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生安全事故案例

求学生安全事故案例,第1张

  案例一 最近,我校某学院两名学生家长先后接到自称为学校老师的陌生人的电话,称其孩子在学校突发重病,已急送医院,要求家长立即把一笔钱汇到某帐户下。幸好学院平时注意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学生早已和家长做好联系沟通,使家长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在接到陌生人电话后,立即想办法与辅导员老师和自己的孩子取得联系,使不法之徒的阴谋不能得逞。

  案例二 我校一位同学由于上网交友不慎,在五一期间与网友约会时遭网友及同伙绑架勒索,手机及钱财被夺,还要亲友送去钱财赎身。

  案例三 今年2月27日在我校学生宿舍发生了两起外来人员以提供勤工助学机会为诱诈骗学生的案件: 一个学生摸样自称湖南某公司职员的人敲响我校女生宿舍门,称其所在公司将在我校设立产品代理点,招聘学生做代理人员,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减轻家庭负担。见学生感兴趣,又打电话叫来三个人来到宿舍。与学生一对一,滔滔不绝地“介绍产品”。并在这过程“热情”地把脸贴近学生,嘴里散发出一股奇怪的气味,令学生头脑模糊不清。结果该宿舍学生被骗金额4450元。后又有另一女生宿舍学生被同样的手法骗去3378元。

  案例四 “着火了,快起床下楼!”今年的一天早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18号公寓楼里一阵慌乱,近千名研究生被紧急的砸门声惊醒,迅速跑下楼去,很多人穿戴不整。此时,起火的6层626寝室里的浓烟和火苗蹿上阳台,窗口冒出的浓烟,千米之外清晰可见。十分钟内,接报赶来的4辆消防车齐聚在18号楼下,20分钟内火险消除,没有人员受伤。火灾原因是学生使用“热得快”,造成了电路故障而引起的。

  使用电炉子烧水、热饭;使用“热得快”烧水;私接乱拉电源线;小电器猛增;在宿舍吸烟是学生宿舍五大“导火索”, 我们每个同学都要自觉遵守用电用火安全,在学生宿舍坚决杜绝违章用火、用电等事件,安全防范,人人有责。

  案例五 20岁的黄某是上海某大学的学生,放寒假后她来到南京,当起了“很来钱”的陪聊**。1月29日,黄某接到公司电话,让她立即赶到某大饭店见一名35岁叫乔某的大客户,万没料到噩梦从这一刻就开始了。

  在一家茶社柔和的灯光下,双方以每小时50元谈妥了价格后,乔某便开始对单纯的黄某胡吹海聊起来,说什么他是生意人,每天不用上班只要在家收钱就行,且自己在市内和郊区都有房产。他还在黄某面前大谈特谈自己当年创业是如何的艰辛。涉世不深的黄某对乔某的鬼话深信不疑,甚至开始崇拜他。眼看时机成熟,乔某便“热情”邀请黄某参观自己的房子,而黄某也打起小算盘:看房子肯定一时半会不会结束,时间越长自己挣的钱越多。

  1月30日凌晨4点,浦口区服装商城附近,乔某带着黄某走进了其母亲尚未装修好的二层别墅。一进屋,乔某就拉着黄某的手,“深情”地要黄嫁给他,说着手脚也不老实起来,声称要和黄某发生性关系。黄某哪见过这样的“表白”,当时就严辞拒绝。肆无忌惮的乔某干脆将伪装撕破,霸王硬上弓地逼迫黄某脱下裤子、袜子,随后绑着黄的手脚。此后的三天,黄某虽多次反抗,乔某还是多次强暴了她。31日晚,乔某带黄某外出吃饭,在街上巧遇“110”警车,黄某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这才结束了三天噩梦般的生活。

  案例六 大学城校园没有围墙之隔,我校校园曾经发生多起被抢劫和失窃案件。例如,上学期有一对学生晚上在校园附近的珠江散步被两名歹徒抢劫,枪走手机、照相机各一部;还有一女生也在同一地点,被枪走人民币700多元。

  一女生在生活区的公共汽车站候车时,被三名不明身份的外籍男子用谜药谜倒后,枪走手机一部,事后事主报警。另外,在生活区公共汽车站,学生在候车时,也曾发生过多宗被枪案件。

砸大衣哥家门的拜师小伙被拘留,我觉得他这种拜师精神肯定是不可取的,因为一方面师傅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重的,我们应该从心里敬重他们,不可能会使用暴力的行为,其次我认为这个小伙子只是为了蹭流量,对于一个真正的想拜师傅的人来说,一定要有诚意,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师傅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重。

在我们小的时候,老师和家长就教导我们一定要尊重老师,我们每次上课之前都会说一声老师好,这表现我们对于老师的尊重,老师的任务是为了教给我们知识,让我们在未来能够更好的成长,所以如果想拜别人为师傅的话,一定要从内心里尊重他,而不是说别人不同意就立马砸别人家的门,这种精神是绝对不可取的。2做事情一定要合理合法。

对于这个小伙子来说,我认为根本就不是拜师傅的问题,他本身就是想过来蹭流量,想成为网红,只是没有用到正确的方式,而且我认为对于一个人来说,做事情一定要合理合法,砸门这种行为完全就是一个社会人做的行为,根本就不配成为一个网红,因此我认为小伙子之后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网红,而且对于平台来说,会更加喜欢正能量的内容,这个小伙子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不可能让这个小伙子具有很多的流量。3我们拜师傅,一定要有诚意。

就像我们在小的时候,上课之前都要说老师好,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之下,老师感觉到我们对于老师的尊重,那么老师就会更加有激情,在上课的时候就愿意教给我们更多的知识,从而让我们考取更好的分数,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因此对于这个小伙子来说,如果真的想拜师傅的话,师傅不同意,也不能够那么没有耐心,而是应该用诚信打动师傅,这才是好的方法。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也出现了很多的网红,这些网红是有流量的,很多人们为了蹭流量会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我认为这个办事的小伙就是为了蹭流量,而且行为方式非常的不可取,师傅是让我们来尊重的,如果师傅不同意,我们应该更加有耐心,用诚意来打动师傅,而不是用砸门的方式来发泄情绪。

我肺炸了!不是开玩笑。初中,吹肺活量,吹得肺泡破裂,支气管破裂。然后肺气肿。想想初中真是蠢,干什么都用力过猛。现在说详细过程。中考体育,可以选择考坐卧体前屈,或者测试肺活量。第一次吹,便发现了自己的潜力,5200!这样我吹肺活量就过了啊!兴奋不已的我又试一次,想着这次要突破极限。吸气,憋到极限后,我还贪得无厌地用嘴推了几口气进肺。“呲啦”一声响从我胸中穿出,我没在意,继续。5800!逆天了!但是我没有欢呼,我喊不出来了!我感觉胸口隐隐作痛,不知道为什么,全身都软了,但是我以为还正常,就没在意,继续把当天的课上完。晚上回宿舍,洗漱,睡觉,上床以后,我刚要躺下,身子还没碰到床板,眼泪就出来了!疼哭了!真的自己都控制不住,哭了!胸口像是从中间裂开一样,喊也喊不出来,没有人察觉不对。我只有用手慢慢撑起来,下床,打电话,用我平生最微弱的声音告诉我妈,来接我。在车上,我还不敢背靠座椅,一靠上上去肺就要被撕扯开来的感觉。车子稍微有点颠簸我都感觉要昏过去。好歹到了医院,去照片,整个过程我都是含泪屏气的。

因店主拒绝交易,醉酒男子持械砸门,遇到这种事情应当及时进行取证,并立刻报警进行处理。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不会允许任何人胡作非为。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醉酒”就可以胡作非为,因此店主应当及时进行报警。向这名醉酒男子追究其法律责任,挽回自己的损失。

根据网络流传出来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手持器械,气势汹汹,将手机店玻璃门砸碎,之后扬长离去。对面的一家店主惊讶的看着事情发生的全经过。事发地点是江苏淮安,被砸店主表示:之前这名醉酒男子前来,想要进行交易,但是发觉男子有异样。便告知其男子等酒醒后再来进行交易,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但是这名男子走后又折返,并拿器械将店门砸碎。可见这名醉酒男子的行为确实有些偏激,但是我国法律并不会因为他醉酒就对他网开一面,店主应及时进行取证,并立即向警方报案,追究这名醉酒的男子的法律责任。

这名男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已经涉及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故意损坏财物罪。在我国刑法第275条明确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输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名醉酒男子正值壮年,从我国法律上来说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所以他必将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巨大的代价。而店主面对此事件,需要做的就是尽快报警,将一切都交给警方来处理。这名醉酒男子所面对的不仅仅是罚金,还有可能会受到拘役,或者是判处有期徒刑。

大门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如果有人上门砸门,是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打砸他人门的,会不会构成犯罪,构成什么样的犯罪,怎么量刑处罚,要依据打砸动机、打砸行为以及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

法律分析

如果仅仅是砸门,尚未砸坏,也没有造成人员财产损伤,当事人就只是涉嫌寻衅滋事。如果只是寻衅滋事,按照砸门引起的不良后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进行量刑,比如受害者损失了多少财产,有没有其他伤害。一般情况下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及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砸门情节严重,造成了非法入侵罪,犯罪嫌疑人通常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嫌疑人砸门,还构成了财产损坏,且数额较大,情节较重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给受害者带来了很严重的损失与影响的,犯罪嫌疑人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分析:砸坏别人家大门已经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是否构成犯罪呢要根据具体事故情节来确定 ,立案的标准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而对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是违法犯罪的

    跟着自己的心走喽,喜欢就接受,不喜欢就拒绝,别因为自己的不好意思让人家误会,耽误了人家的大好青春。

    如果不喜欢跟你表白的这个男生呢,就拒绝他,委婉一点不要太直接,你要是说不行的话一般男生会问你为什么的,问你是不是不喜欢他,是不是他不够优秀。拒绝他的时候不要直接到甩出一句“不喜欢”就什么都不管了,就算你不喜欢他,也稍微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好不好,你大可以委婉一点拒绝他干嘛要那么直接伤害他呢,你可以说“你很好只是我们不合适”之类的,总之不要否定他,给他发好人卡就好了,不合适这个词最万能了,相爱十年的情侣都可以因为这不合适而一拍两散。

    不合适做情侣还有做朋友的可能性啊,社会这么大,说不定将来就有什么地方需要用得上他了呢,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又不用你平时拿钱去砸他,干嘛非要把自己的后路给掐死了呢。而且啊,有些话说出来男生是很难接受的,你很过分的一通抱怨会让男生一时间特别承受不了的严重一点的话万一自卑抑郁了怎么办,谁来负责。女生就温柔一点和气一点不好吗,说话太伤人以后别人再怎么敢接近你啊,你这样错过真爱怎么办啊,现在不一定在一起万一将来你改变主意怎么办啊,你回头人家不在原地等你怎么办啊。

    如果你也喜欢这个男生呢,那就好办了,答应他呗,在一起多好,他喜欢你,你也喜欢他。但是你一定要知道你对他的这种喜欢不是那种特别肤浅的喜欢,要是你只单纯喜欢他的外表的话还是算了,一定是你们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你发现你们两个各方各面都特别合拍,在一起的时候特别聊得来,而且他对于你的喜欢一定要经受得住考验啊,不然你每一次接受都因为肤浅的喜欢,你过手十个八个男朋友都觉得一在一起的不合适了,以后谁敢找你啊,都不想喜欢你了,表白就更别提了。

    你接受这个跟你表白你也喜欢的男生之后呢,就要把自己的心安定下来了,在一起是你同意的,不要三天两头又觉得哪里不好了,要分手或是怎么样的。对于来自其他男生的示好你就可以拒绝了,既然选择了一个人,就要选择为了他那定下来,你要是总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一有别的男生跟你表白你就动摇,那你估计是完蛋了,选来选去到最后也只能是没人要了。

    有人喜欢你跟你表白说明你是个优秀的女孩子,但是不要拿别人对你的这一份认可随便地挥霍,喜欢就在一起,在一起就要安分守己,不喜欢就委婉地拒绝,不要因为害怕失去而选择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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