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风云》中阿正最终继续坐牢。
《监狱风云》是1987年播出的一部动作与监狱片,影片由林岭东执导,周润发、梁家辉、张耀扬等人主演。该片讲述的是监狱中的犯人、黑帮以及监狱长之间的恩怨情仇。
剧中,周润发扮演的是钟天正。钟天正外号阿正,是卢家耀在监狱的朋友,阿正因为杀害了老婆被送进监狱。
阿正是一个好赌之徒,他也不是故意杀死老婆,而是情绪激动失控将老婆掐死。阿正的儿子生病,两人没有钱给儿子看病,后来,阿正的老婆背着阿正出去卖,正巧被阿正看到,回到家后,阿正和老婆大吵,情绪激动之下阿正失手将老婆掐死,接着就被送进监狱。
阿正在监狱里面非常狂,和监狱管事的发生了冲突,所以被延长刑期。服刑期间,阿正的母亲病逝,他的儿子被迫送入了孤儿院,所以阿正对于父亲十分怨恨。
狱中新任的保安监督鬼见愁对阿正十分讨厌,所以当阿正申请外出探望儿子时,鬼见愁不断刁难他。
鬼见愁想要利用犯人骷髅头殴打阿正好发泄心中的怒气,可是在这个过程中骷髅头却误杀其他囚犯。鬼见愁教唆骷髅头诬陷龙,后来龙毅然逃狱。
逃狱后,鬼见愁说阿正出卖了龙,于是龙决定要对付阿正,所以阿正不得不逃亡。在这个过程中,鬼见愁想要借刀杀人,却未果。
一番争斗后,阿正还是回到了监狱,不过让他欣慰的是自己的儿子十分懂事。
前言
有些人觉得苍白和贫穷就是同一样东西,再么就是表亲。
序章
阿母穿着一身黑,黑色羽绒服的拉链拉到领口处。黑亮的头发扎起马尾,头发很好,连碎发也细致地从中拢到两边,并入鬓角;穿一条露出脚踝的黑色阔口裤,苍白的皮肤里透着殷红的血色,脚踝上有一些星点的夏日蚊虫叮咬留下的淡淡疤痕;眉毛本来就细得像柳叶,她还把眉角挑得格外锋利,却更显得柔弱;淡淡的涂抹得不甚均匀的眼线下是一双不安的眼睛,看起来腼腆而有些怯;举手投足往往伴随着动物般的机警和敏感。
这是在清晨的一趟电车上,我看见了她。电车从隧道中驶出,刚刚好春光正落在阿母头上,樱花的花瓣几乎要飘进窗子里来。黑黝黝的山体笼在日光里,激起了一阵迷蒙的薄烟。透过阿母身后的窗子,可以看见一片低矮的老式民居掩映在烂漫的草木中,直耸的红杉和白杨林立,白玉兰和桃花开遍。
正是这样一个愉快的春日,在一趟愉快的列车上,我看见了怯怯如小动物般的阿母。从而有了这个故事,阿母也作为其中心意象进入了我笔下的世界中。
1 落日里洗衣的女人
阿母是个女佣,这不消说。从她十三岁起就在别人家里做工,总是低眉顺眼的,像一头温驯的梅花鹿。这么说是因为她身上平和的气息里总有股子桀骜的野性,她不说话,但你会觉得她自有一番心事。她见了人笑得很浅,像她的皮肤一样几乎看不见颜色。
十三岁时母亲把阿母送进主人家的大门时,苍白的病容上挤出一丝愁苦的笑,再三叮嘱阿母在别人家里的处事规矩,并向人家道谢,请求人家关照自己的女儿。她回到家后将要独自面对那凶狠的丈夫,平日里不说话,偶尔饮酒,酒醉便会发脾气的丈夫。
春天里清扫院子时,老人告诉她,春来,你当亲近风。于是阿母闻到了风里的气味,这与在那个木柴作门,土墙漏风,仅有一个泥糊的熏黑了的灶台的家里不同——在家里,她只闻得到烧柴火的糊味儿,和屋子里老朽的物件的陈味儿——而在这干净的院子里,阿母闻到了各样花的香味,并沾着清晨的露水。她的鼻子很灵,很快便能凭气味认识各种花——刺槐,紫荆,乃至开得最多的桃李等等。再之后,她能闻出一天里不同时分的各样气味,早上沾湿了的凉气,午后疲倦的暑气,晚间沉积下来的热烘烘的尘土味儿混合着炊饭的香气。她因而感受到植物、动物乃至房屋与苔砖在一天里不同时刻的心情。
在头几年里,阿母只是做着活儿,不发一言,沉浸在与事物共情的乐趣里。主人家里也都喜欢她,喜欢这个安静快活的女孩。他们把她当自己家的孩子来看,让她上桌吃饭,有时还同她打趣儿,问她要不要去读书,而阿母向来只会报以羞赧的笑。当有时家里的牲口找不见了,阿母会难得的主动请缨,她每每从风里飘来的草味儿中,从傍晚溪水与树木湿凉的气息里,探察到动物的气味儿——有时是一头牛,有时是几匹马。
在河下游的高处有一个山包,覆满青草,一条铁轨从中穿过。阿母在下午稍稍凉快些时抱着一盆衣服到河边来。她从太阳温情脉脉,仍有余热的时候一直洗到太阳完全落下山去。她不消抬头便对太阳的位置变化了如指掌,只因吹在脸上的风使她感知到空气在逐寸逐寸变得轻柔。
满河的余晖里,火车的轰鸣在细风里飘散,阿母在小小的码头上洗衣服,旁边停泊着一些木船。她一边洗,一边拿鼻子贪婪地嗅着这草地上,河岸边,一缕一缕从山包那边飘来的气味儿,直到太阳落下山去。她很喜欢这项差事,花一整个下午洗衣服让她觉得十分自在。及至天黑她回去时,身体里灌满了三月里的风,脸上沾了夕光春水的点点湿香。
回到院子里,阿母把衣服晾好,这时才觉察夜里的凉意已经漫上。饭后照常是主人家八岁的小儿子在读书,这时阿母就特意在内屋收拾整理,为的是听一听那书上的内容。有时是古体诗,有时则是一些近代散文,有带着雨气的巷弄,有老房子上的爬山虎,有开着花的瀑布——在阿母听来,那童稚的声音里仿佛带有一种悠扬深远的芬芳。可在人家问她要不要上学去的时候,她又总是不作回答。她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她已有自己的老师——自然里浮现出的种种气味,令她获益匪浅。她认为这就是自己赖以生存和学习的途径。
直到那一天她在半山坡上碰见了那个疯子——那个戴着眼镜,连疯态也斯斯文文的男人,她才重新考虑起生存与认知的命题。
2 与狗对吠的诗人
当他坐在返乡的火车上望向窗外时,仍然是穿戴整齐的教书先生形象。他的红色粗纹毛衣衬在袖口已磨破,露出里子的灰白格子西装里显得太过簇新,领结是没有的,衬衣领子就那么敞着,像一口干枯的井,滚动的喉结带着饥馑与不安。
火车驶上山坡,在一片丰盛的草地里进发。就在此时,他在车窗上所映出的自己的面影之中,见着了那张在余晖里的码头旁给映红了的脸——有如一阵热风吹在了面上,他的喉结微微颤动,面膛显得愈发红了。
阿正在镇子里最初是受爱戴的,但这种出自陌生感的礼貌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只因他在与人交际中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缺陷——除了课堂之上,其余时间他讲的尽是些乡亲们谁也听不懂的话,又很固执,从来不具备平和自身的能力。他的脸本来就红,一跟人争论就更红得像被煮熟了一般。这种种特征显然使他成了那片土地上的百姓们拿来作为笑柄的最佳素材。因而尽管他平日里话很少,但对他感兴趣的人却越来越多。大家猜测他的过往,猜测他惹下了怎样的祸事,猜测他阴郁性格的成因,最终大家得出了结论——他肯定是读书读傻了。
“要是一个人足够成熟,那么他先想的应当是填饱肚子,而不是读劳什子书。”这是农民金德顺的观点。
整日在镇子里闲逛的高二狗(大名建国)不同意老金的看法,他说:“读书是有用的,读书人首先要比庄稼汉好过些。但书读到一旁去了,没有读到门子里,那书就只会给自己添堵了,它们就成了一门坏亲事,像纠缠不清的土女人。”
两个月后的一个早晨,空气干爽宜人,阿正这天没有出现在学校。他一大清早只穿了件衬衣就出门,开始踱步在镇子的每个角落并正声朗诵他的诗歌。他那张白白净净的苦相的脸,那些荒诞不经的诗句,终于将他从回来不久便在镇子上引发的滑稽剧目推至高潮,乡亲们终于不用揣度他那些含混不清的话语及其背后的人生了。至此,阿正从镇子里的一个人变为了融入镇子文化的一部分象征。
对于阿正的诗朗诵,居民们刚开始颇感兴趣并与他互动,后来就不堪其扰,像轰赶野狗一样轰他。更令大家感到烦扰的是,阿正喜欢偷喝别人家里的凉水。他时常在半夜翻过院墙,偷喝别人家里的井水,也喝木盖子封着的陶缸里的凉水。他喜欢放了些时候的水,饮用的时候必定用瓜瓢取水;他喜欢月光下的水面,当瓢打破水面的平静时,几颗星星在瓢里闪耀;他舀了一瓢并不急着喝,而是坐在井窝子旁,先闻一闻水的味儿,然后悠悠然举起瓢——似乎在和月亮“举匏樽以相属”——接着一饮而尽。据福克纳的启迪,凉水就像是诗性为接引他而设的祭坛;
阿正每天上午做完他的诵诗巡回后在下午就开始了另一场紧张刺激的实践剧目——与镇子上的各种动物竞赛。他在街上见着任何大型动物,都会冲上去企图骑在它们身上——像个斗牛士那样,他企图驯服所有可以承载他重量的动物成为自己的胯下坐骑,不管它是牛是马,还是猪狗什么的。值得一提的是阿正与狗对峙的过程,他具有特别的技巧——鉴于狗的攻击性,他并不会一上来就试图骑它。他首先是与它对视,等狗开始躲闪着往后退时,阿正就追上去,像条凶狠的狗一样跟在后面吠起来。这是大家伙儿对阿正的大部分行径都失去兴趣后仅有的保留节目,每当阿正当街与狗对吠,路过的人必然在旁边驻足观看,并给阿正加油喝彩。一旦阿正进入了追逐环节,人群也会随着竞赛场地而流动——相当快速的流动。最终阿正成功骑上了一条狗,大家就一齐为他叫好;如若失败了,大家也流露出发自内心的惋惜。
对于小型动物而言,阿正则只是一味地驱赶它们,将它们赶到这里来那里去的。他不与它们交流,只是“o-shi”“o-shi”地驱赶它们。看得出来,他对它们兴致不高,因为在表演的时候出工不出力。
唯一的好处在于,自从阿正化身为神的儿子整日活跃于镇子各处后,他终于不再沉默寡言——他开始活泼地、欢快地用谁也听不懂的语言与每一位种地或牧羊的人亲切交谈。
3 风中摇曳的火红面庞
在七月季里,种植玉米的农民们开始焚烧秸秆,以赶上下一季的种植。淡淡的烟飘进晚风中,带着一种燃烧的熏香,阿母喜欢在傍晚时分闻见它们。在夏天,阿母开始上山挖野菜,拾干草,这又是个顶好的差使。上山时她只挎着一个小竹筐,拿一把小锄子,不管是草药、野菜还是可食的藤茎,她都有条不紊地将其从黄土中起出,连根放进自己的筐里。有时她会带着一些镇上的孩子一起去,在不上学的日子里。孩子们总喜欢互相比赛,讨阿母这个长几岁的领头人的喜欢,奋力地在山坡上来回跑着寻找,一边兴奋地抓着几株在风里飘摇的植物如至珍至宝向阿母跑来,将其扔进她的筐子里。
阿母挖累了会取下腰间的衬布,在平坦处铺着坐下,拿手帕擦擦汗。她眯着眼从山坡上往对过望,只见铁轨顺着山脊蜿蜒而下,像一条清亮的河流似的缓缓流入开阔的平原,在丰美的草地上伸向远方。和风吹拂使她的目光愈加锐利清晰,流汗使她沉静,她就那么依着性子望着,一边在悠远的冥想里不知所往。
平静在阿正出现的那天下午被打破——以往他的活动区域仅限于镇子里,这天他却走上青翠的小坡,将此视为遗漏的辖区,力图将文学思想布施到这片未开化的土地上。当阿母望见他时,他正被孩子们围在中间,如同动物园里的大象。他穿着自己那件已经污黑的粗纹红毛衣,没穿外套,歪带着眼镜,黑硬的髭须蔓延至喉结上,一边踩着点儿的缓缓行进,一边将手背在身后视察这片未来过的疆土——他早已忘了自己还能坐火车时的事情。在细风里他不再慷慨激昂,转而轻声呢喃着自己的诗篇,并拿出手指指点点。孩子们就随着他的行进始终围成一个圈,笑着冲他叫嚷。
那张斯文的脸上面色苍白,镇定自若地睥睨着四周的顽童们,对他们的嬉戏不予理会,只管念着自己的语言。接着,他看见了阿母,先是一怔,那神情活像经了一道闪电。接着他丢下四周的孩子们,以平日里与牛马竞技的速度朝阿母冲过来,孩子们吓呆了,站在原地;阿母也本能性地丢下手里的东西跑开了。阿正跑到阿母的小筐旁停下,拿起里边的野菜和藤茎一通咀嚼,发出了喝凉水时的赞叹。他不再看阿母,甚至坐下来开始慢慢享用,那神情平静地俨然一位休息日在家人齐聚的餐桌上进餐的一家之主。
阿母就站在远处,任凭这位强盗将自己一天的采摘都吞进腹中,连同根上粗涩的黄土;孩子们站在另一边,看得入了迷;只有中间的阿正浑然不觉,在一片渺远的意识土地上咀嚼着本不该是人吃的叶子。这时风轻快地溜过,吹动了一丛丛生长在沙土里的天竺葵。
4 失落的母牛
从那个下午后,阿正的午后活动开始有了单双日之分,这就意味着大家的动物竞赛只能两天一看了。在镇子里格外安静,不再鸡飞狗跳的下午,阿正在山上生机勃勃地进食着植物。最终,他选定了自己的专一食物——天竺葵,它们肉质的上部植茎总能令他大快朵颐。他总是静静地坐在那儿,一边咀嚼,一边含混不清地嘟囔着。当阿母望向山头那边时,他始终专注于脚下手中的天竺葵。
阿母并不避开他,还是照旧上山挖药草野菜——当然主人家里也奉劝过她,一如那些孩子们的父母从那次后就严令他们再在双日上山。相反地,阿母总是呆在离阿正不远的地方,像是看护着他,免得他掉下山去似的。她怜悯他,就跟怜悯花草和牲畜一样。她于这些生命有一种超脱于人之外的柔和感知。她认得这坡上所有的植物,并能从微风中一一辨识出它们的气味,连同它们在牛的口腔里被嚼烂时的清香。
不过阿母总得时刻警惕着,因为阿正时而会跑过来抢夺她的小筐。阿母总是在干着手里活计的同时,不时朝阿正那边瞥一眼,确保他没有发现自己。
进入八月份里,阴雨多了起来。不期而至的暴风骤雨总令牲口们仓皇失措,疾奔走散。因此,雨季里阿母的担子就重了起来——她时常要在雨后找寻走失的家畜,以解决各家各户的请求。下过雨,空气密度变大,所有的气味都被打湿,阿母的味觉反而愈加明亮清晰,茉莉和桂花的湿香使她觉得自己成了那个走进正厅,在饭桌旁读书的人——她亲自读起了那些雨中的巷弄、芭蕉叶子以及古体诗歌,并亲手触摸到那些柔软的芬芳。在无数个诸如此般的雨后黄昏,在溪边寻访家畜的日子里,阿母遇上了那个永恒性的瞬间。
小雨仍断断续续的黄昏里,阿母应家住三街的农民老犇之请到北坡找他未归的一头牛。当阿母走上山坡时,湿蒙蒙的雨气模糊了视线,泥土的清新直往鼻子里蹿。她静静地嗅,嗅闻那头调皮的牝牛——它差不多四个月大了——的气味儿。它断奶不久,乳臭未干,又走不远,按理说是好找的,但阿母找了两个钟头仍探寻到它的气息。直到她从山上下来,行至溪边,才在那棵已逾古稀的大榕树的华盖之下,看见了依偎在阿正旁边睡熟的小母牛。
阿正的湿发一绺一绺贴在大理石般的前额上,潦草的眉毛和胡髯连成一片,眼镜掉落在脚边,看来他最终和这个竞争对手达成了唯一的一次和解。
当阿母将母牛送回它自己家里去时,天已经黑透了。
从那天起,阿正开始在自家的一方陋室里种花。他种了大量的天竺葵以解决饮食,还种了一些玛格烈菊。他时常在夜晚与这些花对话,时而情绪激动,时而温柔如水。在一年即将过去的时候,阿母终于进入了学校旁听,而阿正开始在自己的院子里打井——一口可以源源不竭地提供凉水的井。
5 无法阅读的信件
阿母在学校的学习除了语文外并不顺利,她在算数与种植上尤其困难,尽管她可以感知植物的呼吸。唯独语文,她像是早就认识了它们似的。对于那些遥相呼应的芬芳样的语句,阿母早已熟稔于心,只需将它们以具体的文字提取出来而已。她在自己所在的班里担任姐姐的角色,这与过去她带着孩子们上山采摘时无异。孩子们喜欢她,喜欢她嘴里吐出的各样新鲜的好闻的事物,他们痴迷于那些花草和小动物,痴迷于落雨后清明的早晨和朦胧的黄昏。
在离家三年之时,阿母回了一次家。再次回到那个黑黢黢、气味呛鼻的土屋里令她不适。做工期间赚的钱已定期送至家中,供父亲去买了酒畅饮,母亲依然穿着送别她时的破旧夹袄,檩木上几根歪斜着摇摇欲坠的椽柱也毫无改观。阿母心中没有波澜,她仅仅有些怕母亲冷,便说回去后会给母亲做套新衣服寄回来。她从不怨恨父亲或其他人,这一切——所有的人在她眼里看来并不构成感情,她跟大家交谈或发生日常生活中的种种际会完全遵循“道”,也就是母亲从小启蒙,成长过程中耳濡目染的规矩。需要她怎么做,她就怎么做——当需要寄钱回来时便寄钱,主人家的孩子热下了病她便整夜在窗前摇蒲扇——这一切于她不介乎感情。她的感情全部寄存在人以外的生命上了,如花草鱼虫,如猪狗牛马,她听见、闻见、感知到它们的内心波澜,并对它们浑然不语、安然自得的品质感到由衷的钦佩,这使得她更喜欢跟它们相处——因为她可以一眼望见,清楚明白。她也喜欢野物,它们强烈的生存欲望,它们不事修饰的野性,以及它们与赖以生存的环境所展现出的高度整体性都令她心醉神迷。
在她眼里,阿正也是融入了自然万灵中的一部分。他高耸的颧骨,苍白的额头,连同四时不换的衣服都长成了一棵树似的茁壮。正基于此,阿母从写字班毕业后所写下的第一个字,便是在寄给阿正的信纸上。她确信他是识字的,从他背着手走上山坡时,从他沉静进食的姿态里,这点清晰无疑。
从她将睡熟的小母牛从阿正怀中带走的那天后,便很少在山坡上见到他了。彼时从他那遭了雷电劈打的眼镜片后死一般寂静的眼神里,阿母坚信她读懂了那个时刻自然所给予她的启示——临别时她放在他怀内的几粒种子,将装点他的花园。
阿正在收到第一封信时刚刚将他的井挖好。他钻上钻下,用从阿母那儿抢来的竹筐盛放泥土运出,并砌了一个方方正正的井沿。他所打的井从第一股水便清冽甘甜,不像其他人那样需要先把浑水抽干。这时,一封信从院墙外轻飘飘地落下,刚好落在他最得意的一盆天竺葵上。
他甚至都没将信封拆开。从那天起直至阿母来到他的花园里的那个晚上,期间他一共收到了34封信,一律地没有署名没写地址——封面一尘不染,白璧无瑕。这些信无一例外都被他扔进花盆里沤烂,做了肥料。
6 犬类俱寂的夜晚
从第一封信寄出去时,阿母开始在干活之余为母亲缝制衣服。直至她把缎面的缀有荷花的外袄,以棉花混杂羊绒填充的夹袄,素净的月白内衣,玄色的轻巧棉裤乃至鞋尖绣有鸳鸯的棉鞋都一一做好时,最后一封信已经寄出了一个月有余。
对于信件寄出后杳无音讯的命运她早有隐隐的预感,现下发生的事实不过是一种印证。阿母不急不躁,只是在等待一个机会——又或是一个启示,为这件事画上一个有力的句号。当所有的衣物做完,并将其托付给门房寄回到自己家里后,阿母回到自己的小房间里试图获得可供厘清的线索。
可是她啥也没感知到,于是她只能采取直觉性的办法了——她决定找上门去一问究竟。
那个夜晚村里的狗都出奇地安静,像在谋划什么大事似的屏声静气。阿母沿着镇上的大路向镇外阿正那所孤零零的烂房子走,月光投在她的脚下,像一滩清水。她经过磨豆腐和磨麦子的磨坊,土墙外靠着几个磨盘和碾子;经过了开小卖铺的王二牛家,他家的灯总是亮到最晚,以备给晚归的人买酒喝;她走完大路,走上尘土铺就的小路,溪水汨汨的声响与细小的虫鸣共同谱成了一阵轻盈的微风,吹在阿母的脸上,使这个夜晚如夏夜一般寂静。
在弥漫着草香的茫茫平原上就那么一幢房子摇摇欲坠地在无风的夜晚躺在那儿——事实上它很小,也相当不起眼,但当它孤零零地伫立在这么一大片开阔地上时,它又显得至关重要了。阿母踏着微湿的草地行进,她的气息被夜里的凉意搅乱,她的胸脯开始起伏——自记事以来,她还从未如此激动。就这样,约莫过了一个钟头,她走到了那所小房子前头;她站定,平复自己的呼吸,像是初次到鬼屋探险的小孩子那样,以无限的好奇心和些微的惊惧推开了那扇以几根凌乱的树枝搭成的小门。
阿正此时正坐在井旁,一副有酒有菜的好生活。他在井沿儿上安放了一大碗凉水,一边就近从脚下拔起天竺葵塞进嘴里。阿母怔在门口不敢再挪步,眼睁睁看着他大口吞吃着花叶,花盆里零星的纸屑在月光下闪着耀眼的光。
阿正缓缓抬起头直视着她,眼神里不再有狂乱的诗情,也没了与野兽为伍的癫狂,他望着她就像望着月光——仿佛她是透明的一般。他那么沉静地望着她,阿母的心跳也就不那么快了。接着他缓缓起身,在没有铺石砖的土地上躺下,他的胸膛平坦得像一面帆,微微起伏着一如风和日丽的海上。
阿母在这时终于获得了迟到的启示,她走过去,与他并排躺在一起。阿正又变得像在火车上那般沉默,目光深不见底,飞向邈远的已无法考证的记忆之中。
7 电车上
阿母生平第一次去往更大的城镇是在她二十岁的时候。她坐在火车上时已嫁为人妇,穿着黑色的唯一一件羽绒服,她的脸色苍白如初,但嗅闻万物的能力早已因久置不用而消失殆尽了。
她要到医院去,开一张显然无法奏效的药方。她想要治疗阿正的精神问题——他现在已不再整日吟诵诗歌或与牲畜角力了,但他出现了一个关乎阿母幸福且伴随风险的问题。这个曾经的诗人在食用正常的饭食并好好穿衣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我将拒绝与你行房,永远不会上你的床。”
无论镇里爱护着阿母的人以怎样的理由企图游说那位斯斯文文的读书人,他都岿然不动。无论顶受多大的压力,他也不肯吐露这一铁石心肠的固执背后的动机。有人给阿母出主意让她去城里的医院看看,那里有专治脑子问题的医生,如果她足够诚心,没准能带回一张药方。当然,从成婚那天阿正回到他破旧的房子里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踏出院门一步。
阿母其实对于阿正的这一决定并没有太大的异议,她虽然无法理解,但打心底感同身受。这是一种越过动机透视灵魂的共鸣,她能感知他的心并归入其内里,就像一条河流汇入了海洋。但她担心他的不正常在这一行为外给他造成更大的未知的伤害,她只能感知到他的心之所在,但却无从得知其间的内容为何。所以,求医也罢,求神也罢,阿母总是试图做一些实质性的填补,不至使自己怜悯的心空无一物,落在风里。
从他们结婚伊始,阿母就探察到自己内心的变化——她对于事物罕见的洞察力,鲜明的嗅闻感官均无迹可寻,连神谕的启示也再未出现。她无法再从微风中辨出栀子、大丽花的气味,也无法再从细雨里辨出一头小马或一只母牛的所在。从她赠予阿正那几颗玛格烈菊的种子时,她便已经将这份能力一同交给了那个疯掉的诗人。这种子里蕴藏着预知事物的秘密,故而阿正在收到第一封信的当晚便将信件丢进了花盆里——他无比清晰地感知到这些信件早已注定的宿命,亦毋庸置疑地看到了阿母在数月之后的晚上站立在门口时惊惶的身影。因此他早早地准备好凉水与花草,以在她进门时教她看清楚自己的实质,一个生食草木的牲口。但宿命般的悲哀又向他展示了阿母将会看到的形象——一个至纯至净的灵魂。
因此,阿正拒绝玷污她,以此保证她永世的清白,保证她通晓万物的灵魂不至受到一丝丝的磨蚀。在预兆的彼岸,这是他看到的终结其宿命的唯一法门。
而当阿母坐上那列火车之时,阿正花了整个上午将所有的天竺葵连根拔起,都投进了自家的井里,并以黄土掩埋封平了井口。他将自己置于井旁的土地上躺平,喉结滚动,领口大敞,流下了眼泪。
而阿母坐在春天的电车上,坐在我的对面,对此般种种,全然不知。
1991年6月22日,林岭东执导的《监狱风云2》在暌违四年后,终于上映。作为《监狱风云》的续集,《监狱风云2》不仅保持了前作的一贯水准,而且将视野推向了更广阔的领域。
《监狱风云》还局限在囚牢之内的方寸之地,《监狱风云2》则将地域延伸到牢笼之外。除了继续表现监狱内的明争暗斗、尔虞我诈之外,更加注重人性,父子之情、母子之情、兄弟之情、知己之情,都表现的淋漓尽致。
没有说教,没有剖析,没有直面抨击,导演林岭东只是用镜头记录一个个瞬间,一个个画面,言外之意都留给观众自我想象和思考。
这是一部极具野心的作品,只可惜当年的票房成绩不佳,只收获了2450万港币,位列当年香港十大**榜最后一名。
也可能是票房不理想的缘故,《监狱风云3》一直没有开拍,如今导演林岭东已经过世,许多参演的演员也已不再,想要一睹《监狱风云3》的风采,恐怕是今生无望了。
1、教育意义重大
监狱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有去过这个地方。监狱,就像一个很神秘的存在,总是能引起人的兴趣。
监狱里的犯人是如何生活的?监狱里的犯人是如何服刑的?会不会遭到虐待?会不会受到委屈?会不会被狱警公报私仇?会不会拉帮结派?没有进过监狱的人,总是会联想到很多。
《监狱风云》的意义就在于它给人以警醒,让观众在观看完影片后,对监狱有一个发人深省的认识。
在**中,犯人并不是想象中那样,老老实实坐牢,老老实实服刑,好好表现,就能顺利出狱的。
监狱就像一个小型社会,一个小型江湖,一个小型动物园。里面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南腔北调,大吃小,强欺弱,生物链鲜明,关系网遍布。
没本事,没实力,没势力的,注定是待宰的羔羊,受欺凌的对象。不说狱警如何如何,单是共处一室的犯人,就够你受的。帮派林立,各自占着山头,想欺负你就欺负你,想羞辱你就羞辱你,让你生不如死。
也许现实中的监狱不是这样,但最好不要犯罪。正所谓死不入地狱,生不进监狱。好好在社会上活着,享受自由的风,温暖的阳光,不比在牢笼中强一万倍吗?
2、令人动容的亲情、爱情
一个人犯了罪,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犯人受到惩处是应该的,但在每个犯人背后的家庭却要承受无尽的痛苦。妻子在等丈夫,母亲在等儿子,小孩在等父亲。眼巴巴,望眼欲穿。
周润发饰演的阿正,因为误杀妻子锒铛入狱。他本来恨妻子偷偷接客,但当得知妻子接客是为了自己还债时,阿正感到很自责。因为自己嗜赌成性,害死了妻子。
妻子死后,阿正服刑。年事已高的母亲带着幼小的儿子,日子很艰辛。阿正本来可以正常出狱的,但因为帮助卢家耀,咬掉了杀手雄的耳朵,所以刑期延长。
在这段时间,母亲去世,钟阿正得知后,想要请假替母亲去办丧事。但鬼见愁不许,所以阿正只能在狱中祭奠母亲,这一幕感情细腻,令人看了很动容。母子之情,通过一次祭奠,表现的淋漓尽致。
母亲死去,儿子孤独无依,被送到了孤儿院,父子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为了儿子的未来,阿正再次向鬼见愁请假,但鬼见愁还是不允许。无奈之下,阿正只好越狱,通过沟通,父子之间的感情修复。
阿正本可以跟龙哥一起回大陆的,但为了儿子,他暴露了身份,最终被抓回监狱。《监狱风云2》细腻之处就是在于表现犯人背后的亲情,关注犯人背后的温情。
3、动人的兄弟情
在狱中,阿正是个老油条,老混子。做了多年的牢,对牢里的规矩门清。他懂得怎样跟各式各样的人物打交道,懂得怎样在险恶的环境中自保。
所以他虽然不是各帮各派的人物,但各帮派的老大都很给他面子,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都帮助他。
阿正被骷髅头追杀时,盲蛇挺身而出,救了他。阿正被火石刺杀时,傻标及时出手,救了他。阿正逃命时,又是傻标救了他。能在险恶的境遇中一次次化险为夷,阿正全靠有义气的兄弟罩着。
跟龙哥之间的情义更是令人动容,面对警察的围追堵截,两人逃出生天。暂时获得了自由,他们脱光了衣服,在瀑布中洗澡、游泳,脸上洋溢着动人的笑容。
两人一起摘果子吃,一起拉屎,互相嫌弃。两人一起在坟地喝酒,一起畅谈人生。龙哥感慨这一辈子都在逃,从南方逃到北方,又从北方逃到南方,再由南方逃到香港,生活从来就没有安稳过。唯一安慰的日子,居然是在监狱的时候。
酒越喝越浓,话越说越多,天地茫茫,何处是家,龙哥悲哀的感慨:“天是棺材盖,地是棺材板,喜怒哀乐事,全在棺材中。”满满地宿命感,让人听了也不胜唏嘘。阿正看到一脸丧气的龙哥,说到“既然如此,何不快乐的进棺材呢?”
阿正被警察抓住后,龙哥本可以不管他死活,逃回大陆。但为了防止阿正被他那帮兄弟打死,他毅然决然回来自首,令人感慨这义气。
身为犯人都如此讲义气,鬼见愁这样的狱警,实在是渣到了极点。犯人都有的良知义气,他一点没有,恶有恶报,最后被阿正弄瞎一只眼睛也是活该。
4、永远出不了狱的阿正
在第一部《监狱风云》中阿正因为替卢家耀出头,得罪了杀手雄。在影片的结尾,彻底爆发,咬掉了杀手雄的耳朵,也因此刑期被延长。
在第二部《监狱风云》中,接替杀手雄的鬼见愁,想要整死阿正。阿正为求自保,又用牙刷插瞎了鬼见愁的眼睛,刑期又被延长。
阿正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虽然只是个小角色。但能干掉两任科长,也是厉害。有网友调侃两任科长的下场,一只没有眼睛,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真奇怪。活脱脱一出《两只老虎》的感觉。
其实阿正挺无奈的,他不是个好勇斗狠的人,也不是个惹是生非的人。他本想好好服刑,但骨子里的良知,一次次让他挺身而出,一次次又让他陷在漩涡中,引火烧身。
为了活命,他只有反抗。成了累犯,出狱遥遥无期。阿正的悲剧不是阿正造成的,要是管理房能够宽容,犯人们能和平相处,他不会这么做的。他也是个悲剧人物,也是复杂环境的牺牲品。
但好在新任典狱长跟他相识,看起来比较和颜悦色。鬼见愁下台后,狱警们对他都照顾有加,相信在努力下,他会等来出狱的那天。
两部《监狱风云》,奠定了林岭东监狱题材霸主的地位。此后的跟拍片虽多,但再难以超越这两部。如今再看《监狱风云》,除了剧情,好像也在祭奠那个逝去的时代。
在影史上也不乏以“监狱”题材留名的经典佳作,例如,让天才青年麦克•斯科菲尔德深入人心的美剧《越狱》;忠告观众要始终心存希望,不要被体制化的无冕之王《肖申克的救赎》;在黑暗牢房中闪耀人性光芒的《绿里奇迹》。
在1987年的香港也上映了一部“监狱题材”的影片,它就是由新艺城出品,林岭东导演,集结了周润发、张家辉、张耀扬等明星的《监狱风云》。
影片将关于监狱这一封闭空间的浪漫化幻想降到了最低,这里没有智力超群的天才囚犯,没有布局数十年的秘密计划,也没有有特异功能的大块头狱友。
片中监狱是最贴近现实的,丛林法则是这里的唯一法律,拉帮结伙是最好的自保手段,任何试图明哲保身的天真之举都是孤掌难鸣,终究会被孤立至死。一部短短100分钟的影片,为观众勾勒出了一幅包罗万象又不乏细节的“监狱全景图”。
一、层层牵制的监狱生态链
监狱是一个等级极为森严的小 社会 ,不同阶层有着不同的权力和责任,监狱对犯人的管理,以及犯人自我管理的秩序就是依靠这层层严苛的等级秩序实现的。自上而下分别是:
第一阶层,“太平绅士”。这个对大陆观众有点陌生的名字,实际源自香港在英国殖民期间的一个特殊的司法辅助制度。
“太平绅士制度”源自十六世纪的英国,英文名称为:Justices of The Peace,简称JP,意译为“和平公正人”或“治安推事”,后来才正式命名“太平绅士”。早期的“太平绅士”多为英国人,1883年黄胜才被任命为第一任华人“太平绅士”。
在香港的 历史 上,他们甚至拥有过司法大权。这也是片中,即便连监狱长也要对“太平绅士”忌惮三分的真正原因。
第二阶层,典狱长。他无疑是监狱中的最高权力核心,手下有一票管理层,包括教化科科长、保安队长、监狱医院院长,都直接对他负责。他同时也是监狱内的最高监督,每天都会来到牢房巡视,接受犯人们的投诉和举报。
“太平绅士”和典狱长属于整个体系内的最高阶层,距底层犯人遥远,很少与他们接触,所以也自始至终态度都温和有礼,希望维持表面的和谐与稳定。
第三阶层,监狱管理层。包括保安队长杀手雄在内的监狱管理层,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管理犯人,保证监狱中的一切按照规定正常运转。
因为整日都要和诡计多端、野性难驯的犯人打交道,所以也为了维持秩序便不择手段,与狱中帮派头目进行交易,教训或陷害新入狱的犯人,都是他们可以采用的手段。
第四阶层,监狱狱警。这一个阶层是管理层中最弱势的群体,所展现出的形象趋向于仁慈和残忍两个极端。
由于他们平日里与犯人接触最多,因此很多老狱友都已和他们打成一片,有时候递个香烟,送个东西的小忙也都乐意为之。在监督犯人们与亲属会面时也总是会网开一面,让他们拥抱拉手。
但另一方面,由于在监狱中地位最低,狱警们从来只是奉命行事,面对犯人之间的斗殴,只要没有长官的命令就绝不上前阻止,在得到命令后又会毫无怜悯地举棒殴打。
可以说,这些狱警既流露出了人性中怜悯、友善的一面,又具有被监狱体制“物化”后的冷漠与残忍。
第五阶层,囚犯大佬。以大傻、大咪和傻标为代表。他们一般都是服刑时间比较长的囚犯,因为想要在身边拉拢一众铁杆儿兄弟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
同时,他们自身也必须拥有罩住一方的实力,要么能打能抗,要么和保安队长有过硬的关系,要么就极为讲义气。
这些在囚犯中自然出现的大佬,也就成为了狱警和普通犯人之间的中介人,狱警通过询问这些大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取狱中的各种小道消息,但也要相应的给予他们一些特权和优待。
即便都是大佬也性格各异。例如片中的大咪就是左右逢源型的大佬,他一方面拉拢兄弟,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讨好保安队长杀手雄,为此不惜出卖新人。
而傻标则不同,他的行事原则是“义”字当头,他拉拢兄弟的原因是为了团结起来对抗蛮横行事的狱警,保障自己人的利益。
第六阶层,也是最后一个阶层,就是普通囚犯,以阿耀和阿正为代表。他们又各自代表了两类普通犯人群体。阿正代表的是,见多识广、经验丰富、处事灵活,又不想挑大旗,占山头,只想明哲保身,靠着忍一时风平浪静的处世哲学,安然熬过这段牢狱生活的人。
而新来的阿耀,则代表了,那些入狱不久,还没有完成思想转换,想着用自己在外面世界的价值观在狱中为人处世的菜鸟新人,则难免要被教训。
二、庄家耀——入狱菜鸟成长史
庄家耀是影片的主角之一,也是全篇的线索人物,编剧让观众借助这样一个和他们同样对监狱一无所知且充满担忧与恐惧的角色,引入故事,走进高墙铁网,这无疑是一个精巧的设计。
初来乍到的阿耀,由于不懂“规矩”,在狱中屡遭刁难,处处碰壁,使观众也更容易见自己代入其中,与角色一同经历炼狱折磨,实现成长和蜕变。
阿耀本是一个公司的美术设计师,一天父亲的水果店遭到混混的骚扰,他为了替父亲出头,便上前与几个拿了东西不给钱的流氓理论,结果在争执之中,阿耀一脚将一个混混踹到了马路上,混混在意外车祸中丧生。阿耀也因过失杀人被判入狱三年。
初入监狱的阿耀就像个孩子一样什么都不懂,他像信任老师一样信任监狱中的狱警和医生,认为相较于身边犯下种种罪行的狱友,他们才是更值得信任的,而自己则是怀着一片善心办了坏事,在良心上是无辜的,因此他也根本不懈与周围的犯人为伍。
于是在,阿正来到医院后,从身上掉下了三支香烟,他让阿耀帮他藏一下,但阿耀看了一眼医生后便怯懦地无动于衷。可是,他不知道在这里待的比他久得多的阿正自有一套游刃有余的应对方法。
后来,阿正还故意向医生要求用自己午饭中一块比较肥的猪肉来调换阿耀瘦一点的猪肉,以此给阿耀一个下马威。这也让阿耀明白,在监狱中只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是远远无法生存下去的。因此,后来阿耀在监狱爆发内乱后,才心甘情愿地跟着阿正混。
但是要想在监狱中生存下去,阿正需要学习的还有太多太多。在调到洗衣房和阿正一起工作后,阿耀又一次在不知不觉中惹火烧身。他看见了监狱中一个大佬大咪的手下细B拿了阿正干活用的剪刀,就当面向阿正指认对方,结果被大咪威胁。
这一次,阿耀又吃了耿直的亏,他以为在监狱中还可以像在外面一样仗义执言,路见不平。
结果却让狱中大佬大咪记恨了自己。很快在一次例行的囚室搜查后,大咪诬陷阿耀出卖了傻标的兄弟,说那些水房里发现的器具是他的小弟们的。结果,阿耀当天晚上就被傻标教训了一顿。
但是大咪并不想就此放过这个“多管闲事”的阿耀,他继续在洗衣房骚扰阿耀,说为了补偿自己小弟被加了刑期,阿耀必须进贡香烟来补偿。但阿耀当天正巧因为在亲属探视时,得知女友要去英国读书,因此心中也正烦闷无比。
正巧大咪来威胁,两人就起了正面冲突,大咪手下的一众小弟一拥而上,阿正为了保护自己的小兄弟也加入了战局。两人在迎战众人时节节败退,受了重伤。这次阿耀又明白了,此后面对挑衅时不能意气用事,能用谈判解决的就绝不用拳头。
最后,在狱中各位大佬掀起的“罢饭”抗议物价过高的行动中,面对保安队长杀手雄的威胁,阿耀本来会照着往常的惯性,屈服于权威,跟他去厕所,人气威逼利诱。
但是一旁的阿正即使叫住了阿耀,说千万不要去,因为阿正知道如果阿耀去了厕所,那杀手雄就又会重蹈覆辙,将告密的罪名安到阿耀的头上,到那时要报复他的就不仅是傻标一个大佬了,而是监狱中所有的大佬,那这个年轻人可就再也别想走出监狱了。
这一次,阿耀从阿正身上学到了,在关键时刻即便是权威,为了自保,该得罪也必须得罪。
片尾,阿耀在经历过三年的牢狱洗礼后,变得比往日更加成熟、稳重。他已经从一个菜鸟成长为了一个真正的 社会 人。相信监狱给他留下的不仅是一身伤痛,也有为人处世的经验、道理。
三、钟天正——狡黠又不失原则的监狱老友
如果说阿耀是影片中线索式的人物,那阿正无疑就是整部影片的灵魂人物。他初登场时就一条腿打着石膏夹板,拄着一根拐,但是周润发却将阿正这个人物从骨子里散发出的生命活力表现了出来。
在观众看来,阿正进入医院病房的镜头,仿佛不是一个瘸了一条腿的病号,而是一个充满艺术气息的舞蹈家,自信地漫步在自己的舞台上。看着这个人,你就会感到他不会被任何事情压倒或击垮。
阿正的出现不仅拯救了阿耀的监狱生活,也拯救了期待精彩剧情的观众。试想,倘若整部**只展现阿耀在监狱中像是无头苍蝇一样在狱中四处碰壁,艰难度日的生活,影片尽管也能反映出监狱生活的部分真实,但也未免太过无聊、沉闷。
好在有阿正这样狡黠、精明、灵活、机智的人物出现,影片后面的剧情才变得值得期待。看到阿正与阿耀的结识,观众们实际上就已经能够猜出,这对难兄难弟要像维吉尔带领但丁一样经历一番曲折、艰难的炼狱之旅了。
在阿耀和阿正经历了洗衣房恶斗后,两人被关了单间禁闭,期间阿正安排自己的狱警朋友阿强将一把自己刻上了字的塑料椅子送个了隔壁单间的阿耀。
上面写着两句话: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是阿正的这种道家的处世哲学,是他多年来能够在各方势力间游刃有余的秘诀。
但是阿正虽然这样教导阿耀,但他却没有将这个道理贯穿始终。在影片结尾爆发的囚室大战中,面对大咪和杀手雄的挑衅,多年以来阿正在狱中积攒的委屈和愤怒彻底爆发了。
阿正不仅将大咪锁喉到昏死状态,更是将身为保安队长的杀手雄的一只耳朵咬了下来。此时,这个陷入癫狂的囚徒和此前的那个整天嬉皮笑脸、油腔滑调的阿正简直判若两人。
那么究竟是什么促使阿正放弃了自保,不惜舍身犯险呢?那就是他和阿耀之间的兄弟情义。**的片尾曲《友谊之光》就是歌颂情同手足般的珍贵友谊的。
阿耀初遇阿正时还是个未经世事、不知深浅的傻小子,但阿正却能从他身上看到希望,看到对善良、正义以及外面世界的向往。于是两个人便渐渐地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
在“罢饭”事件中,杀手雄本来打算诬陷阿耀,但聪明绝顶的阿正识破了他的诡计,为了保护阿耀不惜引火烧身,让杀手雄诬陷自己告密。
另外,在片尾的囚室大战中,阿正知道他们俩今晚凶多吉少,如果不拼死一搏,可能谁都没办法活着出去,于是他彻底释放了自己的暴力和野性与大咪、杀手雄全力相搏。
可以说阿正自始至终所做的所有选择都是处于理性思考,但唯有一件事情他是依据自己的感性判断做的,那就是与阿耀成为兄弟。
01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女人都无法抗拒男人的情话,希望自己喜欢的人每天都在自己的耳边说情话,把自己捧在手心里疼着,爱着。
但并不是所有的情话,也并非是任何时候,情话都有效。
如果想要让自己说的情话感动女人,首先要考虑清楚女人需要的是什么。爱一个人就要懂她,要知道她想听什么样的话,就会很容易抓住对方的心。
其实对于女人们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男人的花言巧语的情话,而是男人是否有那份心。
虽然说一句简单的“我爱你”,并不能让女人感觉到温暖,但只要你把这份爱化作实际行动,女人的心就会被你感化。
但如果男人选择在恰当的时候对女人说相应的情话,女人依旧会对你倾心,因为你这些话对她来说就是动力,而这就相当于在你困难的时候,得到了女人对你无条件的支持。
因此,男人的要明白,在女人眼里,在以下的这几个时间段里对她说情话,会更容易撩到对方。
02
乔乔是一个长相一般的女孩儿,但她有一手好的化妆技巧,经常把自己化的美美的,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乔乔卸妆后的样子,正因如此,乔乔一直害怕卸了妆之后的自己会被人嫌弃。
阿正暗恋乔乔已经很多年了,他似乎明白乔乔的心思,但他并没有捅破两个人之间的窗户纸,而是经常陪伴对方。
就在前一段时间,阿正突然对乔乔说:“你素颜的样子也很美”,这似乎是乔乔第一次听到别人夸她素颜的样子,心里莫名的开心,伴随这样的氛围,阿正像乔乔表白,最后两个人携手走进了爱情世界里。
每个女人都想成为世界上最漂亮的人,但并不是颜值上的美,而是成为自己在乎的人心里最美的人,无论是上妆的自己还是卸了妆的自己,都想得到对方的夸奖。
况且,每个女人都是走进自己家后才会卸掉自己的妆,既然女人愿意让你看她素颜的样子,就足以证明女人把你当成了自家人来对待,而这个时候的她会非常容易被那些情话打动。
那么,男人可以在女人素颜的时候说一些应景的情话,这样你的追求会事半功倍。
03
小茹是一个不甘于一辈子生存在农村的女孩儿,满腔热血的她选择走进大城市,感受一下真正的生活,正因为她的勇敢和努力,使现在的她,梦想和婚姻都很美满。
不得不说现在有很多女人放下自己娇弱的心态,走进复杂的社会,为了自己的理想,选择远离家乡。
俗话说得好家是最温暖的港湾,如果不是现实所迫谁都不愿意离开家,去一个陌生的城市。
如果你对身边某个女孩儿动了情,想要给她一个家,那就在她最需要温暖的时候,告诉她你想给他一个家,给她一个避风的港湾,她的心就会暖暖的。
那么,这一句:“有了你,我们就会有一个家”,虽然这句话很平凡很简单,但在爱情世界里,能让女人感觉到在你心里她还是很有地位的,女人就会给你更多的信任。
所以,在女人想家的时候,男朋友的这一句:“有了你,我们就会有一个家”,会很容易把女人撩到手。
04
每个人的一生都很坎坷,很少有人能够顺顺利利地走下去,即便是被爱的人疼着护着的女人,也很难做到。
很多男人可能觉得追求心爱的女人太难,但男人是否想过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在女人最困难的时候,希望爱的人陪在身边,快乐的时候,希望有人与之共享。
因此,无论是女人因何伤心流泪,男人的一句:“相信我,我不会让你在流泪,哪怕是感动的泪水,我会全心全意地爱着你”,这句话相对来说是比较深情的,但现实生活中很少有男人能够说给自己追求的人听。
而在女人的眼里,你的这句话却是让她动心的关键,她能够从你的这句话里听出来爱的重量,自然就会对你放下戒心。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1去了图书馆四次才借到《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这本书,所以一拿到手就迫不及待地翻阅。上了年纪的书本斑斑驳驳,我翻得轻柔,生怕稍微一用力它就散架了。
才开篇就发现成语误用,印刷也不精细,漏字错字,直让我吐槽。女主的性格更是不受我待见,自傲、自负,还有点小邋遢,然而因着朋友那句“看完后感触颇深”,还有我喜欢有结局的故事,于是又逼着自己看下去。
然后的然后,郑微也不讨厌了,才发现她真的是我们的缩影:高中上来的优越感、轻狂,都把这里当做我们施展拳脚的天堂。我们每个人都有,只是有些人表现的明显,而有些人隐藏的深。
然而很少有人有她的坦率,有她的勇敢。我们大多数把自己的想法藏在心里,更不会如此高调又不顾一切的去追一个喜欢的人。她始终是书里的人物,是主角,而现实有太多顾忌与束缚。我们都只是自己的主角,在别人的世界永远只是配角。
郑微轰轰烈烈的爱情最终失败,然而正如她所说的,陈孝正带给她的快乐一点儿也不比痛苦少,她不后悔。郑微的追求没有失败,不过是分清了一个不值得付出一辈子的人。
“六朵金花”,其实我的寝室也曾这样调侃过自己,或许还有更多寝室。阮阮是让人喜欢的,聪明,也看得透彻,却同样败给了爱情。或许她一直都该有更好的选择,可谁是谁的真命天子,又有谁说得清呢?
大学的学业与活动,作者匆匆略过。是否我们的大学也只是这样的呢?四年后的回首,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些浮光略影,谁也记不清发生过什么。
还有那棵老槐树,郑微坚持的梦想,林静没有赶上,陈孝正也错过了,她独自去见证两份逃走的爱情。而7年之后,谁也不是当初她爱的那个人,只是在寻找一个可以停泊的港湾。
这就是我们逝去的青春?不翻到最后一页,谁也不知道结局。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2我们一生里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知道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
书中的阮阮是个令人心疼的女孩子,但她又是那么的完美无瑕。她有如此姣好的容颜,如此善良的品质。为了爱情,她能隐忍的那样美好,为了家庭,她宁可放弃自己的事业,就连那个曾经背叛过她的男人,她都选择原谅他并且宽容的面对他。郑微说:吴医生不知道上辈子积了什么样的德,娶到了世上最好最好的阮阮。是的,阮菀是个好女孩儿,但世事岂能两全,我们的一生中,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幸与不幸的区别只在于得失之间的孰重孰轻。
那一天,她是带着重逢的小幸福去的。幸好,直到死,她都不会知道那个懦弱又负心的男人又用了什么样的借口来失约。她的青春在最决绝的时刻封存记忆,因此让青春不朽,爱情无悔。
十七岁前的小郑微心里只有她的林静哥哥,她一直赶,一直赶,一直赶,终于考上了林静所在的学校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3青春,多么美好的词汇。可是它随着时间的流去,始终会离我而去。
——题记
青春,对于我来说似近似远,因为我在思想上还是如小学生般幼稚,在肉体上,我已步踏入青春。自从暑假看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后,我已两眼朦胧,泪花闪烁,思想上也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变化。
我把这本书分为三部曲也称“成长三部曲”用这三部曲来诠释我对这本书的感想。
青春是努力。书中的郑微为了追上心中默默暗恋的林静,奋发向上地学习,可等她考上了林静上的大学,原本以为已经追上他了,没想到,林静已经出国了。距离越来越远了……在我们的青春里,为了自己心中的目标而加油努力的行为是美好的,即使我们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但始终成就了自己。
青春是冲动。在郑微的大学岁月里,有着和陈孝正一段美好的感情。起初是争吵,到后来冲动的郑微不断地找陈孝正要讨理,到后来郑微不知不觉喜欢上了陈孝正。她不断向陈孝正示爱,孤傲的他,也被郑微打动。就是因为一时的冲动郑微收获了她的美好,尽管最后他们没有在一起。有时,做事情主动要比被动好,至少能收获得到。
青春是友谊。阮阮是郑微大学时期要好的朋友。在郑微弄丢了从小最依赖的林静时,却多了一个叫“阮阮”的好朋友。在那个夜晚,她们喝得烂醉,即使没有她们想要得到的,但她们收获了友谊。
青春易走,郑微在青春里蜕变。在成长中患得患失,最后才知道有些东西不会再回来。我们开始慢慢成长,虽然我们还没经历过太多的风雨,但在这本书中却领悟到了许多。我愿我的青春不腐朽,我会珍惜我的青春,即使时间如箭一般从我身边射过。
致你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我的美好青春才刚开始!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4有一天,当我年老,有人问我人生的哪一段时光最快乐,也许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一二十岁的时候。那时,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因为年轻,我们有梦,关于生活,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我们放声大哭放声大笑,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那是最不懂爱情的年代,却偏偏遇见最美好的爱情,甚至值得用一生去怀恋。但一天天长大成熟的我们,青春终将成为记忆中的字眼,无论它裹挟着多少苦辣酸甜,都会不疾不徐地逝去,而这也是辛夷坞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想要告诉我们的,无论你经历过怎样的青春,当走到尽头,蓦然回首,那一瞬间你终会发现,一切迷惘与痛苦都豁然开朗,而人生已然走过,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时光。
辛夷坞,本书作者,自称办公室闲人,在青春将逝未逝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本小说,20xx年8月出版以来,无数读者为之动容,而我也是其中一个,回想书中的情节与人物,每每如数家珍:飞扬跋扈、有血有肉、鲜活存在的“玉面小飞龙”郑薇,留在了漫长少年时光里清俊温柔的林静,乖张孤僻却镌刻在了小飞龙盛放爱情里的冷峻少年阿正,陪伴薇薇走过整个青春却最终为一段本不值得的爱情香消玉殒的温婉女子阮阮,还有那本安放着与林静过往的《安徒生童话》,那段盛放了十三个月的与阿正的爱情,一切的一切,最终都与我们的青春一同被埋葬,只余下无尽的唏嘘和慨叹。我想,这本书最难得的地方在于,从这个有关青春的故事中,每个人多多少少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大学校园里亦或初入职场,年少时的我们无畏向前,敢爱敢恨,但一旦青春逝去,便再难鼓起曾经的勇气,这大约也是青春总是不断被怀念的原因,因为我们再难回到从前。
爱一个人究竟需要多大勇气?
可爱的女主人公郑薇,她的青春勇往直前、肆无忌惮,在和阿正的爱情中更是如此。记得书中有这样一段话:“ 郑微想,她毕竟比阿正幸福,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因为她爱的时候没有保留,流泪的时候淋漓尽致,在这份感情里,她没有亏欠,她的爱是圆满的。”与郑薇相比,陈孝正对爱却是那么自私和怯懦,自小在母亲的叹息和希冀中长大,一路走来他严谨客观,人生步步为营,对于爱情并未有足够的勇气。最终,他的人生高楼还是不允许她1厘米的误差,毕业之际抛弃了郑薇选择出国深造。也许郑薇太相信爱情,太执着爱情,太依赖爱情,然而这不正是年少时最最珍贵的单纯勇敢吗?另一个人物朱小北,作者对她虽着墨不多,但却令我印象深刻,她的勇气是一颗年轻炙热的心,她为爱远走他乡,看着初恋情人结婚生子,老婆去世又再婚,他以爱她的名义不与她相守,而她则选择留在广阔的西藏,她的人生因爱情而改变,堪称神勇。林伯伯与郑微的母亲,从刻骨铭心的初恋,到二十年后决议放弃各自家庭而相守,虽不惧现实舆论,勇气可佳,只是有些情感错过便是一生,唯有叹息。
只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郑薇和林静最终的相守,我更愿意理解为:天时地利人和的爱情。有人说:那个让你流泪的,是你最爱的人;那个懂你眼泪的,是最爱你的人。那个为你擦干眼泪的,才是最后和你相守的人。对于郑薇来说,一辈子爱一次就足够了,受尽伤害去跟最爱的人在一起,不如珍惜此刻陪伴在身边真心爱自己的人。薇薇尝尽阿正带给她的失望与遗憾,在等待中孤独了三年,当林静再次出现时,原以为戒掉了对他的依赖,却还是抵挡不过温柔的攻势,只是这次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只是需要他,而他恰好能给与自己想要的温度。他比阿正温暖得多,会无限包容她的一切,这,已经足够了。只有半年,她就嫁给了林静,作者没有过多描写他俩的甜蜜和喜悦,字里行间只有依赖。薇薇明白,她对阿正才是真正的爱,对于林静,只是在对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故事的最后,几番轮回,已无所谓输赢,林静赢的是他的成熟,而阿正输的是他的年少,决定郑薇最终选择的是青春的萌发与最终的逝去。
越单纯越幸福。
青春总离不开爱情,但就像郑薇说的,青春时期的爱情也许真的是一场,我们无法选择遭遇的人,也无力抑制青春萌动的情感,喜欢一个人和心动都是瞬间的事,大约人年轻的时候都曾这么喜欢过一个人,有些人得到了,有些人连开口都不曾,但同样的是那份感情都如此纯粹,没有残酷现实的重压,毫无保留,不计较得失,这些情感是我们宣泄青春的一个出口,使我们的青春刻骨铭心。就算结局还是会分开也无怨无悔,只说一句:愿赌服输!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辛夷坞用薇薇的人生告诉我们,所谓的青春也抵挡不过残酷的现实,岁月的车轮碾过,年少轻狂也终究只有一次。人生的路途还很遥远,最后的最后,我们只是接受了每一段年华都将逝去的事实。然而,这确是一条每个人都非走不可的弯路,试问不摔跟头,不碰壁,不碰个头破血流,怎能炼出钢筋铁骨,怎能长大呢?或许,当这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回想那些苦痛和挣扎,会感慨地说一句:感谢所有过往的经历,让我成长为今天的我。所以,处在青春岁月的时候,不要着急改变你的处境,越着急改变越本真不存,自我不再。你要顺其自然,用力去感受,不要拿你的现在去赌未来,因为现在一定会不在,而未来一定会到来。要知道,在你感觉最漫长的时光,可能是你最好的时光。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5原本在看过了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之后,一切虽然是有缺憾,但毕竟也不失为一个好结局,因为毕竟有比爱情跟重要的东西,有比爱情更真实的东西。虽然郑微并没有和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在一起,但她嫁的那个人也并不是不爱,并且也爱她,这样已经是够幸运的事情了。
这本书已经前前后后看过不下五六遍了,可是并没能完全放下。是否我们终将经历那样一个成长的过程,蜕去纯真,蜕去不顾一切的勇气,也蜕去了自己最没心没肺的笑容。这些美好的东西难道注定是要掩埋于时光之下吗?
虽然我从来不是像郑微大学时那样的天真无忧的女孩,或许阮阮和长大以后的郑微跟我比较相似吧,可是我毕竟是羡慕郑微那样的“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爱他就应该去追”那样的傻气和勇气。
在真正地长大之后,我们少了那样的不顾一切,学会权衡,学会比较,学会保留,在是怎样都回不去最初,在经历过才会明白,物是人非是怎样一种彻骨的痛,那样一种无力感。
说起无力感,正是在长大之后才发现自己能改变的事情,能做到的事情,能许诺的事情越来越少,那样一种欲罢不能,欲求不得的感觉,比之揪心丝毫不过。
陈孝正何尝不是这样一个已经“懂事”的人呢,所以他最后才会没有因为感情而放弃出国留学(只是在番外中才得知原来是曾旒的争取才让他又失而复得了之一机会,只能感叹造化弄人吧)。然而靠着一个交易换得的好的前途又能够带给他什么呢,他依旧得不到幸福,曾经以为那是他想要的,可是得到之后呢,依旧想要找回郑微,可是没有人会一直在原地等着你,一切仿佛命中注定般,他一次一次地让郑微等,最终就像去图书市场那次一样,他生完气转头回来找她她已经不在,爱情经不起这样一次一次的等待。曾经郑微以为,如果我付出十分他只回报五分的话那我就付出二十分,他就可以回报十分,可是总会有累得那么一天,总会有想要转身的时刻。他让郑微再等他三年,等他能给她一个好的生活,可是重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问题从来不在此,因为她从来都不会是那个最重要的,以前不是,以后依旧不会是。
可是我看到了番外,陈孝正离婚了,而林静也因为工作的关系常年不在郑微身边,我开始怀疑,林静真的跟陈孝正不一样吗,虽然男人的事业很重要,可是家庭也是一样,不应该厚此薄彼。他们的区别究竟在何处呢?
陈孝正问她等一个人三年和等一个人或许是一辈子有什么区别,就像她所说的一样:“ 当然有区别,我等他一辈子,但我知道我是他的一部分,但对于窝囊废而言,我等他一个三年又一个三年,也永远只是他蓝图上可以修改的误差。”
陈孝正依旧固执地想要搭建自己心目中那个完美无缺的大厦,可是就像他自己所说的一样,我一直很争气,可争气有用吗,争气能让我幸福吗。
我很喜欢辛夷坞的一句话,也就是求仁得仁。愿赌服输,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没什么好值得忿忿不平的,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睡一觉,太阳明早还是会升起来的。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6“我不哭,我愿赌服输。”
郑薇的青春,过的坦荡,过的激烈。其实,她亦并不是我喜欢的女孩子,她太耀眼,太明亮,在她的身上,有着太多仿佛能够灼伤人的美好,而我对这样的人群,往往是避之不及的。可是当那个女孩子在舞台上勇敢的唱起歌谣时,当她红着眼睛说,我不哭,我愿赌服输。那一刻,我的心仿佛跟她一样疼。
她让我想起我的青春。是,谁的青春不曾这样衣衫烈烈,神情倔强,穿街走过。
在郑薇的歌声里,时光仿佛回到很多年以前,那个时候,喜欢班上一个李姓少年,他消瘦,寡言,学习成绩优异。后来我想,也许年少时我们喜欢的人总是大同小异的。也曾有过和郑薇一样相似的死缠烂打,寄书信,和周围的人坦诚对他的好感,在放学的路上跟着他,一遍遍假装路过他的班级只为引起他的注意。后来,果真许多人都知道了我喜欢他的事情,甚至当我们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他周围的人也会围着他起哄,而我总是看着他脸红的样子觉得一阵好笑,却在最后看到他变了脸色时心里升起一阵孤单。而那个少年,也曾如陈孝正一般对我避之不及。
我想,每个人的青春都都曾是郑薇,也都遇到过自己的陈孝正。他不是特定的一个人,而是青春里的一抹悸动,一种感觉。人不可能永远青春,终究是要长大的。在陈孝正离开后,郑薇说,我不哭,我愿赌服输。那一刻的郑薇,是真正的长大了。这世间,其实有什么能够永恒,我们谁也不清楚。
当年的白月光纵然美好刻骨,可终将是冰凉的。人世间的感情也一样,海誓山盟情意深刻,谁又能够真的等到天荒地老。不过是一场梦罢了。梦醒了,梦散了,梦凉了,便都结束了。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7“青春终将是腐朽的,时间对谁都公平。”
都说,红颜薄命。而我该用怎样的字句来怀念你,阮阮。我不敢写你,我害怕我的字单句薄将你亵渎,我也害怕我的画笔无法描摹你所有美好。
你说,这些年你缝缝补补这段感情,始终不愿意离开他,那是因为你珍惜你青春的时候最初最好的感情,现在你发现,这段感情从来不是你想象中的样子。可我明白,你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纵然遗憾,却一定没有半分后悔,半分犹疑。这是你一个人的爱情,阮阮,我常常这样想。当你舟车劳顿只为与爱人片刻相依,我甚至觉得,火车站外等待的那个男人是谁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在来,你在爱。
你始终坚定的活着,想要把心底维系的那份感情守护成天长地久。阮阮,其实,我们谁不曾这样幻想过,可是我们都不如你勇敢,也都没有你的坚持。你多少年如一日的爱着那个男人,对他好,照顾他,为他付出,可是最终的结局,不过如此。善良如你,总是愿用一切来原谅宽宥。你说,他还只是个孩子。是呀,你始终都在对那个孩子好,答应他的一切要求,顺从他的一贯说法。可是阮阮,在这段感情里,你才是那个应该被照顾,应该被呵护,应该被珍惜对待的人。
不值得。在心里念了千百遍。然而,你依旧执着守望你的爱情。当你最终明白,那个人他从来就不曾规划正视你们之间的未来时,你心里的爱情,也在那一瞬间坍塌了,死去了。你嫁给了才见过几次面的男子,你和他之间没有爱情,只是决定共同生活,经营婚姻。我以为,这会是你另一份生活,纵然无爱,终有完满。然而,你的丈夫终日忙于事业,你们甚至一个星期才能聚在一起吃一顿饭。而当你跌倒在浴室里天地不应时,他亦不在你身旁,你独自等到天亮才有人将你从冰凉的水里抱起送往医院,而那个时候的你,依然没有任何怨怼。
你始终都是睿智的,聪颖的,美丽通透。你洞悉一切,可唯独却在那份感情里迷失了道路。当那个男人在婚礼前祈求想要再见你一面时,你终究还是答应了。也许,你只是为了青春里的那一场告别。然而你失去的,却是你年轻美好的一生。那一场灾难葬送了你,可就在那一瞬间,我却觉得,对于你来说,或者这就是最好的结局。因为这个时候的你,还满怀希望,还心有期待,还以为火车的尽头处,会有年少时曾经喜欢深爱过的那个人。可实际上呢,你在这头赴死,他在那头负约。阮阮,他,并没有来。这只是你一个人的爱情,只是你一个人的天长地久。
我不怪那个男人,你必然不愿意看到,他被这些爱你的人所唾弃。而在我心里,他也根本配不上你和你的爱情。只是阮阮,芳草茕茕,冷风凄凄,你一个人可会觉得寒冷,可会觉得孤单。等到来年,当你坟前的青草长高拔节时,也必然还会有一束满天星的花束陪伴着你。
我知道,时光辗转,你始终不被遗忘。阮阮,只有你的青春永不腐朽。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8一口气读完了一部好书,看的得酣畅淋漓,热血沸腾。青春,多么美好的字眼,可惜它已不属于我。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喂,你的青春来了,好好珍惜,留下点美好的回忆。然后青春悄悄的来了,陪我走过那些岁月,若不是曾经照片上朝气蓬勃的我,我甚至不清楚它什么时候来过,然后就走了,悄悄的,如同它来时的安静。青春如何逝去的,或许在我们渐渐的习惯于领带,手表,西服革履的时候;或许在进入职场,被社会染的面目全非的时候;或许在背井离乡,一个人踏上梦想的旅程,为了未来孤军奋战的时候,到了今天,不再喜欢喧闹,不再浮夸,只需要一杯茶,一本书,就可以和孤独与寂寞抗争一天,可以称之为成熟,而这一切,不属于青春。
不知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喜欢感慨自己老了,从弱冠到而立,本应该是最美好的年华,无奈,也是最迷茫的时期。这段时期,我们成长,成熟,太多的改变,太多的被改变,太多的无能无力,太多的无可奈何。终于有一天,我们发现,我们已经适应了社会,趋近了成熟,才发现,我们离自己的初衷和最初的美好渐行渐远,回头看,那道岸风景无限,太多的美好只能沦为回忆,我们从那儿出发,已经遥不可及。
从十年前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高中时代看的《此间的少年》,大学时代的《南理工风流往事》,今天再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每个阶段的身份不一样,思想也大不一样,或许十年后,二十年后,陪着孩子再看这些,我会一笑置之,只是现在,对于曾经的美好,蒙昧的情感,以及书中所写的生活无法释怀。多想再重走一次,但是不再厌烦初中老师拖堂,不再畏惧高考的那些年,多么索然无味。
思绪因某个人被打断,聊了一会QQ,发现我能做的太少太少,想把看过这部书的感慨告诉她,却终究没说出来,有些话,徒增伤悲。只是我接受不了,有一天,等我回到家时,天都变了。
一个转身离开有时候便是永远,那些故事是否只是传说我不知道,我固然成为不了传说或传奇,只是希望这个转身还能回来,离去的并不算远。
自评:写完这些已是凌晨两点,看着写过的东西,和当年的水平差距甚大,本来想简单的写点观后感,读后感,却越写越纠结,郁闷的心情跃然纸上,才发现无忧无虑的时代早已过去了。如今的我,如今的我们,忙碌,奔波,为工作,为家庭,很难静静的打一场球,看一部**,听一首歌,当有了时间静下来,却又慵懒如垂暮的老人,只想晒晒太阳,回忆快乐的时光。可是,就连太阳,也是不能晒的久的。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9读完《致青春》,陈孝正让我印象深刻,从最开始的讨厌,到后面的理解,到后来的不讨厌,再到最后的心疼。他是一个不知道该怎样去爱的人,没有人教给他,他的母亲只告诉他要争气,所以他的人生理想就是建造一栋不存在任何误差的“高楼”,直到郑微的出站,出现了这一厘米的误差。已经习惯了一切都按照预期发展的他,对于这个超出预期的因素,他不知道如何面对,本能地选择保护自己,所以才会有一开始那些让人不喜欢的表现。后来陈孝正带郑微回家,郑微不小心切到手的那一段,陈孝正是那样的心疼。
看到这一段我就心软了,对他再也讨厌不起来。这也为后来陈孝正的选择埋下了伏笔。本来阿正已经选择放弃出国的机会留在郑微身边,但是当他妈妈跟他说到“像郑微这样的女孩,需要人放在手心里捧着,阿正,你现在没有这个资格”和“今天你爱她,你觉得爱是最重要的,不过等你在现实中栽了跟头,你迟早要恨她。所以,你的选择从来都不在我和她之间,你是在你自己和她之间选择”的时候一击即中,触动了陈孝正的内心深处。即使郑微愿意陪着他吃苦,他也不愿意,看到郑微吃苦是他最不愿看到的事情,所以他选择了离开,怕以后他们的互相埋怨。所以现在对陈孝正的做法不能赞同但也能理解,这是他爱的方式,虽然切切实实伤害了郑微。当然,这也是他的自我保护,不给别人留下伤害自己的机会,体现了他极度缺乏安全感,这才是他离开郑微更深层次的原因。
后来他对这个选择非常后悔,但为时已晚,郑微已经嫁给了林静哥哥,这或许会让陈孝正一生都不能释怀吧。所以,看到最后最心疼的还是陈孝正。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10花了几乎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以前其实也看小说,只是这次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大概是因为它讲的是一群大学生的点点滴滴,爱恨亲仇,前途命运。
郑微在我看来是幸运的,尽管她的父母离婚了,但是我拥有他们完整的爱,甚至还有林静和陈孝正的一生的爱。虽然林静曾经因为长辈的原因对郑微不告而别,然后郑微抓着一个陌生的男人的裤腿哭得一塌糊涂,但是她再后来遇到了陈孝正,那个人虽然后来也辜负了她,但至少在大学四年里,他给他的回忆是美好的,美好到值得每一个人去回忆,去珍藏。即使到了郑微和林静的孩子都会说话走路了,陈孝正依然对郑微心存希望,哪怕是郑微和别人的孩子,他都恨不得将世上所有的珍宝统统买给他,但是有些人真的是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阮阮是幸福的,虽然在大学四年一直奔波在男友和自己之间的火车上,但我相信一个青春时期的女孩在长途跋涉时心中所怀揣的爱情的美好足以让她忘记了长途的劳累和辛苦,即使后来逝去在前往前男友的婚礼的车上,那一刻,我想她依然是幸福的吧。
陈孝正,我们没有理由去责怪他,我甚至有些同情他,一个单亲贫困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和从小就明确的人生目标却因为郑微的出现让他人生精准的大楼出现了误差,生性严谨的他以为爱情可以弥补那一厘米的误差,可是饱经世事的母亲却告诉他,人生的大楼不允许有一毫米的误差,他终于在母亲的哭声和父亲的遗像前选择了前程而放弃了爱,也放弃了他的小飞龙,那原本会属于他的小飞龙,会让他的理智和严肃瞬间崩塌的小飞龙。
林静或许是很多女孩梦寐以求的理想对象,英俊,有教养,有前途,温柔体贴,但是我却在承认这些的同时却也忘不了林静利用过施洁的感情,那是一个女孩最纯真的爱情,却被林静为了前途而利用的体无完肤,但我也庆幸,林静对郑微始终都是呵护的,这也是我祝福他们的原因。
小说里的人物,现实生活里总是可以见到,追求现实的“陈孝正”,勇往直前的“郑微”,也许,N多年以后,我们也会站在一个类似于郑微的老槐树下,去祭奠那些我们也曾在青春里逝去的友情,爱情,甚至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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