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野兽主义的代表画家有以下几位:
野兽主义运动中最核心的人物是马蒂斯(Henri Matisse,1869—1954)。他与毕加索一起被视为20世纪法国画坛上的两位最重要的艺术家。马蒂斯出生于皮卡地的小镇勒·卡多。他那做商人的父亲本来期望儿子将来当律师,因而马蒂斯在念完高中后,便进入巴黎的一所法律学校学习。后来他回到故乡,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充当书记员。假如没有1890年那次患阑尾炎住院的经历,他也许怎么也不会想到要去当一名画家;他的母亲为了让他在手术后康复阶段的病床上消磨时光,给他带去了颜料、画笔和一本自学绘画的手册。没想到这些东西竟然让马蒂斯从此象着了魔似地对绘画痴迷起来。出院后他便开始在昆廷·德·拉图尔学校素描班上夜校,后来,总算得到其父亲的允许到巴黎学画。他先是人朱利安学院,随古典派画家布格罗学习。1892年,他报考巴黎美术学院,落第后被著名象征派画家莫罗看中,收入自己的画室。莫罗当之无愧地是第一位现代艺术教育家。马蒂斯一生都忘不了这位恩师的教导,多少年后,只要一提到莫罗的名字,他的眼睛就会湿润。1898年,他首次在全国协会沙龙展出作品并获得成功。他的早期绘画曾受到毕沙罗、西涅克、塞尚、高更等人的影响。在经过了几种风格的尝试之后,他于1905年前后最终确立了自己的绘画风格。他通过主观的色彩而不是光和影来描绘物象。他说:“我把色彩用作感情的表达,而不是对自然进行抄袭。我使用最单纯的色彩。”他作画,偏爱用平涂的画法。他把绘画视为平面的装饰,而有意减弱画面的深度感和物象的体积感。同时,他根据感情的需要,将高纯度的平面色块在画中组合,使其形成冲突对比或平衡和谐的关系,产生音乐般的节奏。他的画,造型极其简炼,线条弯曲起伏,笔法轻松流畅,散发着儿童般的天真稚趣,萌发着生命的朝气。他的画,往往传达着某种欢快的情感,给人以视觉的享受。
在野兽派画家中最为狂放不羁的是弗拉芒克(Maufice de Vlaminck,1876—1958)。他出生于巴黎,童年是在巴黎郊外贫困的环境中度过。他的父母都是音乐师,颇有吉普赛艺人的个性。他们根本不把教育儿子当一回事,而是听任自行其事。这使弗拉芒克自小养成了率直乐观的平民趣味。他喜欢远足或骑自行车,到乡村玩耍,参加体育聚会……世间的一切都使他高兴。他的父亲有北方血统,祖辈大多是荷兰水手,或是佛兰德斯的农民。他继承了祖辈的强健体魄,以及热爱自然、和蔼亲切的禀性。他兴趣广泛,不仅喜欢音乐和绘画,还能写小说,还会干农活。十六岁时,他到夏特自谋生计,靠当自行车赛手和季节性地给人拉小提琴糊口。1898—1900年他在法国军队服役。在役满前夕回巴黎休假的途中,他在夏特遇见当地的画家德兰。二人志趣相投,决定在一起工作,于是便在夏特岛上合租了一个废旧的小酒馆作为画室。就是在这里,他们创建了作为野兽派源泉之一的夏特画派。德兰曾在回忆二人的这段交往时写道:“终日沉浸在色彩之中,谈的都是关于颜色的话和使颜色具有生命的太阳。”这个时候,凡高的绘画对于弗拉芒克产生重要的影响。1901年春,他在乔纳画廊观看凡高作品回顾展时,竟然激动得大声叫嚷:“我爱凡高胜于爱我的父亲!”
在绘画上他追求自由。他对传统不屑一顾,以从未去过卢浮宫而自我夸耀。他说:“参观博物馆会使个性变劣,就象与神父的亲切交谈会使你丧失自己的真诚一样。”任何束缚、规则、教条都会使他恼怒。他厌恶限制自由的一切。他说,他力求“用自己的心作画,而不为风格伤脑筋。因为本能正是艺术的基础。”
.象凡高一样,他偏爱浓烈的色彩。他说:“我把全部色调的亮度提高,把我所感觉到的每一件东西都转变成一首纯色的管弦乐曲。”他总是把那从颜料管中直接挤出的明亮颜色,堆到画布上去。他偏爱饱满的橙色,往往以鲜明的红色与之呼应,并以强烈对比的色彩(蓝、绿)来强化其视觉冲击力。他偏爱厚涂的笔法,喜欢以旋动的笔触和粗重的黑线,勾画物象的结构。
《塞纳河畔的采石场》是弗拉芒克野兽派风格的一件典型作品。画中,强烈的大红色与绿和蓝色的对比,产生热烈动荡的气氛。那些狂放而毫无秩序的树枝,有如火舌一般在空中颤动、飞舞,显得尤为触目。热烈的色彩与飞舞的笔触,使画面给人以狂野动荡之感。面对这幅画,就仿佛耳边响起了锣鼓喧嚣的振耳音乐,人们无法从中以宁静的愉悦来体验自然的和谐。几乎画中的一切,都让人感受到画家的那种狂躁而暴烈的性格。弗拉芒克曾说:“绘画就好象一个溃疡。它把我心中的邪恶淌完了。如果不是有点绘画天赋的话,我将会是很坏的人……在一个我极可能会弄出丢炸弹的事情的社会里——这将使我被判处死刑——我努力使这股冲动升华为艺术的表现,在绘画中表达出来,我将颜料直接从颜料罐子挤在画布上。如此,我才能够利用我那种破坏的本能去再创一个感性的、生活的、自由的世界。”(弥勒著,李长俊译《野兽派》,台湾大陆书店出版社,第70、71页)这与德国表现主义画家,几乎是一个腔调。
德兰(Andre Derain,1880—1954)是野兽派画家中重要的一员。他出生于夏特的一个富商家庭,从小聪明好学,受过严格的教育。在著名的夏普塔尔中学毕业后,他被其家庭送到中央高等工艺制造学校去学习工程学。后来他突然决定学习绘画。他与弗拉芒克结为好友,两人在夏特共租一间画室,创建了著名的夏特画派。他还与马蒂斯一起去柯里欧尔作画,正是在那里,形成了其后来在秋季沙龙上引起轰动和非议的所谓“野兽主义”画风。
在绘画上,德兰与弗拉芒克不同。他并不轻视传统,而是对博物馆的艺术始终情有独钟。“尽管他对野兽派的爆炸性色彩有过初衷的热情,但是他经常挂在胸怀的,是一种更规矩、更古典的传统观念的绘画概念。”(阿纳森著《西方现代艺术史》,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第98页)。正因为此,他后来脱离野兽主义,最终走到了传统的路子上去。
他在野兽主义时期,曾热衷于强烈的色彩表现。他曾说:“色彩成了炸弹。它们必然会放射光芒。在其新鲜感中,任何东西都可能上升到真实之上”。(尼古斯·斯坦戈斯编《现代艺术观念》,四川美术出版社,1988年,第22页),他把色彩视为绘画的灵魂,试图通过色彩“跳出再现的陷井”。然而其画风并不象弗拉芒克那样粗放,而是显得更加轻松和精致。当弗拉芒克偏爱暖色,热衷于朱红或铬黄与钴蓝或群青的对比时,德兰则喜欢上一种较为微妙和雅致的冷色调的色彩关系。他—的画上,一些紫红和暗粉红色,往往点缀在绿和蓝的冷色中,显得十分协调。那弯曲扭动的线条以及短促、断续的笔触,则轻快流畅,流露出精巧、典雅的意味。
德兰1906年画于伦敦的一组表现泰晤士河的作品,是其野兽派风格的最出色之作。那次伦敦之行使他大获灵感。伦敦的迷人景色使他心旷神怡,那些“产生在户外的充满大白天阳光的形状”,勾起了他用色彩来表达其感受的强烈愿望。不过,他画中那些沐浴着灿烂阳光的景物,并非印象派画中朦胧不清的那种。它们轮廓鲜明,充满光辉,其鲜艳浓烈的色彩与其说是自然景物的再现,不如说是主观感情的表达。《威斯敏斯特桥》是他这一组画中的代表之作。在这幅画上,德兰选择了高视点的构图,把大片绿色、**、红色和蓝色,作为主色铺展。这些色块的强烈对比关系,使画面充满节奏和张力。那弯弯扭扭地缠结在大片补色块面上的纯色树枝,起到了使对比色互相调和的作用。全画色点斑斓,色调明亮,形状简洁,笔触颤动、有力,反映出德兰处理画面色彩与结构的非凡技巧。
杜 飞 (Raoul Dufy,1877—1953)是一位受马蒂斯影响而转人野兽派行列的画家。他的画风格清新,色调鲜明,惯以一种速写式的笔法,以细粹的线条和笔触,以及明亮、淡薄的颜色,来表现活泼、欢快的图像。
杜飞生于法国最迷人的城市之一勒阿弗尔。父亲是一家小金属公司的会计。杜飞十四岁时就离开中学,到家乡的一家公司当职员。他酷爱绘画,从1892年起,他不顾父亲的反对,每晚八点钟下班以后,便去市立美术学校上夜校。1900年,他获得每年1200法郎的奖学金而来到巴黎美术学院学画。1901年,他以一幅题为《勒阿弗尔黄昏》的作品人选法国艺术家沙龙。他起初十分迷印象派和后印象派画风,追随莫奈、毕沙罗、凡高及塞尚的风格,后来他转向了色彩强烈的野兽主义追求。1909年以后,他形成自己独特的画风,往往在白色底子上薄薄地涂上明快的色彩,再以简洁的线条勾画物象轮廓。他的画,优雅纤秀,轻松愉快。在他画上,几乎找不到丑陋的东西。他的表现手法,虽然趋于写实和具象,但是却富有东方情调,充满装饰意味。
1905年,杜飞见到了马蒂斯的油画《奢华、宁静与快乐》,为之大受震动。他说:“在这幅画前,我懂得了全部绘画的道理,看到素描和色彩所反映出来的神奇想象力,印象派现实主义失去了对我的魅力。”于是,他不再崇拜印象主义,转而热衷于野兽派风格的绘画实验。他以明亮的色彩和装饰性的笔调,去画那些热闹的街道和舞会场面,成为野兽派画家中重要的一员。
1906年,杜飞画了几幅表现其家乡国庆庆典场面的画。这些作品与其说是出于爱国的动机,不如说更是出于对艺术形式表现的追求。《挂着旗子的街道,勒阿弗尔》便是其中的代表。在这里,他把旗子的色块当成了画面重要的构成要素。那一面面由红、白、蓝的条块所组成的法国国旗,既加强了街景的华美与节庆气氛,同时又在画面上产生抽象的几何图案意味。在这幅画中,那些似乎被夸大了好几倍的旗子,占据着很大的面积;而下部那些人物形象,则看上去是那样矮小,与旗子形成鲜朋的对照。杜飞对于旧日现实主义的幻觉表现毫无兴趣,他显然感到没有必要确切地表现那一面面旗子是如何挂在两边的房屋之上。这些旗子似乎是透明的,在左下角的旗子上我们可看见两个人物清楚地映透出来。令人称奇的是,该画虽然采用野兽派的大色块平涂,但色彩效果却并没有节日的那种热烈感,而全画的基调也是如此。画面的白色并不真那么白,而是被轻淡的灰色所减弱,这使全画具有某种庄严感。这幅面,其实是画家在乎面上进行的几何构成实验。
在野兽派绘画中,罗奥的画以其深沉、神秘的气息以及粗犷、厚重的画风,显得别具一格。罗奥(Georges Rouault,1871—1958)出生于巴黎的一个细木工家庭。十四岁时,他便在玻璃画作坊当学徒,学习修复中世纪玻璃窗画的技艺,同时还在巴黎装饰艺术学校上夜校。1891年,他考入美术学院,不久即成为象征派画家莫罗的得意门生。莫罗死后,他曾任陈列莫罗作品的小型博物馆馆长。在绘画上,他起初偏好学院派的风格,后来在经历了一段时期从肉体到精神的危机之后,他选择了一种粗犷有力的画风。1903年,他参与创建了秋季沙龙,成为那些当初还赞赏他的院士们所攻击的对象。在对宗教和社会问题的深思中,罗奥确立了他自己的艺术个性。他偏爱凡高、高更和塞尚,这使他在1905年成为野兽派的同路人。
罗奥的画富于激情,充满爱与怜悯,渗透着宗教气息。他热衷于描绘社会的阴暗面,通过人物形象来表现他对于丑恶与堕落的诅咒。在这一方面,他的画堪与哥雅及杜米埃的作品相比美。他曾常常出入巴黎地方法院,观察那些失去上帝恩宠的人们。在他画上,丑陋的妓女、落网的歹徒、冷酷的法官,成了常见的形象。他画风简洁、有力而粗放。在他的画中,鲜明的色面总是为粗重的线条所框住,令人想起中世纪的玻璃窗彩画。他往往以深色的粗线迅疾地勾画形象,廖廖几笔,便能形神皆备。那粗重的轮廓线、浑厚的色层以及浓重的色彩,使他的画充满强劲的力感与节奏。事实上,他的作品除了情感热烈和手法粗犷之外,与野兽派并无共同之处。在很多人眼里,他更象是一个德国“桥派”画家那样的表现主义者,而不太象他法国的野兽派同道。
《贫民区的基督》是罗奥的一幅油画代表作。在这幅画上,他把基督表现在一片破落的街景中。我们看见,一轮圆月静静地挂在夜空,月光洒在这片穷苦人所居住的地方,肮脏的街道向着远方伸去,背景中呈现出破旧的土屋和烟囱。在这寂静的夜色里,基督正引领着他的堕落的子民缓缓前行。画家并没有在基督的头上画上那圈代表其救世主身份的光环。对他来说,基督不需要用光环来表示。他所采用的,是一种完全不同于那种虚假金光的东西。他以他自己的信仰,用他内心的爱与怜悯,来体会基督的超于凡俗的神性。他把基督当作受苦难的人类最大的希望去表现。在这里,所有的神秘都通过画家的画笔,通过那渗透在画布和颜料里的炽热的情感,而传达给我们。此画表现方式,让人想起凡高和高更的作品,不过它也许更接近中世纪玻璃花窗彩画的风格。然而,那些粗犷的黑色轮廓、强烈浓重的色彩以及厚重有力的笔触,其实还是属于罗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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