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小区停车位租赁价格和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确定一般按停车位产权所有分为两种情况。权属开发企业的,停车费由开发企业自定,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由业委会说了算,停车服务费需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具体是:利用小区共有道路或者共有场地停放车辆的,场地占用费或租赁费由业主大会制定,车辆停放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价部门规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小区规划的停车场,权属开发企业的,一般情况下多是地下车库车位,其车位出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由开发企业与业主或承租人协商确定,车辆停放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价部门规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此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临时停放,是否收费由业主大会确定,确定收费的小区,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对进入小区执行任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及业主搬家车、送货车和临时停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随着私家车增多,小区停车费成为业主绕不开的话题。近日,武昌国际城小区的方女士向本报反映,小区每月的停车费高达500元,而相邻的小区仅为160元。停车费太高,她只好把车停路边。连日来,记者走访武汉多个小区发现,车位收费无标准,小区停车价格差别很大。武汉市从2010年底就在制定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但“难产”近两年仍未出台。相邻小区停车费相差3倍多方女士居住的国际城小区位于武昌沙湖路,停车费为每月500元。去年10月,她购车后,苦于小区停车费高昂,只好将车停在700米之外的路边,寒冬酷暑,都要步行去拿车。小区里像方女士这样,因接受不了高昂停车费将车停在大马路上的居民大有人在,但即使是停在了收费的道路上,方女士每月的停车费也不低于300元。百米之遥的都市经典小区,每月停车费为240元,一条马路之隔的长城嘉园,每月只需160元。相邻的几个小区,环境也差不多,为什么停车费差距这么大?这些令方女士等人十分疑惑。方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向物业反映过停车收费太高,而物业的答复是“按物业规定收取”。收多收少物业说了算?连日来,记者走访武汉多个小区发现,停车费标准高低不一,不仅不同地段价格差别大,连同地段、条件也相差不大的小区停车价格也不同,低则100元,高则500元。武昌静安路波光园一期,地上停车费为200元每月,地下则是300元左右;仅隔一个路口的波光园二期,地上停车费为120元每月,地下则为220元。武昌南安路凯旋名邸小区,2010年开始入住居民,地上停车费为260元每月,地下为340元。而南安路对面的城市花园,同样是一个较新的小区,地上、地下停车费分别为150元、230元。在汉口苗栗路的开源阳光小区,地上地下停车费均为450元每月。而相邻的紫荆花园,无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费只需100元。家住凯旋名邸的贾女士说,相邻小区,停车费相差一倍多,这让她很不理解。“地下停车场收费我没有意见,而地面停车场收费似乎不妥,毕竟地面停车场用的是公摊面积,应该归业主共有。”在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目前小区停车收费很乱,没有统一标准,收多收少全是物业说了算,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规范小区停车费的问题。波光园一期物业一工作人员称,小区车位很紧张,地下已没有空间,地上停车基本靠抢,“收多少停车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不是随便乱收。”将尽快公布停车费标准据了解,武汉现行的小区停车费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停泊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为室内80元/月,室外60元/月;另一部分是车位租赁费,执行市场调节价,一般由场地的产权所有人与停车人协商确定。一些地段较好、车位紧张的小区,场地租金定得较高。武汉市物价局房产价格科工作人员称,目前中心城区小区停车费价格在100元到900元之间。租赁费由市场定价,没有标准,物价部门也不能干预,直接导致目前小区停车费乱象。今年上半年,该科室接到的价格投诉中,一半与小区停车费有关。2010年11月29日举行的武汉市第三轮政风行风集中评议大会上,物价部门表示正在制定小区停车位的租金标准,这也意味着小区停车费将有最高限价。去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为解决小区停车收费无标准难题,武汉市物价局将出台中心城区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私家车每月200元,最高可上浮30个百分点,下浮不限。可时隔一年多,具体政策始终未出台。有市民调侃:“标准都定好了,为何一年多了还没见正式文件,是不是政策‘难产’了?”对此,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媒体报道的指导价只是初步意见,并不是正式标准,不具有法律效力。统一指导价之所以迟迟未出台,是卡在了对“普通住宅”的内涵界定上。他说,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小区停车费指导价涵盖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但对于什么是“普通住宅”,目前并无法律法规进行界定。按照物价和房管部门的意见,“普通住宅”应包括除别墅、酒店式公寓和商务写字楼之外的住宅。今年5月,武汉市物价和房管两部门联合向武汉市人大提交该意见,但目前尚未得到回复。该工作人员表示,“普通住宅”的权属和界定需要进一步界定和斟酌,待人大审核通过后,将尽快公布小区停车费价格指导标准。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陆谈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关于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
1、《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2、《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信灶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早坦碰资者所有。
事实上,停车费的收取标准也并不是由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只不过,国家对于停车费的收取标准是有上限的。停车费都是直接交给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各物业公司都可以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只不过,现在各小区的停车位可能都难以满足小区业主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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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大多数业主也比较关心小区停车费用标准的问题,近年来小区的停车费用有市场来决定,那么小区停车费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停车费
如今很多业主都有私家车,其停车费成为了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通常小区的车位分为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两种。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小区的露天停车位是属于业主中。如果大家在购买房屋时,地下停车场为按照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给了业主的话,其停车位也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小区物业所收的停车费一般指的是停车管理费。其停车费需要有小区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部门共同决定。如果停车位的产权不归业主,那么停车费包含车位的租金和停车管理费。
二、小区停车费标准
1、深圳小区停车费标准
深圳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根据区域、时间的不同有所差异,像罗湖商业、八卦岭等片区被划分为一类地区,根据规定它每日停车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5元。一类小区在工作日的停车费每半个小时为5-6元,第二小时起是按照1元/小时计算的,14个小时封顶。如果我们按月来计算的话,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250元/月。露天停车场为110元/月。
2、上海小区停车费标准
上海小区一般停放一个小时以内是不收停车费用的。上海不同区的停车费用标准会有所不同,比如说浦东新区的普通住宅区,如果临时停放在停车库2个小时,是按照6元/次来计算的,如果按月来计算的话,其停车费用为250元/月。如果我们停放在露天停车场,一个晚上的收费标准为5元,按月收停车费一个月为120元。如果是有雨棚的露天停车场,其每个月的费用为150元。如果我们有购买停车位的话,其停车费用是标准停车费用的25%。
3、武汉小区停车费标准
武汉小区一般停车半个小时以内是免费的,它主要是根据车辆类型来收费的,我们将车停在室内停车场,如果我们的车属于蓝牌小车,那么其费用为80元/月;如果是黄牌大车,其费用为120元/月;如果是摩托车,那么它的费用为30元/月,如果是自行车,那么每个月需要缴纳5元停车费。如果我们白天将车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停放通常半个小时以上,需要缴纳2元。如果停放4个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话,它停车费用为4元。如果我们购买的车位,其费用为标准的20%。
4、广州小区停车费标准
根据广州物价局规定,广州住宅小区的停车收费最高标准,室内停车场停放小汽车每个月收取400元的停车费,摩托车则收取60元/月。如果我们将车停放在露天停车场,那么小汽车的停车费为150元/月,摩托车的费用为40元/月。我们我们不按月计算的话,那么我们将摩托车车停放在室内12个小时以内,每次按照2元收费,如果是小汽车,则是25元/小时,12个小时以内是按照75元/次计算。
小编总结:关于小区停车费用标准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上述讲的停车费用多为政府的指导价格,一般小区的停车费用都是参考政府的定价,由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一起商讨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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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停车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在普通小区内自己拥有车库或者车位的业主,仍需缴纳费用,但这种费用不是停车场地费用,而是在车库中照明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
小区停车位要不要买
1、看区域
如果位于比较繁华的城市中心,有条件的话,还是建议购买一个车位。因为城市中心人流量和车流量比较大,在外停车也不方便,且容易被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小心刮碰。另外升值潜力高,会是一笔客观的收益。
2、看价格
考虑两点,一个是价格是否在自己承受范围内,尽量将车位价格控制在总购房支出的10%以内,这样不会对自己造成经济压力。还有一个就是考虑租和买哪个更划算,租划算的话也可以直接租用,但是要考虑物业水平,如果物业管理不行,很多车随便摆放,那么租的意义也不大,也没有安全性。
3、看车位和户数的比例
车位与住户的比例接近1:1是比较合理的,会有足够空间来摆放车辆,也不会很拥挤。如果是学区房的话,考虑购买,因为这种小区入住率非常高,人也会比较多。
4、看车位属性
一般停车位属于产权车位、人防车位、临时车位三种。产权车位法律认可,可以进行转卖,所以有比较大的升值空间。人防车位和临时车位不确定因素太多,而且在原则上不允许买卖,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所以开发商也不能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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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欢乐谷的停车场在哪里呢这里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要知道武汉的欢乐谷一年四季都十分受欢迎,不少游客都是以亲子出游的方式来到这里,而且这里的设施也是十分的齐全,为了出行的方便,大多数游客都会选择自驾游的形式,而自驾游不得不关心的就是停车问题了,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如果有一整天的时间,那么建议来这里,游玩的地方特别多,并且只要安排得当那么是可以玩回门票价格的,我们去的时候刚好赶上武汉的小朋友们春游,然后人特别的多,据说凯撒宫的表演也非常好看。尤其节假日里面那是人挤人,不过呢,每次节假日去都有很多活动,可以看到很多漂亮的小哥哥**姐游行,去年万圣节去还看到很多精彩的舞台表演,尤其有很多外国友人,过山车那是刺激的没话说。
武汉欢乐谷停车场怎么收费
欢乐谷停车场
参考价:15/次;
库位:1000;
地址:欢乐谷停车场
开放时间:
3月1日-11日:9:30-22:00,最晚21:00入园;3月12日-4月1日:9:30-18:00,最晚16:00入园。
武汉欢乐谷停车场位置
1、武汉欢乐谷-停车场
地理位置: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欢乐谷
2、欢乐谷-公共停车场
地理位置: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3、武汉欢乐谷-地下停车场
地理位置: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96号
4、欢乐谷停车场(社会公共类
地理位置: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欢乐谷旁
5、武汉城投欢乐谷停车场
地理位置:武汉市洪山区
6、城投停车
地理位置: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绅宝驾校欢乐谷训练基地(欢乐大道
7、华侨城双子座-停车场
地理位置: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谷附近
8、欢乐玩购主题乐园
地理位置:洪山区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186号麦鲁小城旁
9、欢乐谷-停车场
地理位置:洪山区欢乐大道(欢乐谷对面
10、欢乐大道停车场
地理位置: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欢乐谷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1、如果建设单位将规划的整个停车场以车位形式出售或赠送给业主,则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如车道,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 如果建设单位将停车场的车位出租给业主,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建设单位享有,而使用权归承租车位的业主享有,业主交纳的费用是车位的使用费,该费用的标准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 如果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屋时,将停车场的建设费用分摊到每个业主,即业主所付的房价中实际包含了停车场的分摊费用,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但应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
4、停车场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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