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外国运动员貌似杀了妻子,再无罪释放的是谁

有个外国运动员貌似杀了妻子,再无罪释放的是谁,第1张

辛普森

辛普森杀妻案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最后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辛普森竟逃脱法律制裁,在用刀杀前妻及其男友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

震惊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

案发: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洛杉矶西部一豪华住宅区里,一只小狗在不停地狂吠,引起了邻居家的注意。人们在一住宅门前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后来证实是尼歌·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生郎·高曼。两人浑身血痕,而且被利器割断而死。死亡时间是晚上十点多。

案发当晚黄昏,尼哥同孩子到高曼所在的餐馆吃饭。离开后曾打电话说遗留下了一副太阳镜,高曼找到后对同事说下班送还给尼歌。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即著名的 黑人美式足球(橄榄球)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案件主要证人是当时住在客房的朋友基图,他作供说客房墙外有像地震一样的响声。此外一个被电话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十一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与辛普森相似)匆匆从街外跑回屋,再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加哥。

逮捕

案发后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回来辛普森在律师极力反对下单独接受了警察一小时的问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接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对全面出动,几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审理

一九九五年一月,辛普森案件由日裔法官依藤主审。在九个月的审讯过程中,有沉闷枯燥普通人不易明白的血液化验证据,也有意想不到的发展。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非常有戏剧性。

负责办案和入屋搜查证据的主要警察证人是侦探福尔曼,他被辩护律师指控为种族歧视者。他在法庭答问时声称自己在过去几十年没有用过黑鬼这个歧视黑人的字眼,但是后来辩护律师出乎意料地找到一盒录像带,证明他在一个短时期内用过数十次黑人的字眼。这严重地摧毁了福尔曼证词的可信性。辩护律师还进一步指控除了他之外,警察局另外有人为了种族偏见,故意栽赃嫁祸辛普森,假造证据。

在审理中主控官突然要求在法庭上戴上手套,结果,辛普森在众目睽睽下竟然无法戴上手套。显然手套太小了。虽然控诉律师找到辛普森穿戴类似同一手套的照片,并且有专家佐证说手套溅染血液后回收缩,但是辩护律师也请专家佐证说不会如此收缩。

最后,控诉律师指出辛普森多年来暴力虐妻(有报警记录),加上血迹和染血手套铁证如山,力劝陪审团绝对不要让辛普森逍遥法外。而辩护律师则强力攻击控方证据的漏洞,特别针对被告手穿不进血手套,同时攻击证人是种族歧视者以打击证据的可信度,强调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要求陪审团判决无罪。

在所有人的震惊中,由十名黑人、一名白人、一名西班牙人后裔组成的陪审团在讨论不足四小时后裁决辛普森两项杀人罪名均不成立。辛普森最后作为一个自由人被释放。

此案波澜迭起,高潮不断。在辛普森一案中,警方已经掌握了足以证明辛普森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证据,但他们为使案件更加“铁证如山”,愚蠢地伪造了一双沾有辛普森和他前妻血迹的袜子。正是这双袜子,最终被被告方证明为实验室里的产物,陪审团哗然。

美国法律中有一条著名的证据规则:“面条里只能有一只臭虫”。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任何人发现自己的面碗里有一只臭虫时,他绝不会再去寻找第二只,而是径直倒掉整碗面条。同样,即便洛杉矶警方获取了大量能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证据,但只要其中有一样(袜子)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证据就都不能被法庭采信。于是,尽管控方女检察官克拉克在总结发言中慷慨陈词,打动了大量观众,却并未让陪审团动心。他们在近40个小时的讨论之后,一致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黑白分明的对立态度判决宣读后,很明显的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一位白人妇女泪水夺眶而出,叹了口气说:美国完了。更多的人轻声说:No!表现出惊讶、难以置信而又无可奈何的表情。

当然,在黑人集中居住区,则是另外一番景象。他们欢呼雀跃,弹冠相庆,甚至载歌载舞,毫无顾忌地庆贺自己人的胜利,足足激动了好几天。

本案所反映的最大问题是,美国社会在观念上的种族对立仍然明显。判决前后,不同的美国人态度的对立更令人吃惊。据判决前的一项问卷调查,74% 的白人认为被告有罪,而77% 的黑人则认为无罪。宣判后的调查依然与此类似。就全体人口的抽样调查,67% 的人认为判决不公,28% 的人则认为公正(这与美国人口中黑人的比例比较接近),5%的人不确定。

美国广播公司(ABC )的另一项调查表明,37% 的白人同意宣判结果,83% 的黑人表示赞同。不少美国人对陪审团这一制度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提出怀疑。被害人的父亲在刑事判决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泣不成声地说:控方并未打输官司,而是我们的国家输了,正义没有得到伸张。判决后ABC 的一项调查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陪审团换成一半白人,一半黑人,结果会怎样?48% 的白人和49% 的黑人都认为结果会不同。宣判后另一项调查也表明,70% 的白人和18% 的黑人仍认为被告有罪。24% 的白人和64% 的黑人则认为警方制造了假证据。

事实上,美国的多数白人仍然坚持认为被告有罪。判决出来以后,检察官克拉克对有线新闻网CNN 记者说:尽管自由主义者不想承认这一点,但一个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不可能在此类案件中作出公正判决。此话引起了媒体轩然大波。

与刑事判决大相径庭的民事判决就在刑事审判结束以后,被害人一方即表示要打民事官司,在民事审判庭上寻求公正。

一年以后,加州高等法院的一个民事审判庭开始审理此案。这一回,陪审团中有9 名白人,没有一名黑人。经过4 个月的审判,陪审团于2 月5 日作出裁决,辛普森对其前妻尼科尔及其男友戈德曼的谋杀负有责任,并判辛普森向戈德曼的父母赔偿850 万美元。5 天以后,同一陪审团再度判辛普森支付2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费。这样,他要为民事责任支付总计3350万美元的赔偿。尽管辛普森的律师表示他可能无力支付这笔巨款,他将因此而欠下930 万美元的债务。但原告认为辛普森具有潜在的支付能力,他每年仅从出售他的名字、商标等获得的收入就可达300 万美元。

民事审判结果与刑事审判大相径庭,而两次审判陪审团的人种组成又成了关键之点。这一报道再度引起轰动,以致报道的程度和收视率大有压倒克林顿总统当天发表国情咨文之势。而戈德曼的父亲则表示:在两年半之后,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我们感谢上帝。

根深蒂固的种族对立当然,本案的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之所以出现如此之大的差距,其根本原因仍在美国黑白种族之间那种根深蒂固的对立,而且这种对立估计还会存在相当长的时间。通过此案所反映出来的美国人心理颇发人深思。

林肯总统通过内战在全美国废除了黑人奴隶制已一百多年,黑人和白人在公立学校一起上课也有40多年,黑人同样获得了选举权、参政权等各种宪法权利。但历史和传统习惯实在是一个十分沉重的包袱,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清除,这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如此。此案宣判以后,洛杉矶街头和其他地方的白人与黑人甚至是各走各的路,连一个部门工作的黑人和白人之间也变得隔膜起来。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隔膜可能会渐渐淡化,但却永远无法根除。

温莎公爵夫人原名沃利斯辛普森,出生于美国,是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的妻子。爱德华八世愿意为她放弃英国王位,他们已经结婚35年了。

温莎公爵的照片

温莎公爵夫人在成为爱德华八世的妻子之前结过一次婚。她的前夫是一位名叫欧内斯特辛普森的美国商人,温莎公爵夫人随了前夫的姓,所以也被称为辛普森夫人。爱德华八世于1936年即位。在他即位之前,他就认识辛普森。当时,爱德华八世41岁,未婚。他登上王位后,宣布将与辛普森夫人结婚。

这在英国引起轩然大波。根据英国传统,爱德华八世和辛普森夫人的结合违反了英国王室制度。当时的英国首相鲍德温也以辞职的方式挑战爱德华八世。在这样的情况下,爱德华八世还是做出了放弃王位,迎娶辛普森夫人的决定。

爱德华退位后,英国王位由他的弟弟乔治六世继承。乔治六世登基后,封其弟为温莎公爵,因此辛普森夫人成为温莎公爵夫人。

1937年6月,温莎公爵和辛普森夫人在法国结婚。婚后,他们一起幸福地生活了35年。他们一起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直到1972年温莎公爵去世。温莎公爵夫人又独自生活了14年,于1986年4月24日去世。英国王室对温莎公爵夫人恨之入骨,甚至在她死后也不承认她在王室中的地位。

温莎公爵的情人

辛普森夫人,温莎公爵的情人,也被称为温莎公爵夫人,是1936年《时代》杂志的年度人物之一。她让温莎公爵放弃了英国王位,从而改变了英国和世界的历史。

温莎公爵和辛普森夫人

温莎公爵一生只爱辛普森夫人。他于1936年1月20日成为英格兰皇帝,也是爱德华八世的殖民地印度皇帝。当爱德华八世在储君时,他已经认识辛普森夫人好几年了。辛普森夫人以前结过一次婚,她的前夫是一名美国商人。温莎公爵对辛普森夫人一见钟情,并想与她结为连理。然而温莎公爵的决定引起了全英的反对,随后首相鲍德温以辞职相威胁。温莎公爵被迫放弃王位,与辛普森夫人结婚。温莎公爵于1936年12月11日退位,在位不到一年,只有325天。

温莎公爵的情人辛普森夫人遭到了整个英国王室的憎恨,他们称她为“婊子”和“下贱女人”。温莎公爵的弟弟乔治六世即位时,授予他温莎公爵的爵位,但一直不承认辛普森夫人的地位。根据英国情报,辛普森夫人在嫁给温莎公爵前后,还和一个叫特伦道尔的汽车技师在一起,她用温莎公爵给她的钱养活她的“小白脸”。此外,还有一份文件显示,辛普森夫人的性别也值得怀疑。辛普森夫人的律师指出,辛普森与温莎公爵的婚后性生活并不幸福,她是一名阴阳人。

历史 有时候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堆文字,我们只能凭借着自己的想象力,想象出那个年代时候的样子。

相机诞生的时间并不长,虽然我们无法知道古代人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但我们却能窥见上个世纪人们生活的景象,还有些十分有趣的照片!

"辛普森一家"的工作室,1992年

《辛普森一家》是美国家喻户晓的动画,在中国也很受欢迎。

世界上最小的人,1956年

亨利·贝伦斯是世界上最小的人。

这张是他和他宠物猫的合影,可以想象得到他到底有多小。

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女性照片?

这张女性照片中的主角是安妮特·凯勒曼,她是促进女性运动的重要人物之一。

照片中她穿的是泳衣,相对现代的款式保守很多,但还是因猥亵罪被捕。

《芝麻街》的幕后花絮照,1980年代

《芝麻街》同样也是一部美国家喻户晓的儿童片,其周边产品也深受中国年轻人的追捧。

画像与画中人,1935年

被称为美国五大文化象征画像之一的《美国哥特式》。这张照片为模特跟画像的合影。

被遗弃的罗浮宫

1940年代(二战时期),人们把罗浮宫中的画像撤走,搬到安全的地方,以此来避免艺术品被敌军轰击。

最为"奢侈"的玩具,1922年

在魏玛共和国恶性通货膨胀时期,德国儿童用成堆的钱来玩叠叠乐。

有点难堪的肯尼迪,1960年

林顿·约翰逊朝附近一架飞机上的飞行员大喊大叫,想叫飞行员把飞机发动机的声音弄小的一点,好让肯尼迪说话。

而肯尼迪则拉住他,试图让他冷静下来。

正在建造的林肯纪念堂,1921年

华盛顿市从不缺各种总统的纪念碑,图中是为纪念林肯所建。

米其林轮胎的广告,1910年

大家肯定都很熟悉米其林轮胎的小人标志,图中为最初的米其林吉祥物。

毕加索,1956年

毕加索可以说是世界上在最有影响力的画家之一,图中为毕加索和他的家庭工作室,在法国拍摄。

世界上第一张日食照片,1851年

世界上第一张日食照片由普鲁士皇家天文台拍摄。

巨星死前的五个小时,1980年

披头士的灵魂人物约翰列侬正为马克·普查曼签名,五小时后,普查曼枪杀了约翰·列侬。

电话塔,1890年

斯德哥尔摩的电话塔,搭了超5000条电话线路。

希特勒死前的一个月,1944年

图为希特勒与他的情妇伊娃·布劳恩,死前一个月拍摄的合照。

埃菲尔铁塔,1887年

埃菲尔铁塔建设初期。

一战时期的圣诞节,1914年

一战时期的德国士兵,在战壕里度过圣诞节。

图中央为一棵圣诞树,还有几位士兵拿着纸在誓词或是唱圣歌。

不朽的幸存者,1951年

广岛原子弹的幸存者田中茂树,在1951年赢得了波士顿马拉松赛。

苦中作乐,1946年

而油画布的后面则是德国大规模轰炸波兰时,被毁坏的建筑。

林肯纪念堂,1917年

相比于如今林肯纪念堂附近的繁华,我们很难想象到这座纪念堂起初建在这么荒凉的地方,附近甚至没有一栋建筑物,杂草丛生,还有洼地。

巨星与罪犯的握手,1968年

约翰尼·卡什是美国的乡村音乐大师,格莱美多次获奖者。

图为他去福尔瑟姆监狱演出时与一名罪犯观众热情握手。

题外话:DC大热**《小丑》男主曾在约翰尼·卡什传记**中扮演他,并凭着**里出色的嗓音歌唱获得了一座格莱美。

最后一次买白酒,1920年

1920年,在美国通过《全国禁酒令》之前,人们在底特律的"最后召唤"白酒拍卖会上排队买酒。

战争也阻挡不了人们阅读,1940年

英国人们在已被炸成废墟的图书馆中,浏览书籍。

一百年前的自拍,1912年

德国兄弟会对着镜子自拍。

迷人的爱因斯坦

在CNN采访文章中的爱因斯坦照片,图中他穿着短裤、凉鞋,而且凉鞋也酷似女款。

在劫难逃,1920年

美国边境检查员正试图把罪犯从墨西哥边界拉回美国这边来。

天子爱穷民吗?

1920年,流浪汉正追逐着马车,向英国国王乔治五世讨钱。

美国减肥机

1930年代,图中女士正使用减肥机,试图"滚走"腿上的脂肪。

巨大硬盘

1956年,从泛美航空器卸下的375MB硬盘。

上个世纪的家庭温情

1955年,一位父亲为孩子准备了一个惊喜。

埃及狮身人面像最早的照片之一,1880年

图为殖民者与狮身人面像合影。

最初的美国女神

1944年,年仅18岁的诺玛·简·莫腾森在加利福尼亚的一家工厂工作。后来,她更名为玛丽莲·梦露。

高中时的总统

1979年,奥马巴在读书时,与校内其他篮球队员的合照,图中有好几张亚洲面孔。

青春少女?

1969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希拉里·罗德曼。她结婚后更名为希拉里·克林顿。

参军的巨星

1958年,猫王Elvis Presley参军。

在他参军之前,美国很多中老年人都认为他只是一个"小鲜肉",但他参军之后在部队表现十分优秀,此后收获的粉丝年龄跨度变得更大了。

猫王参军也吸引了众多年轻人参军。

美国:辛普森杀人案“世纪大案”启示录

• 扑朔迷离杀妻案,万人空巷看审判

案情回放:1994年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发生的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杀人案,把许多人的眼球从奥运赛场吸引到了美国的法庭上。万人空巷争看审判的电视实况转播,这还是自60年代载人宇宙飞船阿波罗号登月以来的第一次。 1994年6月12日,黑人橄榄球前明星辛普森的前妻及其男友被利刃割喉致死,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两被害人及辛普森的血迹,也发现了辛普森的头发和一只血手套,在辛普森住宅中发现了一只与案发现场属于同一副的血手套和一双血袜子,在其汽车上也发现了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血迹,被告在此案发生后不久,开着白色豪华轿车,带着孩子和大笔现金急速地离开洛杉矶,遭到警察追捕,电视台对追捕实况作了现场报道,直升机沿着洛杉矶密集的高速公路一路跟踪白色的轿车和数辆警车,场面十分壮观,观众收视率很高。

• 警方遂将辛普森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予以起诉。面对“血证如山”的控方指控,腰缠万贯的辛普森重金聘请的“梦幻律师队”, 他们在决定陪审团人选时便在法律的允许下反复筛选,最后剩下的是9 名黑人、2 名白人和1 名西班牙裔组成的陪审团。被告方找出证据证明,此案的主要取证警官是一个严重的种族主义者,并有多次制造伪证和虐待黑人的前科。而且,这个警官在现场发现的带血手套不合辛普森的手。被告代理人还发现若干证人有种族主义倾向,并说了谎。 利用控方证据的漏洞,将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说服了陪审团的全体成员,使陪审团成员们相信,“辛普森并不一定是罪犯,案犯极有可能另有其人或辛普森被栽赃陷害”,最终裁定辛普森无罪开释。为了防止判决后出现意外,洛杉矶警察全部武装出动,而法庭外面也足足聚集了数百人,。形势之紧张,大有一触即发之势,真叫人担心。美国有关机构调查显示,绝大部分美国人认为辛普森就是“杀人犯”,

黑白分明的对立态度

• 本案所反映的最大问题是,美国社会在观念上的种族对立仍然明显。据判决前的一项问卷调查,74% 的白人认为被告有罪,而77% 的黑人则认为无罪。 在一个刑事案件上出现如此对立的态度,克林顿总统对此也表示了忧虑。他在判决后的当天即向全国发表讲话,称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许会有缺陷,但我们都尊重这种法治传统,既然陪审团作出了这一判决,大家都应遵守之,保持冷静。判决出来以后,检察官克拉克对有线新闻网CNN 记者说:“尽管自由主义者不想承认这一点,但一个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不可能在此类案件中作出公正判决。”此话引起了媒体轩然大波

两个结果不同的判决

• 就在刑事审判结束以后,被害人一方即表示要打民事官司,在民事审判庭上寻求公正。一年以后,加州高等法院的一个民事审判庭开始审理此案。这一回,陪审团中有9 名白人,没有一名黑人。经过4 个月的审判,陪审团于2 月5 日作出裁决,辛普森对其前妻尼科尔及其男友戈德曼的谋杀负有责任,并判辛普森向戈德曼的父母赔偿850 万美元。 5 天以后,同一陪审团再度判辛普森支付2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费。他要为民事责任支付总计3350万美元的赔偿。民事审判结果与刑事审判大相径庭,而两次审判陪审团的人种组成又成了关键之点。这一报道再度引起轰动,以致报道的程度和收视率大有压倒克林顿总统当天发表国情咨文之势。

陪审团制度

• 首先,这是公民参与法治的一种方式,控辩或原被告双方都难以在此作弊。陪审团这种制度设计使得司法作弊很难奏效。由普通公民断案,法官在庭审中只起到一个主持人或程序协调人的作用,由抗辩体系的双方各自提供证人,出示证据,互相交询问证人,知无不言,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冤枉无辜。这是陪审团制度的优点。本地有权势者,甚至是高级官员、大人物及其子女犯了罪,都由这样的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来断案,这的确有助于社会平等,防止少部分人成为法外特权分子。这也是美国人坚持采用陪审团制度的一个重要理由。事实上,有人调查过,美国的法官与陪审团意见一致的判决在75% 以上,这说明大部分陪审团的判决与专业法官的判断相一致。如果不一致,法官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要求重审,那就要再选择新的法官和陪审团。

金钱的作用

• 辛普森在刑事审判中共花了近1000万美元,他请了最有才能的律师、最有名的刑侦专家,甚至是科学家,后面这些专家也许不一定有意偏袒被告,而是表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他们在作证时说,现场有可能还有另一人的脚印,DNA 血迹鉴定不一定百分之百地准确。美国是个商品经济十分发达的社会,许多事情,包括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几乎都以金钱作评判标准。正像美国政治的竞选方式一样,金钱在间接地起到某种作用,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美国媒体对此直言不讳。正因为辛普森他以高价请来了最有才华最有名的律师,他们运用自己的全部智慧和经验,一次次地向控方发出挑战,才使此案枝节横生,旷日持久,并让陪审团对所取证据的可性发生怀疑。为了与被告方付出的代价相平衡,控方也派出了强大的阵容,动用各种手段寻找证据,安排证人出庭,同样也花了纳税人数百万美元。作为控方主辩人的女律师克拉克因为此案而声名大振,在判决后很快写出了一本记实畅销书,为此得了约二百万美元的版税收入。金钱在市场经济下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事情的结果

无罪推定原则

• 美国司法制度主张无罪推定原则,即被告在法庭被判有罪之前,无论有多大的嫌疑,都暂时假定为无罪。该制度又是世界上最典型的对抗式辩论制度,在此制度下,被告律师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质问任何一个证人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词。本案被告律师对洛杉矶警察的大肆攻击和对控方证人的大量质疑,也不能说就违反了程序法的规定。此外,辩方律师始终不让被告以证人身份出现,这样就避免了控方直接盘问被告。被告可以在整个刑事审判过程中保持沉默,一切由律师代他说话,这也是美国司法程序所允许。

媒体的强大影响力

• 通过电视转播而家喻户晓,人们对司法程序和法治的具体制度也有了直观的了解,成了一种普及法律知识的最大课堂。电视台是收视率而生存的。报道的东西越有刺激性和争议性,收视率便越高。名人涉嫌杀妻,电视台大肆宣扬,唯恐有人不知。各大电视网均不遗余力地派出最强的记者现场采访,而各种肥皂剧、喜剧和脱口秀也以法官、被告、控方、证人中的一些著名角色为题材大加发挥,热闹非凡,竭尽推波助澜之能事。

• 辛普森案是堂精彩的课,从中可以学到了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美国的种族对立,法治的成熟,陪审团制度的优缺点,人们对程序法治的尊重,但种族对立又往往横生干扰。市场经济中金钱如何影响政治。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注:妮可当年十八岁),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洛杉矶西部一豪华住宅区里,一只小狗在不停地狂吠,引起了邻居家的注意。人们在一住宅门前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后来证实是妮克·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生郎·高曼。两人浑身血痕,而且被利器割断喉咙而死。死亡时间是晚上十点多。 案发当晚黄昏,妮克同孩子到高曼所在的餐馆吃饭。离开后曾打电话说遗留下了一副太阳镜,高曼找到后对同事说下班送还给妮克。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即著名的 黑人美式足球(橄榄球)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案件主要证人是当时住在客房的朋友基图,他作供说客房墙外有像地震一样的响声。此外一个被电话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十一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与辛普森相似)匆匆从街外跑回屋,再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加哥。

逮捕

  案发后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回来辛普森在律师极力反对下单独接受了警察一小时的问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接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审理

  正式审判开始后,在开庭陈词时检方指控辛普森预谋杀妻,作案动机是嫉妒心和占有欲。离婚之后,辛普森对妮克与年轻英俊的男人约会非常吃醋,一直希望破镜重圆,但希望日益渺茫。案发当天,在女儿的舞蹈表演会上妮克对辛普森非常冷淡,使他萌动了杀机。戈德曼则属于误闯现场,偶然被杀。法医鉴定表明,被害人死亡时间大约在晚上10点到10点15分之间。辛普森声称,当晚9点40到10点50之间他在家中独自睡觉,无法提供证人。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根据律师的建议,辛普森依法要求保持沉默,拒绝出庭作证。 但是,检方关于预谋杀人的指控似乎不合情理,主要原因是:辛普森当晚要赶飞机,他已预约了豪华出租车送自己去机场。这一安排实际上堵死了他本人作案的后路,因为他必须在短短1小时10分钟之内驱车前往现场,选择作案时机,执刀连杀两人,逃离凶案现场,藏匿血衣凶器,洗净残留血迹,启程前往机场,整个环节稍有差错闪失就会耽误飞机起飞的钟点,这时,出租车司机便会成为重要证人。另外,对辛普森这种缺乏训练和经验的“业余杀手”来说,使用枪支是最佳选择,根本没必要用利刃割喉杀人。这种作案方式不仅弄得自己满身血迹,而且会在凶杀案现场、白色野马车和自己住宅中留下难以抵赖的“血证”。 辨方认为,妮克有可能被贩毒集团或黑手党杀害,因为妮克有吸毒历史,如果她大量购买毒品之后未能按时支付,就有可能被黑手党暗下毒手,而割喉杀人正是黑社会惯用的凶杀手段。另外,戈德曼与妮可之间也不是一般关系,有人曾看见他驾驶妮可那辆价值15万美元的白色法拉利牌高级跑车在街上兜风。更令人生疑的是,1993年到1995两年期间,在戈德曼打工的那家意大利餐厅竟然有四位雇员被谋杀或神秘失踪。 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仅仅依赖间接证据就把被告定罪判刑绝非易事。这是因为,仅凭个别的间接证据通常不能准确无误地推断被告人有罪,必须要有一系列间接证据相互证明,构成严密的逻辑体系,排除被告不可能涉嫌犯罪的一切可能,才能准确地证实案情。此外,间接证据的搜集以及间接证据和案情事实之间的关系应当合情合理、协调一致,如果出现矛盾或漏洞,则表明间接证据不够可靠,不能作为定罪的确凿根据。比如,在辛普森案中,检方呈庭的间接证据之一是在杀人现场发现了被告人的血迹,可是,由于温纳特警长身携辛普森的血样在凶杀案现场遛哒了三个小时之久,致使这一间接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在辛普森案中,由于检方证据全都是间接证据,因此,辩方律师对这些“旁证”进行严格鉴别和审核,是这场官司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令人失望的是,检方呈庭的证据破绽百出,难以自圆其说,使辩方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凶手。 1995年10月3日,美国西部时间上午10点,当辛普森案裁决即将宣布之时,整个美国一时陷入停顿。克林顿总统推开了军机国务;前国务卿贝克推迟了演讲;华尔街股市交易清淡;长途电话线路寂静无声。数千名警察全副武装,如临大敌,遍布洛杉矶市街头巷尾。CNN统计数字表明,大约有1亿4千万美国人收看或收听了“世纪审判”的最后裁决。 陪审团裁决结果:辛普森无罪。

13年后的审判

  2009年10月3日,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的克拉克县地区法院的陪审团做出裁决,辛普森的绑架、武装抢劫等12项项指控全部成立。法庭定于12月5日作出宣判。现年61岁的辛普森可能面临终身监禁。巧合的是,13年前的这一天,辛普森接受“杀妻案”庭审裁决,并在这场堪称“世纪审判”的漫长司法审理落幕时无罪开释。 这桩案件发生在2007年9月13日,包括辛普森在内的6人闯入体育纪念品商人布鲁斯·弗洛门在拉斯维加斯一家酒店的房间内,总共夺走700余件体育纪念品,其中大部分都和辛普森有关。辛普森在三天后被捕。后来他声称,这些体育纪念品都是在1994年他的妻子被杀后失窃的。 根据法庭宣读的裁决,辛普森所受绑架、武装抢劫等12项罪名指控成立,立即转入羁押状态,等候最终宣判。同案被告人克拉伦斯·斯图尔特所受多项罪名指控也全部成立。

编辑本段案件疑点

血迹证据

  检方呈庭的重要证据之一是血迹化验和DNA检验结果。刑事专家一致同意,血迹化验和DNA检验的结果不会撒谎,但是,如果血迹受到污染、不当处理、草率采集或有人故意栽赃,那么它的可信度则大打折扣。在辛普森案中,这些毛病全都存在。 检验结果表明,所有疑点都聚集在辛普森一人身上。凶杀现场两处发现辛普森的血迹;现场提取的毛发与辛普森的头发相同;警方在现场和辛普森住宅发现的血手套是同一付,两只手套上都有被害人和被告的血迹;在辛普森住宅门前小道、二楼卧室的袜子和白色野马车中都发现了辛普森和被害人的血迹。这样,检方证据堪称“血证如山”,辛普森涉嫌杀人似乎已是无法低赖的事实。 但是,辩方阵营认为这些“血证”疑点极多,破绽百出。 首先,袜子上的血迹非常奇怪。辩方专家指出,这只袜子两边的血迹竟然完全相同。根据常识,假如袜子当时被穿在脚上,那么袜子左边外侧的血迹绝不可能先浸透到左边内侧,然后再穿过脚踝浸透到右边内侧。只有当血迹从袜子左边直接浸透到右边时,两边的血迹才会一模一样。换言之,血迹很有可能是被人涂抹上去的。在庭审时,检方出示了几张发现血袜子的现场照片,可是照片上的时间顺序却自相矛盾。案发之日下午4点13分拍照的现场照片上没有这只血袜子,可是4点35分拍的照片却出现了血袜子。那么,血袜子究竟是原来就在地毯上?还是后来被警方移放到地毯上?对此问题,警方的答复颠三倒四,前后矛盾。另外,辩方专家在检验袜子上的血迹时发现其中含有浓度很高的防腐剂(EDTA),辩方律师提醒陪审团,案发之日,警方在抽取辛普森的血样之后在血样中添加了这种防腐剂。 其次,从现场勘查报告看,身高体壮的戈德曼曾与凶犯展开了一场血战,他的随身物品——一串钥匙、一个信封、一张纸片以及一个呼叫机——都散落在不同的地方,这说明打斗的范围很大,搏斗很激烈。戈德曼的牛仔裤上有血迹向下流的形状,说明他不是在极短时间内死亡,而是在负伤之后仍然挺身而斗,拼死抵抗。他被刺中了30余刀,最后因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致死。据此推断,凶犯浑身上下肯定也沾满了血迹。可是,为什么在白色野马车上只发现了微量血迹?更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凶手下车后,却在围墙前门车道和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上留下了很多明显血迹?还有,假设辛普森穿着血衣血鞋沿前门小道进入住宅大门,又穿着血袜子走上二楼卧室,为什么在门把、灯光开关和整个住宅内的白色地毯上没发现任何血迹? 再次,根据血迹检验报告,在现场两处地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血迹。一处在从被害人尸体通向公寓后院的小道上,警方发现了五滴被告血迹,大小均匀,外形完整。但辩方认为,假设辛普森在搏斗中被刺伤,按常理,应该在起初大量流血,过一会儿血量才会逐渐减少,所以,血滴绝对不可能大小均匀。另外,血滴应是在搏斗或走动中被甩落,以撞击状态落地,因此,血滴的外形不可能完整。另一处,是在公寓后院围墙的门上警方发现了三道血痕。可是,检方专家在检验这些血痕时再次发现了浓度很高的防腐剂(EDTA)。 最后,辩方专家指控,洛杉矶市警署刑事实验室设备简陋,管理混乱,检验人员缺乏训练,没有按照正常程序采集现场血迹。由于证据样本处理不当,所以检验结果令人生疑。比如,按照正常程序,在采集血迹样本进行DNA分析时应当先用棉花沾起血迹样本,待自然风干之后才能放入证据袋中,可是,警方检验人员在血迹尚未风干时就已将样本放入证据袋。据此,辩方律师舍克毫不客气地表示:警署的刑事化验室简直就是个“污染的粪坑”。

手套证据

  检方呈庭的重要证据之二,是福尔曼在辛普森住宅客房后面搜获的黑色血手套。可是,这只血手套同样疑云密布。 首先,根据福尔曼的证词,当他发现血手套时其外表的血迹是湿的。辩方专家认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凶案大约发生在6月12日深夜10点半左右,而福尔曼发现手套的时间是6月13日早晨6点10分,时间跨度在7个小时以上。辩方用模拟实验向陪审团演示,在案发之夜那种晴转多云和室外温度为摄氏20度的气象条件下,事隔7小时后手套上沾染的血迹肯定已经干了。那么,福尔曼为何一口咬定是湿的呢?辩方提供的解释是: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福尔曼来到凶杀案现场后,悄悄地把血迹未干的手套放入了随身携带的警用证据保护袋之中,然后,他千方百计寻找机会进入辛普森住宅,趁人不备伪造证据,这样,尽管时间跨度很长,但血迹仍然是湿的。 其次,假设辛普森是杀人凶犯,当他满身血迹、惊惶失措地从杀人现场逃窜回家,把凶器和血衣藏匿得无影无踪之后,根本没必要多此一举,单独溜到客房后面藏匿血手套。另外,辛普森对自己住宅的旁门后院、地形道路了如指掌,按常理,他不太可能撞在空调上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并且在遗失血手套之后不闻不问。从各方面情况分析,撞在空调上并丢失手套的主儿显然是一个对住宅内地形和道路不太熟悉的人。另外,如果凶犯在黑暗中慌不择路,瞎摸乱撞,丢三落四,为什么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 再次,虽然在警方在凶案现场和辛普森住宅搜获了一左一右两只手套,并且在手套上发现了两位被害人和辛普森的血迹,但是,这两只手套的外表没有任何破裂或刀痕,在手套里面也没发现辛普森的血迹。这说明,辛普森手上的伤口与血手套和凶杀案很可能没有直接关系。 最后,为了证实辛普森是凶手,检方决定让他在陪审团面前试戴那只沾有血迹的手套。在法庭上,辛普森先带上了为预防污损而准备的超薄型橡胶手套,然后试图戴上血手套。可是,众目睽睽之下,辛普森折腾了很久却很难将手套戴上。辩方立刻指出这只手套太小,根本不可能属于辛普森。检方请出手套专家作证,声称手套沾到血迹后可能会收缩一些。但辩方专家认为这是一种经过预缩处理的高级皮手套,沾血后不会收缩。控辩双方各执一辞,争论不休,但是,在一些陪审员眼中这只血手套的确有点儿太小了。

现场警官

  辛普森案审判期间,最令辩方阵营生疑的人物是检方的“明星”证人福尔曼警官。案发之夜这位警官并不当差,既然如此,他为何不辞辛苦深更半夜赶到现场?为何自告奋勇带队前往辛普森住宅?更令人疑惑的是,为何白色野马车上的血迹、客房后的血手套、二楼卧室的血袜子等重要证据凑巧都被他一人单独发现?他究竟是一个神通广大的超级警探,还是一个劣迹累累的警方败类? 在此背景下,福尔曼自然成为辩方律师调查和盘诘的重点对象。为此,辩方特意设立了一个免费举报热线电话,希望各界人士提供线索。结果,辩方了解到,这位警官曾有过很多极为恶劣的种族歧视言论。比如,根据一位名叫拜尔(Kathleen Bell)的证人举报,在1985到1986年期间福尔曼曾扬言,如果他在街上发现一个黑人男性和一位白人女性同在一车,他就拉响警笛,勒令停车。假如没有勒令停车的理由,他也会凭空捏造。他甚至狂言:希望看到所有“黑鬼”聚成一堆,一把火烧死或用炸弹炸死。还有一位证人举报,福尔曼崇拜希特勒,他收藏了大量的纳粹德国党卫军的军功章。 但是,福尔曼本人坚决否认火烧“黑鬼”的指控。于是,辩方阵营请求伊藤法官下令,要求允许律师盘诘福尔曼,质问他在过去10年中是否使用过“黑鬼”这种侮辱性词汇。辩方企图以此为突破口彻底诋毁福尔曼的证人资格。辛普森案后,各界人士口诛笔伐,对辩方这种打“种族牌”的诉讼策略嗤之以鼻、痛加抨击。值得一提的是,在争议性极大的“种族牌”问题上,“看热闹”的外行人士纷纷指责辩方律师,“看门道”的内行专家则怪罪主审法官。 可能有人会纳闷,福尔曼在过去10年之中是否说过“黑鬼”一词与辛普森是否涉嫌杀人究竟有何关系?按常理,即使福尔曼在“黑鬼”一事上撒了弥天大谎,那并不能直接证明他在世纪大案中的证词是瞎编伪造;即使这位警官曾有过一些种族歧视的言论,那同样不能证明他故意栽赃和陷害被告。这是一个审判辛普森的世纪大案,为何一不留神变成了审判福尔曼警官的案子?在庭审过程中,伊藤法官为何不顾检方反对,竟然允许辩方采用这种滥打“种族牌”和“扭转斗争大方向”的辩护策略呢? 信不信由你,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尽管争议性极大,但辩方的“种族牌”策略和伊藤法官的裁决完全合乎法律。受英国普通法中“品格证据”传统的影响,美国联邦和加州的证据法和判例都规定,如果出庭证人的品格被证明有缺陷,则证人呈庭的某些证词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法庭审判时,检辩双方律师都会在证人个人品格上大作文章。此外,在法庭宣誓之后,如果一位证人在一部分证词中故意撒谎,那么,陪审团可以将这位证人的其它证词也视为谎言。 法官开绿灯后,辩方律师李·贝利一上来就质问福尔曼:“在过去10年之中,你曾使用过‘黑鬼’一词吗?”福尔曼答:“就我所记得,没用过。”为撒谎留下了一点儿回旋余地。但律师岂能轻饶他,立刻抓住答复中的含糊之处追问:“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叫过某人黑鬼,你也早就忘了?”这个反问简直盖了帽儿了!福尔曼只得故作糊涂:“我不确定我是否能回答你用这种方式提出的问题。”律师步步紧逼:“我换句话说吧,我想让你承认,自1985或1986年以来,或许你曾在某一时刻称呼某位黑人是黑鬼,可能你自己已经忘了吧?”福尔曼只好硬着头皮答复:“不,不可能。”律师趁热打铁:“你是否就此宣誓?”警官只好回答:“那正是我的意思。”律师换了个角度追问:“如果任何一个证人出庭作证,说你曾用‘黑鬼’一词形容黑人,这个人就是在撒谎?”福尔曼被迫承认:“没错,他们是在撒谎。”这样,辩方律师以密不透风的逻辑和出色的盘诘技巧把福尔曼警官逼进了无路可退的绝地。 天下竟有如此巧合之事。这次盘诘结束后不久,辩方从举报电话中获悉,一位女剧作家为了收集警察破案的生活素材,在最近10年期间曾多次采访福尔曼,并录制了14个小时的采访录音。辩方律师审听录音后发现,在录音谈话中,凡是提到黑人的地方,福尔曼警官一律使用了“黑鬼”这一侮辱性用语,共达41次之多。此外,在1994年7月28日的采访中,福尔曼自吹自擂:“我是世纪大案的关键证人,如果我不帮助检方撑住,他们就会输掉这个大案。血手套决定一切,如果没有手套,拜拜别玩了。”他还声称:“你他妈的就是搞不懂,干警察这一行用不着规矩,全是凭感觉。去他妈的规则吧,我们到时候瞎掰就足够了。”在录音谈话中,福尔曼还明目张胆地吹嘘诬陷无辜的经历,他说:“我曾拘留了不属于这一地区的闲杂之人,如果一定要我讲出理由,我就楞说此人有盗窃嫌疑。”“我们警察不是好惹的。我们就是杀了人,也知道该怎么说。” 福尔曼录音磁带的发现堪称世纪大审判的转折点。检方争辩说,谈话录音只是文学创作的素材,难免有自吹和夸大之嫌,根本不能视为合法证据。但伊藤法官仍然裁决陪审团可以审听部份录音。 在法庭盘诘时,辩方律师乌尔曼声色俱厉,重炮猛轰福尔曼:“你在预审时的证词是否完全真实?”“你是否捏造警方的刑事勘查报告?”“你在此案中是否栽赃和伪造证据?”面对这些不容回避的法律问题,福尔曼竟然答复:“我希望维护我的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特权。”换句话说,他凭借最高法院1966年在著名的米兰达案中规定的嫌犯沉默权,拒绝答复辩方针对呈庭证据提出的合理质疑。在总结陈词中,辩方律师卡克伦指出,福尔曼是“一个拥护种族灭绝政策的种族主义者、一个作伪证的家伙、美国最令人可怕的恶梦和魔鬼的化身”。 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证据的可信度是打赢官司的关键性因素之一。警方作为刑事案件的侦破机关,在第一时间掌握的证据最多,所以,美国法律明文规定,警察必须就搜查和检验证据等法律问题出庭作证,这是法庭审判和程序公正的重要环节。警察不同于一般的证人,执法者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他们回答辩方律师质疑的必要性。即使是普通的交通违规罚款案,涉案警察仍然有义务准时出庭,手按圣经宣誓作证。西方司法界有句箴言:“警察是法庭的公仆”。因此,福尔曼要求保持沉默、拒绝回答辩方质疑之举绝对是荒唐之至,这实际上相当于不打自招,变相承认涉嫌伪造证据,陷害被告。从法理上说,福尔曼的证词已失去了法律效力。检方几乎输定了。 辛普森案结束后,洛杉矶市地区检察官毫不留情,正式立案起诉福尔曼警官。结果,他因伪证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狱外监管。这样,杀人嫌犯辛普森被无罪开释,执法者福尔曼警官却沦为重罪案犯。这真不知是美国司法的骄傲,还是它的耻辱?或许两者兼而有之吧! 美国法律中有一条著名的证据规则:“面条里只能有一只臭虫”。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任何人发现自己的面碗里有一只臭虫时,他绝不会再去寻找第二只,而是径直倒掉整碗面条。同样,即便洛杉矶警方获取了大量能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证据,但只要其中有一样(袜子)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证据就都不能被法庭采信。于是,尽管控方女检察官克拉克在总结发言中慷慨陈词,打动了大量观众,却并未让陪审团动心。他们在近40个小时的讨论之后,一致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 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 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 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但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编辑本段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这个世纪大案由美籍日裔法官伊藤(Lance Ito)主持审理——他的父母在二战时曾被关入日裔集中营。这位法官博才多学,一向以精通法律和严谨公正著称。 检辩双方阵营都有黑人律师,日裔法官主持审判,陪审团成员多数是黑人,一旦被告被判有罪,黑人就是想闹事也没啥理由。在九个月的审讯过程中,有沉闷枯燥普通人不易明白的血液化验证据,也有意想不到的发展。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非常有戏剧性。

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演歌舞青春的是Ashley Tisdale,照片在下方

 英文名:Ashley Tisdale

  名字意义:From the Ash Tree

  人气:Ashley是第63个最常见的女性名字。 

  0303 %的女性在美国叫做Ashley。 

  美国大约有386325名女性叫Ashley。

  中文名:艾希莉·提斯黛尔

  原名:Ashley Michelle Tisdale

  生日:198572 

  出生地点:美国新泽西州 West Deal 

  昵称:Ash/Blondie Maddie Ash/小艾

  绰号:粉红公主/雪之女王

  身高:160m (5' - 3 “)

  父母:Lisa and Mike Tisdale 

  好朋友:珍妮佛(他姐),宋布兰(兰**) ,Miley Cyrus(麦莉),Vanessa Anne Hugens(凡妮莎)

  年龄:24 

  眼睛颜色:棕色 

  头发颜色系列:浅

  头发颜色:棕色(现在染金色)又染回棕色 

  宠物:Blondie和Maui(狗) 

  男友:Jared

个人爱好

  最喜欢的节日:圣诞节,因为小艾觉得圣诞节很温暖

  最爱的食物::寿司和比萨

  最爱的迪士尼乐园游乐设施::加勒比海的海盗 

  最爱的**:小飞侠(真人版)(Peter Pan),新婚告急(Just Married),新娘不是我(My best friends wedding),如何在10天之内失去了盖伊(How to Lose a Guy in 10 Days)

  最爱的衣服:Urban Outfitters,Forever 21

  最崇拜的偶像:Jessica Simpson、Paris Hilton

  最爱的歌手::比利乔,二手货乐团,艾尔顿强(Elton John),All American Rejects,尼克莱奇(Nick Lachey)

  最想要饰演的角色: 在不同的故事里饰演不同的角色 

  最喜欢的男演员:约翰尼德普,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

  最喜欢的女演员:茱莉亚罗勃兹,布兰妮墨菲

  最喜欢的音乐论坛(乐队): Maroon 5, Justin Timberlake, Fergie, Chris Brown, Rihanna, Carrie Underwood, Billy Joel, Elton John, The Used, All American Rejects, Nick Lachey and Britney Spears

  最喜欢的设计师:Diesel, Bebe, Abercrombie & Fitch, and Marc Jacobs

  最喜欢的迪士尼角色: Tinker bell,小飞侠里的小精灵,因为她最爱的**之一是《小飞侠》 

  最爱的人::家人,Blondie&Maui ,Jared(男友算不算??)

  最爱的地方:家

  最喜欢的电视剧:《老友记》

  最喜欢的数字:7 

  最喜欢的颜色:粉红色

  最喜欢的课程:英语课,写作课

  最爱的电视节目:Laguna Beach and Surface(拉古纳海滩和地表)

  最喜欢的书:大亨小传(The Great Gatsby)

  最喜欢做的事:逛街shopping,看电视

  最喜欢的动物:狗(因为有两只宠物狗~)

  最喜欢《HSM1》的歌:Breaking Free 

  最喜欢《HSM2》的歌:Gotta go my own way

  最喜欢的运动:游泳,篮球

  最喜欢的购物地点:Hollister

  最宝贝的东西:最新的LV包包

  最想要变成的动物:如果能成为动物,Ashley想成为海豚,因为她喜欢水和游泳

Ashley的生活

  小查与寇弟的顶级生活

   Ashley因为小查与寇弟的顶级生活,原本头发是天然的深褐色及腰的卷发,为了拍SL剧中的Maddie一角把头发染成了金色并且剪到了齐肩的的位置

  同样认识了Brenda Song(兰**)

  Ashley第一次看到冒牌老爸中Cole(寇弟)和Dylan(查克)的演出时,就很想和他们俩合作了! 

  Brenda(兰**)说她们俩就像姊妹 

  Ashley有邀请Cole(寇弟),Dylan(查克)和布兰达宋(兰**)参加她的19岁生日

  夏日乐园

   Ash因为“夏日乐园”认识了Shelley Buckner 

  夏日乐园是美国一部很红的影集,有些满红的明星参与演出,如杰西麦卡尼,查克艾弗伦 

  Ash的特长

   Ashley会弹钢琴

  Ashley的右臂上有一个胎记 

  Ashley是左撇子

  Ash有她自己的Youtube频道

  Ashley从来不抽烟喝酒或是逛夜店,她宁愿在家里看**即使她觉得很无聊

  朋友和家人

   Ashley有一个姐姐,Jennifer,也是演员

  以前和Brittany Snow是最好的朋友 

  和Mischa Barton是童年时的朋友 

  曾经和Lindsay Lohan和Mischa Barton一起当过福特汽车的模特

  曾经为《贱女孩》(《Mean Girl》)中的Karen一角去试镜,但是最终Amanda Seyfried得到了角色

  起初人们在争论Ash在Disney的动画片金曲精选特辑中应该唱Kiss the Girl,还是Part of Your World,最终Ashley唱了Kiss the Girl并且她的好朋友Miley Cyrus唱了Part of Your World

Ashley谈告白、友谊

  Ashley谈自己做过最疯狂的事:告白 

  译自:Tiger Beat杂志六月份 

  「我走向一个我喜欢男孩说:『我喜欢你』,好长的一段时间 

  我不知道他是否喜欢我,因为他只是瞪大眼睛看著我,我那时推测,大概最糟的就是他只希望和我当朋友, 

  我就直截了当的告诉那男孩与他保持朋友关系。」 

  「我们就像兄弟姐妹」Ashley告诉Posptar!杂志她和歌舞青春主要演员的关系。 

  「我们一起烤肉我、Vanessa和Zac去Zac家,我们在泳池里游泳、用鸡腿打架等,还有其他朋友也在,非常好玩,当然也很疯狂,这就是我夏天的开始,我知道他们会一直在那里支持我」 

  「我、Zac和Vanessa住在同一个城里,彼此都离几个街区,我离Zac一个街区,而Zac离Vanessa一个街区,所以人们常看到我们一起出去。」 

  Ashley:我绝不会说朋友的坏话 

  一个DJ想让Ashley说出朋友的坏话,看Ashley会怎麼做。 

  这个访问肯定是Ashley从未谈过的,歌手Ashley Tisdale在华盛顿的广播电台,DJ问Ashley一些很蠢且非常私人的问题,在DJ想让Ashley说Vanessa Hudgens的坏话时,事情变的很尴尬,「Vanessa是我其中一个很好的朋友」Ashley回答「我们在歌舞青春里都是一家人」 

  尽管Ashley直截了当的回答DJ的问题,那个DJ还是一直将话题放在Vanessa上,那DJ很想制造这两个朋友间的谣言。「我和Vanessa有什麼冲突」Ashley大笑「你为什麼这麼反对Vanessa我不想在继续这个话题。」想也知道,那DJ不会轻易放手,Ashley仍坚持她的立场「我们彼此有争执,但兄弟姐妹不就是这样吗争执结束,我们仍爱著对方。」 

  Ashley告诉Tiger Beat杂志:Ash和Baby V绝对是永远的好朋友。 

  她们一起办过睡衣派对,Ashley说:「我在Vanessa家过夜,我们一起花了很多时间准备晚餐给朋友」 

  Ashley给Vanessa支持的话:「Vanessa是一个很棒的歌手/女演员」

  也和一同出演HSM的Zac Efron是好朋友

  2006年2月11日的Billboard榜单上,Ash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同时有两首歌5次进榜的女歌手两首歌分别是"Bop to the Top"和"What I've Been Looking For",两首歌都是与HSM中的Lucas Grabeel(即歌舞青春里扮演她的兄弟ryan)合作

  HSM的DVD第一天就卖出了40万张

  Ashley不是很喜欢自己在歌舞青春中的歌,

  她最喜欢的是 Gotta go my own way 和 Breaking free

Ashley’s演播室

  所有的电视**

  They Came from Upstairs (2009) (post-production)  Bethany Pearson 

  High School Musical 3: Senior Year (2008)  Sharpay Evans 

  "Phineas and Ferb"  Candace (30 episodes, 2007-2008)

  "The Suite Life of Zack and Cody"  Maddie Fitzpatrick /  (87 episodes, 2005-2008)

  Picture This (2008) (TV)  Mandie Gilbert 

  The Tuttles: Madcap Misadventures (2007) (VG)  Jess Tuttle 

  High School Musical 2 (2007) (TV)  Sharpay Evans 

  "Kim Possible"  Camille Leon (3 episodes, 2007)

  "Hannah Montana"  Maddie Fitzpatrick (1 episode, 2006)

  High School Musical (2006) (TV)  Sharpay Evans 

  "Still Standing"  Bonnie (4 episodes, 2003)

  "George Lopez"  Olivia (1 episode, 2003)

  "Grounded for Life"  Leah (1 episode, 2003)

  "Strong Medicine"  Sherry Lowenstein (1 episode, 2003)

  "Malcolm in the Middle"  Girl (1 episode, 2002)

  "The Hughleys"  Stephanie (3 episodes, 2002)

  The Mayor of Oyster Bay (2002) (TV) 

  "Charmed"  Runaway Teen (1 episode, 2001)

  "Kate Brasher"  Winona (1 episode, 2001)

  "Once and Again"  Marni (1 episode, 2001)

  "Bette"  Jessica (1 episode, 2001)

  Donnie Darko (2001)  Kim, Dorky Girl 

  Nathan's Choice (2001) (TV)  Stephanie 

  "Boston Public"  Carol Prader (1 episode, 2000)

  "The Geena Davis Show"  Tracy (1 episode, 2000)

  "The Amanda Show"  Cold-Curer (3 episodes, 2000)

  "Movie Stars"  Female Student (1 episode, 2000)

  "Beverly Hills, 90210"  Nicole Loomis (1 episode, 2000)

  "100 Deeds for Eddie McDowd"  Wendy (1 episode)

  A Bug's Life (1998) (voice)  Lead Blueberry Scout 

  "7th Heaven"  Janice (1 episode, 1997)

  "Smart Guy"  Amy (1 episode, 1997)

  MGM Sing-Alongs Kate Lionheart 

  Mimi wo sumaseba (1995) (voice: English version)  Yuko Harada

Ashley音乐

  个人专辑:

   专辑名称:Headstrong 

   发行日期:2007年2月6日

  01 Intro Ashley Tisdale

  02 So Much For You Ashley Tisdale

  03 He Said,She Said Ashley Tisdale 

  04 Be Good To Me Ashley Tisdale 

  05 Not Like That Ashley Tisdale 

  06 Unlove You Ashley Tisdale

  07 Positivity Ashley Tisdale 

  08 Love Me For Me Ashley Tisdale 

  09 Goin Crazy Ashley Tisdale 

  10 Over It Ashley Tisdale 

  11 Don't Touch (The Zoom Song) Ashley Tisdale 

  12 We'll Be Together Ashley Tisdale 

  13 Headstrong Ashley Tisdale 

  14 Suddenly Ashley Tisdale 

  Bonus Tracks:

  1Who I Am

  2It’s Life

  3I Will Be Me

  4It’s The Way (Unreleased)

  专辑名称:Suddenly (CD Single) 

   发行日期:2008年5月2日

  01 Suddenly Ashley Tisdale 

  02 Who I Am Ashley Tisdale 

  03 It's Life Ashley Tisdale

  专辑名称:Be Good to Me (CD Single) 

   发行日期:2006年12月25日

  01 Be Good To Me Ashley Tisdale 

  02 Be Good To Me(no rap version) Ashley Tisdale 

  03 Who I Am Ashley Tisdale 

  04 It's Life Ashley Tisdale

  专辑名称:He Said She Said 

   发行日期:2007年3月7日

  01 He Said,She Said (Second Version) Ashley Tisdale 

  02 Headstrong(Second Version) Ashley Tisdale 

  03 Be Good To Me(no rap version) Ashley Tisdale

  专辑名称:Degree Girl: OMG! Jams 

   发行日期:2008年6月22日

  01 Heaven Is a Place on Earth Ashley Tisdale 

  02 I Wanna Dance with Somebody (Who Loves Me) Ashley Tisdale 

  03 Never Gonna Give You Up Ashley Tisdale 

  04 Time After Time Ashley Tisdale 

  05 Too Many Walls Ashley Tisdale

  专辑名称:Autumn Goodbye

   发行日期:2009年1月21日

  1"Overture" (Jack D Elliot, Samantha Jade, J McCartney) — 4:01 

  2"Right Now" (Ashley Tisdale, Guy Roche, JRRotem, J McCartney) — 3:09 

  3"Hurry Up" (Kara DioGuardi, Joacim Persson, Pelle Ankarberg, Niclas Molinder) — 3:02 

  4"Glamour" (Ashley Tisdale, Kara DioGuardi) — 3:41 

  5"Bad Dreams featuring Timbaland" (Ashley Tisdale, Tim Mosley, Michael "Smidi" Smith) — 3:33 

  6"Inside of Me" (Ashley Tisdale, JRRotem) — 3:06 

  7"All The Things" (Ashley Tisdale, Guy Roche, J McCartney) — 3:04 

  8"Teenage Love" (Ashley Tisdale, Bryan Todd, Pelle Ankarberg, Celetia Martin) — 3:2 

  9"Runaway to Faraway" (Ashley Tisdale, Tim Mosley, Bryan Todd) — 3:45 

  10"Should Go Home" (Hilary Duff, Kara DioGuardi, J McCartney) — 3:09 

  11"Close to You" (Ashley Tisdale, Miley Cyrus) — 3:19 

  12"One More Time" (Ashley Tisdale, Tim Mosley, JRRotem) — 3:41 

  13"Dancetime" (Ashley Tisdale, JRRotem, Scott Spock, Lauren Christy, Graham Edwuards) — 4:03 

  14"Tom Boys featuring Bow Wow" (AJRRotem, Scott Spock, Lauren Christy, Graham Edwuards) — 4:03 

  15"Autumn Goodbye" (Ashley Tisdale) — 3:19 

  16"So Much for You (Jack D Elliot Remix)" (International Bonus Track) — 4:58

  专辑名称:Last Christmas

   1Last Christmas

  专辑名称:He Said She Said

   1He Said She Said

  2Be Good To Me

  所有的MV:

   Suddenly

  Not Like That

  He Said, She Said

  Be Good To Me

  Kiss The Girl

  A Dream Is A Wish Your Heart Makes

  (迪士尼明星集体)

  公众参与的专辑:

   (歌曲省略)

  High School Musical 2 Non-Stop Dance Party

  High School Musical Hits Remixed

  A Disney Channel Holiday

  High School Musical 2 (Karaoke)

  High School Musical 2: Collectors Edition OST

  High School Musical 2 OST

  Girl Next, Volume 2

  High School Musical: The Concert

  Disney Mania Volume 5

  High School Musical (Karaoke)

  The Little Mermaid OST

  High School Musical: Special Edition OST

  Disney Mania Volume 4

  High School Musical OST

  Cinderella OST

  What Time Is It

艾希莉 辛普森 Ashlee Nicole Simpson 

  生日:1984年10月3日 

  星座:Libra 

  身高:5' 7" (170 m) 

  ●她是人气明星杰西卡·辛普森的妹妹

  ●她曾被称为“美国版小S”,被人看死走不出姐姐的阴影

  ●终于,凭首张专辑狂销百万张,连夺三周BILLBOARD榜冠军的成绩,她证明了“我就是我”

  “生活在别人梦想的影子中,想找到一只可以抓紧的手,但每次接触都是那么冰冷。生活在梦魇中,但现在我醒来了,我的枷锁最后被解开了,不要为我感到遗憾”。艾希莉·辛普森 (Ashlee Simpson)在《影子》(Shadow)中唱着别人的故事,也唱出自己的心声。有一个声名显赫的姐姐杰西卡·辛普森(Jessica Simpson),也曾经生活在姐姐舞台上五光十色光环的影子中,但艾希莉一直在努力,15年的舞蹈生涯、入行5年、3年的电视生涯为她今天的脱颖而出打造了坚实的基础。终于,在推出处女专辑《Autobiography》(自传)之后,她成为了今天美国流行乐坛最耀眼的新星。

  开始舞蹈生涯

  真的是人人都爱艾希莉,《我就是我》本周继续卫冕美国BILLBOARD榜冠军,同时也是该张专辑发行四周以来,第三度夺得冠军,专辑销售量也不出所料地突破了100万张,目前已有120万张的销售成绩。

  19岁的艾希莉·辛普森于1984年10月3日出生于美国得州,4岁开始学跳舞,11岁时成为大名鼎鼎的美国芭蕾舞学校中最年轻的学员;14岁时,在姐姐的巡回演唱会上担任伴舞女郎,度过两年默默无闻的伴舞生涯后,艾希莉终于崭露头角,在美国华纳电视网的热门影集《Seventh Heaven》中的演出让全美观众惊艳;去年她又在迪斯尼**《辣妈辣妹》(Freaky Friday)原声带中首度献唱,艾希莉独特的摇滚劲道歌喉亦吸引了唱片公司Geffen总裁的青睐,立即签入旗下力捧。

  在艾希莉的处女专辑发行之前,MTV台便为艾希莉量身打造真人秀节目《人人都爱艾希莉》(The Ashlee Simpson Show),将她录制专辑的全过程呈现在观众面前。这是MTV史上第一次制作未发片全新歌手的电视节目。首集的内容火爆非常:艾希莉跟初恋男友分手!姐姐杰西卡将自己的新婚生活变成真人秀节目后人气急升,妹妹艾希莉的表现也毫不逊色。《人人都爱艾希莉》在美频创收视佳绩,迄今全美已累计超过5000万人次疯狂支持。

  辛普森狂热

  MTV台的强力宣传果然收到效果,《我就是我》发行前夕,全美各大传媒已全面预告:从现在开始艾希莉·辛普森狂野的歌声与完美的脸蛋就要深烙人心,创造另一个“辛普森狂热”。经过一整年的培训,艾希莉已找到自己的风格,外形上为了区别于姐姐的金发,而把自己头发染成黑色,歌路上也不走情歌路线,以摇滚曲风广受欢迎。《我就是我》名称上更是明显强调出,“姐姐不是我、妈妈不是我、男朋友也不是我”,这种率真的自我风格成功掳获美国青少年音乐市场,专辑于7月30日发行后,立刻登上BILLBOARD榜冠军,首周销量达姐姐三张专辑首周销量的总和!

  艾希莉·辛普森结婚了!

  2008年5月17日,艾希莉与美国当红组合Fall Out Boy(打倒男孩)的贝司手Pete Wentz喜结连理。在People(人物杂志)买下独家版权的婚礼上,好事之徒在照片上发现了端倪:艾希莉的姐姐杰西卡小心的抚摸着她微隆的肚子,为先前奉子成婚的传闻更添上一抹疑云。

  出演的**、电视记录

  2002 The Hot Chick as Monique

  2005 Undiscovered as Clea 

  2001 Malcolm in the Middle as High school girl

  2002-2004 7th Heaven as Cecilia Smith

  2004-2005 The Ashlee Simpson Show as herself

为了支付每天的巨额食物开销,唐娜成立了一个收费的“肥妈网站”,任何人在支付每月8英镑费用后,就可以看到她那犹如一座“肉山”的身体照片,或者观赏她用食物塞满自己嘴巴、用卷尺丈量自己水桶肥腰的独家视频。

唐娜的网站已吸引至少260名年龄20岁到68岁的“肥胖崇拜者”,而她的一些粉丝甚至来自遥远的日本和澳大利亚。每天,唐娜都要花6至10小时回复电子邮件,或和粉丝们聊天。“肥妈网站”推出至今,唐娜又增加了大约40公斤体重。

和唐娜“巨无霸”体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她的48岁男友菲利普体重只有68公斤,身高则有185米,定期健身的他身材十分匀称。唐娜和菲利普均表示,唐娜的肥胖体型令他们的夫妻生活更加和谐美满。菲利普称他非常支持女友的增肥计划。

专家警告称,如果唐娜体重真的达到453公斤,这意味着她或许将终日坐在轮椅中,甚至可能因此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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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h5.hunlipic.com/biaobai/4133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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