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才公寓能住几年
没有明确规定。
(一)适用对象
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二)配租标准
A、B、C、D类人才租住面积分别为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左右,其中,A、B、C类人才5年内免租金,D类人才3年内按市场租金的50%计租。
A类人才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后,经市委人才办认定,所承租政府人才公寓产权可赠与个人。
(三)申请条件
申请政府人才公寓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2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四)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中心。
3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4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人社局、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房源不足的可选择轮候或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
(六)实物配租
1发布房源。政府人才公寓在达到分配入住条件后,由市保障中心在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房源信息。
2预约报名。已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A、B、C类人才,可按照人才层级及审批先后顺序在市住建局官网自主预约所需房源。
已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D类人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市住建局官网报名。
3选房摇号。预约房源成功的A、B、C类人才,确认预约房源。
已报名的D类人才,由市保障中心根据报名数量、房源数量、取得资格时间等因素,组织相关部门公开摇号并确定房源。
4签约入住。房源选定后,人才应与市保障中心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实物配租协议》,明确配租房屋信息、租金、入住公约、退出条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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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寨东路b区公寓2号户口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下辖的社区派出所。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小寨东路b区公寓2号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属于小寨路街道社区管理。户口在当地派出所。
公租房看你签了多少年?客户的话主要是要符合现在的落户政策。如果你的学历各方面都满足现在的落户政策的话,而且你还有公租房。是可以转移户口到这里来的。但具体的流程和所需资料,你还得到房子所在区域派出所户籍室咨询清楚。一切以官方的说明和要求为准。
大学生毕业后档案户口的办理
1、上大学期间将户口从家里迁出
毕业后工作单位有自己的集体户口以及由自主的档案管理权,毕业时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就会将户口档案转至该企业;
毕业后工作单位有自己的集体户口以及由自主的档案管理权,但是自己的档案户口不想迁至该企业的,可以将自己的档案托管在自己希望发展地当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户口落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集体户上;
毕业后工作单位不具有落户及档案管理资格,这时可以将个人档案打回原籍的人才交流中心,户口打回原籍(即大学前的原户口);
毕业后工作单位不具有落户及档案管理资格,但是自己的档案户口不想回原籍的,可以将自己的档案托管在自己希望发展地当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户口落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集体户上。
2、上大学期间未将户口从家里迁出
这样户口一直都在家里,毕业后不牵扯户口的办理。
毕业后工作单位有自主的档案管理权,毕业后将档案转至该企业即可;
毕业后工作单位没有自主的档案管理权,需要将自己的档案托管至该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者将自己的档案打回原籍(远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注:一般情况下为了方便享受社保个人户口和档案应在同一地区,另档案必须放在有管理权的机构里,严禁自己保管。
在西安市各区办理档案托管及集体户口的报道程序
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首先要到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换取西安市外来人口准入证(人控卡)和行政介绍信。然后再到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道,办理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等相关事宜。
一、 持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前未迁户口者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到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换取西安市外来人口准入证(人控卡)和行政介绍信。
中专生报到须提供招生底册复印件(可到学校或市招办复印),陕西省人事厅开具的就业报到证不需提供。
二、西安市生源及在西安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市外生源毕业生持以下所需资料报到: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上学时未迁户口者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复印件等在此报到,由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就业介绍信》、核发《准入证》;毕业生办理完报到手续后,持《就业介绍信》、《准入证》到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道。
三、西安市外生源专科学历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a 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b 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 就业协议书原件;
d 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原件;
e 个人养老保险台帐原件;
f 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g 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h 用人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备齐以上资料后,交由西安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核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由就业单位的人事主管上级先向西安市人事局网上进行资料申报,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前请上网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者请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到(所需资料: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复印件、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市外生源准入证、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开具《就业介绍信》。
四、落户程序:
毕业生持《就业介绍信》、《准入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到用人单位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落居民户:毕业生持就业介绍信、准入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居民户口本(直系亲属)、存档卡及各人才中心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到居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落西安市人才中心集体户:毕业生持就业介绍信、准入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1寸光面大头照一张(背面注明姓名、身高、血型、身份证号),交由市人才中心统一办理。
五、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委托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院校统一开至西安市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毕业生在办理完报到手续后,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大厅14号党办窗口办理党员转入相关手续。
外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接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党组织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西安市委组织部,再按程序办理。
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9-88360256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富秦大厦一层
乘车路线: 乘坐32、216、218 、308、608、K631、游7、五龙专线、高新专线、二环1号线、二环2号线到人才市场站下车即到
大学生西安落户
西安人才热线经授权代理办理大学生落户及档案托管手续,免除您东奔西跑的烦恼!
西安人才热线客服****:029-88217919 88215871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63号新一代国际公寓C1801室
乘车路线:乘坐14、400、34、205、322、210、218、教育专线西斜七路下车即到。
西安落户相关政策
1、获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聘(招)协议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高职)市区外(除莲湖区、新城区、各区、雁塔区、未央区、霸桥区、阎良区、临潼区和长安区以外)生源的毕业生,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4、西安市区生源毕业生可无条件落户西安市。
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27
没有西安户口可以在西安买房。
没有西安户口只能买西安不限购的房子,比如公寓或者不限购区域的住宅,要买限购区域的住宅,需要在西安工作,并交5年以上社保,或者在单位可以做人才引进并且交一年社保,就可以在西安买住宅。
西安目前属于限购,在高新购买住宅性质房屋,没有西安户口是不能买房的,除非本人有在西安工作,交纳两年以上的社保或者个税,可以在西安购买一套住宅用于居住。如果用户购买高新的公寓,大部分不需要西安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可以的,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批复》(市政办发〔2008〕50号)文件规定:“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含农民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的身份证;
3、被申请人户口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在本市市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证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
6、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随迁配偶子女的应附结婚证及配偶无业证明(农业户口不需要无业证明)。
以上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您如符合以上条件,请备齐有关手续材料后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事宜。
居住用地:七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你所购买的公寓不知是纯商业房,还是商住两用,如果是商住两用房子,其依附的土地可能是商业用地40年,也可能是综合用地50年,不能一概而论
但是在土地性质及使用年限届满以后的处理方式上,商业以及综合用地与居住用地是截然不同的。这一点,建议买者慎重考虑。
住宅用建设用地期限届满以后自动顺延,商业用地土地年限届满以后是否顺延尚无规定。
用房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电费、物业费、水费的区别,供气及供暖方面与普通住宅也会存在区别,作住宅用可能会对使用人造成不便。当然,也不排除水电暖气与普通住宅基本一样的情况。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那么这买的这套又不在限购令内,即便在换房子,限购令中只规定外地人只能买一套住宅,那么你这并非住宅,当然不算了,不会影响下一次买房,更何况到你第二次买房的时候有可能限购令也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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