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故事系列0002:第一次爱上的人
主编按语:
一份午夜时分热切的思念,从16岁那年起,翻涌在一位至真至纯的读书人心头,转眼岁月已过二十年,读书人已界定不清那是爱,还是执念,但那人留下的痕迹已深深刻入了骨血之中……
作者故事正文:
Part 1 16岁时,我与她成为同桌
我总是会回想起高中时代,某个新学期,那一天阳光正好,班主任让我们按身高排队,自由组合同桌。一个平平无奇的女生,当时我并不认识她,她恰好排在我身后, 她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
“你还没有人吧?那要不我们一起吧?”
于是,就这样,我与她成为了同桌。
林语堂在《京华烟云》里写道: 在人的一生,有些细微之事,本身毫无意义可言,却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事过境迁之后,回顾其因果关系,却发现其影响之大,殊可惊人。
在后来十多年间无数个因想念她而泪水横溢的夜晚,脑海里总是会翻腾出她当时说得平平无奇但掀起 惊涛后浪 的那句话。我总在想,那个午后,为什么偏偏是她排在我身后, 偏偏是她对我说了那句话。 思念在爱而不得的痛苦中煎熬得日渐浓烈, 我总在想,如果不是在那一天跟她成为同桌,也许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一切因果链条。
每每读到《红楼梦》中贾宝玉那句“ 我的五脏都碎了,你还只是哭” , 真真叫人五雷轰顶。五脏六腑都碎了, 只是哭的那个人是我。
日常不听流行歌曲的我,却非常喜欢杨幂的那首 《爱的供养》 ,歌词写得多庸俗啊,但古往今来,红尘万丈可不是在尽情铺陈爱得庸俗吗?有人说,“智者不入爱河”,我一定不可能是智者,遇见她,我也成了傻瓜。这些年,电视剧在历朝历代间穿越。 如果穿越回到我的16岁,我还想,与她成为同桌。
因为:
“命中注定,我要爱上她”。
Part 2 是她,唤醒我的灵魂。
高中时代,我的成绩在学校里一直都还不错,且是一个四肢发达的运动健将。作为她的同桌,近距离观察她,我发现 她真是一个好懒的人。 她总是踩着点来上课,一点也看不出爱学习的样子,好几次,我发现她上课时桌上竖起一本书,原来是在眯着眼睡觉。作为“好学生”的我,总是每每惊讶于她懒散的程度,她的作业总在缺席状态居多。晚上自习时间,她还常常跟她的几个小同党叽叽喳喳个不停。所以,我对她的最初印象就是: 一个平平无奇的懒人 。
就是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懒人,有一天竟然对我这样一个好学生说, “你知不知道,侏儒是什么意思?说得就是你” 。
????????? (我当时即刻在脑中打出了一连串多年后流行于网络间的“黑人问号脸”,外加美剧中的“what the F?”。 注:高中时代我的英文还超烂,其实肯定不知道这句话,好吧,这句英文是我现在想加的。 )
还没等我回答,大约她料想我可能连侏儒这个词都不知道,继续对我解释道,
“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那种人。”
我不记得,我当时是怎么与她结束这个对话的了。
我只知道,自那以后,我发了疯一样读书。
高中时代我就读了一系列一系列的书,不管深浅,凡是能找到的书,我都读。向图书馆借、向班主任借、向同学借、后来也向她借,我后来才知道,她家里有很多书。到读大学,几乎整个大学时代都黏在了图书馆,阅读面更趋广泛。后来的后来,世事变迁、物换星移,但我还是一直爱读书,我觉得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但是,在最初,是她“ 唤醒了我 ”。
我不知道为何,至今回想起有关她的记忆,我脑中闪现最多的竟是自己一个人读书的部分。那些美妙的诗句,如泰戈尔的《飞鸟集》、如纪伯伦的《沙与沫》。令人泪流满脸的,如《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那些阅读时犹如攀越山峰的鸿篇巨著,如《追忆逝水年华》、《基督山伯爵》、《约翰克里斯多夫》等等。 我记忆犹新的是,高中时代很多个晚上,宿舍强制熄灯之后,我跑到楼层的公共卫生间夜读,还曾经吓到过几回半夜出来上厕所的同学。 高中时代,我啃过尼采、叔本华、西方哲学史、冯友兰、中国古代哲学史这样的一些书,对当时的我来说,这些都是晦涩的书, 只是在那个年少时代,因为她的一句“侏儒”讽刺,我像受了极大挑衅一样,即刻获得了仿佛“永动机”式的对抗动力 。
阅读,为我打开了进入新世界的大门,我觉得有一股细流不断从我的心间涓滴而出,让我的灵魂变得柔软,最初我只是想摆脱她眼中对我的“野蛮人”形象定位。大约,后来,这股细流逐渐形成喷涌之势,我爱上了读书 ,即使她后来再也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依然爱读书。只是我还是会这样认为, 是她唤醒了我,唤醒了我灵魂里的渴望,唤醒了我最想成为的那个自己 。
很多年后,一位网友听了我的故事,对我说,“ 没有她,你还是会成为你想成为的读书人的,在成为读书人这一点上,你自己才是最大的因素。只是刚好是她的出现,让你觉得,是她唤醒了你,所以,你才会对她念念不忘。 ”
我无从假设,如果没有她出现在我的高中时代跟我成为同桌,我后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所以, 我一直认为,在我对她的爱里,一直有一种叫做“感激”的成分,且这种成分,占据很大比例。
也有人说,我对她的感情,不是爱情。
在模糊、懵懂的年岁里,我自己也无从分辨,那是不是爱,又于何时发芽、生根。
只是,在很多很多年里, 我对她的思念,与日月俱增。
我对她说了,很多次, “我想你” 。
Part3 想听你说,是最深情的表白。
丁丁张在《世界与你无关》这本书中写道: 谁也没有更大的空间储存旁人的旧事,只是在某些细节处找到共鸣,为此击掌相庆。
我后来认识了另一个女孩,她说,于她而言,“ 想听你说,是最深情的表白 。 想听你说,寻求的既不是值得击掌相庆的共鸣,也不是不知所谓的语言输出,而是想要耳边环绕你声音的想念。”
大学时代,我与她相隔遥远。那时候,我们用的还是诺基亚手机,且手机多半是用来发短信的。作为一个一心扑在读书上的人,我连QQ也没有用过。于是,想她,就只有给她打电话。异地漫游通话不划算,考虑便宜,一般买电话卡,或者去学校专门的电话亭。因为想听她说,我总是忍不住定期或不定期去学校电话亭给她打电话。
至今回想大学时代,读书总是一个人的孤独求索。与她通话,成为最温情的记忆之一。在我们断绝联系之后的很多年里,在很多个夜半时分, 那种想要耳边环绕她声音的想念,犹如炙热的薪炭,总是将思念烧到燎原 。
有两首王菲的歌,在我歌单里,循环了无数遍。
它们是 《红豆》 、 《我愿意》 。
在即时聊天工具如此发达的今天,我总是怀念木心的 《从前慢》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记忆里,我写过很多信给她,那些信,总是蘸满思念。
我在大学时代,也收到过几次她送我的礼物,比如一套围巾帽子手套,还有一个背了很多年的书包,我爱了它们很多年。时过境迁,这些物件,我再也找不到它们的下落了,它们终究消散于时间的风尘之中。
只有这张卡片,我拍下来存在相册里,是大学时代,某一个圣诞节,她送我的圣诞卡片,我记得背后的字。她说,等她有钱了,要送我一套这样的衣服。
她似乎还写过,要跟我成为“好兄弟”的话。我超爱这句话,那些年,我常常隐约觉得,我跟她就是好兄弟,因为在内心深处我们都不太把自己当成女人。且我觉得,兄弟之爱,更深沉宽广。
大学时代,曾流行过一个手机短信谜语,我发给了她。
她没有猜出来谜底。
于是,我发给她谜底: 最爱你的那个人是我 。
我后来认为,那是我第一次模模糊糊的告白。
她回复我的消息,我还记得大意是: 不要让我未来的那个“他”知道。
我曾反复咀嚼那句话,似乎获得了一种一厢情愿而又肆意猜测的狂喜。在那个时候以及后来的很多年间,我都纯洁地犹如一张白纸。我读了一部又一部经典巨著,但我绝对不会上网查一查性取向这个词。那些年,我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困惑,我只是想她,尤其想念她的声音。也特别想念我们作为同学作为朋友很多次睡在一起时的体温温暖。
在那段流金岁月里,我无论如何想不到,某一天,我们会断绝来往。
Part 4 我对你的思念太重了
改编自张爱玲《倾城之恋》的电视剧,有一句白流苏的台词“ 我对你的思念太重了 ”,我觉得是绝美的情话。
只是,后来我们的断绝,都怪我对她的思念太重了。
我们好了六七年,作为同桌、作为同学、作为朋友。
当我看完0001号故事时,心有戚戚,但我没有经历0001作者大学时代的那种挣扎。我对她,只有深种的思念。我最好的朋友曾对我说,你没有不一样(指的是我可能喜欢同性这一点),只是她,第一次让你感觉到温暖,你分不清那种感情是什么。
其实至今,我都还分不清,我对她的这种思念,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我怀揣着一个又一个片段记忆,它们,可以在瞬间,即便是在记忆中回想的瞬间,曾经让我有过抵达永恒的感觉。
好多好多个片段,我回味了很久很久。
比如, 睡在一起时,身体无意间接触的那种细微触感 ,我留恋那种触感。 很多年后,在我体验过与异性的接触之后,我简直有了一种灾难深重的感觉,我简直觉得我只喜欢女人,只喜欢女人身体的细微触感。
比如,很多年后,我重新看到《读者》杂志时,我即刻想起了她。高中年代,她家定有这本杂志,学校阅览室其实有这本杂志,但只能阅览现刊。我总是央求她,给我带她家里收藏的那些《读者》过刊。有人评价我的文笔不错,这大约最初是源于看了很多很多本《读者》。在她眼里,我是一个没有进化成功的人。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看不懂《读者》里的漫画和笑话,我总是要央求她,给我讲解到底哪里好笑。 多年后再翻开《读者》漫画和笑话页面,她当年给我解说笑点的记忆,瞬间将我击中。当我发现,我居然可以不通过她的讲解就能读懂那些漫画和笑话时,泪水瞬间夺眶而出。眼里打转得也许还是那一句,“ 我对你的思念太重了”。
这样的片段,还有很多很多,作为一个固执到头的人,拥有着这样一座记忆的大厦,足以让我在红尘万丈的深渊里单枪匹马驰骋到底。去年我还给她的地址寄过一本英文版《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是一本让我中毒的书,就如我中了思念她的毒一样。那个时候,我大约还没死心。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等了五十多年,那么我,一定还有机会。我不在乎,这种爱情,是不是仅仅基于一个不真实的幻象,只是 我对她的思念太重了,我多想,此生再见她一面。 ”
Part5 同性爱,是一种罪恶吗?
在我们23岁的某一天,一个如往常一样睡在一起的夜晚。
我突然有了一个念头, 我想亲吻她 。
我挣扎了很久,虽然她就睡在我身边,我不敢跟她说,也不敢轻举妄动。
于是,我给她发了一个手机短信,征求她的同意。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睡在一起。
我们从此越来越远,一度断了联系,几乎没有再见过面,十多年间偶有机会再遇见,都在网络间。
在与她断开的很多年里,我自己一直挣扎于同性爱的罪恶感中。
从小作为基督徒的我,很喜欢圣经《罗马书》,但是有一段经文,每一次读到,心里总是有些扎心: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罗马书1:26-27)
虽然我与她从始至终都没有发生过任何越界的行为,就是我对她情深似海的思念里,也并没有掺杂情欲的成分。当然,这可能是因为没有机会发生。但无论如何,这一份自我认同的挣扎,以23岁第一次想要吻她的念头为起点,我至少走过了十年。
其实,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错的,她是一个懒人,这一点没错。 但她绝不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人,在我眼里,她一直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一个特别的人。 从高中时代,我们睡在一起谈天说地到天亮的记忆开始, 她身上总是有一种令我着迷的成分,一 个可以唤醒我灵魂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人呢?
后来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多年后,我们加上了微信好友。我没想到的是,她如年少时,跟我说过的一样,真的没有结婚。
在微信上,我假装不经意地问她, 这么多年,有没有喜欢的人?有没有恋爱过?
她说出“没有”的时候,我觉得我的心,仿佛被刺刀割裂地四分五裂。
因为后来,我结婚了 。
年少时的美好记忆,顷刻间将我灌溉至覆灭。
当年大学时代, 发出去的那个谜底,“最爱你的人是我”,深深地刺痛了我。
面对我心爱的人,我自己竟不是自由之身。 如果回到年少,回到大学时代,无论如何,不会猜到,最后是这样一个结局。
比起从前阅读《罗马书》时的小小扎心,从她说出“没有”那一刻开始,才是我关于同性之爱身份挣扎的高潮部分。
她以为,我对于她的感情,早已经时过境迁了。
但是,我的那股火苗瞬间烧起,在某个七夕之后,有一天,经过内心激烈挣扎之后,我还是没忍住,给她微信了三个字,“ 我爱你 ”。(时至今日,她是我唯一说出这三个字的人)
为此,我们还是又断开了,最终,她还是不在我的微信好友列表里了。
后来,我又反复内心争斗过,最后放弃挣扎。我再也不想要那种罪恶感折磨了,这是我不再定位自己是一个基督徒最核心的原因之一。
再后来,我真的打破教义的很多规定,就如我离婚了,其实离婚并不是因为我喜欢她,或者我喜欢同性。 但是,我一定要回归自由之身。
我想,我跟她一样,都是没办法进入婚姻生活的人。
Freedom,oh,freedom,that is what wewant
不一样的孤独,一样的爱自由。
放弃挣扎之后,我认定一件事: 爱一个人,不是罪恶 。
Part 6,Desperado, 她送给我的诀别之歌
老鹰乐队的这首《 Desperado 》,是她最后送我的。
Desperado,why don't you
come to your senses?
You've been out-ridingfences for so long now
Oh you're a hard one ,
But I know that you've gotyour reasons
These things that arepleasing you can hurt you somehow
Don't you draw the queen of
diamonds,boy
She'll beat you if she'sable
You know the queen ofhearts is always your best bet
Now it seems to me somefine things
Have been laid upon yourtable
But you only want the onesthat you can't get
Desperado,oh,you ain'tgettin no younger
Your pain and your hunger
They're driving you home
Freedom,oh,freedom wellthat's just some people talking
Your prison is walkingthrough this world all alone
Don't your feet get cold inthe winter time
The sky won't snow and thesun won't shine
It's hard to tell the nighttime from the day
You're losin' all your
highs and lows ,ain't it funny how the feelin' goes away?
Desperado,why don't you
come to your senses?
Come down from your fences,open the gate
It may be raining
But there's a rainbow aboveyou
You'd better let somebodylove you
(let somebody love you)
You'd better let somebody love you
Before it's too late
我单曲循环了很多次这首歌,歌词刻在我心板上了,我知道,这是她最想对我说的话。只是我又花了好长时间,才真正接受,她说的那句,“ 我们再也回不去当年了 ”。
后来,在歌词的回味中,我才明白,即使那一次,我没有说出那句“我爱你”,我想她一定知道,我依然喜欢她。
因为你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你说的每一句话,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在泄露你的心意。
我突然明白了,她最后说的那翻话,她说,如果我不说出来,我们是可以继续做朋友的。但是我说了出来,她就没有立场了。
于是我们只有断绝关系。
我也曾后悔过这一点,我想,如果我一直不说,我们也许就可以像从前那样。
但是,我转念又想,没有用的。即使那一次,忍住不说,我总有忍不住的时候,我迟早还是要捅破这一层模模糊糊的面纱。
爱一个人,对方不爱你。你无能为力,其实,对方也是如此。
诀别,大约是对彼此的解脱。
只有解脱,才有可能重生。
她送我的最后祝福,
You'd better let somebody love you
其实也是我想对她说的。
我们是太不一样的两个人,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又是太相似的一种人。
至少一样的固执,一样的爱自由,我现在知道,我们是走不到一起的 。
作者后记:
在我写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觉得我说得根本不是一个连贯的故事。虽然,作为一个读书人,读了很多的书,也写过不少的文字。但是,心中炙热过的爱意,要如何写得出来?于是,我只能用只言片语写出几个记忆中令我流连忘返的片段。0001作者说,写出来,是希望以后可以不用再背负这些回忆了。我认可,写出来,对作者来说,是一种解脱。
只是,我还想对回忆作出自己的筛选。如果可以,我会选择,把痛苦、煎熬删去。无论如何,我都会珍藏那些与她相伴走过的美好记忆。
还是那句话说得好,
爱上一个人,某一瞬间,我们参与了永恒。
第一次爱上的人,我未曾考虑过,这个人作为“她”的成分。
她就是我爱上的人。
好想能叫她一声“亲爱的”,虽然我从未曾在当年的电话粥里这么腻歪地叫过她,只在文字之间,这么发过几次。
今生的很多遗憾,我总是幻想要放到下辈子来完成。
关于轮回的传说,真是一个太美丽的安慰。
如果有轮回,如果有下辈子。
我想,我想跟她成为真正的好兄弟。
如旧约圣经,大卫与约拿单那样的好兄弟。
爱得深沉宽广,在后世的人们,读到那个故事时,心里也会油然而生一股柔软。
第一次爱上的人,那个唤醒我灵魂的人。
那个想起她,就让我的心翻起柔软的人。
编辑后话:
一段二十年间从未变质,愈演愈浓的感情,一份任岁月境迁未曾消散半分的思念。
我很是羡慕0002,能就着墨黑的夜里醇厚的寂静,任自己的思绪飘回至曾经的岁月,在回忆的浪潮下,不分轻重地拼力怀念那个她……
也许最纯的情,是让它还留在当初,永生不息地鲜活于记忆里……
备注:文稿原发于《她们之间》微信公众号
30回也很有看点,前一回里,宝玉刚和黛玉吵架,惊动了贾母和王夫人,这一回里一开始他们又和好了。和好了之后,宝玉真叫那个得意忘形啊。先是调戏宝钗,说宝钗体丰怯热,然后被宝钗说跑了之后,觉得没意思,到王夫人哪里,又调戏金钏,王夫人大怒。宝玉这个时候又遇到一个画蔷的小姑娘,回到院子里被关在外面半天,一进门就踹了袭人一脚。这一整天都是一个青春期躁动的男孩子,欠揍啊。连着31回,晴雯不过是掉了扇子,宝玉可算是找到发火的地方了,大吵一架,这通火发出去人倒正常了,到了下午又讨好晴雯起来了。
宝玉挨打,黛玉来看的时候!宝玉挨打,黛玉来看,眼睛哭成桃儿,已经是情人的深情了。因避王熙凤,黛玉匆匆离开,才有宝玉叫晴雯去看黛玉一节。偏偏晴雯说要有个由头才好去看,宝玉于是伸手拿了两条旧绢子。晴雯是一路不解其意。黛玉却是明明白白。对私相收授的旧小说旧戏文,同读西厢的宝黛自然熟悉不过,就算不读,闺秀对这种赠与也是敏感至极的。为什么是旧绢子?是新绢子的话,岂不又是宝哥哥对表姊妹的体贴?只有用过的旧绢子,才是贴心贴肺的亲切,才是不同以往的关系表白吧。黛玉自是明了。因为明了,才为私相传递,感到可惧。——她是个宁肯不要命也要自尊的少女。这旧绢子送得如此恰如其分,不是蓄意,竟是晴雯的话问出来的。看似随便,却又有意,是宝黛两人衷心默契。轻轻的绢子,是抵得千斤的,同时又那么家常,不留痕迹。含蓄而深挚、坦白又矜持的爱情,也许由这样的旧绢子来承载最合适吧,更胜于金玉、麒麟的俗套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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