的世界仍然处于一片喧嚣之中,我转身让他先走。他没有什么迟疑,点点头示意再见,然后头也不回地冲进雨帘里。我只是想再多看看他的背影,我想提醒他他的牛仔裤和帆布鞋沾满泥浆啦。然而他已经走远了,应该听不见了。只剩下布鞋踩在积水中“啪啪”的声响,空洞又沉闷。我对着空气哈出一口冷气,看着它慢慢湮灭,如同我尚未开始便被扼杀在摇篮里的恋爱。我说再见再见,咱们再也不见了吧。像个疯子似的对着空气伤感摇手。
街对面的大摆钟缓缓指向六点,终于“咚咚咚……”地响起来。
江南元夜,花市喧扰,越好柳眠。
年年如期的花灯燃亮了整个苏州古道,浓茂的山矾依旧不知疲倦地绽放着,车如流水,人似春潮,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温情款款的巷陌和静然流淌的水道交错相连,石拱桥倾斜在清澈的水面上,或优雅别致或玲珑飘逸,依水雕栏上飞走着的印花依约可辨认出是在莲间逐闹的鸳鸯。朱红门楹上镌刻着的联句被贴上一层淡淡的浮金,镂空的门窗,鲜艳的红烛,透过薄薄的窗纸钻进夜幕的光线被几米外的水汽吸纳了。隔水画楼远远有柔媚的歌声回荡在蜿蜒流淌的小河上,缥缈如同氤氲在水面的雾气,缠绕耳际捉摸不透却又似沁心的暖酒般醉到心底。
近岸泊着的小舟掩映在碍月的灯火中,融着黏腻胭脂的流水从船头拂至船尾又蜿蜒远去,古深色的漆木不时被微风拂皱的浪花溅湿,花火红灯下隐隐生辉。舟山少年一袭素白长衫,腰间青花缎带,拂袖摇扇间的从容如同满城七枝绽放的花焰,大气而高贵。
下船换步,喧阗的人群让少年一时适应不来,踩在坑洼突兀的青石板上,零乱的脚步不知该向哪迈出,只能任由推搡融进了人群深处。不远处仿佛飘摇的梵声从头顶流过,低沉厚重的锤錾也震抖着爬上墙壁的新藤。焰火不失时机地在夜幕中绽放,如同黑色长衫上兀自绣出的几朵红莲,点缀在最恰当的位置。
人群喧嚣,鱼龙起舞,对岸依水画楼倒影在粼粼水波中,点点光晕在岸边火树银花的映衬下荡漾开来。楼中琴音温婉如同三月里澄澈的阳光,挣脱琴弦飞出画楼的音丝缠绕在画楼周围,又竭力向鼎沸的人身里冲挤。
少年循着原处飘来的歌声,辨认着每一个音符,元月微凉的晚风薄纱抚摸着少年白皙俊朗的脸颊,胸前香扇上典雅的水墨与一身水秀素衫相得益彰,镶珠的束冠和腰间精致的玉佩很容易让人辨认出他是某个贵族府邸里桀骜浪荡的王孙。
穿过花市灯会,或是玲珑剔透的小家碧玉,或是淡雅雍容的大家闺秀,蛾儿雪柳间的发丝在微风轻捻下飞扬若舞,脸上金霞细,眉间翠钿深,盈盈笑语间的胭脂香粉在灯火辉映下如同日落时分簇拥的霞云。宝马香车在熙攘的人群中不时摇晃挂在帘前的铜铃,清脆的铃声瞬间又被铺满街道的喧阗淹没。策杖伛偻的老妇人,垂髫举灯的孩童,灯海中涌动的人潮仿佛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身份,共同沉醉在这繁华的人间。
少年挤过人群,越过石桥,停留在面前装饰堂皇的夜店,温婉醉人的曲子就是从这里流淌出来的吧?少年暗自思忖,循着细丝般撩人的音律踏进了风尘的香楼。
“公子里边请!姑娘们,来客人了。”老鸨矫揉的声音在各种嬉笑调情声里显得那么突兀而做作。
少年拂袖合扇,拦住了迎面而来的香艳女子。紧锁的眉宇间流露出对这些浓脂艳粉的厌恶。
“公子这是?”少年没有理会,眼神循着音丝指向了西楼的厢房,动人心魄的曲子里有难以掩饰的哀怨,流水般淌过薄薄的窗纸,泻入少年的心底,暖酒一样醉了思绪也醉了心神。
老鸨转身顺着面前纤尘不染的公子的眼神望去,嘴角间流出了轻蔑的笑意。“人家心儿姑娘可是卖艺不卖身呐!”众女子也咯咯笑出声来。
“心儿,心儿。”少年轻声低语,一掷千金,留下目瞪口呆的老鸨和女子,独自踏上楼去。
古色古香的楼栏间挂着一条一条粉艳的丝带,轻薄的纱帘里缓缓升起的香雾游丝一般消失在高力着的彩屏后,鸳鸯锦、春宫图,焚香销魂,软语满楼。夜色的呼吸被周身的嘈杂吞噬,在耳畔愈发清晰的曲子将少年的心思抽成了五十彩色的琴弦,丝丝脉脉,久转少年情肠。
循声捉摸着,掀起彩画屏,下了水晶帘,转过缀满细细银丝串珠的流苏,侧目便看到罗衣翩翩,淡脂浅眉的佳人。眉目间浓淡适宜的黛色堪比萱草,洁白的肌肤如同静然的流水下沉淀着的玉璧,乌黑的秀发向上绾起,斜插的梅花白玉簪随意却很恰当。浸着水色的瞳仁里辉映着面前款款燃烧的红烛,红而不艳的织锦长裙似乎妒杀了燃得正旺的石榴花,裙裾上绣着的双窠云燕,简洁而不失清新优雅。
少年立于屏侧,取笛伴奏,“无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女子修长的十指骤然停在最高音的那根弦上,转身回头,少年俊朗的脸颊在腾起的香雾里仿佛夏日盛开的莲花,温柔而真挚。少年微笑着凝望自己,唇齿间的笑意似是浸着流水般的深情,如同三月里安逸蔓延的阳光,恍惚间觉得三生前早已相遇,心中思量,千般难解。佳人不觉晕生两颊,艳得压过眉间桃红一点。浅浅一笑,淡淡的酒窝恰如红梅花在两腮绽开,若隐若现。
旋律依旧流淌如同沁心的暖酒,花市已渐暗淡不褪油彩的光华。
“明晨,河头杨柳岸,可一约否?”女子眼含泪花,轻语应允。
只因在人群中留意了那浅藏哀怨的曲子,只因为情到深处不自已地和上两句,人世间的一见,原来就这么轻易地钟情。
月影疑流水,春风含夜眉。小舟帘隙,佳人半露梅妆额,绿水低映花如刻。久等的少年被这人间尤物软化了心扉,眼角间的笑意在春水间荡漾开来。
坐在乌篷船上,佳人用斑驳的青花瓷为少年泡满了一杯碧螺春。
“心儿姑娘何以沦落到这风尘之地?”少年试探着问。
面前佳人遥望远处烟水楼台,鬓畔斜红似是沾上了难以擦拭的忧愁:“自幼丧亲,孤苦一人,是妈妈收养了我。”言语间少年读出了面前女子心中难解的思量。
少年不再说话,颤悠随波的乌篷船在江南水道上依着兰桨。氤氲的水汽浸透着两岸的黛墙蓝瓦,梨花落里梨花香,梨花香处香断肠。佳人拈起落的花瓣,抬头回眸间的忧伤如同远处仓皇落幕的晚霞。
次日的夜店,少年丢给老鸨万两黄金:“心儿姑娘我赎了。”从容的语气让在场的达官贵人无不惊愕。这位少年有何来历,竟为了一个风尘女子豪掷千金?又一个痴情种啊!
乌金西坠,华灯初上。凋零的落花随波流转,自在的月色却更加温婉动人。
少年在佳人耳边轻语:“与我相携白首可好?心手相连,不离不弃。”
佳人笑了,笑魇如花,两腮红晕,朵朵泛开。
少年与佳人终究沉醉在这缠绵旖旎的水乡里。少年捻起浮荡在水面的桃花瓣,在佳人额头轻轻点染胭脂。佳人倚楼弹奏一曲江南古调,依旧如初见般沁心动人。佳人的每一笔每一画,每一个淡淡的笑痕又或者轻轻的拂袖,都刻在了少年的新建,抬头回眸间的浅笑如同绽放在三月的红梅花。
次年暮春,梅花渐逝,蝶翼翩跹。
胡人的铁骑踏碎了中原宁静的河山,消息传到少年耳中时,凄然的黄梅雨如约而来,细细飘洒。
河畔柳树下,佳人斟满了一杯桂花酿,眼神中的担忧和牵挂似乎要融化少年救国保家的豪情,然而执着的少年只留给江南一个孤傲而坚毅的背影。
“不要忘了那句心手相牵,不离不弃。”
“击退来犯之敌后,来年元夜花灯下,待我戎马归来,再约黄昏,我会用五彩锦绣花轿迎娶你。”
雨香袅袅入珠帘,清影如一梦。微风乍起,吹皱着半塘碧波。太子亲征,举国鼓舞,前线捷报频传,胡人的嚣张气焰终于随着次年的江南春雨淹没了。
岸上柳花已盛开一季,一树粉红的火,依依不舍地在风中凋零,烟雨的雾气洗红了满树的锦华。可那位佳人殷殷等待的少年始终不曾出现。
“心手相牵,不离不弃。你已经忘了吗?花落之期,相偕白首。你也忘了吗?”少年应承下的,来年荣归时,会为佳人点染眉间的胭脂粉,会为佳人掀起绣着鸳鸯的红盖头。
依旧是金箔玉簪,依旧是蜓翅贴额,又一年花落之期,只可惜牵着佳人的手步入姻缘圣殿的已不是当年那位桀骜不羁的公子。
洞房花烛,相偕白首。摇摇红烛生辉,锦绣鸳鸯刺枕。弹奏那一首首熟悉的调子时,恍惚间依稀记得那句相偕白首。
“黛瓦月华初升,炉香暗掩酒痕。
起妆侍冷琴,幽泪轻褪红粉。
少年,佳人。难忆人约黄昏。”
只是佳人再也不会知晓,当年那位应承下要娶自己的少年会是如今龙殿上的君王,亲征荣归的太子登上了镶龙的座椅,繁重的国事让这位多情君王应接不暇,待他忆起还有位女子在江南等自己时,已是多年后的元月。
“还记否?元夜黄昏,心手相牵,不离不弃。”
又一个喧嚣花市,遥遥有清歌隐隐,依旧是喧阗人流,少年眉宇间多了份稳重和沧桑,暗自细雨:“那个牵着你的手步入姻缘圣殿的应该是我才对啊!”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姓名:王丽坤 身高:167cm 体重:46kg 血型:AB型 星座:白羊座 生日:3月22日 籍贯:内蒙古 赤峰 学历:北京舞蹈学院 民间舞(本科)《当铺》饰 瑞芸香 特长:舞蹈、表演、骑马 喜欢的音乐类型:爵士、流行 喜欢的演员:奥黛丽·赫本、张曼玉 喜欢的颜色:黑、蓝、白 喜欢的花:茉莉、百合 喜欢的季节:夏天 喜欢的运动:游泳、骑马、滑冰 如何减轻压力:听音乐、散步 最喜欢的国家:法国、新西兰
[编辑本段]星路经历
被导演徐克选中,正式进入影视圈。《理发师》饰 宋嘉仪 获“2009年度娱乐星锐榜”影视十大星锐奖
[编辑本段]影视作品
电视剧作品(主演)
2004年:《七剑下天山》 饰 刘郁芳《加油,优雅!》饰康优雅 监制:徐克 导演:霍耀梁 合作演员:赵文卓 王学兵 李小冉 2005年:《金耳环》(原名《河流如血》) 饰 陆保珍 编剧:海岩 导演:汪俊 合作演员:黄明 李倩 王媛可 2006年:《爱就爱了》 饰 张天玉 导演:何洛 合作演员:李宗翰 保剑锋《无间有爱》饰 小雪杨蕊 2006年:《五号特工组》 饰 高寒 合作演员:淳于珊珊 于震 刘琳 施京明 原华 2007年:《家》 饰 琴 导演:汪俊 合作演员:黄磊 陆毅 郑国霖 黄奕 李小冉 薛佳凝 2007年:《血色迷雾》 饰 郑晓聪 导演:柳云龙 合作演员:柳云龙 谭凯 王华英 2008年:《无间有爱》(原名《花舞飞雪》)饰 小雪 导演:刘一志 合作演员:贺军翔 赵子琪 邓家佳 靳东等 2008年:《当铺》 饰瑞芸香《家》饰 琴 制片人:孟凡耀 导演:李小平 合作演员:丁海峰 姜峰 李欣凌 倪大红 李小萌 2009年:《加油优雅》(原名《傻女最牛》)饰 康优雅 导演:朱度源 合作演员:王雷 王骏毅 孙浩 2009年:《美人心计》 饰 屏花 、慎儿、王娡 编剧:于正 导演:吴锦源 梁欣全 合作演员:林心如 杨幂 陈键锋 胡杏儿 等 2009年:《理发师》 饰 宋嘉仪 导演:潘文杰 合作演员:李晨 涂松岩 王绘春 2010年:《告密者》(原名《沉默的证人》) 饰 鸽子 导演:刘进 合作演员:柳云龙 张嘉译 刘孜 孟广美 吕夏 2010年:《上海迷案-1937》 饰 李梦露、李梦珠 导演:柳国庆 合作演员:保剑锋 《五号特工组》 饰 高寒电视剧作品(客串)
2009年:《贤妻良母》饰 罗娜 合作演员:白珊 岳跃利 张彤
电视**作品
2005年:《龙门驿站》之奇缘 饰 珠儿 导演:潘文杰、何洛 合作演员:张智霖 文颂娴 王阳 桑伟淋
**作品
2008年:《八十一格》 饰 胡燕婷 导演:张瑜 合作演员:阿穆隆 王睿
[编辑本段]“宅女”王丽坤的幸福
她在天真少年时,懵懂的开始学习舞蹈;又在灿烂青春时,懵懂的被挑中当演员。而今,她的生活因角色而生动,心灵因演艺而延伸,原以为她也会跟着丰富多彩起来,但是她却说,我喜欢简单的生活,“宅”在家中,永远是我的最爱。
《七剑》侠女横空出世
《七剑下天山》饰 刘郁芳 在《血色迷雾》里,有一场戏,令观众们难以忘怀。在那场戏里,王丽坤饰演的郑晓聪和柳云龙饰演的探长共舞一曲,难度颇高的舞蹈动作,优美而深情,过目难忘。事实上,舞蹈对于王丽坤而言,从来就不是问题,毕业于北京舞蹈学院民间舞专业的她,最擅长的就是热烈而淳朴的蒙古舞蹈。而她之所以与影视结缘,也是拜舞蹈所赐。 可能是成长于内蒙古的原因,草原上凌厉的北风,带给了王丽坤一些不一样的气质。这种清新而又带着柔韧的感觉,让拍摄过方世玉系列和《女人不坏》等**的香港导演徐克于回眸之间,一眼相中了她。 当时,徐克导演正在运作电视剧《七剑下天山》项目,剧中要求一个刚中带柔,眼神坚毅的女演员,徐克导演物色了许久,都找不到心目中的女侠客形象,考虑到剧中武打戏比较多,对演员的肢体动作有要求,徐克导演来到了北京舞蹈学院挑选演员,学校推荐了几个女孩,但徐克导演并没有看到特别满意的,就在挑选结束,徐克导演走出学校的过程中,他无意中路过排练室,而此时,就像是冥冥中注定一样,王丽坤正在排练室里跳着民族舞,一个甩肩,一个回眸,王丽坤眼神里透露出来的倔强和生气令徐克导演眼前一亮,就是这个女孩! 这个故事听起来太不真实,就像好莱坞**里的灰姑娘奇遇一般,但是幸运就是如此降临到了王丽坤身上。当时还是大三学生的她,对自己的未来并没有太多的期许和规划,而徐克导演的邀约,就这样让她从舞蹈到影视,一步跨越。 拍摄《七剑下天山》之前,王丽坤从来没有任何表演经验,按常理来说,新人在镜头面前应该有很多的紧张和不适,但五个半月的拍摄时间,王丽坤回忆起来,却觉得似乎对拍戏的过程没有太多记忆。让她能够回忆起来的,反而是新疆大漠之中的美景美食。一切对她来说都太新鲜,她好像一点都没有觉得自己在工作,很享受在新疆的生活。而拍戏结束后,王丽坤充满感激,但她感激的并不是可能的成名机会,而是五个半月里在新疆各地的游历。至于演戏部分,王丽坤笑着坦承自己当时并不懂表演是什么,只知道按照导演要求的做动作,如果不是徐克导演的指导,她可能到现在也不知道演员工作的性质。但王丽坤从来都是个乖乖的学生,五个半月漫长的拍摄期,对于资深演员来说,都是挑战,更何况一个新人。 可以说,电视剧《七剑下天山》的拍摄,就像是一次涅盘,而王丽坤历经考验,涅盘之后,变成为展翅而飞的凤凰。
表演,从这里起步
《金耳环》饰 陆保珍 在《七剑下天山》中,王丽坤的表演并不令人满意,甚至有很多观众也提出质疑,毕竟她是从未有过表演训练和经验的演员,稚嫩在所难免,而《七剑》拍摄结束后,王丽坤对于是不是要继续走演艺之路,并不是十分确定,但也许是因为她的天分早已被明眼人发现,从《七剑下天山》开始,还未来得及考虑自己未来的王丽坤,就被一再的片约和工作拽进了影视圈。 对于王丽坤而言,她的事业发展最大的困难,在于表演功力这个瓶颈,虽然气质过人,天赋和运气也一再垂青,但她深深知道,最大和最根本的魅力,在于演技。因此,在接拍海岩剧《金耳环》的时候,她考虑再三,放弃了表演难度较低的一个角色,而选择出演命运坎坷,性格层次丰富的女人陆保珍。其实,做这个决定的时候,王丽坤自己也犹豫了很久,但是就像跳舞时,每次身体上的疼痛,有可能带来的是更加优美的动作,王丽坤决定演好这个有难度的人物,哪怕再累,再苦,也要努力磨练自己的演技。 而王丽坤也做好了被观众骂的准备,因为她知道,演完陆保珍,她不再是那个可以被观众宽容的新人,而是一个真正的职业演员。 其实,海岩对王丽坤并没有太多印象,从试戏到最后确认她为“陆保珍”,这其中经历了几番周折,因为他希望找到一个看上去温柔多情的女孩,而王丽坤似乎有点太活泼,可是试戏的时候,王丽坤每次都全情投入,完全不怕损伤自己的形象,苦到双眼发肿,而这眼泪,也是真真切切地哭出来的。王丽坤终于“哭”来了陆保珍这个角色。从一个16岁的女学生演到6岁孩子的妈妈,跨度数年的戏,人物的年龄变大,王丽坤的演技也随之成熟。 陆保珍这个角色,给王丽坤带来了成功,但成名后的王丽坤,似乎生活并没有太多变化。她除了演戏外,基本没有什么新闻。而除了接本子,钻研演技,最大的爱好也不过是宅在家里,看书看**。“我可以一个星期都不出门,就窝在家里,什么也不做,拍戏在外面跑来跑去的生活,我反而不习惯。”王丽坤不好意思的说道。她也坦承,也许是因为从小在外学习舞蹈,很少回家,所以特别怀念家的感觉,而最喜欢的娱乐活动,竟然就是在家里睡觉。听到这番话,简直不敢相信她是活跃在影视圈的年轻演员,听上去,反而像是个退休老太太的生活。
《血色迷雾》舞出精彩
《血色迷雾》饰 郑晓聪 在外人看来,王丽坤的业余生活也许沉闷无聊,但是她的事业却越来越精彩。不知为何,出色的制作班底一再向她伸出橄榄枝,而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血色迷雾》,更是让更多的观众记住了这个个子高挑、身形优美、足蹬马靴的时髦**郑晓聪。谈起脚上这双马靴,王丽坤可是一肚子苦水。虽然穿马靴看上去帅气十足,但是因为《血色迷雾》是在夏天拍摄的,这密不透风的厚重马靴,简直成了王丽坤的噩梦。 当时,人物的服装部分,是导演兼主演柳云龙亲自设计的。她给王丽坤设计了马靴,给自己设计了一身帅气的皮衣和长筒靴。没想到,到了拍戏的时候,其他演员可以脱下厚外套透风,而王丽坤和柳云龙只能套在厚重的皮衣皮靴里面,汗流不止。他们成了片场最难受的人。柳云龙甚至后怕地说:“我差点给自己设计一身皮衣,幸亏没穿上皮裤。”拍完一天的戏,王丽坤脚底的靴子总是要重上一些,里面全是汗水。戏拍完了,王丽坤坚持要求导演把皮靴送给她,当作“受难”的纪念品。 《血色迷雾》的拍摄过程也有不少乐趣,导演柳云龙看上去是个严肃的人,但最喜欢在背后玩小动作的,也是他。有一个场景,是在米栈里拍摄,道具准备了很多黄豆和大米,所有人都拿着黄豆偷袭别人,没多久,王丽坤就觉得自己被砸了,放眼望去,大家都不承认是自己干的,特别是导演,装的非常无辜,一本正经地干着自己的活,似乎跟这场纷争毫无关系。没想到,其实拿黄豆砸人砸的最起劲的,就是导演自己,只是他掩饰的特别深。回忆起拍摄时的乐事,王丽坤依旧满脸笑容。 《血色迷雾》里,有一张剧照流传甚广,那是柳云龙饰演的文康和郑晓聪翩翩起舞的场景。这个剧照拍摄时,电视剧已经接近拍摄尾声。演员之间有默契,也有不舍,王丽坤觉得那个时候,自己的心态似乎特别复杂,所以在跳舞的时候,不自觉的流露出忧郁的感觉,反而给这场戏增加了不少色彩。 王丽坤说,自己并没有太多太远大的梦想,如果可以,和家人呆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对于这样一位标准的“宅女”而言,也许表演只是额外的幸福。
[编辑本段]※2010年度内蒙古《北方新报》形象大使
近年来,王丽坤的名字总是与热播电视剧紧密相连——《七剑下天山》《告密者》饰 鸽子里的刘郁芳,《血色迷雾》里的聪颖率真的郑晓聪,《加油,优雅!》里的单亲妈妈康优雅……这些深入人心的角色都是她精心演绎的。 2009年是王丽坤全面丰收的一年,除了《血色迷雾》、《加油,优雅!》等多部剧集在各省市电视台热播外,她还获得了由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和《星库》杂志社联合主办的2009年度影视十大星锐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丽坤诉说着初次演戏时的青涩表现,回味着第一次领衔主演时的激动心情,让人感同身受。如今王丽坤红了,但她依然表示要继续当普通人。
☆幸福的宅生活
一袭长T恤、牛仔裤加上帆布鞋,素面朝天的王丽坤在记者眼里像极了邻家女孩。在一般人的想像里,明星的生活是和灯红酒绿的场景相连的。其实,有不少明星和平常人一样选择了简单清静的宅生活,王丽坤就是其中的一员,她经常窝在家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乐此不疲。王丽坤说自己成名后生活并没有太多变化。平时除了看剧本,钻研演技,最大的爱好就是待在家里,看书看**。“我可以一个星期都不出门,就窝在家里,什么也不做,在外面跑来跑去的生活,我反而不习惯。”这就是宅女王丽坤的幸福宅生活。王丽坤说,自己并没有太多太远大的梦想,如果可以,和家人呆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
☆走上演艺道路
一路走来,王丽坤的演艺事业特别顺,几乎没有遇到什么坎坷,她把这个归结于自己命好。当年在北京舞蹈学院上大学三年级的王丽坤凭借自己清纯独特的气质受到导演徐克的关注,毕业后即受邀参加徐克导演的《七剑下天山》,饰演刘郁芳一角。从此,王丽坤开始步入演艺道路,在《加油!优雅》中扮演女主角康优雅,在剧中积极向上的真挚表演打动了无数观众。说起自己主演的第一部电视剧《七剑下天山》,王丽坤坦言,自己当时的表演还很青涩,因为当时一点表演经验都没有,她看到面前的摄像机就紧张,有时一场戏下来总要NG个几条。拍摄《七剑下天山》给王丽坤上了一课,虽然自己曾在舞蹈学院有过登台的经历,但是影视表演和舞蹈的登台表演还是有很大区别,自己不能把舞台上的那一套照搬到镜头前。此后,王丽坤开始多看**、电视剧,从别的演员的一颦一笑、一招一式中领悟影视表演的精髓。通过揣摩,她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表演理论。从此,王丽坤片约不断,不久后,她成为海岩新剧《金耳环》中陆保珍的扮演者,在整个剧中,她的表演张弛有度,即使是年龄跨度很大的戏也能演绎的游刃有余,受到了观众一致好评。在《美人心计》中,凭借自己日臻成熟的演技,王丽坤更是大胆挑战一人独饰三角,最出彩的是蛇蝎美人慎儿这个角色,王丽坤用纯熟的演技将慎儿的阴险狡诈演绎得淋漓尽致。
舞出精彩事业
小时候的王丽坤是一个内向、胆小的女孩。一个偶然的机会,身材高挑的她步入舞蹈的世界,舒展舞姿,跳动舞步,心中的欢歌开始吟唱……从此她与舞蹈结下不解之缘。用王丽坤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舞蹈对于我就像是打开快乐之门的钥匙,带给我金色岁月与舞蹈梦想。”高考结束后,在院校填报一栏中她毫不犹豫填写了北京舞蹈学院。在舞蹈学院学习过程中,王丽坤不仅收获了自己的舞蹈梦想,也通过舞蹈踏出步入演艺圈的第一步。 练习舞蹈是王丽坤每日必修的功课,谁也不会想到,这居然成就了王丽坤的演员梦想。伴着有节奏的鼓点声,排练室中的王丽坤忘情跳着自己的舞蹈,完全沉浸在舞蹈世界中。殊不知,在排练室外,著名导演徐克正在为自己的新剧《七剑下天山》挑选演员,而眼前这个忘情舞蹈的女孩正好符合自己剧中女侠的形象。由于剧中武打戏较多,对演员的肢体动作要求高,于是徐克来到了北京舞蹈学院挑选演员。王丽坤柔韧的身手以及对舞蹈独特的见解,都让徐克满意,他当即决定,刘郁芳这个角色非她莫属!于是大学毕业后的王丽坤欣然接受了徐克的邀约,在《七剑下天山》中饰演刘郁芳。谈到舞蹈表演和动作片的联系时,王丽坤说,两者都属于肢体语言的演绎,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发力点不同。正是因为自己有较好的舞蹈功底,所以在拍摄武侠片及动作片时可以更好地模仿和领悟动作的含义。在电视剧《血色迷雾》中,王丽坤扮演的郑晓聪和柳云龙扮演的文康跳起了交际舞,剧中文康为了侦破案情经常出入这样的交际场所,有着一身好舞技,但柳云龙生活当中并不擅长跳舞,当时剧情这样安排,每个演员都要演到位、演到点。与柳云龙相比,舞蹈演员出身的王丽坤演一场舞戏还是绰绰有余,为了能够把这场舞戏表演得有模有样,一向追求完美的柳云龙向王丽坤认真学习跳舞,最后拍摄效果非常好。
与《北方新报》结缘
王丽坤不是一个特别善谈的人,但是在采访过程中却始终让记者感觉到她纯朴、脱俗超群的一面。她坦言,自己今年的档期安排得很满,但是由于《北方新报》形象大使这个头衔是经过热心读者和网友共同推荐的,因此自己十分珍惜这份荣誉,并且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王丽坤说:“《北方新报》这一平台能让我有更多机会为家乡做更多的公益事业,也能回报家乡人民对我的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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