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好的穿越文

求好的穿越文,第1张

说实话,都市的我就觉得《何以笙箫默》最好了!还有《一家都是宝》!好看呢!!!还有〈黑帮系列〉~

穿越的:

《出嫁从夫系列》

《樱花红破》

《我的亲亲古代夫君》

〈悠悠我心〉

〈清空万里〉

〈我爱又不由天〉

〈醉玲珑〉

〈歌尽桃花〉

〈胭脂碎〉

〈皇后重生〉

〈梦回大清〉

〈蔓蔓青萝〉

〈我的灵魂在古代〉

〈谁是李世民〉(好看~)

第三种爱情》——都市煽情

他爱上了她,在她还不知道他是谁的时候。他想给她一切,只是他需要时间。她也一样,她甚至无法抵抗他的清澈眼神。不该开始的,往往都会开始,一旦开始了,就只能在甜蜜与伤痛中沉沦。他说:不要想将来,将来让我来想。她说:我不要将来,我只要现在。真的能做到吗?

如果你是一个曾经爱过的人,如果你是个曾经迷惘过的人,如果你希望在小说里看到自己曾有过的心情,曾经历的事,可以读一读这部小说。

《东南西北》 ——都市煽情

有错过的爱情,让人扼腕叹息,那是一首忧伤的曲子,听来心中会隐隐作痛;有刚刚开始的爱情,让人喜笑颜开,好似一缕春风,心中无限希冀。

只爱你一个 作者:那口虫

齐齐和宁儿

一对快乐宝贝的幸福故事

番外正在构思中……

评:写的很温馨.讲述一个有残疾的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开始男主比较自卑,所以对女主特别好.太感人拉

飞鸟作者:雅狐 ——强烈推荐 (现代,言情)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

是天涯吗

飞鸟寂寞而骄傲的背影却告诉我

那是咫尺。

这文很久前就看过了,到现在才想起来。

看了过程中哭了几次,我很喜欢这文。不多说了,看看别的筒子的推荐:

人生若只初相见作者:梅子黄时雨

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是的,她一早就知道了她向来冷静自持,偏偏遇到了他

人生若只初相见,她便是她,他亦是他---

锦绣缘作者:念一

民国时代的旧上海的故事,一个投亲伤害的孤苦女子和一个响当当的黑帮老大的爱情,虽说因为误会而离开,

但是看到后来男主找到女主和自己孩子的时候,还是很想幸福一把。。。。念一的书很和谐

夜上海(完结)作者:金子 TXT下载——强烈推荐 (民国)

吹奏的如泣如诉的丹青,被逼无奈的丹青,百乐门里风华绝代的丹青,

一脸阴狠的丹青,开心明快的秀娥,满脸血污仍无怨无悔的秀娥

我站在一边,看着风云变幻,怒浪狂涛,

自以为无欲无求,却仍躲不过这命定的一切

逃嫁新娘——旧上海滩的传奇

(完)作者:酒壑盛人

穿越到民国时期,但是却没有穿越文一般的俗套唱歌诗词等情节,值得一看哦

虞美人作者:秋天的静 (民国)

四月的黄昏,春寒料峭,北方的天气,冷清许多。

暮色苍茫之中,宁湖铁路两旁的电灯,已经明亮起来,在灯光下,照见旅客如潮水一般,由火车跳下月台。月台上迎接的人,搬运行李的挑夫,检查行李的军警,互相迎面赶上,于是在人头攒动的空间,发出一阵哗啦哗啦的人语声浪。

紧身上的夹斗篷,把头上的帽兜更往下拉,她站在软卧车厢的下站处,略略踌躇,此处下站的人不多,所以不必受什么人来人往的拥挤,只是这一片喧哗声浪,层层叠叠地卷送过来,不禁让她停驻了脚步。

温暖的弦作者:安宁

温暖与她的占南弦,在这融融日光里,悠悠琴音下,讲一个关于远去和天长地久的故事。

年少时稚嫩却深刻的爱情,没有因残忍的分手消亡,却让两个人在各自天涯的十年里,将那个禁忌的名字,养成了一道伤。即使身边已有另一个人的陪伴,仍无法平息内心深处的念想。 谁比谁更熬不住相思?是终于归来的温暖,还是用了十年时间布阵设局,诱她归来的占南弦?男女之间的爱情,直似一场战争。不见硝烟弥漫,只需一记眼神、一抹微笑、一个亲吻、一句告白,便杀得她丢盔弃甲,举手投降;可他立时宣布结婚,与别个女

瞎子,原来我很爱你作者:木浮生

第一次见他,发现他是个名人。

第二次相遇,他又成了盲文老师

那么第三次呢?

是不是所有的瞎子都像苏念衾这样脾气坏,冷漠,又狡诈。而且这个瞎子让她追的很辛苦。

(写文的目的就是为了花痴一把男主,其他别无所求不太冗长也不太虐的故事,只是此木立志要将残疾进行到底吼)

喜欢这个类型的温馨文啊,男主总是就算是残疾的,也是超级吸引人滴。。。。口水。。。看了这个后喜欢看男主残疾的文了。。

我用所有报答爱(完) 作者:闲闲令 (现代,言情)

我是在什么时候

让你闯入我的世界为所欲为

直到已无路可退。

指间欢颜作者:晴空蓝兮

无意中,遇见一场爱情。

她,为了暗恋十年的男子,从城东搬到城西。他,富家少爷,有名的画家,却在几年前的一场车祸丧失了视力,女朋友即将与大哥订婚。两个原本毫不相关的人,成了对门的邻居。

他的残缺,他的冷漠,他的脆弱,让她忍不住伸出援手关怀。而她的温柔,也在不经意间一步步俘获了他冰冷的心。

平淡的文,真挚的感情,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暖,让人在不经意间感觉到幸福。

和瞎子的类型一样滴,男主刚开始冷漠,渐渐滴被打动的类型。。。

第三种爱情作者:自由行走

不说了,好看。文字不华丽,感情很深厚。。。

佳期如梦作者:匪我思存

看匪大的书,基本上都喜欢,总感觉都是经典,让你看了欲罢不能。不仅仅是情节而且构思文笔很深得我心。

佳期如梦之今生今世(完结&番外)作者:匪我思存 ——推荐

叶守守是个简单到可爱的女孩,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么疼爱自己的易长宁会绝然地松开手,然后离开她的身边、她的世界。她努力想要忘记那份痛苦的时候,易长宁的婚讯却将她打入万丈深渊。

纪南方是个潇洒不羁的花花公子,他是守守青梅竹马的兄长。在守守最痛苦的时候,他却走进了她的生活。

其实纪南方一直都在她身边,她唤他三哥,把她当妹妹一般的疼爱呵护。

在守守眼里他就是个“趾高气扬、自以为是、毫无风度、不懂得尊重别人、随意践踏他人的感情”女性公敌。

现在这么一个人,从斗嘴的兄长变成走进生活中的人,守守脑海里想的却是抓住这根稻草,就能从易长宁那里得到解脱,能够忘记锥心的痛。所以守守坚持和纪南方结婚,不顾家里的反对,寻死觅活地嫁给了纪南方。

然而,易长宁却出现了……带着个惊天的秘密!

来不及说我爱你/碧甃沉(两种结局全) 作者:匪我思存

当文字也开始哭泣:来不及说我爱你

已订婚的她,在无意间救下了一个英俊又权倾一方的贵公子,原本以为这只是一场擦肩而过的邂逅,谁知道他居然甘冒奇险,在婚礼上把她抢了过来,而等待他们的却不是王子与灰姑娘走入城堡的童话……人这一生能有多少个时刻会爱上一个人,而爱情中最大的悲剧就在于当那句“我爱你”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时候,你爱的那个人已消失在人海中。这本由悲情小天后匪我思存演绎的生死之恋波澜起伏、语言凄美,道出了爱情的隐痛,把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留在了世人心中。

如果这一秒,我没遇见你作者:匪我思存 TXT下载

如果说不幸,她怎会遇见一个令所有女子都艳羡不已的贵族公子;如果说幸运,他为什么总是对她极度冷漠。如果不喜欢,他为什么要逼婚;如果喜欢,结婚之后他为什么又对她不理不睬…… 出身权贵豪门的慕容清峄,在马场里偶然救下惊马背上的任素素。这场豪门贵公子与寒门女子的爱情,究竟是缘?是孽?梦回依约 画屏天畔,梦回依约。十洲云水,手拈红笺寄人书,写无限、伤春事。 别浦高楼曾漫倚,对江南千里。楼下分流水声中,有当日、凭高泪。两重心字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紫陌青门 春风依旧,著意随堤柳。搓得蛾儿黄欲就,天气清明时候。 去年紫陌青门,今霄雨魄云魂。断送一生憔悴,只销几个黄昏。 意密弦声 幺弦写意,意密弦声碎。书得凤笺无限事,犹恨春心难寄。 卧听疏雨梧桐,雨余淡月朦胧。一夜梦魂何处,那回杨叶楼中。

香寒(原名:碧玉玺)》(裂锦姊妹篇) 作者:匪我思存

一颗泪珠般晶莹剔透的印信,一张年代久远的洒金笺,诉说两段至死不渝的悲欢离合。深爱的男子,手挽着的美丽新娘却是她的妹妹。本以为,心如死灰,可亲人的血海深仇让她不得不与爱人为敌。然而,那个突然闯入、俊美如魔魅的男人,是救赎她的解药,还是爱情的毒药?当她再次归来,竟然与他盟约,化身为美丽的复仇女神,手刃共同的仇人。可是,她终究不过是十丈红尘中的俗人,忘却前尘往事,却跳不出爱恨贪嗔。而他,撒旦的爱情会得到祝福吗?惜花人走花无主,那明艳不可方物的香寒,那悲恸绝望的宿世孽缘,百年之后,是否仍焕发着熠熠光彩?

芙蓉簟(又名《裂锦》) 作者:匪我思存

这是一个悲凉的传奇。我一直这样想,香港那个地方只适合轻喜剧或轻悲剧,因为它是一个很动态的城市。换句话说是朝三暮四,它是没有失败和结束的,一天不盖棺,一天不定论,你输了——没什么了不起,爬起来再从头来过。没有所谓的历史,也就没了沉淀,所以它的一切都是轻飘飘的,像夏天池塘里水面上的浮萍,绿倒是绿,也挨挨挤挤长得热闹,只是没有根,浮着,一个浪过来,就散开了,换了一切在旁边,于是从头来过。 台北就不一样了,或许是台北的文化背景使然,所以我总以为它是一个悲凉的城市,灰蒙蒙的就好象我现在字体的颜色一样,沉甸甸的坠着你,永远也起不来了…… 芙蓉簟是太漂亮的三个字,就是因为它的漂亮,我选来作故事的名字,因为这是一个漂亮的故事,就像初秋吹过莲塘的凉风……梦回不见万琼妃,见荷花,被风吹……就是这样带着青青水气的凉意,如果能凉到你的心底去,那就是我的本意了。

请你沏一盏新的茉莉香片,听我说这一段悲欢离合……

很爱很爱你作者:吾梦方惊

内容简介:

一个有点嘴里很坏,却总是守在你身边的男人~

很不错的温馨文。

翻译官作者:缪娟(纪缓缓) ——推荐

描写了穷苦人家出生、漂亮、倔强、自强的外语学员学生乔菲,和外交部长的儿子程家阳间的爱情纠葛。

文章涉及了翻译官的职业描写,会让你在看后爱上这个貌似遥不可及的职业,也爱上浪漫的法语营造的氛围。

文中不乏激情场景的描写,力透纸背,看后令人感叹“爱一个人原来可以如此纯粹”。

向莎翁致敬作者:陆观澜——推荐

内容简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如果,我们现在还在一起会是怎样

我们是不是还是深爱着对方

像开始时那样

握着手,就算天快亮

如果……

如果……

可是,人生往往,没有如果。

向莎翁致敬

一本书所牵出的一段校园爱情故事,有笑,有泪,悠远,漫长,跨越数年,跨越国界

原来你还在这里作者:辛夷坞 ——强烈推荐

文案:他,曾是我后座的调皮而骄傲的男生,挑衅地说:“苏韵锦,你居然这个都不会!”那时我不知道挑衅中的关注和心仪。

他,曾出其不意地出现,冷漠地说:“苏韵锦,我有亲戚在这边,顺道也来看看老同学。”那时我不知道冷漠中的窃喜和兴奋。他,曾用尽全力地搅乱着我的生活,苛刻而任性地对我和他自己,让我们都倍感疲倦,那时我不知道孩子气的表现是因为害怕失去。

他,曾在一次又一次的误会后冷静地说:“苏韵锦,你不爱我,我们分手吧。”那时我不知道在而后的四年我们都活得混乱而痛苦却没能地把对方从心里抹去。

爱情是甜美而浓烈的,而生活将终究回归于平淡。在一个又一个的分岔口,我们是不是选错了路?兜兜转转,分分合合,人生是不是那一曲圆舞?蓦然回首,我,还在这里,他呢?

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作者:辛夷坞 现代 已完结

我是看了《原来你还在这里》之后,无意中看到有人推荐《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这部书,原先还不知道这二本书出自同一作者之手,后来点进去阅读的时候发现作者为同一人,越发来了兴致,因为《原来你还在这里》是现代文中写的较为真实的一部,从男女主高中时代开始写起,一直到十年后最终在一起,描写的很细致入微,平平淡淡中却透露着生活中的真实写照。而《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看完后给我的感觉竟然带着一丝丝的震撼!世上的人,人无完人,当真如此啊!许多读者不喜欢大学时代的“玉面小飞龙”认为她凡事太过霸道,可我却喜欢,一个女孩子,敢爱敢恨,愿赌服输,爱的执着,输的洒脱!可惜她终究无法这样潇洒的活一辈子,面对形形色色的人物,你必须学会容忍,学会忽视,才能找到最终停泊的港湾。爱情,从来不是神圣且纯洁的!出书后,改名了,叫《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晨昏作者:辛夷坞

内容简介:

“妹妹,你为什么要一个人在这里哭?”

“因为我怕黑。”

“如果我陪着你,什么都不用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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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双胞胎的姐妹或兄弟,只要两人是同一个性别,通常都是性格迥异。顾止怡和顾止安也是如此,即使在孩童时候,她们也是属于在别人眼里第一次见到时感觉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稍微熟悉之后就再也不会认错的两个人。

山月不知心底事(完结&独立版番外《我很幸福》) 作者:辛夷坞 ——推荐

十七年前的月亮下,他说,“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后来的他当然还是离开了。向远一直以为,分开他们的是时间、是距离、是人生不可控制的转折,后来她才知道,即使她留住了叶骞泽,总有一天,当他遇到了叶灵,还是会一样爱上她。她改变得了命运,是否改变得了爱人的一颗心?山月清辉已远,她仅有的,也只是清晨枕边的那一缕阳光。

藏爱(完&番外)作者:清影 ——推荐

问一个没有创意的问题:

什么是爱情?

一个自以为是的女人答:

情为何物,俩俩相负,

藏起爱避免受到伤害。

一个情深内敛的男人说:

情为何物,牵肠挂肚,

藏起爱只为深爱着她。

直到某一天,

他们发现错得离谱,

那么,逝去的还可以找回来吗?

很喜欢这种类型的文文,聪明的女主,值得一看啦。

夜凝夕——作者:步非烟

内容介绍:有时,我会问自己,我们的故事,究竟算不算爱情

相比那风花雪月里的山盟海誓,

这个故事简略到只有兽性

它黝黑森森,原始野性,欲望滚滚,丑陋狰狞,

它不顾一切,不择手段,不见天日,不即不离

它如狂风暴雨,席卷了我

它如天雷地火,毁灭了你

我想,那一定是爱,

因为,那天,那雷,那风,那雨,天地万物都可证明

我爱你

大约是爱作者:李李翔。这本书现在很流行呢,非常好看

女主是学美术的女大学生,有个性,脾气直爽,男主是个事业有成的老板总裁,有钱英俊,纵横情场,冷酷无情(这点还是和一般的言情的共同点)不知伤了多少女人的心,甚至为其自杀的也有好几个。男主在他投资的酒吧看到了正在打工的女主产生的兴趣,想用钱让女主臣服,结果女主不鸟他,是男主开始死缠烂打,要让女主屈服,后来不知不觉爱上了女主,被女主吃的死死的,尤其是男主把女主骗进礼堂结婚后被女主吃的死死的,甚至因为女主看到男主接到女人电话后很生气而叫男主跪搓衣板,女主说一男主绝对不敢说二,男主的朋友都笑话男主从以前的风流浪子变成了24孝老公。我也不多说了,亲们自己去看吧,我是从头笑到尾的,绝对精彩!

预谋作者:西北偏北 TXT下载——推荐 (都市,言情)

内容简介:

爱情对于男人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是甜美的,忧伤的?

是望着心爱女人嘴唇上涂抹的口红就能勾引起最新鲜的欲望?

是对于她最原始的欲望,然后把自己变得像天气一样不可捉摸?

是眼神里装满的渴望比欲望更加激烈?

是终于脱离的性的本身,由爱来掌控两个生命的结合?

没有人知道答案,所以没有人能解释爱情

浮生恋(完)作者:木浮生

一女两男的第一人称文

一男骄横一男优柔均是有权势的不可思议,英俊的一塌糊涂的类型恩~~其他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了

动情作者:迹忆

简介:

他,生于显赫的豪门之家,气势不凡, 犀利睿智,不依靠家族,

年纪虽轻却已在世界金融投行里叱咤风云,

成就非凡,闻名于政商两界甚至与黑道的关系也不一般!

她, 生于普通之家,聪慧独立, 气质特别,

一次的随意而为受录于世界著名顶级大学并荣获该校全额的经济支助,

由此展开不一样的人生…

两个成长背景完全不同的人,一次偶然的相遇动了真情,

他们会演绎怎样一场动人美好的爱情

他们最终会得到属于他们俩人的幸福吗

迹忆的《动情》让我也动情了 我是越看越激动 ,越看越心痛 ,对人物细腻的心理描写真挚朴实,

人物对话语言既含蓄又明了, 高雅不俗套

迹忆,谢谢你给我们这样棒的文看了无数的言情,发现越来越难被感动直到『动情』,

久违的心动感觉很多很多细腻的东西我们一直无法表达的,无论是文字还是其他方式然后在你的文一直感动着,

无法不爱(完) 作者:弦弄 (现代,言情)

阴差阳错,她遇到他;

爱恨交加,她沦陷其中。

这份爱是势力、地位悬殊的对抗,没有胜利,只有情殇。

可是,爱就是爱。

把爱错给了你(完&番外) 作者:叶落无心——推荐 (都市,言情)

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个女孩,用各自的方式诠释,经历这她们的爱情。

一场阴差阳错的相亲和一段颠覆传统的师生恋!

主角:关筱郁,白凌凌

谁是谁的灰姑娘作者:阿某——强烈推荐

内容简介:

遥远的童话里,那少女眉目如画

无论有多苦难,即使受了伤害

最后还是会有英俊的王子

骑着白马来

其实每个女孩都有一双水晶鞋

影射着水晶下的寂寞

和易碎的爱情筹码

但是 只要学会坚强

有阳光的地方 便有希望

落雪时节作者:桩桩 ——推荐

文章内容:

早上九点,准时走进公司。刚一坐下,一杯茶就递了过来。助理正讨好地看着我,暗中叹了口气,还是婉转地对他说:“能帮我泡杯咖啡吗?昨晚睡太晚,精神不够好”。助理二话不说,直奔茶水间而去。公司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早上从不吃早点,更不喝茶,咖啡却是少不了的。助理小王是刚毕业应聘来的大学生,跟我不到一周。每天比我早来,每天泡好茶等我。可是,我一周七天都在这样“婉转”地说精神不好,请他改泡咖啡,他还不能领悟。看来有必要给他影印一张我的生活细节明细表了。

哈,桩桩文中我最喜欢的文。

是虐文哦。痴心的男主,最后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起啦。

指间秋阳作者:桩桩

[文案]

肖笑给顾青黄写诗:也涂金色的指甲油 张开十指 让点点阳光 温暖你的心

顾青黄说,你是小小,小小的这么一个人。转过身再去那里找你?

蛮好看,不过没《落雪》虐,不过幸亏是HAPPY ENDING。

左岸纯情,右岸媚色(完结+番外) 作者: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妩媚 ——推荐

等待一小时太久,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

主角:杜辰薇,李哲,王维东 ┃ 配角:宋剑桥,傅聪颖,周瑾,陈瀚生,季洁,沈怡然,苏三,宋薄引,杜辰超

很喜欢这篇文。

我们都有秘密作者:诺言 ——推荐

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连小朋友都不例外,8岁孩子最大的秘密是这次月考成绩不好,成绩单成了烫手山芋无处掩藏。林婉的秘密是在她过着幸福日子的时候,初恋情人的意外出现打破了平静;董翼的秘密是他过往的一切,曾经令人忌惮的身份让他不敢向爱人坦诚;苏可的秘密是她爱上了好友的另一半,却还昧着良心帮好友一起欺骗丈夫;唐进的秘密是他要隐瞒所有人,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当秘密终归有一天天下大白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每个人都有秘密。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少年时代,青涩懵懂,或多或少都会做些不靠谱的事情,但是人生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却是自己的选择。

风舞 作者:安宁 TXT下载

内容简介:

他不是像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

没有心,没有灵魂,没有感情,

就连身上流着的血都是冷凝的,

他不会独独怜惜谁,

普天下的女人都是他爱的子民。

为什么要下凡来?待在绝世的浮雕群中,

作壁画上那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祗,

受尽世人一代接一代敬仰虔诚的瞩目,不是很好吗?

为什么要下凡来?为什么要下来为惑人间?为什么?

她流着泪,笑着,不断地摇着头……

她到底怎么回事?

很不错的文,还好看。

乾隆帝得知孙士毅战败后大怒,下令褫夺了之前给予孙士毅一等谋勇公的封号。同时命令福康安代替其职准备继续讨伐安南。 福康安得知西山朝强大,欲停止干戈。 而阮惠虽然在这场战争中大胜,但他畏惧清朝起倾国之兵前来征讨,于是贿赂福康安,请求其上表建议停止出征。另一方面阮惠则以阮光平的名字向清朝请求册封。不久阮惠派遣部将范公治假冒自己前往京师谒见乾隆帝。乾隆帝大喜,当即封阮惠为安南国王。而后黎朝的君主黎愍宗,乾隆帝称他先后两次失去了皇位,说明后黎朝已经被上天唾弃,因此拒绝再支持黎愍宗,并将黎愍宗及其宗室、遗臣迁到京师软禁。

阮惠在议和后试图入侵清朝以报复这次战争,而且阮惠有入侵清朝两广之志向,因此积极准备粮草战船、训练士卒。阮惠试图拉拢中国沿海一带的华南海盗势力,例如郑一、张保仔等著名海盗不少曾被西山朝授予官职。与此同时,阮惠还拉拢反清复明的势力为己所用,例如四川的天地会成员在叛乱后逃到安南,阮惠任命这些人为将领。但不久后的1792年阮惠得病将死,这些计划才被取消。

只用了小半个下午,我几乎是一口气将书翻完了。看书之前我曾暗暗告诉自己说,一定要写个长评出来,思索良久这才准备开始。说是《大唐》的书评,其实很想将《山寨》与它放在一起,毕竟从知道这个故事起首先接触的《山寨》,而只有看了《山寨》才能接得上这后半部分的结局。

说起《山寨》便不得不提山大王——郝壮壮。郝大王虽是女儿身却占山为王,降服了手底下一众文盲山贼,乐滋滋地坐上了轩辕山东七寨的寨主。却说因为小贼们既没文化,又没武功,还好寨主聪明过人想出了“山寨大神”这一招才让整个山寨生意火爆,客似云来,很快便闯出了大名头。于是乎,故事便开始轮番上演。纵观《山寨》整本,其实就是在讲山寨里发生的一系列命案,从卓清越踏入山寨找师傅起,那一桩桩或真或假、被掩饰在个人面具之下的人性丑陋与善意也在逐渐浮出水面。

《大唐》以前叫《名门列传》,其实私以为还是原来的名字更贴和故事。名门要在三更杀一个人,绝没人能活到四更。这么霸气侧漏的口号,既符合神出鬼没的名门子弟的做派,又是对他们绝妙武功的肯定。结果便是名门就算啥坏事都没干,单凭这口号和神秘莫测的行事风格,在江湖人眼中已然成了邪恶的代表。所谓“名门”既是“邪门”,人人闻之变色、见之丧胆。还好有胆大包天、大大咧咧、武功稀松、性格豪爽的女汉子山大王郝壮壮,在《山寨》中她率一众小贼与林玄筝组团破案,大显神通。可惜林与微生不可得兼,在林默默离开后,她又与前武林盟主微生易初一起闯荡江湖,在长安城中屡破奇案,并意外收获圆满的结局。其实开始我以为大王可以一直潇洒下去,她对微生也好、林玄筝也罢,虽然有些道不清的小女儿情愫,但后面发展居然那么快,辣么快表白。ORZ!也许七仔也想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可我想到的居然是有情人终成怨侣(轻拍)。

总结一下,两本书有一个通用的模式,即神经脱线女汉子x智冠超群美男子(林玄筝、微生、卓清越、苇光光)。这样看来,郝大王就有了酱油之嫌(其实她就在打酱油⊙﹏⊙b),一会儿和苇光光斗斗嘴,一会儿花痴下微生盟主,再者就是对着卓清越那张冰山脸翻白眼,倒是对着林玄筝她一副乖乖听话的模样,虽然哪里都有她的身影,但到底只是个背景板啊,智力不够、武力太渣,还那么爷们儿,差点让人忽略了她的性别。但就是这样的郝大王,才让那些略显凄凉与悲伤的故事里多了些欢喜分,少了份黑暗。说实话,第一次看《山寨》时,真是快笑死了。微生和林玄筝那时的CP是无人能拆散的,可惜我对郝大王和苇光光才是最爱啊!!《大唐》承接《山寨》,不过是将郝大王的队友换成了白衣飘飘的微生盟主,微生与林玄筝在智计和颜艺上不相上下,唯一不同的是微生是自由光明与正义的象征,而林玄筝则是隐忍黑暗与诡计的代言人。他俩纠结的兄弟之情与惺惺相惜的怜惜之意,唉,看得一众人真是又悲又喜,虐得死去活来(我不是腐女,单纯只被这份虐情给感动到了)。结局嘛,出乎意料却似在情理之中,稍微有些狗血与不可思议。(不要拍我!!!在我看来,有点BG 线可能是为了给被虐惨的林同学一个更合理的借口,但素这种美人天下的设计实在有些配不上他的隐忍背负与逆天筹谋。)

七仔的文风如果真要形容:有古风,美人如画自风流;有古韵,博雅论调自潇洒;还有古意,英雄义气自豪迈。当然,除此之外还有那份天真诙谐与幽默,女汉子的内涵与快意,可不是人人都能写好的,哈哈哈……有关故事本身不需赘言,布局计谋神马的看了才知道它的好。咱且说说每篇的题目,拟的不能赞。每篇既是兵器名,又是贯穿整个故事的重要线索,关键是太!好!听!!还有文中的句子实在太美,《大唐》中的文字更进一步,字字珠玑,读之唇齿留香,往往忘记故事讲到哪了。-_-|||

草庐飘瓦棍——郝大王

辰昼追影灯——单温文

一苇斜阳箭——苇流光

摧眉相思弓——谭春

宝珠拂玉鞭——尹幼玉

红尘闲庭枪——微生易初

尺雪锁魂刺——苏陌

朱坞春雨锯——阿莫

菩提问天箫——称心

风丝偷心镜——李洛真

云海醉月刀——卓清越

如意清平鼎——颜姬

除了结局有些遗憾,xx死了,xx没了记忆,xx终成眷属,最想不通的是苇光光居然挂了。泪目!除了郝大王,文中最爱的男主就是这个吊儿郎拈花惹草当不务正业的护院,苇流光。风丝弦,斜阳箭,从此再难现。

PS:很少看杂志,据说《浮云半书》快出了,希望能看到更多更好的故事。(^__^)

冰心在发表《繁星》、《春水》集中的小诗之前、之中和之后,还有其他的诗歌创作。在这个范围内,她基本上是胡适新诗传统的继承者,是散文化诗歌的创作者。在冰心这些散文化的新诗创作中,占有相当突出地位的是她的基督教宗教赞美诗。可以说,冰心是中国新诗史上第一个、大概也是惟一一个基督教宗教赞美诗的诗人。她的《傍晚》、《夜半》、《黎明》、《清晨》、《他是谁》、《客西马尼花园》、《髑髅地》、《使者》、《生命》、《孩子》、《沉寂》、《何忍》、《天婴》、《晚祷(一)》、《歧路》、《晚祷(二)》等大量诗篇都明确地属于基督教宗教赞美诗的范畴,其他如《秋》、《天籁》、《人格》、《一朵白蔷薇》、《冰神》、《十一月十一夜》等诗也都有明显的宗教色彩,而《迎神曲》、《送神曲》则有佛教色彩。作为一种思想文化现象,冰心这些诗是值得认真研究的,但作为中国现代诗歌艺术,它们还不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它们并没有为中国的新诗建立一种独立的新的艺术形式。这里的原因是明显的。在当时的中国,基督教文化还构不成中国白话语言的基础,基督教文化观念也无法成为社会文化交流的基本观念。少女冰心从《圣经》中受到启发,把《圣经》的描绘作为自己诗歌的题材,表达了对上帝的崇拜和信仰,这些都还只是冰心接受外部影响过程中的思想现象,还不是冰心独具的思想个性,因而她还不会感到有创造一种独立的语言形式以表达自己思想感受和生活感受的必要。在教会学校里,在基督教的信徒中,这种思想是一种太普通的思想,这种题材是《圣经》已经充分表现了的题材,而在中国社会中,它又是无法唤起广大读者丰富想像力、引起他们的艺术兴味的题材。这是一个文化的夹缝,冰心根本无力仅用自己的诗歌将这两种迥然不同的文化连接在一起。语言在这里是无力的,诗歌语言就更其显得无力。冰心这些诗歌从总体上显得空泛,无法触到中国读者心灵的痛处,也没有挠到我们心灵的痒处,所以它们在中国诗歌史上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冰心后来说,“我生平宗教的思想,完全从自然之美感中得来。”1严格说来,冰心这里的表白是不符合实际的,基督教宗教思想是她从宗教学校中接受过来的,单纯的自然美感无法产生基督教宗教思想,但从冰心思想发展的自身逻辑而言,它又有着内在的合理性,因为构成冰心思想基础的的确不是她的基督教宗教思想,而是她幼年在大自然和温馨的家庭环境中酝酿形成的童贞的心灵。她是以这样一颗心灵同时接受基督教文化、“五四”新文化和中国固有的传统的影响的,是以此为基础重新组织她所面对的全部文化传统的。在冰心这里,“孩子”是连接家庭、大自然、基督教的上帝和“五四”新文化的一个根本纽带,是她所有文化观念中一个最基本的文化观念。与其说她崇拜的是上帝,不如说她崇拜的是童心。“童心”才是她意识深处的“上帝”。�

可以说,在20年代中国新文学的草地上,冰心比任何人都更是一棵稚嫩的小草。在她开始写作《繁星》中的小诗的时候,才是一个不满20岁的妙龄少女,一个未更事的青年女学生。她生在一个温馨的家庭。对于童年的她,这个家庭就是整个世界,她是在对这个家庭的感受中形成她最初的对现实世界的印象的,这个家庭用它的温馨保护了冰心的童心,她也用自己的童心呈现了这个家庭,呈现了以这个家庭为模式想象出来的整个人类的世界。“童心”赋予了她笔下的语言以诗意,把本来的白话散文变成了诗。

嫩绿的芽儿,和青年说:“发展你自己!”

淡白的花儿,和青年说:“贡献你自己!”

深红的果儿,和青年说:“牺牲你自己!”

《繁星·一�》

从句式,从语序,从词语本身的意义,它都是极为散文化的。表面看来,它与胡适那些散文化的白话新诗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同。但是,在你的感受里,它却已经是一首诗。它是以白话散文语言为基础的,但它却弹离了白话散文语言的基础,并且永远也无法回到白话散文的语言范围中来。直至现在,当我们反复读过了它,并且已经在感受中接受了它。可你仍然不可能把它作为口头的语言从你的日常谈话中说出来。你只能以诗来读它,来接受它。也就是说,它是诗,而不再是散文。它为什么会成为诗显而易见,正是诗人冰心那颗童年的心灵,才把这些在成年人的思想里根本无法组织在一起的话语组织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整体里,所有的话语成分都已经离开了成年人所习用的白话语言系统,从而获得了它们过去所不具有的色彩和意味。必须看到,这首小诗首先写的不是几句思想教条,它首先展开的是一个心灵纯白的儿童眼里的大自然,一个儿童眼里的现实世界。“嫩绿的芽儿”、“淡白的花儿”、“深红的果儿”就是儿童眼里的大自然,就是儿童眼里的整个世界。这个世界是新鲜的、纯净的、美好的、充满光明的、色彩鲜艳的,虽然娇小稚嫩却是生意盎然的。这个大自然、这个世界在儿童的心灵感受里,总是带有一些神秘色彩、带有一种朦胧的启示意义。

它能与儿童交谈,用自己的形象说出它的意义,它的暗示。“嫩绿的芽儿”,茁壮地生长着,好像在告诉他们,要“发展你自己”;“淡白的花儿”,以其娇美的姿态供人欣赏,使人愉悦,好像在告诉他们,要“贡献你自己”;“深红的果儿”,甜美可口,给人以享受,好像在告诉他们,要“牺牲你自己”。在这里,“发展你自己”、“贡献你自己”、“牺牲你自己”已经不是成年人口里的教导、高校讲义里的教条,它们首先是诗人所面对的自然世界的生命力的表现。即使这些话语本身,也在这首诗的具体语境获得了新的意义和韵味。在成年人的散文语言里,它们是思考的结果、理性的结论,是崇高的道德、深刻的思想,是自觉的追求、努力的目标,是需要主观能动性的东西。它们成了轻松自由、亲切自然的儿语,成了花儿对你说的悄悄话。它们是大自然本来的意义,是人生自自然然的成长过程,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是不需着意雕琢,刻意追求的东西。文字还是那样的文字,意思还是类似的意思,但“味道”变了,“意蕴”变了。所有这些已经被人用惯了、用滥了的话语被重新注入了新鲜的生命,白话成了诗句。与此同时,我们也能发现,“五四”个性解放的思想是怎样在童心中找到了自己的根须,从而成了一种自然生长的意识,而不再是西方书本中的东西。在陈独秀、胡适、李大钊、鲁迅那里,“个性解放”还是以一种外来思想的形态出现在中国社会的,而在那些遗老遗少们的观念里,它则是有类于洪水猛兽的东西,是大逆不道、祸国殃民的思想。到了冰心的小诗里,它完全成了大自然对人的一种启示,成了从人的意识自身生长出来的思想幼芽。可以说,冰心的小诗使我们看到了“五四”文化传统在中国是怎样落地生根的。�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冰心的小诗尽管是在接受了泰戈尔小诗的影响之后创作出来的,但作为“诗”,它却是完全独立的。它的诗的特征不同于泰戈尔,也不同于日本的俳句,简要说来,泰戈尔的小诗和日本的俳句作为“诗”,主要是“音乐的艺术”,它们是用音乐的旋律同散文区别开来的。冰心小诗的诗意不来自这些方面,而来自它们的联想式的语言结构,来自不同语义之间的“空白镜头”。在它们的这些空白镜头里,是作者独特而又丰富的感受,它们构成了语言背后的语言,构成了诗歌可感而不可言传的意蕴内涵。“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繁星·二》)在这首诗里,“童年”与“梦中的真”、“真中的梦”、“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并没有直接的逻辑关系,其中的过渡是突兀的,是跳跃式的。也就是说,中间是一片意义的空白,是一个空镜头。它使读者必须到自己童年的生活体验和心灵体验中去发现这个过渡的根据。在这时,你沉入回忆之中,你进入了玄想的心境,你感到了诗的意蕴和意味。“梦中的真”、“真中的梦”、“回忆时含泪的微笑”是不可解的,但又似乎是可解的。它的诗意就在这可解与不可解的永恒的矛盾中,在这恍惚朦胧之中。

冰心的童心不同于明代李贽提倡的“童心说”中的“童心”,也不同于后来丰子恺散文中反复赞美的“童心”。前者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对文学创作的真诚性的追求,后者是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对儿童爱心的强调。它们本质上属于成年人的思想感情,而冰心的“童心”则是她自己的一种心灵状态,是她感受世界和观照事物的一种天然的方式。她用童心创造了她小诗中众多的独立意象,同时也用童心把这些意象组织成了一个独立的诗歌意象系统。在这个意象系统里,有她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有父亲、母亲、姊妹、弟兄,有大海、鲜花、月儿、鸟儿,也有她刚刚接触到的成人世界中的东西,有诸如人类、真理、艺术、诗歌、诗人、生命、死亡、光明、黑暗这些在成年人的世界中具有严肃性质的观念。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它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繁星·一五九》

对于儿童,外部世界是神秘的、又是可怕的,它吸引着他们,又威胁着他们。只有在母亲的怀抱里,他们才感到温馨和安全,才会消除对外部世界的畏惧感。在这首小诗里,世界是儿童眼里的世界,母亲也是儿童感受中的母亲。儿童的心灵和儿童的眼睛组织起了艺术世界,组织起了这首小诗中的所有诗歌意象。童心使其中的一切都处在一种特定的协调状态中,“大海呵,哪一颗星没有光哪一朵花没有香哪一次我的思潮里没有你波涛的清响”(《繁星·一三一》)这是冰心童年回忆中的大海,是童年印象在冰心心灵中的回响。你能感到大海的潮汐声在儿童听觉中那格外清越和鲜明的形象。它不是郭沫若笔下那男性青年的阳刚而又热情的大海,而是冰心笔下童年女性的清澈而又靓丽的大海。即使青年冰心所接触到的一切抽象的观念,也是被她的童心所融化了的,也浸透着她的纯真和稚嫩的爱意,什么是“人类”在她眼里,“人类”也不过是一群小孩子,一些大自然抚育的婴儿:“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繁星·十四》》)什么是“真理”“真理,是婴儿的沉默中,不在聪明人的辩论里。”(《繁星·四三》)最好的“诗”、最好的“诗人”是怎么样的“婴儿是伟大的诗人,在不完全的言语中,吐出最完全的诗句。”(《繁星·七四》)连“黑暗”也有一种神秘幽深的美感,“黑暗”,怎样描画呢“心灵的深深处,宇宙的深深处,灿烂光中的休息处。”(《繁星·五》)……一个诗人独立风格的标志,不是一个诗人有没有写出过两首好诗,而在于他有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独立意象系统。胡适之所以还不能被视为一个具有独立风格的现代诗人,就是因为他虽然写了很多诗,在他的诗中也描写了许许多多事物,但所有这些事物,在他的笔下还是横七竖八地排列在一起的,它们彼此之间构不成一个统一的系统,构不成一个完整的艺术世界。而在冰心的小诗里,诸多意象已经具有了自己的系统性,自己一个相对统一的艺术世界。这个系统是由冰心的童稚的眼睛和童稚的心灵连接在一起的,它以一种不同于前人的方式连接在一起的。这是一个独立的艺术世界。

但是,冰心在创作自己小诗的全部过程中,并不处于单纯的童年心态之中,而处于童年意识和青春意识的矛盾交织中。一个方面,她较之当时任何一个作家都更是一个孩子,都是带有童年时期纯真无邪、天真烂漫的特征,而另一方面,她又是作为一个作家,作为一个成熟了的青年,一个有着成年人的理性、成年人的理想、成年人的才能的新女性出现在读者面前的。前者是她的内在心灵素质,是她感受世界、感受人生的基本方式,是她的审美意识和审美态度,后者则是她对自我社会身份、社会价值和社会作用的明确意识;前者使她更多地趋向于童心的自我表现,后者则又使她把这种表现作为对中国青年的思想引导。也就是说,她把诗人(自我)既当做具有童心纯情的人,又当作中国青年的思想表率。这就把两种不同的意识混淆在了一起。中国青年是从童心纯情中走出来而获得更丰富、更深刻的社会感受和人生感受的人,而不应是停留在单纯的童心纯情阶段的人。童心是每一个青年较之中老年社会成员都更为宝贵的特征,而不是他们自身发展的新的思想高度。能对中国青年进行理性启迪的不是单纯的童心,而是对社会人生的更深入、更细致的认识。冰心小诗是被童心召唤出来的一个更空灵、更纯洁的艺术世界,它有着童心的美,也有着童心的脆,难胜理性的沉重。

我们看到,即使在冰心比较优秀的小诗创作中,也常常把童年的感受当作对青年的思想启迪,从而为她的小诗带来不良的影响。例如,在前引《繁星·一�》一首小诗中,就其真正的意义和诗的情趣,它是童心的自然流露,“嫩绿的芽儿”、“淡白的花儿”、“深红的果儿”都给人以童年的暗示,都有着童年的天真无邪的特征。它们只能与天真无邪的儿童说话,只能给他们以神秘的启示。但冰心用“和青年说”,将其嫁接在了对青年的教诲上,从而使这首玲珑剔透的小诗多了一点沉重,少了一点可爱。对于这首小诗,连“青年”这个词本身都显得过于硬、过于重。到了《春水》集中,这种教导意识明显加强起来,其中艺术上完美的小诗远较《繁星》集中少,而干瘪无味的小诗则远较《繁星》集中多。在通常的评论中,人们把哲理性当成冰心小诗的主要思想艺术价值,但哲理性自身不能构成诗歌的特征,不是由独特的语言结构表现出来的哲理内涵,在诗歌中实际是最大的累赘,它自身不能给诗歌带来诗的韵味和诗的意境。如前所述,真正给冰心的小诗带来诗意特征的是冰心的童心,是她的童心给世界、给语言带来的为成年人的世界及其语言所不可能具有的独特的联系。只有这种独特的语言联系,才包含着童年鲜活的世界感受和人生感受。中国现代的小诗是和童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是童心的一种新诗的表达形式。失去了童心便失去了小诗,便失去了小诗所特具的玲珑剔透、单纯晶莹而又略带神秘朦胧意味的审美特征。“言论的花儿/开得愈大,行为的果子/结得愈小。”(《繁星·四五》)这首小诗为什么显得干瘪、没有诗的味道因为它已经不是童心的表现。它是只有成年人才会产生的思想,才会得出的人生教训。在儿童的世界里,大的花与大的果是自然地联系在一起的;言论和行为也是不可能分解为二的。童年的天真,童心的无欺,使它们自然地处于无差别的境界之中。这首诗无法进入童年的心灵和童年的世界,而对于成年人,它又是一个太简单、太枯燥的教训,一个被人用不同的语言形式重复了千百遍的陈旧的思想,一个只有在极其有限的范围才具有真理性的笼而统之的命题。它不再是诗,而成了道德格言和修身语录。“星星——只能白了青年人的发,不能灰了青年人的心。”(《春水·一一三》)“星星”在童年世界里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冰心小诗中的重要意象之一,但在这首小诗中的“星星”,却构不成一个独立的诗的意象整体。在童年的意识里,没有“灰心”的观念,也不会有“白发”的苦恼,“星星”不会对他们产生任何与此有关的启示,而“星星”在青年人的世界里几乎不具有任何重要的人生意义,青年人并不想从“星星”身上获取人生的教诲。“修养的花儿在寂静中开过去了,成功的果子便要在光明里结实。”(《春水·一二五》)“花儿”“果儿”固然带着童稚的清新之气,但“修养”“成功”却是成年人价值体系中的东西,它们在人的感受中是沉重的,严肃的。这两组意象在读者的感受中无法和谐相处,构不成一个统一的意象结构体。……总之,当冰心在创作的过程中越来越以一个成熟青年的标准意识自己而不再能唤起自己纯真无邪的童年感受,她的小诗就向着理性化的方向发展,向着非诗的散文化方向退隐了。

与冰心小诗因理性化、语录化而走向衰落的同时,它也在向象征化、情绪化的方向发展而为自己开辟着新的道路。��

遥指峰尖上,

孤松峙立,

怎得倚着树根看落日

已近黄昏,

算着路途罢!

衣薄风寒,

不如休去。

(《春水·一六六》)

这首诗表现的不是童年的世界,而是一个落落寡合的孤独知识分子的思想情绪,但与此同时,它也不再是一首典型的冰心小诗,而更像后来发展起来的卞之琳、废名笔下的象征派的诗。“我的朋友坐下莫徘徊,照影到水中,累它游鱼惊起。”(《春水·一六五》)“朦胧的月下——长廊静院里。不是清磬破了岑寂,便落花的声音,也听得见了。”(《春水·一六八》)冰心虽然没有沿着这条道路继续走下去,但这种内在的枯寂感却足以破坏她小诗的单纯性和透明性,逼她走出小诗的审美范畴。

在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冰心一连写了几首优秀的抒情诗。像《惊爱如同一阵风》、《我劝你》、《生命》等,我认为,即使在整个中国新诗史上,也属上乘之作。但这些诗没有以独立的风格影响到整个中国新诗的发展。1949年之后,就数量而言,冰心的诗仍不在少数。但这些诗,只是作为一种文字活动而创作的,其意义似乎不在诗歌艺术本身,故此不在本文论列。

我接了个家教,学生居然是我的高数老师。

要命的是,三天前,我刚在期中考试挂了科。

我一只手挡着脸,另一只手划拉着书就往外跑。

向老师清越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去哪儿啊,小陈老师?」

「老师」两个字还被他格外咬重了些。

我回过头,露出一个狗腿的笑,连忙作揖道:「不敢不敢。」

1

在连着啃了一周馒头之后,我觉得搞钱不能只节流,还得开源。

闺蜜月月雪中送炭地给我发了个家教信息:

日语教学,200/2h。

这个价位在大学生家教中简直相当可观了,毕竟连本科学历都不算,家长出价一般都是一压再压。

我愉快地接受了这个家教,并发出了微信申请。

我未来的学生是一个手写字的头像,看上去有点非主流。

小屁孩。

我在心里轻嗤了声。

好友申请等了几个小时才通过。

「你好,我是您找的家教老师,我姓陈,是×大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大二在读生。这是我的学生证。」

「你好。」对面回应得很简单。

第一次接家教,我有点紧张,难不成我的话有所不妥?

我想了想,又问了一句:「难道您是学生的家长吗?」

「……」

「我就是学生。」

哦~原来他就是学生啊,那我放心了,年轻人跟我差不了几岁,轻松对话就行。

我连着发了三个可爱的表情包:「好嘞!你别紧张,我们差不了几岁,和学校那些严厉可怕的老师不一样,放轻松就行!」

「嗯。」

他好高冷哦。

不过我不气馁,认认真真跟他约了上课的时间。

「你要来我家吗?」

我想了想,发了个咖啡馆的定位给他。

笑话,我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少女,怎么敢轻易去一个陌生人的家里呢?

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咖啡馆比较靠谱。

「这里……可以补课吗?」对面似乎有些不确定。

我信誓旦旦:「放心!绝对没问题。我拿我们高数老师茂密的头发做保证。」

这句话不知道哪里戳了他的笑点,刚刚还高冷的学生调侃着回复了一句:「听你这意思,有头发还挺不容易?」

「那是,我悄悄告诉你,整个高数教研室里,就我们高数老师头上是茂密的森林,剩下的都是荒山。」

「……」

对面又不说话了。

这个学生好奇怪哦。

一点也不活泼。

2

我早就打探好了,进了咖啡厅我就直奔角落。

「您要喝点什么?」

我抬起头粲然一笑:「最便宜的。」

服务生专业素质极好,微笑着给我端上了一杯柠檬水。

我把需要的课本和纸笔摊开,百无聊赖地等着学生。

「我到了,你在哪?」

我抬起头,门口有个左顾右盼的人影,莫名地有点眼熟。

这就是师生缘吧。

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他眼熟诶。

我倍感亲切,连连招手。

还怕他看不到角落的我,特意站起来摆了摆手。

等他走过来那一刻——

我石化了。

救命啊!这不是我们高数老师吗?

不是吧不是吧不会这么巧吧。

我敏捷得如同一只小豹,一只手捂住了脸,另一只手划拉着桌上的日语书,手忙脚乱地塞进包里,抱着包就往外跑。

向老师清越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去哪儿啊,小陈老师?」

「老师」两个字还被他格外咬重了些。

我回过头,露出一个狗腿的笑,连忙作揖道:「不敢不敢。」

我乖巧地坐在向睢对面:「好巧啊向老师,您都有孩子了啊。」

向睢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不好意思,学生就是我本人。」

我不理解一个高数老师为什么要学日语,就像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要让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学高数。

向睢倒是非常自然地翻开了笔记本:「下下个月我在日本有个研讨会,在此之前,我得学会几句日语,勉强能应对日常交际。」

好吧,您是金主,您说什么都对。

我把五十音图打开递给他,「呃……向老师,这个很重要,你得好好记一下。」

向睢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好的,谢谢老师。」

救命啊,这也太尴尬了吧。

我挠挠头,昧着良心撒谎道:「老师,我突然想起来,最近我有点忙,要不您换……」

「300。」

「啊?什么?」

「我说,把价钱抬高到 300/2h。」

「好的老师,我不忙了。」

向睢拿着五十音图翻开,手指修长动作优雅,仿佛他看的不是日语初阶而是艺术图鉴。

服务生走过来道:「对不起先生**,我们咖啡厅不允许补课,实在不好意思。」

我眨眨眼睛:「我们不是在补课!我们是……」

服务生认认真真地等着我的下文,向睢也抬起头看着我,看好戏般带着玩味的笑意。

服务生见我脸涨得通红,「体贴」道:「二位不会是在早恋,怕家长发现,所以拿书当幌子吧。」

我仿佛炸了毛的猫:「不是不是不是,当然不是!」

我们俩长得这么年轻吗?还早恋??

我手足无措地解释:「不是,我们俩不是……」

相对我的慌乱,向睢慢条斯理地托着下巴,含笑看我的笑话。

比起被误会和自己的高数老师在搞地下恋,还不如乖乖承认在补课。

「好吧,我们就是在补课,这就走。」

我垂下头开始往包里装书。

向睢拦住了我,歪头道:「这就是你说的绝对靠谱的地方?」

他摸了摸自己茂密的秀发:「我有点担心我的头发呢。」

3

我步伐沉重地跟在向睢后面。

办公室门口「向睢副教授」那金光闪闪的名牌正向我招手。

进了办公室,向睢自在地替我拉开了椅子,俨然一副主人的样子:「要喝点什么吗?小陈老师。」

我颤巍巍地摇手:「不用了。」

向睢站在玻璃柜旁打量了半晌,最后给自己沏了杯红茶,给我倒了杯柠檬茶。

「刚刚看见你在喝的。」

我没好意思说我喝柠檬水的原因只是便宜。

向睢端着杯子轻抿一口,微微上挑的狐狸眼在金丝眼镜后闪着光。

他半是真诚半是做作地叹了口气:「我以后得给这里准备些黑芝麻糊,毕竟我这头发……」

我恨不得钻到地底下去。

说坏话说到正主面前,正主还是刚挂过科的老师,我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向睢「笑意盈盈」地打开了书:「我们从哪里学起呢?」

幸好我备课充分,暂时放下了尴尬,开始专心讲起五十音图来。

我不得不感叹,研究高数的人就是比我等凡人聪明,尤其是不到三十岁就被破格提拔的副教授,智商更是相当感人。

仅仅半个小时,他就能把五十音图读熟,还能背个七七八八。

我听着他颇为流畅的背诵,不由得百感交集。

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正当我内心哭天喊地涕泗横流感叹命运不公时,向睢背过了一遍,正抬头以三分探寻七分诧异的眼神看着表情变幻莫测的我。

我觉得应该说点什么来缓解一下这个尴尬的气氛。

「哈哈,向老师背得好快,很有灵性啊。」

救命……我在说什么?

灵性是什么鬼??

正当我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塞回去回炉重造时,向睢解开了衬衫的第一颗扣子,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认同地点了点头:

「之前我倒不这么想,但是教了你高数之后,我觉得我还是有一点慧根的。」

???

他是在内涵我吧?是在内涵我吧?

向睢推了一下眼镜,拿来了高数书:「说说吧,哪里不会?期中挂成那个样子。」

「嗯……都,都不太会。」

向睢「啪」的一声合上了高数书,扶着额头认命道:「下次上日语课时,你提前一个小时到,我给你补补高数。」

我眨着眼睛看向他。

向睢一摆手:「不用这么感激我,作为你的高数老师,我责无旁贷。」

我摇摇头:「向老师您误会了,我是想问,这样扣课时费吗?」

向睢露出了一个死亡微笑,咬牙切齿道:「不扣。」

我如释重负:「谢谢向老师!您真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英明神武聪明绝顶。」

向睢的表情有些微妙:「聪明……绝顶?」

救命,这个梗还能不能过去了!

4

虽然有了向睢这个「财源」,但是节流的日子还是要过下去,谁让我赔了一个月的生活费还欠着一个月的呢?

于是我化悲愤为力量,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鸡腿火锅烤肉串」的念想,毅然选择对着书本——

啃馒头。

然后与向睢在图书馆不期而遇了。

向睢的眉头拧成了个川字:「你这是做什么?」

我嘿嘿一笑:「我要是说我在减肥,您信吗?」

我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

好吧,确实没什么可信度。

我被向睢拎进了食堂的小餐馆。

「红烧肉,炸肉段,小炒牛肉……」

「等等等等!」我喊了停。

「向老师,我就是这种吃不胖的体质,不需要补肉了。」

向睢打量了我几眼,合上菜单道:「你以为我是让你吃什么补什么吗?」

他扭过头对服务生道:「那给我加一份脑花吧。」

我:「……」

倒也不必。

菜上齐了之后,我又真挚地看向了向睢。

向睢秒懂:「吃吧,我付钱。」

我立刻打开了筷子。

向睢无奈道:「真不知道你怎么会穷成这个样子。」

我擦了擦并不存在的泪水,正考虑要不要编一出苦情大戏以博取向睢的同情从而获得一个不挂科的高数成绩时,向睢早已看透了我的内心戏,挑眉道:

「说实话。」

我低下头,实话实说:「我砸了院学生会的相机。」

向睢撑着下巴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我只好硬着头皮说下去:「刚和男朋友交往一周,就在活动室撞见他跟另一个女生……那什么,我,我一生气就,就把桌上东西扔过去了,扔了才发现是宣传部的相机。」

我越说越小声,几乎把头低到桌子下面。

向睢好笑道:「没想到你还挺冲动。」

我瞪大了眼睛:「这是我冲动吗?!这明明是他道德败坏好不好?!」

向睢连忙举手投降:「对对对,是我说错了。」

向睢的嘴损是损了点,但是能跟着他蹭一顿丰盛的午餐,太值了!

呜呜呜呜呜天晓得我有多馋学校的红烧肉。

虽然提前渣男有那么一点点影响了我的胃口,不过只是一点点,毕竟对面坐的是更赏心悦目的帅哥。

如果他不是我的高数老师就更好了。

一顿饭吃得我心满意足,连带着我想起高数都多了几分幸福感。

然而谁能想到,在这样开心满意的时刻,偏偏有人来煞我的风景。

我和向睢从小餐馆出来,迎面就撞见了我的渣前男友和他的新女友。

最离谱的是,他的新女友竟然还不是上次被我抓到的那个!

算起来,距离我砸了相机不过一周多,再加上我们交往的一周,好家伙,不到半个月他竟然换了三个女朋友。

傅轩是我们学院学生会宣传部的部长,成绩虽然一般,但是长得人模狗样,再加上能说会道,乍见确实容易让人有好感,所以院办的老师都挺喜欢他,这才让这个垃圾人一路当上了宣传部部长。

我现在与他见面如同仇人,本来不想搭理他,只是看着他旁边的女生,浑然不知地依偎在他身边,出于同病相怜的感觉,我还是开了口:

「**姐,你知道傅轩两周换了三个女朋友吗?」

没想到那女生上下打量了我几眼,化着明艳妆容的脸上露出一个讥讽的笑:

「知道啊,最后不还是我赢了吗?」

她不怀好意地看着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就是他前女友之一吧?」

「果然像轩哥说的一样,寡淡无趣。」

我简直气炸了。

我就不该多管闲事,他们俩真是天生一对。

傅轩凑上来揽住那女生,冷眼看我:「像你这样的,要不是宣传部的女生就你我没泡过,我是连看都看不上眼的。当初浅姐非说你文案写得好,把你招了进来,真是拉低我们宣传部的颜值。」

我一拳打在他高挺的鼻梁上:「傅轩你要不要脸,你以为宣传部是你的后宫吗?」

傅轩没想到我会突然打他,捂着鼻子愣了半晌,脸色涨红,一副也要打我的样子。

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撞入一个温热的胸膛中,我未来得及回头,手上就被塞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我低下头一看,是一个黑色的手机。

向睢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扔吧,不要你赔。」

也许是向睢的胸膛温暖而有力,也许是他的声音低沉而动听,也许是他的支持坚定而宠溺,我满腔的怒火突然就熄灭了,心里只残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暖意。

明明我有着更好的生活,为什么要跟这个渣男纠缠不清呢?

向睢白色的指尖还停留在我手心里放着的黑色手机上,我的心仿佛漏跳了一拍。

这就是有依靠的感觉吗?

刚才我和向睢一前一后走出小饭馆,在门口就撞见了他们俩,向睢还在饭馆里面,被门帘遮住了脸,所以他们没有看见他。眼下见了向睢,一向在老师面前装得勤恳能干的傅轩第一个慌了神:

「向……向老师。」

向睢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傅同学果然是时间管理大师,希望你在高数课上,也能使出你平日的聪明劲来。」

不愧是向睢,一击致命。

要知道上次期中,傅轩也是仅有五十九分的挂科高危人群。

我看着傅轩脸色由红转青再变白,心里别提多痛快了。

我兴高采烈地跟在向睢后面出了食堂。

到了教学楼门口,向睢回头幽幽地看了一眼还在傻笑的我,淡淡道:「至于这么开心吗?五十七分的陈玥玥同学。」

扎心了。

5

新一节的日语课上得我匆匆忙忙,因为我既接受了一个小时的高数摧残,又面临着接下来年级会的催促。

于是在留完课后练习之后,我连下节课的时间都没来得及跟向睢约,说了句「老师再见」然后抱着包就往学院狂奔。

我气喘吁吁地赶到了大教室,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幸好辅导员还没有来。

我们等了十几分钟,还是没有辅导员的身影,旁边的年级长已经站起身要去办公室找人了。

向睢走了进来。

教室安静了一瞬,旋即又炸了锅。

「怎么是向老师?」

「向老师好帅啊啊啊啊啊啊。」

向睢敲了敲黑板:「你们学院老师还在开会,辅导员一会才能到,你们先上自习。」

好嘛,早知道我干嘛这么匆忙啊。

我委屈地瞪了向睢一眼,在微信里给他发消息:「向老师,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向睢发了个无辜的表情包:「我不知道你是赶这个会啊。」

在向睢的威慑下,大家开始安安静静地上自习,我也拿出题卡专心做题,向睢则顶着那张帅脸坐在讲台上玩手机。

一切都这样岁月静好。

如果我放在桌面上的手机没有大声响起一句「支付宝到账三百元」的话。

要命了,我当时为了方便淘宝给向睢留了支付宝收款码,他他他竟然现在给我付钱!!而且我还忘了关静音……

教室里本来就很安静,这样一来,我手机响起的「到账」就显得格外清晰。

同学纷纷把目光投向了我。

我尴尬地拿起手机塞进包里。

我的死党还不忘在一旁衷心地感叹一句:「谁啊,这么好,还给你钱。」

我好想遁地而跑……

一抬头,正与向睢四目相对。

他带着几分揶揄的笑意,朝我挑了挑眉。

「不好意思啊,没想到你没关静音。」

他的微信发了过来。

我看了看讲台上他那一副看好戏的样子,真是半点没看出来他的「不好意思」。

结果!

扔在包里的手机又闷声响了一句「支付宝到账二十元」。

好了,我现在可以换个星球生活了。

我真想掐住脖子问问刚才的自己,为什么要把手机放在包里而不是直接关静音!!!

现在周围同学看我的眼神都多了几分探究。

我表面微笑内心十万句吐槽闪过,拿出手机,恶狠狠地按了静音键。

微信消息还在通知栏闪烁:

不秃头的高数大魔头:请你喝奶茶,就当赔罪了。(两分钟前)

不秃头的高数大魔头:哦豁,这下又得请你再喝一杯了。(刚刚)

我向他投去了感(sha)谢(ren)的眼神:不用了,谢谢您嘞。

6

向睢的会议提前召开了,我之前做的课程计划被迫全部取消,再加上他也被突然的变动打乱了阵脚,最近一直忙着最后修改他的论文和发言稿,更没有什么时间来上日语课了。

思来想去,我熬了几个大夜,给他做了一个多重语境的常用语一览表,还贴心地给他挨个录了音,简直堪称人工式点读机,又给他整理了习俗禁忌一类的文档一起打包发了过去。

不秃头的高数大魔头:感谢陈老师,我要深刻检讨,作为你的高数老师,如果我有你的一半贴心,你的高数期中一定不会挂科。

不秃头的高数大魔头:等我回来请你吃饭!

还有心思跟我开玩笑。

看来是不够忙。

向睢接下来是彻底没了踪影,再见他已经是半个月之后了,不过他要请我吃的饭还是没有约成,因为我——

迎来了地狱般的考试周!!!

幸好,在向睢的外挂加持下,我对于高数终于有了那么一丢丢的理解,最终竟以八十多分的成绩高调飘过高数红线。

幸好挂掉的期中占比不高。

嘿嘿,开心。

相比于我顺利通过高数考试来讲,更让我高兴的是——那个脚踏 n 条船的渣男傅轩,他竟然,挂!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原谅我丧心病狂的笑声,这真的是太可喜可贺了!

我仰天大笑,并立刻把向睢的备注从「不秃头的高数大魔头」改成了「年轻有为的帅哥向老师」。

于是没等向睢再找我,我主动向他发起了约饭邀请。

年轻有为的帅哥向老师:嗯,可以。你来办公室找我吧,我们从南门走。

我欢天喜地地拎上小挎包出了门。

远远地,在数院的办公楼门口,我看见了快乐源泉的另一主人公——傅轩。

这马上放假了,他来数院干什么?

我敏锐的小雷达告诉我这绝对有猫腻!

于是我故意等了一小会,等他进了数院我才蹑手蹑脚地跟了过去。

我跟他保持一段距离,眼见他一路上了三楼。

哦豁,找向睢的?

上午挂科,下午就来找老师。

这个情况不一般啊。

虽然偷听别人谈话不好,但是这是傅轩诶!

我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还是趴在了门板上。

傅轩的声音先传出来:「向老师,这幅字是我叔父请朋友写的,那位长辈是书法协会的,我一个大学生,不懂书法,给我实在是暴殄天物,想着送给老师才是物尽其用。」

向睢的语气还是一如既往地冷淡:「傅同学,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一个高数老师,也不懂什么书法,所以在我手里,也是一样的暴殄天物,你还是拿回去吧。」

傅轩完全不尴尬,又带了几分讨好的意味道:「向老师,今天放假,您有没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地方?搬个什么东西啊您尽管开口。」

向睢冷冷地打断了他:「我不想听你卖关子,我还有事,你最好快点说。」

傅轩这才为难道:「向老师,您高数真的讲得特别好,这学期我也一直在努力学,但是我也没想到最后会是这样的分数,我做了很多笔记,您都可以看,我们学院对于一些评选要求还挺严苛的,我这一学年一直都勤勤恳恳的,如果高数挂科对我来说影响特别大。」

向睢的声音带着几分冷意的嘲讽:「如果就像你所说,已知我教得很好且你努力学习,推出的结论是你期末卷面只有四十分出头,你觉得这个逻辑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必然是有前提出了问题,你觉得是哪个出了问题呢?」

「还有,把你啰嗦的话提炼一下,你最终的目的应该是让我帮你改分,可是这卷面一道一道批着,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怎么?我帮你重做吗?」

「不是不是不是……」傅轩有点着急,又有点尴尬,「向老师,您看我最终分数是五十七,您能不能在平时分稍微……捞一下?」

我们学校的学生成绩有一个复查机制,就是在成绩出来之后,如果学生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五天内提出复议,教务处反馈任课老师,再由任课老师决定分数是否变动。

不过一般学生都是在自己卷子的确答得不错的情况下申请复核的,自己卷子答四十多分还死皮赖脸硬管老师要平时分的,我还是头一次见。

我在门外暗骂了句:「呸!好不要脸!这话他怎么说出口的?」

向老师赶紧骂死他!

教他做做人!

向睢却一反常态,一口应了下来:「好啊,那就捞一捞。」

嗯?什么情况?

临阵倒戈了?

我一脸问号。

向睢的语气有些幸灾乐祸:「平时分我给你提了五分,我提交试一下,哎呀,不好意思,改完之后是五十九分呢。」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多损呐!

向睢肯定早早在心里就算明白了,故意给他加到差一点点及格的分数。

屋中说话声一停。

我感觉捂住了嘴。

好在傅轩恼羞成怒,一时急了,没有注意我在门外的动静。

我真是佩服傅轩,都这个时候了,还在死缠烂打:

「向老师,您看看能不能再加一点点呢?您行行好,捞捞我,求您了。」

可能是向睢过于冷漠,他竟然还加了句不满的话:「我打听了几个同学,都是正好六十,平时分给满了,这一看就是您捞的,您能捞他们,也捞捞我吧。」

向睢懒懒道:「傅同学,我想你搞错了一件事,老师给分,正常只看卷面和平时作业,至于捞不捞的问题,捞你是情分,不捞是本分。」

他的语气是从未有过的严肃:「而我与傅同学,怕是没什么情分。」

「捞一捞这种事情,向来只是给有道德的同学的。」

我在门外笑得丧心病狂。

杀人诛心啊。

干得漂亮。

即使隔着门板,我也能想象到傅轩的表情有多么精彩。

我宣布,从此刻开始,我就是向睢的铁杆粉丝!

矢志不移的那种!

果然,不一会儿,傅轩气冲冲地拉门走了出来,差点和我撞个满怀。

我朝他露出了个灿烂的笑容,眨了眨眼睛,扫了一眼他手中的卷轴:

「哟,不错的字哦。」

他气得脸都青了,重重一跺脚,转身走了。

我看着他气急败坏的背影,乐不可支。

衣领被人从后面揪住了,向睢的声音传了过来:「还没笑够啊,偷听鬼。」

我欢呼雀跃地转过身跳起来:「向老师,我可太爱你了!」

向睢刚刚还带着调笑神色的表情微微一僵。

顿了半晌,他清了一下嗓子,开口道:「走吧,去吃饭。」

7

向睢把菜单合上,轻笑道:「怎么还这么开心啊?」

我眉飞色舞:「向老师我太崇拜你了,终于有人收拾傅轩那个狗东西了。」

向睢敲了一下我的额头:「出息。」

「喏,再给你的开心锦上添花一下。」

我讶异地接过东西。

是一把很精致的小雨伞。

「我从日本带回来的,遇到水就会开满樱花的伞,你们女孩子,应该会比较喜欢吧。」

「这个我听说过诶!谢谢向老师。」

我欢天喜地地接过雨伞,一抬头,正撞上向睢含着笑意的眼睛。

心中有根弦隐隐地被拨动了一下。

然而,向睢的认真没持续多久,接下来,他又开启了嘲讽模式:

「不过我说,你眼光也够差的了,傅轩那样的渣男也能看上。」

我抱着头:「你可别再嘲讽我了,我这真是,又破财又伤心。」

「不过,多亏向老师您,替我出了一口恶气,还让我还上了相机钱。」我又狗腿补充。

我搅了搅杯子中的奶盖,叹气道:「其实我也没那么喜欢傅轩啦。只是从小到大都没有人追求我,我觉得我不算丑,打扮起来还挺漂亮的。」

我傻笑了几声。

出乎意料的是,向睢没有开口打断我,而是认认真真地听我继续往下说。

「所以我就觉得啊,我是不是那种特别无趣的类型,特别不招人喜欢,于是像傅轩这样人缘极好的人向我表白的时候,相比于对他的喜欢,更多的是一种自我的满足,我就答应他了。」

我难掩失落:「最后还是这样的结果,所以我挺难过的,我也一直在努力变好,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喜欢我一下呢?」

「陈玥玥。」

向睢毫无征兆地叫了一声我的名字,声音罕见地带了几分温柔:

「你是个特别特别特别好的女孩,只是在此之前,你都没有遇到那个最适合你的人罢了。

「柏拉图曾经记录过一个故事,人类最初是两个脑袋四条胳膊四条腿的,但是宙斯害怕人类的力量太过强大,就把每个『人』一切两半,所以我们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找到的时候,他的人生才是完满的。

「没有人向你表达爱意,不是因为你不好,而是你一直都没有找到真正属于你的、能让你的人生彻底完满的『另一半』而已。」

送我回去的路上,向睢特意去了一家甜品小铺,给我买了芒果慕斯:「我听人说,吃**的食物会让人心情变好,我希望你可以开心起来,假期快乐。」

等宿舍电梯的工夫,我在慕斯盒子下面发现了一张粉色的小便条:

「别再否定自己,任何人的爱与否都不能证明你自己的价值。

「能定义你的,只有你自己。」

  第二卷 夏之酷烈

  镜湖三百里,菡萏发荷花。回舟不待月,归去越王家。

  一 玄咨

  从万井城楼上下来,清越并未与其他人一样被押往天牢。还在半路,就有人赶来朝押送他们的玄矜说了几句话,随后清越便被单独请上了一辆青布马车。一路上,清越死死地盯着赶车人的背影,咬着嘴唇一声不响。

  眼看着马车停在一处越京的官方驿馆前,清越掀开布帘跳下车,见四周果然再无官兵,终于朝赶车之人开了口:“你要我承你的情?”

  “不敢,虽然是在下说情,但这毕竟是皇上的旨意。郡主说起来也是皇上的堂妹,不该和那些人混在一起。”赶车之人跳下车位,转身朝清越微笑,一双眼睛明亮非常,竟是个挺拔俊朗的年轻将领。

  “玄咨,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今日之事,都是拜你家诬陷所赐。”清越冷冷地说了这句,跨进了驿馆的大门。心底实在是一片凉透,那时实在无法料到,正是这个祖父和父亲一致看中、想要招为自己夫婿的男人,亲自和他玄家的长辈们一起,到宫中向皇帝告发了自己一家。

  “不是诬陷,苍梧王是真的要反。”玄咨一边招呼着驿卒过来接待,一边依然微笑着,“不过当初郡主说在下眼神不像好人,才是真正的诬陷。”

  清越此刻根本没有心思听玄咨的玩笑,她径直跟着驿馆的差役朝里走去,淡淡地朝门口的玄咨扔下一句话:“你的使命完成了,我会在这里等皇上的旨意。”

  这一等,便是几个月,盛宁帝不弃的旨意却一直没有颁布,似乎完全忘记了清越这个人的存在。生活在这暗中戒备森严的驿馆中唯一的变化,是鲛人女奴浔被重新送回了清越的身边,伺候起居。

  驿馆是最普通的驿馆,用来接待平日里进京述职的外地普通官员,小小两进院落,陈设布置比起苍梧王府来甚是简朴,不过此刻只有清越主仆二人并几个驿馆里的仆妇居住,倒也宽敞清静,似乎越京城的一切喧嚣流言都隔绝到了墙外。

  门口有士兵把守,又无事可做,清越只能不厌其烦地向浔询问她从蓝府离开后发生的一切,从浔在越京水道中泅游见到李允,到李允临走前托浔给清越带话,再到李况将浔交给宣武大将军玄矜,最后玄矜将浔送回清越身边……清越发现,在对父王的失望和对祖父的怨恨中,此时她生活里唯一的希望便是那平时淳朴老实,却常常能带给她惊喜的李允了。可惜,她现在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才能像在万井城楼上一样,蹑云而来带她离开这潮湿沉闷的越京。

  “李公子走的时候说,他一定会活着回来见郡主,还要每天给郡主叠一艘纸船。”浔适时地在一旁安慰道,“李公子那么有本事,人品又那么好,一定能救郡主的。”

  “是啊,他一定会回来的。”清越重复着,似乎在这空茫的人世中抓住了唯一的依靠。然后她回忆起李允那纯朴诚恳而又令人心安的表情,不由微笑起来。

  不过真正带来李允消息的人是玄咨,清越料不到这数月未曾造访过驿馆的人,竟然是来专程向自己辞行的。

  “皇上封我为忻州宣抚使,即日便率军出发,苍梧王从芜城祭父起兵,已经快打到青水了。”面对清越的冷淡,玄咨仿佛不觉一般侃侃而谈,“他们打着为你祖父嗣澄报仇的旗号,全军缟素,听说很有噱头,皇上急调的姑射郡守军都被他们打败了,所以才派我去守住重镇忻州。”

  “恭喜玄大人升官发财,从玄王以下,你们玄之一族都鸡犬升天。”清越嘲讽地冷笑道。

  “看来郡主对我等的怒气还没有消。”玄咨不以为意,随意笑道,“不过说起来,你舅舅蓝珏他们父子几人除了贪污享乐,什么正事也做不了。他们享了这么多年的福,死了也不算冤枉,是不是?”

  “玄大人既然要急着出兵讨伐我父王,想必有很多‘正事’要做吧。若是再在我这里浪费时间,谋划不周,兵败身死,清越可担不起这个罪名。”清越接过玄咨的话头,不依不饶。

  “郡主的嘴果然狠辣,难怪大司命飞桥一心说你有碍社稷,天天想法撺掇皇上杀你呢。”见清越果然有些变色,玄咨不由得意,“不过放心,有我们玄王一系力保,郡主不会有任何危险。皇上是聪明人,他知道能带兵打仗的将帅和只会装神弄鬼的神官之间孰轻孰重。”

  “那就请代为致谢玄王铮、宣武大将军玄矜、禁军统领玄癸,还有您——忻州宣抚使玄咨等等各位大人吧。”清越话语虽然客气,语气却不肯示弱,仍然带着明显的愤恨和嘲讽。

  “郡主不用客气,其实我这次来,是想求郡主一事的。”玄咨依然不愠不火地笑道。

  “阶下之囚何用‘求’字,玄大人真是客气了。”清越不动声色地答了,心里却有些异样。

  “因为传言苍梧王暗中派人潜入越京来救郡主,皇上很快会将郡主接入宫中,玄咨只求郡主到得宫中后温柔顺随,莫要惹怒皇上,一定要保住性命。”玄咨说到这里,竟然一反方才的漫不经心,眼神郑重,仿佛另有寓意。

  “玄大人过虑了,清越若是有幸入宫,定会想方设法讨得皇上欢心,将那些升天的鸡犬一只一只都打落到地上去。”清越盯着玄咨的眼睛,一字一字地说。

  玄咨淡淡一笑,心中知道这番话无非这个天真的女孩儿说来吓唬人而已,轻笑道:“郡主只要平安就好,不用那么委屈自己。对了,还忘了告诉郡主,我此次去忻州,手下有一个部将就叫做李允,不知是不是郡主当初认识的那一个。郡主想不想托我带点什么话给他?”

  “胡说,李允已被皇上差遣到九嶷郡去了,又怎么会去姑射郡的忻州?”清越心里咯噔一下,脱口而出。

  “去什么九嶷,那是皇上小惩他而已。如今他在云荒东南西北奔波了几个月,也是该为朝廷尽力效命的时候了。”玄咨看着清越,一双灵活的眼睛转了转,脸上依然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

  确实如玄咨所言,从四月离开越京,到如今八月处暑,三个多月来李允一直在云荒大陆上辗转奔波。他带着军中路凭,从越京北安门出发,沿着青水到达云荒中部洋洋万顷的镜湖边,登上长途渡船,准备从水路前往云荒最北面的九嶷郡。

  九嶷郡路途遥远,因此渡船照例要在镜湖湖心的伽蓝城停靠一天,吐纳货物。看着船家和水手来来往往搬运忙碌,李允空闲无事,便下了船沿着码头闲逛。

  伽蓝城是空桑第一大城,自第一个王朝建立来就一直是空桑历代王朝的首都。天祈王朝虽然皇帝长期居住在越京,名义上伽蓝城仍然是国都,大凡新春来临之际,天祈的皇帝们便要从越京出发,乘坐御船来到伽蓝城,登上城中心直入云霄的白塔,主持一年一度的祭祀大典。

  李允站在湖边,很容易就把远处的白塔看了个清楚,想起数千年前兴建这宏伟建筑的艰辛,不由兴起些虚无缥缈的感叹。

  看了一会白塔,李允继续漫无目的地朝前走,却被一排坚固的石墙拦住了去路。沿着石墙绕到它的侧面,李允猛然发现几个兵士持了长戈肃立在石墙入口处,显然不放寻常人等靠近。

  李允不是犯禁之人,老老实实地退开。然而退得几步,视线里便现出石墙后一抹朱红的飞檐,远远地划破了天空的阴影。心里似乎有一根弦被拨动了一下,李允迅速跑到码头的一处货台上,几个跳跃登上高高的货物堆,举目朝那石墙之后的水面望去,不由身子微微一颤。

  那是一艘巨大的楼船,船头用云晶石浮凸镶嵌出栩栩如生的兽头,李允认得那是天祈王朝皇室标志——神兽狷的头像,仅此一项就可证明这艘气势宏伟、精雕细刻的楼船正是皇家的专用座船。此刻这艘御船风帆未挂,桨橹不发,只是泊在码头中随着湖水微微起伏,显见已闲置了许久。

  眼光细细地扫过御船的每一个细节,李允恍惚觉得自己也曾经这样贪婪地观察过这艘船,可这由天祈王朝开国皇帝高祖鸿勋建造的御船只往返于伽蓝城和青水口之间,自己连镜湖都没见过,又怎会看见过它?想必这只是自己的错觉而已,李允摇了摇头,力图甩开脑子里混沌的思绪,跳下货台。

  可是下一刻,清越的笑语却清清楚楚地响在了脑际:“我看出来了,这艘船,倒像是皇上去伽蓝帝都的时候,在镜湖上乘坐的御船呢……”是啊,如果自己从未见过这艘装饰了神兽狷的御船,又如何能够给清越叠出一艘和这船一模一样的纸船来,倒像是自己早已将此船的一分一毫都刻画在脑中一般?眼前不断闪现出那御船和纸船的影像,李允猛地低低呻吟了一声,举手扶住了跳动的太阳穴。

  似乎脑子里有什么东西想要破土而出,却又被急速流动的血液一点点冲淡了。这个毛病,自从他九岁那年患了重病,几乎死去之后就不时发作,每次都是祖父李况将他抱在怀中,一遍遍低语安慰将他哄得睡着了才会不治而愈,成年后更是几乎绝迹,不想此番在遥远的伽蓝城竟会被一艘楼船引发。

  体内的血流得越发快了,李允感觉得到自己的脸烫得惊人,想必已红得如同煮熟的虾子。他坐在地上,缓缓地呼吸着力图平复血液异常的流动,平心静气了一盏茶的工夫,果然发觉神志逐渐清明,一切又恢复了原状。

  正奇怪间,忽见一艘快船风驰电掣一般驶了过来,当先一个兵士不等船停稳便跳上码头,大声喊道:“哪个是李允?”

  “在下正是。”李允赶紧站起来,迎着那军中传令的快船走过去,抱拳施礼,“不知官长有何事吩咐?”

  “传兵部调令,着云都校尉李允即刻赴萨其部镇西军部下效力,不得有误!”传令兵例行公事地说完,伸手将调令交给李允。

  李允双手接过,心中诧异地处云荒西北角的萨其部辖地历来和平驯顺,兵部为何会突然将自己派驻那里。然而军令如山,不得不遵,他只得立时寻了另一艘开往西北方芦湄城的商船,启程前往萨其部。

  船至镜湖西北岸后,李允弃舟乘马,赶赴镇西军驻地。这一段旅程地形多变,人烟稀少,行走起来甚是辛苦。等他水陆兼程到达西荒沙漠边缘的时候,已是云荒大陆上最为酷热的六月底。抬头望望天上火球一般低低悬挂的太阳,李允抹去额头的汗水,一口喝干了水壶里的水,持着空空的水壶对着眼前漫无边际的沙漠苦笑了。

  压制住心底愤懑的心绪,拨回马头,李允不得不回到沙漠边缘的小镇去,打算在那里置备下干粮饮水,帐篷沙马,方才能穿越茫茫沙海,前往沙漠后的萨其部草原。

  然而当他辛苦购齐了一应沙漠物品时,却意外地再次收到兵部的调令,这一次,却是调他去镜湖最南端入海口处的叶城,参加卫海军围剿海盗。

  “请问,这调令是兵部尚书玄大人的意思么?”站在刚刚买好的帐篷水囊前,李允终于忍不住向传令兵问道。

  “去哪里都是为皇上效力,云都校尉就不要多问了。”传令兵似乎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李允的狼狈模样,打着官腔道。

  李允不再开口,默默地重新收拾了自己简单的行礼,用沙马和所有的沙漠装备换了一匹能耐长途跋涉的霍图矮脚马。

  这一次,他不再像先前一样日夜兼程地赶赴前方,心中知道不知何时那诡异难测的兵部调令又会不期而至。可是,调令上那清清楚楚写明的报到日期却如同绳索一般始终萦绕在他的喉头,让自幼恪守训令的少年心头挥不开那焦灼的情绪。于是,李允只能在七月的毒日头底下,骑着一匹疲惫的矮脚马,从镜湖西岸的北部,穿越荒原、赤水和山地,奔赴渺茫的前方。这种飘渺孤寂而又身不由己的感觉,让原本就心事重重的李允倍受煎熬,多少次他从马上翻身而下,躺倒在西周杳无人烟的荒野中,疲倦得再也不想移动一步。可是一旦想起越京中祖父白发萧然的头颅,清越恋恋不舍的眼眸,还有皇帝脸上幽暗阴鸷的神情,李允便又强打起精神撑上马背,继续朝着未知的前方行去。

  因此,就在云荒最大的港口——叶城出现在视线里时,再次出现的兵部传令兵几乎让李允意志崩溃。他失魂落魄地牵着几乎倒毙的矮脚马,如同一个颠沛流离的逃犯一般站在路边,朝走过来的传令兵苦苦一笑:“又要我去哪里?”

  “兵部调令,着云都校尉李允即刻前往忻州,入宣抚使麾下听候差遣,不得有误!”传令兵面目严肃地念到这里,忽而一笑,“恭喜云都校尉,这次是忻州宣抚使玄咨大人力荐你剿灭苍梧叛军。以后若是升官发财,可别忘了我们哥儿们。”

  “或许,我的目的地,也不是忻州啊。”李允在心底里叹息了一声,依然恭敬地双手接过调令,再次准备他永无停歇的跋涉。

  不过,或许是掌权之人厌烦了先前的游戏,李允在几乎围绕云荒大陆奔驰了一圈后,终于平静地到达了忻州——那即将被苍梧叛军兵临城下的飘摇之地。

  李允是在一个结满秋霜的清晨踏上忻州的土地。由远而近的马蹄踏在石板路上,脆生生地敲破沿街店铺守夜学徒的残梦。

  刚进城门的李允放眼望着这座青水重镇的街景,在天祈元烈帝将宫殿朝廷迁往越京后,作为连接青水南北两岸的枢纽,忻州城处处显露出商贾云集的繁华。此刻街上殊无行人,整个城市安静得仿佛熟睡未醒的娇媚妇人,丝毫不觉大兵压境的危险。

  “大人,冤枉啊……”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影蓦地斜横里冲出,连滚带爬地拦在李允马前,倒把毫无防备的李允吓了一跳。勒住马,李允打量着这个貌似疯癫之人,和声道:“老丈,我不是什么大人,我只是来投军的。”

  “大人,下官确实有冤情要诉!”那疯子模样的人根本不曾理会李允的话语,自顾伏在地上不住磕头,“刘粼将军死得冤枉,是庆阳侯兆晋为逃避罪责,有意陷害他的,大人一定要为刘将军昭雪啊……”

  李允见他形容疯癫,这几句话却说得甚是明白,而他提到的那个庆阳侯兆晋更是实有其人,不由心中信了几分。然而他无职无权,自顾不暇,又怎能管到庆阳侯那样的权贵?有心无力,却又不忍就此催马而去,一时好生为难。

  正踌躇间,忽听远处一个焦急的声音道:“齐参军,你怎么又跑出来了,你家里人正寻你呢。”话音未落,已有一个女子奔过来,扶起那个疯子,口中劝慰道,“想开些吧,如今的世道,谁还会顾及别人的冤情?”一边说话,一边掏出手帕细细擦去那疯子口角的涎水和额头上被人用石块砸出的血迹,眼中满是哀悯的神情。

  李允看着那女子蓬乱的头发,闻到她身上浓重的脂粉味道,已然明白这清早在街道上行走的女子是什么样的身份。他正欲拨马离去,不妨那女子抬起头,正向他望过来,四目相对,不由俱是一惊。

  “允少爷。”还是那女子反应比较快,手臂依然扶着哭泣的疯子,身子却已朝李允跪了下来,恭敬地唤道。

  “你是……辛?”李允费力地从脂粉后寻找那女子原本的容貌,终于不甚确切地回应道。

  “是我,允少爷。”鲛人女奴微微一笑,“不过现在徐先生已经给我改名叫‘辛悦’了,这样才符合中州的习惯。”说完这话,她习惯性地敛目垂首,心头闪过的却是徐涧城给她改名的真正的用意:这个世上,不光有辛苦,还要有喜悦。只是她的喜悦,全都是为了她的先生,她的主人。

  “你不用多礼,我已经不是你的主人了。”李允跳下马,将辛悦扶起,惊异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徐先生呢?”

  “先生原本被发配往九嶷的帝王谷修建陵墓,不料我们走到半路,遇上苍梧王叛乱,就被就地收编到牢营里了。”辛悦语气平静,敛着眼神打量面前风尘仆仆的李允,一身藏青色的衣衫让她立时联想起唯一一次在徐涧城笔下看到的用中州笔法所画的水墨荷叶——挺拔地支出水面,清爽而干净。然而她眼中很快升起一种冷冷的寒意,如同深秋里凛冽的霜风,把头脑中幻想的荷叶一枝枝凋零了去——很久以前徐涧城拗不过她的要求偷偷画的那幅荷花,最终被管营扯成碎片,还声色俱厉地警告不得再浪费官家纸墨,否则要将他们送有司治罪。想到这里,辛悦仿佛又看到了当时徐涧城的眼神,分明有熔岩一般的怒火涌上来,又瞬间被无边的冰雪压制了下去。可是,这种无力的愤怒,眼前这个养尊处优的少爷是无法领会的。

  鲛人女奴心中的想法,成功地掩饰着没有让李允看出来。李允握着马缰绳,有些尴尬地笑着:“那你们现在还好吧?”

  “还好,徐先生能写会算,被选为书吏,不用再做苦工了。”辛悦仿佛愉快地回答,却避而不谈自己的处境。

  李允猜测得到他们的艰难境况,此刻却不敢说破,只得道:“等我安顿下来后来找你们——请问宣抚使衙门怎么走?”

  “允少爷是去见玄大人的么?”辛悦笑了笑,别开头没让他觉察到自己眼里的寒霜,指点着方向道:“宣抚使衙门就在那边,你现在赶去,正可以赶上点卯。”

  “你就是李允?”忻州宣抚使玄咨从座位上站起,亲自走下帅台将李允扶起,爽朗笑道,“昔日名震演武场的神枪小将,玄王那时就看出日后必为国之栋梁!本帅如今得你襄助,何愁大功不成?”

  “玄帅过誉了,李允蒙玄帅青眼,得以效劳马前,一切凭玄帅驱驰。”李允连忙敛容行礼,不敢有半分差池。对于玄咨提到的比武,正是他昔日初入军中的例行演习,那一次,虽然他武艺冠绝一时,却最终只授了云都校尉的区区职位,不像玄咨以空桑玄之一族的贵族身份,年纪轻轻便做到了帅位。

  “李校尉太客气了。”玄咨笑道,“皇上看中校尉的才干,本来派你去清剿叶城海盗,是我几次三番向皇上恳求,皇上才肯调拨校尉到我麾下。如此难得招揽的人才,玄咨岂敢不倚仗重用?”

  “多谢玄大人栽培,李允敢不用命。”李允听玄咨的口气,分明是向自己展示恩威,连忙再次躬身施礼,以示忠诚。

  正客套间,忽有一名小校匆匆跑进议事堂:“报!叛军先锋官遇明,在西门外骂战!”

  玄咨眉头一皱,向堂下诸位将佐问道:“遇明这厮甚是可恶,几番挑衅——哪位将军愿意出战,挫一挫叛军的威风?”

  李允微微一动,又忍下了。等了一会,见众人目光都偷偷觑向自己,大有不以为然之色,显是对方才玄咨的溢美之词心存不满,终于鼓起勇气出列道:“大人,我愿前往!”

  玄咨面有喜色,假意关切道:“李允,你鞍马劳顿,还是将息些时日再出战吧。”

  “多谢大人。”李允反倒为自己的唐突有些不安起来,红着脸道,“初来乍到,请大人给我个立功的机会!”

  “好!”玄咨笼了笼袖子,颁下令箭道:“李允听令:我给你五百人马,开西门出战!”

  号角声中,忻州城西门大开,五百人马簇拥着手提腾渊枪的年少将军,踏上城外广袤的原野。李允官职低微,又来得匆忙,是以连个标明字号的旌旗也没有,五百人马面对苍梧王麾下旌旗飘动、气峙山岳的军队,显得颇为寒碜。

  玄咨带领诸位随从,登上西门城楼,亲自为李允观阵。虽然李允出身于曾经煊赫一时的靖平李府,但苍梧大将遇明却是有名的虎将,否则也不会以孤军深入忻州城下,为后续的苍梧大军做先遣。这一场厮杀,正好可以窥探李允的实力,方便玄咨以后见机行事。

  天祈朝沿用云荒的惯例,两军对阵多为双方将领拼杀在先,士兵混战在后,因此打头阵的武将势必武艺超群,否则定会折了士兵的锐气,影响整个战事的成败。于是此刻所有人的视线,全都聚集在缓缓策马走近的两个将领身上。

  玄咨整一整身上的披风,耳听得鼓声四起,为即将对决的两人助威,而眼中披甲持枪的李允则不复方才唯唯诺诺的模样,神色顾盼间英姿飒爽,倒似陡然生出光芒来。玄咨正惊诧间,城下二人已经动手,却都是使的长枪,跨下战马踢腾起一片浓密的烟尘,顷刻间已分不清彼此。玄咨看着看着,见李允手中长枪势如蛟龙,竟比昔日在越京演武场上更为精熟,不由暗暗一惊。心里忽然想起临行前清越的话语,身上立时有些寒意,便低头看了一眼袖中物件。正在这时,猛听到两军阵中一起鼓噪,连带身边几个武将也情不自禁喝了一声采,连忙抬起眼时,正看见李允已一枪将遇明挑落马下。

  “李将军复生了!”一个天祈将领不由失声叫道,惊喜交集地盯着城下昂然的身影。不知是谁带了头,城外的五百军士和城头驻守的朝廷军队一起呐喊开来,声震天地:“李将军,李将军!”却见李允银枪一指,率领五百军士直往苍梧军中冲去。

  “乘胜追击!”玄咨令旗一挥,断然下令。望着苍梧军在潮水般涌出城门的官军反攻下败退而去,玄咨不由点头:怪不得叔父玄王铮再三叮嘱自己要将李允收入麾下,而且说此人若不能用之,便只能杀之,看现在的情况,这个年轻人的潜力,还不知有多深。

  很久以后,即使听了无数人的形容,玄咨仍然想像不出李允的腾渊枪如何仿佛蛟龙一般吞吐出万千华光,破解了遇明称雄半世的枪法,刺穿他的护心铠甲。玄咨只是清楚地知道,这个眉眼清秀、言行带着三分腼腆的年轻人重新勾起了人们心中沉睡了十余年的军中神话,复活了当年勇冠三军的“李将军”李尧的威名。

  李允大胜回城后,玄咨专门为李允设立了庆功酒宴。酒后玄咨从袖中取出一条手绢递给李允,笑道:“李校尉想必认得这是谁的赠物。”

  “她……她还好吗?” 李允认得这手绢乃是昔日清越挂在月亮树上约自己相见的信物,心中激动,却想起清越的微妙身份,不敢再多问玄咨几句。

  “有我叔祖玄王在京护持,郡主一切都好。”玄咨半真半假地笑道,“只要李校尉以后用心为我玄家办事,我必能让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玄大人哪里话,为玄大人效命即是为皇上效命,是下官分内之职。”意识到玄咨的试探之意,李允心中涌起自幼祖父所教“绝不结党”的祖训,不由婉转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口气仍然平静恭谨。

  “李校尉说得好。”玄咨不动声色地道,“不过你以后若有什么口信想带给平城郡主,我可以辗转请叔父代为转达。”

  “不敢劳烦玄帅。”李允知道以清越叛王之女的身份,自己身负军职无论说什么都有瓜田李下之嫌,干脆狠下心拒绝了玄咨的提议,“皇上许诺下官只要平定叛乱,就可以回京见到郡主。”

  “那好啊。”玄咨冷冷一笑,不再多说什么,看着李允珍重地将手绢收好,耳边不由响起清越的话语:“李允受他们李家忠孝仁爱的灌输影响太深,未必能如你所愿,利用我来诱使他为你尽忠。”可是,那仅凭直觉的天真女孩怎不多想一想,一旦一个人只剩下唯一的依靠,就会将自己的现在和未来全部托付,就像清越自己对李允一样,那么玄咨也有信心,让李允终有一日将他的忠诚和力量全部奉上。

  忻州大捷,李允一战成名。为区别于故去的兄长李尧,李允被驻守忻州的官军、甚至苍梧军称为“小李将军”,尽管此时,李允的头衔不过是个小小的云都校尉,离真正“将军”的职位还有无数台阶。

  盛宁二年十一月,李允配合忻州宣抚使玄咨,破苍梧大军进攻,俘敌一万,累军功擢升振威校尉。

  盛宁三年一月,玄咨中苍梧军缓兵之计,苍梧叛军攻破忻州城北八十里处的联营,破忻州联营犄角之势。李允率兵救援不及,在忻州城外四十里与苍梧主帅姚力的中军相遇,血战三日,双方死伤惨重,苍梧军退去。

  黑云压城城欲摧,更大的战事似乎正在酝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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