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信那被嫌弃到被宠爱的一生

韩信那被嫌弃到被宠爱的一生,第1张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二月,秦末起义的春风已经吹遍了大江南北,楚国项氏叔侄也率领着八千江东子弟渡江攻秦,沿途招兵买马,许多对 社会 不满的热血青年参加了这支义军,其中就包括了一位眼神忧郁身材高大的佩剑少年,自称淮阴人韩信。

这会儿的韩信年方弱冠,还不满二十岁,但他那高大俊朗的外形,以及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茬子,一下子吸引了这支义军的主帅,项梁。

项梁虽然未必能看出韩信是个军事天才,但毕竟韩信够帅,当一个小卒太可惜了,还是留在身边当亲兵吧,他相信有颜值的人也一定有才华。

无名之辈韩信一参军就做了项梁的亲兵,似乎这个可怜人就要转运了。然而,事实没有那么简单,上天对韩信的考验还远没有结束呢,他的痛苦与磨难只不过才刚刚开始。

这一切,都是同韩信一批来参军的几个淮阴老乡搞的鬼。他们见韩信这个烂货居然做了大英雄项梁的亲兵,心里头哪能平衡,于是四处宣扬说——凭什么一个胯夫的起点比我们还高,难道就因为他长的比我们帅?帅有个屁用!告诉你们吧,韩信其实是个烂货、懦夫、无赖,他曾整天闲逛四处蹭朋友的饭,他曾因为怕死钻过别人的裤裆,他还在一个漂母那里吃过软饭,你说这样的人,配与我等为伍么?更别说项将军了。我看还是赶快将他开除出革命队伍才对!

项梁听到这些传言,长叹一口气:此人看起来仪表堂堂,没想到竟是个空心大白菜。罢罢罢,看他长的帅,就放在身边当花瓶好了,反正我项梁武艺高强,身边的亲兵有帅这个优点也就够了。

于是,心比天高的韩信,志在万里的韩信,就在项梁身边当了一个小小的亲兵,而且一当就是半年之久。当然,韩信生性孤傲,无法像英布、陈婴、吕臣、王陵、张良、郦商、蒲将军那样起义时带有自己的队伍哪怕一支小队伍,直带一剑,更无余资,纯属技术入股,能做到亲兵也不错了。

这期间,韩信的主要工作就是像个肉柱一般战在项梁的身后,看着项梁叱诧风云,听着项梁发号施令,并暗中磨练自己的军事天才。他不疾不徐,不急不躁的铸他之宝剑,深夜里熔炉中的火焰在闪烁,在不被人注意无人察觉的僻静山野独自锤炼,然而项梁竟没有发现身边已有神器铸成。只有韩信发现了自己的蜕变,因为他发现项大将军的每个正确决定,都与自己预想的惊人类似;而项大将军的每个错误决定,自己事先都看出了问题。看来,威震天下的项梁,也不过尔尔,就我韩信也比他强多了。

可惜,两个人,两种命。项梁光靠自己的赫赫家世就能风光无限,而韩信无论再出色,也没有人看的到。因为他身份低微,因为他籍籍无名,因为他无足轻重,他的存在感太差了,金子是会发光,但当金子被埋在土里时,在强大的光芒也没有人能看到。

韩信有时候真的很羡慕项梁,我明明比他更有才,但他能指挥千军万马,我却只能做一根肉柱子,还是一根被人笑话的肉柱子。

转眼,碌碌无为的半年过去了,公元前208年八月,韩信随项梁转战到了定陶,在这里楚军遭遇了一场大败,项梁被秦将章邯斩杀,韩信拼命逃跑,总算保住自己的一条小命,在实现梦想之前,保住小命很重要。接着,韩信随一伙败军逃到陈留项羽军中,在这里,他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钟离昧。

钟离昧乃是项羽最为看重的大将之一,此君不光骁勇善战,且为人极具忠义,是个关云长式的人物。如此大丈夫,在当今 社会 基本找不到了,属于男人中的极品。

钟离昧是极品,韩信何尝不是,于是某夜,二人在军中偶遇,顿时相见恨晚,先是闲话家常,然后畅谈人生理想,接着把酒言欢,结果双双醉倒在华丽丽的月色之中,结为莫逆。

这男人之间的友谊,有时候跟爱情是一码事儿,这磁场对了,脾气对了,缘分到了,一见钟情是非常容易地。越高贵的灵魂,越容易。

做兄弟有今生没来世,人这一辈子碰上一个莫逆不容易,钟离昧其实并没看出韩信是个做统帅的料,他只是觉得韩信熟谙兵法,做个普通将领还是可以的,于是他决定为了友情,拉下脸去跑跑关系。

于是,数日后,钟离昧把韩信推荐给了项羽,言韩信此人有将才,可以为将。

项羽不以为然:什么?此无名胯夫可为将?你的脑袋没被撞到吧!

钟离昧还要再说,项羽已经拍板:好了,看在公的面子上,我就封他做个执戟郎中吧,从小兵到郎中,这已经是破格提拔了,再大的官儿我可不给,给了众将也会不服,是不是?

钟离昧还能再说什么?执戟郎中就执戟郎中吧,这个官儿虽不大,却能参与幕府最高决策,时间一长,项王看到了韩信的真正才能,总是还会再擢升他的,我也不能太着急了。

不久,任命下来了。一时间举军哗然:这韩信到底是什么人,一上来就进了总参谋部,这也太 搞笑 了吧!

可是韩信却一点儿得意的神色都没有。在他看来,以自己的才华,郎中这个舞台还是太小了,这样慢慢熬下去,何时方能大展我凌云之志?

看到这里,诸位不禁要问了:这执戟郎中到底是个什么官?大耶?小耶?轻耶?重耶?

这里我们必须分开来解释:“执戟”,是一种爵位;“郎中”,是一种职官;两者不是一个概念,但通常合二为一,使人身兼。

所谓“执戟”,不是真的去拿把戟站着,而是故楚之爵,另有“执帛”(曹参自五大夫封执帛,号建成君)、“执珪”(夏侯婴赐执珪)等类似的爵位,这些爵位具体有多高,已然不可考了。

所谓“郎中”,可不是治病救人的医生郎中,而是一种参谋文官,秩三百石,主要职责是在君王左右参与军政谋划,官虽不大,却是要职,秦汉时很多高官(如李斯、樊哙、灌婴、李广、霍光),都是从郎中升上来的,关键就在于郎中能经常接近君主,只要表现的好,自然比其他部门的人升官机会大。

所以呢,这官说大不大,说小也不是很小,就看韩信怎么表现了。

可惜,韩信为郎中,表现了不老少,经常出一两招奇策,偏偏项羽老哥不用。为什么?

第一:自负呗!项羽自认天下无敌,冲锋陷阵么,靠武夫,大政方针么,靠自己。他根本不需要参谋官,他一个人谋就好了,还要旁人参什么谋,就连范增这个参谋长,参的谋也十个用不了一个,何况韩信?

第二:爱面子呗!项羽此人,是出了名的吃软不吃硬,给他提意见,得讲方式方法,偏偏范增韩信二人个顶个儿都是不会察言观色的孤傲之人。你想想,天下三个脾气最臭的人中之杰碰在一起,还能碰出啥思想的火花?吵架的火花还差不多。

第三点,也是最关键最根本的一点——项羽和韩信的军事风格迥异,这俩人虽然都是顶尖的军事天才,但一个用兵如火,一个用兵如水;一个是兵形势家的****,上承白起、尉缭子与信陵君,一个是兵权谋家的杰出代表,上承孙武、范蠡和吴起(见班固《汉书 艺文志》),根本就属于两个完全相反的兵法派别,不可能兼容,也不可能合作。特别时项羽所信奉的兵形势家,讲究决策指挥权的高度集中,兵形势家之经典《尉缭子》说:“夫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又说: “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一人之兵,如狼如虎,如风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天下皆惊。”总之这种战法不需要什么奇技*巧,只靠主帅的英明神武,基本上就是把参谋部当成摆设了(范增这个参谋长主要谋的也是政治和外交,非军事),所以别说韩信是军事天才,就算韩信是军事神仙,项羽也用不了他。

在领导特别是那些确有真材实料的的领导屡次拒绝自己意见的时候,遇到一般人,他会怀疑自己的能力有问题。可韩信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不是自己能力不足,而是领导不行。

——看来,我跟这项羽不是一路人哪!不过没关系,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我迟早会遇上我的知己。至于你这楚军小破参谋,没啥好留恋的,我还是赶紧想办法跳槽吧!

现在的韩信,已非淮阴那个脆弱少年了,他坚信自己是个大将之才,什么挫折也击不垮他。一个男人就要这样,贯彻始终,矢志不渝,任凭风风雨雨,不屈不挠,傲视天下,目空一切,不为王侯,决不罢休。只有狗,才会一辈子被人践踏奴役,他不要做任何人的狗,也不会向任何人摇尾乞怜,他要找的是一个合作者,一个与他一齐扫平天下的合作者。

——项羽,你不用我,是你此生最大的损失,你等着瞧吧!

公元前206年四月,项羽进军关中,挟百战百胜之威,持诸侯之柄而宰割天下,封刘邦为汉王,令其往汉中就国,在项羽军中毫无建树的韩信于是脱身而去,投入了汉王军中。

韩信早看出来了,这个以布衣手提三尺剑起而争天下的汉王其志非小,隐隐然有天子的气度,而且他与他手下的那帮人也大多是草根出身,少有饱读兵书的人才,韩信在那边或许会提拔快一些!

作为韩信最好的朋友,钟离昧深知韩信的志向;作为项羽最忠诚的属下,钟离昧也深知项羽的脾气;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沉默,沉默的看着韩信离去,沉默的跟着项羽回到了彭城,从此二人海角天涯,山河万里,君在长江头,我在长江尾,共饮一江水,天地虽悠悠,两心但相知吧!

可惜,韩信满怀希望的来到汉中,收获的,却是更大的失望。

原来,汉王见韩信在项羽军中数年毫无名气,便也没拿他当回事儿,顺手只给了他一个“连敖”的小官,与郎中级别差不多,地位还更下降。

所谓连敖,古之说法不一,一说是管理粮仓的小吏,二说是接待宾客的小官。所谓“敖”,原为楚国尊大者的称呼,显然这是一个楚制官职。秦末楚汉期间,刘邦还偶有使用楚制,等到汉社稷立于栎阳,汉之朝廷就是清一色的秦制官职了。

连敖一职虽具体无可考,但今之学界通过楚简研究普遍认为,这应是诸将手下负责后勤的官员(注1),反正与韩信的军事天才毫无关系。此官与郎中一样,亦是俸三百石,貌似不升不降,其实差多了,做郎中至少可以接近项王参与谋划,做连敖半年也见不着汉王一面。有时候,你踌躇满志的跳槽,结果却越混越差,这便是人生。

于是韩信怨气冲天,每日上班迟到早退,吊儿郎当爱干不干,不是与同事闹脾气,就是顶撞部门领导,破坏团结,影响极坏。终于有一日,大家受不了了,于是也不知怎么一弄,韩信就犯了军法,结果汉王一纸令下:连敖韩信犯法,按律斩首!

就这样,韩信被稀里糊涂的押上了刑场,与他一同被斩的,还有十三个倒霉鬼,他们有的是逃兵,有的偷了军粮,有的口出怨言动摇了军心,反正都是些对现实不满的小人物。

午时已到,开始开刑。

一、二、三……排在韩信前面的犯人一个接一个被斩首。

他们有的在哭,有的在叫,有的在骂,有的无声无息的倒下,但是没有人理会他们,都是些无足轻重的小脚色,命比狗还贱,死不足惜!

十、十一、十二……就要轮到韩信了!

——不行,我要活下去,就算我真的一辈子没办法出人头地,也要硬撑着活下去,就算像狗一样活着也要活下去,留着一口气,起码还有可以看见的机会。

于是韩信抬起头来,悲愤的仰天长啸:“天乎!汝为何要亡我韩信?”

恰在此时,有一将骑马经过,闻声便好奇的驻马观望,正与韩信四目相对。

韩信认出,此人正是夏侯婴,汉王刘邦的贴身司机、生死之交与铁杆心腹,当时已爵封昭平侯,官至九卿之一太仆。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历史 就是这么神奇,若非两人这偶然的一眼,焉得兵仙横空出世?又焉得汉室江山四百年?

当下,夏侯婴便下令喝住刀斧手,上前问道:“汝犯法当斩,却来问天,何故?”

韩信紧紧盯着夏侯婴,目光犀利冷峻:“既不问天,便来问公——吾闻海不辞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辞土石,故能成其高,明主不厌人,故能成其众。汉王不欲就天下乎?何为斩壮士?吾千里迢迢弃楚投汉,却落得如此下场,天理何在?”

夏侯婴闻言大惊。当时汉王被项羽赶到汉中,被迫烧掉入秦栈道,以示自己没有东向争天下之意,这是以退为进的政治高招。但是除了汉集团少数高层,极少人知道汉王真正的政治野心(知道也不敢乱说),所以汉军中才会有那么多人当逃兵,那么多人偷军粮,那么多人口出怨言。然而这个籍籍无名的小小罪吏,却一语道出了汉王之志,奇!

夏侯婴再细看韩信,只见此人虽眼神忧郁,面色苍白,但长的高大俊朗,卓尔不凡,人之将死却毫无恐惧失色,反而冷峻豪迈,堂堂能言,浑身透露出一股英雄气概,奇!!

——我夏侯婴,这次碰上奇才了,乖乖,此等壮士,怎么能杀呢,快,快给我放了,有什么事儿我顶着!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要说韩信虽命运多舛,这辈子碰上的贵人还真不少,瞧,这不又来了一个夏侯婴。

同韩信的上一个贵人钟离昧一样,夏侯婴与韩信也是一夜畅谈,这一谈,谈出味道来了。第二天一早,夏侯婴就兴奋的向汉王推荐了韩信,言此人可为大用。

汉王不耐烦的说:好,大用就大用,看在公的面子上,寡人就封他做个治粟都尉吧,这官儿可够大?

夏侯婴大喜,赶紧跑回去给韩信报喜:大王封你做大官了,治粟都尉耶!爽不爽?

韩信一点儿也不爽:治栗都尉算啥大官,汉王太小看我了。

夏侯婴一愣:这还小,你不会吧……

韩信也不解释,一笑而去。夏侯婴不会明白他真正志向的,还是等待下一个贵人吧。

看到这里,诸位又要问了,这治粟都尉到底是啥官,真的很小吗?

说实话,它还真不小,汉王如此用人已经够大度,够不拘一格,够给夏侯婴面子了。

所谓治粟都尉,乃秦制官职九卿之一治粟内史的别称,与推荐人夏侯婴同级,主要负责管理谷货与粮饷,汉武帝后改名为大司农,曹操的父亲大贪官曹嵩就干过这个,是个大大的肥缺。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没有军功,没有家世,没有名气,还犯了军法,却平步青云,从死囚一跃成为部长级军需官,这提拔还不够?韩信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夏侯婴实在搞不懂。

关键是才非所用啊,韩信要管的是兵,而且多多益善,他可不要管什么粮食,你让一个大将军的料去当军需官,这不等于叫火箭专家去设计服装吗?专业一点儿不挂钩,你说韩信他怎么开心的起来呢?

更重要的是,韩信并没有从各级管理层一层一层累功升迁的耐心,他是个超级不安分的人,这样的性格当然不值得学习,一个大学应届毕业生刚进公司就想当CEO,这可能吗?这世上只有韩信,也只有韩信,才可以这么屌,才可以这么屌的理所当然。

不过这回韩信稍稍学乖了些,他老老实实上班,安安心心做事,不叫苦不埋怨,不抛弃不放弃,对他的新顶头上司丞相萧何更是毕恭毕敬,动不动就找老萧汇报汇报工作,谈谈人生理想,聊聊天下大势。虽然这两位顶尖人才的领域不同,但登峰造极之后的风景都是相通的,何况军事与后勤,本来就是一体两面的,所以一来二去,老箫看出来了,感情这位小兄弟是个奇才,还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军事奇才!让他当治粟都尉太可惜了,他应该当将军,不,应该当大将军。

如今在汉军之中,不乏樊哙、周勃、灌婴这样的勇将,但能够统领大军独当一面,可与章邯、项羽对抗的人物,却很难找的出来,刘邦自己的军事能力尚可,或许可以稍稍硬抗住,但若要在逆境处绝地反攻,打出一片新局面,则非韩信此等天才级别的帅才不能胜任。韩信这就是关键时刻上天赐给刘邦的国士啊,千万不可错过。

于是萧何告诉韩信:原来你就是我要找的人,你就是那个能真正助汉王登顶之人,你等着,我一定帮你不负平生!

接着,老箫便径直去找汉王:大王啊,臣在军中发现一个奇才了,您得升他的官。

汉王说:什么才啊,这么奇?

萧何说:大王可听好了,他就是,改变 社会 风气、风靡万千少女,精通天下兵法,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治粟都尉韩信。

汉王说:又是这个韩信。阿婴说他厉害,你也说他厉害,他到底有多厉害!丞相,您可是很少这么夸人的,这不是你的作风啊!

萧何说:我不夸人是因为没有人值得我夸。这个韩信例外,大王如不信,可以找他聊聊。像他这么出色的男人,不管躲到哪里,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那样鲜明,那样出众……

汉王说:聊个屁,不聊!你们都说他厉害,寡人偏说他是个空包弹。此人在项王军中当了两年郎中,也没见他当出个花儿来!

萧何说:项王那是不识货!如此奇才,大王不用,他可是要逃跑的。

汉王说:跑就跑呗!自从寡人来到这破地方,军中每天都有人逃跑,再多跑一个也没啥!

说完,汉王把萧何撂在一边,命人召两个小妞进来给他洗脚。这是他最喜欢的 养生 方法,饭可以不吃,脚不能不泡。

萧何目瞪口呆的看着汉王,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大王,韩信真的跑了,你会后悔的。

汉王把脚伸进热水里,美滋滋的闭上了眼睛。

果然,韩信等了几日,毫无消息,便决定要跑了。我早说过,他是个超级不安分的人,他这一辈子桀骜不驯,对项羽都没给过啥好脸色,如今却违心花了这么多功夫在萧何身上,结果还是一点儿效果都没有,他再不跑,更待何时?

——此处不用人,自有用人处!关东诸侯,群雄并立,项羽傻子般一口气封了十八个王,还有田荣、陈馀二人,也都野心勃勃实力雄厚,二十个总有一个识货的吧。我韩信不能在汉王这一棵树上吊死!

韩信坚信,真正的才华如火焰般难以收藏,总会燎原,差只差一个巨大的草原而已。

于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韩信只身单骑,离开了汉中这个伤心地。

明月如镜,高悬秦岭,映照千年岁月,你的楚歌呜咽,泪水全无,只身打马出汉中。

天地苍茫,前路渺渺,可怜的浪子啊,你何时才能找到你的归宿,何时才能静下你的心田。

韩信背长剑驰快马,一路东行,到得第二天夜里,还是没能走出汉中,只跑出去南郑一百多里地。

蜀道难行啊,巍巍秦岭,一路山川险峻,处处危崖,一不小心就要掉入深渊绝谷而粉身碎骨,倒霉的韩信在半路上还碰到一次暴雨,被迫在岩下躲避了一个多时辰,所以才耽误了这么久。

好在时值仲夏之夜,雨后的天空晴朗清新,明月高照,流萤飞舞,道路还算看的明晰,韩信趁着月色穿山越岭,在荒无人烟的山道上疾奔,蛙声偶尔鸣唧,马蹄踏痛永夜,山风吹过深谷,合成一片提提踏踏呜呜咽咽的怪声,伴着一个孤独的身影在月下飞逸。

直到一条大雨后新涨的河流横亘在他的面前,韩信终于驻马,徘徊。

月上中天,夜静江寒,深山路险,河水新涨,马不能渡,奈何奈何?

绕路?还是寻渡?韩信左右为难。

正在犹豫,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韩都尉慢走!”

韩信回头。

萧何,竟是萧何?他竟然一个人追了上来,而且淋得满身湿透,狼狈的不行。

“丞相何以至此?还湿成这样!”韩信心内不由涌起一股热流。

“怕你跑了,未曾躲雨,不过好在总算追上了!”萧何喜极而泣,转而又满脸怒容,“都尉何绝人之甚耶?相处数月,一旦不辞而去,于心独能忍乎?!”

韩信无语,也无从语起,他总不能直言自己嫌官小吧!

萧何一时也不知说些什么,便在月光下默默的看着韩信,眼带幽怨。

良久,韩信终于叹了口气,道:“唉,丞相又何必在意我这么一个无用之人!”

萧何一个箭步冲上来,抓住韩信的胳膊,大声表白道:“都尉天下大才,大王不听我言而用公,是萧何之愧。都尉且请暂息雷霆之怒,随我回去,我以全家性命力保都尉;大王再若不用,我便与都尉一同走。都尉千不念,万不念,请念你我一见如故,请念萧何不顾山高雨大、路险途远,心似火燎,忍饥挨饿,披星戴月,苦寻都尉……”

我本将心向沟渠却有明月照我心。韩信终于忍不住动情泪流,什么叫做知己,这就叫做知己啊……我韩信再不识相,那还是个人吗?

“丞相真乃大汉纯臣也。世之为相者,或嫉贤妒能,独擅威权,大开私门,举在错直,好谀喜佞,偏执己见,谁肯犯颜苦谏,极力举贤,忠心为国,届己下士也。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丞相既引为我生平知己,以国士遇之,信敢不倾心从命,而以国士报之。”

钟离昧是因为友情才推荐韩信给项羽,而萧何却是真正懂得欣赏韩信才能的知己,士不一定为友情而死,却一定会为了知己而死。韩信在前半生已经饱饮了风霜,受尽了冷落,太需要阳光,太需要温暖的了,所以,当萧何浑身湿透的出现在纯洁而明亮的秦岭月光下,韩信便已决定将此生所有的成败与生死相托付,无论沧海桑田,无论物是人非,这不是犯傻,而是他做人的准则,可怜而可敬的准则。

萧何开心的牵起韩信的手,连声道:“好,好极,我等便趁此一轮明月,速速赶回去,免得大王挂念。我急急忙忙来追你,也没向大王禀报,大王一定急坏了!”

韩信欣然上马,回头望,果见漫漫长夜中,朗朗月华,已明晃晃的照亮了回去的路。

注1:其主要职责大概是为“徒役”登记名籍,并安排他们参与战争和大事的运输与营造。另外,通过研究汉初功臣表,汉初曾担任过连敖一职的功侯共有九人,除了韩信外,其他都是一些无名之辈,可证。

额,这个年龄,充满着幻想,13岁之前,就只知道玩,13岁以后就有些小朦胧了,到18岁以后,貌似有认识到了现实,变得实际,所以呢,就不喜欢空幻想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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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流年

 雨的侵略者发动几场侵略战争后,咚咚的王朝车马喧即刻尾随而来,仪仗队全是绿的家族,不论浅绿的新叶,尽管浓绿的绿中代表,骄阳下的绿叶。春的足迹倒是很醒目,看枝头繁叶间隐密的残花的尸骸便可清然的明了,春花是枯尽了,尽了韶美的美貌后便寂然散场了,只那枝头的绿叶家族笑得最体心,一种后来居上的无言的补偿性的笑意盈盈。

 被人们钟爱的校园一角更是鲜明的举旗迎合时间的替换。早开的花束固然是一方显眼的镜头焦点,许多人为她们倾倒,很夸张的拜倒在她们外表迷醉的长裙底下。被众人追捧的明星诚然是心喜外露的,风过处便就喷出花香,扩大美的传播范围,以便让再多的人儿迷上她们、追捧她们,那些暧昧的意愿也就隐隐飘出迷人的圆大的黑眼珠了。

 花开得太早,开得太娇艳,也就会莫名的提心吊胆起来。若是春归过早,这花的美便不可长留枝头。十万大军的雨国登陆了,曾经红极一时的花朵们便宿命般的以身殉国了,遍地的花尸们,苟延残喘,她们很是期望能多留世间一刻。一夜之后,终是无情的被送往垃圾收购场,权充了垃圾王国的的新一员,在无尽回忆中冷冷的作投胎的赶赴,一希冀明朝的旭日是光明的。

 雨是多情的流着,一直流泻到夏天的窝居,唤醒了欲欲而苏的夏天君主,这才带领全国上下的民臣及亲眷自冷冷青青的田野乡间进军至繁华的都市,满路旁驻扎而居,统领了寂寞加点变味的偌大城市王朝。

 日子是过了许久,这座陌生而熟悉的城市该是可以为它传说传说了。吴世美同学恰巧也来到了此城念大学,我和她得相识应该是属于阴差阳错的范畴的。我起初来到这里时并不知晓她也被此大学录取了,在第一学期的尾声阶段,我的另一位高中同学向我提及了她,这才得知她的****。当时出于少年血气的方刚冲劲便突然给她打了电话,不用太多的想象力都可猜出当时说话氛围的尴尬表情,我素来非常直接,向来快人快语,开口便问她是不是吴世美,她好像“啊”了一声才继说她便是。

 此种认识方式带有很大的朦胧性,便也无端的留下了多重想象空间,无意埋伏了几多悬念,就好似**里的场景设置,只是现实中的悬念不及**故事里的完美无隙,在人世的漫长行程中有无举胜数的不速之事,我们往往难以预言,只能凭主观的臆想一步步独自迈出去,明天总是不确实的变数,只有亲身经历了方能体味,但也有特殊的点,好似肉眼所见并不全都是真实的故事,因而我们学会了顺其自然,学会了呆子般的邂逅。

 青春的年轮里,一周的时光总是短瞬而逝的,就是在周末的闲暇时间里,我们相见于喧哗的大街上,并不是我认出了她,而是我身边的另一同学,真实的说我在高中见过她也认识她只是不知道其芳名罢了,她却知道我的无足小名却不认识我的真身。彼此寒暄了一番,便也就当作了认识的朋友,如果可以说得亲密一点的话,也算是亲爱的同辈乡侪了。都是花一般的年纪,且是青春的宠儿,满脸的微笑都是我们所共同拥有的青春气息,若是非要区别一番的话,也只是她笑得甜蜜而我笑得有些苦味而已,本质也就有了天壤之别了。

 青春最美的气息便是活力与梦想或是渴望的结合体,第一次的见面的时深刻,冥冥之中也就决定了很多东西,或好或丑,或真或假,尤其是她的口齿极其伶俐,喷 射而出的大部分都是青春的活力的真实写照。至于梦想或是渴望,我不敢乱作猜揣,只好将它们暂且搁置,相信总有一天会揭开心瓦的,也许只是一小片心瓦,也许只能看见极小部分的心里之物,但又有何妨呢?

 “今天阳光很美,温度适宜,若是你们有空的话,要不咱们去玩玩?”她一温和渴求的口气询问了我们的意见。当然,作为一个男生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某一个女生的外在而拒绝她的美丽期望,但也有很多例外,幸运的是我不是那种计较之人,我的那男同学也不是,虽然我在学校不是很受欢迎。

 吴世美并非高挑靓丽的绝 色美女,甚至她和“美女”之恭维今生怕是无缘了,甚至这个词在她会变成一枝毒箭深深的刺倒她。她真的是典型的小女人的代表,身高低低的,是常见女生的海拔,并不是很显眼的高长;体重对她而言该是惊悚的,对世人而言该是恐惧的;那腰肢自然不用过多委婉的称赞,说白了就是醒目的水桶腰啦。也许她自卑的并不是上述那一大堆现实存在,却是她脸上的些许痘痘,在我的记忆中,她高中时就那样了,也许是幼时不注意饮食而导致了今天的害人痘,或许是天生的罪孽。如今,在她这些都不重要了,她本就自认为是平凡的人,命里只能做做陪衬的绿叶角色。绿叶固然相貌平平,只是似秋叶之静美是值得可歌可泣的,何况在人的暮年之秋?

 许是好久没和女生斗嘴的缘故,我蓦然之间看似做作的害羞起来,便也就做了三缄其口的主人,学着沉默起来,我敢说那伪态简直可以迷惑众生,我就是这般自恋的陪衬在她们的谈话行列中。

 阳光下的车水马龙,再多的该是红男绿女们的开怀大笑,隐约的柔情似水暴露于青天之下,霎时变幻成了恋人眼中的樱桃小嘴,猩红的双唇是杀伤力的,但也要生长在鲜美的桃源地质上才能逗引青春冲动的少年男儿。大抵恋人都喜爱对方的嘴吧,不是专为接吻而设,说一些大量的花言蜜语应该是最主要的功能,不可否认,我们都喜欢听美语丽言,在这方面,恋爱中得女人变现得尤为突出,我是自行惭了。

 吴世美和那同学没有闲暇顾及我的走马观花,或许是我的演技太高超了一点,迷乱了六只眼睛?还是她们本就明白男生都有好色的一面,对于我的欲眼望穿早已数见不鲜,所以就没有打扰我的雅兴,给我些许机会让我大显本性?越想越离题了,下意识的偷看了她们的眼,看看那里面有没有我丢丑的线索存在。

 这样的略带孤独的极力强忍的善良的眼中怎会有我那肮脏下流的作案证据呢?若是有也不可能是我的,许是多年前就留下的伤痕也未可知,至今还没有完全消退才符合想象的推理逻辑啊。我的思维在喃喃自语以安慰我现实的本性。

 树荫下的光斑投射在吴世美的周身,一处暗一处亮眼的,好似舞台上得灯光在她的身上一下子活了起来,随着她的步法蹦跳,醉人心房,岂不是美的所在?

 漫长得步游,转眼就到了街道的十字路口,我们在此处的公车站牌旁兀立着并伸长了脖子翘首以待拥挤的公交车,将一颗心全部系在公交车的上,难免觉得时间放缓了脚步,怜悯的陪同我们等待那渴望的不知哪路的何时到的公车。

 站牌边人满为患,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欢聚一堂,抱着孩子的**也温柔贤静的立身着,那美女不耐烦的踮起了高高的鞋跟,我无法推知她所去之处是哪里?途中是否有转道?这些都是未知数。吴世美悠闲的站在我的左边,好像并不心慌似的。一个中年男子径自走到他的面前二步之遥,突然杀我个措手不及,还用方言问我某个地方怎么去,坐几路公车?他看似是个乡下人,不知为何事来城里,穿着老土也并不十分干净,手里还提着一破塑料袋。他本初在站在那美女身旁的,她见他走开了方把脚放了下来,我在心里复述:原来如此……

 我并不太懂这地方的方言,以致我哑口无言。幸亏吴世美一下子把生意揽到了她的地盘上,我才得以解脱苦海。她一句一句的慢慢的以本地方言和他说了起来,说了很长时间都是他说不清那地名,吴世美最后也没法可施了,便建议他上车后再问一下司机以便更清楚地知道该乘哪一路公车,减少不要的精力浪费。

 那公车真的来得太迟了,我们等得花都落了,鸟也回家睡觉了。远远放眼过去也并不是非常拥挤,只是突然间感觉有很多沧桑充溢其间,心很疲倦的样子。涌上公车后便一直到了目的地。途中可是害苦了吴世美同学,途中偏偏只上来了一位苍发老人,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让座给老人,老人的老眼好像斜视了我一瞥,我便发疯的站起让座给吴世美,她却拒绝了,我只好又坐下。这善良的人注定是幸福加苦厄共存的。

 

这一年,我们相遇

 九月,异地的叶子铺成思念的金**。我在这儿,家乡开始用远方代替。幸好,总还是温暖的,有些事总还是感动的。

 高考之后去苏州打工,在那里遇到一个女孩子,也是13年高考。我们刚刚通过电话,她跟我诉苦说:她跟室友相处有点问题,总感觉不亲。挂完电话,我回到寝室,大家都在认真地画画,空气里宁静的因子在飞扬。

 我叫吕朋朋,来自安庆。我们寝室还有一个安庆的,叫芮越,她是一个安静好学的女生,一看起来就是乖乖女的那种。她的世界简单纯净,有时候都不好意思在她面前说大人的话题。每当她不懂然后问我们是什么意思时,我们便会摸摸她的头,故作深沉:“大人的事,小孩子不用懂。”还有一个是阜阳的,小名鱼儿,她的性格属于那种容易跟别人打成一片的,有时候想想就觉得她真的了不起。在班上她是班干;在院里她是学生会办公室的;在学校她是礼仪队的。还有一个婷婷,她算是寝室的淑女了。人长得漂亮,而且她的方言跟韩语似的,更让人觉得像淑女了。

 接完电话的我,突然不想画画了。“嘿!问你们一件事啊,”我坐了下来,我的位置是最靠门的座位,“进入大学以来,有碰到什么事让你们感动吗?”旁边的芮越停下笔,歪着头想了想,说道:“我这儿还真有一件呢!”接着她温润干净的声音响起,“记得当时我从市中心坐车回学校,我坐在车上看着车外,当时一只小白狗倒在路中央,看样子好像是要被撞死了,好可怜啊!”“然后呢?”鱼儿也停下笔被芮越的故事吸引了过来。“旁边还有一只大白狗,挡在小狗的旁边,不让车子再压过去,鼻子嗅来嗅去,一直蹭着小狗。

 ”她的目光变得黯然,想来那个画面肯定很让人心酸,但是更多的是感动吧!想想就觉得动物间的感情真的很神奇。“你呢?婷婷,”我看向正在玩手机的婷婷,“不会吧?婷婷,你没听啊?”我有些生气。“听了啊!”她一脸无辜地看着我,“我也想了一件事,你们要不要听?”于是大家都停了下来,决定认真地听。“你们有没有发现好久都没看见学习委员了?”“听说他生病了,不过我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病要请这么多天假?”大概有一个多星期吧!想想的确有点久了。“听说他因为饮食不均衡,总是吃那些垃圾食品,得了急性肠胃炎。你是不知道,一开始的时候吃又吃不下,喝又喝不下,整个人浑身无力,上厕所都要人扶着,真真正正是虚弱到不行。那时候他的室友一个个地请假轮流照顾他,天天陪他跑医院。

 ”婷婷娓娓道来。其实我知道这种感觉的,生病的人是最脆弱的,这时候的我们特别敏感,容易感动更容易受伤。因为我在前年暑假因为从楼梯上摔下来,当时又顶着学业的压力,所以必须拖着打着石膏的腿跑来跑去,那时候体会了那种脆弱的感觉。“鱼儿,你有什么特别感动的事吗?”我看向鱼儿。“嗯……第一因为你。”她想了想指了指我,“你喜欢吃葱蒜吧!”她用着肯定的语气说道“嗯,对啊!不过怎么了吗?”我不是很明白。“因为我不喜欢葱蒜的味道,所以你带饭回寝室再也没有葱蒜类的饭菜了。”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第二就是大家,寝室只要有一个人睡觉了,大家都不再说话了,这一点挺好的。”鱼儿的事好简单,不过挺窝心的。“那你呢?朋朋,你的故事是怎样?”芮越问我。“我的也挺简单的,就是有一次我去话剧社试角色,后来那么多话剧,我一个角色都没担任。当时我真的好难过,记得当时越越你发信息给我‘搞完了就回来吧!’,当时那一瞬间我好想哭,感觉是家人让我回家!”想起当时,真的不是一般的感动。

 突然发现,每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真的好多好多,有的让我们欣喜若狂,有的让我们痛苦不堪,有的让我们热泪盈眶,有的让我们追悔不已,但是,正因为这些,我们的生活才会那样多姿多彩。这样的生活,真好!

 “啊!死朋朋,”鱼儿突然惊叫起来,“都是因为你,我的画还没画完呢!”我笑得更欢了:其实,遇到你们,也是值得很感动的事哦!

 小感动,大国梦,这一年,我们相遇。

 

铅迹留痕

 当谢桐告诉我的时候,我正在背诵一篇古文,她的脸红红的,害羞地告诉我:“冉耶,我答应华乐做他女朋友了。”我愣了一会,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是不是应该说“恭喜”呢?我最喜欢的两个人在一起,我不是应该感觉幸福么?

 华乐是我们班最帅的男生,但也是最坏的男生,他坐在最后一排,而我做在第一排,仿佛永远不会有所交集。

 那天,我一早起床的时候,就觉得腿疼。我向老师请了假,大家课间操的时候,我留在了教室里,教室里只有两个人,我和华乐,他睡着了。到他醒的时候,大家还没回来,他揉着朦胧的睡眼,懒懒的问道:“人呢?”我放下手中的笔,忽然觉得好好笑,转身看他,还是一脸遮不住的笑意:“都跑操去了。”他没有说话,只是起身走了出去。

 下午我很早就去教室了,那还没有人只有我桌子上有一只蓝色的纸飞机,我略带好奇的拆开它,几个清秀却挺拔的铅笔字映入眼帘,上面写着:我喜欢你,落款是华乐。下面还有一行小字——ps:冉耶,抱歉啊,不会折纸鹤。我微微吃惊,但我没有像我想的那样把它撕碎,然后扔出窗外,不顾忌多少女生想要华乐的这句话。出乎我的意料,我觉得他最后ps的字很可爱,我放下手中重重的习题,用橡皮把铅笔字擦掉,折成纸鹤放在了他桌上,风从窗户外吹进来,吹开了我的齐刘海,也吹开了窗边蓝色的窗帘。

 我有一个双胞胎姐姐,大家都说我们两个从小多才多艺,可爱优秀,在我们那个不小的幼儿园里人尽皆知。但是在我六岁的时候,一场车祸夺去了姐姐的生命,妈妈悲痛欲绝,我也因此哭得连续好几天高烧不退。幼小的我也会在梦中梦见姐姐几乎和我一样充满稚气的脸,喊着“姐姐别走”醒过来。姐姐的离开使得妈妈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我也不负众望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众人仰望的才艺双馨的明珠,因为我知道,我不可以再让妈妈伤心了。

 华乐从那天起,每天都会去宿舍楼下给我送早餐,我在心底还是挺喜欢这种感觉的。谢桐经常跟我抢,还笑嘻嘻的打趣:“你就从了他吧!”我忍住心里隐隐的欢欣和期待,一脸严肃的表情:“桐桐,我不喜欢他,你再这样我就,我就……”“好啦,小耶,我不说了就好了嘛!”慢慢地,她就真得以为我不喜欢华乐。可是,也许只有我才知道,我其实是喜欢华乐的吧!高二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华乐每天给我送早餐,节约了不少时间,他这么体贴,这么帅气,这么风趣,这么喜欢我,我怎么会不心动呢!但是我不能。

 那天华乐问我:“冉耶,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我愣住了,久久回过神来。“不,华乐,我不喜欢你。”我咬着唇回答他。“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喜欢我。”他一副毫不在意的表情。“我不会喜欢你的。”我转身就走,不再给他说一句话的余地。那天我没有去食堂,我躲在学校花园的僻静地方哭了一个晚上,连晚自习都没有去,这是我第一次逃课。我知道华乐也一定很难过,但这也是我能做的。夏天的夜,还是一样的燥热,满天都是闪着光的星,可是我透过透明的泪,看到的却是华乐那张浅笑着的脸。我安慰自己:你们都会有自己的幸福的。可是我还是……,我问自己:还会遇到像他一样的人吗?

 我回到宿舍时,谢桐还没回来,后来我才知道那晚华乐也没去上课,谢桐陪了他一夜。我看着自己的手背,是不是我太自私了?

 谢桐告诉我的时候,我像我想的那样,对她用力笑笑:“恭喜呀!”好像与我无关,可本来不就与我无关吗?

 那天放学时,我骑单车回家,看到华乐在前面,他走着,推着车,很慢,像是在等谁追上他。我鼻子一酸,泪充斥着整个眼眶,我加快速度,迅速地超过他。他轻轻地喊了我,他说,冉耶。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下子停了下来。背对着他,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却知道自己早已泪流满面。他说:“冉耶,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有多喜欢你!”我忍住抽泣:“对啊,我又不是你,怎么会知道你有多喜欢我。”我又骑车向前,好似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向前走。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家的,只看到远处白茫茫的一片。那天,我把留了十多年的及腰长发剪到了齐耳。

 爸爸要去分公司工作三年,妈妈也去。我没有顾忌学习,也没有想过和外婆在一起,就决然的和他们一起离开了,谢桐要送我,我告诉她我上午11:00上车,可是我坐的那列火车上午10:00就到达目的地了。没错,我不想让她送我,不想看她哭,更不想她问我什么时候回来,可后来,我再没和华乐联系过,只有谢桐有时来找我玩。

 在我大二时,遇到了程近澈,他和华乐很像,有一样的笑,一样清秀挺拔的字,一样关心我,一样喜欢在一句话的后面ps。也许我没有像喜欢华乐那样喜欢他,也许我再也不会像喜欢华乐那样喜欢一个人,但现在的我,眼里只有近澈,只是一行深深浅浅的铅笔字,留在了记忆里。

 我已经忘记了那天我在华乐桌上放纸鹤时,风是怎样吹起窗帘的。只记得近澈向我表白那天,满天飞起了的白色气球。

 当谢桐告诉我的时候,我刚刚睡着,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告诉我:冉耶走了。我起身靠在窗边,她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一个也许我永远也不会去的地方。我拿出还新的语文书,在并不皎洁的月光下,费力地辨认上面的每一个字,想起她背书时认真的脸,我仿佛听见列车离开时的隆隆声。它带走了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眼睛莫名的酸。

 冉耶是班里最清 纯的女生,也是学习的女生。她脸上有一种暖暖的笑,两个酒窝里好像永远装满了阳光。我知道,我们班有很多男生偷偷喜欢她,我也是。

 那天,我睡了两节课,醒来的时候,隐隐约约看到教室里好久没人了,也是,兄弟们也是要高考成绩的,不像我。我疑惑地看向那个隐约的人影:“人呢?”那人转身看我:“都跑操去了。”是冉耶,她正带着向日葵的笑看我,我没说话走出教室,心跳却悄悄加了速。

 第三节课和第四节课我都没有睡觉,我隔着七八排的距离看向第一排的冉耶。风从三楼的窗户吹进来,吹开了她额前的刘海。我必须承认,以前我就一直暗恋她,这次不过是导火索罢了。趁大家去吃午饭的空隙,我折了一只蓝色的纸飞机,把我自以为清秀挺拔的字写在了上面。从来果断的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犹豫和彷徨。我还是没有勇气看她亲眼把飞机展开,我和自己赌一把,如果她展开看了,那么我就追她,如果她只是拿起把飞机从三楼的窗户飞出去,我就当我没写过那句话。

 下午我拖着时间,快上课才到教室去,我看到一只纸鹤放在我的桌子上,上面的字被擦掉了,但我依然很开心,这是不是说她也喜欢我?一般都是女孩子猜我的心思,我可从没猜过哪个女孩子的心思,冉耶是第一个。

 爸爸身体不好,他希望我高中毕业后可以帮他管理公司,可是我不想,他不就是因为工作,所以才没见到突发心脏病的妈妈最后一面吗?这也是我以全校第一的好成绩考到全市高中却在班里做到第一的原因。冉耶的眼睛像水一样清澈,好像可以把我整个照出来。

 我从那天起,每天早起去食堂打饭送到冉耶楼下给她。虽然每次都是她室友来拿,可我隐隐感觉:冉耶也是喜欢我的吧!悟到这些的时候,我兴奋地想跳起来,告诉我们班所有对冉耶虎视眈眈的男生:冉耶是我的了!但我把这个亦真亦假的秘密藏在了心底,只要看到她偶尔在我桌上放的英语笔记,我就笑了,我说她心里有我的吧!

 那天,体育课之后,她在我桌上放了矿泉水,我忽然觉得天气一点也不热了。那天放学,我叫住了她:“冉耶,做我女朋友吧!”她摇了摇头,咬着唇拒绝了我。然后不给我再多说一句话的机会跑出门去。我知道我的脸一定很苍白,冉耶的拒绝那么彻底,那么果断,那么不可挽回,难道是我想多了吗?

 那晚,当我听到老师问谢桐冉耶去哪的时候,我才发觉,教室里早已找不到那抹美丽的倩影,我不顾老师的训斥跑出了教室,我找遍了食堂,宿舍,花园,操场,哪里都没有她,当我蹲在楼梯上发呆时,有人喊了我:“华乐。”我转过头,是谢桐,她从哪来?

 她陪了我一夜,十二点才买通楼管大妈回了宿舍。我不知道我当时是什么心情,可能希望她是冉耶吧!所以当她向我表白的时候,我没有拒绝,她成了我的女朋友。可是,我喜欢的人不是她吧!也或许是有一点自私地希望以谢桐男朋友的身份接近冉耶吧!我不知道。

 那天放学时,我走的很晚,拒绝了朋友的陪同,一个人慢慢推车走在路上,好像我在等谁追上我,还好,我等到我想见的那个人了,她一身清爽利索的背带裤,急速超过了我,我以为她是在害羞,于是叫了她,“冉耶”。她停住了,却没有转身,我问她:“冉耶,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她在抽泣,我听得出来,她说:“对啊,我又不是你,怎么知道你有多喜欢我!”我想让她转身,可她没给我这机会,她走了,第二次没有给我再追上她的机会。

 我回到家里倒头便睡,可一闭上眼睛满脑子却全是冉耶。

 谢桐电话打来的时候,我正呆站在窗口望着没有星星的天。那天晚上,我去了火车站,我在那儿待了一天一夜,我在等那个我喜欢的女孩回来。可冉耶没来,谢桐来了。她站在我身后,像我喊冉耶那样喊我,我回过头,她拉起我的手,“华乐,饿了吗?”她递给我一个大的保温壶,里边有鸡汤和米饭。我忽然觉得谢桐好单纯,好漂亮,我盖上盒子“谢桐,我们回去吧!”我看见她的眼眶里溢出的泪,替她拭去,抱住她:“谢桐,谢谢你,我不会再喜欢别人了。”

 订婚那天,谢桐很漂亮,我亲了她,她害羞笑了,笑容里都是满满的幸福。湿润的风吹到我的脸上,我想起那个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那个对我来说像梦一样的女孩子——冉耶,也是会这样幸福的吧!

尼罗河之鹰》《天狼之眼》《法老王》作者:水心沙

古埃及系列三部曲,穿越文中的经典之作,但一定要多看两遍,才会发现越来越经典,因为水心沙的文伏笔很多,跳跃性大。我看第一遍时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现在该套小说是我纸书版的珍藏。

经典程度:★★★★★

《梦回大清》上部 作者:金子

事实上我是上、下全看完了的,这里仅列出上部,因为上部实在是清穿文的经典之作,我宁愿漠视下部,就当那是别人写的吧。

经典程度:★★★★☆

《交错时光的爱恋》作者:席娟

读大学的时候就看的,这可以算是第一批穿越文吧!90年代读大学爱看小说的女生要是没看过这篇文就太难以形容了。

经典程度:★★★☆

《清风吹散往事如烟灭》作者:楚湘云

穿清文,八爷党的必修经典课。连载中,我追了半年多,并且是和《梦回大清》的下部一起追的,和《梦》下部的罗嗦阴谋比较起来,凸现了这文的清新自然。看了这篇文,《步步惊心》和《瑶华》就显得差多了。

经典程度:★★★☆

《巧婢奇缘》作者:几境尘

穿越+魔法,女主超强,超可爱,文笔轻松活泼搞笑,心思巧妙,就是男主太单薄了些,是篇休闲好文。

经典程度:★★★☆

《蔓蔓青萝》(全)-桩桩著

主角

李青萝(程箐),刘钰,子离,王燕回

内容简介

女主程箐灵魂穿越到6岁的宁国右相之女李青萝身上,李相无子,只有三女,所以每三个月都要测试三女的诗词歌赋、琴棋诗画等技艺,妄图日后三女嫁入王室,以巩固权势。阿萝为幺女,母亲七夫人曾是宁国名妓,嫁入李家只生得一女即遭冷落,七夫人即不希望女儿因功课落后而遭李相杖罚,也不希望女儿锋芒毕露遭人记恨,对阿萝极是疼爱,将一身技艺教与阿萝,而拥有22岁现代灵魂的阿萝也决定韬光养晦默默无闻的过日子。

《牵情》[全集]|言同书库

文章类型:言情-穿越时空

作品风格:正剧

主角:雪泠,司空清 ┃ 配角: ┃ 其它:穿越

他,清冷淡漠,魔教之首,更有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

她,带着异于常人的能力,以新的身份,落在新的时空中重生。。。。。。

两人相遇,将谱写出怎样的情曲?

她是否能融化他心中的冰冷?

他是否能让她丢开能力的桎梏,摆脱碰触的梦魇?

《清宫情空净空》(全)-晓月听风著

内容简介

从英国留学回来的23岁女硕士罗静茹在一次完全没想到的意外中穿越时空回到了清朝顺治末年,在机缘巧合顶替他人进入清宫当了一名普通的宫女。其时,顺治因为爱妃懂鹗氏去世,正有出家的念头,而静茹(顶替后名字叫曦敏)在与小宫女聊天的时候,无意撞上了8岁的三阿哥玄烨,由于静茹聪敏的个性,很快成为了玄烨身边的贴身女侍。由此展开了她与未来的康熙大帝命运相连的一段故事。

中间,静茹被赶出宫廷,但是她凭借着自己MBA硕士熟练的销售金融知识,在当时推行了很多有效的商业操作,开设了当时最大的连锁饭店,并在出游的途中结实了台湾郑经的四公子。康熙皇帝的亲哥哥裕亲王福全对静茹有一种特殊的情愫,但是他最终选择了将静茹带会宫廷去,这其中的是非曲折都在书中一一解答展现。而康熙擒螯拜、平三藩、远征葛尔丹的辉煌历史,也在这位留学英伦的女硕士的陪伴下有了不一样的色彩。

《异时空情恋之清水漪澜》(全)-苍痕鸢陌@闪闪小说下载网

内容简介

率真至情的轻灵少女岳添翎受了情伤,无奈躲入古镇,企图忘却那一份最纯真的爱恋,找回从前快乐开心的自己。不意遭遇神奇古物紫衣蝶梦,带她穿越到异度时空盛景皇朝。

在异度时空盛景皇朝,岳添翎几度与华衣俊朗的宇印沉轩、白衣似仙的津平佩笙和红衣似火的荆野冥河三位绝色男子不寻常相遇,他们就如那淌过心里的风,她则是那一池静静清水,风滑过水面,荡起了涟漪、漾起了波澜……

纵然拥有了傲世女侠飞仙恋雪和商界巨贾暮云陵少双重身份的她,情之归处又何如?一切又都由得了她吗?

《歌尽桃花》

内容简介:

作品关键字:主角:谢昭华,萧暄,宇文弈 ┃ 配角:耶律卓,宋子敬,谢昭瑛

暗恋了数年的温柔英俊的邻居大哥哥即将结婚,失恋的谢怀珉同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借着同乘电梯的档儿开口表白。可是人生就是那么奇妙,下一秒,电梯失重了。

当小谢同学再度张开眼睛时,她的世界已经完全颠覆。镜子里黑瘦的小女孩是她的新身份。神仙说,命格君系统有误,你就再等等吧。

这可要等到什么时候?

百无聊赖的小谢同学,就这样开始了她啼笑皆非的穿越之旅——

结局是喜剧哦!很好看的。

、《红颜凝眸处(清穿)》

[内容简介]:讲的大概是女主穿越到清朝救了四爷,然后就跟着几位爷有了一些情感的纠葛啦,也不可避免地秀了秀才艺。 可当她发现自己爱上了老四后,竟发现自己在历史中 的身份是刺杀了雍正的吕四娘~~~

、《跨过千年来爱你》

内容简介:白敏,一个现代女子,无意中回到了千年之前的大兴王朝,以慕容枫的身份嫁给了当朝的四太子司马锐,一个顽劣不堪的男子,相识相知相恋,冥冥中注定的天意可否让真爱不悔,能否不枉这千年而来的约定……

、《清云梦悠悠》

内容简介:

现代单亲家庭长大的二十五岁女孩刘云澈,因为一场意外而穿越时空到了康熙三十八年的紫禁城,灵魂附在与她同名的安亲王小外孙女,十三岁的郭络罗云澈的身上,命运也就在那一瞬间悄然改变……

偶遇十四阿哥,邂逅十二阿哥,偷遛出宫遇上四阿哥和十三,为救奴才甘愿自己受伤,终于引起了康熙的注意,颇具才情的她被康熙留在宫中,成为康熙身边的红人。

八阿哥与四阿哥同时向云澈表白,云澈却选择了十二阿哥,八阿哥无奈之下娶了云澈的姐姐梦娴,四阿哥也只好放手。

、《若爱只是擦肩而过》

若爱只是擦肩而过的内容简介……

原以为只是一场游戏,却种下了痕,在漫漫时间中,发了芽,再回头,已是花开,不敢爱,却遇到了爱,伤了的心分不清真假,若人生只是一场戏剧多好,若爱只是擦肩而过多好…

、《此心无垠》

她神秘地穿越,竟莫明成了另一个时空的自己。她天性散漫,随遇而安,只喜欢吃睡二字。不料一场帝王选妃的百花盛宴,将她推向宿命的深渊。

在男权至上、妻妾成群的天下,她曾经一朝得尽宠爱,更妄想得到坚贞的爱情;却不料百转千回之后,成了权利斗争中,一枚小小的棋子。

经历了阴谋、背叛和绝望之后,她终于把心磨练成铁,设下瞒天过海之计,只为此心,能自由无垠……

这部小说的结局是好的哦!很好看的

、《潇然梦》

那时的他,只是个初涉万丈红尘的善良少年。那时的我,只是个初入异空世界的迷惘过客。现代女子水冰依在一次意外绑架中,穿越到另外的时空——天和大陆。遇见了冷面步杀和美少年祈然。此时身上中有血蛊的祈然和冰依互生爱意。可是冰依被杀手打落悬崖。女主角是生是死?男主角会不会生死相随?

初遇时,他毫不在意地将覆在脸上的面具摘下,对着我笑。我被惊呆了,不为面具下绝世的容颜,不为他驱散我不安的温暖笑意。却只为那双望着你时灿若星辰的蓝眸,隐藏了多少痛楚亦沧桑,竟仍清澈地如一汪秋水。

再见他,是很久以后。我震惊了。为那张仿佛成为他身体一部分的月牙形面具,为他浑身散发出的清冽死寂。更为那双明明映着世间颜色,却仿若空无一物的清蓝眸子。

那时的我们,恐怕谁也没有想到,再相见……

最后男女主人公在一起了啊!

、《醉玲珑》

她向往自由,

他厌恶束缚,

偏偏天不从亻愿,

月老的一根红绳将彼此萦系。

竹林寂寂,

箫声幽然。

一缕清音拨动了彼此心中埋藏最深的那根弦,

不由扪心自问:他和她,挣得开吗?

夜天凌:昔日的皇四子。冷冽、傲然、勇敢,却也温柔。这样的性格是矛盾的,但似乎同样出现在每一个

男主角的身上,当然了英俊的容貌也是不可缺少的。在外要功成名就,在内要成全爱的所在。从他敢只身闯

入内殿获得王位,便能将他的性格体现……他对凤卿尘的爱在作者的手下一一体现了……

凤卿尘:现代的宇文清,夜天凌之贤妻。温柔、睿智、坚韧。就像每一个小说中帮助丈夫夺取天下的女主

角一样,性格中的睿智、果敢与偶尔一显的天真柔和在了一起,加上姣好的容貌,很令人心动

最后那女主人公在一起了,这篇真的很好看!

、《步步惊心》

十年来,你可曾被一段爱情感动?可曾为一段爱情落泪?全年龄段言情主义大作,感动所有女性的爱情读本。带着言情界沉寂十年的感动席卷而来,索要你深埋心底的那一滴爱情泪,若曦是倔强的、任性的女子,和阿哥斗嘴、和格格打架,连康熙都笑说她是“拼命十三妹”。这样一个女子原本是繁华都市的一名白领,却因一脚踏空而穿越了时空的隧道。她带着对清史的洞悉进入风云诡变的宫廷。她知道自己不该卷入这场九王夺嫡的争斗中,可心不由己,因为这里有她所爱的,也有爱着她的……

结尾处真是触目惊心的惨烈,若曦和雍正这对好不容易相守的恋人,最后却因为中间隔着的血泪而决绝,从此生死两茫茫。

结局不怎么好,是悲剧,但是很感人的!!

、《独步天下》

父母双亡的女摄影师步悠然,在一次古墓探险中意外跨越了四百年时空,进入了努尔哈赤时代,灵魂依附在女真第一美女——东哥的身上。当一个四百年前的神秘女性拥有了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她的生命和爱情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一个现代女子突然介入已是定局的历史,她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吗?她会如何对待趋之若鹜的感情攻势?她在其短暂的余生里会引发何等别样传奇?

、《穿越之若轩格格》和《福晋不乖》这是上下部,还蛮好看的,是讲的清朝的。

简介:《穿越之若轩格格》穿越为了完成未了的情!穿越还你千年的爱!弘普:“第一眼见到你就决定要得到!即使付出生命亦要得到!”弘历:“为了你我不当皇帝!三千宠爱只为你一人!”哥哥:“你是我最爱的妹妹!唯一的最爱的妹妹!”

《福晋不乖》讲的是若轩和弘晋婚后的生活,但是还是有波折,最后两个人离开京城(弘晋战场诈死)结局是好的,很好看的哦!

、《兰陵缭乱》

这本不是穿越 但不比穿越差 也蛮好看的

绝对有智慧 而且荡气回肠 (女主角是武功高但基本无心机,男主角个个心机颇深,有那种智斗感)

男主角与女主角 是从小一起长大 男。女是经过很多的磨难到最最最后才走到一起 是我看过最感人的一部小说

你可以看见 男女主角是在慢慢成长 在亲人死去 乱世当道时

他们一家一代忠臣的大爱 不再是单单男女之情 特别是女主我打心底里佩服她

还有一看点是文笔真的很好 特别是环境描写和心理描写 气氛渲染很是到位

另一看点是体裁很新 女扮男装 征战沙场 成为大名鼎鼎的兰陵王

我很是欣赏里面的真情感 推荐你们看哦!!

、《拈花一笑醉流景》

内容简介: 你用尽千年的痴恋,守候我的归来。

我散落流水的光阴,遥望你的风华。

千年后的重逢,我茫然的看着你,那双倾城紫眸里漾出盈盈笑意:“我已经等你很久,很久了。”

浮生一梦千重变,繁花落尽方觉醒。

再回眸处,流景如梭,旧游伤怀。你在天地另一端,笑看风云。遥看那张早已刻进心里的绝美容颜,一如那可望而不可及的幸福,我淡淡一笑:“除了他,我谁都不要。”

、《且试天下》 架空、完结★★★★★

下部中恢宏的战争场面令人难忘!!言情文中是少见的,架空!强推!!!

《穿越,没有理由》★★★★★ 穿越、完结

穿越前是凡人,穿越后依然一凡人。

没有诗歌舞蹈,因为我不会;

没有战争商业,因为我很笨;

一生一世一双人,相思相望且相亲。

《淡极始知花更艳》★★★★ 穿越、完结

淡淡的、缓缓的、令人回味无穷的~!! 女主的身份一下子的大转变~绝对令人想象不到!

《皇后重生》★★★★ 穿越、

呵呵~这是我看的第四部穿越文。。。。。还是很有感情哒~推荐给大家咯~~ 就是一点郁闷。。。在我看了2/3之后我还没明白哪个是真正的男主。。。。= =|||

怜香惜玉录》★★★★★

穿越、完结 哈~~又是一部我很喜欢的文,这个作者写了2部怜香惜玉录,我觉得其实2部都很好看。。。但是网评比较偏爱穿越版。。。。。其实没差啦~~

《有缘千年来相会》★★★★★ 穿越、完结

这文不错~~! 小搞笑~~穿越过去有2人,一男一女,此文写的是女,男那篇还在连载中~~

赚钱没必要向孩子收钱,向孩子收钱可耻。百田是想钱想疯了,打击百田。

很多人都在说体谅百田,可是你们有真正体谅过吗?没有。你们不也是在心里面抱怨?

我就是号被盗了好几次,百田完全不管,这是什么公司,完全不负责任。

同意lz的观点。

虽然百田开个公司确实不容易,但百田确实比其他同行业的要黑。这一般人都看的出来。

百田这是在残害祖国的花朵,希望百田能重新悔过。就算不能把红宝石取消,也要打击那些骗子、盗号贼、骂人的等等“不良少年”。

百田呀百田,很多人都因为这样退岛了。你们难道没有察觉吗?

那些所谓的名人,在奥比岛上高高在上,想骂人就骂人,想盗号就盗号,至始的原因都是他们有钱花,拼命冲钱。如果不是这样,他们能当那些所谓的名人吗?回答是否定的。

lz说的,人人平等,大概只是幻想吧。在这个社会,没有公平的了。

其实百田收点钱可以,但是盗号这些真的要管管。

最重要的一点是让她觉得有你的存在,她的生活变得更有滋有味。让她觉得没有你的时候缺少点什么。你要花费一些心思了。比如,准备一些感人动听的简短故事,一些幽默风趣的俏皮话,在某一领域资深的见解等等。给你一个故事:有一对情侣,男的非常懦弱,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让女友先试。女友对此十分不满。

一次,两人出海,返航时,飓风将小艇摧毁,幸亏女友抓住了一块木板才保住了两人的性命。女友问男友:"你怕吗?"男友从怀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说:怕,但有鲨鱼来,我就用这个对付它。"女友只是摇头苦笑。 不久,一艘货轮发现了他们,正当他们欣喜若狂时,一群鲨鱼出现了,女友大叫:'我们一起用力游,会没事的!"男友却突然用力将女友推进海里,独立扒着木板朝货轮了,并喊道:"这次我先试!"女友惊呆了,望着男友的背影,感到非常绝望。鲨鱼正在靠近,可对女友不感兴趣而径直向男友游去,男友被鲨鱼凶猛地撕咬着,他发疯似地冲女友喊道:"我爱你!"

女友获救了,甲板上的人都在默哀,船长坐到女友身边说:"**,他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我们为他祈祷!" "不,他是个胆小鬼。"女友冷冷地说。"您怎么这样说呢?刚才我一直用望远镜观察你们,我清楚地看到他把你推开后用刀子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鲨鱼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他不这样做来争取时间,恐怕你永远不会出现在这艘船上"

正常么

要看你朋友用什么心态面对哦

有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反而会让自己变得更上进呢

我六年级的时候就是的

也喜欢一个人

那一年成绩还越来越好

喜欢 忘不掉 那就不要勉强自己忘记 那样反而会起反效果

坦然面对 在学习上也不要迷失自我

那样二者就不矛盾拉

单纯纯洁的喜欢

我是明白的 毕竟是过来人

而且以你的描述你们的思想也很纯洁 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用太担心!

放心吧 不会不理你的。。。 不过每个男生喜欢的类型都不一样啊 一般冷漠的喜欢活泼的吧哈哈。。。小男生冷漠只是表现现象

这种男生说不定在背后是花痴也说不定呢 装酷而已 哈哈 最后为你朋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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