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诗人徐志摩飞机意外逝世于1931年11月19日深秋,那一天,诗人林徽因正好有一个公开的英文演讲,题目是关于中国古建筑物的,地点在北平的协和小礼堂,而对象是当时在北平的外交使节团。这个演讲,林徽因已经准备好用徐志摩的一首诗来开场,这首诗便是《常州天宁寺闻礼忏声》。正因为这样,所以林徽因也特别邀请了徐志摩参加这场演讲会,而徐志摩也答应了。当时的徐志摩为了应付陆小曼的过度挥霍,正在三所大学任教,南南北北地奔跑于上海、南京与北平三地。不幸地,他在那一天清晨搭乘自南京起飞的免费邮政飞机赶赴北平,因为经过山东济南遇大雨浓雾撞山失事,机毁人亡。
同年的12月7日,林徽因发表了《悼志摩》一文,哀悼这位早逝的诗人。第二年,也就是1932年的11月19日,林徽因以及徐志摩的挚友、学生等聚会纪念徐志摩。到了1933年11月18日,林徽因发表了《秋天,这秋天》(11月中旬写),这首诗,我们可以从林徽因寄给沈从文先生的信得知,它是用来悼念徐志摩逝世两周年的,信上说:“初二回来便忙乱成一堆,莫明其所以然。文章写不好,发脾气时还要讴出韵文。十一月的日子我最消化不了,听听风知道枫叶又凋零不堪只想哭。昨天哭出的几行,勉强叫它诗日后呈正。”1935年11月19日林徽因在《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一文除了特别提到她在1933年11月中旬写的这首《秋天,这秋天》其中最让人神伤的“信仰只一细炷香,/那点子亮经不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诗句外,还特别提到连续这四年来的十一月是怎样度过这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悲伤日子,其中最让人读来深深神伤的恐怕是1934年11月19日那个秋天晚上,她坐火车从浙南返沪,途经徐志摩的家乡硖石火车站,火车停在站台的那一段文字。秋天竟一直缠绕着她!事实上,徐志摩逝世对她造成的悲痛,在她后期的诗作所表现出来的悲伤情怀可说更甚于中期的诗作。渐渐地,在诗人林徽因的心中,徐志摩竟完全等同于“秋天”!1947年林徽因所写的《给秋天》一诗可说把她内心的绝望、悲伤、内疚、自责与后悔更充分地表露而无所遗。
《秋天,这秋天》一诗写于1933年,是诗人林徽因的诗歌由前期转向中期的一个分界线。1937年7月倭寇入侵中国,诗人林徽因被迫离开当时的北平,因为播迁西南快十年,她的诗歌风格又开始转变,1947年的《给秋天》便是她后期诗作中的代表作之一。同是咏叹“秋天”,同是深深地思念着徐志摩,但风格回异,所呈现的内心世界也截然不同。
二、
1819年9月21日,英国浪漫派诗人济慈给他的朋友约翰•雷诺斯(John Hamilton Reynolds)写了一封信,信上说:
“现在这季节多美呀! – 空气多好!有一种适度的料峭。真的,不开玩笑,爽朗的天气 – 戴安娜般的天空 -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喜欢断梗残株的田野 –是的,它真的比春天那种冷冷的绿色好多了。不知怎的,残株断梗的平畴看起来让人有温暖感,就像有些绘画看起来让人有温暖感一样 -在星期天早晨我散步时,这,深深触动了我,于是我写了一首诗。”
这首诗就是济慈写于1819年9月19日星期天的《给秋天》(To Autumn)。《给秋天》是一首“颂”体(Ode)诗,它除了是济慈颂体诗中最精致、最美好的一首诗之外,也可以说是英文诗歌里短诗中接近完美的一首诗。(耶鲁文学教授Harold Bloom 的评语。“one of the subtlest and most beautiful of all Keats's odes, and as close to perfect as any shorter poem in the English Language”)美国诗人Allen Tate除了赞成这首诗是“最接近完美的诗作”外,他还说:“让人无法赞一词!”(“is a very nearly perfect piece of style”“it has little to say”)所谓的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而让人穷于赞叹的纯粹诗歌。这首诗,从客观的秋景、到秋收、及秋声,呈现在人面前的是一幅幅的客观实景,具体而真实,美丽而温馨,诗人本身的主观情思似乎已可完全被遗忘。事实上是,诗人本身的情怀诗思正深深地隐藏在步步的客观景致之描写中!这种不把自己的主观思维判断与情思感想直接地加进到当前的客观景象中的诗歌,正是所谓的纯粹诗歌。
济慈美妙的《给秋天》分别深深地影响了二十世纪初的两位诗人,美国的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与中国的林徽因。
1915年11月秋天,史蒂文斯在《诗刊》杂志上发表了《星期天早晨》(Sunday Morning)一诗,首度质疑了济慈的过度乐观,当前让人迷醉的秋景、秋收与秋声并不是永恒的,它同时也指向黑夜与死亡。Why should she give her bounty to the dead /What is divinity if it can come /Only in silent shadows and in dreams诗中的中年女主人为什么不再享受外界美好的事物而为死亡的阴影所逐?在《星期天早晨》一诗的第二节一开始就提出上面两句质疑:“为什么她要把从感官得来的愉悦舍弃给死亡呢?”“如果神只能以静静的阴影或梦的方式而来,还有什么神圣性可言?”意思清楚不过,宗教对人死后的许诺,如天堂、盛宴等,对活着的人言,岂不是空洞、抽象,而不具任何实质的意义?从自然的进程去看秋天,黑夜与死亡不正是秋天的必然终结?史蒂文斯在他的好几首不同的诗作中不断地回应济慈这首《给秋天》,当前美仑美奂的无边秋色秋景,最终似乎不过就是为了指向黑夜与死亡罢了!
无独有偶,中国诗人林徽因,在她前期诗作《秋天,这秋天》、中期诗作《红叶里的信念》与后期诗作《给秋天》,分别回应了济慈这首名诗《给秋天》,并且有自己的深层解读。《红叶里的信念》是这三首秋诗里最好的一首,除了是诗人林徽因的长诗里最好的一首之外,它同时也是现代诗歌中最好的一首秋诗之一,我准备日后撰写专文介绍,这一篇文章主要集中论述《秋天,这秋天》与《给秋天》这两首诗。
《秋天,这秋天》一诗最值得注意的是,林徽因也效仿济慈一样,把“秋天”拟人化(personify),但是,济慈让“秋天”变成了“你”(thou),而林徽因让“秋天”变成了“他”。林徽因在这首诗中的“你”却是专指诗人徐志摩,而诗中的“我”就是诗人自己。先明白这一要点就能明白全诗要义,也能明白为什么“秋天”的“他”与“徐志摩”的“你”,到了1947年《给秋天》一诗“他”和“你”合二为一,“秋天”就与“徐志摩”完全等同!“秋天”、“徐志摩”和“我”这个三角形是他们悲伤的故事,这个悲伤的故事开始于1920年11月19日伦敦的深秋,而终结于1931年11月19日济南开山的另一个深秋!
《秋天,这秋天》全诗分成一短一长的两节(stanza)去展开。诗的第一节是短的一节,记述徐志摩在1920年11月19日这个美丽的深秋在伦敦与林徽因邂逅,由相识、相恋变成了不能自已地、狂放地将满腔的热情透过诗歌唱出来,“这时候心得像歌曲,/由山泉的水光里闪动,/浮出珠沫,溅开/山石的喉嗓唱。”这一点,我们可以对照徐志摩本人的话获得证明,他在散文《自剖》里说:“原先我在人前自觉竟是一注的流泉,在在有飞沫,在在有闪光。”而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说:“我们都是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哪件事我们作得了主?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究竟吹的是什么样的风?照的是什么样的月色?秋风吗?黄月吗?林徽因在1936年秋天写的《山中》一诗上说:“当时黄月下共坐天真的青年人情话,相信/那三两句长短,星子般仍挂秋风里不变。”(注一)我们要问:为什么这奇异的风一吹、奇异的月色一照之后,会让一个原先父亲希望他日后进入金融界、自己却想成为中国的Hamilton的二十四岁青年人,一下子竟变成了一个分行抒写自己思想和感情的诗人?为什么?北宋大词人欧阳永叔在他的《玉楼春》一词中说:“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确然无疑地,假如欧阳修不是因为深深地爱着对方,那么,离愁别恨也只不过就是人生的无可奈何的一种日常现象罢了。正因为深爱着对方,当前的离别便造成了内心无法祛除的悲痛,这又跟风月有什么关系?欧阳修生命里永恒的悲痛既然跟风月毫不相干,那么,徐志摩会成为诗人、甚至后来林徽因也成为诗人,难道跟秋风、黄月就有关系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之所以成为诗人,不正是因为当初1921年他们在剑桥时深陷情网与在拜伦潭前指水为誓吗?(注二)《山中》一诗里的那像“星子般仍挂在秋风里不变”的“那三两句长短”的话不就是明证吗?我们要问,“那三两句长短”的话是什么?除了是“我爱你,爱你。 – I love you, love you”(他们常常用英文交谈!)之外,还可能是什么?林徽因在1933年岁末所写的《忆》一诗早已透露了这一点,她说:“是你在笑,仰脸望/多少勇敢话那天,你我全说了, -像张风筝/向蓝穹,凭一线力量。”可见那些“勇敢话”不是一个人在独白,而是两情相悦的年青人的情话!他们的初恋,首先让徐志摩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把他的“满腔的热情”,全化为“分行”的诗句,狂放而缤纷,甚至显发为如同向着不同方向乱冲的山洪似的。然而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里却说:“秋天懂得,/秋天懂得那狂放, -/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不经意的凌乱!”《猛虎集序》上说:“只有一个时期我的诗情真有些像是山洪暴发,不分方向的乱冲。那就是我最早写诗那半年,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我那时是绝无依傍,也不知顾虑,心头有什么郁积,就付托腕底胡乱给爬梳了去,救命似的迫切,哪还顾得了什么美丑!”徐志摩上面的这几句话,正是林徽因《秋天,这秋天》一诗第一节的最后几行诗句之所本!然而我们要问,为什么林徽因却说“秋天懂得……”、“秋天爱……”呢?那不是她自己懂得,她自己爱吗?当你十六、七岁时,一直不停地收到你所爱的人写给你的“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化出的诗行,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当然理解他奔放的感情、当然爱听、爱读,哪怕它们是多么不成熟的、不经意凌乱的诗作!那么不就是林徽因本人懂得和爱吗?又干秋天底事?林徽因在1936年2月26日写给沈从文先生的信上说:“我方才所说到极端的愉快,灵质的、透明的、美丽的快乐,不知道你有否同一样感觉。我的确有过,我不忘却我的幸福。我认为最愉快的事都是一闪亮的,在一段较短的时间内迸出神奇的 -如同两个人透澈的了解:一句话打到你心里,使得你理智感情全觉得一万万分满足;如同相爱:在一个时候里,你同你自身以外另一个人互相以彼此存在为极端的幸福;如同恋爱,在那时那刻,眼所见,耳所闻,心所触,无所不是美丽,情感如诗歌自然的流动,如花香那样不知其所以。这些种种,便都是一生中不可多得的瑰宝。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有那机会,且没有多少人有那种天赋的敏感和柔情来尝味那经验,所以就有那种机会也无用。”人与人的相遇、相识以至相恋,终极发展至这种灵质的无间相契,以至于达到了一种诗化生活一类的理想境界,试想想,这还存在着你我之区分?不止你与我相即相入,甚至连秋天也融化进了那无人我的纯情世界之中!这样一来,在1921年,本来是林徽因自己懂得、自己爱,而说成秋天懂得、秋天爱,岂不就成了不证自明的道理?(注三)
三、
躬尝了自由恋爱的初恋甜美,亲灸了剑桥人文的启蒙熏陶,体验了英国浪漫派诗歌的热情奔放,于是,徐志摩便脱胎换骨似地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树立起了一种对诗化生活的理想之追求,他迷恋于对纯粹美感的终极向往,并且他为他的生命确立了一个“单纯信仰”,这个单纯信仰就是英国浪漫派开山祖华兹华斯在《远游》一诗所说的:“We live by Admiration, Hope and Love”(“我们靠着活命的是:敬仰、希望和爱情。”)与科尔律治在《文学传记》中所说的“poetic faith”(“诗意的信仰“)(注四)。徐志摩在他的散文《秋》里提到过,但次序则颠倒了,他说:“我们靠着维持我们生命的不仅是面包,不仅是饭,我们靠着活命的用一个诗人的话,是情爱、敬仰心、希望(We live by love,admiration and hope),这话又包涵一个条件,就是说世界的人类是能承受我们的爱,值得我们的敬仰,容许我们希望的。”而林徽因在《激昂》表白得更为明确,诗上说:“献出我最热的一滴眼泪,/我的信仰,至诚,和爱的力量,/永远膜拜,/膜拜在你美的面前!”对徐志摩所说的“单纯信仰”有了一个扼要的了解之后,我们便能明白,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一诗的第二长节,主要在阐述徐志摩在现实生活与感情生活跟他的“单纯信仰”所产生的巨大落差。初恋是甜蜜的,然而隐藏在这甜蜜的背后却是痛苦和悲哀!1921年年底林徽因由英国返国之后的感情上的转变,导致人还在剑桥学习的徐志摩于1921年至1922年这一整年,既活在愉快欢欣中,也同时真切地感受到人生的痛苦与悲哀。他后来在他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中追述说:“我这一辈子就只那一春,说也真可怜,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虽则碰巧那也是我最感受人生痛苦的时期)。”这种痛苦与悲哀到了1923年徐志摩的日记《西湖记》里更为明确,而到了1924年林徽因选择了与梁思成一起赴美升学便等于为他们那一段初恋爱情故事画上了句号,辗转发展到1928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在加拿大结婚,徐志摩的感情世界便完全崩溃,1928年徐志摩的《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中的“我是在梦中,/在梦的悲哀里心碎!”正是这种痛苦与悲哀的真实写照!然而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里却说,“秋天”他撑着梦也似的喜筵,并不单为徐志摩的“欢欣”,“秋天”他还把双手一撒开,便魔术似的让满掬着珠玉串成的项链 –璎珞,像花雨般展现出那不能用理性去捕捉的幻变,这缤纷的背后,便是通向痛苦悲哀,并且也指向“夜”与“死亡”,徐志摩在他的最后一首长诗《爱的灵感》上说:“有时候/我自己也觉得真奇怪,/心窝里的牢结是谁给/打上的?为什么打不开?/那一天我初次望到你,/你闪亮得如同一颗星,”《爱的灵感》一诗上又说:“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所以,林徽因说:“还为的是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这难道不是造物之神奇?谁让徐志摩的心窝打上牢牢的结?这个结为什么再也无法打开?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上说:“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这正是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中说的“还为的是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正由于这悲哀在1921年早已种下,1931年深秋,起自西窗外沿的一阵秋风,已在昨夜吹起,萧萧拂向梧桐树发出阵阵凄然的哭泣声,可是,当事的两个人,竟没有一个警觉!徐志摩在写他的散文《自剖》时曾表达出他对自己的“单纯信仰”产生非常严重的疑惑,甚至认为那只是自己欺骗自己的“虚幻”罢了。他说:“因为个人最大的悲剧是设想一个虚无的境界来欺骗自己;骗不到底的时候你就得忍受幻灭的莫大苦痛。与其那样,还不如及早认清自己的深浅,不要把不必要的负担,放上支撑不住的肩背,压坏自己还难免旁人笑话!”在《猛虎集序》里更进一步明言“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对自己的人生信念产生怀疑以至于颓废,那岂不就是等于放弃?他在《自剖》一文中的最后说:“朋友,不要迷了,定下心来享你现成的福分吧!思想不是你的分,文艺创作不是你的分,独立的事业更不是你的分!天生扛了重担来的那也没法想(那一个天才不是活受罪!)你是原来轻松的,这是多可羡慕,多可贺喜的一个发现!算了吧,朋友!”徐志摩的灰心失望的根源事实上是来自林徽因的感情转变,一直到了1928年12月在北平重逢林徽因而有所改变,1930年秋,徐志摩把当时在东北感染肺结核病的林徽因接回北平养病后,他又重新点燃起当年在康桥时对林徽因的爱情的火炬(他的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动源之一!),然而,林徽因当时刚生下长女,生活感情都处在人生高度的顺境中,她是不可能再接受徐志摩感情的,只是在诗歌中跟徐志摩惟仿惟佛、高来高去地“神交”而已(可参读林徽因1931年最初九首诗!)其中以《那一晚》说得最明确,她说:“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那一天你要看到凌乱的花影,/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意思明确不过,当年他们在拜伦潭前的盟约的两点:一、创作浪漫派诗歌。二、落实爱情婚约。林徽因能做得到的只可能是前者,并且她写出来的诗歌(“歌唱”与“花”都是指诗歌创作言),希望能获得徐志摩的“赞赏”,但是,感情方面,最远我则只能“私闯入当年的边境”!1932年农历年年初一,林徽因给胡适之先生的信信末便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信上说:“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然而徐志摩并不死心,他认为能回到1921年那时的纯情,《秋天,这秋天》一诗从“起始你怀疑着”一直到“造物更是摧毁的工匠”便是讲述徐志摩本人的“认为”仍有可为,他期待的是“只要一夜的风,一夜的幻变”,那么,历史将会改写!但是,在林徽因这方面来说却是:“冷雾迷住我的两眼”,她不会也不能再往前多闯一步,那么,“在这样深秋里,/你又同谁争?”1931年11月19日清晨,那“摧毁的工匠”的更高存有 –“造物”,便宣告了“残酷的现实”,没有任何的疑问,这就是荒诞的现实,这就是人生不可信的虚幻!是谁导致了这“流血的哀惶”?为什么她的双眼会被冷雾迷住?林徽因最好的一首“秋诗”《红叶里的信念》如此写:“夜夜/风像利刃削过大土壤,/天亮时沉默焦灼的唇,/忍耐的仍向天蓝,呼唤/瓜果风霜中完成,呈光彩,/自己山头流血,变坟台!”这首诗,每次我读到这里时,竟无法控制自己的泪水!也特别想到1930年12月25日徐志摩长诗《爱的灵感》里的诗句:“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
1819年9月19日济慈在《给秋天》一诗所呈现的美好秋景、秋收、秋声,到了1933年深秋林徽因在她的《秋天,这秋天》却变成了一首悼亡挽歌。虽然,“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但是,对林徽因来说,秋天不也带来冬日长长的黑夜,并且也指向死亡?得不到林徽因感情上的充分肯认,徐志摩那像“一细炷香”那般“点子亮”的单纯“信仰”又如何经得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导致徐志摩很快地结束了他那短短三十五岁的人生的岂不正是他不能忘情于1921年在康桥的初恋?在如诗如画的康桥,“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是不是正因为徐志摩“忘不掉”,才种下了1931年深秋的济南开山山上机毁人亡的悲伤?为什么“信仰”不在“过往的中间安睡”?李义山在他的《和韩录事送宫人入道》诗上说:“当时若爱韩公子,埋骨成灰恨未休。”我们要问,为什么生命中美好的事物总是那么的短暂?为什么相识、相恋、心灵又如此相契,竟又会交臂而失之?难道这竟只是造物之弄人?林徽因写这首诗时,徐志摩已去世整整两年,究竟是徐志摩忘不掉“那同听过的鸟啼”和“同看过的花好”还是另有其人?明确无疑地,林徽因本人也一样不能忘记,才会发而为诗!假如他们从没发生过什么初恋的爱情故事,那么,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也只不过整整相隔十二年前的一桩往事罢了(1921年!)又何以会忘不掉?生命的悲哀不正是活着在一种内疚、自责、后悔与绝望之中?
秋天的骄傲是收获春来所开的花所结成的果实,受到生命的煎熬的徐志摩,他除了点燃自己去照亮别人之外,他还能做什么?自由恋爱的初恋爱情甜美与悲伤,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巨大震撼,这全在指顾之间化在他缤纷的诗行中。然而,曾经有一段时间,就像泉水枯涸了似的,他要写出八行十二行的诗句竟是无比的艰难!这就是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上说的“世界上再没有比写诗更惨的事;不但惨,而且寒怆。”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一诗里说的:“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不是萌芽,——生命不容你/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交出受过光热的每一层颜色;/点点沥尽你最难堪的酸怆。”依照林徽因这里对徐志摩的诗人生命的描述,在主观方面言,徐志摩除了“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需要通过诗的语言表达出来之外,客观方面言,徐志摩对于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文学创作深具时代使命的自觉承担。尽管说是“寒怆”或“酸怆”,他真的做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那般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正因为他全力的投入,才会在当时一本诗集接着一本诗集的印出。并且,他也影响到他的朋友们和学生们加入这个在当时还在草创阶段的新文学运动,可惜的是,他竟在英年辞世!似乎应验了他在《猛虎集序》里的最后的一段话,他说:“我再没有别的话说,我只要你们记得有一种天教歌唱的鸟不到呕血不住口,它的歌里有它独自知道的别一个世界的愉快,也有它独自知道的悲哀与伤痛的鲜明;诗人也是一种痴鸟,他把他的柔软的心窝紧抵着蔷薇的花刺,口里不住的唱着星月的光辉与人类的希望非到他的心血滴出来把白花染成大红他不住口。他的痛苦与快乐是浑成的一片。”似乎也应验了《爱的灵感》上说的:“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徐志摩在《猛虎集序》里说:“我们都是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哪件事我们作得了主?”难道作为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便只能被动地接受更高的存有 – 造物 –给我们定下的结论?是不是哭泣、呼唤、甚至祈祷都将是枉然?难道我们只能默默地在静里低下那已疲乏不堪的头,来承受这摧毁的工匠之最后宣判而不能反抗?是不是在落叶的秋天里,萧萧的西风仅仅只是诗人自己为自己奏起的挽歌?是不是它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变奏而它的主旋律只有黑夜与死亡这两者之交替?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一诗的结尾处如此写:“这时候,/切不用哭泣;或是呼唤;/更用不着闭上眼祈祷; /(向着将来的将来空等盼);/只要低低的,在静里,低下去 /已困倦的头来承受,——承受 /这叶落了的秋天听风扯紧了弦索自歌挽: /这秋,这夜,这惨的变换!”我们不禁要大声地问:难道他们已别无选择?
注释:
注一:林徽因在她的散文《究竟怎么一回事》里说:“我们仅听到写诗人自己说一阵奇异的风吹过,或是一片澄清的月色,一个惊讶,一次心灵的震荡,便开始他写诗的尝试,迷于意境文字音乐的搏斗,但是究竟这灵异的风和月,心灵的震荡和惊讶是什么?是不是仍为那可以追踪到内心直觉的活动;到潜意识后而那综错交流的情感意象;那意识上理智的感念思想;以及要求表现的本能冲动?灵异的风和月所指的当是外界的一种自然现象,同时却也是指它们是内心活动的一种引火线。诗人说话没有不打比喻的。”
注二:请参阅拙著《徐志摩〈再别康桥〉试释》一文第二节“不是清泉,是天上虹”的解释。
注三:依据徐志摩《猛虎集序》的说法,他的第一本诗集《志摩的诗》:“是我十一年(民国十一年,即1922年)回国后两年内写的;在这集子里初期的汹涌性虽已消灭,但大部分还是情感的无关阑的泛滥,什么诗的艺术或技巧都谈不到。”第一版的《志摩的诗》保留着他早期在康桥第一阶段的诗作,如《再会吧康桥》。我很好奇他“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的早期诗作是如何地“不经意的凌乱”而让林徽因“懂得”和“爱”。
注四:cf William Wordsworth, The Excursion, 1814, Book IV and Samuel T Coleridge, Biographia Literaria, 1817, Chapter 14
这个从烟雨迷蒙的江南水乡走出来的小姑娘,已经出落成了一个风姿绰约的美丽少女。当林徽因出现在徐志摩面前的时候,他的眼前一亮,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还没有意识到,爱情在不知不觉中向他们走来。两情相悦总是愉快的,相恋更是难忘的。(这种场景,不由让我想起《红楼梦》中林黛玉进入大观园的场景,宝玉看见黛玉有似曾相似之感。)这和徐志摩的眼前一亮,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
1 不知道是林徽因成就了徐志摩的诗,还是徐志摩成就了林徽因的美,从此她就是徐志摩诗中美丽的影子。
多年以后,徐志摩在《爱的灵感》中谈到了他们的初次相遇,那么美好,点燃了他心中潜伏已久的情愫。
那一天我初次望到你,
你闪亮得如同一颗星,
我只是人丛中的一点,一撮沙土,但一望到你,
我就感到异样的震动,
猛袭到我生命的全部,
真像是风中的一朵花,
我内心摇晃得象昏晕,
脸上感到一阵的火烧,
我觉得幸福,
一道神异的光亮在我的眼前扫过,
我又觉得悲哀,我想哭,
纷乱占据了我的灵府。
但我当时一点不明白,
不知这就是陷入了爱!陷入了爱,”真是的!前缘,
孽债,不知到底是什么?
但从此我再没有平安,
是中了毒,是受了催眠,
教运命的铁链给锁住,
我再不能踌躇:我爱你!
从此起,我的一瓣瓣的
思想都染着你,在醒时,
在梦里,想躲也躲不去,
我抬头望,蓝天里有你,
我开口唱,悠扬里有你,
我要遗忘,我向远处跑,另走一道,又碰到了你!
枉然是理智的殷勤,因为
我不是盲目,我只是痴。
但我爱你,我不是自私。
爱你,但永不能接近你。
爱你,但从不要享受你。
即使你来到我的身边,
我许向你望,但你不能
丝毫觉察到我的秘密。
我不妒忌,不艳羡,因为
我知道你永远是我的,
它不能脱离我正如我
不能躲避你,别人的爱不知道,也无须知晓,
我的是我自己的造作,
正如那林叶在无形中
收取早晚的霞光,我也
在无形中收取了你的。
我可以,我是准备,到死
不露一句,因为我不必。
2 浪漫多情的天才诗人徐志摩渐渐地走进了林徽因的生活,他在林家,给寂寞的林徽因讲《涡堤孩》的故事。故事中有他的影子,徐志摩笔下的这个故事,被赋予了中国色彩,讲的是生来没有灵魂的涡堤孩经历爱情婚姻的磨难后获得了不朽的灵魂。
有人说《涡堤孩》是徐志摩对林徽因隐秘的爱情表白——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小溪儿碧冷冷,笑盈盈讲新闻,
青草地里打滚,不负半点儿责任。
砂块儿疏松,石砾儿轻灵,
小溪儿一跳一跳的向前飞行,
流到了河,暖溶溶的流波,
闪亮的银波,阳光里微酡,
小溪儿笑呷呷的跳入了河,闹嚷嚷的合唱一曲新婚歌,
“开门,水晶的龙宫,
涡堤孩已经成功,
她嫁了一个美丽的丈夫,
取得了她的灵魂整个。”
这是个美丽而又忧伤的故事,古灵精怪的小水妖涡堤孩,只有与人类结婚才能获得永恒不朽的灵魂。它经历了一段忠贞不渝、生死与共的爱情故事,最终却为情所困,化身为泉水环绕在爱人坟边。
3徐志摩写了很多美丽的诗篇,最有代表性的是《我所知道的康桥》,这是什么样的康桥?
在初夏阳光渐暖时你去买一支小船,划去桥边荫下躺着念你的书或是做你的梦,槐花香在水面上飘浮,鱼群的唼喋声在你的耳边挑逗。或是在初秋的黄昏,近着新月的寒光,望上流僻静处远去。爱热闹的少年们携着他们的女友,在船沿上支着双双的东洋彩纸灯带着话匣子,船心里用软垫铺着,也开向无人迹处去享他们的野福——谁不爱听那水底翻的音乐在静定的河上描写梦意与春光!
就如同诗中所言: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在一个美丽的黄昏,他在康桥上漫步,流连忘返,写下了一首广为流传的诗。
4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康桥的生活是他一生中最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康桥边有美丽的倩影,他们曾经在有各种野花点缀的葱绿草坪上,或者看书,或者看天上的行云。他们也曾经到碧波荡漾的康河里划船,他们完全陶醉于爱情中,然而,林徽因的不辞而别,叫他措手不及,他只能用诗歌表达对往昔甜蜜生活的追忆,记录下他人生中最值得记忆的一段时光。
当徐志摩要求林徽因许他一个未来时,林徽因回绝了,虽然她是爱徐志摩的,但却听从了理智的召唤。她的见识高于那个时代的其他女性,她虽然为情所伤,却没有为情所困。
最终林徽因选择了梁思成,这也是她家族的选择,因为双方的家庭更加门当户对。有人说她选择了一栋稳固的房子,而没有选择一首颠簸的诗,可见她还是理智的。她在面临人生的重大抉择时非常有主见,权衡之后最终选择了放弃与徐志摩的感情。
来源:《林徽因传》
也许是因为对林徽因的爱深入了骨髓,只要林徽因好就行。所以会极度的克制自己,不会做伤害林徽因的事情,更别提破坏林徽因的家庭了。
认识金岳霖的人,多半是因为他和林徽因的感情关系。据说,林徽因曾经跟丈夫梁思成说:“我苦恼极了,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怎么办才好。”一个就是自己的丈夫,梁思成;一个就是邻居老金——金岳霖。作为一个男人,面对妻子的表白,梁思成当然很痛苦。他痛定思痛,告诉妻子:“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老金,祝你们永远幸福。”
随后林徽因和老金谈了这件事,金岳霖明白梁思成宁愿放弃也要让林徽因幸福意味着什么。所以老金终于放弃了介入这段恋情羁绊中来,金岳霖怕伤害到梁思成,不禁叹息,但内心又深爱着林徽因,金岳霖不能没有了林徽因,林徽因对金岳霖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所以金岳霖随后做出了决定,金岳霖决定终生不娶,以此来表达对林徽因的爱,这是一个哲学家的浪漫举动,就算倒了现在,这个举动也依然让人敬服。
金岳霖说他要退出,然而他也没有退出得很远——事实上,徐志摩去世之后,金岳霖就把家搬到了梁氏夫妇家的后面。除了早饭他自己在家吃,中饭、晚饭他大都搬到前院去和梁家吃;开派对,就在他家里开。
但是在随后的日子中金岳霖却和林徽因暧昧有加,经常出没在林徽因家里,就如同夫妻一样形影随同,从北京到昆明金岳霖一直都住在林徽因家的,但是两人都没有踏出肉体出轨的这一步,但是金岳霖和林徽因在日常生活中就跟普通夫妻一样了,大家可能都知道金岳霖是“试婚”主义的忠实信仰者。
在这里不难看出金岳霖为何跟林徽因生活在一起的原因,但是金岳霖是一个哲学家他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和言行,所以他住在林徽因家里并没有真正影响到林徽因和梁思成的正常夫妻生活,加上金岳霖跟梁思成有着颇为不错交往关系,也并没有闹到情敌不共戴天的地步,这也是梁思成为何对不反对三人同住的原因,更多的是林徽因跟梁思成彼此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看似荒唐,但林徽因对梁思成还是忠贞不渝的。
是要举个例子吗?
林徽因 梁思成 还有金岳霖
在林徽因的感情世界里有三个男人,一个是梁思成,一个是诗人徐志摩,一个是学界泰斗、为她终身不娶的金岳霖。就举一个例子~~不知道这个例子恰不恰当 和不合乎你的要求
林徽因的丈夫是梁思成 夫妻俩一直很恩爱 而另一个男人 金岳霖也爱林徽因,对林徽因一直都是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照,更是一度的搬家住在林徽因小两口家的周围做邻居,三个人相处的十分友好融洽。
一日 金岳霖实在熬不住相思的煎熬了,便向林徽因表白了,林徽因与金岳霖相处很久,也一直很是欣赏他,听了他的表白不由的为难起来。于是她便在一天晚上休息前告诉了梁思成说“思成,怎么办,我同时爱上了两个男人,你和老金”
梁思成什么也没说,就睡了。第二天早上,梁思成顶着两个打黑眼圈,失落的告诉林徽因,“徽因,我昨晚上一宿没睡,想了整宿,我觉得老金比我更好,你就跟了他吧,那样你会更幸福的”
林徽因又把梁思成说的话,告诉了金岳霖,金岳霖一听,顿感惭愧。就说徽因你还是跟老梁吧,我不如他,我就在你们周围生活,看着你幸福就好了。
这后,就这样,三个人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其实我听过他们的故事后真是很敬佩
别丢掉,
这一把过往的热情,
现在流水似的,
轻轻
在幽冷的山泉底,
在黑夜, 在松林,
叹息似的渺茫,
你仍要保存着那真!
一样是月明,
一样是隔山灯火,
满天的星,
只使人不见,
梦似的挂起,
你问黑夜要回
那一句话——你仍得相信
山谷中留着
有那回音!
初读之下,感觉这似乎是一首“朦胧诗”:诗人究竟想表达什么意思呢是对某种人生际遇的怀念是对某种人生理想与信念的追求是对纯洁、真诚的人际关系的期望是对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的呼唤……好像都说得通。这从“别丢掉,/这一把过往的热情”“你仍要保存着那真”“你仍得相信”这几句中可以得到一些暗示。但是,“热情”究竟指的是什么可以让我们“热情”,可以称之为“热情”的东西太多了!至于“真”,含义也是极为广泛:是“真善美”意义上的“真”是“童真”意义上的“真”还是与“假”相对的“真”那么,诗人是在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是在感叹韶华已逝,童真不再是在批判“假大空”“相信”呢需要相信的是“什么”诗人同样没有明说。那么,我们就用细读法,一句一句地来破解这首诗罢!
“别丢掉,/这一把过往的热情”,这表明诗人是在怀念,或者说是在回忆过去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热情”,“热情”可以指称的对象很广,可以指对“人”的热情,比如爱情、友情、同情等;也可以指对“事”和“物”的热情,比如某种兴趣、爱好与理想、追求。再往下求解:“现在流水似的,/轻轻/在幽冷的山泉底,/在黑夜 在松林,/叹息似的渺茫”,这几句是说过去这种“热情”已经像“流水似”的流走了,或者是说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日子像流水一样)而黯淡下去了,如今已“渺茫”难寻,只剩下了叹息。“渺茫”可以用来形容抽象物,如“希望渺茫”,也可以用来形容实在物,如“人迹渺茫”“音讯渺茫”。究竟何所指需要进一步求解。“在幽冷的山泉底,/在黑夜 在松林”,这两句看来是指那种失去的东西现在的所“在”。既然是一个具体的环境与处所,那么看来,这个东西乃是一种“实在物”而不是抽象物。这样,“你仍要保存着那真”中的“真”应当是“真诚”与“真情”意义上的有具体的指涉物的“真”,而不是“童真”“真理”等抽象意义上的“真”。“一样是月明,/一样是隔山灯火,/满天的星,/只使人不见”,给了我们答案:“只使人不见”。显然,失去的那种东西是“人”!这人已经不在诗人的身边了,诗人只能“梦似的挂起”,常常在梦中牵挂。那么,这个诗人牵挂的人到哪里去了呢出门远行,音讯全无,还是……再返回前几行:“在幽冷的山泉底,/在黑夜 在松林,”什么人会居住在“山泉底”似乎只有死人才可能“在黄泉路上”“在九泉之下”。似乎只有坟墓才会“在黑夜”“在松林”。看来,这个人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这个死者与诗人又是何种关系呢“亲人”“友人”“情人”“你问黑夜要回/那一句话”,什么样的关系才会用“要回”“那一句话”“那一句话”是什么样的话诗人用一个破折号,轻轻掩过去了。这是一个隐语。似乎只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才用得着。再看“这一把过往的热情”,一般而言似乎只有情人、恋人之间的关系才用得着“热情”这个字眼形容。“要回”的“那一句话”是什么样的话很像是男女恋人之间的某种“誓言”或“承诺”。“你仍得相信/山谷中留着/有那回音”这一句中的“回音”倒不如理解为“回应”,恋人之间的那种承诺与回应。那么,这是恋人、情人关系无疑了。到这里,我们可以恍然大悟:这首诗是在悼念一位死去的恋人(或曾有过恋爱关系),这是一首“情诗”兼“悼亡诗”!
诗的主旨与大意被我们破解了。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诗人写得这么“朦胧”正常而言,情诗与悼亡诗似乎不必写得那么隐晦。那么,这是因为某种忌讳这就得从诗人的现实生活入手才能理解了。这首诗是现代著名女诗人林徽因为了悼念徐志摩而写的。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徐志摩乘飞机赶赴北平参加林徽因当晚的学术报告会,飞机遇大雾,不幸失事。一九三二年夏林徽因写下这首诗,作为悼念。这首诗表现的含蓄与委婉就得从林、徐二人的关系说起。林、徐二人于一九二零年在伦敦相识。由于互相欣赏于对方的才情,以及共同的文学爱好,两人相互倾心。但此时林才十六岁,而徐已二十四岁而且已婚。而且,林的父亲已与梁启超达成默契,将林徽因许配给梁启超的长子梁思成。梁、林、徐三家都是名门望族,这更增添了其间关系的复杂性。因此,一九二一年十月林随父回国,以回避徐的狂热追求。徐志摩不死心,于一九二二年六月与原配张幼仪离婚,并回国追踪林徽因。但此时林已渐渐接受梁思成。一九二四年六月梁思成携林徽因赴美留学。一九二六年十月徐志摩和陆小曼成婚,一九二八年林、梁成婚,回国。此后徐志摩以好朋友的身份与梁、林往来甚密,关系甚笃。显然,林、徐之间确有一段恋情。由于三方的家世背景与名望,确实不愿因“三角恋爱”的名声而受损,因而采用委婉、朦胧的方式也确有必要。然而,林、徐之间又确乎不仅仅只是恋情,也还有深厚的友情甚至是亲情!甚至连当事人——诗人自己也未必分辨得清这种情感的复杂性与混杂性。在作于一九三一年的《仍然》这首诗中,林徽因写下了这样的诗句:“你舒伸得像一湖水向着晴空里/白云,又像是一流冷涧,澄清/许我循着林岸穷究你的泉源:/我却仍然抱着百般的疑心/对你的每一个映影!”林徽因在几十年后向儿子说:“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①这都表明,林对徐志摩的爱情表白也还并不确信。
对照林、徐的关系,我们可对《别丢掉》这首诗作进一步的领会。《别丢掉》作于一九三二年夏,但迟至一九三六年才发表。延迟发表,一是可能因为内容关系,当时觉得不宜发表,二是诗人有感于时光流逝,徐志摩已渐渐被人遗忘,因此有拿出来发表以提醒自己,抚慰亡灵的意思。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林又作《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也还是这一意图的反映。林徽因还作过一首名《那一晚》的诗,诗的开头有这样几句:“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迷惘的星夜封锁起重愁。/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这一晚的景象“星”“夜”、手挽手的“人”也正可作为《别丢掉》中“一样是月明,/一样是隔山灯火,/满天的星,/只使人不见”这句话的背景。至于“松林”和“山谷”当是实有之物,指北京香山。一九三零年至一九三一年林徽因患肺病,曾长住香山养病,徐曾多次前往探望。一九三二年夏写作此诗时,林就住在香山。
一九三一年七月七日,徐志摩在送别林之后,曾写过一首题为《你去》的诗,连同一封信寄给林,“请教女诗人”,其中有诗句:“你去,我也走,我们在此分手;/……/更何况永远照彻我的心底,/有那颗不夜的明珠,我爱——你!”这里的“我爱——你”正可以视作“那一句话”的同类语。而林徽因则于一九三一年九月发表了《仍然》这首诗,作了如下“答复”:“……/你的眼睛望着,我不断的在说话:/我却仍然没有回答,一片的沉静/永远守住我的魂灵。”这一“问”一“答”正可以作为“你问黑夜要回/那一句话”的注解。在《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中林徽因有这样一段话:“去年今日我意外地由浙南路过你的家乡,在昏沉的夜色里我独立火车门外,凝望着那幽暗的站台,默默地回忆许多不相连续的过往残片,直到生和死间居然幻成一片模糊,人生和火车似的蜿蜒一串疑问在苍茫间奔驰。”②人生的这“一串疑问”既可能是指对两人之间关系的性质的疑问,也可能是指诗人对当年自己的选择之对错的疑问。这个“疑问”与《别丢掉》中的“你仍得相信”可以视作是“互文”。
首先因为他们都是文化名人,名人的生活和八卦确实会关注度比较高。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在没有电视剧的民国,林徽因与梁思成的爱情就是最好的肥皂剧。
第二点就是林徽因和梁思成的爱情故事太曲折了,可以和小说媲美。林徽因开始是和徐志摩在剑桥一起上学,才女林徽因和诗人徐志摩恋爱了,但是林徽因却发现徐志摩竟然已经结婚,并且有了孩子。林徽因做了最明智的决定,离开了徐志摩,我觉得这就是林徽因的可贵之处,她不会被爱情冲昏头脑,她应该是那种觉得人生比爱情重要的人。和高晓松一样。
然后林徽因就遇见了梁思成,两个人一起学建筑,一起去全国各地考察古建筑物。我觉得那是很自由的,和自己爱的人走南闯北,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我觉得林徽因是幸运的,她碰见了梁思成。梁思成是一个真正的君子。
后来诗人金岳霖跟林徽因表白,林徽因很坦诚和梁思成说,我爱上了两个人,我不知道如何选择。梁思成思考很久之后要退出,他说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幸福,金岳霖知道梁思成要退出,很感动,他也就退出了。三个人成为一生的好朋友。我觉得他们都是很珍贵的人,能够遇见彼此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他们让我知道原来爱情这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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