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不想签婚前协议,我该怎么办?

男友不想签婚前协议,我该怎么办?,第1张

在一段婚姻中,有很多深思熟虑的选择,也有很多身不由己的接受。男人有男人无法开口的悲伤,女人有女人难以言说的苦楚。

热恋之初,每个人都曾经相信自己是爱情中最幸运的人,每个人也都曾以为自己爱上的人就是最爱自己的人。可是后来在婚姻中过了几年才渐渐发现,有些人似乎忘记了承诺,爱情似乎欺骗了自己。

俗话说,两个人相识相知一场,不可能永远只有快乐。关于婚姻,只有爱过恨过才知道最需要的是什么。

一段感情最初看似简单,可想要长久坚持下来却并不容易。毕竟,很多恋人本就爱得不深,婚姻只是他们权衡利弊之后的产物。很多恋人愿意结婚,并不一定代表彼此的爱情已经到了可以结婚的地步,也许只是年龄不等人!

在很多人心中,爱情越来越现实,爱情的承诺越来越不可靠。关于婚姻与择偶,越来越多的人渐渐理性起来。比如“婚前协议”,总有一些人奉为圭臬,可最后却变成了“因噎废食”,伤了感情。

一、男友不签婚前协议,她选择分手

我收到了一位失恋女士发来的留言,她自称大龄剩女,最大的愿望是早点脱单。这位女士叫陶陶,32岁,本科学历,单身。

陶陶曾经有过几任前男友,也曾经真心爱过,最后都因为不合适而分手了。上一次分手,恋爱了1年多,已经打算订婚了,最终却因为男友不愿意签“婚前协议”,陶陶赌气离开了男友。

在陶陶的讲述中,订婚之前,她希望男友签一份婚前协议。先约定好如果将来离婚怎么办,不然就不订婚。男友和家人感觉陶陶多此一举,陶陶很悲伤,拒绝了订婚。为了给男友施加压力,她选择了分手。她以为男友会来求自己,会答应自己的所有要求。

分手5个月来,陶陶一直在等待,幻想着前男友主动求她复合。然而令陶陶没想到的是,前男友虽然求过她一次,可她为了赌气没有接受。陶陶想再加点内容,前男友离开了,再也没求过她。

陶陶看到了前男友的朋友圈,看完之后哭了好久。前男友没告诉她,就和别人恋爱了。他发了朋友圈,据说过年后就结婚。

如今的陶陶过得很孤独,整日忧心忡忡。她后悔当初太傻,一不小心就错过了一个好男人。

陶陶说:我已经32岁了,应该算剩女了吧?这次失恋之后,我终于知道自己不小了。我一直期待着最真诚的爱情,想找个好人嫁了。不知道是好男人太少了,还是我的要求太高,我依然单身。

陶陶渴望将来遇到一个值得托付余生的好男人,渴望能早一点脱单。至于前男友,她说如果有机会,当然更想挽回他。

陶陶说:我吸取了教训,如果他还愿意和我在一起,不签婚前协议也可以。其实让他签婚前协议没别的意思,就是为了让自己将来和他过得踏实,没想到弄巧成拙,分手了。

二、她说,平平淡淡也不错

曾经的陶陶感觉结婚很简单,只要自己愿意嫁,就有人愿意娶。事实也证明,凭借着姣好的容颜,本科学历,陶陶只要想恋爱,就能找到人儿。

只不过关于婚姻大事,她一直在犹豫,最终把自己熬成了剩女。如今亲戚家的妹妹们都早已经结婚生子了,作为姐姐的陶陶也终于着急了,她悔不当初。

在陶陶的讲述中,她曾经恋爱过几次,每一次都很用心。爱过恨过哭过,也曾被伤透过心,却始终没有遇到合适的好男人。

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到遇到最后一任前男友之前,陶陶经历过4次浪漫又虐心的恋爱。吃过感情的苦,她渐渐感觉找个老实人平平淡淡过一辈子也不错。她说,会浪漫的男人不适合结婚。

回想前些年,朋友、同事们偶尔会给她介绍对象,可她越来越看不上。不仅看不上对方的长相,也看不上对方的家庭条件。后来拒绝次数多了,就渐渐没人给她介绍了。

陶陶终于遇到了一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他叫小张,比陶陶小5岁。虽然小张长得不帅不高,但是家庭条件是他的优势。

小张是独生子,父母都是工薪阶层,爷爷奶奶也在上班,被单位返聘。陶陶反复思考之后,感觉嫁给他能少奋斗很多年,至少一辈子衣食无忧。如果错过了这次机会,以后连小张这种男人或许都遇不到了。

陶陶知道自己的年龄大了,是该考虑婚姻大事了,不能总是拖着。

陶陶说:我和小张(前男友)第一次见面是愉快的,但是我没马上做出决定。谈了几个月恋爱,我才慢慢爱上了他。我还记得他求婚那天是晚上,他把我感动哭了,我狠狠心终于答应了他的求婚,只想和他好好过一辈子。

那天满地蜡烛摆成了一颗红心,有好多同事、姐妹都大喊着“嫁给他”。陶陶说,我感觉到了浪漫,含泪点头答应了他。

三、婚前协议伤害了感情

恋爱了10个月的陶陶接受了男朋友的求婚。双方家长见了面,让他们谈一段时间就订婚。这段姐弟恋令人羡慕,陶陶说彼此真心相爱。

可惜后来,因为陶陶总觉得自己吃亏,不小心错过了男友小张。在订婚之前,陶陶感觉心里不踏实,她希望男友签一份婚前协议,以证明真心爱自己,结果伤害了感情。

小张的父母准备好了婚房,希望陶陶和小张订婚。小张表达了订婚的想法,陶陶却犹豫了。她忽略了自己的年龄,她以为自己不愁嫁,因此开出了很多条件。

陶陶说: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新生,面临订婚的压力我心里很焦虑,不敢马虎大意。我是说真心话,不是标榜自己,我之所以单身那么久,并不是嫁不出去,而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好男人。如果说爱他吧,他长得不好看,带出去没面子。如果说不爱他吧,他这个人也很踏实,家庭条件也还可以。我左右为难,错过了这段感情。

陶陶思考了几天,决定和小张订婚。但是在订婚之前,她充分听取了朋友们的建议。有人说房子要写女方的名字,有人说要签婚前协议。还有人说,男人如果没有二心,就应该在结婚之后把一切交给女人,表明自己的真诚。

陶陶感觉这些要求不算过分,她希望小张拿出点诚意,签一个婚前协议。如果他真想娶自己,一定不会拒绝。男友答应她可以签婚前协议,但是因为有一条太模糊,男友没有签。

那一条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将来男方对女方“不好”,女方可以离婚,男方净身出户。

陶陶说:这一条是为了考验他是不是对我真心,就算他签了,只要他始终对我好也没什么问题。结果他心虚了,伤害了我们的感情。

陶陶见男友不敢签,直接提出了分手。她希望用分手的压力让男友妥协,结果苦等5个月,他和别人在一起了,也许会结婚。

四、真心希望他能回头,可以不要婚前协议

陶陶说:得知前男友和别人恋爱的消息之后,我好委屈,感觉被他骗了。他根本就没有爱过我,一直在耽误我。本来我已经是大龄剩女了,每一分一秒都无比宝贵,他竟然害得我浪费了1年多的光阴。

陶陶希望前男友好好想清楚,如果错过自己,以后下跪也别想和好。

陶陶给前男友发去消息:我知道错了,但是你也不对啊,你不该欺骗我的感情。你可以不签协议,但是你要给我一个交代。我不想追究你的错误,我们重新在一起吧,从此以后再也不分开,你说好不好?

前男友没有回答她,而是把她拉黑了。陶陶再也没有勇气找他,每天过得很孤独。

有一位姐妹建议她宁缺毋滥,继续等等再说,说不准就能遇到一位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在一棵树上吊死太委屈,不如看开一点。可是陶陶始终看不开,总感觉白马王子不好找了。

还有白马王子吗?

陶陶感觉自己的白马王子已经走远了,下一个不知又要等多久才会出现。如今年龄大了,终于着急了。当她听到昔日的几位同学们早已有了二胎的消息之后,她慢慢自卑了。

在留言最后,陶陶问:我知道不好挽回了,可是不努力一次怕将来后悔。失去之后才知道,我真的很爱很爱他,当时不应该和他赌气离开。我应该体谅他,应该别那么意气用事。我再也不要婚前协议了,能嫁给他就行。我会爱他一辈子,你说我还能挽回他吗?

我没有和陶陶聊天,但是回复了她。这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所写案例中唯一没有聊天的主角。她应该知道后悔了,回忆起这段差一点就修成正果的爱情,陶陶悔不当初。

五、爱情始终需要真诚

也许有不少人曾偶尔听过这句话:等我玩够了就找个老实的好男人嫁了,然后恩爱到白头。

虽然说这话的人开玩笑的成分居多,但是依然有少数人真是这么想的,但是他们不说。他们从没认真考虑过婚姻大事,所谓恋爱就像游戏一样,一局一局不知什么时候玩腻。

等到年龄大了,感情失败一次又一次之后,真想结婚的时候,才会知道自己早已没有了当初的优势。虽然还是那个自己,但是好男人大部分都已经被人挑完了。

常言道,爱情就是恋人之间将心比心,一心一意。只想索取不想付出的人,永远得不到真正的爱情。一个男人有好的家世,当然希望娶到好的女人。感情中有多少天真的想当然,最后就有多少的枉然。

在真正的爱情里,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区别不是高矮胖瘦所表现出来的不同,更不是家庭条件的不同。爱情只是单纯的两情相悦,可惜很多人把爱情当成了颜值、家世、财富。

从漫长的婚姻角度来看,夫妻合适不合适,最重要的还是彼此的心是不是踏实。不然,就算人家有万贯家财,也终究是人家的。

签婚前协议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有很多夫妻结婚之前确实会选择签一个婚前协议。但是如果目的性太明确,那就不能怪人提防。况且,真正的爱情如果加入了限定的条件,那就成了将就。

一个人,还没结婚就首先想到了离婚。一个人,还没订婚就已经想好了退路,这种人是不适合结婚的。就算结了婚,也很难过的幸福。

自己写的,一个下午时间,采纳吧。

金宇澄的小说《繁花》对我的震动是巨大的。这是一部大量运用沪语的小说,(不过并没有多到让其他地区的读者难以读懂),可是它远超出方言小说的水平。它讲的是风俗、市井,可是它想要达到的目的比《海上花列传》这样的方言市井小说要高明得多。它的存在并不仅仅为了表明沪语的文学魅力,而是试图用沪语的内在逻辑去解释从六十年代到新世纪初的大历史和私人生活史,用语言本身的力量去判断生活的美丑对错。对于我曾经所持有的写作观,《繁花》是当头一喝,让我意识到仅仅用翻译式的语言书写“异邦故事”存在着巨大缺陷。而对于如何再次在心中回忆在上海度过的童年少年,如何面对那些没有道歉和原谅便逝去的长辈,《繁花》提供了一种慈悲的拯救的力量。

《繁花》追随一对好友阿宝和沪生,交错地铺开两条线:六七十年代的少年、八九十年代的壮年。随着阿宝和沪生的日常生活,读者又认识了其他几十个血肉丰满的人物:饭局上临时凑数的陪客、晚班公交车的售票员、弄堂小学的女老师……所有人都似乎是通过偶然事件临时聚起的,又会因为另一个偶然事件分开。在那些浮于表面的交往中,他们几乎不谈论自己,不表露内心世界,而是在不断地讲他人的故事。

《繁花》一开篇,讲的是九十年代,步入中年的沪生赴约见阿宝,路过菜场,被卖蟹小贩陶陶拦住。陶陶是谁。阿宝前女友的邻居。“沪生说,陶陶卖大闸蟹了。陶陶说,长远不见,进来吃杯茶。沪生说,我有事体。陶陶说,进来嘛,进来看风景。”陶陶拉着沪生,目的是给他讲菜场里的本埠新闻,而作者不紧不慢,让两人先闲聊了一会陶陶的老婆、再聊了一会来光顾蟹摊的女主顾,还让沪生慢悠悠地回忆起了自己和前女友的往事。这些都讲完,陶陶才开始讲菜场里卖鱼的女人和卖蛋的男人偷情的故事。在沪生“我有事体”“讲得简单点”的催促下,陶陶噱头摆足,一个小故事讲了三千字,讲到最后,赶时间的沪生已经被故事完全吸引了:

“沪生说,慢慢讲,卖蛋男人,又不是陶陶,紧张啥。陶陶说,太紧张了,我讲一遍,就紧张一遍。沪生说,弄别人老婆,火烛小心。陶陶说,是吧,沪生跟我仔细讲讲。沪生说,啥,我现在是听陶陶讲,脑子有吧。陶陶笑笑。沪生说,一讲这种事体,陶陶就来精神。陶陶说,有精神的人,第一名,是卖鱼女人的老公,弄堂里白天人少,师徒咚咚咚跑上楼梯,房门哐啷一记撞穿,棉纺织厂保全工,力气用不光,门板,斯必令门锁,全部裂开,下面望风小徒弟,喉咙山响,因为车间机器声音大,开口就喊,不许逃,房顶上有人,看到了,阿三,不许这个人逃,不许逃,我看到了,这一记吵闹,还了得,前后弄堂,居民哗啦啦啦,通通出来看白戏,米不淘,菜不烧,碗筷不摆,坐马桶的,也立起来朝外奔,这种事体,千年难得。沪生说,好意思讲到马桶,再编。陶陶说,真是事实呀,居委会干部,也奔过来,四底下吵吵闹闹,轰隆隆隆隆,隔壁一个老先生,以为又要搞运动,气一时接不上,裤子湿透。沪生一笑说,好,多加浇头,不碍的。陶陶说,句句是真,只是一歇工夫,老公跟徒弟,拖了这对露水鸳鸯下来,老公捉紧卖鱼女人,徒弟押了卖蛋男人,推推搡搡,下楼梯,女人不肯出门,老公说,死人,走呀,快走呀,到居委会去呀,卖鱼女人朝后缩,卖蛋男人犟头颈,等男女拖出门口,居民哇一叫倒退三步,为啥,两个人一丝不挂,房子里暗,女人拖出后门,浑身雪雪白,照得人眼睛张不开,女人一直缩,拖起来,蹲下去,老公说,快走,搞腐化,不要面孔的东西,去交代清爽,快,老公强力一拖,女人朝前面走两步,上下两手捂紧,蹲了不动,卖蛋男人拉出门口,跌了一跤,周围老阿姨小舅妈,忽然朝后一退,吃吃穷笑,小徒弟说,娘皮,走不动了是吧,起来。居委会老阿姨,脱一件衣裳朝女人身上盖,高声讲,大家不许动,回去冷静解决问题,快点回去,听到吧。此刻老公回转头来,忽然推开徒弟,朝卖蛋男人扑过去,两手一把捏紧男人脐下这件家生,用足力道,硬拗。卖蛋男人痛极,大叫救命。大家方才看明白,卖蛋男人从楼上房间捉下来,拖到后门口,这件家生,不改本色,精神饱满,十足金的分量,有勇无谋,朝天乱抖。老公一把捏紧家生,像拗甘蔗,拗胡萝卜一样穷拗。老公讲,搞,搞呀,搞得适意是吧,再搞,搞。卖蛋男人大叫。户籍警跑过来,运足力道,穷喊一声说,喂,文明点好吧,让开,大家快让开。”

当一个人看到一只渔网然后思索网是如何编织的,捕鱼的乐趣便打了折扣。而当一个人开始琢磨写作,阅读的快感也会打折扣 。《繁花》让我体验到了很久没有体验过的双重喜悦: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的阅读惊喜,以及作为一位写作学习者的领会。然而不只是喜悦,还有痛苦。《繁花》中鲜有大篇幅的心理描写,只用轻飘飘的一句对话,或者一句“不响了”,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痛苦。这种痛苦揭开了生活的表皮,向伤口上倾倒酒精,然后治愈它。

我是在行走的途中阅读《繁花》:开始的几章是在上下班的波士顿地铁上,后来的几章是在柬埔寨的旅途中。在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不安之中,一本小说渐渐铺陈,为我的过往生活提供了解释和依靠。这也许是我所能经历的最幸运的阅读之旅。

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优秀的人?他很好,他是站在人群中都会闪闪发光的人,而你是走在人群里都不会被认不出的那一个。

喜欢一个比自己优秀的人是什么感觉?那时候的陶陶感觉好累好累,却又无法控制自己。

毕竟,喜欢他是自己的事,又不是他让你喜欢。你有本事喜欢他,却没本事让他喜欢你,说到底这是你自己没有本事,怪不得任何人。

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你不会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你可能会因为他变好,成为另一个不同的自己,也有可能因为他而堕落。

齐琛的存在对于陶陶来说,就像是《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最初喜欢的欧阳非凡一样。他太好了,好到陶陶不敢说喜欢,只敢偷偷的看。

那个时候陶陶对于齐琛的喜欢太过自卑,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01-

三年前的陶陶上课看小说,不听课,是被老师一再批评仍旧不改的学生,而齐琛却是每个老师夸奖的对象,两个人形成鲜明对比。

邱老师经常恨铁不成钢地说,你们啊,没事跟着你们上届的学长齐琛学学,你看看人的成绩,再看看你们的,那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的。

那时候的齐琛就是学霸的存在,不偏科,人又帅,而且还不是只知道学习的呆书生,很多女生都会跑去齐琛的班级去看他长什么样。

那时的陶陶呢?地道的学渣,上学时老师在上面讲课,她就在课桌下偷偷的看小说,课不听,作业就抄同桌的,如果老师不收的话,能不写就不写。

陶陶后来会想,如果,当初不曾遇见过齐琛,那么她的生活也就那么混下去了,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陶陶遇见齐琛的时候,是她最糗的时刻。

上课看小说被邱老师再三警告之后,依旧偷着继续看时,邱老师忍无可忍,下课的时候把她叫道办公室训了一顿。

陶陶挨训的时候,正巧遇见齐琛来办公室拿体育室钥匙,邱老师看着齐琛的样子,又看看不争气的陶陶,无奈的说道:“陶陶同学,你什么时候能收收心,好好学习啊?你爱看小说,我也不反对,可是你不能把上课的时间拿来看小说啊!”

陶陶听着邱老师的训话,不在意的撇了撇嘴。

邱老师看着陶陶的样子,就知道她没有任何反省。转头看了看还没有走的齐琛,“齐琛啊,你帮老师和陶陶聊聊呗,做做思想工作。”

“好的,邱老师。”齐琛笑着回答。之后便带着陶陶出了办公室。

“你就老师嘴里常夸奖的那个齐琛,也就这样呗。”陶陶上下打量了下齐琛说道。

“嗯,也就这样普通人一个。”

从那天之后陶陶变了,上课也开始听课,作业也开始自己做,小说也会看,可是明显的少了许多。有人看见这样的陶陶,问她,“怎么知道学习了?”

陶陶笑了笑说:“也没啥,就是突然感觉还是应该好好听课学习的。”

之后,陶陶也见过齐琛几次,见过他和同学一起走,见过他在篮球场打球的身影。只是陶陶没有再和齐琛面对面说过话,齐琛有没有注意过她,她也不知道。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是很奇妙的,如果你不曾注意一个人,那么即便这个人,每天从你身边走过,你也不会注意到,一旦你注意到了,那么即便是在拥挤的人群里,课间操的人群里,你也能看到。

每天课间操时,陶陶便站到队伍的后面,然后用着做操的瞬间偷偷的看齐琛。这样的情形一直维持到,齐琛高考结束。

-02-

三年后的陶陶考进了齐琛的学校A大,并且顺利加入校文学会。

齐琛是校文学会的社长,而陶陶只是一名刚进社的小透明。对于他来说,陶陶只是一个普通学妹,对于陶陶来说,齐琛是他喜欢了三年的人。

现在终于能够站在他面前,不用再害怕看到他失望的眼神,那是多么高兴的一件事。

进入社团后的陶陶,因为工作和齐琛有了交集,然而齐琛对陶陶没了印象。不过陶陶还是很高兴的。

陶陶面带微笑的对齐琛说:“学长你好,我是12级新生陶陶,今天我来社里值班,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陶陶说完后,她都能感到自己的心,在砰砰的跳,不受自己的控制。

“嗯,陶陶,好名字啊。你先看下那边的资料,有事我再找你。”齐琛抬起头看着陶陶叮嘱道。

“好的。”

后来有一次齐琛突然想起,陶陶的报名表上写的资料,就问陶陶:“你也是S中学的?”

“嗯,是啊。学长你记得我了?”陶陶眼中充满期待的看向齐琛,心中是希望他记得,却又希望他不记得,毕竟那个时候的自己是那么的差劲。

“好像有点印象,陶陶?”齐琛念着陶陶的名字想着,突然笑了,“原来是你这丫头啊,几年不见,变化不小啊。”

“学长,你还记得我啊。”陶陶不好意思的说道。

“记得,不过现在的你和那时的你,真的是判若两人啊!”

“那时候还小,不懂事嘛,现在长大了啊。”

陶陶想着,如果我还是之前的样子,如果我没有变好,那么现在的我,要怎么出现在你面前,怎么能够让你也喜欢我呢。

现在能够这样和齐琛可以慢慢接触了解,能够更靠近齐琛,陶陶已经知足了。

-03-

陶陶一直没有对任何人说起,当初之所以开始认真学习,后来以齐琛的学校A大为目标,只是想要靠近齐琛而已。

那年,从邱老师办公室出来,齐琛也并没有说太多劝陶陶的话。只是在聊到陶陶喜欢看的花火杂志时,陶陶说:“我很喜欢里面的一个作者,可是他最近的文章少了好多。”

“哪个作者啊?”齐琛疑惑的问道。

“就是那个七言啊。”陶陶撇了撇嘴。

“额,谢谢你喜欢他。”齐琛有点害羞的挠了挠头。不过陶陶一直低着头错过了齐琛脸上的表情。

嗯?陶陶不解的看向齐琛。

“小师妹啊,那个七言是我用的另一个笔名。”

陶陶不相信的问道:“齐学长,我知道你也写文,可是这玩笑不好笑。”

“真的,不骗你,对了,他们前几天给了寄来我部分文章合集的样刊,回头拿给你看看。”

“好啊,好啊。”陶陶连忙答应。

之后齐琛回教室拿来样刊的时候,陶陶才相信,眼前的这个站在自己面前的人,就是自己一直很喜欢的七言。

当你一直喜欢的人,突然出现在你身边时,你除了满心欢喜之外,还会害怕。

害怕在他的眼中看到对自己的失望,害怕他从别人那听到的都是,有关自己的不好的消息,害怕之后连接触的机会都没了。

喜欢一个人可以让一个人变得不像自己,可以在自己熬不下去的时候,想起他,然后就有努力的动力,他是前方的光,在你心底点亮希望,给你前行的勇气。

之后的陶陶,每当学习疲倦的时候,都会拿出齐琛给的那本样刊看,然后不断的在心里告诉自己:陶陶,你要努力,你要让齐琛看到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你要让他大吃一惊。你要坚持!坚持!

-04-

有些时候,你会以为努力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后来,你才懂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你变好了,出现在喜欢的人面前才会充满底气,才不会害怕。

之后在学校里,齐琛对陶陶多多照顾,开始是因为她是自己的亲学妹,毕竟是一个老乡外加高中校友,自然与别人不同,后来对陶陶好,则是因为陶陶成为了齐琛的女朋友。

陶陶每每想到当初的自己,再想到自己现在竟然真的和齐琛在一起了,都是一阵偷乐。

如果曾经所受的苦,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为了遇见你,都是为了能和你一起的考验,那么我感谢生活给予我的一切考验。

文/左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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